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中 是否死者称公 活人不称公
你说的基本对。在家谱中一般“公”是对死者的敬称,但也有前提,如父母双亲一位以上在世,子"亡子",不得称“公”,同理"亡媳"不得称“妣”;丈夫在世,妻亡者不称“妣”;如妻在丈夫亡,且父母双亡,亡者可称“公”。我也在学习中,有不对的地方,还请指教。
算命吧就是人有八字按八字讲,虽然有命书讲年为根,年为祖宗的看法,也最多看一下喜忌,讲一下有无祖荫,谋得祖业分得祖产不?最多也就讲这事了就打住了,不可能讲到人家祖宗十八代前的事的。更不能拿人家家谱乱扯的,寻根问祖,法天祭祖,是孝子玄孙所为的,不供祖先在家,丢出去给他们流浪做乞丐的?岂有此理嘛?视死如视生才是传统美德,怎么说成阴气?是阴功的懂吧?阴气重跟阴德大,先搞清楚才替人算命也会许好点的。
你是否想问家谱除名后子孙在享受财产继承权的时候怎么办?该种情况子孙在享受财产继承权的时候仍享有继承权。
族谱上除名了不能算断绝父子关系,仍然享有继承权,如果不想让另一方继承,可以事先订立遗嘱,通过遗嘱进行继承。
一般情况下,断绝父子关系后仍然有继承权,但是如果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2、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3、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家谱中 是否死者称公 活人不称公
你说的基本对。在家谱中一般“公”是对死者的敬称,但也有前提,如父母双亲一位以上在世,子"亡子",不得称“公”,同理"亡媳"不得称“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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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3-11-09 19:34:53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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