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女方的名字还需要进男方家族谱?
如果是两个人离婚了的话,女方的名字就没有办法,也没有必要再出现在南方的家谱里面。现在这社会,没有那么多传统的老规矩了。
个人意见,还是进族谱的好。对于家族来说,毕竟反映了一段真实的历史。这个就是你自己决定了,如果你愿意让他进就进,不愿意的话就可以抹去。按照传统。过去是轻易不会离婚的。
女子都会上族谱的 ,上在父系这边 会记载 是那个老婆生的 出嫁给谁。 但是没有名字只是, 排长幼如长、次、季。
母系这边就是外公的家谱和父系一样。
在丈夫这边就会有生殇时间,埋葬在哪里, 父亲是谁祖籍是哪里 生了那些小孩等 一样也只记载姓不记载名字。
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女性是不能入本姓族的谱的,而记入丈夫姓族谱。但是,仅仅是附庸式的记入,况且只记姓,不记名。连名字也被“分割肢解”了,这是多么残酷的文化行为!
而姓大都从父而不从母,就是现代社会也是这样。所以,女性个体生命的延传在家谱记载上是谈不上连续性的;作为女性群体的生命延传在家谱记载上是时断时续的。
所以,古代的家谱是残破不全的家谱。形象地说,古代的家谱是半个月亮,或半个太阳。
女性不编入家谱不仅是男权的绝对和极度的显示,也是封建社会对女性的家庭、社会以及政治地位作出的最基本、最根本的否定。家庭是社会的因子,没有家庭就没有社会;家庭是国家的细胞,没有家庭,哪有国家!一个人走向社会要从家庭出发,一个国家的建立也要以家庭作基础。编修家谱对女性的做法,难道不是对女性 “地位权”作出的“最基本、最根本”的否定吗?
值得庆幸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一些地方的人们在编修家谱时,已将女性记入了谱。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如中华民国时期湖南《大界曾氏五修族谱》,就把女子编入了家谱,而且谱后的“跋”也是曾宝荪这个女才子写的。不过,这样的情况很少。
1986年,福建省长乐县横岭乡谢氏修订家谱,一反女子不入谱的旧习,把当代女性大作家谢冰心编入了家谱。并且,谱的序言也是冰心写的。
在编修宗谱和家谱的,女性入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女性是不能入本姓族谱的,而是记入丈夫姓氏家族谱书上,但是仅仅是作为附庸式的记入,只记名,不记姓,信息量极少,且不体现在世系图中。
一族谱文化的发展历史
(1)又称族谱、家乘、祖谱等。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家谱是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在历史民族大融合中,各个民族中开始出现族谱。族谱也是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国史,地志,族谱)之一。
(2)追溯最早家谱的产生为口述家谱,资料显示:“瞽蒙主诵诗,并诵世系”之说,家谱最初的功能就是辨析亲疏,凝聚族群,优化生育,即所谓“亲亲以相及”。此后万变不离其“别”与“聚”这两个基本功能,但随时代推移,社会制度不同,其具体内涵和所起作用也不一样。
二中华文化的特点
(1)文化的悠久性。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历经沧桑的文明古国。从远古的神话时代,到美好的尧舜让贤,从神奇的大禹治水,到夏、商、周朝的昌盛,从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到秦、汉、隋、唐时期的辉煌,从隋唐五代光辉灿烂的文化直到宋元明清封建帝制的终结,进而从民国到近现代多元化社会的扑面而来。
(2)文化的厚重性。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世界上没有哪一种文化能像中华文化一样绵延五千年而长盛不衰,历史愈久生命力愈旺盛。中华文化的不间断性显示了中华文化基本理念和人文精神的辉煌、伟大、韧性以及蓬勃的生命智慧。
你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你的问题是
女朋友写入南方家族家谱是什么意思?
你应该理解错误了,
应该是结婚以后
才能写入南方家族的家谱。
按照传统的习惯。
在嫁从父,出嫁从夫。
嫁到别人家里去,
那么他的姓名
就列入南方的家族家谱了。
离婚了,女方的名字还需要进男方家族谱?
本文2023-11-13 14:37:47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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