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子随母姓这件事?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15浏览:2收藏

你怎么看子随母姓这件事?,第1张

其实关于孩子的姓氏问题,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可以跟父姓,也可以跟母姓。

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跟哪一方的姓氏。但是按照社会习俗,追随父姓好像更约定成俗一些。

虽然追随母姓也存在,但更多情况是女方家资产丰厚而又膝下无子。

对于这类话题,很多人都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疑虑,对于子随母姓,男方会有很大的压力,因为在普世价值下男方会被看为没出息,倒插门,很容易会被看不起。

同时一些二胎家庭,准备让孩子平分姓氏,但是还是会存在一些困扰!

这其中的原因

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中国人心中对于“传宗接代”观念的根深蒂固,认为只有随了祖先的姓、进了统一姓氏的家谱,才能算得上是成功的“血脉延续”。另一方面,可以看到,“冠母姓”问题从一个个体的选择问题反映出了性别问题。

女性想要子女冠母姓的原因不难理解。首先,要生育一个孩子,女性是承担更多风险与劳累的一方,出了更多的“力”,从而想行使自己的“利”,这是对付出的一种认可和鼓励。其次,目前不少家庭是独生子女家庭和少子家庭,在双方家庭条件都不相上下的情况下,对于“冠姓权”的争夺也就会更加明显

最后,随着不少女性性别意识的觉醒和对性别平等的追求,明明是同样的权利,行使起来面临的却是不同的难度,这个现状是不少追求平等的女性希望改变的。

对于子女跟谁姓的问题上,我们还是希望从个体家庭小环境到整个社会大环境都能更加平和地看待

对于那些正在经历“随母姓”战斗的女性们,社会应当给予他们的是包容而非各种反对与非议。还应当意识到,女性追求平等的道路是漫长且受阻的。

今天被拿到前台上的问题是“冠姓权”,而实际上还有很多方面的问题值得探讨与深思!

在下一个关于性别的问题引发热议时,希望更多的网友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看到弱势群体所面临的困境与无奈,而不是仅仅将问题浅化成为“性别对立”。

是我我能接受自己的孩子跟妈妈姓,都是自己的孩子,而且跟谁姓夫妻之间要商量好。为何不能与母亲姓?难道跟母姓很丢脸吗还是会少一块肉?

孩子不应该跟母亲姓,跟母亲姓没有意义,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跟妈妈姓,也是绝大多数人反对不接受。为什么绝大多数人不接受包括女性,自有它的科学道理和传统文化。理由也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心灵伤害要远大于对他(她)的爱。不知道祖籍祖辈哪里人,我从哪里来?2、姓氏是家族传承,人类文明体现。家族血脉延续,血缘关系的标志和符号。3、孩子之所以跟随父姓,既和父系社会有关,也和父母遗传基因紧密相关,才会延续着新生儿冠姓以父姓传统。4、宗祠祠堂,家谱族谱家风传承以姓氏为标志。追根溯源,回乡祭祖以姓氏为符号。5、随父姓避免近亲结婚,优生优育繁衍后代。孩子跟母亲姓,本家、客家、姨表亲、姑表亲、舅表亲等等都无法再区分,容易产生近亲结婚。6、孩子跟母亲姓并不是宣誓男权,也不是不尊重女性,难道随母亲姓,就是宣誓女权,不尊重男性吗?7、养家糊口,抚养孩子责任和义务多由男性承担。孩子跟母亲姓,会消弱男性的责任感和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父母对子女拥有法定平等的冠姓权。

在中国,男人结婚谓之 “娶” ,女人结婚谓之 “嫁 ”。 因为妻子“嫁 ”过来的一个重要使命是为夫家沿续“香火”服务。

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女性只有通过婚姻,嫁到夫家,通过丈夫的家族接纳才能完成其社会身份的转换,赢得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

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传宗接代 。传统社会里,男人娶媳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如果媳妇的没有能力来完成她的职责,夫家就有很充足的理由将她遗弃而无需任何赔偿。妇女只有在生育了孩子之后,她的社会地位才得到完全的确认。

彩礼是中国人缔结婚姻时规范婚姻秩序的重要环节,自古以来都有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送彩礼的传统。“婚姻偿付理论”认为,女人嫁到男家,会使女方家族丧失了一个劳动力。男方为了向女方家补偿新娘的生育成本和劳动力价值的损失,需要支付相当于新娘劳动价值的彩礼作为经济补偿。这样彩礼由男方向女方的流动就代表,女性的生育价值与劳动价值从原生家庭到婆家的传送。

中国人总是把父亲的故乡当作自己的籍贯,沿着父系姓氏追根溯源 ,家谱也多以父系相承的同姓形式记载家族的繁盛。如此一来,无形间增强了妻子对丈夫的依附感,削弱了女性在家庭中的独立意识和平等意识。

女性在生育方面比男性承受了更重的责任,但在封建社会,女性对自己的生育行为并没有自主权。在世界各国,女性都曾被固定在“生育者”的角色上。

即使是现在的激进“田园女权者”,也总喜欢把“有本事你来生孩子”挂在嘴边。她们用“生孩子“警告男人,以生育责任作为筹码,要求男性结婚出房出车出彩礼。她们认为这是平权,孰不知她们说出“有本事你来生孩子”时,她们已经把女性放在与男性不平等的地位了。

子女随父姓的传统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女性只有招上门女婿,才有可能得到孩子的冠姓权。

今天,大多数夫妻共同工作,共同赚钱,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但子女随父姓得到社会公认,男士们不愿轻易放手,否则太丢面子、有负延续家族"香火"的责任。大多数女性则尚未完全觉醒,还是认为”孩子跟谁姓都一样, 反正都是我孩子",压根儿没想过分享子女冠姓权,甚至不知道《婚姻法》赋予自己的权利。

现实生活中孩子随母姓的只是极小比例,因为从生物学上来说,冠姓权实际上是一种捆绑行为,或者说是一种领地意识。在动物世界中,领地是雄性动物求偶的资本,没有领地的雄性动物往往找不到配偶。

冠姓权的本质其实是继承权,孩子和男方姓,般来说孩子从男方处获得的财产和男方家族的照顾就相应的多一些。

在争夺子女姓氏的男女大战中,子女冠姓权的取得,还是要靠博弈双方的实力。只是在当下, 女性整体上弱于男性,在博弈中并不占上风,不足以改变传统的习惯定势。所以,没有力量支持下,说什么都是空的。

上野千鹤子在《厌女》中说过:“男人之间的团结,是通过将没能成为“男人”的人排除在外,并加以歧视而维系的。”

虽然我认为女性争取孩子的冠姓权也是理所当然的,只是时机仍然没有成熟。总有一天,孩子的冠姓权这种权利会像女人不必随夫姓一样被广为接受的。

到了那一天,正如孟飞在节目中说的那样:孩子爱姓什么,姓什么。

  用文字表达于下:

谱名之左,用小字标明“某人第几子”,说明身之所出;

谱名用黑体字标明,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字、号,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

配偶之左,用小字标明“配”、“娶”,说明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用黑体字标明,与夫并列。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某地某公之女,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如果已离婚或改嫁,亦说明清楚;

于母之后,注明子女。如某人有数偶,并各有子女,则子女各随母后。子女“夭”或“殇”,在其后加括号注明,不再撰写其齿录。子女出继,则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出为XX嗣”,子女受继于人,亦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抚XX第几子为嗣”;

无子,以女儿入赘外姓为嗣,符合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应视为本族之人,在其谱名之左,注明“XX赘婿”,下仍用小字注明其原本姓名、籍贯。其子女,如随母姓,理属我族,如随父姓,亦在其母之后注明其姓名,但不另撰其齿录。

例:

十三世

玉XX三子

XX,字XX。民国XX年(公元19XX年)八月十七日寅时生,一九XX年(乙卯)十二月十八日亥时殁。葬XX。

配李XX XX乡李大公女。民国XX年(公元19XX年)九月二十日吉时生,一九九一年)六月初六日未时殁。合葬XX。

子三:X传、X昌、X俊

女二:X华,适XX村XX,生二子X林、X军,女一X芹;X珍,适X村葛XX,生子一XX,女二X霞、X群。

参考资料:

河南省家谱研究会网资料

世系本来是一个书面语言,在有些族谱中也叫“齿录”,在族谱中,指的是人口资料。

世系是族谱的核心,我们修谱就是要记录每一位族人的基本情况。那么齿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撰写格式应该是怎样的呢?

1、谱名之左,标明“某人第几子”,说明身之所出;

  2、谱名用黑体字标明,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字、号,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

  3、配偶之左,用小字标明“配”、“娶”,说明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用黑体字标明,与夫并列。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某地某公之女,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如果已离婚或改嫁,亦说明清楚;

4、于配偶之后,注明子女。如某人有数偶,并各有子女,则子女各随母后。子女“夭”或“殇”,在其后加括号注明,不再撰写其齿录。子女出继,则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出为XX嗣”,子女受继于人,亦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抚XX第几子为嗣”;  5、无子,以女儿入赘外姓为嗣,符合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应视为本族之人,在其谱名之左,注明“XX赘婿”,下仍用小字注明其原本姓名、籍贯。其子女,如随母姓,理属我族,如随父姓,亦在其母之后注明其姓名,但不另撰其齿录。

6、子女“夭”或“殇”入谱的惯例,就是多大夭折才能入谱,在我们那地方(江西赣州)一般“洗过脚盆水”(俗称婴儿“洗三朝”)的都要收录。1994年我老婆第一胎早产,生一女七天后夭折,在1995年出版的《赣西南联修邹氏家谱史》上也有编录记载,女一:昙花……应该是写入谱资料时我父亲给她起的名,取“昙花一现”之意。

你怎么看子随母姓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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