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详细资料大全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08浏览:1收藏

宗法详细资料大全,第1张

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於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在历史上还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这种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起著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宗法 作用 :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 来源 :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 依据 :血缘关系 拼音 :zōng fǎ 出处详解,详细介绍,宗法制度,文献记载,目的,宗庙主,宗子,宗子权利,普通权利,特权,宗法关系,宗法形式,家谱,宗祠,族规,社会影响, 出处详解 1、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 ①清凤韶《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义取尊祖收族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宗法皆然。继祖,继曾高祖,亦统谓之小宗。大宗惟一,小宗无数。” ②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程侍郎遗集》:“其《答祁淳甫论承重孙妇:“姑在当何服”书》:‘谓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言承重。’” ③清冯桂芬《复宗法议》:“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 ④梁启超《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封建与宗法皆族长政治之圆满者也。” ⑤章炳麟 《訄书·序种姓上》:“故自 周 季至今,宗法颠坠,豪宗有族长,皆推其长老有德者,不以宗子。” 2、效法。 ①宋胡仔《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四》:“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 ②清沈德潜《明诗别裁集·李梦阳》:“空同五言古宗法 陈思 、 康乐 ,然过于雕刻,未极自然。” 3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 ①清恽敬《答秦抚军书》:“古名人画,无不古穆深厚,精能奇迈,即逸品亦无率尔之作,故一望可知。且纸绢必精,丹墨必得法,再以各家宗法求之,可千不失一。” ②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卷一:“按 宋 诗人徐照、徐玑、翁卷、 赵紫芝 ,传 唐 贤宗法,号称‘四灵’。” 详细介绍 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中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制度。亦称宗法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宗族组织相配合,是统治阶级维护政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文献记载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对周代宗法内容比较完整的记载,还保存在先秦时期的两部礼书——《仪礼》和《礼记》中,并且能在先秦其他典籍中得到印证。其中《礼记》的《大传》和《丧服小记》中两段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是了解周代宗法制度基本内容的主要依据。 根据礼书的记载,周代天子或诸侯的子辈男性后裔中,除继承君位的一人外,其他人(称为群公子)都将成立以其自身为始祖的宗族,表示在血缘关系上与代表国家权力的天子或诸侯有所隔断。这些宗族以专属自己所有的氏为标志,因而在礼书中群公子被称为“别子”。在以别子为始祖的宗族中,别子的继承人拥有对整个宗族的管辖和统率权,是整个宗族的首领,被称为大宗或宗子。在理论上,无论经过多少世代,大宗都对别子的所有后裔拥有管辖和处置权,以此将别子的后裔始终联结成一个具有实体性的宗族团体,故而大宗被说成是“百世不迁之宗”。宗族的每个成员除对大宗有尊奉和服从的关系外,还对一定近亲范围内的某些亲属有尊奉和服从关系。《礼记》指出,一个因不是嫡长子而不能作为其继承人者,须尊奉父亲的继承人为小宗,即“继祢者为小宗”(祢,意为先父)。如果这个人的父亲也不是祖父的继承人,则这个人还要尊奉其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祖父也不是曾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其曾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曾祖父也不是高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高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按《礼记》的记述,继承高祖父的小宗,即五世祖的继承人,是距一个人亲属关系最远的小宗。六世祖的继承人就不再被奉为小宗了。这就是所谓的“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因为有对小宗的尊奉关系,以大宗为首的宗族又划分为许多较小而更具凝聚力的近亲集团。从礼书的这些记述中可以看出,周代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就是大宗或小宗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与旁系亲属族人的统辖和管理。若在同代亲属中,就是大宗和小宗对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等旁系亲属的统辖和管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清代经学家程瑶田指出:“宗之道,兄道也。” 目的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宗庙主 宗子权力的象征是他们所主持的宗庙。在周代,大宗是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小宗也是各自范围内近亲的共同宗庙的宗庙主。普通族人祭祀祖先,一般须在大宗或小宗所主持的各级宗庙中进行,并由大宗或小宗主持祭祀仪式。祖先祭祀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与精神生活中非常重要。除祭祀外,许多日常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要在宗庙里进行。如冠礼(男子成丁礼)、婚礼、宗族成员的盟誓等。因此,宗庙的存在被视为宗族存在的象征,宗子的宗庙主身份成了他们在族人中拥有宗族首领地位的保证。甚至宗子的名称也来自他们的宗庙主身份。 宗子 作为宗族首领,宗子拥有高居于普通族人之上的地位。在周代伦理中,宗族成员间只论宗子与普通人的关系,普通族人“虽富贵,不敢以富贵入宗子之家”。表现在丧葬制度中,大宗死亡,族人即使无“五服”之亲,也须为之服“齐衰三月”,与“庶人为国君”之服同(见丧服)。由于周代人把宗子看作祖先的化身,故认为尊奉宗子也就是尊敬祖先。 宗子权利 普通权利 宗子对各自范围内的族人还拥有统率、处置和庇护之权。周代宗族有自己的武装,统帅就是各宗族的宗子。这些武装常常与国家军队一起对外作战。如春秋鄢陵之战中与楚军作战的晋军,就以栾氏、范氏、中行氏、郄氏等的宗族武装为主力。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宗族武装也往往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宋文公“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就是诸侯利用某些宗族武装翦灭另一些宗族势力的事例。宗子对族人的财产和人身也有处置权。春秋时晋国赵氏的大宗赵鞅曾强令族人赵午交出其所有的“卫贡五百家”。后因赵午怠慢,竟至将其杀戮。这种对族人的杀戮,在周代宗法制下被视为合理的行为。《左传》中就有晋国贵族知■被俘获释时表示甘受宗子死刑处罚的记载。宗子对族人的人身处理还包括放逐,晋国赵婴曾因通奸被大宗赵同等“放于齐”。国家承认并尊重宗子对族人的处置权,对宗族成员实行处罚时,往往先向宗子咨询。郑国放逐游楚,执政子产就先“咨于大叔(游吉,游氏大宗)”。国家还承认宗子对族人的庇护权。宗子的庇护,包括给族人以各种照顾及在讼事中袒护族人。《左传》记载了一个梗阳人“有狱”,“其大宗赂以女乐”之事。 特权 (1)宗子有权主持祭祀,主祭权象征著一种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受重视。(2)宗子有权掌管本宗的财产(3)宗子还有权利掌管宗族成员的婚丧等事务。宗族成员每有大事,必须禀告宗子。另一方面,宗子有责任帮助族人料理婚丧等事务。(4)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 宗子是族人依赖和服从的主要权威,也是国家藉以管辖宗族人口的中介。宗子在宗族内部的广泛权力,实质上已具有国家基层行政与司法权的性质。周代宗子普遍拥有家臣。家臣包括掌管宗族内部事务的室老和宗老(亦称宗人或宗),掌管治理宗族所辖地区人民的家宰和邑宰,以及隶属于宰的诸有司。如司徒(掌管土地、财政)、司马(掌管军事和军赋)、工师(掌管营造)等。宗子的这一套家臣组织,实质上就是国家的一种基层政权。但是,宗族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私人性质的团体,故宗族与国家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周代人们称宗族为家,意为与“国”相对立的私人团体。宗族成员常常只知效忠于“家”,而不知有“国”。宗族与国家之间的这种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关系,是引起古代社会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宗法关系 宗法关系在先秦社会中所涉及的是有氏的居民,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卿大夫、士,也包括天子和各诸侯国的国君。但是由于天子和诸侯是国家和公共权力的代表,因而在他们与王室和公室亲属之间,宗法关系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使是天子和诸侯的亲属也“不得以其戚戚君位”。尤其是已立氏的王室和公室后裔,对于天子或诸侯只能以君臣关系对待,而不能以亲属关系对待,即所谓“弟兄不得以属通”。天子和诸侯所受到的宗法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某些仪式中对相同血缘或近亲血缘的诸侯给以优待和尊重。如《左传》记载有“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等。此外,天子和诸侯还经常举行“合族之食”的典礼,和在一些仪式的末尾安排“燕饮”,用来特别款待臣属中的亲属。这些做法含有道义和政治的意义,与宗子对族人凭借血缘关系进行的具有行政与司法意义的管辖和处置有很大不同。天子对诸侯的管辖,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他们各自的政治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周代的天子和诸侯同时也是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宗族的宗子,并且认为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其诸侯国内又是“一国的大宗”。这种观点往往导致将周代国家看成是宗族或家族的扩大。对此学术界尚在进行讨论。 先秦时期,广大庶人与奴隶是没有氏的,他们不属于任何宗族集团。社会地位也低于有氏的居民。宗族成员因血缘就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是古代社会的贵族。春秋时期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动,旧有贵族、平民、奴隶的界限开始趋向崩溃。自战国始,平民和奴隶获得姓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先秦宗法制度亦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秦汉以后出现的封建宗族便广泛地包括了不同阶级的居民,从而使宗族和宗法关系明显地带上了阶级关系的痕迹。 宗法形式 家谱 家谱,是使人们知晓统系来处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传。然而修家谱的目的是治国,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家谱的雏形,在殷商卜辞中的世系关系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谱的修撰已相当发达,大量的家谱书籍问世,但大多未留传后世,人们一般认为家谱起于宋代。 宗祠 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礼记·王制》中已记载了 帝王贵族的宗庙制度 。即天子七庙太祖、三昭、三穆,诸侯五庙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庙太祖、一昭、一穆。秦代“尊君卑臣,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多建祠堂于墓所”。士大夫不敢建宗庙,从此宗庙成为天子专有。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而且,初立祠堂时,计现田每龛取1/20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基田。由宗子主之,以给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祠堂最能体现宋代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族规 族规是家族的法律。族规在唐以前是一家一户家长教养子孙的仪礼与规矩。最早的家规是三国时魏人田畴为其家族制定的。宋代,宗族组织普遍,家规由一家一户的家训,转变成专门约束家庭成员的规章,家法、族规才成为封建国法的重要补充。族规的作用也体现了它的内容:首先是强制性的尊祖;第二是维护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分、年龄、地位的不同;第三强制实行儒家伦理道德,必须尊礼奉孝。 宋明以后,宗族制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族权布满农村社会各个角落的众多宗族,成为仅次于政权的权力体系。族权与政权互补互用 ,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社会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 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処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到此,已现代社会主义了,以前的帝制,不能再适合了。

余姓来源有四:1、春秋时秦由余之后。据《风俗通》所载,余姓为“由余之后,世居歙州,为新安大族,望出下邳、吴兴。”以字名为氏。2、据《姓考》所载,相传夏禹之有余氏。3、出自赤狄族,为隗姓之后。据《国语》所载:“潞、洛、泉、余、满五姓,皆赤狄隗也。”4、由他族和他姓改姓而来。如云南镇雄县余姓,原复姓铁木,有诗为证:“余本元朝宰相家,洪兵赶散入西 ……前传诗句词如此,后嗣相逢系本家”,(见《余氏总谱》),另僳僳族以鱼为图腾的挖饶时氏族,汉姓为余;羌族余约志房名,后改为余;四川、甘肃一带白马藏族之严茹氏,热则氏、陪茹氏等汉姓为余;锡伯族余木尔其氏汉姓为余;其他如苗、彝、布依、满、土家、白、保安、羌等民族均有此姓。

得姓始祖 由余。春秋时秦国的大夫,也作繇余。其祖先原为晋人,逃亡入西戎(古代西北少数民族的泛称)。初在西戎任职,后奉命出使秦国,见秦穆公贤德大度,便留秦国为相,很得穆公信任。时秦作为众多诸侯国之一,其地位并不显要。由余为上卿后,果然不出穆公所望,他助秦穆公谋划攻伐西戎之策,灭国十二,拓地千里,而称霸西戎,最后使秦穆公成为春秋五霸之一。由余因曾为秦国富强、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后人引以为荣,遂以其字为氏,尊其为余姓的得姓始祖。

繁衍播迁 春秋时的秦国,建都于雍(今陕西风翔东南),占有今陕西中部和甘肃东南端,由余的后裔在春秋时应繁衍于这一带。秦汉以后,余姓族人东迁,一支迁入陕州(今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一支迁居江南,主要繁衍于今安徽。在我国的北方和南方,余姓的后人基本上是同时不断地繁衍滋长,但北方较南方发展态势要弱得多。魏晋南北朝时,余姓已成为新安郡一带望族。此际,北方战火连绵,社会动荡不安,中原士族开始第一次大举南迁,余姓大族所处之地正当其冲,故其南迁也就不可避免。其中有一部余姓族人继续南迁,进入湖北、湖南等地。南朝宋有余齐民,晋陵(今江苏常州)人,以孝行著称,为唐代以前唯一见诸史册之余姓人物。唐代以后,余姓才得以迅速繁衍壮大起来,并逐渐在东南部一带形成两处望族。唐初,陈元光父子入闽开漳,有余姓将佐随往并落籍福建。唐末,有建阳(今属福建)人余镐在黄巢攻陷建州时,避居莆田,后耕隐壶山以终;还有余渊海因避黄巢兵,自福建同安北迁邵武,于唐僖宗光启年间再转入韶州曲江县(今属广东)武溪,是为余姓入粤始祖。此后不久余渊海次子余咸徙居湖南长沙,三子余衮迁居浙江杭州,长子余从留居当地。其三子后裔又有迁江西之奉新、临川、广东之五华、梅州、大埔、平远、海丰等地者。到了宋代,余姓基本上遍布全国,而且人才济济。明洪武年间,余姓作为洪洞大槐树迁民姓氏之一,被分迁于陕西、甘肃、河南、山东、江苏、浙江、河北、安徽等地。明清之际,余姓不仅遍及江南各地,而且北方之余姓也得以繁衍发展。清代,有余姓自福建迁至台湾,此后又有移居海外者。如今,余姓分布广泛,尤以四川、广东、江西、云南、河南、湖北、安徽等省多此姓,上述七省余姓约占全国汉族余姓人口的百分之七十七。

郡望堂号 余姓在长期的繁衍播迁过程中形成的郡望如下:1、新安郡,晋时治所在始新(今浙江淳安西),隋时治所在休宁(今属安徽),后移治歙县;2、下邳郡,治所在下邳(今江苏睢宁西北);3、吴兴郡,治所在乌程(今浙江吴兴南);4、高阳郡,治所在高阳(今河北盏县);5、武溪郡,治所在今湖南乾城一带。

堂号:“下邳”、“清严”、“忠惠”、“敬义”、“敦睦”、“亲睦”、“四谏”、“风采”、“八贤”等。

宗族特征 1、据《闽南旧志》所载:“两宋以上,余姓无显者,自斯而降……,其族蕃衍,盖已盛矣。”2、字行辈份排列有序。据一九二九年余自清修《余氏族谱》,安徽六合余姓一支字行为:“隆庆康贤,培宽振泰,信寿品宁。”

又有:

余氏之始祖究在何方?据查阅余氏源流史籍及有关资料,得知有多种说法:①说是文王苗裔由余有功于国,声名大振,卒后,子孙遂以祖名为姓,此乃余氏之始(见《余绍贤堂族谱》及有关余氏源流史料)。②说是大禹三子空又名罕,被封为余渡王,子孙后来就以余为姓氏。又说是大禹之裔孙少康之庶子无余,被封为越王,子孙又称余氏。(见《1975~1978年香港余氏宗亲会会刊》转载台北市中华电台播讲百家姓之介绍)。③说泰国、美国纽约、马来西亚、台湾基隆市均成立有徐、余、涂、佘等姓宗亲总会,说徐、余、涂、佘同出一家(见1980年出版之《旅泰徐氏宗亲总会成立十五周年纪念特刊》)。

对于“余氏源于大禹”和“徐、余、涂、佘同出一家”之说法,故暂且不能否定,有待贤人文士加以阐明揭示。认为,说由余是余氏之始,说来有理,并有史料根据。比如欧阳修撰之《襄公余靖墓志铭》内赞襄公“自少博学强记,举凡历代史记……无所不通。”可见襄公之博学多才,为史学专家,对余氏之源流,他自己撰写之《下邳余氏世谱序》内有一段文章说“按余氏之先世,出自黄帝之子玄嚣,又三世至弃,后三十世有苗裔曰由余,由余卒,其后世子孙以王父为氏,乃姓余也,此余族之始也。又据《姓氏寻源》也说余姓是秦由余之后(见辞源和康熙字典)。由此而知之,寅公后代子孙皆源于秦由余,即是说来源于文王,可以肯定无疑。

下邳郡:改自临淮郡,东汉时期将临淮郡改为下邳国,在今江苏省睢宁县西北,南宋时期又把下邳国改为郡。治所在下邳,相当于今天江苏省西北部。

「阙」源出

阙(Quē阙)姓源出有三:1、起源于地名。古代有县名叫阙巩,居住在这个县的人家就以阙为姓。2、来源于以封地名为氏。春秋时的鲁国有邑名为阙党。有人被封在这个地方,于是以封地名为氏,称做阙姓。3、来源于以地名为氏。春秋时期孔子居住在阙里,后来住在这个地方的人,就把地名当作自己的姓氏。

得姓始祖

童子。阙姓,根据《姓氏考略》一书考证,是来自孔子故乡的阙党。《姓氏考略》对于阙氏的来源,考证结论是这样的,根据风俗通记载,阙姓是阙党的童子的后带,一说传有阙巩之甲,有后代以地为姓氏,望族出于下邳。汉书梅福传师古注,阙里,是孔子的旧邻里,阙里就是阙党。因此,阙姓封于阙党邑,所在地应该是山东曲阜一带。望族居于下邳郡,就是现在的江苏省邳县下邳故城。阙氏后人奉童子为阙姓的得姓始祖。

迁徙分布

阙姓在大陆和台湾都没有列入百家姓前一百位。据《风俗通义》载,阙姓以地名为氏,这是阙氏的主要得姓起源。阕是古代的一种建筑物,通常建在宫殿、祠庙和陵墓前。一般都是左右对称的`装饰用的建筑物,能反映该家族的地位和势力。阙氏原流可追溯至距今3700年前夏桀王时,各地《阙氏谱》均载:“本姓系关龙逢之裔。”史载:桀无道为酒池肉林,龙逢极谏,桀囚而杀之。龙逢遇难后,其裔孙历经商、周两朝,离夏都安邑沿黄河向东逐渐迁徙,在鲁襄公后期,弁公才到达鲁国曲阜县昌平阙里(今山东省曲阜县城内孔庙东侧阙里街)。阙姓是以弁公为一世。弁公到达阙里的时间约在公元前550年。公元前549年,孔母携孔子(当时三岁)也到阙里定居,与我族为邻。阙姓各地宗谱均认定阙弁为阙氏的始祖,从中可看出阙是以地名为姓。弁公定居阙里后,至10世安承,在汉文帝(公元前179-公元前158年)时授车骑将军,因伐楚有功,封下邳英尉侯,钦赐下邳为我族食邑,阙氏族人遂占籍下邳。汉代下邳城址在今江苏省邳县城的东南。

阙氏向南迁的概况:26世阙宣在汉献帝(190-219)时授下邳大守,后迁住潭州(今湖南省长沙市),携眷潭州赴任,为阙氏南迁江南之始。至52世仲仁号文山,江西吉安城人,北宋徽宗时署理泉州政务携眷入闽,为阙姓入闽之始祖。南宋绍兴时,辞官居龙岩城西门,墓在城北青草盂,呈“铺天盖地”形。阙仲仁曾孙悬慰,在理宗时任朝官。阙姓四代簪缨,乐善好施,德泽岩城,岩人尊称我族为“阙半城”。南宋理宗景定元年(1260年)悬慰被贾似道诬陷,悬慰与其子八史及家人在岩城惨遭杀戮。56世八史字四十郎,妣周、黄、游氏。黄妣生二子:文福、文政,游氏生三子:文兴、文运、文祥,年幼居丰田岭下而幸免于难。阙姓家族,在台北市南港区是属于望族之一。堂号铨仙堂:明代安南县县令阙士琦上任几个月以后母亲就逝世了,他于是回家再也不肯回去做官,而是闭门读书,写书。著作有《铨仙草》、《阙野草》等。此外,阙姓的主要堂号还有(据《百家姓》)注:“阙氏下邳郡”。阙氏各支裔还有堂号,福州称“三韩堂”,上杭、永定称“邳州堂”,江西省乐安、永丰等县称“荆州堂”,泰和称“叙伦堂”及“节高堂”,湖南安化、涟源称“思荣堂”,广东梅县称“追圣堂”。

阙姓宗祠通用对联

〖阙姓宗祠四言通用联〗才能著誉;刺史驰声。——佚名撰阙姓宗祠通用联上联典指明·阙津为龙南令,以才能著称。下联典指汉·阙翊官荆州刺史。

官居刺史;政播荆襄。——佚名撰阙姓宗祠通用联此联为阙氏宗祠“荆州堂”堂联。

侯封英尉;系出下邳;——佚名撰阙姓宗祠通用联此联为阙氏宗祠“邳州堂”堂联。

〖阙姓宗祠五言通用联〗阙里家声远;荆州世泽长。——佚名撰阙姓宗祠通用联此联为阙氏宗祠“荆州堂”堂联。

〖阙姓宗祠六言通用联〗

内侍名高宋室;编修望重明廷。——李文郑撰阙姓宗祠通用联上联典指南宋高宗时宦官阙礼,淳熙末年提举重华宫。孝宗死后,光宗因与孝宗不和,声称有病不出面料理丧事,大臣赵汝愚、韩惋胄请求让嘉王赵扩(宁宗)继位,阙礼人内宫请示慈烈太皇太后同意。后历官内侍省都知、中侍大夫,从不倨功自傲,为南宋内侍中较有名望者。下联典指明代湖广桃源人阙土琦,字褐公,崇祯年间进士,官南安知县,数月后因母亲去世而离职。于是闭门著书,不想再做官,后来因为名望重于一时,又授以编修。著有《余仙草》、《蝌蚪诗》、《阙也草》、《郎当草》等诗文集。

〖阙姓宗祠七言通用联〗

阙里家声期勿替;荆州事业异维新。——佚名撰阙姓宗祠通用联此联为阙氏宗祠“荆州堂”堂联。

自古官声传汉代;于今政绩溯荆州。——佚名撰阙姓宗祠通用联此联为阙氏宗祠“荆州堂”堂联。

绩著南闽光世泽;庥扬东鲁振家声。——佚名撰阙姓宗祠通用联此联为阙氏宗祠“邳州堂”堂联。

〖阙姓宗祠七言以上通用联〗

赐姓溯成周,风承阙里;家学传曲阜,美显昌平。——佚名撰阙姓宗祠通用联此联为阙氏宗祠“邳州堂”堂联。

何姓的一支

黄帝为一世(最前面的数是代数,"-"后的数是兄弟的次序)

62韩厘王咎,23年卒,B295-273

63-1韩桓惠王,34年卒,B272-239

64韩王安,9年秦虏王安,韩亡,B238-231,子孙居江淮间读韩为”HE”

63-2韩瑊祖,秦灭韩,携妣姜氏隐居庐江府,葬东乡

何姓始→

64-2何适

64-3何过

64-1何通,兄弟合垦千亩

65-3何齐

65-1何采

65-2何亮

66-2何叔森

66-3何叔尧

66-1何叔玉,汉吴刘濞时,迁居湖南 徙桂汉郡(桂阳)

67-1何惧

67-2何怀

68-2何绍韩

68-3何绍献

68-1何绍姬,妻芊氏,迁祯阳(英德)大庆坊

69-2何筹锡字禹祥

69-3何筹鉴字禹

69-1何筹钟字禹祯

70何丹字伯张,汉成帝鸿嘉(B20)举茂才政政官,中散大夫

71-2何统71-3何结71-4何弦

71-1何犹

72-2何云

72-1何岳

73-2何显

73-1何禺字维为,妻邓氏,东汉荆州主部,徙阳山

74-2何勖

74-1何旦

75-2何准

75-1何睢

76-2何珙

76-3何珰

76-1何瑷

77-1何观

77-2何靓

78何苗

79何载

80-2何鲟

80-3何鳟

80-4何鲸

80-1何鲂字时美,南雄法曹

81何天民

82-2何景嘉

82-3何景哲

82-1何景道

83何原忠,妻刘氏

84-2何长锁

84-3何长琦

84-4何长瑞

84-1何长瑜字伯润,南朝宋增城县令

85何三就

86-2何邮

86-1何郭

87何朝臣

88-2何承先

88-1何承本

89何牧字养民,妻吴氏

90-2何信

90-3何偕

90-4何修

90-1何亨

91-2何光昭

91-3何光颜

91-1何光述字传甫

92何梦寿

93-2何何谋

93-1何言字子宣,650唐高宗云浮镇将

94-2何攸,守云浮

94-1何徽(661-)字子宏,又名泰一郎,妻杨\黄\姚氏,镇守云浮,迁宁化(福建武平)\梅州\徙增城旧居

95-1何昌期

95-2何昌佑字伯吉,妻容氏

96-1何鸣瑁,妻李氏

97何如兰

96-2何鸣环,妻莫氏

97何如惠

96-3何鸣晋,妻聂氏

97何如瑞

96-4何鸣玑,妻王氏

97何如珠

96-5何鸣璇妻张氏

97何如清

95-3何昌熙字伯治,妻李氏

96何鸣臻,妻黄氏

97-1何二郎

97-2何四郎

97-3何五郎

97-4何六郎

97-5何八郎

97何仙姑

95-1昌期字伯泰,号朝阳,妻侯氏(英州人),755安禄山之乱,卫尉将军\上将军\宁国伯\建阳山大宗祠

96-2鸣瑀字子栗,妻张氏

97何庭办

96-3何鸣(),妻刘氏

97何庭捍

96-4何鸣珪字子衡,妻冯氏

97何庭选

96-5何鸣瑾字子信,妻冯氏

97何庭操

96-6何鸣璋字子玉,妻岑氏

97何庭候

96-1何鸣珦字子和,妻张氏,曲江人,坟在凤径山(连山县)

97何庭扬字朝显

98-2何旬

98-1何甸字邦辅,妻唐氏,曲江人

99-2何国礼

99-3何国祯

99-4何国祥

99-1何国祚字懋廷,妻侯氏,迁徙曲江定居

100何楷字仲端,迁番禺,太和初应进士

101何鼎字邦器,妻唐\刘氏,847进士\营管经略使,重修宗牒,坟抱旗龙州(沙湾)

102-2何溉

102-3何灌

102-4何渍

102-1何泽字君泽妻妣容氏,番禺人,923后唐同光元年登进士

103-2何旭

103-1何昶字名楚,妻载氏

104-2何迈字超,,妻游氏

104-1何迥字子逸妻谭氏葬于嵩秀山

105-1何著

105-2何存

105-3何模

105-4何范

106何弼字时佐妻苏氏,葬于小瘦岭

107何任重,妻赵\张氏

108-1何伯逢

108-2何伯达字道行,妻毕氏,葬何村水口山遂溪(德庆)

109-1何勋

109-2何煦

109-4何然

109-3何照

110何西杰字周英,妻区氏

111何明允,妻杨氏棠(又名曰集)

112-1何棠,宋政和七年(乙末)进士,妻杨氏

113-1何德临

113-2何德栽

113-3何德延

113-4何德全

113-5何德高

113-6何德御

113-7何德容

113-8何德方

113-9何德洪

112-2何栗(1089-)字文缜,号北齐,宋政和乙末年中状元\尚书令\右丞相\中侍郎,妻赵氏

113-1何雍

113-2何熙

112-3何榘,宋政和乙末年进士,后裔分居黄连\马宁\梅乡诸地者多

113何禹

《说文》中有“姓”字,从女旁,生亦声。此字始出现时已比较晚。殷墟甲骨卜辞文字中虽已有几片残辞中见到“姓” ,但与《说文》所列这种会意兼形声的“姓”字似有不同,由于甲骨卜辞残破,其在卜辞中用法多不详,仅一片略能知道是作女子之名或字,此种加了女旁(性别符号)之字,一般只作为女子个人名号使用,不同于《说文》中的姓字。西周古文字中尚未见姓字。春秋时代中期末叶的齐器铭文中有一汉字,左边是“亻”字旁,右边是“生”,不从女,从人。这个汉字亦见于战国时代玺印文字 。战国时代晚期秦诅楚文方有“姓”这一汉字。由此可知,“姓”字古义上要需从对文献记载爬梳整理去求得。

杨希枚著《姓字古义析证》,对“姓”字在文献中的用法详加整理,得出结论是“姓”字古义有三:其一,训子或子嗣;其二,训族或族属;其三,训民或属民。 朱凤瀚著《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将“姓”字在先秦时代的含义如下:

其一,实前义是女子所生的子女。《说文》:“姓,人所生也。占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户,因生以为姓,从女生,生亦声,春秋传曰天子因生以赐姓。”所谓“人所生也”即母所生之子女。《左传·昭公》所谓:“问其姓,对曰:‘余子长矣’。” 《左传·昭公》:“二后之姓,于今为庶。” 《礼记·丧大记》:“父兄子姓立于东方。 (郑玄注:子姓,谓众子孙也。姓之言生也。)”等例中之“姓”皆属此种本义。

其二,“姓”即是子女,子女相为亲,相组为族。所以广其义,姓可作族属、族人解,亦可以进一步将之理解为泛称的“族”的意思,如殷墟卜辞中之“多生”西周春秋金文中之“百生”。在卜辞中“多生”是指占卜主体(王)的亲族。西周金文中的“百生”,从铭文内容看,可以用来称本族族人,也可以泛指没有亲族关系的其他族的族人。至于东周文献中所见的“百姓”,则不仅可以有以上“百生”之义,而且有的含义更广泛,几乎近于今日所说之百姓,即民众,旧解或将”百姓”释为“百官”,其说不可信。

其三,“姓”本义既为女子所生子嗣,则同一女子所生子嗣组成的亲族也可以称为“姓”。以表示其同出于一个女性始祖的这种特殊的亲属关系。这是“姓”的另一引申义。此种亲族组织强调女性始祖,则当如许多学者所推拟的。其最初必形成于母系氏族社会中,即夫从妻居,子女属于母族,世系以母方计。对于这种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组织的名称,杨希枚先生主张称为“姓族” 。典籍所记姬姓、姜姓,最初应皆属母系姓族,姬、姜则是此种母系姓族之名号。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妻从夫居,子女不再属母族而归于父族,世系以父方计,所以母系姓族遂转为父系姓族。此后,父系姓族仍然使用着母系姓族的名号。今日所见古姓族名号如姬、姜、姒、妫等皆带女旁,虽造字时间不早,但从女可能表明其本原与母系姓族有关。父系姓族所以沿用之,则当是因为在母系向父系转变之初,子女虽已属父族,但仍以其母之姓族名号为族名,后延续作为父系姓族的名号,同于传说的黄帝诸子异姓之例。在商代、周代这一历史阶段,诸父系姓族实皆已分化为若干独立的、以宗族形态存立的分支(即卜文所谓氏)但姓族在商代的作用仍比较明显,仍有实体性质,可以认为是一种高层次的家族。姓族到周代后多只有名义上与观念上的作用,已非实体,不具有组织上共同的联系与政治、经济或宗教生活,亦即不属于所谓的家族。

其四,“姓”在东周文献中有时是指姓族之名号,如《国语·周语下》言“赐姓曰姜”之“姓” ,即应理解为所赐姓族之名号即姜。又如《左传·哀公》“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 很明显“姓”在这里是指吴女所属姓族之名号,即“姬”。所谓姓族之“姓”与作姓族名号讲的“姓”是一实一名,属于两种概念范畴,所以会发生此种混同,当如杨希枚先生所言是由于名代表实,积久而以实为名,于是产生姬、姜之类姓之名号就是姓的概念。司马迁在《史记》中常言姓某氏,没能区别古代姓与氏之不同,但他所说的“姓”意思即是指姓族之名号。 “氏”字最初造字时本义已难知。《说文》以巴蜀方言训解之,当非其本义。此字在殷墟甲骨刻辞中仅一见,刻辞残破,含义亦不明。西周文字中“氏”字巳较常见,其字义与东周文献中“氏”的含义有彼此相同者,故并在一起分析,其主要用法大致是:

其一,指称个人。有多种用法:如可以接在官名后,作官称,像师氏、尹氏等。《左传·昭公》讲少昊氏诸鸟官名 ,亦是鸟名加氏为称。接在爵位后表示尊称,如“侯氏”。接在字或亲称后表示一种较亲近的称谓,如伯氏、叔氏、舅氏。接在姓后,指属于该姓族的女子,如“姜氏”“姞氏”“任氏”等等。接在作为家族组织讲的“氏”之名号后,指称属于该家族的个人,如叔孙氏、雍氏、庄氏。 除以上用法外,东周典籍中称上古传说中的帝王、部落首领亦在其名后加氏为称,如“黄帝氏”、“少昊氏”、“共工氏”等。

其二,与表示姓族之“姓”义同,如《左传·昭公》:“姜氏、任氏,实守其地。” (杜预注:姜,齐姓;任,薛姓。)又如《国语·周语上》:“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 此“姜氏”即“姜姓”,但这种用法较少见。

其三,指一些上古的部族,《国语·周语下》:“皇天嘉之,祚以天下,赐姓曰姒,氏曰有夏,……祚四岳国,命以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 除此所谓有夏氏、有吕氏外,《左传·襄公》的所谓陶唐氏、御龙氏、豕韦氏、唐杜氏 等等,以及《史记·五帝本纪》中所述诸上古国族,均未必是单纯的血缘组织。刘师培《释氏》论及此种氏:“是氏即所居之土,无上则无氏。”其实质乃是一种非单纯血缘关系的政治区域性集团。 先秦典籍在记述商周时代的历史时,已很少使用此种含义的氏的概念,只是偶用以称一些边远地外的部族,如《国语·周语上》中“犬戎氏以其职来王”之“犬戎氏” 。

其四,指一种家族组织。此种例子很多,如《左传·昭公》叔向曰:“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 可见羊舌氏即叔向所属宗族的十一支分族之一。《国语·晋语八》:“终灭羊舌氏之宗者,必是子也。”韦昭注:“宗,同宗也。” 由知羊舌氏本身亦构成宗族。《左传·昭公》:“子皮之族饮酒无度,故马师氏与子皮氏有恶。” 子皮氏显即子皮之族。《左传·襄公》:“初,子驷与尉止有争……子驷为田洫,司氏、堵氏、候氏、子师氏丧田焉。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乱。” 这五氏亦即五族。《左传·哀公》中宋皇氏、灵氏、乐氏又称“三族”。 《国语·晋语九》:“智果别族于太史为辅氏” ,辅氏即从智氏中所分立出来的,智果本人之近亲家族。以上文字可说明氏即族。实际上《左传》、《国语》中凡列国卿大夫家族多称“某氏”,如鲁桓公之后称“孟氏”、“叔孙氏”、“季氏”,齐国的“崔氏”、“田氏”,郑穆公之遗族统称“穆氏”等,皆属于氏的此种用法,显然不同干上述那种非单纯血缘关系的政治区域性集团之氏。指称家族之氏,已经见于西周金文,如散氏、虢季氏等。春秋金文中所见厚氏、干氏、彪氏、京氏也是。这种属于家族组织的氏与姓族的关系,当如《史记·高祖本纪》索隐引《世本》所言:“言姓即在上,占氏即在下。”即是说氏是统于姓族之下,二者有主体与分支的关系。

其五,“氏”亦可专指族氏这种血缘亲族组织之名号,也可以说只是一种标志。如《左传》中可见有“某氏之族”之称,如“游氏之族”,细析之,所谓“某氏”在这里实仅专指该族氏之名。又如《左传·隐公》:“公命以字为展氏” ,即是命以“无骇”之字“展”为其氏名,称展氏。郑樵《通志·氏族略》列举了多种氏名来源,如“以官为氏”、“以地为氏”等,此种“氏”均是指族氏之名号。“氏”亦与“姓”一样,具有名(族名)实(族之实体)两种含义。由此也可以进一步领悟到作为亲族组织的氏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凡称“氏”,皆表未该亲属组织有自己独特的名号。按照典籍中旧有说法,也可以说是有个独特的家名。所以所谓“立氏”不仅意味着在组织上相对独立,而且意味着起一个足以表示其独立性的名号。

其六,在西周、春秋时代,作为贵族家族之“氏”,虽本身是血缘组织,但往往不是以单纯的血缘组织形式而是以一种政治、军事、经济共同休的形式存在,其自身只作为这共同体的核心。此种共同体有时亦可以“氏”相称。如《左传·昭公》记载昭公伐季氏,叔孙氏之司马言于其众曰:“我,家臣也,不敢知因。凡有季氏与无,于我孰利?”皆曰:“无季氏,是无叔孙氏也。” 可见这些家臣、私属是将“我”归入叔孙氏之内。此时的叔孙氏严格起来讲,不是指叔孙氏家族组织,而是指包括其家臣、私属在内的共同体。但是,此种用法的“氏”显然是由“氏”的亲属组织含义引申而来,并不能因为有此种用法,而认为所有的“氏”皆是指此种共同体。 第一:皆是血缘亲属组织。

第二:以外婚制为正常属性。

第三:均是一种单系的继嗣群,即父系的继嗣群。 第一:姓族在早期即因存立时间久远,亲属数目的庞大,分支族氏的增多,其成员间仍以自认的单系共同来源为亲属纽带,但未必已能追溯到一个共同明确的祖先,亦未必都可以找到彼此间明确的谱系关系。而氏一般皆有明确的、可以追溯到一个人的始祖。

第二:对于所有同姓成员来说,其所属姓是同定的。氏名来源较多样,如以邑为氏,以谥为氏,以官为氏等,同一家族可因居邑为氏,也可以族长的官职为氏,当时也经常出现命氏、别族等情况。在这种背景下,父子、兄弟不必同氏,人也可以有几个氏,如晋卿士会,以士为氏,是承其祖氏,士氏初当是以官为氏,但士会由于食采于随、范,在《左传·文公》曰随会 ,《左传·昭公》曰范会 。《国语·晋语九》所记晋智氏之族人智果,别族于太史为辅氏,即是智果,又称辅果 。

第三:姓是统一的,即姓族本身未有层次区别,虽有氏为分支,但没有更小的姓族。而氏却可以是多层次的。一个大氏可以包括由其分化出来的若干小氏。从史料看,这在商代比较明显,卜文所要论述的商代晚期青铜器铭文中的所谓“复合氏名”即显示了此种多层次的氏的存在形式。多层次的氏组织随着血缘关系与其作用范围的减弱而渐渐不再盛行,渐向单层次发展。但较大的氏组织内仍包括若干分支,只是分支未必皆另立新氏。

第四:女子不论出嫁与否,皆有同定的姓。但女子出嫁前与父同氏,出嫁后属夫氏,所以可以夫氏为称,但亦可以仍以父氏为称。此从周代青铜器铭文资料可知,如:父为其女制媵器,在铭文中称其女名为“夫氏加女姓”,如辅伯鼎铭。出嫁女子在夫家自己制器亦自称其名为“夫氏加己姓”。夫为其妇制器,在器铭中称妇名为“妇之父氏加妇之姓”,如善夫旅伯鼎铭。可见出嫁女子在夫家并未完全失去自己的父氏。 秦汉以来,姓氏合而为一。《通志·氏族略》载,“秦灭六国,子孙该为民庶,或以国为姓,或以姓为氏,或以氏为氏,姓氏之失,由此始……兹姓与氏浑为一者也。”

自此以后,姓即氏,氏即姓,姓氏或氏姓成了姓或氏的一种书面用语。而在不同场合,姓和氏的使用是有区别的。例如在社会人际交往中,不相识的人碰在一起,往往会礼节性地问:“请问贵姓?”答曰:“免贵姓×。”从未听说有:请问“贵氏”的。在家谱、族谱的题名上却是《×氏家谱》、《×氏族谱》,也从未见过《×姓家谱》、《×姓族谱》的。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别呢?大概在口语中问“贵氏”犯忌,因“氏”与“死”同音。“氏”在远古时代是男子的标识符号,家谱、族谱是纪录某一姓氏男姓家族成员的血缘关系的图册,所以家谱、族谱的题名用某氏。

百家姓的排名只是名义上的,虽然有字面上的这么多姓。因为某些姓氏虽然在字面上不同,实际上部分姓是从某姓衍生出来的,比如姚姓,据2005年在湖南零陵召开的全球华人公祭舜帝大会上的最新统计,由姚姓衍生出的姓氏达60个之多,如陈、王、胡、孙、虞、田、袁、车、陆等姓氏,流布于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五帝之一的舜,其后子孙以姚为氏,称为姚氏。因舜帝居姚地(河南濮阳),有子孙以姚为姓,称为姚氏。舜在当帝之前,有搬到妫河边居住,他们的子孙有留在妫河边居住的,便以妫为姓。舜帝登帝位后,仁德荣耀,有子孙以帝名舜为姓,禹封皇舜长子商均于虞,至始祖四十三世孙妫满封于陈,官拜陶正,谥胡公,其子孙或以国号陈称姓,或以官号改称陶唐氏,或以谥号胡称姓,或以尊讳满称姓,演变至汉朝,姚氏衍生出:妫、舜、虞、陈、胡、田、袁、王、孙、陆、车等六十种,繁姓同根,异氏同源,是一家亲。在中华姓氏中,妫、陈、田、姚、胡五姓同根同源,其血缘先祖同为舜帝姚氏。郑樵《通志·氏族略》言:虞有二姓,曰姚曰妫。因姚墟之生而姓姚,因妫水之居而姓妫。因而史称妫、陈、田、姚、胡为妫汭五姓。

张宁

唐康叔公遗像赞

伟唐祚之中兴,翼嘉运其崛起;忤蓝面於严廊,避奸回而远徙。解金紫其屣

张明晡 一世祖:明辅公移长乐,开巷,为始祖。

配冯、万氏俱葬长乐水寨约桥肚里谷前塘罗高沥,坐东向西甲山庚向下两穴;

又配冯氏,生一子,名为:鸿秀,字希文

(明贵公配朱氏)

(明远公配谢氏,葬于埔背,坐北向南)

张应杰 字君俊,生于崇祯甲子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娶李氏生于崇祯壬戌年二月初四日午时。生子二 存卿 侍卿

殁庚未详

葬青龙嘴(新屋垴)

张小八郎 化孙公有十八子,第四子祥云;祥云公有八子,小八郎为祥云公第八子。五华佘禾塘村族谱:腾玉(彼云公七子),字世珍,号小八郎,配彭氏。小八郎公原福建宁县中琴堡张祥云之子,兄弟八人前来广东各处居住,小八郎公

张万才 始祖,洪武二年由江西安仁(现在的余江县)迁往河南罗山县敢鱼嘴张家大洼开立宗派。

张翱 二、良祖世系表

现按留侯为八十世,据本支谱牒所载,整理后列序如下:

〖080〗 良公,字子房。良之祖及父,相韩五世君。良住河南开封府禹州,五月初六辰时诞。辅汉定天下,后辞印避谷,从赤松学道

张际奎 山东临沂罗庄张岑石张姓

明太祖定卯时(公元1368年)有一祖母率二祖,避兵火至此

里,随卜居焉,从来维世道大门闾奕奕不朽者,持有此斯文一脉

耳,今熟思祖母来沂其天以夫子为木铎之竟乎,衍书香而不断,

张仕冕

张仲英 字伟人。由江西永新,徙居湖南桂东县,创业二都上、下船塘、东水江背二地,生卒未详,葬船塘水口虎形,巽山乾向兼己亥。

配蔡氏礼娘。原葬船塘下乱石屋背船形,碑志犹存,迁葬桂阳濠头东旗人形,甲山庚向。生子三:

张一宗 生卒无考,现葬于高阳李果庄村东祖坟,推算于1706年至1756年来此居住。

张大成 木本水源,吾祖一世大成公移居广东省雷州市杨家镇西汀村已有十四代之年载,经多方面考证,其原始祖在福建省蒲田县珠玑巷(今黄石镇横塘村),讳朝神,生男三,长日星,次日光,三日福日星生男二,长苍显,次苍富。

张化孙 化孙公,讳衍,字传万,南宋孝宗淳熙年间中宪大夫,生于南宋淳熙二年(1175)二月二十日子时,薨于咸淳三年(1267)五月二十九日申时,享寿93岁。

张守芬

张进塘 家谱是记载一个家族自始祖以来的繁衍生息,分支迁徒,不断拓展的艰苦而光荣的历程。 张氏是中华民族中最古老的姓氏之一。上古时代最伟大的帝王黄帝,是张姓公认的血缘亲祖。黄帝的儿子(一说孙子)。。。挥是弓的发

张文通 福建漳州马堂张氏开基祖,原籍汀州宁化,后迁上杭,再从上杭迁到漳州马堂开基。

长子:张万隆 前页粘贴有误,该页作废。此页为重复,以此为据。

万隆属南轩公五世孙。生于元代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正月初十午时。历任衡、永州教谕。殁于至正二十年(1360年)二月十一日卯时,葬武冈州杨林寺,丁癸向。

元配

轩辕黄帝 清河郡百忍堂直系世系表

(黄帝—张挥—张良—张宁—廷俊支世系谱)

0黄帝(1):[位100年(岁)]。少典国君之后,国有熊、号有熊氏。生于姬水、故以姬为姓,讳轩辕。娶有嫘祖、方雷氏、彤鱼氏、嫫母四室,共生二

张挥

张显道 始祖张公显道,字惟彰,娶游氏。于明朝从山西洪桐迁至河南汝南沙河南张庄(玉皇庙张庄)。目前此脉存在于张楼张庄;罗店张庄、大李;驻马店西南全庄、河北全庄等。家谱辈份:守善启家运,惠泽柯几智。学乃如意玉,崇功

张经公 明朝永乐2年由江西吉安府吉水县迁居湖广澧州安乡县(湖南常德安乡县),生逵公,逵公生子一,锐公生子一运公,生子四,大略、大有、大盛、大德。

堂号:怀德堂 派语

初定-大启政心祖 方廷其荣 国泽昭明 儒学光华

张经 吾族明以前家谱散佚无考,成为憾事。后来吾族以经公为一世祖续之。吾族清河脉系。"百忍堂"号。经公前明从清河郡迁徙至徐州城外拐角楼街西版籍六乡村女娥山居住,娶倪氏生子瀛。生卒之年失考。合袝徐州城外奎山东侧。

张仁美 堂号:敦睦堂

原系陕西临洮府狄道县籍住西门外永乐二年(1404 甲申 )迁小民来胶州即居七级庄,配李氏合葬村东丙山壬向有祭石碑记子三。相传高密境夏庄,诸葛两处为同宗。

张学岚 族谱宗支派文词

源派一(晋湘):

学明子志兴 庭应必启文

世宏敦孝友 诗礼振家声

张彦成·思洁 伍佑张氏第一世祖 讳 彦成 字 思洁 李太君

据记吾门祖先,东汉时期,先祖嵩之四子睦(嵩之子长:壮,留原守地;嵩之二子:赞,迁徒至河北;嵩之三子彭,迁徒至河南;嵩之五子述,迁徒至沛县)先奉旨出任蜀

黄帝

《史记·五帝本记》记载: “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轩辕” , 五千年前出生在中华大地西北黄土高原的沮水河畔的沮源关降龙峡,时间是农历的二月初二。

宗法详细资料大全

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於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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