辈分关系
古代辈分主要有高祖辈、曾祖辈、祖辈、父母辈、平辈、矮辈之分。
1祖辈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代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
或简称“伯”、“叔”。古人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 ,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属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属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
子女关系图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14家族方面的称谓
对自己的父母称“父亲”、“母亲”。男的自称“男”或“儿”;女的自称“女儿”。
称别人的父亲、母亲谓“令尊”“尊翁”和“令堂”“老堂”;对别人称自己的父亲、母亲谓“家严”“家父”和“家慈”“家母”。
对自己已故的父亲、母亲称“考”和“妣”;对别人称自己已故的父母谓“先严”“先父”“府君”和“先慈”“先母”。
对于后母称“继母”,其他如前。
对自己的祖父母称“祖父”、“祖母”。男的自称“孙”或“孙儿”;女的自称“孙女”。
称别人的祖父、祖母谓“令祖父”和“令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祖父、祖母谓“家大父”和“家大母”。
对自己已故的祖父、祖母称“先大父”和“先大母”,或者称“王考”和“王妣”。
对自己的曾祖父母称“曾祖父”、“曾祖母”。男的自称“曾孙”;女的自称“曾孙女”。
称别人的曾祖父、曾祖母谓“令曾祖”和“令曾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曾祖父、曾祖母谓“家曾祖”和“家曾祖母”。
对自己曾祖父母的父母称“高祖父”和“高祖母”,男的自称“元(玄)孙”;女的自称“元(玄)孙女”。
对父亲的兄嫂称“伯父”“伯母”,对父亲的弟弟、弟媳称“叔父”“叔母”。男的自称“侄”;女的自称“侄女”。
称别人的伯父母、叔父母谓“令伯”“令叔”“令伯母”“令叔母”;对别人称自己的伯父母、叔父母谓“家伯”“家叔”“家伯母”“家叔母”。
如果伯叔很多,称“几伯”“几叔”“几伯母”“几叔母”。
对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称“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男的自称“侄孙”;女的自称“侄孙女”。
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同胞兄弟姊妹称“兄”“弟”“姐”“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对同族的兄弟姊妹称“堂兄”“堂弟”“堂姐”“堂妹”,也称叔伯兄弟姊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
称别人的“兄”“弟”“姐”“妹”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兄”“姐”前面加一个“家”字,“弟”“妹”前面加一个“舍”字。男女自称同理。
对自己的配偶,男称女谓“妻”“妻子”“贤内助”,自称“夫”;女称男谓“夫”“婿”,自称“妻”“妻子”。
称别人的配偶,对男方可称“兄”道“弟”,对女方称“嫂”“嫂夫人”“弟媳”“弟妹”。如果兄弟姊妹较多,前面加一个排行位数。
对自己的子女称“儿”“女儿”,自称“父”或“母”。
称别人的儿子谓“令郎”,女儿谓“令爱”;对别人称自己的儿子谓“小儿”“犬子”,女儿谓“小女”,儿子媳妇谓“儿媳”。
对兄弟的子女称“侄”“侄女”或在前面加一个“贤”字,男的自称“伯”“叔”,女的自称“姑”、如已嫁人则称“姑母”。
称别人兄弟的子女,在“侄”“侄女”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在自称的前面加一个“愚”字。
对同姓而非同一家族的长者,祖辈,长辈、同辈,均按前面所述相称,写信问候前面要加一个“宗”字,表示是一个宗族。
对过继的父母称“寄父母”“义父母”,男的自称“寄男”,女的自称“寄女”“义女”。对于寄兄弟姊妹的称呼,除“胞”字不能相称外,其他一律相通。
15亲属方面的称谓
对父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姑父”“姑母”,男的自称“内侄”,女的自称“内侄女”。单对姑母就自称“侄”“侄女”。
称别人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父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姑祖父”“姑祖母”或“姑爷”“姑奶”,男的自称“内侄孙”,女的自称“内侄孙女”。单对姑奶就自称“侄孙”“侄孙女”。
称别人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母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姨父”“姨姑祖母”或“姨爷”“姨奶”,男的自称“甥孙”,女的自称“甥孙女”。
称别人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父母,称“外祖父”“外祖母”或“姥爷”“姥姥”,男的自称“外孙”,女的自称“外孙女”。
称别人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兄弟及其妻子称“舅父”“舅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对母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姨父”“姨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称别人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姑父、姑母,称“外太姑父”“外太姑母”或“姑姥爷”“姑姥”,男的自称“外侄孙”,女的自称“外侄孙女”。
对母亲的舅父、舅母,称“外太舅父”“外太舅母”或“舅姥爷”“舅姥”,男的自称“外甥孙”,女的自称“外甥孙女”。
对父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伯父”“表叔父”“表伯母”“表叔母”,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父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姑父”“表姑”,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母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舅父”“表舅母”,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母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姨父”“表姨”,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父母双方表亲戚姑、舅、姨所生的子女,一律统称谓表兄弟姊妹,自称也是如此。
对妻子的父母称“岳父”“岳母”,自称“子婿”“小婿”。
称别人的岳父岳母谓“令岳父”“令泰山”“令岳母”“令泰水”;对别人称自己的岳父岳母,前面要加一个“家”字。
对妻子的祖父母称“太岳父”“太岳母”,自称“孙婿”。
对妻子的伯、叔父母称“伯岳父”“伯岳母”“叔岳父”“叔岳母”,自称“侄婿”
对妻子的兄弟姊妹称“内兄”“内弟”“妻姊”“妻妹”,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
对妻子姊妹的丈夫称“襟兄”“襟弟”,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俗称“联襟”。
对妻子的其他家族及亲属,妻子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对丈夫的其他家族及亲属,丈夫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上述各称谓,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敝”字。
对子女配偶的父母称“亲亲”“亲翁”“亲家母”,自称“姻愚兄”“姻愚弟”“姻愚姐”“姻愚妹”。
家族、亲属的称谓归纳起来就两句话:父系称爷叫奶伯叔姑,母系称爷叫姥舅与姨。
家庭关系图:
首位为最高辈分,但是由于历史变革,许多老人的名讳已经无从考究,我们以“供奉历代祖宗之位”代之。
有些区域一行为一代,按家族排行顺序依次填写;有些区域一行为两代,同一行中右侧比左侧辈分高
单个牌位的书写:有一些区域按照男左女右的方式,有一些区域是按照中间分开,家族男性挨内,妻室靠外先考妣(尊称自己去世的父母)伯考、伯妣,叔考、叔妣(去世的叔叔伯伯)
先祖妣(尊称自己去世的爷爷奶奶)先伯祖、伯祖妣
曾祖妣(尊称自己去世的太爷爷太奶奶)
高祖妣(尊称自己去世的父亲的太爷爷太奶奶,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估计是姓王吧?!
查究我们这支宗系原本出自琅琊郡(说不定和书圣王羲之有点关系,呵呵),先前的籍贯是登郡福邑南朱社富村一图这地方的人。我的高祖共有同胞三兄弟:其中两个名讳为可观和可仁,他们的子孙后代都在原籍登郡福邑南朱社富村居住。另一个名讳是可才,他的字为启英,他在明朝的时候到了威海这里,居住了三十多年,就归为当地的户口了。可才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就是我的曾祖父。曾祖父名叫国辅,字叫友仁,子孙一直居住在钦村、槐云庄、望岛村这些地方。高祖的二儿子也就是我的叔曾祖,名叫国柱,字为友石,他的子孙分散在前双岛、南冢村。
啊!我的高祖曾祖,一生走过风雨饱尝艰辛,即使有有家有室,房屋也只够遮风避雨而已。所以呢,高祖死了,也没有算上一卦、找块好风水,就埋葬在了威海城西的漏泽园这旮达。叔曾祖接着死了,就葬在高祖的墓前偏西的地方。我曾祖生了七个儿子,大儿子叫太极,依次下来是元极、贞极、懋极、建极、克极、会极。我的祖父排行老三(也就是贞极);叔祖父会极生了三个儿子,大儿子叫福极,老二是开极、老三是秉极(此处怀疑有错,父子都为“极”了)。兄弟们齐心协力,在柴家顶(山名?)东方山脚修建了坟场,从会极到我祖以及以后的子孙多埋葬在这里。以后的子孙(此处估计抄录有误)如果也看到这祖坟,也不免要发一番寻宗问祖、归依祖先、怀念前辈的感思了。这就是我为家谱写的序文,大概就说这么多吧!
五世孙——者恭,洗手(以示恭敬)撰写;六世孙——日元洗手编排顺序。
呵呵,大略的翻译了一下,各位大虾不要见笑哈,
辈分和称谓
1、祖辈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
或简称“伯”、“叔”。古人偶尔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举例:关天予的辈分是个不可猜测的负天文数字,所以简单的一句话,关天于是所有人的重孙子
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 ,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属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属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相差七辈可以叫他烈祖
“第七代应称为烈祖。”昨日上午,看到本报报道后,北碚区的刘老先生第一个打来电话。他说,称呼顺序应为:我、父、祖、曾祖、高祖、天祖、烈祖、太祖、远祖、鼻祖。刘老先生称,如此称呼的出处一是来源于他在古书上看到,二是他熟悉农村风俗习惯,因多次看到农村红白喜事写包封,便记下了九代以内的称呼。
认为第七代该称为烈祖的,还有渝中区的冯先生、北碚区的吴先生、江津的宁先生、大渡口区的唐先生等。
家住渝中区两路口的邓先生认为,称呼顺序应为:我、父、祖、曾祖、高祖、鼻祖、远祖、太祖、烈祖、天祖、始祖。邓先生的依据是他家流传数十代人的家谱。他认为,第七代该称为远祖。
南岸区的雷先生则认为,称呼顺序应为:我、父、祖、曾祖、高祖、鼻祖、远祖、始祖。因此,第七代应称为远祖。
这些答案,有的是以家谱为据,有的是按农村祭祖写包封为据,有的是凭地摊出售的小册子为据等。总之,版本很多,各自有理。
父亲,祖父,曾祖,高祖,天祖,烈祖,太祖,远祖,鼻祖。
上九代:
鼻祖(始祖):一世祖
远祖:二世祖
太祖:三世祖
烈祖:四世祖
天祖:五世祖
高祖:六世祖
曾祖:七世祖
祖父(爷爷):简称“祖”,八世祖
父亲(爸爸):简称“父”,九世祖
祖宗:对祖先的尊称。中华民族的先祖是炎黄二帝,所以我们都是炎黄子孙。
扩展资料:
祖辈解释:
生己者为父母,父之父为祖,祖父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即:父、祖、曾、高、天、烈、太、远、鼻。书中说:因人怀胎,鼻先受形,故鼻祖为始祖。
下九代
1、儿子:简称“子”,一世孙
2、孙子:简称“孙”,二世孙
3、曾孙(重孙):三世孙
4、玄孙(元孙) :四世孙
5、来孙:五世孙
6、晜孙:六世孙
7、仍孙:七世孙
8、云孙:八世孙
9、耳孙:九世孙
-祖宗十八代
辈分关系
本文2023-11-08 20:38:24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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