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宅基地是父亲名字,但父亲不是本村的户口。能否确权?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09浏览:2收藏

您好,宅基地是父亲名字,但父亲不是本村的户口。能否确权?,第1张

其实,现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确定的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二权合一,最后统一办理农民的不动产权证书,这个证书和城市的房产证是一样的,是你产权的最好证明。

本题问到,宅基地是父亲的名字,但父亲户口不在农村,能否确权?答案是肯定能的。像这种情况,农村非常普遍,晏子本身就是个例子。晏子兄弟两人,父母给我们每人一栋房子。但晏子1981年考学离开农村,再没有在农村生活,户口也迁入城市,成为当时所说的非农业人口。但是,父母留给我的房子还是我的,只是我不回家住,交由家兄打理罢了。

应该说,房子是我们的私有财产,而宅基地的使用权,除了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可以拥有以外,还有一条“地随房走”的政策,这就是维护那些户口离开农村但农村拥有房屋的人的产权,总不能让这些人的房子从农村拖走吧?万丈高楼凭地起,总不能让房子成为空中楼阁,这是起码的道理。

所以,这次农村宅基地确权,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也是本着尊重 历史 的原则,依法确定所有人在农村合法拥有的房屋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这不,也就是上周,我们老家的那个乡镇,全面开展宅基地测量,家兄打电话,让我回家确权。其实也很简单,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带着原来该房屋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回家后配合测量人员对房屋进行实地测量,然后再将这些材料复印,由测量人员现场登记。这样,后续就可以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了。

应该说,这次宅基地确权是个契机,过去产权不够明晰的,或者上有纠纷的,这次都可以提供相关证据,直接进行处理。过去登记错误的,这次也可以一并改正。不管农村的房屋值不值钱,可不可以随意买卖,那房子是我们的,就应该依法进行登记确权,将来遇有拆迁或被征用等,那就是最好的证据。

户口没有在本村,在本村却有宅基地,能否确权,取决于你父亲是否是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是合法使用权人,可以确权,否则,不能确权。

按照现行的法律和政策,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包括不能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和违法建造住宅,也不能申请农村宅基地。

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能在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不能在本村购置宅基地,包括不能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和违法建造住宅,也不能在本村申请宅基地。

如果你父亲是城镇居民,或者是其他村村民,在本村的宅基地是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的,那么就不能确权,因为宅基地是能过非法方式获得的,不是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人,所以不能确权。

如果你父亲是城镇居民,或者是其他村村民,在本村的宅基地是通过继承房屋获得的,可以确权。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继承了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相应的就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合法取得,因此,可以确权。

综上所述,户口没有在本村,在本村有宅基地,如果宅基地是购买的或违法建造的住宅,不能确权,如果是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则可以确权。

当然能

只要是合法取得的宅基地能确权

不能。只有村民属于本村的编制才可以享受本村宅基地确权!

解决问题的办法也简单,由村委开一个介绍信,证明你父亲属于该村子的一员,然后将户口转移到现在的村子里,这样你父亲就可以享受与其他村民一样的权利了!

宅基地申请

如今农村人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变好,所以慢慢的就搬离了农村,到城市里面去买房居住了,所以农村的房子就会闲置下来。当一家人的户口全部都迁到了城市中,但是村里面还有房子的时候,这个房子基本上还是属于自己的,但是若干年后如果房子倒塌了,那么这个房子就会被收回。

其实对于这样的房子,我国也有相关的法律去规定,如果一个人的户口已经迁出了农村,但是在农村里面还有宅基地有房子的话,那么房子的所有权其实还是归这个人,所有,村集体还有个人都不能够非法的去掠夺,或者强制要求这个人退出。不过有唯一的一点要求就是,如果自己的户口都已经不在农村了,那么就不能够对这个房子进行扩建,或者是推倒重建了,可以适当的对这个房子进行修缮,这个是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的。

当户口迁出的时候,这个房屋的使用权还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其实还在这个人手里,如果这个人的后人不愿意再去修这个房子了,或者在很多年之后这个房子破败了,然后就会被村委会这边收回,但是已经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在这个过程中,这个房子很可能会被卖掉,到时候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和自己没有关系了。其实农村的房子只要适当的去修缮,看到一些小毛病就及时的去修,基本上很多年之后还会依然存在。

不过以后如果这个房子倒塌了的话,村里面是有权利把宅基地给收回的,因为本人的户口都已经不在农村里面了,也不是这个村里面的人了,所以就不能够在这里建房了。如果家里面还有一个人的户口在村里面,想要把这个房子拆了重新盖的话,那么这个房子还可以使用,只不过在盖之前还要办一系列的手续。

法律分析:只要宅基地使用证是自己的,况且上面还有房屋你完全可以确权。宅基地是空的,而你又不在村里这个宅基地应该收回。1、户籍不在本村有两种可能:一是原籍在本村,依法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后,户籍迁出的,只要没有其他居所,原有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二是依法继承,但继承的只是宅基地的地上物,法律意义上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享有房屋等地上物的使用权,也就是说你也可以居住使用,但是不得重建、新建,只能对原有地上物进行修缮。2、拆迁补偿的相关情况:若符合上述第一项,可以享有完全补偿,即包含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符合上述第二项,只享有地上物补偿。3、关于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我国自2009年开始试点”农村集体土地全登记“,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今年年初,根据国务院的要求我国在国土部下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业所有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海权等合并,有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管理报批。该两项工作的开展就是为了下一步放开集体土地交易限制、成立专门的交易市场做准备。现在,在我国部分地区一开始试点该项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这个问题很简单,一家人户口已不在村里,但是村里有房子,房子谁也不能给你搬走,只要不是违建,你就永远合理拥有这所房子的居住权,但是,你得保证房子完好在那,如果破损了就不一定了。

第一,只要你的房子不是违章建筑,那你就会一直拥有房屋的居住使用权。 现在农村出台“一户一宅”政策,但也并不是说多余的房子就强行收回。就是户口在农村的,有时候一户多宅也是合法存在的,现在我们农村实行的是“地随房走”,也就是说只要房屋的使用权归你,那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归你,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户口不在农村的,你的户口虽然不在农村了,但是你的房子是合法的,所有证件都齐全,只要不是违章违法建筑也不是危房,哪这所房子你永远拥有居住使用权,村委会也不会因为你的户口不在农村了,就强行的给你把房子收回去。

第二,户口不在农村了,如果你的房屋倒塌了,村委会就会依法收回宅基地。 在拥有房屋方面,户口在农村和不在农村的区别就是,户口不在农村的如果房子年数多,有损坏了不能往人了,农村户口的村民可以在宅基地上面对房子进行翻建、改造,而户口不在农村的,你只能维修、维护,但是不可以重新翻建,如果房子倒塌了,那你的房屋使用权就会被村委会收回,你农村的房子那就没有了,什么样情况视为倒塌呢?就是你的房子上盖没有了,因此一定要注意让你的房子上盖一直保持在那,你的房子永远就是你不会被收回。

第三,在我国的农村有许多的房屋主人,因为考学或者各种 历史 原因,或者是父母去世,他们的户口都不在农村了,但是农村都溜有了房子,这样的房子最好要经常有人居住或者是不断的检查维修,像房子一直保持完好。老家的房子对于每一个在外打拼的人来说,那是一种精神的寄托,老家有房子就感觉自己在外漂着也是有根的,如果有一天自己在外飘不动了,背起行囊回家养老那也是不错的,但是如果你的房子管理不善倒塌了,被村委会收回了,有一天你背着色包回到村里,没有了自己的家,那时候心情会很悲凉的。因此如果你的房子长久不能居住的话,可以叫自己的亲戚浅朋友居住,有人居住的房子它是不容易坏的,有人居住万一哪里有小的需要维修的,可以及时的维修,什么时候你想家了就回来看看,心里会很有底气的。

总之,梅花上岁数了,可能是老人老观点,觉得农村的房子不管你有户口没有户口,只要你拥有房子,就一定不要卖掉,一定要及时的维修,让你的房子永远存在,你的家就永远存在。

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有房子的,如果户口迁出了,其房子的所有权仍然归其所有,村集体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掠夺,强制要求退出。

但是唯一的一点就是户口,如果不在农村地区,不能对房子进行推倒重建,改建扩建。可以对房子进行适当的修缮,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如果改扩建或者推倒重建的话,那就涉及到要重新向村集体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宅基地的使用权证。

但是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归本村集体成员所有,而且必须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才会被批准。说一家人户口都迁出来以后就不再属于本集体成员了,就无法再申请宅基地的使用权证。

农村这种情况多了去,不说是村里有房子,后期一家人把户口带出去了,就连村里没有房子,户口一直在外面的村民,他们还有很多人回农村买房子呐。

现在人好像更喜欢落叶归根了,那些年岁大的,在外面居住多年,户口在外面从村子里走出去的村民,他们现在有好几个回村买房子了。

我青岛有个大伯父,他是年轻时参军走出了大山,然后分配到青岛工作,在青岛有了自己的房子,有了自己的家,村里曾经的老房子,伯父把它卖给了别人,那时候伯父伯母打算一辈子不回农村了,毕竟青岛那么美,又那么繁华。

然而前几年年岁已老的伯父回老家探亲时,他去山里祖坟祭拜,发现祖坟依山傍水,环境特别好,于是动了将来老了以后能够葬在祖坟地里,落叶归根的思想在伯父年岁已老时迸发了。

后来伯父请老家的亲戚帮忙买了一栋房屋,第二年让我的父亲给看着修整,除了没有宅基地使用权权,别的都有,村委对房屋改建也没有特意指出不可以,或者违章等各种说法。

房子修建好了到现在大概有四五年了,伯父如今也七十多了,他们夫妻回来居住加起来的日子大概有一个月,花销十几万,装修好几万,一栋农民房屋伯父大概用了有接近二十万块钱,却回来住了没多少日子。

其实伯父的意思就是老家有自己的家,回来以后再也不用被亲戚们当客人,让自己再也没有那种漂泊在外的感觉,最重要的一点是,伯父去世后可以回归故土,让孩子们回来有个住处,让儿子和孙子记住这里是老家。

其实房屋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差了若干若干年以后,后人不再愿意修整老家的房屋,它残破之后会被村委收回宅基地,只不过那可能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了,这其中有可能还会被转手卖掉,到时候宅基地使用权和自己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农村房子如果维修妥当了,看到小毛病及时修整,房子应该在很多年以后也依旧存在着,大家不用纠结宅基地使用权了,城市里的楼房不也一样嘛。

所以想对题主说:农村老家有房子是好事,说明你还有村子,还是这个村里的人,虽然户口不在老家,但只要有房子,你就是这个村的村民,把房屋好好看住了,只要别倒塌了,它永远都是你的,宅基地就不会被收回去。

一家人户口都不在村里,但在村里有房子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因为好多农村人在农村盖了房子后又去城市发展,最后举家迁入城市,还有些农村青年通过升学、招工、参军、就业等离开农村,在城市结婚生子,但在农村有父母留下的房屋。我个人就是这样的,考学离开农村,但父母给我留下一栋民房,现在还好好的放在那里。有房子就有房子呗,那是我们的财产,怎么还问怎么办呢?难道,谁还能剥夺了我们的?

不过,房子这事儿,虽然说不能放臭了,但可真是能放坏了!放在不坏,好好的站在那里,就是我们的。但是房子如果坏了,倒了塌了,那些砖头瓦块的是咱们的,要了也没用,但房子下的宅基地就不是咱们的了,村里给收回了,咱想重建那真是没门儿,因为咱的户口不在村里,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了!

所以,其实有人问,老家的房子怎么办呢,那也是有道理的。不能就那么干放着,要知道,房子用来住人的,是要有烟火气的,要有人经管的,没人经管的房子,往往几年就不成样子了,十几年二十几年就成危房了!要知道,对于我们户口不在村里的人,那房子连翻建的权力都没有,更不用说重建了。我们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拥有,是完全寄附在那房子上的,房子不在了,我们就彻底被农村撵出来了!

所以,我们打算把根留住,打算老了再回农村养老,或者按时回农村探亲访友祭祖扫墓,我们在农村的房子就要留住。那么怎么才能让农村的房子存在得更久呢?这就只有靠我们自己多用心了。比方说,我在农村的房子,已经有快30年没人住了,但房子完好如初。那是怎么回事呢?是因为我家里有个哥哥,这房子我就让哥免费使用,代为经管着,发现房子哪里有毛病,及时给我修缮一下。我哥在我的房子里从事石碑雕刻多少年,他不用租别人的房子,我的房子也有人经管,所有房子才会完好如初。所以,老家里有亲戚朋友的人,不妨借鉴一下我的经验,别把大门一锁了事,你这一锁,就只能任由房子败坏下去了!

农村是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我们要经常回去走走,看看我们的老房子,就像年轻时回家看看父母一样。父母病了,我们会及时探望,送院就医。房子老了,我们也要多家照看,及时维修维护,让这念想,尽量长时间地持续下去。最重要的一点,我要提醒朋友们,农村的老房子,千万不要卖掉!老祖宅,永远是我们的根,没了根,我们就是浮萍,只能飘着了!

这种事情在现在的农村可以说是非常常见了,因为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村人选择落户城市,搬到了城市生活。但也正是因为如此,出现了不少“户口不在农村,但是农村却有房子”这样的情况,那对于这种情况,咱们又该怎么办呢?

面对这种情况,其实人们还是有很多选择的!

第一种、房子属于你的,还可以继续留着

按照道理来说,既然已经在城市落户,就不属于村集体,那也就不具备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有关规定指出,不得让农民以退出宅基地为条件。

虽说宅基地不是你的,但是上面的房子却是你的私人财产,也就是说,只要你的房子仍然还建立在宅基地上,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你仍然还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如果房子倒塌的话,那村集体就有权利收回宅基地。

所以如果想保留使用权的话,可以不定期的修缮房屋(由于已经脱离农村户口,没有权利新建),保持房屋的状态。

第二种、如果不想保留使用权,可以进行流转或者有偿退出宅基地

如果决定一直在城市生活,不想回到农村的话,就可以选择流转或者有偿退出宅基地,二者的区别并不大,只不过流转对象是村集体成员,而有偿退出则是和村集体进行商讨。这样下来,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也不算白白退出农村。

题主说的这种情况很常见,现在很多农村人在城市打拼赚钱,经过努力实现在城市里买房落户,甚至举家户口迁入城市。那么,想必很多人都会担心,以前在老家的宅基地和房子该怎么办好呢?而这一点国家早已给出答案。

相信大家都知道,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不归个人。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 如果户口迁出农村,个人就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会收归集体所有。不过,由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私人财产,即使户口不在农村,个人也依然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另据地随房走的原则,题主一家还是间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不允许重建房屋,直至房屋倒塌或消失,则要退出宅基地。

也有一种例外情况,题主无法拥有房屋的使用权。依照2017年最新的宅基地政策,闲置两年及以上的宅基地将会被集体收回。 如果题主一家的房子闲置超过两年,那么宅基地要被村里收回来,连房子及宅基地的暂时使用权也无法拥有。

如果题主家在农村好几处房子和宅基地,那也不能全部拥有。目前,我国农村的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还对使用面积作出严格要求。尽管过去很多农村家庭都违规使用,但是已经完成了宅基地确权的农村,就很难拥有“多地多宅”。 如果拥有太多房子和宅基地,那么违规的房子和宅基地将不会得到认可。

也有人会问,如果以后想把户口迁回农村,还能不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资格。一般来说,如果是把户口迁到城镇,按照我国发展城镇化的大背景,估计很难再迁回农村。 如果你的户口只是迁到其他农村,那么还可能拥有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

我国宅基地的申请条件中提到,“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退休干部、回乡定居的职工、退伍军人,以及回乡定居的侨眷、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户口人员”, 但未来能否申请成功以及政策会不会调整就很难说了。

除了家庭所有户口不在农村外,现实生活中还有另外几种常见情况,可能会造成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丧失。

(1)如果父母户口都在农村,但子女户口迁出,在确权完成后,子女不再享有继承父母宅基地的权益。

(2)子女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居住场所,长期与父母分开居住,将不支持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3)违规使用宅基地,如果被村集体强制收回,那么将失去继承的权利。

面对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的权益,凡是户口在农村的朋友们,都要谨慎对待户口迁移,随着我国农村管理越来越规范,可能你接下来做的选择都将没有回旋的余地。

现在很多的农民在外面挣钱了,也不愿意留在农村生活了,觉得城里的日子更加好过,所以在城里买了房之后,是一家人都将户口迁到城里,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不过户口迁走了,在村里还有房子要怎么办呢?

要知道农村最重要的就是土地跟宅基地了,这两样都得有农村户口的身份才可以拥有的,一旦不再是农民了,那就不能够再拥有了。如今全家都迁往城里了,那么村里还有房子要怎么办呢?

要说村里的房子怎么办,其实有两种处理的方法,要么卖要么继续住人,这都是可以的。

至于说卖就是将村里的房子直接卖掉,当然不是随便找个人卖就可以了,那都得是本村的村民才有资格买的,毕竟宅基地只能够有本集体内流通,这点还是得知道的。

所以说可以将房子卖给村里的村民,可以连宅基地一起卖,那样还是可以卖一个好价钱的,也可以拿着卖房子的钱进城里过上更加好的生活了。

而继续住也是可以的,虽然户口不在村里了,但是毕竟房子还是农民的私有财产,这个还是可以受到保护的。只要房子还没有倒塌,那么宅基地村里面就不能够收回的,直到房子倒塌才会将宅基地收回,这样彻底在村里没有财产了。

当然如果是响应进城落户的政策,那么对于土地跟宅基地,农民还是可以保留的,就算是进城落户了土地的承包权跟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是手上,未来还是可以回农村生活的。

可以说进城落户不强制收回土地跟宅基地,是近期的一个新变动,也是更好保护好农民的权益。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呢,都说说吧。

留着房子以后 可以回到农村养老啊。农村里面的经济情况会发展越来越好的,也就是说以后的二三十年里面,农村将会成为最适合人们过生活的地方比如养老,农村是首选。

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原因吧;

近些年来国家已经是大力扶持农村当中的农业发展了,所以大家好将农村的房子或者宅基地,先保留好先吧。毕竟这个房子放着也不会跑,反而还有有些用处。将来你老了,可以到农村养老,毕竟你有房子在农村。

农业发展的时候,必然会带来农村的经济水平提高,根据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话,那么房子有可能升值的状况。

只要村集体同意了,那么你是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的。迁回农村的时候,你将和村里人享有同等的福利,首先是一个就是宅基地终身制度,永久使用权。

也就意味着你有权对宅基地的重建,翻新,加盖等等。你可以不再村里面住,但是每逢寒暑假你可以带着孩子回到农村里面享受生活,感受田园的乐趣啊。

所以针对于如果你是不缺钱的话,还是不要卖掉好,这个也叫转让,不要转让给别人,留着吧。以后的用处还算是蛮大的啦。

农村的房子闲置的会越来越多,年轻人都在城市或者镇上安家,随着老人年岁越来越大,搬到孩子家的或者死亡的,逐渐成了空心村,房子又不许城里人买卖。

户口不在村里,但是村里有自家的房子,这种情况太多了,农村房子空置率也是很高的,尤其是村子拆迁的时候,被征收了房子和宅基地,是否能够得到安置房或赔偿款,这是很多朋友想了解的。

有一些人因为工作的关系,一家人都搬到城里了,或者去城里租房子住去,他们觉得在村里还有口粮地,所以拆迁也能够和村民一样享受同样的待遇。想必大家都想了解两点,一是,如果一家人户口已不在村里,但是村里有房子怎么办呢?二是,如果村里的房子拆迁了能够获得赔偿吗?

小橙在此为大家分享一些建议↓↓↓

1、年轻时候住城里,年老回祖籍农村养老,这完全没有毛病,其实农村的老房子在变成危房后,是可以申请重建新房的,原则是只能建三层,就是户口都不在农村,也都想办法审批重建了,毕竟人定胜天嘛!

2、按农村的规矩,房子塌了别人也不能动。不管你是农村户口还是后迁出去的户口,分给你的宅基地和自建房,任何人都无权收回,除非你愿意有偿退出。把农村进行新农村建设,人们愿意叶落归根才能长久发展农村。

即使我们的户口不在村子,我们也曾经是本村的根,房子坏了什么时候就该想盖就盖,自己翻盖不起,或许后代可以有能力翻盖,祖宗留下的,都曾是本村的就该都有继承权包括土地,除非儿女愿意放弃的。

3、有一个网友上大学把户口迁出去了,村里有房子,现在农村房子拆迁了,现在想把户口迁回来。户籍办说,需要房产证,土地承包证,房权证,房权证只要拆迁必须交上交。去房管局开出无房证明,证明名下没有房产,拆迁时就有房屋安置,但不享受其他的安置。

你好!

如果一家人户口已经不在村里,但是村里有房子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现在农村比较常看,因为我们知道现在在农村种地已经很难维持家庭支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城市务工,或者创业,甚至有些人还在城市买了房,落户到了城市,如果是一个人把户口迁出去,土地房子还能够交给家庭其他成员打理,可是户口全部迁出,村里的房子又该怎么办呢?

首先,可以选择流转。我们都知道,农村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近年来国家给给农村房子实行了宅基地确权登记,这一政策明确了农村宅基地权属,为解放农村劳动力,鼓励进城落户提供了便利!我们知道,既然农村土地是属于村集体的,户口外迁,说明自己已经不属于本村集体成员,也就不能继续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鼓励进城落户创业,有关规定指出,不得让农民以退出宅基地为条件,落户城市!也就是说,即使落户城市,房子依然是你的私人财物,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你依然可以过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以后不想再回到农村居住,可以选择将房子再本集体成员之间流转,获得经济价值!

其次,宅基地被回收只要宅基地上房子安然无恙,即使你们全家户口外迁,房子跟地依然是你们的,有空想回去住住,就住住,也可以将房子出租出去,不影响自己的使用,村集体也无权收回,只是房子已经不能重新修建,等到房子年久塌方,村集体则有权对宅基地进行回收了,这种回收是没有补偿的!

最后,有偿退出宅基地这种方式其实跟宅基的流转,受让很像,只是宅基地的流转是自己跟集体成员之间的协商,交易!而有偿退出宅基地,则是跟村集体协商补偿,这种方式也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

乡村承包土地分田到户是以家庭为单位按当时人口分配的,家庭成员均享有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要求:租期内,乙方不可收回承包经营权。也有,承包土地的原则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降地”。父母去世了,但还有其他成员,其他成员能够继续有着家庭原来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父母的承包土地。

实际到我的亲戚。父母去世了,但如果大女儿和大儿子的户口仍在户口簿上,村集体就不能收回父母的承包土地,那么,依据“法定继承”,非农户口的二儿子还可以继承父母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只能继承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对于继承多少,已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事,能够商议分配,还可以经过司法程序分配。

拥有上面的回答,这第二种状况就明白了。父母去世,假如家庭户口簿上再没有其他成员,那这个家庭户就应当消退,派出所的家庭户口就会被销户,其儿女不论是农民还是非农户都不能继承父母的承包土地,父母的承包土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再实际到我家亲戚,父母去世,假如大女儿和大儿子都不在家庭户口簿上,那二儿子不能继承父母的承包土地,父母的承包土地会被村集体收回。

农村住宅和承包土地特性一样,所有权都属于团体,农户只有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宅基地和承包土地又有不同的地区。承包土地只是农作物种植,假如被收回,土地上的附属物只有一季地上青苗的或完善的庄稼,而宅基地上的附属物是房屋,庄稼只是一年,宅基地尽管只有使用权,但房屋却有着所有权,因此,只要房屋不塌陷,农户就一直有着宅基地所有权。

由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户,因此,非农户儿女也有继承权。实际到我亲戚的二儿子,他与姐姐、哥哥都有着父母房子的继承权,父母去世后,非农户儿女二儿子能够继承父母的房子所有权,而房屋下面的宅基地也自然能够继续使用,但如果继承者只有他一个,房屋只能居住应用不能翻新或拆掉重建,等房屋塌陷不能住人,就会被拆卸,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

您好,宅基地是父亲名字,但父亲不是本村的户口。能否确权?

其实,现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确定的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二权合一,最后统一办理农民的不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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