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著名的志书有哪些?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14浏览:2收藏

历史上著名的志书有哪些?,第1张

地方志从诞生之日到如今,朝朝编纂,代代续修,绵延不辍,已有2500年的历史。据1985年《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记载,我国现存旧地方志8264种、1232万卷,占全部古籍总数的10%。《四库全书》是我国古今重要图书总汇,存“经、史、子、集”178万卷,其中地方志著作是史部著作的441倍。

1、周

方志很早就受到了重视。《周礼·诵训》上记载:“掌道方志,以诏观事”。当时,“诵训”这一官员的职责就是为王述说方志所记述的四方之事,了解各方面的情况,以便于治国。

2、秦

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郡 县志书随着郡县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也有了相应的发展。

3、两汉

朝廷命令地方官府,把记述郡国地方的山川、物产、贡赋、风俗等情况的“郡国地志”,随同“计书”报送太史府。刘秀做了皇帝后,为表彰他的家乡南阳,诏令撰作家乡风俗志书。由于帝王、朝廷的倡导,“郡国之书,由是而作”。此后,郡县编纂志书的风气大兴。东汉的郡县地志,随同郡国的“计书”上报朝廷,大多保存在兰台。作为兰台令史的班固,才有可能利用这些郡县志书资料,写成了著名的《地理志》。可见两汉时期,曾经编纂和保存了大量的郡县地志。据古籍记载,如《寿春记》、《巴郡图经》等等,都是著名的志书,并为后人所征引。

秦汉以后,地方志逐步发展和充实,发展为舆地图、图经、图志、图记、地记和郡国之书。

西汉司马迁所著的《史记》是我国第一部正史;东汉班固撰写的《汉书·地理志》是第一部全国性的区域志;东汉光武帝刘秀诏令撰修的《南阳风俗传》,是我国官修地方志书的开端。

4、魏、晋和南北朝

魏、晋和南北朝时期编史修志之风盛行。地方豪门势力为了炫耀一方,不仅修家谱,还修地方志,于是支持官府,或是私下纂修地方志;地方官也为了更好地了解和统治一隅之地,也乐于修志。编修了大量的地方志书。

当时大多叫做“地记”,著名的有《娄地记》、《冀州记》和《会稽记》等。晋人常璩编纂的《华阳国志》,是目前保存下来较早的一部私人编修的地方志书。该书内容翔实,已有一定的“义法”。后人编修云南、四川等地的志书,往往“据以为典则”。

5、隋

大业年间,隋炀帝“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从此以后,历代统治者都竞相仿效,由朝廷或官府出面来编纂地方总志。渐渐地修志也就成了历代官府的主要职责之一了。

据《隋书·经籍志》记载:隋朝曾经编修了《诸郡物产土俗记》一百五十卷,《区域图志》一百二十九卷,《诸州图经集》一百卷,“其余记注甚众”。可见隋朝曾经编修了相当数量的地方志书。

6、唐

朝廷规定:各州郡的图经,每三年编修一次,并报送尚书省。以后改为五年编报一次。如果州县有所变动,山河有所改移,则不在五年之限。唐王朝先后还编纂了《括地志》、《元和郡县图志》等全国性的志书。《括地志》一书曾“博采方志”。《元和郡县图志》是按照当时的行政区划编纂的,在各道之下,均记述了郡县的基本情况。这从侧面可以说明唐代州县志书的编纂,是比较广泛的,如果没有郡县志书作为基础,全国性的志书是难以编成的。

7、宋

朝廷重视图经的编纂,规定每三年编修一次。各名郡大县都编修了图经,有些郡县数次编修。开宝四年(公元971年),朝廷命知制诰卢多逊等“重修天下图经”。大中祥符年间,李宗谔撰修《祥符州县图经》,计一千五百五十六卷。该书是以各路州县所报送的图经为基础编成的,成为北宋州县图经的总汇。宋徽宗大观年间,朝廷置“九域志局”,专门从事志书的编篡工作,这是史书记载较早的专门修志机构。

宋朝三令五申编纂图经,大大促进了地方志书的发展。“州县皆修图志”。当时编修地方志书相当普遍。宋代流传下来的府、州、县地方志书,远远超过了它的前代。其中著名的有《三山志》、《新安志》、《剡录》等等。南宋时期修纂的乾道《临安志》,记载了宫阙官署、沿革、星野风俗、州境、城社、户口、学校、物产等等,书后还附有亭、台、观、阁、轩等。

传说当时朱熹到江西某地上任,当地属官搜肠刮肚,准备垂询,并备礼载酒,远远跪接。谁知朱熹撩开轿门,开口就问:“志书带来没有”众人末料到这一着,面面相觑,悔之莫及。从此这一带便形成习俗,凡地方官上任或离职,先交接地方志书。

8、元

地方志的编修在元代得到进一步发展,元朝廷在地区方志的基础上,编纂了全国性的《大元一统志》,记载全国范围的内容。还诏令各省、府、州、县编纂了一定数量的志书,比较有名的有《镇江志》、《四明志》等等。著名的农学家王桢在任旌德县尹时,纂修了《旌德县志》,并用木活字印刷。

宋元时期,志书的体裁也由历史、地理的记载向更高更广的水平发展起来,地方志体裁和形式日臻完备。

9、明

明清时期,是我国古方志发展的兴盛时期。

明代是我国地方志得到较大发展的时期,明廷十分重视编纂地方志书。由朝廷颁布修志凡例,体例全国统一。全国修有《一统志》,省有总志,有通志,都是官修。省以下有府、州、县志,有官修也有私修。

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志向远大的平民皇帝,称帝立足不久,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便命儒士编修一统志。后又命各地将城池、山川、关津、水陆道路等编报朝廷。永乐十六年(公元1418年),朝廷下令:天下郡县卫所皆修志书。此后,各郡县有志,“实始于此”。明万历年间,已有人盛夸“自国史外,郡邑莫不有志”(乾隆《满城县志》序)。当时,有些府县志书,编修多次。关于专志的编纂,也相当普遍。现存明代志书约有上千种,其中以县志为最多。

东港区地域内有历史记载的第一部县志《日照县志》,就是明代万历十八年(1590年)由知县杜一岸主持编修而成。

10、清

清代是我国古方志发展的鼎盛时期。

清代是我国封建时代地方志发展的全盛时期。清代修志的规模是空前的,清代康熙、乾隆、嘉庆三朝三次重修《一统志》,清政府还一再诏令全国各州县修志,雍正时更规定各省府州县志要六十年修订一次。因此,我国历史上清代编纂的地方志最多。

清王朝在全国巩固了统治地位后,地方官府就积极倡导修志了。顺治年间,河南巡抚发动修志,当时的十二州九十五个县,基本上都编修了志书。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年),玄烨下令编修一统志,并命各省及府、州、县编纂志书。雍正、嘉庆年间,清王朝又先后下令编修一统志和省通志。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州县志书的发展。光绪年间,学部下令编修乡土志。不少州县的乡土志内容编纂得比较简明。在经济和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还编修了相当数量的乡镇志,如《南翔镇志》、《乌青镇志》、《杏花村志》等等。清代方志鼎盛的原因,主要是清朝最高统治者的重视和倡导,同时,时势造英雄,一批著名学者在地方志工作中脱颖而出,如戴震、钱大昕、章学诚、李慈铭等。据初步统计,现存的清代志书,约6000种,占现存旧志总数的75%左右。著名的志书有《灵寿县志》、《遵义府志》、《六安州志》、《永清县志》、、《亳州志》等等。

清代官修的州县地方志书,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内容很丰富。其中关于地理、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科学技术、农民起义、典章制度及历史人物等方面的记载,都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史和志有如下的特点和区别:

(1)性质功能不同

史书是学术性著述,注重“述史”,一般以时间、事件、人物等线索,倾向于纵向的发展,通过对历史现象的分析、研究,探索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故论述是史书的主体。志书是资料性著述,就是把事物横向分门别类地记载,只有记载而不论述。功能在“存史”,并以所存之史去实现“资治”、“教化”的目的。二者的要求不一样。

(2)内容有些不同

史书主要考察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以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为中心轴线,记事集中,论述深入、系统,虽也有许多门类,却围绕着一个核心内容组织材料,其内容有政权的更替、社会的变迁、事物的兴衰、战争的胜负等等。志书主要考察事物的系统状况,围绕事物的基本面貌和各个横断面的历史、状态、结构、表征、内容等等,都在记述范围之内,平列叙事,并无明显的特定轴心。

(3)写法不同

历史书要求史论结合,夹叙夹议,甚至可以以很大的篇幅来论证一个问题。地方志总的一个原则是记而不论,讲得通俗一点就是记述,而不是论述,它要寓观点于记述之中。

(4)材料来源不完全相同

史书的写作主要依据文献和考古发现,详古略今,论点集中,具有论述的特点。志书既利用文献,也注重调查采访,注意收集口碑资料,详今略古,分门别类,各成体系。

你好,简要解释如下:

地方志,是指本地的大事、要事记录,也就是记载地方历史,各县市区以上行政区域都有地方志编写办公室,有的每年编辑出版,有的3-5年编辑一次,也有的十年编辑一次。

地方通志,是指当今称其为以人物为中心的、主要是写当地著名人物纪传体通史 ,根据需要编辑出版。

地方志可以包含地方通志的主要部分内容。

地方志的词语有:方寸地,方便门,志在四方。

地方志的词语有:方寸地,方寸之地,方便门。2:词性是、名词。3:注音是、ㄉ一_ㄈㄤㄓ_。4:拼音是、dìfāngzhì。5:结构是、地(左右结构)方(独体结构)志(上下结构)。

地方志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

地方志dìfāngzhì。(1)地方上的大事年鉴。

二、引证解释

⒈即方志。记载某一地方的地理、历史、风俗、教育、物产、人物等情况的书,如县志、府志等。

三、国语词典

记载一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气候、产物、史迹与人文现象的书,称为「地方志」。也作「方志」。词语翻译法语chorographie

四、网络解释

地方志地方志,古称地志、地记、图经、方志等,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志,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方志编纂、方志工作、方志事业、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简称“方志”。志书,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或特定事项的书籍文献。狭义上的地方志仅指志书,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包括方志和年鉴。有独特的写作体例和格式,有严格的选材要求,有各种研究参考价值。

关于地方志的诗词

《浣溪沙·呈湘乡市地方志辨诸君子》《酬湘乡市地方志办诸君》

关于地方志的成语

志在四方方寸之地元方季方盂方水方

关于地方志的造句

1、山志是地方志中专志的一种,编纂历史源远流长。

2、借此时机,“北京地理”栏目在市地方志办公室的支持和帮助下,将进行一次京郊方言的调查,以语言地理学的方式为北京声音写影、存档。

3、作者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搜集资料,包括正史、稗史、地方志、碑碣、家谱、民间故事、民歌民谣及近现代人的史学论著,历时三十余年。

4、民国五年,教育部合同内务部谘文各地编纂地方志,给予推动。

5、地方志中有关于这次旱灾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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