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一词的来历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10浏览:3收藏

黑社会一词的来历,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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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黑社会,由英文词组“Underworld德语中的社会(gesellschaft)原指在同一房间的伙伴,之后用来表示人与人结合的关系。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有组织犯罪的一种

有组织犯罪,英文为“anized crime”。有组织犯罪作为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现象,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但是,迄今为止,对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在世界范围内尚没有一个统一并得到普遍公认的定义。其代表性的观点有下列几种:

1、 最广义定义。认为有组织犯罪是以实施某些犯罪为目的而形成的结伙、帮派、集团或组织。如美国加利福尼亚(California)州刑法规定:“有组织犯罪就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在长期目标的基础上从事一种或多种如下行为:(1)提供非法物品或服务,如放高利贷等;(2)掠夺性犯罪,如盗窃、伤害等。还有一些典型的犯罪行为也应列入有组织犯罪定义之中,即五类行为:A、敲诈集团;B、非法行业;C、盗窃集团;D、帮派;E、恐怖组织。”我国有的学者认为,目前中国有组织犯罪包括三种组织形式,即松散的犯罪结伙、犯罪集团及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2、广义定义。认为有组织犯罪是3人以上具有一定组织形式的、稳定的犯罪组织,包括犯罪集团和黑社会组织。如墨西哥联邦及联邦特区刑事诉讼法对有组织犯罪下的定义为:“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人按纪律及等级规则组织起来,以一贯使用暴力的方式或主要以获利为目的犯下某项法律限定的罪行。” 我国有的学者也认为,有组织犯罪一般是指3人以上为多次实行一种或多种故意犯罪而建立的具有一定组织性与稳定性的共同犯罪组织。

3、狭义定义。认为有组织犯罪即为黑社会犯罪。世界著名刑法学者、犯罪学家,国际刑法协会会长M巴西奥尼先生则将有组织犯罪的特征归结为以下几点:

1、 犯罪成员被认为或多或少是以从事犯罪活动作为支撑点而结伙的;

2、 其首要目的是通过非法手段牟取利益;

3、 都是以威胁和暴力为手段实现其目的,不论是集团内的目的,还是集团外的目的;

4、 贿赂官方人士和其他人是其伎俩的组成部分;

5、 通过骗税、垄断、掠夺性商业活动,并使用腐败影响来渗透和破坏合法的商业活动以牟取利益;

6、 通过洗钱来盈利增值;

7、 可能有跨国分支机构或跨国活动,但主要还是在一国范围内活动频繁;

8、 凡是通过威胁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其他社会利益的方式行动时,该集团的出现和活动就会消极地对社会造成冲击;

9、 其成员经常地但不是一成不变地在高层单个头目为首的等级结构中被纠集和组织起来的;

10、下级成员对组织要忠诚,而且要通过严格的纪律包括因失败、背叛、不忠而死的方式来加以约束;

11、成员是以测试忠诚、残暴、犯罪技巧为基础挑选的,在兄弟会中秘密行动相伴左右;

12、保密是其印记之一。

我们认为,黑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特性:

1、 地下社会性 黑社会组织是一个同主流社会相对抗的非法的地下社会。这是黑社会组织的最本质特性。黑社会组织是存在一种隐秘的亚文化群体 ,许多人之所以是越轨者并非由于其弱势,而是由于他们是具有不同标准和价值观的群体。即使是遵从,当它是产生于对越轨文化的参与时,也可能导致越轨。这种文化的规范是同更大的社会的规范相背离的。

2、 组织严密性 黑社会组织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呈金字塔式的结构模式。其内部又有细致的犯罪分工,纪律森严、处罚残酷,其成员数量也较为庞大。

3、 行为暴力性 这是黑社会组织一个鲜明的行为特征。其行为一般达到了其他暴力犯罪的构成要件,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罪、抢劫罪、绑架罪等。有些黑社会组织即使表面上不使用暴力,但亦是以暴力作为后盾的,一旦其他方式达不到目的,即暴露出本来的狰狞面目。

4、经济敛财性。 这既是黑社会组织得以生存的基础,又是其行为的主要目标指向之一。黑社会组织通过各种违法犯罪手段疯狂敛财,然后再使用这些钱财进行新的犯罪活动。

5、政治腐蚀性 勾结、沆瀣一气,是黑社会组织的一大特色。从古今中外的历史考察,黑社会组织若想长期生存下去,没有 官员的“配合”是很难做到的。拉拢腐蚀 官员,甚至直接发展其成为黑社会组织成员,是黑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特征。

6、地方称霸性 即黑社会组织盘踞在某一地区,称王称霸,妄图实现其控制社会的畸形人生“价值”、所谓“理想”,以攫取政治资本。如西西里岛之于意大利黑手党、台湾之于竹联邦、香港之于三合会等。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当前我国特有的法律概念,指某些犯罪集团已经具有黑社会组织的性质和主要特征,但在组织规模和程度上又未完全达到黑社会组织的标准,属于犯罪集团向黑社会组织过渡的中间形态。

我们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与黑社会组织只是发展阶段上的低级与高级之分,在本质上并无二致。从当前揭露出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分析,其构成要件应当是:

1、 客观要件

暴力性、敛财性和腐蚀性是当前黑社会性质犯罪三大行为特征,它们共同维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生存。黑社会性质组织崇尚暴力,恃强凌弱,表现出浓重的血腥味 ;也正是凭借着暴力 ,进而大肆从事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拿硬要等系列侵财性不法活动;同时,亦在不断腐蚀 官员、扩大影响、寻求保护伞。

(1)暴力性

主要表现为:其一,寻衅滋事,杀伤无辜。黑社会性质组织大多由劣迹斑斑的不法之徒组成,其低劣的品性使得其动辄流氓滋事、伤及无辜,以此来满足其变异而失衡的心态。如辽宁营口段氏犯罪组织持械伤害群众120多人;湖北麻城的韩学兵犯罪组织在短短两年内就犯下流氓伤害案114起。2001年3月广州发生了一件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件:被害人湖南省衡阳地区汽车运输总公司驻广州湖天客运站办事处主任的王君明,因拒绝向黑帮上交“保护费”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遭报复,左手被砍27刀、右手被砍6刀、10个手指被砍掉(其中5个被拿走),两只脚的脚筋被挑断!而制造此惨祸的元凶竟然是他的同乡——郭华,一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斧头帮的帮主 。其二,玩弄女性,疯狂奸*。肆意玩弄女性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基本罪恶之一,几乎所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都暴露了其疯狂 的一面。江苏盐城吴家珍犯罪组织在两年时间内即 、奸 女数十人。

(2)敛财性

主要表现为:其一,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最常见方式之一,几乎成为其标签性的特征,每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迹莫不以此为营生途径。如湖北宜昌李发全犯罪组织由100多名社会不法之徒纠合而成,内部划分为菜帮、鱼帮、水果帮、服装帮、客运帮等团伙,设立了铳枪队、片刀队、手枪队等,还装备了先进的通讯和交通工具,先后在城区路段和码头拦截车船、大肆敲诈,每年收取“保护费”竟达40多万元。其二,欺行霸市,强拿恶要。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又一“谋生”手段。如黑龙江齐齐哈尔的潘家长犯罪组织曾控制了全市蔬菜、水果、钢材三大市场,利用打手队在市场中持枪威胁、强取豪夺。辽宁营口段氏犯罪集团主犯段洪喜和其“马仔”张宝安,以所豢养的狼狗要吃猪肺子为名,强行让肉摊主“进贡”,两年时间累计强要2500多斤。其三,从事走私业、色情业、赌博业、借贷业、讨债业等不法活动。涉足多种非法行业,进行多种“经营”,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恶性膨胀的重要因素。如山西侯马的侯林山犯罪组织就是主要从事盗窃、走私文物犯罪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作恶达十余年,并且与境外文物犯罪分子相勾结,在西安、广州等地建立固定的销赃地址。同时,还利用非法所得在侯马、广州、澳门等地成立所谓“经济实体”,大肆敛财。案发后,缴获文物1000多件及汽车、枪支、警用装备、通讯摄像设备等大量财物,价值竟达830万元之多。 设立赌场、组织卖*、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传统行当。

(3)腐蚀性

黑社会性质组织之所以如此猖狂,与其竭力营造“关系网”、寻求“保护伞”有直接关系,这也是世界各国黑社会组织的共同特点。有些甚至已经发展为 一家,共同欺压百姓;还有些 官员本身已沦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或成员。据俄罗斯联邦内务部1999年的报告,1998年在俄罗斯共破获384件由内务机构人员实施的结伙犯罪,260件集团犯罪是由内务机构人员与外部人员相互勾结完成的。 近年来,在我国沈阳、石家庄等地发生的案件也有证据表明一些领导干部,甚至是高级领导干部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密切关系。

2、主体要件

黑社会性质组织作为有组织犯罪的一种形态,其成员有众多性,内部组织结构具有严密性。

(1) 成员众多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1条第1项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规定:“组织结构比较紧密,人数较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那么,人数较多的具体标准是多少?司法实践中有的比照犯罪集团人数的底线“3人”为限。我们认为这样欠妥。黑社会性质组织作为比犯罪集团更高一级的犯罪组织,对其的认定必须更加严格,不能把“圈”划得太大,否则,不但混淆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一般犯罪集团的界限,也不利于有效地遏制和打击真正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为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其成员数量起码应在9人以上,即最低标准宜为3倍于一般犯罪集团的人数底线。实际上,大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均为十几人、几十人,有的甚至达百人以上。

(2) 组织严密性 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其基本骨干成员固定,又较为严格的内部纪律约束。而且有些成员已呈犯罪职业化,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为唯一职业和生存手段,该类成员具有很深的主观恶性和极大的人身危险性。

3、主观要件 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犯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具有谋求非法的经济利益和妄图占据一定的势力范围,称霸一方的目的。攫取非法的经济利益,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得以存活和膨胀的前提和基础。从严格意义上讲,每个黑社会性质组织都在从事非法的经济活动,谋求在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垄断地位,且又是以暴力作为后盾。此外,黑社会性质组织还妄图控制某一地区的政治、文化等领域,充当“第二 ”的角色。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以及某些重要骨干成员通常具有犯罪人格的。人格 是一个心理学的概念,根据心理学的通说,它是指个人稳定而独特的心理特征的总和,这些特征决定人的外显行为和内在心理,并使它们与别人有稳定的区别。在此的犯罪人格,是指行为人所具有一种内在的、相对稳定的、主观恶性很深的、区别于正常人的反社会行为倾向的特定心理特征,是一种严重的反社会人格。我们认为,在研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时,应加强对其成员,特别是首要分子的犯罪人格分析。这有助于我们把握其犯罪的脉络和轨迹、探究其严重犯罪的深层原因、找到防范与遏制其的有效途径。

总之,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时,上述3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大理国段氏皇族

金庸小说中的大理段氏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并且有见于史书记载。《天龙八部》中的段正明、段正淳、段誉爷三都是历史上真实人物,《射雕英雄传》里的一灯大师段智兴也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

大理段氏基本可以算作是白族人,其实在最早的时期,也就是段氏祖先是汉人,大理段氏起源于汉代,段氏祖先是西汉时期的武威太守段贞,自段贞之后段氏一直是世居武威郡,以郡望来说大理段氏属于武威段氏。

后来历经时代变迁,段氏后人迁居云南与当地的白族人通婚,所以由汉族变成了白族,大理段氏的先祖是五代十国时期南诏国的通海节度使段思平,后来段思平与滇东三十七部落联合建国,推翻了大义宁国,创建了大理国。

大理国的基本制度都是承袭于当年的南诏国,而且大理段氏的姓名也非常有意思,是父子联名的方法,就比如历史上段正淳是段誉的父亲,其实历史上段誉真正的名字叫做段正严,和父亲段正淳名字非常相像,这就叫父子联名。

大理段氏自段思平建国以后,其实段氏一直都是有名无实的皇帝,因为段思平在建国时依靠了滇东三十七部落帮助,而这其中出力最大和实力最强的主要是董氏和高氏两大部落。

因此段思平建国至其弟段思良之时,段氏兄弟主要依靠董氏家族,而董氏家族最初实力深厚,所以董氏家族的人基本世代为宰相,后来董氏家族衰败,至段思良之子段思聪之后高氏家族趁势崛起取而代之。

从段思聪以后,高氏家族世代为宰相,一直操控大理国直至忽必烈灭亡大理。

《天龙八部》小说中的鄯阐侯高升泰也是历史上真实人物,小说中他是忠心耿耿的贤臣,其实历史上他就是段正明时代的权臣高氏家族首领,他为大理国宰相,后来高升泰更是废段正明为僧,自立为大中国皇帝。

高升泰临死前叮嘱儿子高泰明还位于段氏后人,于是高升泰死后,高泰明拥立段正明之弟段正淳为皇帝,依旧国号大理国,段正淳即位后由于中间出现过高升泰篡位的插曲,所以段正淳之后的大理国史称后大理国。

段正淳之子段正严也就是小说中的段誉是大理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且寿命也是最长的国君,段正严在历史上比较有作为,他本有望趁高氏家族衰败之时收回皇权,压制高氏,但是可惜的是高氏再度崛起,晚年的段正严在高氏操控之下当皇帝当得索然无味,所以避位为僧,段正严一直活到93岁才去世。

所以说大理国的皇族段氏自段思聪之后一直是有名无实的皇帝,虽然名为皇帝,却处处要听命于高氏家族,因此大理国历代皇帝大多出家为僧,就因为当傀儡皇帝没有太大意思。

大理国可以说段氏是有国无权,高氏是有权无国,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忽必烈灭亡大理国。

忽必烈南下攻大理国,生擒大理国末代皇帝段兴智和末代宰相高泰祥,因为段兴智常年做傀儡皇帝,所以他被擒以后第一时间投降了元朝,反而末代宰相高泰祥一幅宁死不降誓与国家共存亡的态度,忽必烈于是斩杀高泰祥,收降了段兴智,其实忽必烈哪知道大理国宰相才是真正的皇帝。

忽必烈反而认为高泰祥忠肝义胆,斩杀高泰祥后,反而厚待其家族,让其家族世代为统矢逻土司。

而段兴智投降后被元朝皇帝封为世袭大理地区总管,这一下高氏家族反而要受段氏家族管制,如果不服,蒙古人就帮段氏打高氏,这回段氏家族属于是农奴翻身把歌唱了,之前段氏都是高氏傀儡,这回段氏掌握实权,从这以后大理段氏家族世袭为大理总管,再也没有人愿意出家为僧了。

由于忽必烈属于帮段氏家族翻了身,大理段氏成为世袭大理总管以后,一直是对元朝忠心耿耿,尽心竭力。

元朝被南方起义军打垮之时,段氏也是对蒙古人不离不弃,元朝被红巾军打败后,北元的残余势力梁王把匝剌瓦尔密败逃云南,正是依靠了大理总管段功的支持,击退了红巾军。

在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段氏一直还在控制着云南地区,虽然蒙古人已经被朱元璋打的退出中原,但是段氏还是妄图掌控云南地区,拒绝统一,末代大理总管段明叔还妄图向朱元璋上表请求世袭大理总管,继续让段氏执掌云南地区。

朱元璋严词拒绝了段明叔的请求,在洪武十四年,朱元璋看时机成熟,决定派兵征讨云南地区,朱元璋派大将蓝玉和沐英统兵征讨云南,最终蓝玉生擒大理总管段明叔及其两个儿子。

段明叔被抓后投降,被朱元璋封为千户,迁往内地,段明叔的两个儿子被朱元璋赐名段归仁和段归义,封归仁为雁门卫镇抚使,封归义为武昌卫镇抚使。

所以段氏家族最后随着段归仁和段归义兄弟被迁往内地,也就分归到了山西雁门一带和湖北武昌一带。还有部分段氏家族留在了大理地区。

现今大理喜洲文阁村还留有段氏后人,文阁村全村两百多户人家,有一半以上居民都姓段,其实他们都是段氏后人,还留有段氏族谱,至于段归仁和段归义兄弟的后代,那就比较分散了。

大理段氏后人现状

大理段氏还有后人。

大理段氏在明朝时期被驱逐了,主要针对皇族一家,被驱散到全国各地,一切带有文献相关的资料全部销毁,家谱和以前的任何记录一点不剩,皇族一家全部改姓,不过后来恢复姓氏了。

大理皇族段氏一族,其历史始于公元937年,在《段氏世家》、《南诏野史》载:“段氏,武威郡姑臧人也,祖上段俭魏为阁罗凤将,佐南诏大蒙国,唐天宝中大败唐兵,功升清平官,赐名忠国,拜相,六传而生思平”。

段姓是不是贵族姓

段姓是贵族姓氏。这个姓氏是出自姬姓,以王父字为氏。中国历史上夏、商、周三朝的帝系,都是黄帝的后裔。而周朝这一个支系,就是段姓的先祖。

段姓的起源

段氏起源于姬姓,姬姓的始祖是黄帝。黄帝打败蚩尤后,为他的二十五个儿子中的十二个分封了不同的姓氏,其中就有姬姓。黄帝的嫡系后裔长期以来保持着“姬”姓。黄帝的第三十一世嫡孙郑武公,他是春秋时期郑国的第二代君主。

郑武公的妻子武姜生长子庄公时难产,生二儿子叔段时却很顺利,因此她喜欢叔段而不喜欢庄公。郑武公病重时,她请求武公立共叔段为太子,郑武公没有答应。

叔段与姜氏合谋,并准备袭击庄公。庄公获悉后派兵讨伐。叔段大败,逃到一个叫共这个地方,所以叔段又叫共叔段,共叔段的后代为了纪念他,把姬姓改为段姓。

段姓是皇族还是贵族

段姓是贵族姓。出自姬姓,是春秋时期政武公的儿子共叔段的后代。春秋时,郑武公的妻子武姜生大儿子庄公的时候难产,生二儿子叔段的时候却很顺利,因此她喜欢叔段而不喜欢庄公。

郑武公病重时她请求郑武公废长立幼,让段叔继承王位,郑武公没有答应。庄公当了郑国国君后武姜又请求把制作为段叔的封地,庄公不答应,而把京城封给了段叔,段叔与姜氏勾结,不断扩张自己的势力,并准备袭击庄公,庄公知道后立即派兵讨伐段叔。

段叔大败,逃到共,称为共段叔。他的子孙后来四处分布,有的姓段,有的姓共叔,还有的以共作为姓氏。这就是所说的河南段氏。

姓氏

中华古姓的最初来源,是基于“天道”的原始宗教崇拜、图腾崇拜与祖先崇拜。所谓“天道”,即一切事物皆有的规则。原始图腾崇拜是中华古姓的根源。大量古代文献佐证了这一观点。

同一个祖先繁衍的后代称为宗族。姓氏最早起源于部落的名称或部落首领的名字。它的作用主要是便于辨别部落中不同氏族的后代,便于不同氏族之间的通婚。因此姓氏的产生,标志着从群婚制到以血缘关系的婚姻制的转变,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段氏族谱48个字辈

段姓家族字辈排行

1、湖南黔阳段氏字辈:“允佩前人训常储后代英传家敦孝义翊治笃忠贞仁美绵遗泽刚方继令名豫章垂荫远京兆肇基宏奕叶昭勋业蕃枝合本茎诒谋勤佑启积善久昌荣”。

2、湖南衡阳段氏字辈:“绍康仁崇才德光宗文明振兴天命益隆贤良代生福龄永佑朝国一家大学先修”。

3、云南昭通段氏字辈:“君大必定勇有德正显芳祖成联宗吉万代富荣昌福禄高寿喜平然传家邦文武登科榜杨名自惠香天长同地久金玉载满堂”。

4、重庆江北段氏字辈:“宝成卫君子万正玉新华祖如书凤采福上问春祥朝左安精美龙章席策家”。

5、段氏一支字辈:“延祥自吉泰绍绪振先声允佩前人训常储后代英传家敦孝义翊治笃忠贞仁美绵遗泽刚方继令名”。

6、山东曲阜段氏字辈:“起有文福守永廷兆景保振玉”。

7、湖北咸宁段氏字辈:“必发生理学先世功德立志远大安邦定国”。

8、河南新乡段氏字辈:“君宠孝登从久长存心报本自荣昌”。

意义

段氏族谱,反映了段氏家族发展的历史和思想文化

而族谱的内容,则又集中体现在历届修谱时所撰的谱序之中。每届修谱,按例撰写谱序,历届修谱所撰谱序均收存在族谱的首卷。谱序所写的内容大致有两个方面:

一是叙述本族本支的源流和繁衍情况。叙述源流时有的从受姓始祖讲起,有的只从当地开代祖讲起。

二是借修谱的机会阐发一种同宗精神,教育后代如何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弘扬祖德,遵循族规,奋发图强。下面就不同时代各地的段氏族谱作一些有选择的介绍。

-段姓家谱

  据史书记载:剑川段氏家谱

  一 姓氏源流

  段姓来源有三:

  1 出自姬姓,是春秋时期政武公的儿子共叔段的后代。春秋时,

  郑武公的妻子武姜生大儿子庄公的时候难产,生二儿子叔段的时候却

  很顺利,因此她喜欢叔段而不喜欢庄公。郑武公病重时她请求郑武公

  废长立幼,让段叔继承王位,郑武公没有答应。庄公当了郑国国君后

  武姜又请求把制作为段叔的封地,庄公不答应,而把京城封给了段叔

  ,段叔与姜氏勾结,不断扩张自己的势力,并准备袭击庄公,庄公知

  道后立即派兵讨伐段叔。段叔大败,逃到共,称为共段叔。他的子孙

  后来四处分布,有的姓段,有的姓共叔,还有的以共作为姓氏。这就

  是所说的河南段氏。

  2 出自复姓段干木的后代。战国时期有复姓段干木,原是晋国人

  ,后到魏国,他的后代有以单姓段为姓氏的。这就是山西段氏。

  3 出自辽西鲜卑族后裔。西晋时有一个部落首领叫段务目尘,被

  封为辽西公。他的领地有三万家,分布在辽宁西部。后来与汉人杂居

  后多以段作为姓氏。是为辽西段姓。

  4 云南蛮段氏。魏末短延末蛮代为酋帅,裔孙凭到朝廷作官后被

  拜为云南刺史,后传下这支段姓。

  二 迁徙分布

  段氏的发源地主要有:一是河南北部共叔段的一支;二是出自

  段干邑的段干木的一支,段干邑现已不可查;三是出自辽宁西部的鲜

  卑部落。大体上来说,在姓氏的发展史上段姓应是一个典型的北方民

  族,源于北方,大举发展于北方,尤其是陕西、甘肃两省最旺盛。据

  有关资料记载,西汉文帝时有段印任北地都督,其子孙始居武威(今

  甘肃境内),传至十七世孙段荣,北魏时任定州、秦州刺史。短荣的

  八世孙段楹任大理司直。其后代世代为官,在汉至隋唐时,陕西、河

  南、河北、云南都有了段氏的子孙。从整体上看,段氏的分布主要在

  北方。

  三 郡望堂号

  郡望:

  1 京兆郡:汉太初元年改右内史置京兆尹,治所在长安。三国魏

  将辖区改称京兆郡。

  2 武威郡:汉间在原匈奴休屠王地置郡,治所在武威。此支段氏

  的始祖为西汉段贞。

  3 扶风郡:汉武帝太初元年置右扶风,为三辅之一。三国时改为

  扶风郡,治所在槐里。西晋移至池阳。

  堂号:

  1 君轼堂:战国时期魏国的段干木不肯作官,魏文王却认为他很

  能干,于是亲自登门拜访,段木干跳墙躲了起来,不肯与之相见。文

  侯依然很尊敬他,每次从他的门前经过时都要站在车的横木上肃立,

  并说:“段干木是贤人,我能不轼吗?”

  2 段氏还有以武威、京兆为堂号的。

  四 家乘谱牒

  全国:段氏宗谱卷、段氏族谱二十卷首一卷

  山西:洪洞晋洪洞冯张村段氏家谱一卷

  江苏:丰县段氏族谱四卷、金坛段氏家乘十卷首一卷、句容句曲

  段氏重修宗谱八卷

  浙江:常山段氏宗谱不分卷

  安徽:寿县段氏宗谱四卷首一卷

  福建:建阳兴田段氏族谱二十一卷

  江西:萍乡萍西段氏族谱卷、波阳段氏宗谱十卷

  湖北:新洲段氏宗谱四卷首五卷、利川厚坝段氏族谱四卷

  湖南:凝益段氏五修宗谱十二卷首一卷、湘潭城北段氏宗谱不分

  卷、邵阳段氏族谱三十二卷首二卷

  四川:江北段氏宗谱十九卷、内江段氏家乘四卷、内江段氏家乘

  二卷

  典故:

  忠留册笏1;学博酉阳2。

  注释:1唐代司农卿段秀实,字成公,汧阳人。朱泚反叛,认为他能孚众望,胁迫到军中计事。他乘间用象笏猛击朱泚,遂被杀害。后追赠太尉,谥忠烈。

  2唐代太常卿段成式,字柯古,临淄人。他博闻强记,藏书丰富,尤多奇篇秘籍,撰有《西阳杂俎》,清人辑有《段成式诗》。

  旷览江天,包罗海岳;

  长养花木,位置鼎彝3。

  注释:3清代咸丰进士薛慰农赠清代文人段小湖联(节录)。

  好溪呼于百姓4;开谕胜过三军5。

  注释:4唐代太常少卿段成式的事典。

  5唐代翰林学士段文昌的事典。段文昌,字墨卿,一字景初,临淄人。穆宗时入相,出为剑南西川节度。汉尚宽静。文宗立,拜御史大夫,封邹平郡公。后复节度西川卒。

  远岫林端出;清波城下回6。

  注释:6唐代翰林学士段文昌《晚夏登张仪楼呈院中诸公》诗中联句。

  水暗余霞外;山明落照中7。

  注释:7段文昌《题武担寺西台》诗中联句。

  独存一夫,坚守学道8;

  尚有二人,拥为君王9。

  注释:8战国时魏国人段干木,与田子方、李克、翟璜、吴起俱为魏国才士,诸人都当了将军,只有他独潜学守道,不事诸侯,为于下所重。

  9段姓称帝者有二人。即:十六国时西燕内乱,众推大将段随为王,改元昌平,旋被杀;十六国时,又有西安人段业,被匈奴人拥立为北京国君,在位三年被杀。

  句饶方外趣;游惬社中朋10。

  注释:10唐代太常少卿段成式《书事联句》。

  排行:

  段

  子成应荣,玉思朝儒,一绍显大,世昭明廷。

  摘自《谱牒学研究》

  注:此为白族族谱

  http://cachebaiducom/cword=%BD%A3%B4%A8%3B%B6%CE%3B%CA%CF%3B%BC%D2%C6%D7&url=http%3A//www%2Eynda%2Eyn%2Egov%2Ecn/F%5F1%5F3%2Ehtm&b=0&a=135&user=baidu

1、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这是黑社会最常见方式之一,几乎成为其标签性的特征,每个黑社会团伙的发迹莫不以此为营生途径。

2、强拿恶要,这是黑社会团伙又一“谋生”手段。如黑龙江齐齐哈尔的潘家长利用打手队在市里持枪威胁、强取豪夺,辽宁营口段氏主犯段洪喜和其“马仔”张宝安,以所豢养的狼狗要吃猪肺子为名,强行让肉摊主“进贡”,两年时间累计强要2500多斤。

3、从事走私业、色情业、赌博业、借贷业、讨债业等不法活动。涉足多种非法行业,进行多种“经营”,是黑社会性质恶性膨胀的重要因素。

扩展资料:

涉黑事件:

2008年5月18日,顾占英等人携带枪支和管制刀具,向以高福元、谢中辉等为首的湖南人开设的赌场索要“红钱”时双方发生争执,谢中辉掏出随身携带的枪支开枪未果后,

将顾占英等人的汽车玻璃砸破。高福元等人害怕对方前来报复,遂纠集王云涛、向远亮、陈先爱等人,预备了砍刀、钢管等工具准备斗殴,顾占英等人重新纠集人员赶到后抢先开枪驱散上述人员,并将高福元等人开设赌场的台球摊及旁边小店砸毁。

此外,被告人张长有、高福元等人还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

——黑社会

黑社会一词的来历

分类: 社会民生 >> 其他社会话题 解析: 黑社会,由英文词组“Underworld德语中的社会(gesellschaft)原指在同一房间的伙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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