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族的祖先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15浏览:3收藏

哈尼族的祖先,第1张

哈尼族,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是中国的一个古老的民族,哈尼族主要分布的滇南地区,包括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思茅地区和玉溪市。哈尼族见于汉文史籍的名称,有“和夷(蛮)”、“和泥”、“窝泥”、“阿泥”、“哈泥”等。自称多达30余种,如“哈尼”、“僾尼”、“碧约”、“卡多”、“豪尼”、“白宏”、“布都”、“多尼”、“叶车”、“阿木”等等。

编辑本段民族分布

  现有人口1253952人。主要聚居在滇南红河和澜沧江之间的元江、墨江、绿春、金平、江城等县,思茅、西双版纳、澜沧等市、州、县也有分布。主要从事农业,善开梯田。

哈尼族还没有形成虔敬的一种崇拜,原始的万物有灵,多神崇拜和祖先崇拜,是其宗教信仰的主要内容。有少数地方信仰基督教。原始宗教信仰主要围绕农业生产和建寨进行。祭天、祭山、祭龙是祭祀的主要内容,特别是祭龙尤为突出。红河南岸及内地的哈尼族,仍以多神崇拜为主。主要的神有天女“奥玛”、地神“阿奥”、山公“搓司搓欤”、山母“腊必腊杉”、龙树神“阿玛阿搓”及家神“合沙尼沙”等。“奥玛”神尊为最大的神和万物的创造者,龙树则是人类的保护神,有的家族有自己的龙树,村寨则都有共同的龙树。

在每年阴历二、三月间各寨、各家族都要举行隆重的祭龙活动,由“米谷”(龙头)主持杀牲献祭,寨民饮酒歌舞,狂欢二、三日。妇女不能参加祭龙,但在元阳下主鲁,主祭人必须男扮女装,这也许是由于祭龙产生于遥远的母权制时代。此外,还有三月的祭山、六月的祭水、七月的祭天等,其它临时性的“竜日”也还不少。

哈尼族虔诚笃信以万物有灵为核心的原始宗教。

“摩咪:至高无上的天神”:哈尼人的祖先经过长期的迁徙,地面上的自然景物随着游迁而变化,但天上的日、月、星辰时时伴随着他们,因此,在哈尼人的心灵里逐渐形成一个主宰万事万物、至高无上的太空神灵的形象,称为“摩咪”,“”摩咪永远居住在虚渺的太空中,时时关注地上所有的人,仅仅掌握着人间的生死大权,赐善良的人以幸福,降罪恶的人以灾难。

“常:善恶兼施的自然神”:哈尼族原始宗教的神灵崇拜具有明显的等级界限,除“摩咪”外,还可按顺序划分为:自然神、鬼、魂三种类型。他们将一切自然神统称为“常”,神是仅次于“摩咪”的永居人间的最威严的主宰者,大致可分为:山神、石岩神、地神、树林神、水神、火神六种,除地神为善神外,其余诸神则对人善恶兼施。

“乃哈:无恶不作的鬼”:鬼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是恶鬼,可以导致人类的非正常死亡,另一类是阴魂,可以使35岁以前未婚男女早逝。

“约拉:护体的灵魂”:相信人除了具有会消失的肉体外,还有看不见、摸不到、不会消失的灵魂独立存在。凡人一旦缰绳落地,随着哇哇的啼哭声,就有了12个魂,这12个魂依它们排位的先后次序,对卫护人体安康起着不同的作用,离人体愈近,卫护人体安康的作用也就愈大。

哈尼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多神崇拜和祖先崇拜。认为天地间存在着强有力的天神、地神、龙树神和具有保护神性质的寨神、家神等,必须定期祭祀,祈求保佑。对于给人们带来疾病和灾难的各种鬼神,则要通过祭祀和巫术加以制约、驱赶。西双版纳的哈尼族每年要祭“龙巴门”(即寨门)。

在红河南岸哈尼族社会中,神灵鬼魂有主次之分。其主要的神有天神、地神、山神、寨神和家神。这些神灵是须臾不可怠慢的,要定时祭祀。“龙树”被认为是人类的保护神,各地每年都要祭祀。每个村寨都有公共的龙树,有的地方如红河南岸一带还有家族自己的龙树。在西双版纳哈尼族地区,每年的羊日都是忌日,遇到不吉利的事,如寨内死人,野兽进寨,狗爬屋顶,发生火灾等也都认为是忌日,必须停止生产,进行祭祀活动,以避免灾祸降临。

20世纪初,基督教传入部分哈尼族地区,佛教也曾在一些地区传播过,信教的人不多,影响不大。1949年以后,上述宗教活动已逐渐减少。 哈尼族喜用藏青色土布做衣服,土布漂染是将靛青染料放入一个容器,加水和酒溶解,七八天后开染。染后将布浸泡在牛皮制作的胶水中,用清水漂洗晒干。有些地区,洗一次衣服要重染一次,以保证色彩鲜艳。

哈尼族男子头裹黑或白色包头,老人戴瓜皮帽,穿对襟上衣和长裤。穿布鞋或用木板、棕绳制作的木板鞋。西双版纳的哈尼族男子身穿右开襟上衣,沿大襟镶两行大银泡。每逢年节或与姑娘约会,小伙子们把美丽的羽毛或鲜花插在头上。澜沧一带的男子裹黑布包头,身穿对襟上衣,大襟镶两行银币,两侧绣几何图形。

女子的服饰各地各有特色。红河地区穿右开襟无领上衣,以银币做纽扣,下穿长裤,着盛装时外加一件披肩,有的还系花围腰,打花绑腿。在衣服的托肩、大襟、袖口及裤脚上,都镶有几道彩色花边,坎肩则以挑花做边饰。穿高筒尖头绣花鞋。西双版纳和澜沧一带的妇女,下穿长及膝盖的折叠短裙,打护腿。平时多赤足,喜庆节日爱穿绣花鞋。女子蓄发编辫,少女多垂辫。岁数较大的妇女把辫子盘于头顶,用黑或蓝布缠头,或戴自制的帽子。帽上镶小银泡、料珠,或是垂下许多丝线编织的流苏。也有的喜爱用银链和成串的银币、银泡作胸饰,戴耳环和耳坠。澜沧的妇女喜戴大银耳环。

节日的哈尼族妇女在靛青色的包头巾上,用五彩丝线刺绣出美丽的图案花纹,额前脑后还挂着一束束艳丽的璎珞。上衣胸前缀满银泡、银纽,中间挂一块八角大银牌,小腿要包一块绣花布,上面扎一对用红色毛线制成的绒花。

哈尼族的男孩子长到一定的年龄,要摘掉头上的帽子,改用布包头,同时将牙齿染红,表示他已成人,可以谈情说爱了。哈尼族少女用猪油抹发,梳成下垂的单辫。女孩子到了一定的岁数,也要染红牙齿,系上围襟,戴上银饰,这表明她已成熟,可以参加“串姑娘”了。哈尼族成年妇女多编双辫,并把辫子缠绕在头上。墨江部分少女系白或粉红色围腰,婚后改系蓝色围腰,系围腰的高低是区分女子是否结婚的标志。

叶车是哈尼族的一个支系,红河县叶车妇女一般头戴白尖帽,上身穿靛青色对开式短袖土布衣,无领无扣,由宽宽的五色腰带扎腰。布衣是一件一件地套着穿,少则七八件,多达十余件,里长外短可以看出衣服的件数。叶车人认为,衣服件数越多,服装越美,越能显示出家庭的富裕。她们下身穿黑色短裤,裤脚口打上适当的褶纹,褶纹数与上衣数大致相等,大腿以下全部裸露。 语言

哈尼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同彝语、傈僳语、拉祜语、纳西语比较接近。哈尼语又分为哈(尼)雅(尼)、碧(约)卡(多)、豪(尼)白(宏)三个方言,方言的分布同有关自称单位分布的地区相当。方言之间差别较大。

哈尼语特点为元音有松紧之 分,无长短之别;韵母多是单元音,复合韵母多是借用。居住在西双版纳境内的哈尼族多讲哈雅方言中的雅尼次方言。由于长期与其他民族交往,哈尼族多会讲汉语、傣语等语言。

文字

1949年以前哈尼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有些地方曾刻木结绳记事。1957年,中国政府帮助哈尼族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创造了一种拼音文字,1958年在哈尼族地区试行。1981年西双版纳州在中国科学院民族语言研究所帮助下,以格朗和哈尼族乡苏湖丫口老寨的语言为标准音,对试行的哈尼文进行修改、补充和调整,制定了一套哈雅方言雅尼次方言的文字方案在西双版纳试行。 在云南哀牢山哈尼族流传着哈尼族迁徙史诗《哈尼阿培聪坡坡》(阿培:祖先,聪坡坡 :从一处搬到另一处,也有逃难之意),记录了哈尼族漫长曲折的迁徙过程。

哈尼族的传统文学是口头文学,依世代口耳相传保存下来并不断充实。神话传说和“史诗”是哈尼族文学中最古老的部分,《创世纪》解释了天地物的来历、河流山川的起因。《合心兄妹传人种》是叙述人类经历了严酷的江水灾害继续繁衍的故事,还有《祭龙春规矩歌》、《叫谷魂》、《老人安葬歌》、《讨媳妇的歌》等,反映了哈尼人多神崇拜的宗教观念和富有民族色彩的习俗,是了解哈尼族的思想意识和习俗的重要资料。 在哀牢山区,哈尼族将全年分为三季,“造它”为冷季,“渥都”为暖季,“热渥”为雨季,每季四个月。冷季相当于夏历的秋末和冬季;暖季约当于夏历的春季和初夏 ;雨季约当于夏历的夏季和初秋,体现和适应哈尼族农业生态梯田农耕的季节性和阶段性。

哈尼族在“三季节”划分之外,有物候历的划分。物候历将一年分为12个月,根据哀牢山气候变化、植被变化、动物(主要是鸟、虫等)变化的规律来确定月份及安排农事活动 。

哈尼族的农事历法基本上同于夏历,按自然界天象和哀牢山区物候变化轮回周期纪年,每年分为12个月,以月亮圆缺周期纪月,每月30天,一年360天;哈尼族的日,以12生肖命名,推算方法同于夏历。哈尼族的历法,是对自然生态、自然规律的逐步认识而逐步发展的。据研究,哈尼族曾实行过“十三月历”,即将一年分为13个月,其中有两个月是各15天。哈尼族还实行过“十月历”,即每年分为10个月,每月36天。上述“十二月历”、“十三月历”、“十月历”都是每年360天,与现行公历(太阳历)的365·25天略有差异。哈尼族不是采用隔年置闰的方式解决,而是每年五月和十月各设三天过年日,,一年为366天。

风俗 哈尼族自然村落的宗姓结构,多为父系血缘纽带连结成的群体,可称作父系血缘家族集团,哈尼语谓之“启波然”,意即同祖的后代或一棵树发出的分枝。各个启波然由于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生产力不同而盛衰不一。衰弱者仅数十户,独居一村,繁盛者可达数千户,分数村居住。无论何种类型,都有专属自己的以下标志:①祭献本家族(村寨)神灵的丛林;②“苦扎扎”节祭献天神的磨秋桩;③镇慑危害本家族禽兽的兽神及威力的丛林;④标志本家族与野鬼分界线的丛林;⑤本家族人饮用的泉水井;⑥本家族特需的一对古朴的芒鼓。每个启波然内部有若干旨在增强内聚力的礼俗、规约,诸如各户成员间相互保护、援助的义务以及婚丧礼仪祭祀活动中的共食制度等。(《首届哈尼族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云南民族出版社,1996年版,第196-208页。) 由于哈尼族多以亲情结寨而居,长期养成了尊老爱幼、扶弱济贫、互助互帮的道德风尚,至今民间还流行着“敬老节”、“祭母节”等民族节日。在与他族的交往中,哈尼族十分讲究礼貌,热情好客。特别有情趣的是他们与傣族之间结成的“牛亲家”。早春时节,热坝河谷地区青草茂盛,气候温和,是傣族耕种早稻的大忙季节,耕牛由傣族“牛亲家”喂养使用。夏秋两季,坝区气候炎热,山区则风和气爽,草木青青,是哈尼族栽种水稻,或迎接收割的好时光,耕牛便由哈尼族喂养使用。入冬又把耕牛赶下坝区避寒。双方世代交往,同舟共济,彼此亲密地互称“牛亲家”。哈尼族在人际交往中,也十分讲究待客的礼节。他们认为客人到家来是 “格朗”(幸福和吉祥)来临的征兆。哈尼族相互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一家有事大家帮,一户有难众人担。“昂交交”是一种换工的互助形式,“巴交交”是轮流借钱用于办喜事或丧事的一种有效办法。“昂罢木”是一家盖房,大家帮忙的传统互助习俗。事事处处表现了哈尼族平和互济的人际关系。 “阿纠纠”,哈尼语意为“调节轮换劳动力”,即在生产的紧要关头,不管哪家缺乏劳动力,一时忙不过来,只要招呼一声,整个村子的人都会来帮忙。如此循环互助、调节互帮,以免延误生产时节。这是哈尼族社会生产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种传统风尚,它有力地调节了劳动力,促成了劳动力的合理利用。“阿纠纠”只是一种包罗万象的说法,它可以具体分为:才梯纠纠(轮换栽秧)、才底纠纠(轮换打谷子)、阿扎黑纠纠(轮换砍柴)、其纠纠(轮换挖田地)等等一切具体生产活动的轮换。 但不管是哪一种具体生产活动的“阿纠纠”,其宗旨都是团结互相、互相调节劳动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阿纠纠”风尚也不断扩大其范围,且不断发展其自身内容。由此出现了“阿高高”(交换劳动力)、“阿安安”(出卖劳动力)、“阿欧欧”(买进劳动力)这些现象。“阿高高”名为“交换劳动力”,其实内容与“阿纠纠”相差无几,只是形式上打破了民族的界限,范围扩大到了村寨外、相识人之间。反映了与当地其他民族融洽的关系。而“阿安安”与“阿欧欧”则是当地哈尼族产生商品意识后才出现的,是哈尼族社会的一大进步。 “牛亲家”:居住在红河县的哈尼族与当地的傣族人民之间,有一种耕牛结成的亲戚关系,叫“牛亲家”。双方共同买一头母牛,两家共有并共同管理使用,生了小牛,属双方共有,宰杀出卖时互相分成,这种关系定下后不再变更。 婚后妇女一旦怀孕,一般不再出家远行,但产前始终坚持劳动。婴儿降生后,要在门头上悬挂象征性的避邪物,并在母子床铺上悬挂用笋叶做成的人像,表示保护婴儿。婴儿落地后头三声哭啼,被认为具有特别的意义,是向天地、祖先和村落宣告自己已降临人世间。婴儿出生后3-11天左右,要为婴儿举行隆重的命名礼仪。模拟劳动是命名礼仪的核心内容。若是男婴,便请来村中一男童,让他肩扛锄头,身穿劳动服,手提糯米饭,在房外母子面前挖地三锄,象征男婴长大后会栽田种地,勤劳勇敢。若是女婴,则请一女童,左手提糯米饭,右手持小砍刀,肩挎蓑衣背架,在屋外母子面前砍柴三刀,表示婴儿长大后会砍柴割草,勤劳贤惠。随即给婴儿命名。 红河一带的哈尼族支系叶车人给婴儿取名有一套奇妙的礼俗。无论男女,凡五六岁以前的儿童或婴儿都有数名,少则二三名,多则七八名不等,而且随时可以更换。但决不能与同宗现时活人,已故哪怕可追溯至数十代以前的任何男性祖先同名。一般到七八岁之后方将真名固定下来,直到老死不再更换。换名原因据说是婴儿不健康、好哭,或与家里父母、兄姐“闯”了对头,使其得病。叶车人的名字一般都是有象征美好事物,或降生日子(十二属相)、地点的纪念,或父子连名等几种含义。父子连名家谱表明,叶车人只有名而无姓氏(多是二字音),近现代姓氏的使用显然是受汉民族文化影响。 丧葬 哈尼族历史上曾盛行火葬。直到清代中叶以后,火葬习俗才逐渐演变成木棺土葬。哈尼人一般在离寨不远处选择一块向阳的山梁作为同宗的公共坟山。各地丧葬习俗有所不同。 西双版纳一带的哈尼族,老人死后一般要在家中停棺3-5天,多则7天。在此期间,全村人停止一切生产和娱乐,请“贝玛”念咒送鬼,割杀丧牛。出殡之时,全村人排队送行,并将死者生前的一些生产生活用品一同随葬。 红河南岸一带的哈尼族,凡为死者割杀3头以上丧牛的人家,即可举行隆重的"莫搓搓"葬礼,即为死者跳舞送葬之意。举行“莫搓搓”的人家,灵柩要在家中停置3-5个月。留置灵柩期间,每天早晚饭前要放三响**,每12天要举行一次隆重的宗灵仪式,称“莫伤”。“莫伤”当天要请村里长辈男子及众亲友喝酒,唱送葬酒歌。当晚,青年男女聚集在丧家房前吹拉弹唱跳“莫搓搓”舞,借以谈情说爱,选择对象。生死达观的哈尼人认为生老死葬,本是人生的自然规律,死的人走了,活着的人要照常欢乐。“莫搓搓”出殡仪式极为隆重,历时2-3天。远村的亲朋好友,抱鸡牵羊,相邀成群地至丧家吊丧。出殡之时,“贝玛”吟唱娓娓动听的古歌和忧伤凄凉的送葬歌。全体男女老幼,身着华丽端庄的衣服,边摇扇子边吆喝着跳“莫搓搓”舞。**声连绵不绝,大号唢呐长鸣,敲锣击鼓,彩幅飞扬。哭的哭,唱的唱,笑的笑,哀伤伴合着欢乐。 婚俗 一夫一妻的氏族(血缘)外婚是哈尼族基本婚姻制度,严禁同姓内婚,忌讳在异性血亲和姻亲面前流露有关爱情生活方面的议论。男女青年婚前社交、恋爱自由。两人相爱不受父母或他人的干涉,但禁止同胞兄妹、姐弟或堂兄妹、姐弟同时参加一项社交活动。哈尼族的村寨,一般都设有专供未婚男女青年社交的场所,称为“扭然”(王清华、史超军著:《云海中的奇婚女性》,云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5页。)。黄昏后,男女青年盛装一新,由小伙子头或姑娘头带领,聚会在扭然里、寡妇家,或村边丛林中幽会对歌,互诉衷情。在红河南岸大羊街一带的哈尼族,若应邀找小伙子的姑娘超过五人,便可举行盛大的酒歌恋爱宴会——“阿巴多”。其场面欢乐,多趣,规矩繁多。经过多次交往,姑娘和小伙子只要情投意合,即可结成“扎哈”关系,即稳定的朋友关系。 若双方彼此中意,相约百年,并为父母认可之后,男方托媒人向女方提亲说合,随即上聘迎亲。当男方接亲队伍到达姑娘村寨时,埋伏在路旁的姑娘以橄榄果袭击,表示惩罚“抢”走了自己姐妹,并含有先苦后甜,福多儿孙多的寓意。女方搭起迎亲棚,美酒佳肴款待男方迎亲宾客及女方亲友。老人们唱起牵肠挂肚的《送嫁歌》,此时,“扭然”里梳妆打扮的新娘不禁泪流满面,边哭边诉说自己命运的不幸,凝结成哀怨悱恻的《哭嫁歌》。有的地区早在三天前就开始哭唱,并有同村众女友陪同,哭得越伤心越表明对父母的感情深厚。有的地区姑娘出嫁,要由亲兄弟或堂兄弟背出村寨,由亲朋好友组成送亲队伍,运送嫁妆和礼物。新娘接到男家,先要向祖先神龛行埋头礼,然后吃下新郎亲手递送的一碗夹生饭,表示永不变心。第二天旭日东升,新娘随同伴娘,携带若干糯米饭回娘家,分送给村里各户血亲,以示铭记血缘祖根。婚后,双方均不再参加社交、恋爱活动。若夫妻感情破裂,不论谁提出离婚,一般由女方退还原聘金即可,有的地方则要履行简单的离婚仪式。由村里办事公正的男性长者主持,在一木片上刻出三道小口,然后将木片劈成两半,各持一半为凭。 “黑夏夏”:婚俗,意即出嫁女子按期(每轮十二天)分住娘家和夫家两地,实际是“不落夫家”婚俗的的叶车语别称。 “捶新郎”:哈尼族支系卡多人在迎亲时,新娘会冲着新郎又哭又捶,新郎则不断地东躲西闪,毫不还手,这是卡多人婚俗的“捶新郎”。“捶新郎”的本意是为了考验新郎对爱情的忠贞,不还手就表明:你到了我家,我会好好待你,你看,你打了我这么久,我都能忍耐,我是实心爱你的。如果一还手,就意味着失败。 服饰和头饰 哈尼族喜欢用自织自染的小土布做衣物。崇尚黑色,古朴庄严。6-7岁以前的儿童基本无性别之分,以护体为本。各地男子服饰发式也基本统一。上穿青色或蓝色有领对襟短衣或无领左衽短衣,袖长及腕而窄,用别致的布纽或发光的银币、银珠作扣。下穿裤腿肥大的扭裆青色长裤。老年男子头缠一条青色大“包头”,或戴旧式瓜皮小帽。青年男子多改蓄短发,身着汉装。女子的服饰和发式极为丰富多彩,地区、支系差别较大。一般以单或双辫、垂辫或盘辫、系裙的高低和服饰、围腰的色调等来区分年龄。大部分女子上穿左衽短衣,以银珠或布条作纽扣。下身穿着各地不一,分长裤、短裤和折裙几种。 盛装时外披坎肩一件。多系花围腰,腿缠花青布绑腿。大部分地区的女子喜欢佩带银耳环、耳坠和项圈,以银链和成串的银币作胸饰。手腕上佩戴银方镯、扭镯和龙镯。用于装饰服装的物品很多,有海贝、羽毛、虎牙、兽骨、项链等。刺绣于服饰的图案大致包括山川、河流、树木、日月星辰等。所有的图案,实质是其区域地理环境的折射,是对祖先迁徙历史的记述。 在各地哈尼族丰富多彩的服饰中,红河南岸大羊街、浪堤一带哈尼族(叶车支系)妇女的服饰极富于特色。她们的上衣统称龟式服,共分三种,即外衣、衬衣和内衣。外衣场“雀朗”,为靛青色对襟正摆短衣,无领圆口,袖长及肘而宽,对襟两边钉着若干精致的装饰排扣。 “雀朗”浸染成靛青色之后,涂上一层清淡的牛皮胶水使其微泛淡红色,表示手艺高强。衬衣称“雀巴”,无领、尖口,下摆圆如龟状,左右两襟下截稍宽,搭于胸前,并以细棉线将左襟系于右腋下,交叉成剪刀口状,内衣称“雀帕”,实际是贴身对襟内褂,无扣、无领、圆口,在圆口右方前沿缀着一串银链,以系针线筒和口弦筒用。 叶车妇女以多衣为荣,在“雀帕”正摆下钉有数道青蓝色相间的假边,表示多衣。少女的左胸常常被遮掩得严严实实,右胸却是半袒露的。它显示着叶车少女青春的健美。节日期间,姑娘们的腰间紧束着宽若手掌的一条五色彩“帕阿”,它不仅使姑娘全身曲线十分优美,而且表现出几分女性袭人的英气。 叶车女子下身是赤足裸腿的,终年仅穿一条紧身贴体青年短裤,颇似水上运动员的游泳裤,起至大腿上端以下全部裸露,视短裤紧勒至现出臀部原形为美。无论暑夏炎天下田栽秧锄禾,或数九寒天进深山老林破柴割草,从不穿长裤。短裤的剪裁根据自己的身材胖瘦来进行剪裁,原则以能紧束臀部为好,别致之处是在短裤的前边,要呈人字形对折出七道褶子来,一眼看去,就好像有七条短裤穿在身上。 她们头上戴的那顶洁白“帕常”,是用白布缝制的尖顶软帽,其状略似雨衣上的雨帽,不过,后面多了一截好看的燕尾。"帕常"的燕尾边沿,用彩线绣着各种精美的花纹,里面用一根白线把“帕常”紧紧拴在发辫上,以保证它只会迎风飘舞,而不会随风飞去。“帕常”制作简单,戴在女子头上,像一只只白蝶。 叶车姑娘的银饰,也为她们别具风采的服饰增添了光彩。除了手腕上戴的银镯和腰带上装饰的银泡外,胸前来挂着两串银珮。银珮是由许多条银链和银泡连缀起来的,挂在胸前,把那套样式别致的龟式服点缀得光彩照人。此外,在“雀帕”下摆边缘,还系着一圈同样的银珮,当姑娘走路时,便会发出一阵阵细小而有节奏怠“叮呤”声。特别是当姑娘们跳起牛皮大鼓舞的时候,全身的银饰便发出节奏清脆的银器声,为她们优美的舞姿伴奏。 哈尼族服饰既反映了本民族固有的文化特征,又具有较高的工艺美学价值,有助于对这一民族源流、迁徙及支系变化的认识。

苗族

的服饰在各地各有其特点。黔西北、滇东北的苗族男子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其他各地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的短衣。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缠青色长巾,冬天脚上多缠裹绑腿。古代苗族男子都蓄长发,挽椎髻于头顶,插木梳或发针,戴耳环、手镯、项圈等饰物。至清代末期,他们已不再蓄发挽椎髻,有的改梳长辫子。各地区苗族妇女服饰差异较大,式样约几十种之多,但大多数地区妇女穿大领对襟短衣和长短不同的百褶裙,有的长及脚面,有的短至腿根,仅七、八寸长。湘西,贵州松桃、凯里,广西大苗山,湖北宣恩等部分地区苗族穿大襟右衽上衣,下着宽脚裤。湘西苗族的上衣无领,衣袖和裤脚绣有宽大花边,头缠格子布或青布头巾,戴耳环、项圈、手镯等饰物。苗族妇女的头饰式样繁多,挽髻于头顶,配上各种式样的包头帕,有的包成尖顶、圆顶,有的把头发绕在支架上高竖于头顶上,别具风格。她们的盛装以黔东南独具特色,把银饰钉在衣服上成“银衣”,头上戴着形如牛角的银质头饰,高达尺余。

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主食。黔东南地区的苗族把糯米饭和蔬菜一起封存坛内,一、二个月后再取食的醅菜,是一种特具风味的酸腌菜。饮酒的嗜好十分普遍,凡遇婚丧、节日或亲友来访,都用酒招待宾客。

苗族的建筑在各地也有很大差别。黔东南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楼房。楼房一般为两层,建筑形式多为“吊脚楼”(即按山坡斜度竖桩,在桩上建筑),屋顶为双斜面。顶棚上层贮藏粮食、杂物,吊脚楼下堆放杂物或圈养牲畜。湘西和贵州松桃等地,采用木质结构、双斜面瓦顶或草顶平房,每幢3~5间,“偏厦”作灶房或牲口圈。过去,地主或富裕人家还筑有庭院,并砌高墙或石碉围护。云南文山地区苗族居民住宅的墙壁多用竹条编织、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屋顶为平形草顶。昭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住“权权房”,即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糊,盖上茅草,用树枝或竹子编织、糊泥作墙的房屋。一般隔为两间,人畜各一。海南岛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房,三间一幢,屋檐较长,檐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墙草顶或瓦顶的房屋。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

哈尼族的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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