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都有哪些国家元首头衔?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都是哪些国家的元首?
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的是16个国家
伊丽莎白二世(Elizabeth II,1926年4月21日—),全名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Windsor),现任英国君主,是英国,英联邦(The Commonwealth) 以及15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同时也是英国国教会的最高首领。她的头衔全称为“托上帝洪福,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属土及领地之女皇伊丽莎白二世,英联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护者(Elizabeth the Second, by the Grace of God,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of He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 Queen, Head of the Commonwealth, Defender of the Faith)”。她于1952年2月6日加冕,是目前在位时间第二长的国家元首,在她作为国家元首的国度中大约生活着125亿人。
宪法地位
在英国,伊丽莎白二世的皇位是根据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继承的,她是一名基督教新教徒,并且也未嫁给一名罗马天主教徒。尽管英国的皇位一般是血缘继承,但是英国的国会自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就一直有权决定谁来继承王位。(见英国王位继承)
在认可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的15个英联邦国家中,她作为国家元首的地位是受到宪法承认的。原先这些国家都曾是英国的殖民地或自治领。早先的《威斯敏斯特法令》(Statute of Westminster)用来区分英国的殖民地和英帝国的自治领,根据该法令,“任何可能改变王位继承和王室头衔的法律都必须在获得英国议会和所有自治领议会的同意后才可实施。”而这15个在独立后继续承认女王(或国王)为其国家元首的国家事实上取得了近似于这种自治领的地位,虽然根据《威斯敏斯特法令》这些国家并非自治领,也无权单独决定改变继承方法。当伊丽莎白二世去世后她的后人将根据这些国家的宪法成为其国家元首,而非根据继承原则。因此事实上并不能将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等称为“女王的子民”。
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的16个国家
安提瓜和巴布达
澳大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伯利兹
加拿大
格林纳达
牙买加
新西兰 (自1981年,作为新西兰国家元首的英王,兼任库克群岛的元首)
巴布亚新几内亚
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卢西亚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所罗门群岛
图瓦卢
英国
是。
王位继承:
根据长子继承权来决定的,即王位应先由现任君主的长子继承,然后才依次序轮到其他儿子,最后才轮到女儿。
但是根据法律,英国王位的继承不是自动的,1701年通过的《王位继承法》(Act of Settlement)规定,王位应该传给汉诺威选帝侯夫人索菲娅的有血缘关系的后代,而且继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
一些人认为该规定与英国其他法律中禁止宗教歧视的条款有冲突。
不过实际上,绝大多数有资格继承王位的人都是基督教新教徒,而且在公开场合都大多宣称自己是圣公会成员。
此外该法案还规定,王位的继承是由议会来决定的,而非君主本人。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亚珀斯举行的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上,与会英联邦各国首脑同意更改1701年《王位继承法》,王室成员无论男女都将能拥有同等继承权,不过这只会对查尔斯王子的后代产生影响,并不改变已有的王位继承顺序。
同时,英国君主不得与天主教徒结婚的禁令也被废除,但君主本人还必须是新教徒。
扩展资料:
英国王室的权力: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英国王室作为凝聚国家力量的象征。
虽然英王的确拥有实质性权力例如解散议会、宣战、警告权等(与日本天皇没有实质性权力的区别)。但英国国王只是形式上的最高统治者和三军总司令,英国国王的权力早已在1689年《权利法案》让予政府的实际***首相和议会(现时都是通过民选产生)。
首相可就重大事项与国王磋商,国王可以行使建议权、警告权,但决定权由议会和首相做出,不过最终也要在国王的同意权下认可生效。
_英国王室
1、爱德华七世(King Edward VII,1841~1910,联合王国国王1901年1月22日-1910年5月6日在位)。
爱德华七世,,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之子。爱德华七世曾在牛津大学与剑桥大学就读,1863年与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九世之女亚历山德拉结婚。爱德华对赛马、游艇比赛尤其感到兴趣。
由于他生活不拘礼节,有时失于检点,因此女王一直不许他掌管有关实际朝政的任何事务,直到他年逾五十岁。女王驾崩后爱德华继位为王,在位期间大力恢复因女王长期孀居而显得黯淡的英国君主制度之光荣。身为极受爱戴的君王,1903年他在巴黎的访问中为“英法协约”奠定基础。
2、乔治五世( King George V ,1865~1936,联合王国国王1910年5月6日-1936年1月20日在位)
乔治五世,全名乔治·弗雷德里克·恩斯特·阿尔伯特(George Frederick Ernest Albert),爱德华七世和亚历山德拉王后的次子。
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国王及印度皇帝,温莎王朝的开创者。德国皇帝威廉二世的表哥,同时是俄国沙皇尼古拉二世的表哥。现时在位的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祖父。别名水手国王。
3、爱德华八世(King Edward VIII ,1894~1972,1936年1月20日-1936年12月11日在位11个月)
爱德华八世,原名爱德华·阿尔伯特·克里斯蒂安·乔治·安德鲁·帕特里克·大卫,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国王,乔治五世和玛丽王后的嫡长子,乔治六世同母兄。
逊位后被其弟乔治六世封为温莎公爵(Duke of Windsor),自1936年1月20日其父乔治五世去世到1936年12月11日退位,为英国和英联邦各自治领国王,印度皇帝,共在位326天。温莎王朝的第二位国王。
4、乔治六世(King George VI,1895~1952,1936年12月12日至1952年2月6日在位)
乔治六世,原名阿尔伯特·弗雷德里克·亚瑟·乔治(Albert Frederick Arthur George),大英帝国各自治领国王,印度皇帝。乔治六世为末任印度皇帝及首任英联邦元首。
作为乔治五世次子,阿尔伯特本不是王位的继承人,早年亦生活在其兄长爱德华八世的影响之下。1936年12月11日,其兄爱德华八世决定退位与辛普森成婚,阿尔伯特随即即位,王号乔治,称乔治六世。
5、伊丽莎白二世(HerMajesty Queen Elizabeth II,1926年4月21日生)
现任英国女王,英联邦元首、国会最高首领,为已故英王乔治六世的长女。全称为“托上帝洪恩,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以及其他领土和属地的女王、英联邦元首、基督教的保护者伊丽莎白二世”。1952年2月6日即位,1953年6月2日加冕,是目前英国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
列表:
一、威塞克斯王朝(829—1016年)
1、埃格伯特(802-839在位)
2、埃塞尔沃夫(839-858在位)
3、埃塞尔巴德(858-860在位)
4、埃塞尔伯特 (860-866在位)
5、埃塞尔烈德一世(866-871在位)
6、阿尔弗烈德大帝(871~899在位)
7、长者爱德华(900-924在位)
8、埃塞尔斯坦 (924-940在位)
9、爱德蒙一世 (940-946在位)
10、埃德烈德(946-955在位)
11、埃德威格(955-959在位)
12、埃德加(959-975在位)
13、殉教王爱德华(975-978在位)
14、埃塞尔雷德二世(978-1016在位)
15、埃德蒙二世(1016在位)
16、忏悔者爱德华(1042-1066在位)
17、哈罗德二世(1066在位)
二、丹麦王朝(1013-1042年)
1、斯汶一世(丹麦王兼)(1013-1014在位)
2、克努特(丹麦王兼)(1014-1035在位)
3、哈罗德(1035-1040在位)
4、哈迪卡努特(丹麦王兼) (1040-1042在位)
三、诺曼底王朝(1066—1154年)
1、威廉一世(1028—1087)(英格兰国王1066-1087在位)
2、威廉二世(1060-1100)(英格兰国王1087-1100 )
3、亨利一世(1068-1135)(英格兰国王1100-1135)
4、斯蒂芬(1096-1154)(英格兰国王1135-1154)
四、金雀花王朝(安茹王朝)(1154—1399年)
1、亨利二世(1133-1189)(英格兰国王1154-1189在位)
2、理查一世(狮心王)(1157-1199)(英格兰国王1189-1199)
3、约翰王(失地王)(1167-1216)(英格兰国王1199-1216)
4、亨利三世(1207-1272)(英格兰国王1216-1272)
5、爱德华一世(1239-1307)(英格兰国王1272-1307)
6、爱德华二世(1284-1329)(英格兰国王1307-1327)
7、爱德华三世(1312-1377)(英格兰国王1327-1377)
8、理查二世(1367-1400)(英格兰国王1377-1399)
五、兰开斯特王朝(1399—1461年)
1、亨利四世(1367-1412)(英格兰国王1399-1413在位)
2、亨利五世(1387-1422)(英格兰国王1413-1422)
3、亨利六世(1421-1471)(英格兰国王1422-1461,1470—1471)
六、约克王朝(1461—1485年)
1、爱德华四世(1442-1483)(英格兰国王1461-1483)
2、爱德华五世(1470-1483)(英格兰国王1483)
3、理查三世(1452-1485)(英格兰国王1483-1485)
七、都铎王朝(1485—1603年)
1、亨利七世(1457-1509)(英格兰国王1485-1509在位)
2、亨利八世(1491–1547)(英格兰国王1509-1547)
3、爱德华六世(1537 – 1553)(英格兰国王1547-1553)
4、玛丽一世(1516—1558)(英格兰女王1553—1558)
5、伊丽莎白一世(1533—1603)(英格兰女王1558-1603)
八、斯图亚特王朝(1603—1714年)
1、詹姆斯一世(1566-1625)(苏格兰国王1567-1625,英格兰国王1603-1625在位)
2、查理一世(1600-1649)(英格兰国王1625-1649)
九、斯图亚特王朝复辟
1、查理二世(1630-1685)(苏格兰国王1651-1685,英格兰国王1660-1685在位)
2、詹姆斯二世(1633-1701)(英格兰国王,苏格兰国王1685-1688)
3、玛丽二世(1662-1694)(英格兰女王,苏格兰女王1689-1694)
4、威廉三世(1650-1702)(英格兰国王1689-1702)此时为玛丽二世与威廉三世共同加冕英国国王。
5、安妮女王(1664-1714)(英格兰苏格兰女王1702-1707,联合王国女王1702-1714)
十、汉诺威王朝(1714—1901年)
1、乔治一世(1660-1727)(联合王国国王1714-1727在位)
2、乔治二世(1683-1760)(联合王国国王1727-1760)
3、乔治三世(1738-1820)(联合王国国王1760-1820)
4、乔治四世(1762-1830)(联合王国国王1820-1830)
5、威廉四世(1765-1837)(联合王国国王1830-1837)
6、维多利亚女王(1819-1901)(联合王国国王1837-1901)
十一、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1901-1917)
1、爱德华七世(1841—1910)(联合王国国王1901-1910在位)
2、乔治五世(1865-1936)(联合王国国王1910-1936在位)(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乔治五世为了安抚民心,舍弃了自己的德国姓氏,将王室改称“温莎”,1910-1917年作为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国王)
十二、温莎王朝(1917-至今)
1、乔治五世(1865-1936)(联合王国国王1910-1936在位)
2、爱德华八世(1894-1972)(联合王国国王1936)
3、乔治六世(1895-1952)(联合王国国王1936-1952)
4、伊丽莎白二世(1926-)(联合王国国王1952-至今)
扩展资料:
国王(女王)资料:
1、爱格伯特
爱格伯特(Egbert,又称Ecgbehrt或Ecgbert,约770年-839年)为8世纪时不列颠岛韦塞克斯(Wessex)王国的国王。
在位期间,他征服了不列颠岛上其余六个盎格鲁-撒克逊人王国,结束七国时代,基本统一了英格兰,成为英格兰王国威塞克斯王朝的第一任君主。
2、克努特
克努特(995—1035年),英格兰国王(1014—1035年在位),丹麦国王(1018—1035年在位),挪威国王(1028—1035年在位)。
丹麦历代王者所发展起来的海盗帝国,终于在克努特手里达到了顶峰。他是哈拉尔蓝牙王之孙,斯凡八字胡须王之次子。
斯凡八字胡须王在1014年征服了英格兰大部,成为第一个被英格兰人承认为国王的丹麦人。
3、征服者威廉一世
征服者威廉一世(William Ⅰ the Conqueror,1027—1087),即英格兰国王威廉一世(1066 —1087)。本是法国诺曼底公爵。
号私生子威廉,表亲英王忏悔者爱德华死后无嗣,大贵族哈罗德被拥立。威廉以曾救过哈罗德,哈罗德为报救命之恩,答应如有朝一日当上英格兰国王,便让贤于威廉之事,渡海侵入英国。
1066年10月,在黑斯廷斯与英国国王哈罗德二世决战(黑斯廷斯战役),获胜后,威廉直取伦敦,年底自封为王,称威廉一世(号称“征服者威廉”),有时叫“杂种威廉”(William the Bastard)。
威廉一世重用并分封土地给诺曼人,压制盎格鲁-撒克逊贵族,强令领主效忠;编制《末日审判书》,是欧洲中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君主之一,影响包括统治者的改变,对英语的改变,社会和教会的上层等级的变化,并且采用了一些大陆上教会改革的观点。
4、玛丽一世
玛丽一世(英文:Mary I,1516年2月18日-1558年11月17日),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1553年7月-1558年11月17日在位)。
她是都铎王朝的第四任君主,她的父亲是亨利八世,母亲是凯瑟琳王后(阿拉贡的凯瑟琳),丈夫是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
玛丽一世在其同父异母弟弟爱德华六世死后,废黜并处死了继任的简·格雷。1553年10月1日,玛丽正式加冕成为英格兰的女王。
玛丽一世是极其虔诚的天主教徒,即位后在英格兰复辟罗马天主教(旧教),取代她父亲亨利八世提倡的英国新教。
为此,她下令烧死约300名反对人士。于是玛丽一世被称为“血腥玛丽”(Bloody Mary)。后来,Bloody Mary在英语中就成了女巫的同义词。
1558年11月17日,玛丽一世逝世,时年42岁。
玛丽一世死后,她的宗教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被她的继任者伊丽莎白一世所颠倒。
5、安妮女王
安妮女王(Anne of Great Britain)(1665年2月6日~1714年8月1日)又译为安女王。她是大不列颠王国女王、爱尔兰女王(1702~1714年在位)、英国斯图亚特王朝最后的国王。
安妮女王是1688年光荣革命时被推翻的英国天主教国王詹姆斯二世之女,玛丽二世的妹妹,英国国王、荷兰执政威廉三世的小姨子。
1702年,她的姐夫威廉三世死亡,安妮以斯图亚特家族的身份继承王位。她在位期间对法国发动了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4年让英国占领了法国的盟国西班牙的直布罗陀,控制了地中海到大西洋的贸易。
1714年,安妮女王驾崩,无嗣。英国议会为了防止天主教教徒继位,选出詹姆斯二世之祖父詹姆斯一世的外孙女索菲亚的儿子汉诺威选帝侯路德维希继位,称乔治一世。英国的汉诺威王朝开始,斯图亚特王朝结束。
——英国王室
有几个固定的贵族称号::约克公爵、克拉伦斯公爵、葛罗斯特公爵等。其余类似墨尔本勋爵、肯特女伯爵、白金汉公爵、诺福克公爵、里士满伯爵等。
其实,英国贵族大多称号就是封地名+爵位,只不过不同时期爵位可能稍有变化而已,倒是很少出现某个贵族家庭彻底消失的情况
维多利亚女王(十九世纪英国君主)(1819524—1901122) 是英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在位时间长达64年。她也是第一个以“大不列颠和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和印度女皇”名号称呼的英国君主。她在位的64年期间(1837-1901年)是英国最强盛的所谓“日不落帝国”时期。她统治时期,英国历史上称为“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加大侵略扩张力度,在世界范围内建立和占领了无数殖民地。她在位的60余年正值英国自由资本主义由方兴未艾到鼎盛、进而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的转变时期,经济、文化空前繁荣,君主立宪制得到充分发展,使维多利亚女王成了英国和平与繁荣的象征。
维多利亚时代(Victorian era),前接乔治时代,后启爱德华时代,被认为是英国工业革命和大英帝国的峰端。它的时限常被定义为1837年~1901年,即维多利亚女王(Alexandrina Victoria)的统治时期。这个时期的大英帝国走向了世界之巅,它的领土达到了3600万平方公里。大英帝国的经济占全球的70%,贸易出口更是比全世界其他国家的总和还多上几倍。现今英国王室主要姓氏为“温莎”。(1917-至今)
爱德华七世之子乔治五世在位时期,赶上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不愿再使用敌对国德国的姓氏,将王室改姓为“温莎”(他们的老祖先一千年前的法国诺曼公爵建造了王室行宫“温莎堡”),朝代名称也改称为“温莎王朝”,温莎王朝一直延续至今。
英国王室(英文常简称Er,英女王的简称)是现存最古老的王室之一,每代君主的加冕仪式都严格奉行完全一样的传统,这使得英国王室的加冕典礼成为现存的、依然举行的最古老的仪式。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英国王室只作为凝聚国家力量的象征,并不具备实质性权力。
扩展资料:
英国王室允许与王室有血缘关系的女性继承皇位,这造成了英国王室血缘相同而王朝名称不同的现象,诺曼底王朝建立者威廉一世与英国的盎格鲁-撒克逊王朝无直接的血缘关系,忏悔者爱德华死后无嗣。
威廉通过自己的姨祖母艾玛(埃塞烈德的妻子和爱德华的母亲),主张英国王位应该由他继承,威廉的妻子弗兰德的玛蒂尔达是英国的盎格鲁-撒克逊王朝阿尔弗烈德大帝的第七代直系后裔,她和威廉的婚姻提高了威廉要求王位的权利,威廉一世死后。
王位由威廉一世与弗兰德的玛蒂尔达所生的儿子威廉二世继承,威廉二世起所有的英格兰和联合王国的国王/女王都是弗兰德的玛蒂尔达(盎格鲁-撒克逊王朝)与威廉一世(诺曼底王朝)的后裔,目前英国王室世系有较远血亲的尚有几百万人。
参考资料:
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都有哪些国家元首头衔?
本文2023-09-22 07:44:24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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