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上只写已故的人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10浏览:2收藏

家谱上只写已故的人吗?,第1张

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宗谱等。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家谱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是由记载古代帝王诸侯世系、事迹而逐渐演变来的。家谱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就其内容而言,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最具有平民特色的文献,记载的是同宗共祖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 “世系表”,简而言之,就是说明一个家族成员,如:父子、兄弟间的相互关系,写清楚祖先后代每一个家族成员名字的图表。它有四种基本的记述格式:欧式、苏式、宝塔式和牒记式。。

家谱并不是只是写已故之人。而是家庭人员的关系示意。比如谁生了谁,做了什么大事等等

族谱不写女孩有以下三个原因。

第一:姓氏原因。

族谱,既然是记录整个家族的一部家族史,这其中姓氏的传承是最为关键的,自从以父系社会为主导,家中所生的男丁、女丁姓氏都是需要随父姓,哪怕是入赘的上门女婿,他们也只能把原有的姓氏改掉,更换成入赘的女方姓氏。

第二:祖辈的遗产问题。

在封建时代,存在着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些手艺人,如果膝下没有儿子只有女儿,他们宁愿把这手艺带到棺材里,也不愿意将这手艺教给女儿,让女儿将这手艺流传下来,造福世人。

第三:女儿名字入族谱,没有意义。

族谱作为一个记录了整个家族兴旺、变迁的家族史,历史年代是非常久远的,只不过老话说到,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历史的长河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让家族的人不得不四处漂泊,分散在各个地方。

女孩不入族谱,不入祠堂,时封建社会对女性的歧视。新中国成立后,时代在变化,家谱除了保留基本格式外,很多地方的新家谱已经把女孩录入了家谱,完整地展现了一个家族的人口繁衍实际情况,充分彰显了男女平等,国家提倡男女平等,妇女在社会的地位空前提高,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半边天"了。改革开放后,修谱之风"死灰复燃",女孩之名理所当然的登上族谱大雅之堂,女人亦成为家族名正言顺的成员了。

“孝 女”

楼主,给您一个参考:

另,给楼主一个补充,墓碑碑文有关子孙名称的写法如下:

子孙名称,如果是父辈坟墓,一般包括所有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等,如果是祖辈及以上坟墓,有的还有曾孙、玄孙等,由于人数太多,墓碑位置不够写,写得太小了也看不清楚,因此就需要根据人数的多少来确定具体写的人员范围,一般是从主持立碑的人员辈份写起,最好不超过20个名字,否则就太拥挤。子孙名称用小号字体写在墓碑的左边,具体写法如下:

第一行写一“孝”字,第二行写一“男”字,第三行写儿子所属字辈,第四行写儿子辈名称,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如果第四行位置不够的,可继续排第五、第六行。

写完儿子辈名称后再在下一行写孙子辈,先写一“孙”字,再在下一行写孙子的字辈,然后再写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

如果已经有曾孙的,仍然需要写上去。方法是先写“曾孙”字(二字各占一行),再在下一行写曾孙的字辈,然后再在下一行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写曾孙名称,只写名不写姓。

对于女儿和孙女等女性子孙,如果男性子孙人数较多就可以不写,如果需要写的,可以写在右边立碑时间与主体碑文之间的空格处。方法是先写一“孝”字,第二行写一“女”字,第三行写女儿们的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孙女名称写在女儿名称的下一行,先写“孙女”(二字各占一行),然后在女字的下边一行写孙女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写曾孙名称,只写名不写姓。

子孙名称一般只写同姓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例如媳妇和女婿就不写,外甥虽有血缘关系但已属外姓也不用写,但如果子孙人数较少,名字在5个以下的,由于字数太少不好看,也可以将媳妇、女婿、外甥等写上去。

不论写左边或右边的子孙,写完后都需要在下一行写一“祀”字。写完上述内容后,就分别计算子孙内容的行数,必须“合生老”才行。即要么是6行(最少)或7行,要么是11行或12行,要么是16行或17行(最多),计算后如果行数不够的,就在“祀”字前加字,可加成“跪祀”、“仝祀”、“仝跪祀”等,如果行数还不够,就在主持立碑这一辈的名字下加一“率”字,或加“同率”(二字各占一行)来进行调整。

家谱上只写已故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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