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的来源以及分部情况
温(Wēn)姓源出有五:
1、出自姬姓,以封地名为氏。西周初年,周武王封他的儿子叔虞于唐,号唐叔虞。唐叔虞的后代被封于河内温(今河南省温县),其后代子孙遂以封地名命姓,称温姓。
2、出自郄姓,亦以邑名为氏。据《广韵》、《万姓统谱》等所载,周初,苏忿生在周朝任司寇,被封在温。公元前650年,温国被北狄人攻灭,国君温子逃往卫国,称为温氏。后来晋国攻灭狄人,温就成为晋国大夫郄至的封邑。当时郄至在鄢陵之战中指挥晋军打败楚军,成为晋国执政大臣,郄氏一家三族权倾朝野,引起其他晋卿的嫉妒。晋厉公对郄氏专权不满,早就想找借口除掉国中的这些强宗大族。又恰逢一次晋厉公带着群臣打猎,晋厉公宠幸的寺人(厨师)孟张仗势抢夺温季之鹿被温季射杀,厉公以此为口实,决定除掉郄氏,派人去抓郄至。这个消息被郄氏知道了,郄锜便主张先攻杀厉公另立新君,郄至却不为所动,认为宁可被杀也不能犯上作乱。结果历公纠合了一批与郄氏有怨仇的臣子灭掉了郄氏。郄至的子孙中有逃到国外的,以封邑命姓,称温姓。
3、出自高阳氏,亦以邑名为氏。据《唐温侯碑》所载,颛顼高阳氏的后裔封于温邑,其后以封邑名为氏。
4、回族中有温姓。源自明代融于回民族的苏禄国(今菲律宾苏禄岛)的苏禄东王巴都噶·叭哈利之子温喀刺及后裔。永乐十五年(1417年)苏禄东王巴都喀·叭哈剌率领包括家人在内计三百余人的庞大使团来燕京访问,因病逝世于山东省德州的北营村,留下次子温塔刺和三子安都鲁及王妃守墓并定居中国。因温安兄弟俩皆信仰伊斯兰教,风俗习惯又近同于回族,后便融入了回民族当中。其温塔刺取名子首音为姓(安都鲁亦同),遂产生了温姓。关于温(安)姓的来龙去脉,在温氏十六世孙温寿文于1934年编修的《温安家乘要录》中作了详细记载,颇具研究参考价值。此外,据薛文波《回回姓氏考》载,河北保定地区安、温两家回族‘有安温两家不分之说”,并‘自言其先世为蒙古人,来自蒙古安塔拉之温都鲁地区。其先世弟兄二人,采用汉姓,系按两地名之首育分安、温二姓。”依据这段‘自言”来看,如将其“蒙古地名”——“安塔拉”和“温都督”的首字一对换,这便是山东德州苏禄东王之子“安都鲁”。“温哈刺(塔拉)”。这显然不是巧合。再有,山东德州和河北保定均有“温安(安温)两家不分”、“其先世兄弟二人‘采用汉姓”’之共说,显然是同出一脉。“人名”与“地名”之别,只恐是另有原委。由此可断言,山东德州与河北保定的温安(安温)两姓应是同祖同宗。温姓回族主要分布在山东和河北地区。
5、出自他族改姓:
① 据《唐书》所载,唐代康居国(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境至俄罗斯一部),国王姓温,后入中国,自成温姓。
② 据《通志》所载,北魏叱温氏、温盆氏、温孤氏均改单姓温。
③ 金时女真人温迪罕氏汉姓为温;据《唐书》所载,唐时彭城长史刘易从之子刘升流放岭表,免归,改姓温。
④ 清满洲八旗姓温特赫氏、锡伯族温都尔氏汉姓为温。
⑤ 今台湾土著、布依、土家、黎、壮、瑶等民族均有此姓。
温姓源起繁杂,但无论出自何支,都为中华大家庭中一员,见面都可称五百年前是一家。迁徙分布 发源于河南的温姓,有一支于西周初年,迁到甘肃祁连山,并融入古康居国中,部分未能越葱岭者,遂留居于新疆南疆,建立温宿国(今温宿县)。西汉初,有惸侯温疥(乃温季之裔)有子名仁,仁子温何迁居太原祁县(今山西省祁县东南)。此后,温姓后裔以太原为繁衍中心,逐渐形成温姓太原郡望。元康四年(公元前66年),长安公士申请皇帝下诏,命温何孙温福回归故里。后温姓逐渐扩散到河北清河、枣强以及山东东平、高唐、临清、武城诸县,并发展成为温姓平原、清河郡望。晋永嘉之乱,温姓随晋室南迁,刘琨记室太原祁人温峤南迁后出镇洪城(今江西省南昌),子孙留居当地。唐末时,裔孙温九郎避黄巢之乱,迁闽南。另有温姓一百四十世温尚简,由河南洛阳迁江西石城皂角水定居,其曾孙南皋由石城迁福建宁化石壁乡,皋次子瑾名铜宝,其裔孙分布闽、粤、赣各地,故此三地温姓多奉铜宝为大始祖。此际,任虔州刺史的温厚宗迁居福建,其后裔分衍清流、长汀、石城、龙岩各地。宋时,厚宗裔孙元秋长子德带,次子德坤迁广东兴宁,季子德明徙江西兴国,四子德良迁上杭、连城。宋末时,九郎子孙分支再入粤东。六郎公徙居梅县,为松源乡开派祖;贵和公为五华开派祖;良彬公为梅县小用乡开派祖。明初,温姓作为洪洞大槐树迁民姓氏之一,被分迁于河南、河北、山东、江苏等地。嘉靖年间,念三郎由宁化迁广东廉江。至清代末叶,温姓已广布全国各地,并有渡海赴台,远播海外者。如今,温姓在全国分布广泛,尤以广东多此姓,约占全国汉族温姓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九。温姓是当今中国姓氏排行第一百一十四位的姓氏,人口较多,约占全国汉族人口的百分之零点一四。
拼 音:qiè
汉字释义基本解释1、郄(qiè)姓,郄姓。2、郄(xì)古同“郤”,也作“隙”。
1、郄(qiè) 姓。郄姓。
出处
1出自姬姓,以封地为姓。春秋时,晋献公征伐翟人,公族子弟叔虎奋勇当先,带领晋军攻破翟人营垒,打败了翟人。事后晋献公把郄邑(山西泌水下游一带)封给他,建立郄国,为子爵,称郄子。他的后代遂以封地为姓,称郄氏。 2 源自苏姓。周武王时大臣忿生,为王族,因封于苏,故称苏忿生。苏忿生曾任司寇之职,决狱牢案,明察秋毫后世尊为狱神。其子被封在郄,为郄伯,郄邑故地在今河南沁阳市贺村,其后裔遂以封地名郄为姓。 历史名人: 郄正:三国时蜀汉太守。博览坟籍,弱冠能文,为秘书令史,迁郎至令,谵于荣利,依则先儒。 郄缺:春秋时晋国大夫。耨于冀,其妻钶之,相敬如宾。文公闻其事,用为下军大夫。 2、郄(xì) 古同“郤”。
详细解释
郄(xì) 名 1、同“郤”。也作“隙”。 空隙;裂缝。 郄,同隙。——《正字通》 刺郄中大脉,令人仆,脱色。——《素问》 2、古地名。 郤,地名。晋大夫叔虎邑。或作郄。——《集韵》
使用举例
郄,晋大夫叔虎邑也。——《说文》 郄乡在河内。——《声类》 又如:郄诜丹桂(亦作“郄桂”、“郄诜枝”。晋郄诜举贤良对策为天下第一,自视为“桂林之一枝,昆山之片王。后喻科举及第) 假借为“隙”。空隙;裂缝 crack 若白驹之过郄。——《庄子》 相见于郄地曰会。——《礼记·曲礼》 又如:郄穴(孔穴);郄地(两国交界之地。即国境线) 隔阂:今者有小人之言,令将军与臣有郄。——《史记·项羽本纪》 与红阳侯有郄。——《汉书·孙宝传》。师古曰:“郄,与隙同。” 小恙,不舒适 玉体有所郄。——《战国策·赵策》
我只知道郄氏一族在河北阜平、望都、顺平、满城,石家庄,鹿泉,沙河,天津,河南许昌
,北京、浙江、湖北、云南、陕西、内蒙古、山东潍坊、山东青岛,山西、吉林、江西、云南、广州、江苏沭阳
、江苏南京等地都有,可以说比较分散。
温
佚名
历史来源
1、出自姬姓,以封地名为氏。西周初年,周武王封他的儿子叔虞于唐,号唐叔虞。唐叔虞的后代被封于河内温(今河南省温县),其后代子孙遂以封地名命姓,称温姓。
2、出自郄姓,亦以邑名为氏。据《广韵》、《万姓统谱》等所载,周初,苏忿生在周朝任司寇,被封在温。公元前650年,温国被北狄人攻灭,国君温子逃往卫国,称为温氏。后来晋国攻灭狄人,温就成为晋国大夫郄至的封邑。当时郄至在鄢陵之战中指挥晋军打败楚军,成为晋国执政大臣,郄氏一家三族权倾朝野,引起其他晋卿的嫉妒。晋厉公对郄氏专权不满,早就想找借口除掉国中的这些强宗大族。有一次,晋历公带着群臣打猎,郄至打着一头野猪,派人给历公送去,却被历公宠幸的寺人孟张夺去,郄至一怒之下射死孟张。晋历公对此大为恼火,说:“这家伙欺负到我头上来了1决定除掉郄氏。这个讯息被郄氏知道了,郄锜便主张先攻杀历公,郄至却认为宁可被杀也不能犯上作乱。结果历公纠合了一批与郄氏有怨仇的臣子灭掉了郄氏。郄至的子孙中有逃到国外的,以封邑命姓,称温姓。
3、出自高阳氏,亦以邑名为氏。据《唐温侯碑》所载,颛顼高阳氏的后裔封于温邑,其后以封邑名为氏。
4、回族中有温姓。源自明代融于回民族的苏禄国(今菲律宾苏禄岛)的苏禄东王巴都噶叭哈利之子温喀刺及后裔。永乐十五年(1417年)苏禄东王巴都喀叭哈剌率领包括家人在内计三百余人的庞大使团来燕京访问,因病逝世于山东省德州的北营村,留下次子温塔刺和三子安都鲁及王妃守墓并定居中国。因温安兄弟俩皆信仰伊斯兰教,风俗习惯又近同于回族,后便融入了回民族当中。其温塔刺取名子首音为姓(安都鲁亦同),遂产生了温姓。关于温(安)姓的来龙去脉,在温氏十六世孙温寿文于1934年编修的《温安家乘要录》中作了详细记载,颇具研究参考价值。此外,据薛文波《回回姓氏考》载,河北保定地区安、温两家回族‘有安温两家不分之说”,并‘自言其先世为蒙古人,来自蒙古安塔拉之温都鲁地区。其先世弟兄二人,采用汉姓,系按两地名之首育分安、温二姓。”依据这段‘自言”来看,如将其“蒙古地名”——“安塔拉”和“温都督”的首字一对换,这便是山东德州苏禄东王之子“安都鲁”。“温哈刺(塔拉)”。这显然不是巧合。再有,山东德州和河北保定均有“温安(安温)两家不分”、“其先世兄弟二人‘采用汉姓”’之共说,显然是同出一脉。“人名”与“地名”之别,只恐是另有原委。由此可断言,山东德州与河北保定的温安(安温)两姓应是同祖同宗。温姓回族主要分布在山东和河北地区。
5、出自他族改姓:
①据《唐书》所载,唐代康居国(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境至俄罗斯一部),国王姓温,后入中国,自成温姓。
②据《通志》所载,北魏叱温氏、温盆氏、温孤氏均改单姓温。
③金时女真人温迪罕氏汉姓为温;据《唐书》所载,唐时彭城长史刘易从之子刘升流放岭表,免归,改姓温。
④清满洲八旗姓温特赫氏、锡伯族温都尔氏汉姓为温。
⑤今台湾土著、布依、土家、黎、壮、瑶等民族均有此姓。
家族名人
温峤:太原祁(今山西省祁县)人,东晋名臣。博学能文,工书。咸和初为江州刺史,封始安郡公,累官至骠骑大将军,卒于平苏峻之乱,终年41岁。
温璋:大雅六世孙,唐代官吏。以父荫累官大理丞,擢邠宁节度使转京兆尹,为政严明,后为直谏贬振州司马。温日观: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宋末元初画家。僧人,法名子温。善草书,喜画葡萄,须梗枝叶,皆草书法,时人以温葡萄称之。传世《葡萄图》流入日本。
温新、温秀:河南洛阳人,明代官吏、诗人。兄温新官户部主事,精于诗;弟温新亦善诗,官知襄阳府同知。
温纯:陕西省三原人,明代名臣。官左都御史,倡诸大臣伏阶泣请皇帝罢矿税,清白奉公,肃百僚,振风纪,时称名臣。
温达:满洲镶黄旗人,清代宰相。历任陕西道御史、镶黄旗管旗大臣、内阁学士、户部侍郎、吏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宰相)等职,颇受康熙重用。
温仲舒:古代哲学家、教育家。西汉广川(近河北省景县人)人。今文经学的创始人。青少年时学习十分勤奋,达到如痴如醉的地步,故学术日精。景帝时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次相授业。武帝时上“天人三策”,以对策第一而著称。其对策中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及“兴太学”、重选举等建议,为武帝采纳,对汉代的政治建设和文教政策的制定,起了重要作用,开封建社会以儒学为正统的先声。他以儒家思想为中心,吸收阴阳、五行的学说,提出“天创万物”与“天人感应”的学说,为君权神授和王道三纲编造理论。他还把人性分为上、中、下三品,认为上品之性生来就善,下品之性生来就无善质,且教而不能善,只有中民之性是“有善质而未能善”,这一部分人的人数最多,故又称“万民之性”,这些人才是教育的主要对象,提出了有别于孟子、荀子的人性论和教育作用论。对策之后,他被武帝遣为江都王相,后又调任胶西王相,“凡相两国,辄事骄王”,因恐久职获罪,告病归家,著书讲学以终。其著述颇丰,但流传下来的只有《春秋繁露》一书和《汉书·董仲舒转》中的《举贤良对策》(即天人三策)等。
温子升:后魏中军大将军。他博览百家,文章清婉。平熙初,对策高第,补御史。有文集35卷。被誉为“江左文人”之一。
温彦宏、温彦博、温彦将(大雅、大临、大有):太原祁人,唐代名宦。兄弟三人,俱知名于当世。高祖时,彦宏参与机务,官吏部尚书,封黎国公;彦博初从幽州总管罗艺,后随罗艺降唐,曾被突厥所俘,囚于阴山苦寒之地,归后累官至尚书右仆射(宰相),封虞国公;彦将官至中书侍郎,封清河郡公。时称“一门三公”。
温庭筠:太原祁人,温彦博裔孙,唐代词人和诗人。诗与李商隐齐名,时称温李。作赋八叉手而成,时称温八叉。精通音律,诗词风格浓艳,词藻华丽,多写闺情,乃花间派鼻祖。后人辑有《温庭筠诗集》及《金荃集》。
温体仁:浙江省乌程(今湖州)人,明代宰相。进士及第,历任编修、礼部左侍郎、礼部尚书等职,崇祯四年(1631年)入阁,不久升为首辅。其为相八年,崇祯对其恩崇无比,而温对上一味迎合,对下严厉刻薄,几无政绩。
温以燠:嘉应州(今广东省梅县)人,清代学者。文章诗词,均斐然可观。工书法,师颜真卿,瘦硬似柳公权。
温文禾:归安(浙江省吴兴)人,道光十六年进士,官工部主事。山水宗黄公望,着墨淹润,神韵天然。有《辛夷花馆诗稿》。
上一章回目录下一章
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於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在历史上还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这种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起著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宗法 作用 :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 来源 :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 依据 :血缘关系 拼音 :zōng fǎ 出处详解,详细介绍,宗法制度,文献记载,目的,宗庙主,宗子,宗子权利,普通权利,特权,宗法关系,宗法形式,家谱,宗祠,族规,社会影响, 出处详解 1、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 ①清凤韶《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义取尊祖收族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宗法皆然。继祖,继曾高祖,亦统谓之小宗。大宗惟一,小宗无数。” ②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程侍郎遗集》:“其《答祁淳甫论承重孙妇:“姑在当何服”书》:‘谓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言承重。’” ③清冯桂芬《复宗法议》:“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 ④梁启超《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封建与宗法皆族长政治之圆满者也。” ⑤章炳麟 《訄书·序种姓上》:“故自 周 季至今,宗法颠坠,豪宗有族长,皆推其长老有德者,不以宗子。” 2、效法。 ①宋胡仔《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四》:“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 ②清沈德潜《明诗别裁集·李梦阳》:“空同五言古宗法 陈思 、 康乐 ,然过于雕刻,未极自然。” 3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 ①清恽敬《答秦抚军书》:“古名人画,无不古穆深厚,精能奇迈,即逸品亦无率尔之作,故一望可知。且纸绢必精,丹墨必得法,再以各家宗法求之,可千不失一。” ②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卷一:“按 宋 诗人徐照、徐玑、翁卷、 赵紫芝 ,传 唐 贤宗法,号称‘四灵’。” 详细介绍 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中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制度。亦称宗法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宗族组织相配合,是统治阶级维护政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文献记载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对周代宗法内容比较完整的记载,还保存在先秦时期的两部礼书——《仪礼》和《礼记》中,并且能在先秦其他典籍中得到印证。其中《礼记》的《大传》和《丧服小记》中两段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是了解周代宗法制度基本内容的主要依据。 根据礼书的记载,周代天子或诸侯的子辈男性后裔中,除继承君位的一人外,其他人(称为群公子)都将成立以其自身为始祖的宗族,表示在血缘关系上与代表国家权力的天子或诸侯有所隔断。这些宗族以专属自己所有的氏为标志,因而在礼书中群公子被称为“别子”。在以别子为始祖的宗族中,别子的继承人拥有对整个宗族的管辖和统率权,是整个宗族的首领,被称为大宗或宗子。在理论上,无论经过多少世代,大宗都对别子的所有后裔拥有管辖和处置权,以此将别子的后裔始终联结成一个具有实体性的宗族团体,故而大宗被说成是“百世不迁之宗”。宗族的每个成员除对大宗有尊奉和服从的关系外,还对一定近亲范围内的某些亲属有尊奉和服从关系。《礼记》指出,一个因不是嫡长子而不能作为其继承人者,须尊奉父亲的继承人为小宗,即“继祢者为小宗”(祢,意为先父)。如果这个人的父亲也不是祖父的继承人,则这个人还要尊奉其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祖父也不是曾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其曾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曾祖父也不是高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高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按《礼记》的记述,继承高祖父的小宗,即五世祖的继承人,是距一个人亲属关系最远的小宗。六世祖的继承人就不再被奉为小宗了。这就是所谓的“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因为有对小宗的尊奉关系,以大宗为首的宗族又划分为许多较小而更具凝聚力的近亲集团。从礼书的这些记述中可以看出,周代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就是大宗或小宗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与旁系亲属族人的统辖和管理。若在同代亲属中,就是大宗和小宗对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等旁系亲属的统辖和管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清代经学家程瑶田指出:“宗之道,兄道也。” 目的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宗庙主 宗子权力的象征是他们所主持的宗庙。在周代,大宗是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小宗也是各自范围内近亲的共同宗庙的宗庙主。普通族人祭祀祖先,一般须在大宗或小宗所主持的各级宗庙中进行,并由大宗或小宗主持祭祀仪式。祖先祭祀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与精神生活中非常重要。除祭祀外,许多日常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要在宗庙里进行。如冠礼(男子成丁礼)、婚礼、宗族成员的盟誓等。因此,宗庙的存在被视为宗族存在的象征,宗子的宗庙主身份成了他们在族人中拥有宗族首领地位的保证。甚至宗子的名称也来自他们的宗庙主身份。 宗子 作为宗族首领,宗子拥有高居于普通族人之上的地位。在周代伦理中,宗族成员间只论宗子与普通人的关系,普通族人“虽富贵,不敢以富贵入宗子之家”。表现在丧葬制度中,大宗死亡,族人即使无“五服”之亲,也须为之服“齐衰三月”,与“庶人为国君”之服同(见丧服)。由于周代人把宗子看作祖先的化身,故认为尊奉宗子也就是尊敬祖先。 宗子权利 普通权利 宗子对各自范围内的族人还拥有统率、处置和庇护之权。周代宗族有自己的武装,统帅就是各宗族的宗子。这些武装常常与国家军队一起对外作战。如春秋鄢陵之战中与楚军作战的晋军,就以栾氏、范氏、中行氏、郄氏等的宗族武装为主力。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宗族武装也往往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宋文公“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就是诸侯利用某些宗族武装翦灭另一些宗族势力的事例。宗子对族人的财产和人身也有处置权。春秋时晋国赵氏的大宗赵鞅曾强令族人赵午交出其所有的“卫贡五百家”。后因赵午怠慢,竟至将其杀戮。这种对族人的杀戮,在周代宗法制下被视为合理的行为。《左传》中就有晋国贵族知■被俘获释时表示甘受宗子死刑处罚的记载。宗子对族人的人身处理还包括放逐,晋国赵婴曾因通奸被大宗赵同等“放于齐”。国家承认并尊重宗子对族人的处置权,对宗族成员实行处罚时,往往先向宗子咨询。郑国放逐游楚,执政子产就先“咨于大叔(游吉,游氏大宗)”。国家还承认宗子对族人的庇护权。宗子的庇护,包括给族人以各种照顾及在讼事中袒护族人。《左传》记载了一个梗阳人“有狱”,“其大宗赂以女乐”之事。 特权 (1)宗子有权主持祭祀,主祭权象征著一种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受重视。(2)宗子有权掌管本宗的财产(3)宗子还有权利掌管宗族成员的婚丧等事务。宗族成员每有大事,必须禀告宗子。另一方面,宗子有责任帮助族人料理婚丧等事务。(4)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 宗子是族人依赖和服从的主要权威,也是国家藉以管辖宗族人口的中介。宗子在宗族内部的广泛权力,实质上已具有国家基层行政与司法权的性质。周代宗子普遍拥有家臣。家臣包括掌管宗族内部事务的室老和宗老(亦称宗人或宗),掌管治理宗族所辖地区人民的家宰和邑宰,以及隶属于宰的诸有司。如司徒(掌管土地、财政)、司马(掌管军事和军赋)、工师(掌管营造)等。宗子的这一套家臣组织,实质上就是国家的一种基层政权。但是,宗族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私人性质的团体,故宗族与国家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周代人们称宗族为家,意为与“国”相对立的私人团体。宗族成员常常只知效忠于“家”,而不知有“国”。宗族与国家之间的这种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关系,是引起古代社会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宗法关系 宗法关系在先秦社会中所涉及的是有氏的居民,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卿大夫、士,也包括天子和各诸侯国的国君。但是由于天子和诸侯是国家和公共权力的代表,因而在他们与王室和公室亲属之间,宗法关系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使是天子和诸侯的亲属也“不得以其戚戚君位”。尤其是已立氏的王室和公室后裔,对于天子或诸侯只能以君臣关系对待,而不能以亲属关系对待,即所谓“弟兄不得以属通”。天子和诸侯所受到的宗法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某些仪式中对相同血缘或近亲血缘的诸侯给以优待和尊重。如《左传》记载有“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等。此外,天子和诸侯还经常举行“合族之食”的典礼,和在一些仪式的末尾安排“燕饮”,用来特别款待臣属中的亲属。这些做法含有道义和政治的意义,与宗子对族人凭借血缘关系进行的具有行政与司法意义的管辖和处置有很大不同。天子对诸侯的管辖,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他们各自的政治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周代的天子和诸侯同时也是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宗族的宗子,并且认为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其诸侯国内又是“一国的大宗”。这种观点往往导致将周代国家看成是宗族或家族的扩大。对此学术界尚在进行讨论。 先秦时期,广大庶人与奴隶是没有氏的,他们不属于任何宗族集团。社会地位也低于有氏的居民。宗族成员因血缘就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是古代社会的贵族。春秋时期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动,旧有贵族、平民、奴隶的界限开始趋向崩溃。自战国始,平民和奴隶获得姓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先秦宗法制度亦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秦汉以后出现的封建宗族便广泛地包括了不同阶级的居民,从而使宗族和宗法关系明显地带上了阶级关系的痕迹。 宗法形式 家谱 家谱,是使人们知晓统系来处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传。然而修家谱的目的是治国,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家谱的雏形,在殷商卜辞中的世系关系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谱的修撰已相当发达,大量的家谱书籍问世,但大多未留传后世,人们一般认为家谱起于宋代。 宗祠 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礼记·王制》中已记载了 帝王贵族的宗庙制度 。即天子七庙太祖、三昭、三穆,诸侯五庙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庙太祖、一昭、一穆。秦代“尊君卑臣,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多建祠堂于墓所”。士大夫不敢建宗庙,从此宗庙成为天子专有。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而且,初立祠堂时,计现田每龛取1/20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基田。由宗子主之,以给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祠堂最能体现宋代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族规 族规是家族的法律。族规在唐以前是一家一户家长教养子孙的仪礼与规矩。最早的家规是三国时魏人田畴为其家族制定的。宋代,宗族组织普遍,家规由一家一户的家训,转变成专门约束家庭成员的规章,家法、族规才成为封建国法的重要补充。族规的作用也体现了它的内容:首先是强制性的尊祖;第二是维护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分、年龄、地位的不同;第三强制实行儒家伦理道德,必须尊礼奉孝。 宋明以后,宗族制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族权布满农村社会各个角落的众多宗族,成为仅次于政权的权力体系。族权与政权互补互用 ,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社会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 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処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到此,已现代社会主义了,以前的帝制,不能再适合了。
读音:qiè(声母q,韵母ie,四声)。
基本字义:
汉字释义基本解释
1、郄(qiè)(qí)
姓,郄姓(注:江苏省东海县"郄"作为姓氏也读kè)。
姓,郄姓(注:山东省青州市、昌乐县、内蒙古、山西"郄"作为姓氏读qí)。
2、郄(xì)
古同“郤”,也作“隙”。
姓氏源流
源流一
出自姬姓,以封地邑名为姓。春秋时,晋献公征伐翟人,公族子弟叔虎奋勇当先,带领晋军攻破翟人营垒,打败了翟人。事后晋献公把郄邑(今山西省泌水下游一带)封给他,建立郄国,为子爵,称郄子。他的后代遂以封地为姓,称郄。
源流二
是春秋时期郄宛的后代。郄氏在晋国世袭卿位,后来被晋厉公灭族,有子孙逃到楚国,楚昭王时郄宛任左尹,其子孙后代沿袭祖姓为郄姓。
温氏的来源以及分部情况
本文2023-11-14 07:30:56发表“资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lezaizhuan.com/article/475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