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婆去城里帮小两口带娃,被儿媳赶回老家,现在养儿还能防老吗?
养儿防老,这是人们心目中比较根深蒂固的观念。可是有儿子就真的能够在老年生活衣食无忧吗?也不全都是这样的。有这样一对老两口,他们生活在农村,家里的房子成了危房,需要装修,于是就来到城里帮助儿子儿媳带孩子,可是没想到儿媳将他们赶回了老家,儿子也没有劝阻。由此可以看出,养儿并不一定能够防老。
老两口来到城里帮儿子儿媳带孩子这对老两口是本本分分的农村人,他们的儿子谭明也是出生于农村,靠着自己的努力在城里打拼,慢慢在城里落下了脚,而且认识了一个漂亮的媳妇,就这样,他们在城里住了下来。
本来老两口都是住在农村,与儿子儿媳之间距离非常远,平常也很难接触到,可是因为家里的老房子非常破旧,很难住人,几乎成了危房,需要装修,于是老两口就来到城里去投靠儿子。本来是非常满心欢喜的,因为这样一来不仅能够和儿子住在一起,一解自己的相思之苦,而且还能够帮助他们看孩子,照看他们的生活。所以老两口想得非常好,认为儿子一家也是非常欢迎自己的。
矛盾频发,儿媳举刀相向,将公婆赶回老家因为两代人的观念不同,住在一起经常会发生矛盾。老两口生活在农村,已经节俭习惯了,现在住在城里也是如此,有时候走在大街上看见什么东西就往家里带,捡一些瓶瓶罐罐回家,觉得以后可能用得上,可是儿媳妇却认为这是垃圾,家里都没地儿放了,还捡这些回来,把家里弄得一团糟,经常和婆婆发生争吵。
不仅如此,在生活中一些很小的细节,儿媳妇也经常看不惯,比如说婆婆上完厕所之后不冲马桶,在墙上钉钉子挂一些小物件,这样的行为都让她觉得忍无可忍,觉得婆婆真的是太不讲卫生了。
时间一长,他们的矛盾就越来越多,儿媳妇不能忍受公婆还住在自己的家里,竟然一气之下把他们的行李扔出家门,而且还举刀相向,下定心思必须把他们赶回老家。可在此过程中,儿子在中间却没有起到很好的协调作用,虽然他觉得妻子的做法非常过分,但也并没有制止,而是半夜进了父母的房门,劝说他们回老家吧,而父母为了不让儿子为难,只能选择退让回到了老家。
养儿不一定防老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然而也并不一定防老,老两口因为家里的房子成了危房,住不了人,才来投奔儿子,可是没想到却得到了这样的对待。虽然他们没有了劳动能力,无法挣钱养家,可是老两口看孙子,这难道不也是一件功劳吗?这已经为他们减轻了负担,可以让儿子儿媳专心工作,已经是帮了一个大忙,没想到竟然因为生活习惯不同,儿媳妇难以忍受,就这样狠心的将公公婆婆赶回老家。在这一过程中,儿子也完全没有顾及父母的感受,还劝说他们回老家,这样的行为真的是让父母非常寒心。
父母一心为儿子考虑,不想让他为难,才选择退让,回了老家不得不说,父母一心都是为了孩子好,可是却遭到这样的对待。由此可见养儿也并不一定防老,如果结婚之后只听媳妇儿的话,对自己的父母也不管不顾,这样的儿子又有什么用呢?还能奢望他能够照顾自己吗?
笔者寄语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养儿就是为了防老,希望他们能够在自己年老后照顾自己,能够安度晚年,可是也并不是如此有的儿子养了和没养一样,甚至于还不如不养。父母多年以来精心栽培,为儿子花费了很多心力和精力,可是等他们有能力之后,却不顾父母的感受。
就如文中的谭明一样,在妻子和父母发生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从中调节,反而是任由妻子将父母赶回老家,这样的儿子又有什么用呢?他再有能力,能挣再多的钱,不孝顺父母又有什么意义呢?反而是让年迈的父母退让,为了不让儿子感到为难,才选择离开。不得不说,老两口这样回到老家,想必心里会非常伤心难过,毕竟自己的儿子竟然会这样对待他们。
所以说养儿也并不一定防老,重要的是看儿女是否孝顺。不孝顺的子女,就算他能挣再多的钱,也无济于事。如果都像谭明一样,不顾父母的感受,不舍得为他们花钱,甚至还任由妻子将父母赶回老家,这样的儿子要来又有什么用呢?现在父母还能够为他们看孩子,还有用处,就遭到这样的对待,等到以后父母无法自理,甚至是卧病在床的时候,肯定就更指望不上他了。
根据中国的户籍制度,户籍是按照父母的户籍来确定的,而丈夫和妻子的户籍是分别独立的。如果丈夫和妻子结婚后,妻子的户籍不会自动上到丈夫的家庭户口上,而是要通过迁户手续来实现。
具体来说,如果丈夫是非农业户口,而妻子是农村户口,可以通过办理妻子的迁户手续将妻子的户口迁到丈夫所在的城市或乡镇,成为城镇居民户口。但是,要注意的是,妻子的户口是否能够迁移,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来确定。所以建议你联系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操作步骤和要求。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双方离婚是不能作为宅基地的申请审批理由的。但是如果双方离婚后,户籍没有迁出且已经分户的,那么是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因为,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其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另外,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保持冷静:不要因为对方的到访而惊慌失措,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轻易地表露自己的不安和恐惧。
确认对方意图:可以跟对方礼貌地打招呼,了解他的来意和意图。如果对方只是路过或者有其他事情需要处理,你可以告诉他你很忙,让他离开。
寻求帮助:如果你觉得对方的到访有些可疑或者让你不安,可以寻求帮助。可以打电话给村里人或者朋友,让他们来帮忙处理。
保持警惕:如果对方的到访让你觉得不安全,可以保持警惕,关好家门和窗户,不要让对方进入家里。如果必要,可以报警求助。
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保持警惕和谨慎。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公婆都是农村人,不识字,他她们把儿子这么培养出来的呢,农村父母好多都不识字,读大学的子女,现在也不少,都要靠自己想读书,自己用功谁能读上大学,自己不愿意读书,父母最有文化都读不上好的大学,思想落后,什么叫思想落后,农村人大度热情好客,可能有些城市里的人还跟不让,农村人品德也不差,老老实实种田种地,真天大门都开着,没有听到东西赔偷的!住在城里的人前脚走出后脚关门,这的思想算先进的吗!人的思想一是父母的种子,父母的人品道德素质好!他们的子女也不差。
公婆都是农村人,不识字,思想落后,能把孩子送回老家待到三岁可以吗?
把孩子送回老家待到三岁影响不会大,不这么懂事来,到了七八岁要读书了有一定的影响,在农村读书教育跟不上城市这个是真的!你们自己有能力最好不要送回农村老家!公婆都是农村人,不识字,思想落后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给你一个建议吧,最好把公婆接到自己家,这样能天天见到孩子,培养孩子的一些良好习惯和技能。我为什么不建议你把孩子送回农村老家?说说我的切身感受。
你要是把孩子送回农村老家,公婆是文盲,首先孩子不会说普通话,3岁以后回来满口家乡话,不好适应城市幼儿园的环境。
其次,公婆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你不可控制,3岁以后回来,你需要费很大劲改变孩子的一些习惯。比如,我儿子小时候在老家呆过一年,坏习惯有:不洗手吃东西,随便坐在地上,不愿意洗澡,零食当饭吃,吃饭让大人喂等。
现在都提倡优生优育,孩子出生以后,一张白纸需要家长及时描绘图案,开发孩子的智力水平,语言能力,动脑动手能力等。
在《中国诗词大会》上小神童王恒屹,3岁就认识千字背百首诗,6岁登上央视舞台。 6岁的他,早就已经认识超过3000多个汉字,能会背580多首诗。
我们不一定都这样培养孩子,起码说明一点,孩子的潜能是很大的,需要家长开发。把孩子放在老家让不识字的老人带不是最好的选择。
有利的方面是:
自己能天天见到孩子,即使是公婆带着,能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一些不太好的管理孩子的方式。也能培育亲子关系,这样孩子成长过程中比较听爸爸妈妈的话。
还可以适当给孩子报个兴趣班学习感兴趣的东西。对于孩子来说,城市的成长大环境比农村总体好一些。
不利的方面:公婆来自己家,他们的一些生活习惯儿媳可能看不惯,当儿媳的就需要包容一些,别太难为公婆了,毕竟公婆是帮忙来的。
公婆来家后住宿可能不方便了,也会增加生活费支出,儿媳觉得可以接受这些问题的话可以请公婆来,如果不能忍受就不必让公婆来了。
我儿子在小时候就是放在农村老家呆了一年,因为婆婆需要同时看两家的孩子,没有办法。那时候自己上班也想孩子,牵肠挂肚的,并且回家看孩子灰头土脸的心里不好受,就在2岁的时候接回来送去幼儿园小小班,是班里最小的孩子。接回来自己带虽然辛苦,但是把儿子培养的很优秀就非常有成就感!
小宝奶奶的亲身感受,你自己斟酌考虑做决定吧!
你这纯粹是来拉流量的吧?
知道培养孩子的重要性,如果是妈妈,有能力,为什么不留在身边自己养?
:农村的公婆虽然不识字,但不缺少优良的传统美德,现代人虽增加文化,对长辈的尊,对亲近的爱,对工作的勤,对生活的纯真,都在丢失。现在虽然是信息 社会 ,老家待到三岁莫问题!
能不能看不起农村人:你老公也是农村公婆养大的:出优秀的孩子的:养孙子了就会不优秀了吗宝贝 :农民还是很有人勤劳勇敢有爱心的:只有个别人思想品德与 社会 脱轨了:
农村公婆不识字,不一定就教育不出好孩子。不要看不起农村人,现在的农村人思想一点都不落后。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恢复了高考制度,农村父母斗大的字不识一个,照样培养出了许多大学生。那时候考大学的难度,不是现在的年轻人可以想象的。我的父母都是农民,也是不识字的,但是我一九七八年考上大学。
我们附近有个村子,夫妻俩不识字,但是三个女儿相继考上了大学,在当时是很让人羡慕的。
远的不说,就说近的吧。
我的一个老乡,母亲是一九六二年出生的,因为家里兄弟姐妹多,经济压力大,她从小就没有读过书,是真真正正的现代文盲。
婚后儿子十八岁,丈夫就因病去世了。她一个人带着儿女一起生活,坚持把儿女都抚养成人。
儿子娶媳妇以后,她一直在跟儿子儿媳妇一起生活。孙子从出生到现在,都是她带着的。孙子被她带得很优秀。
她可是一个真真正正的文盲,一个字都不认识,更别说辅导孙子学习了。可是她的教育方式好,孙子听话,学习很自觉,不需要家长监督。
孩子还小,三岁之后上幼儿园。在上幼儿园之前,让农村的公婆带,也许孩子还能学到许多好品质,三岁以后自己带,一样不会影响孩子的成长。
我儿子十一个月开始我母亲帮着带,到了三岁的时候,我才接到自己身边。孩子小时候知道节俭,知道小孩子不能骂人,知道见到打人,只要我打招呼,孩子就会主动叫人家。小时候真的很懂事,见到熟人很有礼貌的。
总之,别瞧不起农村人,也被总拿农村人来说事。
你自己带着吧,老人思想落后,难以培养出先进思想的孩子,别耽误了你生的这个未来天才,不然将来老人受埋冤,你还很后悔。
公婆都是农村人,又不识字,这完全是瞧不超公婆,还说思想落后,你又怎么放心把孩子交与公婆回老家呢,还待到三岁。这这提问是矛盾的,还是让提问的人自已想,明白了就解决提的问题了。
曾经认识一对夫妻,以工作忙,房子小为借口,就将孩子送回老家,结果错过了买房的时机。
其实,如果他们当初能够贷款买套大一些的房子,将家公家婆接到大城市看孩子,就大赚了。
所以,养孩子是自己的责任,不要将小孩子送回老家待到三岁。
夫妻两个人尽量像办法解决难题,不要将责任推给别,将买房子的事情一直推。
很多事情,现在想到解决办法,就立刻解决了。
拖延,等到未来的某一天才解决问题,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既然已经知道家公家婆不识字,思想落后,就更不应该将孩子送回老家。
农村的条件太差,在城市住习惯了,根本不喜欢在农村居住。
现在,人慢慢地往城市迁徙,在外工作,迟早需要买套房子,一家人住到一起。
趁着年轻,是最好的解决生活难题的时候。
如果等年龄大了,再去解决生活难题,因为银行只喜欢给年轻人贷款,不喜欢给年龄大的人贷款,贷款也更难。
所以,还是和丈夫商量,如何养孩子,如何买房子。一家人尽量不要分离。
早解决住房的难题,有很大可能未来更省钱。
法律主观:
农村土地,女儿不能继承。因为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并不属于个人,即不 能作为遗产 被继承。但是,农村房屋,女儿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 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 继承的遗产 ,不得继承。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来源|军路微信公众号(ID:military_road)
作者|灰灰菜编辑
咨询:
你好军路,我是一名现役军人的家属,跟老公结婚已经2年多了,也为户口的问题跑了2年,因为老公和公婆的户口在我们县城(入伍后已注销),而我的在农村,孩子出生后随的我户口,现在眼看孩子一天天长大,牵扯上学问题一家人头都很大,想着去县城上,但是户口就是不给迁过去,很是郁闷。
听说今年8月1日,《军人权益和地位保障法》正式执行,老公说里面有规定:军人服现役所在地发生变动的,已随军的家属可以随迁落户,或者选择将户口迁至军人、军人配偶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像我这种情况的军属可以把户口迁到军人父母的户籍所在地呢?请麻烦帮帮我!
答复(本期由灰灰菜编辑解答):
你好军嫂,你说提及的《军人权益和地位保障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它是对服现役的军人所在地发生变动后随军家属户籍迁移问题作出规定,明确了服现役的军人所在地发生变动的,已随军的家属可以随迁落户,或者选择将户口迁至军人、军人配偶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而不适用于你现在的这种情况。
其次,关于户口相关的业务,小编咨询了所在地户籍部门,得到的回复是:
“按照公安机关“三投靠原则”即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儿媳是不能投靠公婆的。但像军人配偶及子女投靠公婆等特殊情况,一般都会本着拥军拥属的优待政策,经请示上级同意后给予办理。所需材料:户口本,结婚证、军人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投稿邮箱:junlutg@163com
仅供参考:
萧县陈八集陈氏
十八世起字辈: 秉 怀 从 高 尚 力 为 思 念 功[现已到26世]
各分支现用辈字繁多,大致有:
十七世: 广 大 朝 钟 志 兆
十八世: 秉 兴 献 建 照 凤 开 玉
十九世: 怀 昭 名 鸿 万 玉
二十世: 从 淮 忠 景 福 广 乐
二十一世: 高 宗 升
萧县甚少沟陈氏
十八世起字辈: 履 文 明 世 修 善 恒 昌 尊 经 崇 儒
萧县陈沟陈氏
十四世起字辈: 仲 昌 益 尚 有 玉 胜 洪 广 升
萧县演武陈氏
十五世起字辈: 大 怀 素 有 凌 云 志 圣 德 绵 延 百 世 同
陈彦和。海南陈氏祖谱记载,海南陈氏最早过琼始祖是陈彦和。
陈彦和属江州义门世系,过琼前在福建泉州当参军,1078年从福建泉州过琼任琼州府参军;彦和落户文昌县沙港朝庇村(陈策将军祖籍沙港,是彦和后代),死葬在海口市长流镇附近。陈彦和过琼后子孙分布遍及文昌、琼山、海口、澄迈等几十村。
陈甫。系实公四十五世孙。大约在宋朝建炎至绍兴年间(公元1127--1131年),甫公偕其子仲良从福建南渡琼州,担任珠崖军民府(今琼山东南部)通判。
甫公渡琼后,最初居住在珠崖的罗颜村。后来,他们由珠崖到乐会,喜爱这里山明水秀,民安物阜,便定居在龙泉村(今名龙塘村)。过了几年,二世祖仲良公于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荣登癸丑科进士,是乐会县历史上第二位进士,也是海南岛历史上第三位进士。甫公曾被朝廷敕授为奉直大夫后又封为朝议大夫,于1156年逝世。
甫公子孙蕃衍兴旺,如今在世者,男男女女,不少于4500人,主要分布在琼海、万宁、三亚、屯昌和琼中34个村庄。此外,甫公还有不少子孙移居国外,主要分布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
陈拱宸,又名三老,举人,系实公四十九世孙。
生于南宋嘉定八年(1215年)正月初八,配余氏,黄氏;男仲达。 陈拱宸公在南宋1242年因避乱而带子仲达自福建福州府莆田县祷坑村渡琼。来时落脚在文昌县溪尾村,后任文林郎文昌县知县,再次以官为家,住在青蓝子,是溪尾(溪梅)支始祖,1256年九月初五逝世。
子孙分布:81支和600个村庄。
陈十五,名陈实,系太丘实公四十六世孙。俊卿之长子,福建莆田县坎头人,生于南宋绍兴十三年(1143)九月十一日,累官福建、广东安抚司参议积阶奉直大夫,封莆田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生三子。
南宋绍熙四年(1193)避乱携带第三子陈塾渡琼,始居琼山府城白玉庵,后移居大林道玉村,(此村今不存在,已移居桥头村)。历经若干年后,公婆重返福建莆田县。寿终后公婆合葬在莆田保丰龙汲山,明朝年间,在琼众支子孙为了纪念先祖,在琼山大林兴坡置地一块,建墓场一座,以两石刻日、月为公婆替身合葬此风水宝地。
后来在琼山府城东周巷(现府城第一小学)置地建造书舍3间,横廊一眼,便于祭祀十五祖和子弟读书之用。后经道光、光绪、同治年,先后扩建续修,并买洪家宅场土,更造旁廊28个铺面,已成为一座完整的“陈氏宗祠”,一直保留到1992年才被人为拆除。
农村公婆去城里帮小两口带娃,被儿媳赶回老家,现在养儿还能防老吗?
本文2023-11-10 02:59:55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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