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儿是否能入族谱……
上午遛娃时,跟一个安徽籍的老大叔闲聊,无意中聊到广东人重男轻女的现象,说广东人要没生出男孩,是不让上家族族谱的。
我一听,很不爽,说全国有多少个地方是让女孩上族谱的?您别乱黑我们大广东。别的不说,就说我自己亲身经历的,我孩子爸爸的老家(河南某小城)家族里就有一大本族谱,往上至少十代祖先记录在册,直到我老公这代,几乎全是男丁,出现的女性名全是这些男丁的妻子们,而他们生下的女儿们,不是家族传承人,也不担当传承的任务,自然没资格在上面留下姓名。
老公家的这项传统流传至今,相信还会影响下一代。我孩子的爷爷,也就是老公爸爸,早早就已按辈分想好他孙子们的名字(那时老公还在读高中,哈哈哈),并记上族谱,当然,没有孙女的名字。
其实从本质上看,一个家庭,不让女儿上家族族谱,就说明其重男轻女,自然是不对的。但族谱,从西周开始,一直沿用至今,作为家族宗法制度下的产物,彰显的是父系社会里男尊女卑的现象。
陈忠实在《白鹿原》里就深刻地探讨过宗法家族制度的严苛性。书里面记载过,能进入白鹿村祠堂族谱的是本村16岁以上的男丁,以及冠夫姓的妻子们,而本村的女儿家,别说已经出嫁在外的,就是超过二十岁未嫁,甚至终身未嫁的,都不能进入本村祠堂,在族谱上留下一笔。当然,男人若娶了“不守妇道”或名声不好的女人,同样不被允许进祠堂。像黑娃带田小娥回家,被赶出家族祠堂,赶出家,就是例子。
这仅仅是百余年前的女性地位低下的一个小小的缩影。生活在那个年代的女性,当真不是一般的苦。
在当今,随着宗法制度越来越弱,女性地位的提高,家族族谱的地位一落千丈,甚至已经有很多家族不再记录族谱,或者已经被损坏丢失了的,我老家的族谱就已被损坏,我爸爸往上二代,已经没人记得了。
总之,以后族谱要不要继续传承,见仁见智吧,但拿族谱这事来地域黑,我是一万个不答应。
在古代名门望族能娶几房是没有一定之规的,完全根据个人意愿。
民间大家族的规矩是,正室(也就是妻)一般只能有一个,元配即为正室,元配去世后的续弦也为正室。正室是被法律和宗族所承认的婚姻关系。所谓“男主外,女主内”则是指正室在家中的权力地位。
侧室(也就是妾)则不然了,没有人数的要求,随心所欲。侧室的地位十分低下,比丫头、佣人高不了多少,侧室不能登堂入室,不能出席正式场合,甚至不能与正室及其子女同桌吃饭。侧室也是不作为婚姻关系的,侧室的娘家也不被夫家承认为亲家,侧室死后既不入族谱,更不能入祖坟。侧室一般是不敢挑战正室的权威的,如果侧室犯了错误可以被夫家和正室随意处置。当然这是一般情况,也会有极少数例外。
侧室的子女是入族谱的,但是地位也是不能与嫡出的子女相提并论的。
家谱其实应该记录女性,族谱我认为没有必要记录女性,因为咱们传统是父系氏族,女性外嫁以后,她的子孙是不记录在族谱上的,族谱太庞大了,我试过,往上算不超过10代,女性就都失考了,而且祖宗们还有妻妾成群的,女性记录起来很费劲,关系很难!
家谱在古代和近代女孩是不上谱的。
随着时代发展,社会变迁,尤其近段时间家谱热的情况下,大多数家族在续谱过程中,都将女孩续入谱中。
虽然女孩可以入谱了,但是女孩终归是外姓,其子女是不可以入谱的。
本人家族刚修谱完毕,参与了部分工作,我们家族这次修谱不但把女孩名字录入谱中,还把嫁入本族中的媳妇们名姓全部写入谱中,以前老谱中,只记载嫁入女人的姓氏,不见其名。也是续谱与时俱进的表现。
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女性是不能入本姓族的谱的,而记入丈夫姓族谱。但是,仅仅是附庸式的记入,况且只记姓,不记名。连名字也被“分割肢解”了,这是多么残酷的文化行为!而姓大都从父而不从母,就是现代社会也是这样。所以,女性个体生命的延传在家谱记载上是谈不上连续性的;作为女性群体的生命延传在家谱记载上是时断时续的。
关于女儿是否能入族谱……
本文2023-11-15 19:56:21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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