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婚的农村女性死后应该葬在哪里呢?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13浏览:2收藏

离了婚的农村女性死后应该葬在哪里呢?,第1张

一般说来,农村女性离婚后,都会暂时回娘家居住,隔一段时间就会重新开始一段生活。像现今 社会 ,只要是你愿意重新开始一段感情,即使是离了婚的女人,在农村也是不愁嫁的,这一点想必大家都有同感吧。

如今年轻人很少有考虑身后事的,对于女性来说,离婚后葬在哪里,那都是孩子们的事情。如果离了婚,俩人还有共同的儿子,即使是男人再婚。等儿子长大成人后,这自己的母亲去世之后,也会将母亲和父亲合葬的。不管他们生前如何,毕竟是自己的亲生父母,从孩子的角度上,还是希望父母能够葬在一起的。

表哥是遗腹子,也就是他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姑父就去世了。后来,姑姑带着表哥改嫁了。姑姑改嫁的时候,大表姐已经嫁人,所以在前些年大表姐根本就不和姑姑走动,她曾经说“权当没有妈了”。后来,姑姑也曾征求过我父亲的意见,那就是等她百年之后应该葬在哪里呢?虽然姑姑不属于离婚,但再婚后的姑姑还是考虑到了身后事。父亲给出的意见则是随姑姑的意愿,想葬在哪里就葬在哪里。后来姑姑去世后,就葬在了后半辈子住的地方。而表姐则希望姑姑葬在早已去世的姑父身旁,为此,还曾和表哥争执过,不过表哥还是遵从了姑姑的遗愿,并没有将姑姑葬回他父亲身边。

农村离了婚的女性选择不再结婚的毕竟是少数,不过按照农村的习俗,结了婚的闺女是不能进娘家祖坟的。所以,如果是离婚后再未婚配,死后也只能在远离祖坟的地方,一埋了之,而且还不给树碑。这种情况,一般是没有子女的离婚女性。但有后代的大多是被孩子将骨灰安葬到前夫那边的。

在农村有一句话叫,嫁出去的女儿就如泼出去的水。在过去,女儿嫁出去,基本上是不会离婚退回娘家的,所以过去有句话叫,生时夫家人,死是夫家鬼。

而现在 社会 就不同了。现在离婚,好像很正常了,很多人动不动就会离婚,然后又再嫁人。有些人命运不这么好,在离婚后还没再嫁人,就不幸身亡了。那么这样的女人,应该葬哪里呢?

我有一个朋友,城市的,他姐姐就是离婚后出车祸身亡的。他姐姐过身后,他家人帮忙办理姐姐身后事,骨灰放在姐姐身前名下的房子里。他家不缺钱,不在乎一个房子,就专门用来安放姐姐骨灰了。每个月,他父母就会去那房子里给他姐姐上香。

在农村的话,事情就有点特殊了。因为,农村里有很多风俗和忌讳的地方。比如,嫁出去的女儿,哪怕离婚了,也不会长期住娘家的。

那么,当那些离婚的农村妇女,不幸身亡后,应该葬哪里呢?

1:有些妇女是离婚,不离家。生前,还是在前夫家住的,那么身死后,一般是葬在前夫那边。

农村因为长期的不合理风俗,嫁出去的女儿如泼出去的水,使得很多农村女人离婚后,是不会留在娘家居住的。

她们有的人,选择到城市去打工,来避开那么尴尬的问题。有的人,有小孩了的,会和前夫协商,离婚不分家,还是住在前夫家里。哪怕前夫的家是在农村的。

因为去世前是住在前夫家的,如果娘家人不想把她的骨灰安葬回娘家。那么一般前夫家会看在孩子的面上,让孩子长大后,有个地方拜祭母亲,前夫家会帮忙办理后事,把她骨灰葬在夫家的。

我村里就有一个这样的女人,她已经和前夫离婚了,还是住在前夫家。因为前夫家的房子,她也出钱了,孩子一个8岁一个6岁,不能缺父爱母爱。她娘家不给她回去。而她前夫家这边也没有人赶她走。我们整个村子,也没觉得有啥问题,很少有人说她风凉话。

2:有些妇女离婚后,已经搬离前夫家,一个人居住在城市的。那么她的身后事,通常会是娘家处理的。如果前夫选择帮忙办理,也可以葬在前夫家,以方便孩子以后拜祭。

虽然说,嫁出去的女儿 泼出去的水,但是毕竟那个女儿都是父母的心头肉,是不会不管女儿身后事的。

如果女儿已经离婚,又不在前夫家居住,那么前夫就没有了帮忙办理后事的责任和义务了。有些前夫会看在子女的面上,会帮忙办理她的身后事,把她葬在前夫家这边。

有些前夫会视若无睹,那么就会是娘家人来办理身后事了。

没有哪个父母会忍心看着女儿身后事没人办理的,而孤零零地留在殡仪馆的。

虽然说,有些地方,嫁出去的女儿是不可以入祖坟的,但是娘家人完全可以另外找一点地方安葬的。

总得来说,农村离婚的妇女,身亡后,如果前夫选择帮忙办理她身后事的,通常是前夫办理,娘家人协助。因为,她的孩子以后是在前夫家成长的,方便拜祭。如果前夫不愿意办理,娘家人就会把她身后事在娘家办理。

这真是一个尴尬的问题,男人不管离几次婚,都可以埋在自家祖坟,而女人却不可以,女人结婚后,从此就不是娘家人了,更不用说死后。不管有没有离婚,都是坚决不能埋在娘家祖坟,这是农村的规矩,也是风俗。既然回不了娘家祖坟,婆家祖坟也去不了,死后那一把白灰应该葬在哪里?这是许多离婚女人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也是她们经常考虑的事情。 男人不管离婚几次,都有地方埋,可以堂而皇之的埋进祖坟,女人就不可以,再怎么说男女平等,也是枉然。

我们村有个女人,因为当小三被自己男人休了,这样正好称了她的心,以后就跟那个有老婆的男人混在一起,男人的老婆也不离婚,这样那个男人就跟过去式的男人一样,名正言顺的大婆二婆,平常就在二婆这住着,逢年过节就回家,跟老婆住在一起。别看男人两个老婆,可有一次听说原配老婆坐着同村男人的摩托车去赶集,回家把老婆揍了一顿。真是应了那句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后来男人的原配去世了,打坟的时候,男人跟帮忙的人说,提前准备三个坟,也就是一口坟里面三个坑,意思是将来他在中间,两个老婆分别左右两边。这个男人有俩儿子,他的两个儿子坚决不让,明确告诉他,他的身后事将由他们兄弟两个决定。活着的时候,他对不起母亲,不能死了以后,还对不起母亲,这事他说了不算。这回男人真是没招了,活着的时候他有能力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两眼一闭的时候,的确无能为力了。无奈之下,只好听儿子的。

无独有偶,类同的事情发生在另外三个人身上的时候,结局却不同。因为是外面的女人先去世了。而外面的那个女人一辈子没结婚,也没孩子,一辈子只跟着这个有妇之夫。女人去世以后,把自己的全部家产给了男人的子女,男人也自己做主把女人的骨灰埋进了自家祖坟。

其实说实话,死后无非就是一把白灰,介意的人可以让儿女买块墓地,把骨灰埋进公墓,不介意的话,随便扬到哪里都无所谓,不就是一把白灰吗,人死灯灭,一切都化为乌有了,有什么必要介意埋在哪里。活着的时候好好活着就够了,管好生前事才是关键,让自己过的开心快乐就好。至于死后葬在哪里,我觉得随风飘散还是回归自然都好。

关于这个问题,已经离婚的女性都在担心。其实,这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因为,凡是黄土都埋人,埋在哪里都化尘!

在这里,就说说我们村一个离婚妇女的事情吧!

我们村有个妇女在20多年前离了婚,后又再嫁一个离婚的男性。前两年,我们村这个再婚妇女病故,因这个离婚妇女与前夫育有一子,所以,与前夫生的儿子坚持将母亲葬在前夫家的祖坟里,但“后夫”不同意,为此僵持不下,后在乡亲们的说合下,才埋葬在了“后夫”家的祖坟中。由此可见,离了婚又再婚的妇女其实在死后“很吃香”,前夫与“后夫”家都在“争抢”尸体呢!因此,再婚的妇女根本不用担心死亡以后的埋葬问题。

当然,有的离婚女性没有选择再婚,而是选择了单身。其实,这样的女性也不用担心死亡以后的埋葬问题。如果自己有子女,子女自会处理后事;如果自己没有子女,亲朋好友会帮助处理后事。总之,根本不会让自己“暴尸荒野”,“死无去处”。毕竟,现在还有公墓嘛!

无论是谁,都只能且管活着的事情。人一旦死亡,就没有办法自己去料理自己的后事了。自己的后事全由他人料理,纵使有“难题”,也是别人在处理“难题”,自己有什么好担心的?

说到这里我似乎明白了你的意思,那就是离婚妇女能不能埋在娘家的祖坟里。关于这个问题,老胡可以非常肯定地告诉你——完全可以!我们村就有这样一位老太太,她结婚一年就离婚了,尔后在娘家生活了几十年。她死亡以后就葬在了娘家的祖坟里,陪她父母云游天国世界。可谓“死也尽孝也”!这种现象在我们这里被称为“扎老妮坟”,自古就有。因此,离婚妇女根本没有必要担心死亡以后的埋葬问题。因为,人生自有来处,同时,人生也自有去处。天底下的黄土都可以埋人。

综上所述,离婚妇女根本不用担心死亡以后的埋葬问题。因为死亡以后自有他人会为自己料理后事儿。管他呢!纵有“难题”也是他人解决,自己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尽管自己活着的时候有个“好的”安排,但死亡以后别人不遵照自己的安排又能怎么样?所以,别想那么多,活着的时候过好每一天就行。你说呢?

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对于离婚的女人死后的归宿问题,都看的比较重。如果一对夫妻总是活在争吵之中,形同路人,互相见面不共戴天,这种人离婚后会各奔东,而且财产小孩都会分割的十分清楚,应该是谁的谁就负责任,假如女方出了意外失去了生命,男方就没有什么负责的了,如果小孩在女方那边抚养的,而且男方每月都有给小孩的生活费,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申请领回小孩,至于女方的安葬问题,如果没嫁别人的话,那么只有娘家可以领回发丧安葬,如无父母的其兄弟哥哥都可行使责任。

针对另一种情况的夫妻,离婚不离财产的人,这种人一般都是五十岁以上的人,为了顾及儿女的脸面,离婚不分财产俩人各居一室。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死了,男方不用说是花钱办事,风光大葬以蔚儿女的一般心意。这种女人死后多数是在男方家的地里安葬,主要是儿女在这其中起作决定性的作用。

其实在农村这些事讲究的人能做的滴水不漏,有的人男女间进入老年后性格互相难容,但是他们从不明斗,只在暗争,有的为了各自的脸面,互订城下之盟,家里来客喜哈乐笑,一个锅里吃饭谁也看不出他们不和,一但客人走后晚上立马各做各的饭,没人的时候互不理踩,这种人死后同进祖坟。

农村人除非是婚姻上有了大的争议,无法挽救的,如第三者插足的导至分手的,这些都是在 情感 受到了严重的打击的一方,而且婚姻无法回头了,这样的人是最惨的,如果出了意外,只有娘家的坟地里安息,没有好的去处。这些都是历年来 社会 遗留下的一种风俗,它能够很好地规避了那些无主坟和无人认的坟。

离了婚的女人最终的归宿其实由他们的后代决定,无后代的由娘家决定。古理和道德起作决定性的作用,总不会出现弃尸街头的状况,随着现代 社会 的进步,国家对丧葬的改革都有作很大优惠对五保户更是无条件的给予了照顾。将来还会有更好的关照。

这是一个让离婚女士看到后,觉得很尴尬的问题。老胡子谈一下吧。当然,老胡子谈的这些,可能会惹得离婚女士众怒,但是,这确实是一个真实的分析。如若生气,就当是老胡子驴腚放屁吧。

当然,老胡子仅以胶东风俗为例。

那,老胡子还用故事开篇——

老胡子当地,有个大老板。老板和妻子感情很好。然而,不幸的是,老板的妻子在五十岁那年去世了。老板有钱啊,因此,登门提亲者,把通向大老板家的那条铺的半米厚的水泥路,都磨出土来了。老板一开始坚决不再娶,天天回忆着和妻子的一点一滴……然而,一个人的日子好苦啊……后来,大老板终于松口 了 ,但是,所有条件中,最原则的一条是:未婚和离了婚的女士,免谈!

大老板只提了这个原则,也不说原因。经不住朋友们再三追问,这才说了出来,原来:按照胶东风俗,女人要是离了婚,改嫁后,如果去世了,要跟改嫁的男人葬在一起。而要是老公去世的,她再嫁后,如果跟再嫁的老公生活的时间比较短,或者不长,那么,女人去世后,都要回去,跟原来的老公葬到一起。大老板一口咬死:离了婚的女士,免谈!还是虑于跟原来妻子的感情,觉得娶个离婚的,百年后,跟着他一起葬到原来妻子的身边,妻子会吃醋的……而未婚的,免谈,自然也是这一层的顾虑……

如此言论,罪过!罪过!然而,老胡子只是只是如实说了胶东的风俗

人死一把土,何处不飞魂?

其实,离婚的女士们也不用尴尬,不是还有公墓嘛,将来的事,让子女们看着办吧。不过,老胡子倒是有个心愿,也经常跟同事们聊起过,相约百年后:青山苍茫,存绿树为证;大海碧涛,随浪花跳跃

让那些陈规旧俗,见鬼去吧!

现在女性结婚后,户口都迁往男方家里,而因不幸离婚后,因为财产、子女,以及其他情况,就有离婚不离家。这种情况,就是婚前财产相对良好,有几套房,或者宅基地,她就可以在原有房屋居住。 因为户口在当地,老了死亡后,子女,或亲属将其安葬在居住的农村所在地的坟墓地。

有的农村女性离婚后,幸运又遇到良好姻缘,就再婚。这样婚后会更加珍惜生活,两人共同生活,可将原户口地迁到现生活地,这样死亡后就葬在居住地的坟墓地。这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她生前的户口本属这里; 如果户口没有迁过来,事实上人也属于本地人,死后葬在本地也是正常的。毕竟,死者为大,尊重亡灵。

这种情况,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常见,这些女性似乎看透了人生,或者离婚后没有遇到合适的对像,也就不再婚了,她们利用自己的积蓄租房住,或者购置房产一个人静静地活完余生。那么,她们老死之后,如果有子女,一般由子女料理后事,埋葬在子女的村庄坟墓地,或火化后,子女将骨灰存放在当地骨灰堂,或由子女收存保管。

总之,不管怎么样,我们对农村女性不幸的婚姻表示惋惜,对她们以后的生活也感到担心,但现在的 社会 ,人们的思想开放了,女性的财产权也更主动了,她们完全有能力处置好自己的后事;如果没有能力,娘家侄儿、侄女也会帮助其处置好。不管是农村土葬,还是火葬,娘家的后人都会将其妥善安置好。 这是人之常情,也是 社会 伦理道德的基本操守。

北京有个地名,叫“公主坟”。这个“公主坟”很大,很出名,现在是北京的交通枢纽之一。公主坟,当然这里埋葬着公主,是清朝嘉庆皇帝的两个女儿。公主,大家都知道,是皇帝的女儿。

我们不是皇家。我们是老百姓。我们是农村的老百姓。农村的普通人家的女儿,已经结婚了,那当然是嫁给了谁,就是谁家的人。去世了,“生是人家的人,死是人家的鬼”,理所当然要葬入夫家的祖坟。如果有家谱,还要写入家谱。如果不幸,女儿离婚了,当然可以再婚,再婚和初婚生与死的待遇也是一样的。还是再婚夫家的人。

如果更不幸,离婚后,女儿意外去世,怎么下葬?有这样几种办法;

一是如果离婚的前夫同意,也可以葬入前夫家的祖坟。特别是如果和前夫有子女,子女可以协调解决安排母亲的身后事。

二是如果前夫再婚,可以先将骨灰存放它处,将来前夫,前夫再婚的妻子都去世后,再将三人一并葬入祖坟。这是有许多先例的。女方离婚后,未再婚就去世,也是可以写入家谱的。

三是也可以葬入女方家的祖坟。但要求是没有子女。就当她是从来没有结婚一样,也就等于是娘家的“老大姑娘”, 历史 上也有先例。

四是可以另找墓地,墓园,个人单独立墓立碑。由亲属子女敬立。无子女,可由兄弟姐妹敬立。

上面说的北京公主坟就是单独立墓立碑。其实,现在可以不拘泥老理,只要双方亲属没有意见,答成一致,方法会很多。

离婚的话,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再婚的,一种是未再婚的。

再婚的就比较简单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去世了,也肯定葬在夫家的坟地里。

但未再婚的人,处境就会变得尤为凄惨了。

前几年,听我同事说她有一个闺蜜的表妹,患胃癌去世了。

离世的时候,她不过28岁。

据说表妹家里条件不好,高中毕业去了北方打工,工作了六七年,也没谈男朋友。

家里人着急,就带着她四处相亲。

后来,表妹就跟一个相识不过三个月的男人结婚了。

刚开始,丈夫对她还算不错,可时间一久,品性就全暴露了。

男人没上进心,爱打麻将不说,重要的是还会吸毒。

加上表妹对他一直没什么感情,发现这种事情,就跟男人离婚了。

离婚后的表妹,踌躇满志地回到北方继续工作,准备开展新的人生。

可还没工作半年,就总觉得腹痛难忍,去医院检查,才发现已经是胃癌晚期了。

表妹在医院待过一段时间,实在治不了了,医院就让家属带表妹回去了。

表妹家在县城有套小房子,但是那是他父母倾其所有为弟弟买的新房,谁都不愿意让她死在那里。

无奈之下,只能把奄奄一息的表妹,送去破败的老家等死。

那时候表妹已经没什么意识了,不然知道 这一切,心有多凉。

毕竟弟弟买房的时候,她也出了十万块钱。

表妹没挺多久,就去世了。

在农村里,出嫁的女儿,是不能葬在自家祖坟里的。

一家人愁了很久,最后找了块家里的荒田,就把表妹安葬在那里了。

说起来,这也是一个地方一个习俗。且以我们老家这边做个举例,我老家是在胶东这边。

第一、嫁出去的女儿,如果亡故,是不可以回父母这边的祖坟的。

第二、也就是通常情况下,嫁去谁家,就进谁家的族谱,亡故后当然也是入夫家的祖坟。

第三、如果婚后又离婚,这又要分两个方面来看。

1、离婚后又再婚,亡故后那就入后者的祖坟,这也无可厚非;

2、离婚后若无再婚配,亡故后不可回父母家祖坟,也就是无处葬身,现在人来说可能就是安置在公墓等地方,但是再老一些时候,就是结鬼亲。

结鬼亲也就是说我们通常所说的冥婚,关于这种仪式我们现在似乎很少听说,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依然广泛的存在。在一些地区,甚至有专门盗女尸的行当,这些被盗的亡故女子会按照生前的出身、相貌、学历、家世等等很多方面的综合评定被明码标价,然后被配姻亲,这是一种十分恶劣的行为,但是其中巨大的高额利益让许多人趋之若鹜,也由此可见“冥婚”在许多人心中是如何的根深蒂固。

我已过世的姥姥在世时就给人配过冥婚,和正常的婚礼一样,甚至阴婚的形式更复杂,需要看八字、门户等等,还要提亲、彩礼、定日子、迎亲、宴请宾……如果说活人的婚礼在很多时候图个方便省事简略一些环节,那冥婚是绝不可以省略的,可见人们对此的重视!其实,未婚亡故的女子或者男子更多的会被配冥婚,最起码在老一些年代是如此的。

民俗文化也是非常丰富庞大的文化体系,大家可以多多交流了解。

  在夏日炎炎的七月,安葬亲人是件让人感到沉重不已的事情。然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安葬也是至关重要的事情。那么,七月份哪天适合安葬呢

  首先,根据农历的传统习俗,每个月的初一、初二、十五、廿三、廿八都是公众节假日或传统节日,不适宜安葬。其次,夏季气候炎热,阴气难以凝聚,建议选择在盛夏过后的八月份安葬。因此,七月份最佳的安葬日应该是廿四、廿五、廿六日。这几天阳气渐消、阴气渐凝,适合进行谥名等仪式。

  不过,选择合适的安葬时机也要因地制宜。在不同地区,因气候、地理环境、民俗习惯等原因,最佳的安葬时间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安葬时,建议还是要咨询当地的家谱文化专家或习俗传承人。

  对于失去亲人之人而言,安葬是一场仪式,更是一种心灵的纾解。选择适宜的时间进行安葬,不仅能够尽孝报答,也是对逝者最好的缅怀方式。

找个风水好的地方,一个人埋着也挺好,现在都倡导火化了。

离婚是一个没人愿意面对的可怕痛苦。离婚后,就像身体上有枷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后它不会受到伤害,但仍然是疤痕,因此无法消除。在基本婚姻中,当命运终结且无法维持时,离婚已成为必然的现实,但总是提倡男女平等,但离婚后埋葬妇女的话题与男人非常相关。主要区别在于男人是什么,离婚的妇女埋葬到哪。在这方面,男女之间的差距非常不同。

在农村,有一种说法是已婚闺女不能进入祖坟,这意味着除非找一个倒插门,否则只有招养老的女性家庭才能进入祖坟,而其他人则不能进入祖坟。与过去相比,如果离婚后将其埋葬到丈夫的坟墓,准备并跟随丈夫的葬礼。

在我们村里有一个例子,有一个女人50岁时,这个女人与丈夫离婚,他们两个人生活不和谐,于是离婚了。后来丈夫去世了,后来她就和儿子住了。实际上,但即使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她的最终也会被埋入她的前夫坟墓,这对她前夫和儿子来说是最好的结果。这样的结果大家仍然可以接受,但是其他的结果就不一定能令人满意。

前一段时间,有位妇女与丈夫离婚,丈夫离婚后似乎已经四十多岁了,在为结婚做准备时突然死于心肌梗塞。在这种紧急情况下,母亲的家庭也非常难过,但在后一种情况下,仍然需要解决。最大的问题是把她埋葬。前夫已经离婚,与它无关。唯一的方法是使用火葬,将棺材保存在棺材中。一个与过去的墓葬不同的孤墓,有些将在单身女人死后。找到合适的阴婚姻并不少见。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对于这个话题有很多选择的方法,旧的习俗逐渐消失,新的时尚正在流行,并且过去很难解决任何问题。现在也变得很容易。

1自焚说。《太宗实录》中记载,燕王进入金川门后,建文帝也想出来迎接燕王,然而又自叹道:“我何面目相见耶!”,不得已下令焚宫,顿时火光熊熊,建文帝携皇后马氏,跳入火中自焚,妃嫔侍从等,大都亦随其蹈火而死。燕王朱棣入宫后,清宫三日,搜查建文帝下落。宫内侍人都说建文帝已自焚,并从火堆里扒出一具烧焦的尸体证明之。燕王见到尸体,分不清男女,惨不忍睹,朱棣不胜悲戚,抚尸痛哭,说他只是前来帮助皇帝学善,你又何必自寻死路呢?其继位称帝后,只得以天子“礼葬建文皇帝”燕王事后,遣官致祭,辍朝三日。《明史·成祖本纪》及《明史·方孝儒传》均持此说。近人孟森等学者也持建文帝自焚说。

  

2出亡说。《太宗实录》的可靠性为人们所质疑,因为朱棣就曾经三次修改《太祖实录》,目的就是要美化自己,为自己夺取皇位寻找冠冕堂皇的理由。《太宗实录》所记的建文帝自焚事,就有很多人持怀疑的态度。由于永乐朝的政治高压、文网严密,对建文帝出亡之事没有留下记载。天顺、正德朝之后,严峻的政治环境有所好转,关于建文帝出亡说的史料开始多起来。

  

我们发现,越是早的史料越是含糊,越是晚的史料越是具体。万历二年十月,13岁的神宗曾向张居正问及建文帝下落一事,张居正回答:“国史不载此事,但先朝故者相传,言建文皇帝当靖难师入城,即削发披缁,从间道走出,后云游四方,人无知者。”可见首辅张居正也倾向于建文帝出亡之说。值得注意的是,民间传闻已经入天子耳中,而且这时谈论建文帝出亡已经不再是禁忌话题。

  

建文四年夏六月乙丑,建文帝知金川门失守,燕军破城后,长吁短叹,无可奈何,遂想一死了之。此时少监王钺告诉他:你祖父临死时,给你留下一个铁箱子,让我在你大难临头时交给你。我一直把它秘密收藏在奉先殿内。群臣急忙把箱子抬来,打开一看,里边有三张度牒,就是做僧人的身份证,上面写好了建文帝等三个人的名字。还放着三件僧衣、一把剃头刀、白金十锭、遗书一封,书中写明:“建文帝从鬼门出,其它人从水关御沟走,傍晚在神乐观西房会集。”据此,建文帝三人剃了头,换上了憎衣,只带了九个人来到鬼门。鬼门在太平门内,是内城一扇小矮门。仅容一人出入,外通水道,建文帝弯着身子出了鬼门,其他八人随之出了鬼门后,就看见水道上停放着一只小船,船上站着一位僧人,僧人招呼他们上船,并向建文帝叩首称万岁,建文帝问他怎么知道我有难,僧人答道:“我叫王升,是神乐观住持,昨夜梦见你祖父朱元璋,他本是出家之人,叫我在此等候,接你入观为僧。”乃乘舟至太平门,等到黄昏时才到观里。不久杨应能、叶希贤等13人同至。

  

上面这段文字的真实性的确让人有所怀疑,可谷应泰偏偏讲得栩栩如生,至此,建文帝似削发为僧,继承了祖业。真是令人真假难辨,清代名人吕安世和近人蔡东藩等则采信之。建文帝到底是自焚而死呢,还是由密道逃离南京?史学家对此各持一说,尚无定论。当年清朝编修《明史》之时,明史馆中诸史臣即对此意见不一。撰写《明史·恭闵帝本纪》的徐嘉炎认为建文帝未死于火,而是逊国外逃。而同在明史馆的著名学者朱彝尊则相信《明实录》的记载,认为建文帝已死于火。于是,正如我们所见,《明史·恭闵帝本纪》便有如下的表述:“宫中火起,帝不知所终。”看来当时谁也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只好选择这种折中的意见。

  

现在,随着对建文帝出亡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对史料掌握的不断增多,相信建文帝未自焚而是出亡的人渐多。那么,明成祖朱棣礼葬的是建文帝吗?有人认为当时下葬的并不是建文帝而很可能是马皇后。朱棣在废墟中找到的尸身面目全非,难以分辨真伪。而且,史料没有发现安葬马皇后的记载。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在明朝中后期竟然没有人知道建文帝葬于何处,可见当时的人也都不认为真的安葬过建文帝,因此不用祭奠扫墓,时间久远就变得无人知晓了。其实,朱棣本人也可能知道礼葬的并不是建文帝本人,但这并不影响举行礼葬仪式,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遮蔽天下人耳目,才可以名正言顺地坐上皇帝的宝座。

  

另外的一个疑点就是城破时没有发现建文帝的长子。当时建文帝有两个皇子:长子朱文奎,7岁,次子朱文圭,2岁。朱文圭,史称建庶人,被成祖幽禁在广安宫,直到英宗天顺年间才被放出来,当时已经57岁了。由于一直被关在宫内,出来时连牛马都分辨不清。然而作为建文帝长子的朱文奎却一直下落不明,《明史》中说“燕师入,七岁矣,莫知所终”。既然朱文奎可以逃脱,没有理由相信建文帝不能出亡。而且,所谓的“靖难之役”长达4年,并非朝夕之间,建文帝有充分的时间准备。朱棣进入南京时,江南、西北、西南、东南等大部分还都不在朱棣的控制之下,建文帝有能力组织有效的反攻。

  

也有人指出,建文帝自焚身亡是历史真实,因为当时燕军兵临城下,把紫禁宫团团围住,建文帝想逃也来不及了,更何况经考查也无鬼门、御沟逃路。建文帝也深知他的四叔是个贪权无厌、残暴无情的武夫,落在他手里决无好下场,不如以死了之为上策。燕王朱棣也绝不会让建文帝活下去,否则,他就不能当皇帝。

  

那么,既然建文帝有可能逊国出亡,他又去了哪里呢?综合各种资料,有如下几种说法:

  

21逊国为僧,云游四方正如《明史纪事本末》记载,建文帝从南京逃出后,带着杨应能、叶希贤、程济两比丘一道,隐名易服,云游天下。学者根据地方志、遗迹、遗址等资料考证,认为建文帝曾流亡于云南、贵州、四川、湖北、江浙、广东等地,《明史纪事本末》说他为逃脱追捕,“西游重庆,东到天台,转入祥符,侨居西粤,中间结庵于白龙,题诗于罗永,两入荆楚之乡,三幸史彬之第”。

  

西南数省,留有很多有关建文帝的遗址和传说。徐霞客在《徐霞客游记》中记载有建文帝曾在贵州白云山修行时遗留的遗迹:“有巨杉二株,爽立磴(dènɡ)旁,大合三人抱;西一株为火伤其顶,乃建文君所手植也。再折而西半里,为白云寺,则建文君所开山也;前后架阁两重。有泉一坎,在后阁前槛下,是为‘跪勺泉’。下北通阁下石窍,不盈不涸,取者必伏而勺,故名曰‘跪’,乃神龙所供建文君者。中通龙潭,时有金鲤出没云。由阁西再北上半里,为流米洞。洞悬山顶危崖间,其门南向,深仅丈余,后有石龛,可旁为榻。其右有小穴,为米所从出流以供帝者,而今无矣。左有峡高迸,而上透明窗,中架横板,犹云建文帝所遗者,皆神其迹者所托也。洞前凭临诸峰,翠浪千层,环拥回伏,远近皆出足下。洞左构阁,祀建文帝遗像(阁名‘潜龙胜迹’,像昔在佛阁,今移置此)乃巡方使胡平运所建,前瞰遥山,右翼米洞,而不掩洞门,其后即山之绝顶。”

22漂洋出海,不知所终有传言建文帝泛舟出海,去了南洋,并在某个小岛上过着自食其力的恬然隐居生活。当时中国去往南洋的人很多,据说张士诚失败后,他的一些部下就逃往南洋,拓荒移民。近人有人考证建文帝避难泉州开元寺,并在开元寺扬帆出海,最终隐居印尼苏门答腊岛东海岸,然而没有更多的证据,仅仅是猜测而已。

  

成祖朱棣担心建文帝纠集当地的中国人,或者是以宗主的身份号召南洋诸国兴兵,因此很不放心,特意派遣郑和数下西洋,一为宣扬国威,一为踪迹建文帝。据《明史》载 :“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永乐三年六月,命和及其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多赍金币。”在郑和的船队里,还有一部分是锦衣卫,专门负责侦缉,至于是否探知建文帝踪迹,就不得而知了。

  

23北京西山说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和郑晓《吾学篇》中,记载有正统七年,建文帝因年纪已老,就到广西思恩州官府,自称是建文帝。当地官员急忙上报朝廷,将其送至京师。朝廷派老宦官吴亮前去辨认。建文帝一见到他就叫出了他的名字,吴亮否认。建文帝又说当年他进膳时,扔一片鹅肉到地上,吴亮像狗一样趴下去吃掉。吴亮听后伏地大哭,回去后就上吊死了。建文帝被迎入西内,老死于宫中,葬于西山,不封不树。

  

其实这是谣言,不过还是有一定根据的。《英宗实录》载正统五年(1440年)十一月,有个僧人从云南到广西,自称是建文帝,年90余岁。当地官员将其遣送到京师,大臣们怀疑他是假冒的。经过究问,他承认本名叫杨行祥,河南人,洪武17年为僧,受到别人的蛊惑才假冒建文帝的。于是英宗将其押入大牢,过了4个月就死在狱中了,同谋的12名僧人被发配到辽东守边。

  

24江苏吴县说 《文汇报》的记者徐作生通过查阅文献和亲自到江苏吴县去考察,发现了建文帝出亡时遗留下的一些遗迹、遗物,并结合文献资料,认为建文帝当年离开紫禁宫后,削发为僧,既没有去神乐观,也没有去西南、东南周游避难,而是被僧司溥洽所救,一直藏于江苏吴县普济寺内,此后一心为僧,无复国之意。不多久姚广孝归隐禅寺,在姚广孝的监护下,建文帝隐藏于穹窿山皇驾庵,直到永乐二十一年(1423年)病殒于此,终年47岁,葬于庵后山坡上。这也自成一说。

  

25四川望京寺说 有人则认为建文帝在四川平昌佛罗寺躲藏过,并病逝于此,葬于寺后山坡上。建文帝之所以选择佛罗寺,是喜欢这里偏僻难寻,不容易被发现。因他常常面向京城的方向暗自哭泣,后人就把佛罗寺改称望京寺。

  

26还有一种说法,据《江油县志》记载:明朝建文帝(朱允炆)兵败归隐此山。不详。

  

27另外,近几年有人自称建文帝后人,献出《让氏家谱》,称建文帝通过地道逃离南京,假扮僧道,云游各地,后隐居于武昌,死后就葬在武昌洪山。当然,这一说法还有待于进一步的验证。

  

对建文帝出亡谜案的解释、传说、附会决不是上面列出的几种,有许多凄美的故事在许多书籍、口头上流传开来,而且也必将流传下去。也有人指出,建文帝自焚身亡,朱棣为了不留下“杀侄夺位”之臭名,故意苦心寻找建文帝下落,留下了历史疑案,这可能是朱棣的用心之机。

  

综上,朱棣在即位后,下令搜寻建文帝,这是历史事实。但他的真实用心及建文帝的真正下落和结局到底怎样,谁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至今仍是一个难以解开的历史之谜。各类词书字典,也只好注明;“建文帝不知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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