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的其他相关
家谱之体现,能合书、图、史、表、志为一体者,它的利用价值就显得大些。家谱主要以文字内容为主,资料为副,但一张好的、照片仍是能将时代的精神面貌和特质传达出来。
将、照片纳入家谱的意义在于,为家族传承提高了一个最直接的环境背景,使家谱不在局限在文字文字记录、整体概念也变得鲜明而生动起来。
只要是能让人对家谱有更进一步认识的古地图或老照片,均应该被收入家谱里,包括:
1.老照片:家中存有的古老黑白照片、一家人的合照等,都有其历史价值,也是见证家谱的最原始材料。
2.祖先(遗像、人物画、肖像画):中国历代以来多有大量之人物画及肖像画,其中有大部分是为了纪念先人,或表达对圣贤亲人的追慕。也有些家谱将家族先人中显达之人,画出其仪容,置于卷首,以求达到光大族望,启迪后人的目的,有些也刊载一些先人手泽遗墨。
3.风水图(祠堂图、墓图):祠堂是供奉先人的地方,在古代更是家族聚会之所,所以一般的家谱均有记载和刊载建物版图、描绘实状,有些更是附刊墓图,有些甚至详记地理方位。人们相信一个家族的兴衰和祖辈所居住、埋葬的地点有很深的关系,这些都蕴涵着丰富的“风水”内容,所以也被称为“风水图”。
4.故居/村庄图:明清族谱中不但记述居址迁徙,很多富家所修的谱书中,还以精美的版图,印制出他们家族的庭院、楼阁、书斋、房舍等。 明清以来,祠堂成了宗族祭祀先祖、议决大事的重要场所。每个祠堂大凡都有自己的堂号,从某种意义上讲堂号是宗族的标志。堂号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具有姓氏特徵的堂号,如王氏“三槐堂”、赵氏“半部堂”等;另一类是没有姓氏特徵的堂号,如“世德堂”、“崇本堂”等。具有姓氏特徵的堂号,其来源大都伴有寓于某些含义的典故,它重复出现于该姓氏的不同支族。没有姓氏特徵的堂号,大部分分别为某一支族特有或与其他宗族的堂号甚少重复,其馀少量的堂号则在同姓和异姓宗族中间着较高的重复出现率。而其他的堂号辅以姓氏、地域的限制,也能在判断宗族方面起一定的作用。如“世德堂”,杨、丁、王、李、吴、何、沈、邵、周、胡、秦、徐、陆、陈、孙、黄、曹、许、张等数十个姓氏都有此堂号,而且同姓中的不同支派也有,出现的重复率极高,但加以姓氏、籍等条件限制,就可缩小范围。
堂号名称一般取自于郡号名或为纪念家族史祖或名人而自创。
一般来说,堂号多取自于郡号名,郡是秦、汉时期对行政区域的建置,郡号名又取自于郡名,或诸侯国名,地方府、州、县名。随着姓氏家族的发展壮大,就出现了以各姓氏名门望族发祥地的郡名作为郡号的由来。
大家族日久人众,或是遇至天灾连年之时,族人就会因迁徙流离,而散布各地。于是就有了在“总堂号”之下,再加入“分堂号”名称的方法。“总堂号”代表家族(姓氏)的发祥地,寓后人以不忘本源,“分堂号”则是族人迁徙至新地,成为当地有名望家族后,以该地的郡号作为堂号,“总堂号”和“分堂号”统称为“郡望”。
因为各族姓基本上都是以郡名作为自己家族的郡号,所以就有了若干姓氏同为一个堂号的现象。例如:王,胡这两个姓的郡望都是“清河堂”。
堂号名称的另一出处:自创堂号,乃家族中人自立的堂号,该堂号名称一为有别于各姓氏的分支别派,二为铭记祖先或名人的公德事迹或教诲。例如:杨氏的“四知堂”寓意“天知、地知、我知、子知”的为人风范。 明代中后期是中国家谱体例演变与内容更新的一个重要分水岭。体例的变化与内容丰富是此前谱牒所少有的。正德元年所纂《余氏会通谱》内容包括新旧序、跋、辨、图、外传、外纪图、世系图、茔域图、卷末跋、后序。《休宁文昌金氏世谱》内容已较全面,包括序、凡例、列士、金氏该国、世系、事略、行实、行状、墓志铭、杂著、记、诗、赞、规约。嘉靖十八年许璞、许汉纂《许氏统宗世谱》内容涉及序、名人传记、行状、墓志、世系。嘉靖三十四年朱世恩纂《朱氏统宗世谱》内容涵括历代谱序、敕命、凡例、像赞、祠屋图、墓图、传、世系图。嘉靖三十七年黄侍、黄仁德纂《左田黄氏孟宗谱》内容包括序、图、地理志、姓氏源流、世系、文翰。隆庆六年许可复、许凤翔纂《新安歙北许氏东支世谱》吸收并总结了嘉靖以前家谱的有关内容,且有所扩展。该谱涉及历代谱序、目录、世系图、考、先世文翰、序、说、传、记、寿叙、赋、诗、歌、词、挽诗、行状、赞、祭文、谱说、后骗子、领谱字号等诸项内容。万历以后,字谱内容较前更为丰富。隆庆、万历年间歙县殷氏宗族“始为谱,其大凡有姓氏、本原、世系三考”,其后内容又扩充了“世德、规范、训典、文献、宅第、丘墓、遗文、遗迹、里社九考。”万历五年吕仕道纂《吕氏续修宗谱》涉及目录、书法、凡例,历代谱序、像赞、迁源源流、祠墓寺图表、里居图、姓氏来源、世系、世德、规范、训典、文献、遗事、丘墓、祭田、家规、修谱衔名、修谱总论、后序、跋等内容,该谱的列诸项涵盖了后世家谱所具备的基本内容。万历十八年程弘宾纂《歙西严镇百忍程氏本宗信谱》分谱序、谱例、纪源、传疑、传信、世系、世传、内传、保莹、遗翰、族约、续后十二篇。万历末年修成的休宁《曹氏统宗世谱》涉及序列、题辞、谱引、谱歌、谱诗、恩荣录、曹氏先达、迁徙源流、坟墓、后序、跋、谱约、支谱图、统宗谱系小叙、系图、事略、重修族谱叙略、家乘序、诗集序、遗嘱、跋等内容,名目纷繁,同万历以前所修宗谱相比,内容得到大规模扩展,几乎囊括了与宗族相关的所有事项。通过对上述明代宗谱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与宋元谱相比较,明谱新增加的内容主要体现为家规家训、祠产族产等宗族制度的相关方面,这也正是明代宗族制度较前有所发展的一个反映。
关于体例方面,明谱在因袭欧苏谱例的同时,增加了“志”“图”“考”“录”等项新内容,这是明修宗谱进一步吸收正史和地方志编纂学上成果的重要体现。据翟屯建先生研究,明代宗谱体例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纲目体,以纲统目;二是条目体,一事一目,互助统辖;三是纲目与条目的混合体。且愈往后,这种混合体的方法在宗谱编纂中愈益得到广泛的运用。与明代以后所修宗谱相比较,有明一代所修宗谱的体例已比较完备,且大体上已定型,此后清、民国年间所纂宗谱在体例上基本承袭明谱,变更甚微。
2016年3月媒体报道:仙桃市张沟镇新西村81岁陈江培老人保存的《义门陈氏江州老谱》。扉页楷书“义门陈氏江州老谱”字体古朴苍劲,纪年“明弘治十四年”(公元1501年)清晰可见。族谱为黄绫质地,手工抄写。族谱记载了义门陈氏牛公庄的3位先人,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由江西吉水迁至湖北沔阳越舟湖,世袭至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的家族历史。现在这一支系已发展到近2万人,分布于仙桃各地。全国“非遗”评审专家、江西师大历史系教授梁洪生认为这部《义门陈氏江州老谱》是迄今发现的成书最早、保存最好的谱牒,极具史料价值,够得上“国家级历史文物”。
家谱一般分两部分,悬挂中堂的谱幕,谱幕只记录去世的族人,按家族大小可分三年、五年、十年一续不等。
第二部分是谱书:
谱书同谱幕不同,所有家族成员,无论是生是死、尽具所知,当祥细入册,包括先人照片、先进业绩、妻子姓名,娘家住址、姑太太出嫁哪里,姑爷姓名、外甥姓名以及在世族人的祥细情况当全部入册!
扩展资料:
家谱作用:
家谱是一个家族的历史记载,通过家谱,能够了解当时的历史面貌、时代精神、社会风尚,了解在那个历史背景下人们的生产、生活情况。
相传它是由正史中的帝王本纪及王侯列传、年表等演变而来。家谱是和正史、方志一样重要的历史典籍,是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家谱是一个巨大的资料宝库,可供从事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民俗学、人口学、民族学、文学、政治学、宗教学、法学、姓氏学的研究人员从中查询资料,寻找依据,进行研究。
家谱的作用主要有:
1、宗法思想研究资料。
家谱和宗法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密不可分。宗法制度是封建王朝维护其统治的重要基础之一,而家谱的族规、族约、家法、乡约等,正是加强宗法制度的有力工具。
2、家庭道德研究资料。
族规、家规中保留了许多对我们今天极为有益的东西,如孝父母、和夫妇、勉讳书、尚节俭、戒赌博、戒*秽、戒懒惰、戒奢侈等,对我们建设现代家庭道德和精神文明都有很好看借鉴意义。
3、家族制度研究资料。
家族制度是利用血缘关系统治族人的社会制度。在许多家谱中都有家族制度的极为详细的资料,如家族的组织系统、家族的财产管理、家族的赈济方法等,为我们研究家族在古代社会中的地位、作用、组织形式、管理方法等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4、经济史资料。
家谱中保存有相当数量的经济史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家族的集体田产如祠田、坟田、庄田、山林等的数量、形成、经营、管理、收支情况等。有的家谱还记录了家庭成员经商、贸易的事迹。这都为我们今天研究古代经济史提供了很好的素材。
5、人口问题资料。
家谱的中心部分是家族人口的世系传承,在家谱的“房派图”、“支派分布图”、“迁徙图”、“先世考”、“世系图”以及家谱的一些序跋中,记录了家族人口的数量、迁徙、分布、婚姻状况等资料,可提供人口学研究者使用。
6、历史人物传记。
家谱是世系的记录,许多家谱中既有简单的世系,又有十分详细的传记、行状、墓志、年谱等,对研究历史人物及其家世大有帮助。
7、民族史资料。
有的家谱记载历史上少数民族情况甚详,更有些少数民族家谱,它们是研究少数民族史不可多得的资料。如清代蒲慎斋纂修的《泉州蒲氏族谱》是回族家谱,记述了当地回族的一些情况;而辽宁《庄河金氏家谱》则是满族家谱,金氏是康熙皇帝四辅政大臣之一鳌拜的后裔。
8、地方史志资料。
家谱是地方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方志中所包含的内容如选举、职官、人物、户籍、祠宇、碑记、艺文等,在家谱中也是重要内容。
9、教育史资料。
家谱中一些重要的章节载录了许我教育史资料,如在族规、家法、仕宦录、科甲记、教育志、族墅、传记等就载有宗族教育、学校、科举、劝学措施、教育方法的内容。
10、民俗学资料。
家谱还是一个民俗学资料库,一些家谱在家礼和人物传记里记录了许多民俗内容,尤其是在家礼中的婚礼、葬礼、祭礼等中,本地的风土人情、本族的礼仪风俗都有相当的体现。另外,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物质民俗、岁时习俗、社会习俗、精神习俗等在各地家谱中都有记载。
11、宗教史资料。
有些家谱是信仰宗教者的家世记录。在这些家谱中,他们对本家族所信仰的宗教一般都给以说明,同时表达他们的宗教观。还有的对本族人的宗教活动、宗教礼仪和习俗详细记述。
12、华侨史资料。
中国沿海地区一些省份的家谱涉及族人出国谋生的历史,包括出走原因、人数、时间、侨居地区分布、职业、所在地生产、生活情况及与家乡、家族的经济、文化、政治各方面联系,这为我们进行华侨史研究提供了素材。
13、重大历史事件资料。
中国历史上一些重大历史事件,都不同程度地记录在家谱中,虽然这些记录并不完整系统,但却十分具体,也是研究者获取资料的一个途径。
除以上所述外,家谱还能提供有关古代妇女、古代伦理道德、遗传学、人才学等多方面的史料。由此可见,家谱作为史书之一,其作用是相当突出的。
家谱是一个家族的发展史。一个家族要发展壮大,除需要雄厚的物质条件外,还需要足以“强宗固族”的精神条件,而良好的家风的形成,正是这种精神条件的基础和内容之一。家谱中所保存的家规、家训以及治有格言等,从一开始就以积极、进取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态度来讨论家庭环境和家庭氛围的建设。
-家谱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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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蔡希综《法书论》是盛唐时期重要的书法理论著作,其全文首见于南宋陈思《书苑菁华》。唐代未见著录,宋代《宣和书谱》及各种类书间有提及。《法书论》文辞雅驯,体现了蔡氏一门良好的书法素养,具有盛唐时期书法文献的鲜明特征,而行文中却又不免窜入唐代流行的伪篇,致使一些内容重出、文辞浅陋。这些窜入的部分基本集中对蔡邕、锺繇、王羲之三者笔法的解读上。囿于文献寂寥,已不能明确认定窜入的部分是来自原文的注解,抑或流传的过程故意为之。《法书论》涉及唐代书法理论、书法史的诸多问题,其行文与伪篇交错杂糅,关乎唐代流传的蔡邕《笔论》、卫夫人《笔阵图》、《王右军题卫夫人笔阵图后》、《用笔法并口诀》、《王逸少笔势图》、《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张长史书法十二意》等一系列伪篇的生成及断代问题,同时衍生出盛唐时期的书体、笔法、笔势、自然观等一系列书法现象的流变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皆需基于对《法书论》成文时间①的准确判断。
蔡氏一门由晋至唐,无论在政治上还是书法上都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中唐内府法书收藏仍存有南北朝时期的数种蔡氏草书,就是一例,甚至在北宋内府的收藏中仍可见记载。关于蔡氏世系及书法,除朱关田先生《蔡希综世系》、《蔡有邻及其先世善书者》二篇做了精审的考证外,其余寥寥。随着近二十年出土材料的丰富,我们有必要对其世系及家庭状况做一次重新的梳理。《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与《全唐文补遗》均收入一篇《唐故朝请大夫尚书刑部员外郎骑都尉蔡公墓志铭并序》,志主蔡希周、书志蔡希寂,皆是蔡希综的兄弟。该志详细介绍了蔡氏一门的世系、书法,甚至过去不为人知的蔡希综家庭背景都可在其中窥见。已有学者对《蔡希周墓志》文及相关的文学问题进行研究,诸如乔长阜《蔡希周兄弟事迹与〈丹阳集〉成书时间考》②(下文简称“乔文”),然而关于蔡希周的家世、历官等研究仍有言之未赅者,需进一步考证。且志主兄弟的任职时间对《法书论》成文时间的考订尤为关键。本文试从蔡氏世系、书法,到蔡希周生平、家庭、仕履,再到《法书论》的成文时间等相关问题逐一考释。
一、蔡氏世系与书法
《蔡希周墓志》文校之《法书论》,可以廓清蔡氏的世系问题。志文云:“公其先陈留济阳人。昔仲胡之迈迹,自身侯于东土。因封受氏,生德屏宗。领秦丞相,为汉侍中。晋之谟,宋之廓,修系曼延,所凭不薄。”《法书论》关于蔡氏世系的记载:“余家历世皆传儒素,尤尚书法,十九代祖东汉左中郎邕有篆籀八体之妙,六世祖陈侍中景历,五世伯祖隋蜀王府记室君知,咸能楷隶,俱为时所重。从叔父右卫率府兵曹参军有邻,继于八体之迹,第四兄缑氏主簿希逸,第七兄洛阳尉希寂,并深工草隶,颇为当代所称也。”③《法书论》谓“十九代祖东汉左中郎邕”有必要明确:志文未言及蔡邕为其祖先,仅言“领秦丞相”(蔡泽),“为汉侍中”(蔡玄),据唐林宝《元和姓纂》卷八“蔡氏”记:蔡邕父为蔡棱,季父蔡质,蔡质始居陈留,分为济阳,因为郡人。这与志文“公其先陈留济阳人”一致。因此,蔡希综一支实为蔡质之后。又,《姓纂》“蔡氏”“丹阳”条下,“状云:质后,唐司勋郎中希寂”,时蔡希综这支已从济阳移居丹阳。济阳为其郡望。
另,蔡邕有女,而子不闻于世。世知蔡邕女蔡琰,实则蔡邕尚有一女,学界多有考证。据《晋书·后妃列传》记:“景献羊皇后,讳徽瑜,泰山南城人。父,上党太守,后母陈留蔡氏,汉左中郎将邕之女也。”羊徽瑜系西晋征南大将军羊祜的胞姊,《晋书·羊祜列传》:“祜蔡邕外孙,景献皇后同产弟”,即羊徽瑜与羊祜皆为蔡邕此女所生。又,羊祜“讨吴贼有功,将进爵土,乞以赐舅子蔡袭”,此“蔡袭”或为蔡邕嫡孙,若此,则蔡邕尚有子嗣。非《后汉书·董祀妻传》所谓“曹操素与邕善,痛其无嗣”。
《法书论》记“六世祖陈侍中景历,五世伯祖隋蜀王府记室君知”,蔡君知父即蔡凝,若此依关系,说明蔡凝与蔡景历是兄弟,然考之《陈书·蔡景历传》、《陈书·蔡凝传》得出的世系却迥异。“蔡凝,字子居,济阳考城人也。祖撙,梁吏部尚书金紫光禄大夫。父彦高,梁给事黄门侍郎”。此世系为:“蔡撙(或记为“蔡樽”)→蔡彦高→蔡凝→蔡君知”。又,“蔡景历,字茂世,济阳考城人也。祖点,梁尚书左户侍郎。父大同,轻车岳阳王记室参军,掌京邑行选”。其世系为:“蔡点→蔡大同→蔡景历”。以此观之,两支蔡氏并无关联,还须向上追溯。因据《晋书·蔡谟传》、《梁书·蔡撙传》、《宋书·蔡廓传(附兴宗传)》补出蔡撙世系:“蔡睦→蔡德→蔡克→蔡谟→蔡系→蔡琳→蔡廓→蔡兴宗→蔡撙→蔡彦高→蔡凝→蔡君知”。而蔡景历父蔡大同史书无传,据《周书·蔡大宝(大同弟)传》上溯蔡景历的世系为:“蔡履→蔡点→蔡大同→蔡景历……”可见,此两支蔡氏在四代之内并无交集。《姓纂》“蔡氏”条下记:“克六代孙点,梁司空安丰公。”据岑校:“梁司空安丰公”是蔡大宝而非蔡点。“点”之下约夺“生大业、大宝,大宝”数字。实则,蔡点至少生五子,除岑校所补三人、景历父蔡大同之外,《周书》中“监利郡太守蔡大有”亦是蔡点子之一。“克六代孙点”,据上文,蔡点父蔡履,则蔡履就是蔡克的五世孙。这是蔡景历一支。
又,《姓纂》记:“质元孙克,生晋司徒谟。谟元孙兴宗,吏部尚书,生樽。樽孙凝,凝子君和”。可见,二支蔡氏同出于蔡克。据蔡君知的世系,蔡克的五世孙是蔡兴宗。试比较二者:蔡景历一支:蔡克→…(玄孙)→(五世孙)蔡履→(六世孙)蔡点→蔡大同→(八世孙)蔡景历;蔡君知一支:蔡克→蔡谟→…(玄孙)蔡廓→(五世孙)蔡兴宗→(六世孙)蔡撙→蔡彦高→(八世孙)蔡凝→蔡君知。《法书论》称蔡景历为六世祖,说明蔡希综家出于景历一支。而志文云:“晋之谟,宋之廓,修系曼延,所凭不薄”。晋之谟,即蔡谟;宋之廓,即蔡廓。其世系又出于蔡君知一支。既然二支出于蔡克,据上表可以找出二支最近的关系,即蔡履、蔡兴宗是兄弟,皆属蔡廓之子,那么蔡景历确实比蔡君知高了一代,这一点与《法书论》所述一致。因而二支可合并为:蔡克→蔡谟→蔡系→蔡琳→蔡廓→蔡兴宗(少子)→蔡撙→蔡彦高→蔡凝→蔡君知→蔡履→蔡点→蔡大同→蔡景历。比较二支的关系实出四世之外,《法书论》所言“六世祖陈侍中景历,五世伯祖隋蜀王府记室君知”并不确切。今日流传的各种蔡氏家谱如《济阳通谱》、《蔡氏宗谱》、《各省通谱》等关于此二支在唐前的渊源记载面目各异,以至于依此种蔡氏宗谱得出的昭穆关系不能准确,若以《法书论》、《蔡希周墓志》等唐代文献的记载考察蔡氏谱牒,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参照。
北宋沈邈墓志出土于洛阳市的邙山南麓。
一、人物志
沈邈(字子山)是宋代的一位文臣。他出生于信州弋阳,成为进士后,历任大理评事、知侯官县、通判广州等职务。他在庆历初年担任侍御史,期间对时政发表了一些言论。
沈邈在官场上晋升迅速,但由于酗酒等原因,他的职位并没有得到长期保持。他的才华被人们所认可,但他的个人行为也受到了一些贬低。沈邈的诗词作品也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沈邈墓志的出土对沈邈家族研究重要意义
1、发展和演变
墓志提供了沈邈家族的世系信息,可以帮助研究者还原家族的族谱和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这对于研究家族的起源、发展和演变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揭示家族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2、个人经历和政治生涯
墓志中记载的沈邈的生平事迹和仕宦经历,可以为研究者提供关于他的个人经历和政治生涯的重要线索。通过分析这些信息,可以深入了解沈邈在北宋时期的政治地位、官职晋升和政绩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揭示他对当时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影响。
3、沈邈家族的地位和影响力
墓志还可能提供关于沈邈家族的其他重要信息,如家族的财富、地产、宗族规模等。这些信息有助于研究者全面了解沈邈家族在当时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以及家族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地位的变迁。
4、研究北宋历史
沈邈墓志的出土为研究沈邈家族提供了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对于揭示沈邈家族的历史地位、社会影响和家族传承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墓志的研究,可以深入了解沈邈及其家族在北宋时期的政治、文化和社会背景,为研究北宋历史和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沈邈家族的历史地位和家族传承:
一、家谱和族谱
家谱和族谱是记录家族世系和家族成员的重要文献资料。通过研究家谱和族谱,可以了解沈邈家族的世系关系、家族规模和家族成员的职业等信息。
二、史书和文献记载
在历史的正式文献中,可能会有关于沈邈家族的记载。例如,官方编纂的历史书籍、地方志、家族史等,都可能提供关于沈邈家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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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3-11-11 20:28:46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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