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考教真题材料作文-谈家族文化
(2019年下半年)作文材料:近期的一项网站调查有七成网民不知道自己的姓氏由来,有八成网民自己家庭起名不再按照辈分,有九成网民家庭改用家训,还有一部分网民不知道自己的祖籍和家庭历史,很少跟家族其他成员交往与交流。有人认为,家庭观念的淡薄反映了延续几千年的 家族文化 正在消失;也有人认为, 家族观念 是农耕文化的产物,其日益淡薄折射出了社会的进步,还有人认为,家族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上述材料所引发的思考和感悟,写一篇论说文。要求:用规范的现代汉语写作:角度自选,立意自定,标题自拟:不少于800 字。
用辩证的眼光看待家族文化
——从家谱说开去
在我国,家族文化悠远而深厚,已经沿袭了几千年。它以姓氏为基础,强调家族延续与认同,讲究尊祖敬宗和家庭伦理。材料中提到的姓氏由来、按辈分起名、家训、家庭历史及家族成员往来都是家族文化的重要内容。传承家族文化有其积极的一面,如教导后人尊重先辈、了解族群历史变迁乃至国家历史文化等。但家族文化也有其落后的一面,比如男尊女卑观念。因此,我们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家族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下面我将从家谱这一家族文化符号说开去,谈谈上面的看法。
家谱记录了家族传袭、演变的历史。从一本家谱中,我们可以看到姓氏由来、先人事迹、家风形成、血脉传承等历史印记。它是家族文化的信使和符号。
捧读家谱,我们很清晰地看到家族沿革历史,很自然地产生族群认同,同时也近距离触摸到我国传统文化。拿我自身举例。记得早先我翻看过一本我妈妈娘家的家谱。印象中,里面记载着该姓氏起源和图腾,从古至今显赫的人物生平、家训以及祖先后代家族成员的名字等。当时,我翻阅着,觉得像看历史书一样,新鲜有趣的同时,也隐约感受到了一种厚重感。是啊,人们花心思、金钱、精力做这样一件事,还不是因为朴素地遵循尊祖敬宗,不忘传统的观念。往小了说,是家族认同,往大了说也是我国传统文化认同。家族文化里的伦理道德、忠孝文化也是我国的文化基因,对于凝聚家庭和国家都有积极意义。
但传统家谱是以父系世族为中心来建立。有句老话说“女子不入谱”。说的就是传统家谱,入谱者均为男性,女性不记入本姓族谱,只随丈夫记入夫姓族谱,作为某某的夫人写上极为简短的一笔。并且女性只有姓,没有名,仅仅记为如王氏、李氏等,连完整的姓名也没有。很显然,这是传统家族文化中男尊女卑观念的体现。也因此,它加重了人们要生男孩,传宗接代,重男轻女的想法。这一点,是对女性的一种伤害。这一点,对于现今来说,也已经不合时宜,男女平等早已成为我国基本国策。
在此,我谨从家谱一点剖开家族文化的内里,再次呼吁大家理性看待家族文化中的优与劣,用辩证的眼光看待问题,去粗取精。
备注:一开始也没有思路,后来仔细读材料,发现提到的三种认为以及前文可以让人产生一个疑惑,既然文化在渐渐消失,一般来说会想要挽救,可有一种认为是它折射出了社会的进步,也就是说消失反而是一种进步。那到底该持哪种意见呢?当时只觉得这表明这个话题本身具有双面性,第一想法也就是要辩证全面地看。但我后来认为,选择其中一种,都可以谈。但那样的话,同时要求对话题的理解程度更深,才能写够字数。这次,我同样选择了家族文化的一个点家谱来入手,对此有点亲身体会,便选择了。
后来人类学会了种植与畜牧,群居的人民就慢慢的不以流动的形式存在了,渐渐的形成部落,稳定了,这样降低了死亡率。后来社会就发现了在种植跟畜牧经济下,人们发现了男性在先天体力上占有优势,慢慢的社会的主要生产力都是男性了。这样孩子跟着父亲比跟着母亲比较不会饿死,渐渐的父系社会就形成了。而女性在先天体力跟生理因素不能过多的从事重体力劳动,多数女性就选择在家里做一些轻体力生产,比如织网,做陶罐,做原始饰品,等等。因为做这些事解决不了生存的,就只能靠男性养活着。这样慢慢的男尊女卑就形成。 再后来部落发展成封建社会,而封建社会更是以农业经济为主的社会,更一部深化了男尊女卑的思想。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出现了很多学者,提出了种种理论更是进一步深化男尊女卑,比如孔子等等学者都提过。在封建社会里,很多女子是没有名字的,包括我们伟人毛主席的母亲也没有名字。并且女子出嫁后有的一辈子也没有再回过娘家了,并且多数女子嫁后会被夫家重新取一个名字,有名字的女子也会多被改名。改为夫姓。 这就是你问的为什么会有妇随夫姓,不仅我国古代,西方也是这样,在女子结婚后姓名的前面加上夫姓。中国南方地区目前还是部分这样。香港闽南也都传承了这个习俗,只不过平时并不会以夫姓,但是在去世后墓碑跟排位上都会在本姓氏前加上夫姓。 都是纯手工打的字,手酸死了
中国古代,对已嫁女子以夫家姓氏相称的习俗,大致在汉魏之际构成雏形,到南朝末期蔚成风气。究其原因,估计同世家大族式的家族组织逐渐形成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特别是到了东晋南朝时期,以庄园为范围的同宗聚居已经是战乱年代中求得家族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形式,作为增进家族共同体内一切成员之凝聚力的办法之一,把妻冠夫氏作为一种称谓原则确定下来,显然是必要的,而其副作用必然是妻子对夫家人身依附的关系进一步加强。
李氏、王氏,阿李、阿王……这就是五代以后已婚妇女留在官私簿籍上的“称谓”。不过,这种“称谓”只有在依附丈夫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被认定,如果丈夫已故,或因其它原因需要她们以法人资格或独立人身份出现于公共场合、官私文件(如案牍、契约)中时,由于众多人同用一个姓氏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种过于简化的称谓显然难以起到识别作用。相应的解决措施就是把丈夫的姓氏加在妻子的姓氏前面,如刘王氏、赵邢氏、洪李氏文例,既标明已婚身份,又提示她是某姓成员及其母家的姓氏,可谓一石三鸟。所谓妇随夫姓的称谓习俗,正是在这种既成历史条件下为适合一定需要而产生了。明初谱学家宋濂曾大写“贞妇烈妇”传记,标题俱为《郑节妇黄氏传》、《王节妇汤氏传》,或经称《周节女刁传》、《谢节妇传》、《宋烈妇传》等,正是循此文例。和以往某人妻某氏的“列女传”相比,又“别开一番生面”了。
今天看到这个问题,感觉应当是一个很老的问题的,似乎不应该在这个时代讨论,毕竟女性解放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但是看到了也想谈谈自己的看法。当今社会女性已经不能跟过去相提并论了,过去女性只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家相夫教子,而现在说女性可以撑起半边天一点也不为过。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女性也成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了。
如果要说当今社会女性的地位,那就得先说说旧社会的女性地位。旧社会是一个对女性摧残的社会,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什么缠小脚,什么三从四德,什么夫为妻纲……当然旧社会也不乏女强人,但终究还是受制于时代的束缚。虽然也有武则天、孝庄、慈禧这种在权利巅峰的人,但那依然是一个男权社会。
如今不同了,四旧早就破除了,女性也享有了平等的受教育权、从政权、姓名权……可能有些人不了解姓名权,谁还没个姓名吗?过去女性未出嫁前可能有名有字,但家人之后只能从丈夫的姓,基本也没有什么名,例如白文氏、张李氏、刘王氏……现在的婚姻法从来也没有要求女性嫁人后要该从丈夫姓的。当然可能在一些农村或者宗族的家谱依然是某某氏的格式,但已经不影响女性的地位了。倒是奥运会选手全红婵夺冠后,其家族人要求把她的名字写入家谱,这一做法也一度引起舆论的热议,女性该不该上家谱、又该上谁家的家谱?然而家谱的概念在年轻一代中已经淡化很多了,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会对户籍和身份证的认可更深,毕竟法律认可的是户籍与身份证,而不是所谓的家谱。相信全世界也只有中国的女性嫁人后不需要改姓的,日本、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依然保留着已婚女子从夫姓的传统。
现在女性在家里的地位基本与丈夫平齐甚至高于丈夫了,过去所谓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女性对男性的过度依赖已经成为过去了,女性自己也可以有工作、有事业完全不需要靠着男人生存了。现在有的就是家庭的分工不同,而使得生活方式不同,不少人家还是男性主外,女性主内,男人负责挣钱,女性负责照顾孩子的饮食起居。也有不少家庭是隔代抚养孩子,女性也是去工作的,因为女性的觉悟也是不低的,闲着是废掉一个人最有效的方式估计每个人都明白。也有女性的收入高过男性的,也有男性做超级奶爸的。这基本上都是社会地位平等下,跟距家庭需要做出的合理安排吧。
姓氏简介 从夫姓或冠夫姓是指妇女结婚后不用本姓而改用丈夫的姓氏,这氏是夫权婚姻的产物。有只用“夫姓”与“夫姓+本姓”两种基本形式。在某些族群(如白族)中有入赘男子从妻姓的风俗。
当代姓氏 现代国家的法律对于夫妻的姓氏有如下5种情形:
1坚持妻从夫姓原则:瑞士民法典第160条中规定:“(一)丈夫的姓氏为夫妻共同姓氏。(二)新娘有权当面向公民身份登记官员提出要求,将自己原有的姓氏置于夫姓之前。”
2实行从一约定,无约定时从夫姓的原则。如《德国民法典》第1355条第2款就作此规定。
3允许双方当事人任意约定原则。如原《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第18条就作此规定。
4妻子在姓名前冠以夫姓原则。中华民国1929年民法第1000条就作此规定。
5保持各自姓氏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就作此规定。
很多西方国家一般只用夫姓,如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便以夫姓名世。不少女性主义者反对女性必须在婚后改从夫姓。
台湾、香港、澳门、海外华人旧时代中不少人则用“夫姓+本姓”作为妇女婚后的姓,如方瑀嫁给连战以后叫连方瑀,但现在台湾因民法的修正,已经极少人从夫姓了。香港在正式场合中冠上夫姓的女性多为 官员或名门望族的女性,例如前布政司司长陈方安生。
古代姓氏
中国古代为“夫姓+本姓”的形式,如马姓女子嫁与王姓男子,女子婚后特别是亡后就只称“王马氏”。1929年5月,南京国民 公布的《民法》第四编第三节第一千条,首次对“夫妻之冠姓”作了法律表述:“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有订定者,不在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的婚姻法第11条规定:“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作出了夫妻在姓名权上完全平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现代的中国大陆除了在族谱和墓碑外已经几乎完全不用这种形式。
日本姓氏 日本,1898年颁布的《户籍法》中规定“每户都要有固定姓氏,子承父姓,妻从夫姓,分家后仍用原姓,不得任意更改”。二战后的新《民事法》,虽然规定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婚前所定,或随夫姓,或随妻姓,但大多数日本女子婚后仍照日本的习惯随夫姓。如果女子婚后不改夫姓,会在亲子关系、财产继承等很多方面遇到麻烦。所以今天的日本,仍然很多女性婚后改为夫姓,如何智丽嫁到日本从夫姓改名为小山智丽。不过,有不少人为了各种原因,婚后仍然保留各自原来的姓氏。
对我们来说,之所以日本一直保留传统的随夫性的观念,也是因为日本本身大多数女性社会地位较为低下,所以对于整个日本社会来说,女性是没有足够的话语权的,另一方面日本社会倾向于保守规则,所以大多数时候都会保持一定的传统观念,而且不会随意的革新,所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来考虑问题。
1,纵观日本社会,当代日本女性社会地位还是相对于低下,所以没有足够的话语权。其实不得不说是,尽管日本社会有了无数的发展和革新,但是日本女性社会地位还是相对于低下,是没有足够的话语权的,所以从某些意义上来讲,这就导致了日本女性大多数时候还是依旧会选择保留随夫姓的传统。
2,日本社会趋向于保守,而且相对封闭传统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是很难从根本上改革的。其中我们发现日本社会趋向于统一,保守也正因如此,这种封闭传统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大多数时候是很难通过改革来去除传统的随夫姓的规则,所以对我们来说,这就导致大多数女性更趋向于选择保留传统的观念来随夫姓。
3,日本文化趋向于正统文化,所以正是因为如此,这就导致大多数女性更趋向于选择传统文雅文化,选择随夫姓。其中日本文化虽然近代趋向于多元化发展,但是仍是保留着很多的传统,而且相对于传统文化文化来说,大多数日本国民都是倾向于选择保留传统的思想观念,所以这就导致大多数日本女性更倾向于保留传统的随夫姓的观念,跟随丈夫的姓氏。
其实对我们来说,之所以导致日本一直保留传统的随夫姓,也是因为日本女性原本社会地位低下,所以大多数时候是很难有足够的话语权的。另一方面日本社会趋向于保守统一,也正因为如此日本国民希望这一传统一直会保留下来,而且也成为了文雅文化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父母对子女拥有法定平等的冠姓权。
在中国,男人结婚谓之 “娶” ,女人结婚谓之 “嫁 ”。 因为妻子“嫁 ”过来的一个重要使命是为夫家沿续“香火”服务。
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女性只有通过婚姻,嫁到夫家,通过丈夫的家族接纳才能完成其社会身份的转换,赢得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
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传宗接代 。传统社会里,男人娶媳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如果媳妇的没有能力来完成她的职责,夫家就有很充足的理由将她遗弃而无需任何赔偿。妇女只有在生育了孩子之后,她的社会地位才得到完全的确认。
彩礼是中国人缔结婚姻时规范婚姻秩序的重要环节,自古以来都有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送彩礼的传统。“婚姻偿付理论”认为,女人嫁到男家,会使女方家族丧失了一个劳动力。男方为了向女方家补偿新娘的生育成本和劳动力价值的损失,需要支付相当于新娘劳动价值的彩礼作为经济补偿。这样彩礼由男方向女方的流动就代表,女性的生育价值与劳动价值从原生家庭到婆家的传送。
中国人总是把父亲的故乡当作自己的籍贯,沿着父系姓氏追根溯源 ,家谱也多以父系相承的同姓形式记载家族的繁盛。如此一来,无形间增强了妻子对丈夫的依附感,削弱了女性在家庭中的独立意识和平等意识。
女性在生育方面比男性承受了更重的责任,但在封建社会,女性对自己的生育行为并没有自主权。在世界各国,女性都曾被固定在“生育者”的角色上。
即使是现在的激进“田园女权者”,也总喜欢把“有本事你来生孩子”挂在嘴边。她们用“生孩子“警告男人,以生育责任作为筹码,要求男性结婚出房出车出彩礼。她们认为这是平权,孰不知她们说出“有本事你来生孩子”时,她们已经把女性放在与男性不平等的地位了。
子女随父姓的传统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女性只有招上门女婿,才有可能得到孩子的冠姓权。
今天,大多数夫妻共同工作,共同赚钱,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但子女随父姓得到社会公认,男士们不愿轻易放手,否则太丢面子、有负延续家族"香火"的责任。大多数女性则尚未完全觉醒,还是认为”孩子跟谁姓都一样, 反正都是我孩子",压根儿没想过分享子女冠姓权,甚至不知道《婚姻法》赋予自己的权利。
现实生活中孩子随母姓的只是极小比例,因为从生物学上来说,冠姓权实际上是一种捆绑行为,或者说是一种领地意识。在动物世界中,领地是雄性动物求偶的资本,没有领地的雄性动物往往找不到配偶。
冠姓权的本质其实是继承权,孩子和男方姓,般来说孩子从男方处获得的财产和男方家族的照顾就相应的多一些。
在争夺子女姓氏的男女大战中,子女冠姓权的取得,还是要靠博弈双方的实力。只是在当下, 女性整体上弱于男性,在博弈中并不占上风,不足以改变传统的习惯定势。所以,没有力量支持下,说什么都是空的。
上野千鹤子在《厌女》中说过:“男人之间的团结,是通过将没能成为“男人”的人排除在外,并加以歧视而维系的。”
虽然我认为女性争取孩子的冠姓权也是理所当然的,只是时机仍然没有成熟。总有一天,孩子的冠姓权这种权利会像女人不必随夫姓一样被广为接受的。
到了那一天,正如孟飞在节目中说的那样:孩子爱姓什么,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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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3-11-09 22:21:13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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