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女孩子没出嫁前是不是不写在家谱上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13浏览:3收藏

家里的女孩子没出嫁前是不是不写在家谱上,第1张

你这个问题本身就存在问题 如果女孩子没出嫁之前不写在家谱上 难道嫁出去之后就会写? 再有,如果是按古代的族谱规矩来说,出嫁前,名字是写在族谱上的,嫁出去后才有可能划掉女孩名字(有些族群会保留,有些族群会划掉,视族群的族规而定)。再说,家谱写不写有关系么? 对于现代社会来说,就是一本记载家族人员名字的本子而已 没卵用。可能有些小数民族内部会有一些好处,但个人觉得没必要计较,毕竟都是传统留下来的规矩了,你改变不了,所以就别去想了。 最后,现在真正被法律承认的是户口本又或者是血缘关系,这个在你出生的那天就已经确定的了,所以也不用纠结了。 什么家谱 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严格意义上来说 法律是不承认它的有效性的,除非有做过公证(定遗嘱的时候也需要公证),只有这样,才会被法律承认,但现在好像没这玩意了。所以你就不用纠结了! 总结:该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强求也没用!不就是一个名字么,啥破玩意!

第一、一分谦让,家庭成员之间不要事事针尖对麦芒,多给对方说的机会,多为对方着想,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亲情无价。第二、一分惊喜,制造戏剧化效果,往往很多矛盾在玩笑中灰飞烟灭。 第三、二分责任,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多为家庭做一点,少为自己考虑一些。第四、二分沟通,很多矛盾都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缺乏沟通从而使矛盾激化。  第五、四分豁达,人生短暂,应创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凡事想开点,不要事事斤斤计较,不要勾心斗角,不要贪小便宜,心胸开阔一点,乐于感恩的人活得轻松愉快

家谱上是记录一个家族的族谱,其中包括每个人的名字和家庭成员关系。如果一个人有多个老婆,应该怎样注写呢?

例如,如果小明有三个老婆,他们的名字分别是A、B、C。那么,在小明的家谱上,应该按照时间顺序标注每个老婆的名字,比如:

第一任老婆:A

第二任老婆:B

第三任老婆:C

这样,家谱上就能清楚地记录每个人的家庭关系,让后人了解自己的家族历史。

  用文字表达于下:

谱名之左,用小字标明“某人第几子”,说明身之所出;

谱名用黑体字标明,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字、号,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

配偶之左,用小字标明“配”、“娶”,说明婚姻状况,配偶姓名用黑体字标明,与夫并列。另行小字说明如下内容:①某地某公之女,②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职务、简历,③生、殁时间,④葬所向志。如果已离婚或改嫁,亦说明清楚;

于母之后,注明子女。如某人有数偶,并各有子女,则子女各随母后。子女“夭”或“殇”,在其后加括号注明,不再撰写其齿录。子女出继,则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出为XX嗣”,子女受继于人,亦在此子女之后加括号注明“抚XX第几子为嗣”;

无子,以女儿入赘外姓为嗣,符合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应视为本族之人,在其谱名之左,注明“XX赘婿”,下仍用小字注明其原本姓名、籍贯。其子女,如随母姓,理属我族,如随父姓,亦在其母之后注明其姓名,但不另撰其齿录。

例:

十三世

玉XX三子

XX,字XX。民国XX年(公元19XX年)八月十七日寅时生,一九XX年(乙卯)十二月十八日亥时殁。葬XX。

配李XX XX乡李大公女。民国XX年(公元19XX年)九月二十日吉时生,一九九一年)六月初六日未时殁。合葬XX。

子三:X传、X昌、X俊

女二:X华,适XX村XX,生二子X林、X军,女一X芹;X珍,适X村葛XX,生子一XX,女二X霞、X群。

参考资料:

河南省家谱研究会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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