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家谱的主要问题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16浏览:1收藏

修家谱的主要问题,第1张

这是一个由于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带来家谱编修的问题。

女儿能否入谱,并不是指女儿可不可以修入族谱(历代修谱,女儿本就记录在内了),而是指女儿能不能够作为本族的传承之人。

之所以说这是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一个问题,因为这在以前并不成为问题。某人无子只有女儿,他当然算是“绝代”了,但这种情况不多,因为过去生育子女不受限制,而且,一定继续生,到生了儿子为止,“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不要以为这个无后是没有后代,它特指没有儿子。

没有儿子,意味着断了香火,不能以子传子,子子孙孙了。

从1970年代,特别是1980年代,政府开始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被强制推行,特别是在城市,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这样独女户的情况就多了起来。我本人就只有一个女儿,估计这辈子也不准备要儿子了。

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特别是只有女儿的人就提出,女儿也可以作为传承之人。

我的看法是,尽管无奈,尽管可以理解,但还是不能一概而论。我的意思是说,要看族人的反应和其本人的意愿,这一点要在凡例中说明清楚,作为一条制度规定下来,要行都行,一视同仁。我们林氏家族在修编族谱时采用的办法是:在女儿的齿录中载明女婿的相关信息,再载入所生子女的姓名、性别等信息,对其第二代以下暂不延伸登载,广大族人普遍接受。

族谱说到底,是父亲氏族的一个产物,在过去,它有它一定的规则和标准,但并不一定只能是以子传子,子子孙孙。这倒不是歧视妇女、男女不平等的问题,而是按照传统的宗法制度只能如此。不然的话就会乱。我曾经研读过一本《韩氏女谱》就是如此,也就是说,你只能采用一个标准。

打个比方,某人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当然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在一些家族,谱名只能随父姓。她长大以后要结婚,结婚之后要生孩子。如果这个人坚持要将女儿、女婿、外孙修入自己的族谱,那他的这个外甥是不是应该改姓?你要求改姓,他的爸爸、爷爷会同意吗?再如果到时候女婿的家族也要修谱,那她的女婿和外孙修不修?

所以,女儿入谱的问题不是没有办法。有一种情况就是可以变通的。那就是如果女儿、女婿育有二子,他同意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或者虽只有一个儿子,但他们同意随母亲姓,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采用入赘的方式叙其齿录了。但如果计划生育政策不放松,这种情况也会很少出现。换句话说,过去出现过继或领养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就是采取了这种方法处理的,比如李鸿章原本应该姓许,但他的祖父改为李姓,他自然也就不再姓许了。

组织、经费、编辑只是修谱的三个不同侧面,其实紧密相连,合为一体的,不应人为割裂。我从这三个方面分而论之,是为了思路更清晰。 翻印损耗效应

以生活中的一个场景来诠释家谱传承所隐藏的重大危机。

将一张记载信息的纸张放进复印机中复印,再将得到的复印件进行复印,每次都用上次的复印件进行复印,多次重复这个操作,将发现复印件纸越来越模糊,最后得到的是一张毫无价值的纯黑色废纸。

这是因为每次翻印都会产生误差,而一次次误差叠加将导致这个最终结果。

家谱在历史传承中,每隔数十年重新修谱都要:翻录旧家谱—>添加新族人—>印刷家谱书。这一次次修谱的过程不正如同翻印纸张的过程!

传承影响因素

在以前家谱秘不示人的家规下,很多家族家谱30年一小修、60年一大修后,旧的家谱除留下一两本保存在宗祠或族长手中外,其余都全部销毁掉。

如经历战争、饥荒、动乱等灾难,家谱保存无比艰难!仅近代就有:太平天国运动;日本侵华战争;文革的“破四旧”…… 让无数的家谱被焚毁,甚至孤本也不曾留下,家族历史从此中断!

且因家谱书纸质的原因,在历史岁月中容易受到火灾、水浸受潮、自然磨损等影响而阻碍家谱向后世传承。

大张旗鼓的不大好 ,比如各家摊派 吃喝 搞宗法欺压旁姓都不好。按着节约 低调的宗旨即可!

祠堂最好改下名字。比如俱乐部 X姓互助基金会

强占可以起诉呀 有文书或在即证

续家谱政府没有补助。

续家谱一般都是族人集资进行续修,政府没有补助。

续修家谱的步骤如下:

1、组建修谱组织。因家谱族人较少,组织简单、操作简便,一般情况下组建最多3人的组织机构即可。开始时多为1人操作,随着族人增多,参与组织协调的族人可增加到3人左右。

2、确定第一任“藏谱人”。 第一任“藏谱人”是家谱编修、本家族五代左右族人中最重要的族人。他(她)担负着三大重任:第一,确定“谱祖”;第二,统计、编辑、记录家谱谱册;第三,妥善保存、续记、传承家谱。

3、确定“谱祖”。 “谱祖”是家谱所记载的本家族五代左右、一百位左右族人中的第一对夫妇,他们承接着本家族上下左右的的传承关系。“谱祖”由第一任“藏谱人”与族人共同商议确定。

4、收集历史资料。收集、分析、辨正原来本家族的族谱等资料;调查、核实家族中老人口述及其他情况;尽量丰富家族历史资料,对涉及家族的墓碑等进行调查。

5、收集现实资料。发放并及时回收《xx公后裔个体人生信息统计表(正面)》、《xx公后裔个体人生信息统计表(背面)》二张表(正反面填写或打印)。

6、综合分析资料,草拟“栏目内容(亦谓生平介绍)”。历史资料和现实资料收集完成后,“藏谱人”要召集修谱成员,认真分析、核实资料,研究群体信息;制定“修谱原则”;起草每个族人的“世系传”、“生平传记”等文字材料。

7、副本录入。采用一般记录用纸,按照家谱的“栏目内容”,对已经草拟的文字材料审查无误后,记入家谱副本。

8、正本录入。再次审查已经记录的家谱副本,请族人中书法优秀者使用碳素笔誊写记录家谱正本。

9、珍藏与使用。家谱正本用于珍藏,放置于木质谱盒,非续记不得翻阅,翻阅必须佩戴超薄手套。家谱副本用于文化交流、宗亲联谊活动等。

10、续记与传承。“藏谱人”可在族人人生信息发生变化时,按照家谱记录要求随时记录,也可每年清明节统计记录一次,记录内容与方法同第五步、第七步、第八步。

修家谱的主要问题

这是一个由于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带来家谱编修的问题。女儿能否入谱,并不是指女儿可不可以修入族谱(历代修谱,女儿本就记录在内了),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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