过继子女需要办什么手续

栏目:资讯发布:2023-09-22浏览:1收藏

过继子女需要办什么手续,第1张

法律分析:孩子过继给别人,需要以下手续的:1、当事人可以签订收养协议;2、双方共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3、向民政部门提交相关的材料;4、民政部门会对收养行为进行评估;5、民政部门认为双方都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孩子过继给别人,一般办理以上手续就可以了,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双方想要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不办理的,也不会影响收养协议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小孩过继给亲属条件如下:

1、 子女过继,被收养人条件。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子女过继,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子女过继办理流程如下:

1、子女过继,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2、子女过继,收养人的申请书,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3、子女过继,收养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子女过继,收养登记,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子女过继,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综上所述,子女过继如果是,有效的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从其他亲朋等个人家庭之间过继孩子的,需要有口头或书面过继协议,并需要到民政机构登记,如若不登记,则不构成合法的事实收养或成立继父母子女关系,在抚养教育、赡养扶助、财产继承等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法律主观:

一、过继孩子有无继承

过继是我国民间从旧社会延续至今的一种传统习俗,特别是在广大农村,过继行为还大量存在。是指没有儿子的夫妇,为了所谓的延续香火、传宗接代,以亲兄弟、堂兄弟的儿子作为自己的儿子,并以儿子的身份送葬,然后分得起家产的行为。从法律角度看,这种过继的行为以重男轻女、传承香火等封建伦理观念为基础,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并不承认这种关系。对于此类过继的儿子的继承权问题,法律规定,“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

对于传统的“过继”行为,能否形成收养关系是是否享有继承权的直接依据。如果过继的儿子在过继后仍然与亲生父母生活,其过继行为只是为了延续香火或者在过继父母时以儿子身份送葬的,过继的双方不能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过继后,过继子随继父母共同生活,并与生父母之间脱离了父母子女关系的,视为事实上的收养,双方具有相互继承的权利。

二、过继的条件和手续是什么

有效的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无效的过继则难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以此分析,合法的孩子过继的手续则应当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办理。孩子过继的条件和手续如下:

1孩子过继,被 收养人的条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孩子过继,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 共同收养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3孩子过继,收养人拟收养孩子须提供的材料

(1)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地址,如已生育子女须复印子女的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养人常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

4孩子过继,一般社会机构孩子收养的程序

(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自愿收养孩子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当地民政局申请收养。

(2)经市民政局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

(3)如初步同意收养该孩子,由拟收养人填写相关表格,等待审批和现孩子抚养一方同意。

(4)经过3-6个月的观察,同意收养该孩子的,认真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带齐有关收养材料,提供被收养人正相片若干张,到民政局登记确认。

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后果及注意事项

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法定代理人 不得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将不再承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义务的责任。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的同时,司法实践中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过继孩子若是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那么该孩子就有继承权,否则就没有继承权。

法律客观:

过继子女有继承权。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如没有形成抚养关系,不能享有继承权。根据该条规定,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过继”子女才享有继承权。你过继时已成年,生活能够自立,根据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你和你三叔并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因此不享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规定:依继承法第14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过继子女需要办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孩子过继给别人,需要以下手续的:1、当事人可以签订收养协议;2、双方共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3、向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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