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的由来
追溯最早家谱的产生为口述家谱,资料显示:“瞽蒙主诵诗,并诵世系”之说,家谱最初的功能就是辨析亲疏,凝聚族群,优化生育,即所谓“亲亲以相及”。此后万变不离其“别”与“聚”这两个基本功能,但随时代推移,社会制度不同,其具体内涵和所起作用也不一样。它的发展也是根据历史朝代的政治体制来进行兴衰交替的演变。
家谱又称族谱、宗谱等。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家族的世系繁衍及重要人物事迹的书。家谱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就其内容而言,是中华文明史中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据研究表明,中华古姓来源于图腾崇拜,系氏族徽号或标志。家谱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经历了历朝历代的连年战乱和社会动荡,历史上传世的家谱几乎丧失殆尽,许多家族的世系也因此断了线、失了传。流传至今的古代家谱,大多是明清两代纂修。在我国明清时期,出现了专门替人伪造家谱世系的谱匠。
1,在文字还未出现之前,原始人都是通过结绳的方式来记录大事件。
东北的鄂伦春人,到了十七、十八世纪,依旧还在马鬃绳上打结来记事,从打结的数量来分辨家族有多少代人,每个结代表一代,他们把这样表示世代的结绳,悬放放在房梁上,以示崇敬之意。
2,口述家谱
我国蒙古族、苗族、彝族、高山族等少数民族都有口述家谱的习惯,普通家庭的成员能背出三四十代先辈的世系,最多的甚至能背出九十多代。比比结绳更为古老
3,竹柬家谱
将家谱写在竹简上,传承下来。现在也有人把家谱做成竹简的姓氏来保存。
4,布帛家谱
将家谱写在布上传承下去。这在古代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家谱记录方式。
5,甲骨家谱
即将家谱刻在龟壳或动物骨头上的家谱。源自于殷商的甲骨文,如“儿氏”的甲骨,便记载了一个家族的11代,共14个家族人物,它是极具代表性的甲骨家谱,也算是目前我国发现的最早的文字家谱了。
6,青铜家谱
是刻在青铜器上的家谱,也称作金文家谱。在已发现的商代末年青铜器中,有几个就是记录家族世系的。
7,石碑家谱
是刻在石碑上的族谱。早在汉初,这种家谱的形式就很普遍了。在中华民国的早期,广西南丹县的壕塘村建立了“莫氏哨目族谱”,共有412个字,记载了莫氏家族的世系和起源。与甲骨文、铜文家谱相比,石碑家谱更为成熟。
8,书本家谱
就是常见的印刷成书籍的家谱。这是我国目前最主流的家谱形式,种类数量有几千种之多。
族谱:族谱是记录家族成员间血缘关系的簿书。中国人很早就对家族世系有详细的记录。据史载,国史、方志、谱牒都肇始于奴隶社会的西周时代。族谱有其重要的社会、政治功能,儒家学说的宗旨就是用“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规范维系家庭关系,通过家庭的稳定以调节社会的道德秩序,取得全社会对皇权的忠顺。所谓“三纲”,君臣、父子、夫妻也。因此一个社会就由国家、宗族和家庭三个秩序层次构成。一个国家若要寻求稳定,家庭和宗族的管理就十分有效和有用。于是族谱和氏姓、郡望、堂号等姓氏文化的其它内容一样,成为宗法制度的重要条件。所以说族谱缘起的历史条件,是宗法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在文明开始发达的周代掌握文化的王族阶层就有需要开始编纂族谱,以明确自己家族成员的血统及等级,以致编族谱成为他们的特权。至东汉恒帝,“诏责太邱长呈家状姓谱,以齐贵贱之由来,品源流之优劣,德懋懋官,功懋懋赏”。从而促使全国望族竞相修谱。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完全以门第高下作为做官大小的标准。士族成为社会上层,统治了整个社会,门阀保证保证了士族成员的社会政治地位、仕途和家族的势力,使社会产生对士族的崇拜。士族就是采用族谱来表明自己纯正的贵族血统,国家也严格考查士族的族谱来取士命官,因而修谱是士族的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社会对族谱修订有严格的规定,寒族以致很难冒入豪门。到唐朝,这种门阀制度仍然十分重要,但唐朝统治者较为开明,为了招揽国家可用之才,采用了科举取仕的制度,寒族得以进入高级领导层,门阀制度才在门阀官僚阶层与寒族官僚阶层的斗争中逐渐衰弱。随着唐朝的灭亡,士族门阀在农民起义的屠杀之下更加迅速衰落,族谱失去了政治功能,谱学渐渐式微,至北宋,谱学又重新兴起,却又成为滥觞,修撰族谱成为民间一件平常的事情,国家社会也无法再严格管理,而出现宗族为光耀门楣,往往不顾事实,找一个名人作自己的祖先,混淆了历史真实。年代久远后,再也很难辨识事实之真相。其实在门阀制度十分严格的魏晋南北朝也已出现伪造族谱的现象,掌握特权的寒族就想方设法修改族谱使自己的家族摇身变得高贵,而在后世民间伪造族谱的情况那就更严重。
族谱的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目录、谱序、谱例、姓氏源流、先祖考辨、先祖图像、像赞、世系表、恩荣、人物传记、坟墓图、族产、祠堂图、五服图、祭祀图、艺文著述、家规族约、宗族礼仪、契约文书、书院义塾、后跋、领谱字号、杂录等等。当然,各家各种族谱的内容有详有略,并非每种族谱都有上述内容。族谱的研究基本上可以涉及到以下几方面:一、 族谱与移民史研究;二、族谱与历史人口研究;三 族谱与社会史研究。当然族谱也有其局限性,伪造祖先世系就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另外,家谱所记载的内容,从本质上说都属于观念层面、制度层面或家族上层,与实际情况往往有很大的差距,更难于代表家族的底层、内部的实际。一般的家谱无不扬善隐恶,如果不了解当时当地的历史背景,就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因此我们必须客观实际地对待族谱的资料,不能以之为事实之全部。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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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源于嬴姓和姚姓,出自皋陶之后颛顼帝高阳氏的后裔理征和舜帝姚姓的后代结合的后代,或出自道家创始人老子李耳,属于以官职名为氏。颛顼和舜帝后代一说:李姓祖先之一是伯益,伯益是帝颛顼的裔孙。舜帝时候,伯益因帮禹治水有功,又为舜驯服鸟兽,被舜赐姓赢氏,李姓出自嬴姓和姚姓[1],李姓祖先之一:赢姓出现因为舜帝的赐姓给他的女婿姓为嬴,还把自己的姚姓的女儿嫁给他。舜帝,姚姓,舜,黄帝子孙,生于姚地,以地取姓为姚,其后代就以姚为姓。尧时,皋陶曾担任大理(掌管刑狱的官)的职务,其子伯益被舜帝赐为嬴姓,后子孙历三代世袭大理的职务,其子孙按照当时的习惯,以官为氏,称理氏。理氏改为李氏的说法概括有两种: 一种说法是:商帝辛时,皋陶后裔理征,在朝为官,因直谏得罪了商纣王,而被处死,其妻契和氏带着儿子利贞逃难时,因食李子充饥,才得以活命,故不敢称理,便改姓李氏。 商周之际,理征的妻子契和氏带着年幼的儿子利贞外出逃难。契和氏本是陈国人(今河南淮阳),想逃回娘家,又怕连累娘家人,于是便往豫西方向逃。当走到今河南西部伊河流域的“伊侯之墟”时,母子二人饥饿难忍,疲惫不堪,这一带荒无人烟,幸好契和氏发现附近的树上结有一些“木子”,于是便采下来吃,母子二人靠吃野果保全了性命。然后,他们又到豫东,在离淮阳不太远的苦县(今河南鹿邑东部)安家落户。为了感激“木子”的保命之功,同时也为了躲避叛军的追缉,又因理、李同音通用的缘故,自利贞开始改理氏为李氏。(南方的林姓也有支改姓过李,林姓是商代殷比干之后) 另一种说法是:据史籍记载,周朝以前未见有李氏,自从有老子姓李,名耳,为利贞的后裔,因祖上世代为理官,理,李两字古音相通,便也以李为氏。显然,李氏是始于李耳称姓的。
建造全氏大宗祠,在大清乾隆二十八年后,宗祠被台风吹倒崩,所修建造。因捐丁不足,后合族绅耆会议,各房若有捐款十千钱,每年祭扫胙胙面以他馔饲。于是重建造大宗祠在东桥下坡坐壬向丙兼亥巳,又大清道光丙子年丙申月甲子日辛未时重修始祖祠。正奏公登升南宋赐进士,官拜银青光禄大夫,尚书左仆射,尚即系左宰相之官职也。
始祖墓坟结穴格局开大族。我太始祖正奏公,所葬三合鲤鱼墩之穴,坐壬向丙兼亥巳,壬龙入首,后枕头三台案,飞鹅前面三台之案,峰与四方岭对面,金榜题名,揭起科甲临门,山拱水潮,以鸡笼山为罗星,总关水口,收全廉化遂三县之水,海水洋洋,潮来面前案堂,开大族,子孙蛰蛰兮,而众多子孙富贵荣昌,发财千万贯,始祖墓穴之地,其形似一条鲤鱼散蛋发子,故鲤鱼之多子,系始祖孙子而余盛,皆由出始祖所葬鲤鱼之地也。
参天之树,必有其根;环山之水,必有其源。何故撰谱?吾以为其首要在于序昭穆,考世系,序长幼,别亲疏,明本源,以传后世。谱之存,当普传于吾族,承先启后,后世续而修之,必定昭穆,列长幼,旌孝节,表美德,录贤贤,书贵贵,补遗亡也。然谱之修,有关风教,管摄人心,爱族睦亲,孝悌礼义,颜氏家训,方能衣冠环集。
家谱的由来
本文2023-11-11 16:47:57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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