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妾室子女上族谱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11浏览:2收藏

古代妾室子女上族谱吗,第1张

在古代名门望族能娶几房是没有一定之规的,完全根据个人意愿。

民间大家族的规矩是,正室(也就是妻)一般只能有一个,元配即为正室,元配去世后的续弦也为正室。正室是被法律和宗族所承认的婚姻关系。所谓“男主外,女主内”则是指正室在家中的权力地位。

侧室(也就是妾)则不然了,没有人数的要求,随心所欲。侧室的地位十分低下,比丫头、佣人高不了多少,侧室不能登堂入室,不能出席正式场合,甚至不能与正室及其子女同桌吃饭。侧室也是不作为婚姻关系的,侧室的娘家也不被夫家承认为亲家,侧室死后既不入族谱,更不能入祖坟。侧室一般是不敢挑战正室的权威的,如果侧室犯了错误可以被夫家和正室随意处置。当然这是一般情况,也会有极少数例外。

侧室的子女是入族谱的,但是地位也是不能与嫡出的子女相提并论的。

无后之人是可以上家谱的

家谱是一个家族的历史记载,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它记载了某一地区一个姓氏的家族历史。对个人来说,家谱是我们的渊源,也是我们的根,就其内容而言,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古时修家谱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列入家谱的,有的即使之前已在家谱里也要被删除的,具体是哪几种人不可以列入家谱呢?

1、弃祖

祖为身之所自出,有祖而不敬是弃之也。与凡不孝不悌及身非祖脉者皆弃祖类也,故削之。

2、叛党

君臣之义同与天地,背君者不祥。凡有藐视王章干明犯义者直与州党同律。大逆无道者、欺君蠹国虐害及下民者、为书吏舞文连累宗族者都不能列入家谱。

3、犯刑

五刑之属三千而罪大者不赦,三尺凛凛自干宪典,国法之所不荣,即为家法之所必弃。巨恶已经大辟者、绞六点刖者、无故将妇人缢死图赖者都会被家谱除名。4、败伦

五伦为天下之达道,彝伦不墩是禽兽也。敢有败常渎乱者严之以肃家声。欺公灭祖者五伦乖唳者不能列入家谱。忤逆不孝殴亲致死者,凶暴横行殴亲致死者,奸生妓生及螟异姓子以乱宗族者也是不能列入家谱的。

5、背义

义者宜也行不合宜则于众弃之勿滋虺蜴荼毒良裔,舆娼优奴隶为婚者,母出庙绝,失谱牒以乱世派者,修谱吝费而自甘弃祖者,这几种情况也是不可列入家谱的。

6、杂贱

贫而贱非贱也甘为下流斯乃一族之所鄙削去其名以为立志污下者劝 。现为奴者,为娼为优为隶者,为僧道弃辱亲者都不能列入家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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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女子不入祠,女子不入谱。”翻阅古代家谱,发现,在封建社会,女性在本姓家谱中,虽然也入谱,但是信息量非常少,且不体现在世系图中。

在家谱中,每个男丁都单列词条,而女性则只能依附于父亲名下,如“女一,适余正明”。在家谱中仅记载女儿的数量和出嫁人家,连名字都没有。

在丈夫的家谱之中,也仅是附庸式地记入,只记姓、不记名,如“刘氏”等。连名字也被“分割肢解”了。在传统家谱之中,无论是本姓家谱,还是夫家家谱,都没有一个完整的名字。

有的家谱中,女儿不但能入谱,甚至还有传记,在家谱中占有一席之地。这类女子多为有历史影响的女子或烈女、节妇一类。

古代妾室子女上族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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