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怎么做?
1、先进行内容搜集;
家谱的内容是包括:谱名、谱序、谱例、谱论、恩荣录、遗像、姓氏起源、家训、祠堂、五服图、世系表、家传、谱系本记、族产、契据文约、坟茔、名迹录、仕宦记、年谱、艺文著述、字辈谱、领谱字号、续后篇、捐资人名等共计二十四项内容。
一般来说,家谱的前半部分要交代家族的一些起源、修谱的原因,传承的情况,姓氏的起源,家族的荣光,家族祖先的图像,家族传承下来的家训、祠堂文化等,然后在进行世系表的编排,这是家谱成书后的顺序。
但家谱内容不一定会搜集全部,所以只需把搜集到的内容进行编撰即可,没有办法搜集到资料的内容,可以不出现在的家谱上,尽力而为即可。
2、确定家谱目录;
一般来说,所修家谱都无法把全部内容都编写在家谱上,这是因为每个阶段的家谱都有着自己的时代特点。这就导致现代家谱比较注重内容,而把目录的作用忽视。
其实,家谱是要根据内容来进行资料搜集,这是大方向,在这个基础上可以加入一些自己家族的一些特有内容:家族的风土人情等,当然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最常见的方式是要根据自己家族所搜集的资料,整理之后,再确定家谱目录。
3、分工撰写;
搜集完内容,确定目录之后,就可以进行编排工作了。一般家谱编修委员会职责划分的比较明确,人员配置有编委会主任、副主任、主编、副主编、编辑等。可以先进行谱序、凡例、艺文、名人传、后记的撰写。
谱序是写在家谱最前面的内容,主要讲述的是修谱的背景,家族的历史,修谱的过程,一般来说谱序是可以找知名人物代为写序的。
凡例就是编修家谱中所制定的修谱规矩。主要介绍的是家谱编修的指导思想,家谱编修的原则,家谱的体载结构,家谱行文规则,和入谱人员要求等内容。
扩展资料:
家谱编辑注意事项:
校对名字是否正确。调查中经常会同这个人叫什么名字,但对这个人的名字具体是哪个字,往往无人注意。因此,特别注意同音字以及字形相似的字。比如清和青,有和友,主和玉,全和金。
校对内容是否完整。修谱时间往往是几十年到几百年不等,是否存在缺代或者断代的现象。对于上次家谱中登记的人,是否还在世。如果已经去世,就要补完亡者死亡时间和舞地。对于未详及失考的部分,要尽可能的去核实,以免后人更难考证。
核对出生年月。旧谱常常以农历纪年、现在公历农历并用。因此,在相互转换的同时,二是要核对其是否准确。一定要问清到底是衣历还是公历。如果家谱中有干支,可以核对年月表,还有结合生肖核实生年的准确性,一般生肖是不会错的。
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宗谱等。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家谱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是由记载古代帝王诸侯世系、事迹而逐渐演变来的。家谱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就其内容而言,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最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
1、始祖:指得姓祖先,亦指有世系可考的最初的远祖。
2、始迁祖:指某地迁徙的祖先。
3、祖宗:对始祖及先代中有功德者的尊称。
4、谱牒:记述氏族或家族世系的书。
5、家谱:又称族谱,记录家族世系和事迹的书,内容记载家族的起源、发展历史,家族成员的身份事迹及相关的各种内容。
6、家乘:春秋时期晋国史书名《乘》。后因称史籍为史乘。宋黄庭坚有《宜州乙酉家乘》是日记性质,后人撰写家族之始史,袭用《家乘》之名,其内容必备家谱更广泛、更详尽。如《即墨黄氏家乘》内有明清皇帝诰命、圣旨、敕谕,家族名臣给皇帝奏疏、议,家族贤达传记、墓志、科举、著作名录、诗词文章等。
7、玉牒:(1)、古帝封禅所用文书;(2)、帝王族谱(以编年体叙帝系而记其历数称玉牒);(3)、典册。
8、考:(1)、老;(2)、父亲。后只称亡父为考。
9、妣:(1)、祖母或祖母辈以上的女性祖先;(2)、母亲。“父为考,母为妣”,后来至用户亡母。
10、谥号、谥:帝王、贵族、大臣、士大夫死后,依其生前事迹给予的称号。
11、昭穆: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以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的始祖在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右方,称穆;用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亲疏和远近。后来泛指家族的辈分。
12、伯仲叔季:兄弟行辈中长幼排行的次序,伯是老大,仲是第二,叔是第三,季最小。古时常用于表字或对人的敬称。
13、出嗣、嗣:嗣即继承,接续。出嗣是指在封建宗法制度下,把自己的儿子给没有儿子的亲属做过继子。
14、过继:亦称继。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又指入养父之家为其后嗣。
15、承祧:承奉祖庙的继嗣。后亦称为承祧子。祧:古代称远祖的庙。在封建宗法制度中继承先代,称承祧。
16、双承:继承两支的继嗣。
17、嗣子、嗣孙:无子者以同辈兄弟之子过继为后人,称“嗣子”。过继孙辈的,称“嗣孙”。
18、乏嗣:缺乏继承人。
19、止:一般指已婚无后代(儿子),即去世。
20、早卒:早年去世。
21、流寓:寄居他乡。
22、适辽:至辽宁,泛指到我国东北地区。
23、配:原配,初娶的妻子,也称“嫡妻”。继配,原配亡故后,继娶之妻。
24、嫡、庶:“嫡”与“庶”相对,嫡在封建宗法制度中指正妻;庶指妾,又称副室、偏房。
25、冢子:即嫡长子。
26、守节:在封建社会中,妇女在丈夫死后,立志不嫁,直到老死就是守节的行为。这样的妇女称为“节妇”。
27、契:古代把合同、总账、案卷、具结都称作契,后单称买卖的文卷为契。
28、契约:双方或多方同意订立的条款、文书。
29、九族:“九族”泛指亲属。但“九族”所指,诸说不同。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家谱怎么做?
本文2023-11-10 17:08:47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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