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格平的生平简介
1904年8月,出生于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大堤东村一个地主家庭。
1918年9月,参加江苏督军直系军阀李纯的部队,后入随营军事学校学习。
1922年9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2年冬,回到家乡,发展刘子芳等人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3年2月,主持建立大堤东支部——津南地区第一个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支部。
1925年12月,发动领导了津南农民自卫军起义。
1926年7月,加入中国***。
1926年9月,创建津南党组织。
1927年3月底,在大堤东刘子芳家中主持建立了中共津南特委,并任特委书记。
1934年4月,在领导庆云县罢河工斗争中被捕。
1944年4月,出狱,到天津开展工作。同年8月,任中共天津市临时工作委员会书记。
1945年9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民运部副部长。
1947年11月,任华东局渤海区党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城工部部长。
1949年3月,任华东南下干部纵队渤海三支队政委。同年5月,任华东人民革命大学副校长。
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1949年10月,任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52年,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民委党组书记。
1952年6月28日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民委主任李维汉、中央民委副主任刘格平向周总理、董老、彭真等党和国家***呈送建议成立民族出版社的请示 。
1955年3月,任中央民族学院院长。
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选举刘格平(回族)任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 。
1960年秋,被定性为“地方民族分裂主义者” ,调离宁夏,到中央党校学习。
1965年后,任山西省副省长、革委会主任、核心小组组长、山西省军区第一政委和北京军区政委等职。
1992年3月病逝。
刘格平同志虽然资历很老,但是从建国以后担任的实际职务来看,充其量不过是省部级,因此其行政职务最多不会超过行政五级,相当于上将级别。周总理的行政级别只有二级,副总理、政治局委员则为行政三级(元帅),行政四级乃是大将的级别,一般的中央委员很难达到这个标准。 而刘格平同志的行政级别竟然是三级,文革前夕担任山西省副省长。文革暴发以后他老兄当仁不让地成为了“造反派”。因此山西有人这样说,有行政三级的造反派,也有行政25级别的保皇派。 虽然他具有回民的身份,这对于当选八大中委或许有所帮助。但是行政三级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按说这应该归中组部来评定吧?中组部部长安字文同志当年与刘格平等同志一道被收押在北平监狱,后来他与另外六十人履行了所谓的手续而光荣出狱,惟有刘格平同志一人不从。这会不会是某种变相的补偿或“封口费”?
1949年9月,作为少数民族的首席代表,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10月,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任副主任委员。1950年7月,作为中央西南民族访问团团长,分赴西康、四川、贵州、云南等少数民族地区慰问。1952年,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民委党组书记。1955年3月,任中央民族学院院长。1958年初,受党中央委托,到宁夏筹建回族自治区,任筹委会主任、工委书记。1958年10月,任自治区主席、区党委书记处书记、代理第一书记。1960年秋,被定性为“地方民族分裂主义者” ,调离宁夏,到中央党校学习。1965年后,任山西省副省长。1967年进京时,被江青看中召见,回省后组织造反派夺取山西党政大权,成为山西省革委会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山西省军区第一政委。1967年5月至1971年4月兼任北京军区政治委员、军区党委常委(1967年10月起)。1971年4月被解除山西省革委会主任之职 。1992年3月病逝。
刘格平的生平简介
本文2023-11-13 06:24:46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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