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真的是由长嫂养大的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15浏览:3收藏

包公真的是由长嫂养大的吗,第1张

清官化身“包青天”的包拯,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戏曲里,被说成面如锅底的包黑子,且从小被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抚养成人,从而产生“嫂娘”一词,这不符合历史事实。其实包拯并非面目漆黑,只不过比常人要黑一些,也并非洲人种,仍属黄种人,说其面如黑炭可能亦是由他铁面无私所引申,铁当然是黑的咯。再者,包拯自幼聪颖,深得父母宠爱,而且父母在他自39岁时才去世,又何来由长嫂养大一说? 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汉族。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公元999年)。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公元1061年),任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官阶为从二品)。公元1062年卒于位,谥号“孝肃”,追认为礼部尚书。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为此,后人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而流传百世。关于误传“嫂娘”养大的原因实是文人们移花接木,将其次子包绶由长嫂崔氏养大的事实嫁接到了老头子上,才流传开包拯由长嫂养大的故事。小说《七侠五义》,戏曲《赤桑镇》、《铡包勉》,便是记录这个故事的非常有名的代表作品。 但是,在正规的史料中,从未发现吴妙贞和包勉这两个人物,更没有包拯为“嫂娘”所抚养的记载,实属杜撰或是民间误传。在包拯的家乡合肥市南郊出土的包公同时代的吴奎所撰《宋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墓铭》,对包公一生事迹记载甚详。 包公一开始就以纯孝闻名。天圣五年(1027),包拯28岁考中进士甲科,初命大理寺评事,再任建昌县知县。当时包拯的父母年事已高,都希望留在家中,不愿意跟儿子远去他乡赴任。为了照顾双亲,包拯竟恳请上司辞去知县一职。上司顾念他的一片孝心,就改调包拯到离合肥较近的和州。但两位老人连和州也不愿意去,还是叫包拯独自一人前去赴任。见父母心意这样坚决,包拯便决然辞官留乡,侍奉双亲,直到父母俱丧,包拯“庐墓终制”,直至39岁时才去外地任职。这段记载一方面说明包公至孝,加之他为官时的清正廉明,去世后便得到了一个“孝肃”的谥号;另一方面,也证实包公在38岁之前是父母双全的。 那么,这个包公为“嫂娘”所抚养的传说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在合肥与包公墓志同时出土的,还有他的夫人董氏的墓志铭(《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志铭》)和他的儿媳崔氏的墓志铭(《宋节妇永嘉郡君崔氏墓志铭》)。这些珍贵的文物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真实的包公,也把包公及其族氏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告诉了世人。 包公原配夫人张氏,无有子女,续妻董氏生了一子二女。长子包繶,很小就受到特殊的“荫补”,获得了“太常寺太祝”的官衔,但在包拯生前就夭折了;两个女儿,一个远嫁陕州硖石县主簿王向,一个许配给了国子监主簿文效。 为包拯生下唯一延续香火的次子包綖(后更名“绶”)的母亲是媵孙氏。“媵”,可以理解为“陪嫁的女子”,也可以理解为“身边的女佣”或“侍女”,应是董夫人的陪嫁丫环。就是这位出身低贱的媵女孙氏,使包氏家族传宗接代、繁衍至今。关于她和儿子包綖的事,记录在包公长媳崔氏的墓志,这是一个美丽而感人的故事。 崔氏,荆州(今湖北省江陵市)人,她的母亲吕氏,是当时三朝宰相吕蒙正的女儿。由于门当户对,她十九岁便嫁给了包拯的长子包繶。不想在婚后第二年,包繶便因病故去,崔氏悲痛欲绝,立志守节抚孤(崔氏生遗腹子包文辅)。谁知祸不单行,她的儿子文辅刚刚5岁又不幸夭折。 包拯(55岁)和董氏夫人失去了唯一的儿子,又失去了唯一孙子,内心十分悲痛,但见崔氏年少寡居,又失爱子,不忍其一辈子守寡,愿将她“还宗”,劝其另结良缘。崔氏却从一而终,对包拯发誓:“翁,天下名公也。妇得齿贱获,执浣涤之事幸矣,况敢污家乎!生为包妇,死为包鬼,誓无它也”(见《崔氏墓志铭》)。她认为公婆失去了独子已够不幸,她不忍再给二老增添痛苦,便说:“公爹是天下敬慕之人,我能够代替丈夫奉养公婆,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其实,崔氏是个有心之人。她已发现公公身边的媵女孙氏原来很受公爹喜爱,后来突然有一天,被公公打发回了娘家。她还注意到孙氏似乎已经怀有身孕。饱尝丧子之痛的崔氏,背着公婆暗地里不断派人去孙氏的娘家问寒问暖,并送去钱财和衣食之物。后来,孙氏果然生下了一个男孩子,崔氏便偷偷把男孩子抱养在自己房中。 一年之后,正值包公60大寿,百官来贺,宋仁宗也派人送来了寿礼。但此时年届花甲的包公却膝下无子,难免有孤独凄凉之感,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就在这时,崔氏从内堂出来,怀里抱了一个活蹦乱跳的男孩子。她郑重地禀告公爹:“这就是您的小儿子啊!”包公大为惊异,继而问明了实情,得知自己确有儿子,从来少见笑脸的包公不禁满面含笑,一旁的董氏也喜形于色。包公当即将男孩认为己子,并取名叫包綖。 包公63岁因病去世后,崔氏陪着婆婆,抱着5岁的包綖,护送包拯的灵柩从开封返回合肥安葬。崔氏上侍奉婆婆董氏,下抚养包綖。不料其母吕氏见包拯病故,知包家权势已去,便要为她另择夫婿,要接她回去。她对母亲说:“母不谅乎!倘欲嫁者,不俟今世!”母反驳道:“夫死守子,子死何待?”崔氏回答:“舅(包拯)丧姑(董氏)老,有小郎(包绶)如儿子,其门户待我而立。”就这样,崔氏继续肩负着抚养小叔子的重任,名为长嫂,实为养母。 当时庐州知府张田为崔氏守节不嫁、亲抚幼弟的事所感动,撰写了一篇《节妇传》,上报了朝廷。朝廷大为惊异,传旨特封崔氏为寿安县君。 包綖渐长,崔氏又为其延师启蒙,并给他取学名叫包绶。后董氏夫人病逝,崔氏亲操后事,从此一手撑持起了包氏的门户。崔氏将包绶抚养成人后,由她做主,为其娶妻张氏,即庐州知府张田之女。张氏不幸早逝,崔氏再次主婚,为包绶娶了文彦博的小女儿文氏为妻。之后,崔氏又派人到开封找到了包绶的生母孙氏,将其接到合肥,让包绶母子得以团聚。 崔氏在包氏家中和社会上,都享有极高的声誉,在庐州一带流传极广的“长嫂当母”的俗谚,即由此而来。后来宋哲宗又下诏加封崔氏为永嘉郡君,嘉奖诏书便是当时大文豪苏轼所撰(见《东坡全集·故枢副包拯男繶妻崔氏封永嘉郡君制》)。 崔氏于绍圣元年(1094)去世,享年62岁。生前,包绶像对待亲生母亲一样孝顺她,她去世时,包绶正在开封最高学府国子监任职,闻讯之后,悲痛欲绝,连夜赶回合肥奔丧,用对亲生母亲一样的礼节,披麻戴孝,为崔氏办了丧事。 崔氏在抚育包绶的同时,还把从小失去父母、无依无靠的族亲侄子包永年收养下来,作为死去的丈夫包繶和自己的继子,一直把他培养成人。包永年作为崔氏的螟蛉之子,成为包公的庶长孙。 包绶和包永年都出身举业,品学兼优,后来为官数任,清正廉明之誉颇似包公,真正继承发扬了包氏一门家风。 在现存的包氏家谱中,包綖(绶)却被误排为包拯之孙,包繶之子,这也许正是由于他是从小由崔氏养大而造成的讹误。同时,由于包公后代为官者,如包绶、包永年等,都像包公一样刚正清廉,他们的事迹与包公的故事一起代代流传了下来,久而久之,渐渐集中于一个最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身上,而这个典型人物当然非包拯莫属。于是,就连从小为长嫂所抚养、以嫂为母的故事也被集中到了包拯的身上,便有了流传至今的包公与“嫂娘”的故事。殊不知,古代对已死去的某些人为了表示尊敬,都加一个“公”字。包家的墓碑,无论是包拯、包繶、包绶,姓后名前都有一个“公”字,包绶与其夫人文氏的墓碑全称是:“宋朝奉郎潭州通判包公绶蓬莱县君文氏之墓”。这样以来,包拯祖孙皆可称“包公”,但在后人心目中,包公就是包拯,包绶的事以讹传讹,误传为包拯的事,也就不难理解了。包拯的子孙死后和包拯一样,都被人们尊称为“公”由于包拯知名度大,故而将老包公、小包公的故事就串在一起了。民间百姓大多只知道历史上的包拯称包公,却不知道包拯的儿子包绶也称包公,再加上民间传说,戏剧虚构夸张等,这样,就误传了下来。

包三姑是虚构的 历史上并无其人 只是自称是有家谱可考的包青天后人,

以除暴安良、伸张正义为已任。

-------------------来自团队

  包公家事上的错误,就更是随处可见了:几乎所有可见到的包氏家谱上,包拯之妻均写作“李氏”。岂不说这个“李氏”毫无来由,“李氏”的生卒年月,就更是一笔糊涂账。谱上说:“李氏生于兴国壬辰年,卒于咸平庚申年”。奇怪的是,“兴国”是宋太宗赵〖FJF〗竁〖FJJ〗的第一个年号,前后只使用了九年,即从公元九七六年到九八四年,其中并无“壬辰年”。“壬辰”乃是他的第四个年号,始于淳化三年,即公元九九二年。而“咸平”又是宋真宗赵恒的第一个年号,只用过六年,即从公元九九八年到一○○三年,其中也并没有

  “庚申”年。“庚申”乃是他的第四个年号,始于天禧四年,即一○○二年。按照谱上写出的这些年号,我们将无法确定李氏的具体年岁。但若以甲子纪年计算,这位李氏去世时就只有二十八岁。而李氏过世后,谱上再没有别的记载了,这就是说,当时只有三十岁的包公,便鳏居了几十年,实在荒唐得很!

  �若非董氏墓志的出土,若非九百多年后的今天清理了包公和董氏合葬墓,曾一辈子与包公朝夕相处,且同舟共济、恩爱有加并给过包公最大帮助的贤内助——董氏,将沉冤九泉,无人知道。无论是史书还是家乘,对董氏都太欠公道;特别是包氏家谱,这样对待董氏非但大不敬,也似乎有点儿太残忍。

  �董氏和包公的两合墓志同时出土,透露出了一个《宋史》绝对没有、包氏家谱也不可能会有的非常重要的事实,这就是,包公有过三个女人:既有原配夫人“张氏”,续妻“董氏”,还有“媵孙氏”!

  “媵”,可以理解为“陪送出嫁之人”,也可以解释为“身边的佣人”。墓志上刻得明明白白,包家的“香火”借以延续的“独根独苗”包綖,正是包公与这位“陪送出嫁之人”或压根就是“身边的佣人”生下的孩子!

  “媵孙氏”在包家侍奉包公多年,因为怀上了包公的孩子,囿于她的这种身份,被包公遣回了娘家。这时包公已是五十九岁,先前由董氏生养的儿子包繶,好不容易长大成人,和名门之后崔氏结成夫妻,想不到婚后两年便染病身亡。包公六十大寿时,百官前来祝贺,宋仁宗也派人送来了礼物,但年届花甲的包公,膝下无子,难免有孤独之感,又怎么乐得起来呢?谁知就在这时,他的大媳妇崔氏抱出了一个活蹦乱跳、牙牙学语的孩子,告诉他:“这就是您的儿子啊!”包公不免惊诧,待问清情况,才知“媵孙氏”将孩子生了下来,还是个男孩。从不开笑脸的包公,不禁笑容满面,一旁的董氏也喜形于色。包公当即认下了孩子,还将孩儿取名为包綖。

  墓志就此写得十分清楚,包公一生有过四个孩子:长子“子繶,太常寺太祝,先公卒”,过早地夭折了;两个女儿,一个远嫁“陕州硖石县主簿王向”,一个许配给了“国子监主簿文效”。包氏家族繁衍至今靠的全是包公的这个次子包綖!

  这么说,包公不仅有妻有媵,惟一之子,还是包公临近花甲之年与媵所生。

  这事,发生在铁面无私“自是阎罗气象”的包公身上,会有损“凛凛然如不可夺之节”的清官直臣包公的形象吗会导致包氏后裔对自身血统产生怀疑,甚而认为大逆不道,有辱门风吗其实,在那个年代,将陪嫁人纳为妾室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

包拯是北宋名臣,他以大公无私而被后人铭记。仁宗天盛五年,包拯成为秀才,为国效力,走上了自己的仕途。

包拯曾经有过因为父母年事已高而辞职的想法,也因为担心父母,所以辞职去陪伴父母。几年后,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在父母坟旁建了一间小屋,直到守灵期满。老乡来劝包拯,包拯做官。

包拯当御史的时候,就提出要练兵选将,加强军队管理,培养一批战斗力强的士兵,驻扎在我国边疆,抵御外敌侵略。

包拯当政时,以清廉著称。他以严格的纪律严厉惩罚他的下属。包拯堂堂正正,眼里容不下半点沙子。看到不良现象的存在,王魁强迫百姓收钱,百姓苦不堪言,发生暴乱。

王魁不去找自己的原因,而是派兵抓捕想为自己争权的人。包拯七次上书弹劾他,最后一次把矛头指向当今的统治者。这一举动震惊了法庭。当时人们都很佩服包拯有这样的勇气,皇帝也从来没有想到他维护百信政权的决心这么大。

包拯秉公执法,为官一任,深得民心。他的来源是为人民考虑,他帮助他们做事。有些贵族想占老百姓的便宜,却逃不过包拯的眼睛。

他整顿民风,改革人民诉讼制度,让越来越多的人更容易说出自己的遭遇。包拯是中国历史上清官的杰出代表,是清廉的象征。

包拯是怎么死的?

包拯葬于安徽省合肥市。

从记录中可以看出,包拯从发病到死亡只有几天时间,期间还服用了几种治疗效果极佳的药物。因为包拯生前敢谏,不畏权贵,执法过程中不为私事所扰。他每次秉公执法,都是在侵害贵族的利益,可以说树敌不少。

再加上这样的猝死,不得不让人产生怀疑和担忧。包拯是怎么死的?是因为疾病还是被政敌杀死?

近日,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与安徽省博物馆合作研究包拯遗体。结果发现,包拯的骨骼中钙、铁、汞的含量高于现代人,但砷、铅的含量低于现代人。

众所周知,砒霜和朱砂是古代的主要毒药。这两种毒药都能致人死亡。包拯尸骨中砷含量较低,可以排除他生病时被小人毒死的原因。那么为什么包拯骨头里的汞含量那么高呢?

有两种解释。一个是古代为了保存尸体,往往会在棺材里加入这种东西,帮助防止尸体腐烂。包拯的骨头之所以有这么高的汞含量,很可能是因为朱砂的侵蚀。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包拯死前服用了一些含汞的药物,可以断定包拯是正常死亡。

我相信这是大家都希望看到的结果,大家都不希望自己心中的大官老实人被小人害死。

包拯的后代

包拯的墓志铭中明确记载,包拯有四个孩子,大儿子早逝。包拯有两个女儿,一个嫁到了远在他乡的陕州,一个许配给了国子监。包家的传承完全靠包拯的次子。

包玉刚是上世纪80年代,当时是王志毅,世界八大船。没想到他的祖上还有龙图阁大学士、包拯、开封府这么有名的人。

它是

在这次旅行中,包玉刚参观了天一阁,这是江南最古老的图书馆。这一天,天一阁的工作人员听说这个贵宾室,世界船王港今天来了,就给包玉刚看了天一阁珍藏已久的《包氏家谱》。这本书记录了包拯一家的点点滴滴。

包调查之后,也有了试一试的心态。他惊喜地发现自己是包拯的第29代孙,按照他的不耐烦高兴地欢呼起来。我是包青天的后裔。

包拯死后,他的女婿把他安葬了。后来金兵入侵,合肥被攻占,包拯墓被毁。当时和他一起陪葬的大部分东西都被偷了。后来他的后人重修了包拯的墓。1973年,合肥市政府更加重视包陵园,开始重建包陵园,三年后竣工,为后人缅怀提供了一个好去处。

不是真的。

包公铡侄是京剧中的剧情,是为了体现包公铁面无私而设置的剧情,历史上并没有这么一回事。包公来自宋朝,而“包公戏”在元朝风靡全国。事实上,作为一部在元代才逐渐形成的戏剧,《包公戏》中的大部分故事情节都是由民间创造的,并且在传播过程中添瓦加转。

尽管内容越来越丰富,但它早已脱离了包公的真实事实。为了提升包公的形象,后人在故事里强加了一个“大义灭亲”的故事,即包公的侄子因腐败和渎职而被曝光,包公亲自接手了他侄子贪污和乱用权利的案件,并在发现他的侄子犯下了许多罪行后下令将其斩首。

根据历代司法制度,这在宋代是不可能发生的。包氏家族一直遵循着一个祖传的信条,即包氏家族后代中的任何腐败分子都不允许回到他的家族,也不允许在他死后埋葬包氏的祖坟。那些不遵守这一戒律的人不配成为包家的后代。

此外,家训一直被刻在石碑上,竖立在主厅的东墙上,向后代展示,包家的后代一直严格遵守家训,包公的儿子和孙子是诚实正直的官员。因此,包公没有接受贿赂和违反法律的侄子,也没有通过正义杀害亲戚的事情。

即使包拯确实有一个行为不端的贪官侄子,包公也没有机会亲自受理此案。宋朝的司法系统在这方面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在审理家庭案件时,必须强制避免这种情况,在每一个审理过程中都不允许干预。

扩展资料:

除了包公的侄子是后人所杜撰之外,包公的故事中,还存在很多虚构之物,如三把御赐铡刀和可以上打昏君下斩奸臣的尚方宝剑。

事实上,宋朝并没有给大臣们赏赐什么尚方宝剑,更不用说随意杀人的权力了,明朝万历年间,有一过一次尚方宝剑的记录。是皇帝特别批准了,持有这把剑的人拥有先斩后奏的特权。

包拯的三把御赐铡刀是平民想象的产物,铡刀自古以来就不是正式的行刑工具。最有可能的是,当时的文人脑洞大开他们自己想象的,他们觉得铡刀不仅适合割草,也适合行刑,这才给包公送了一套铡刀的刑具。

-包公铡侄

在包拯30岁的时候,他的妻子就去世了,也没有给保证留下个一儿半女。后来包拯又娶了董氏,为包拯生了个儿子,名为包繶,长大成人和名门之后崔氏结婚后没留下一儿半女竟染病身亡。包拯到了花甲之年,也没有后人,以为包家要断了香火,就在这时,事情出现了转机。

原来包拯还有一位妻子,名为孙氏。当初孙氏说她怀了包拯的孩子,包拯并没承认这个孩子,并且把孙氏及孩子送回娘家,不知道是因为孙氏是陪嫁婢女,还是包拯不认为孩子是他的。孙氏感觉很是委屈,这个时候包拯的大儿媳妇暗中派人给她送钱送东西让她把孩子生下来,没想到还是个男孩。

因为后继无人,并不开心。这个时候大儿媳妇抱回来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说是当初孙氏生下的包拯的孩子。包拯看到孩子跟他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肯定是自己的孩子,这才认下了当初被自己抛弃的孩子。

都说包拯是个清正廉明的官员,这让他《宋史》年记载的家事,民间小说,甚至族谱都模糊不清,似乎在极力隐瞒着什么。

根据包拯的家谱,包拯唯一的妻子李在他30岁时去世。龚的长子宝鉴早逝,而唯一延续香火的次子宝鉴,是在包拯年近六旬时出生的。这里面隐藏着什么秘密?

幸运的是,东施和包公的墓志铭同时出土,解决了这个难题。

最初,包拯的第一任妻子李没有孩子。她死后嫁给了东施,而东施的长子宝鉴长大后成为名门望族。崔氏结婚后,没有留下一儿半女,就病死了。

宝寿的生母既不是李,也不是他的第二任妻子董氏,而是他的嫁妆。孙氏怀孕时,包拯已近六十岁,她的大儿子已经去世。这时,包公得知她怀孕后,就把她送回了娘家。不清楚是受陪嫁女身份的约束还是对自己的生育能力不自信。

虽然这个孙氏被莫名其妙地送回家,但包拯的大儿媳崔氏似乎知道为什么。偷偷派人给竹简送去了钱和衣服,并鼓励孙氏把孩子生下来。后来,没想到会生个男婴。

包公六十大寿,当包公因为膝下无子而感到孤独和不快时,崔氏拿出一个活泼而牙牙学语的孩子,对他说:“这是你的儿子!”

包公定睛一看:啊,真像我!所以我终于认了我曾经“被抛弃”的儿子!

包公真的是由长嫂养大的吗

清官化身“包青天”的包拯,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戏曲里,被说成面如锅底的包黑子,且从小被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抚养成人,从而产...
点击下载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