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谱知识简介
一、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
二、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宗法制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三、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
四、义田
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五、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
六、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
七、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子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
八、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九、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九、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
十一、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
十二、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
十三、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冠用家乘的不太多。
《金溪吴氏族谱》之宋元书札简介
金川鸿泥原创
中国历史研究院研究员刘晓先生,撰写的《宋元金溪吴氏研究》,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一集)》(2001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文重点研究了宋元时期金溪著名科举望族吴氏。该吴氏居于金溪县新田、吴塘,奉北宋时期吴嗣(941~1029)为第一世始祖,明代正德年间,该地划归东乡县,元末榜眼吴裕、明朝开国状元吴伯宗系其代表人物。
吴氏与当时名流交往密切,如文天祥、程钜夫、吴澄、虞集、李存、危素、宋濂等,因此在传世典籍中,存有丰富的该家族史料,刘晓先生据此撰写了论文。本人翻阅《吴氏族谱》,发现其中有近四十篇书札,具有一定史料价值。这些书札的标题,全为族人编修族谱时重新拟定,但大多保留有书札前后的敬辞谦辞。
这些书札中,仅有李存一篇见于文集。《全宋文》所收文天祥手札三篇,亦来源于族谱。虽然不见于传世典籍,但大部分书札涉及的内容,仍见于相关文献记载。吴氏族谱传承有序,传世的宋元明初相关文献,除了与状元吴伯宗相关的,也有三万字以上,因此,这些书札具有相当的可信度。当然,历经传抄,文字略有差讹也在所难免。兹列族谱中三十九篇书札如下:
《文信公手札》三篇
文天祥命吴名扬筹办军需所作手札三篇。吴名扬(1236~1302),字叔瞻,号新溪,咸淳七年(1271)进士,曾任礼兵二部架阁、佥丞相幕府军事,是文天祥重要幕僚。续宋书第六卷文丞相附传吴名扬,附录文信公手札。
《新溪公却聘书》
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程钜夫拜侍御史,行御史台事,奉诏到江南访求遗才,吴名扬为拒绝仕元而作此书。
《覆傅琴山季鲁先生书》
傅子云写给吴士亨的书札。傅子云(1164~1239),金溪县人,陆九渊门下著名弟子。吴士亨(1212~1288),字嘉甫,长子吴德鸿、次子吴德溥、三子吴可孙。
《友竹公与程雪楼求铭墓书》《雪楼程先生回友竹公求铭书》《雪楼程先生再回友竹公书》《雪楼程先生再回友竹公书》四篇
吴德溥与程钜夫往来书札。吴可孙去世后,吴德溥请程钜夫为其撰写墓志铭。程钜夫《故将仕佐郎建昌路儒学教授吴君墓志铭》,见于《雪楼集卷16》。据墓志“某少从徽庵先生于临川,得延陵氏之仲季焉……自是余留升扬,留长乐,留武昌,家居之日良寡,而延陵氏之仲季,远则书,近则面,凡余家庆吊之会,无不与焉者。”吴氏兄弟三人,吴德鸿(1226~1315,字仪可)居长,仲弟德溥(1237~1305,字时可,号友竹)、季弟可孙(1247~1301,字圣可,号兰林)两人在临川县临汝书院,与程钜夫同学徽庵先生程若庸门下。两家交往数十年,往来书问频繁,兄弟三人墓志全为程钜夫撰写,均见载《雪楼集》。
《兰林公贺雪楼新除侍御史奉诏求贤书》
程钜夫新任侍御史,奉诏到江南访求人才,吴可孙所作贺信。
《上建昌路总管程京山求给假书》
入元后,吴可孙任建昌路儒学教授,程钜夫叔叔程飞卿任建昌路总管。吴可孙任职三年后,以祖母年届九旬,请求辞官归里奉养,致书程飞卿。
《程叔永与兰林公书》
程飞卿致书吴可孙,谈论刊印饶鲁《四书说》传播道学之事。
《上雪楼程先生求铭书》
吴垕子(1262~1313)致书程钜夫吴氏简介,请其为父亲吴德溥作墓志铭。程钜夫《故登仕郎吴君墓铭》,载于《雪楼集卷18》。据墓志:孤垕子以状来京师曰:“昔者先人读季父之铭,而悲曰‘知我者鲍叔,小子识之’。今言犹在耳,而日月有期,敢又以请。”
《程雪楼先生谢友竹公书》《程雪楼先生与友竹兰林二公书》两篇
程钜夫致书同学吴德溥、吴可孙。
《贺程雪楼先生除翰林学士书》《雪楼先生回友竹公书》两篇
吴德溥祝贺程钜夫新任翰林学士,两人往来的书札。
《友竹公贺草庐先生除翰林学士书》
吴德溥致书吴澄,祝贺其新任翰林学士。
《上草庐先生求铭墓书》
吴辰子(1267~1339)请吴澄为母亲余氏写墓志的书札。吴澄《故登仕吴君夫人余氏墓志铭》,载于《吴文正集卷82》。据墓志“而其(吴德溥)夫人卒,诸孤征铭于余”。余妙真(1242~1323),金溪县礼原人。
《上程雪楼先生求墓铭书》
吴应子(1274~1331)请程钜夫为兄吴垕子写墓志所作书札。程钜夫《吴君载墓志铭》,载于《雪楼集卷20》。据墓志:始余与金溪吴氏仲季,事族祖徽庵先生于临汝精舍,意相得欢甚。至元丙子(1336)以来,余日有事于四方,率数岁乃一集,集率一二日去。余悲之,然犹冀其相见之未艾也。大德五年,圣可(吴可孙)死,余铭之;九年,时可(吴德溥)死,余铭之。余始痛其离阔之无穷期矣。今时可之嗣垕子又死焉,其仲弟应子亦又以铭累余。呜呼!以时可为父而丧其冡嫡,以圣可为季父而殒其犹子,以应子为弟而哭其长兄,岂天故短其命欲余铭耶?何铭之忍也。
《亦兰公通吴草庐先生书》《草庐先生与亦兰公书》两篇
吴晋卿(1284~1351)送儿子吴斐(1301~1326)求学吴澄门下往来的书札。
《伯尚与亦兰公书》
吴澄之子吴伯尚致书吴晋卿。
《草庐先生慰亦兰公丧子书》《回草庐先生书》《伯尚慰亦兰公书》《亦兰公回伯尚书》《上草庐先生求昌文墓铭书》《草庐先生回亦兰公求铭书》六篇
吴晋卿之子吴斐英年早逝,吴澄父子问吊,以及吴晋卿请写墓志,两家往来的书札。吴澄《金溪吴昌文墓志铭》,载于《吴文正集卷83》。
《李仲功慰亦兰公书》
李存慰问吴晋卿丧子的书札。
《李仲功与亦兰公书》
李存致书吴晋卿,李存《俟庵集卷29》题为《答吴君锡》。李存,字仲功,著有《俟庵集》。
《亦兰公慰士尧丧父草庐先生书》
吴澄去世,吴晋卿慰问其子吴士尧的书札。
《进士傅元宗慰以南公丧母书》
吴阕(1351~1403)丧母,傅汇慰问阕书札。吴贤(1310~1350),吴晋卿之子,吴阕之父,王府纪善危为其妻曾元炜作《曾孺人墓志铭》。曾元炜(1310~1382),金溪县城人,参知政事曾渊子孙女辈。
《危朝瓛纪善与兰畹公书》
危朝瓛写给吴闿的书札。吴闿(1327~1389)吴氏简介,字以绍,号兰畹,吴贤之子,傅汇为作墓志《兰畹公墓志铭》。危朝瓛从妹嫁新田吴勖。
《虞邵庵与承旨张梦臣书》《朵中丞与江西平章也先书》《欧阳玄公等十七人佥书与西省郎中崖元方员外郎王止善书》《祝蕃远与江西廉使张毅夫书》四篇
虞集、朵中丞、欧阳玄等、祝蕃为吴节妇黄氏请旌、彰显其德的书札。黄嗣贞,字玉娘,元代女诗人。庄静好学,19岁嫁东乡吴泰发,27岁丈夫客死三衢,于奔丧途中,作凄恻动人的祭文,又赋三十韵诗训儿。训儿诗成其自传诗,后人汇其诗文为《黄嗣贞诗文集》,已佚。诗作收入《江西诗征》,有《训子诗三十韵》等三首。
《上抚州府太守同知辞荐书》
(1307~1371)拒绝明朝官府征辟而作。 ,元末乡贡进士,状元吴伯宗之父。
附录:文天祥写给金溪人吴名扬的手札史料
金川鸿泥在翻阅典籍时,发现文天祥写给金溪人吴名扬的三件手札,以及清代名家为此手札写的序跋、题诗若干篇。
吴名扬,字叔瞻,南宋金溪县新田(今属东乡)人。咸淳七年(1271)进士,任吉州永丰县尉。德祐元年(1275),文天祥起兵赣州,擢名扬为礼兵二部架阁,佥丞相幕府军事。名扬督办军饷,集诸巨室,劝之助饷,慷慨陈言,晓以大义,闻者皆感泣,争输钱粟。后空坑兵败。名扬匿迹乡里不出,居家搜集宋末遗事,著《野史》四十卷。《中国人名大辞典》有载。
根据此次发现的文献记载,文天祥在军中前后三次蜡书指示吴名扬筹措军需。手札言简意赅,总共才220余字。吴氏后人视为墨宝,大约三百年后“忽失去”,但文字仍存于族谱中。后裔清代诗人吴嵩梁,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请翁方纲想象文天祥笔法缮写成卷,并请师友、同僚赋诗、题跋,汇刻为《表忠录》。
文天祥文集未收录此三件手札,可能是吴嵩梁首次对外公开,此后《永丰县志》、《全宋文》均据以载录。
除翁方纲自己在书卷后写了《跋文信国手迹》(《翁方纲题跋手札集录》)外,笔者所查相关篇目还有:
杨钟羲《雪桥诗话续集卷七·宋吴架阁名扬》,
乐钧《青芝山馆诗集卷十四·题诗并序》,
赵翼《瓯北集卷四十四·题文信国致永丰尉吴名扬三扎诗并序》,
陶澍《陶文毅公全集卷五十五诗集·吴兰雪舍人嵩梁斋中观翁覃溪先生所补文文山与吴架阁书有序》,
王昶《春融堂集卷四十五·跋文信国与吴架阁名扬札子》,
王芑孙《渊雅堂全集惕甫未定藁卷二十·宋文信公与吴架阁三札赞有序》,
谢启昆《树经堂诗初集卷十五·题诗并序》,
吴锡麒《有正味斋词集卷八·翁覃溪前辈摹文信国与吴架阁三札,架阁裔孙兰雪孝廉属题》,
杨芳灿《芙蓉山馆全集诗钞卷七·宋文信国公致吴架阁三书横卷,为吴二兰雪题》。
创作不易,还望以关注激励锦秋!
在新续修家谱中人物传记是必不可少的内容。人物传记主要是记述本家族中英贤名臣、能工巧匠和有重要贡献或有影响的人物事迹。纵观家谱中人物传记写作形式,常见的有通讯式、文学式、鉴定式、履历式等形式。
现存的家谱人物传记写作存在很多问题: 一、人物传记纯属个人简历,写作千篇一律,读之如同嚼蜡。二、人物传记没有从时代氛围、民族意识、社会心理和传统文化等方面去挖掘人性与人情的存在,忽视确实存在的个人闪光点。三、家谱中有“支派”或“房派”,却没有交代派系及父、祖关系。
家谱人物传记到底该如何编修呢?
首先遵循三个原则。
一、求真务实原则
人物都处于不同的历史时期,接受不同的教育,从事不同的职业,具有不同的个性,写好人物传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编写中是无法回避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应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把人物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弄清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用今天的标准去苛求历史人物,要公正、客观地反映历史的真实面目,既不能溢美,也不要贬低。
二、“三为主”原则
所谓“三为主”的原则,即在编写人物传的过程中,要坚持以现代人为主、正面人物为主、人民群众为主的原则。
以现代人为主,贯通古今,详今略古,重点记述民主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及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时期的人物事迹和精神风貌。
古代人物,一是本着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精神,选择好有学术研究价值和发挥教育作用的人物立传。二是在论述中抓住要点,短小精悍,用更多篇幅记述现代人物。
以正面人物为主,指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有贡献、有影响的人物,是编写人物传的重点,要浓墨重彩写好正面人物,为世人和子孙树立榜样。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劣迹斑斑的反面人物也可以写,比如反动会道门、特务、叛徒、大土匪头子、恶霸等可作反面教材。但只能选择个别的典型人物进行编写。反面人物要不要编写人谱,由家谱编委会商议决定,不一定要统一规定。
以人民群众为主,就要防止和避免只写官职人物现象,要用较多篇幅写好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事迹的“小人物”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智慧和伟大力量。
三、不为生人立传原则
生不立传,这是中国史学的一个传统。立传,是记述已故传主一生的事迹,对传主的一生作出评价。人的一生是发展变化的,前半生是好的,或许下半生就犯了重大错误,反过来,前半生有了重大错误,后半生又能幡然悔悟,痛改前非,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贡献。生之人处在发展变化之中,为其一生难以评价,只有盖棺定论。给生人立传,不易正确评价功过,容易产生偏差,撰写人也会顾虑重重,难以秉笔直书。不为生人立传,“这个做法比较稳妥,可以避免或减少修谱工作中带来的人为的困难和麻烦,更为重要的是便于求真务实”,准确反映人物的真实面貌,塑造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
然后确定编写标准
由于家族迁徙等原因,编写人物传记基本不考虑人物籍贯与其所处地域的问题。只要是本族之人,都能够为其立传。
一般传记的内容必须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1)人物的姓名、性别、籍贯、民族
(2)人物的生卒年月
(3)人物的学历、简历、党派、职务
(4)人物的贡献功绩、科技成果、著作
(5)能反映人物思想风貌本质特征的典型事件
例:实字仲弓,东汉颖川许昌人,完之裔。出身寒微,少年件县吏,任差役,后为都亭佐。而有志好学、坐立诵读不息。
县令邓邵推荐他到太学学习,时有人犯杀人案,同县杨吏疑是吱所为,捕拷无据,而后放出。及实任督邮,不记前仇,暗地蹬县令礼召吏。远近闻之,都叹服他度量宽大。
因中长侍候览托太守高伦选用吏员。伦任命他人文学椽。实不受太守任命官职(认为是污坏名望,力求外任。后由司空黄琼的推荐,任闻喜长、太丘长。他修德清净,百姓为安。
在担任沛相期间因赋敛违法,乃辞故里。及后党锢之祸,案件也牵扯到了实,其他人多逃避求免,但他却说:“吾不就狱,众无所持”乃大义凛然地自请入狱,后遇赦出狱。
人物传记的内容要具备这三个特征:
1、真,真就是真实可靠,符合历史事实,做到人真、事真、言真、情真、形象真、以真取信,以真感人。
2、信,是对人物的记述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公是公,过是过,。不虚构渲染,不隐恶扬善,不拔高溢美,也不贬责降低。
3、活,活就是生动,传记写作传记不能阿谀奉承,又要独有匠心,有内容,可欣赏,把内容写的饱满,情感丰富。让人看到的不仅仅是文字,更是一个有感情,有思想,有情绪的“活人”。
还有,传记创作必须审慎斟酌撰写,收集人物资料,认真查阅文献、辨伪存真,反复推敲,通过分析,研究, 考证,坚持其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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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又称族谱、宗谱等。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家族的世系繁衍及重要人物事迹的书。皇帝的家谱称玉牒,如新朝玉牒、皇宋玉牒。它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由正史中的帝王本纪及王侯列传、年表等演变而来。家谱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就其内容而言,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家谱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中国家谱知识简介
本文2023-11-15 16:57:36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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