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女性不能列入家谱
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女性是不能入本姓族的谱的,而记入丈夫姓族谱。但是,仅仅是附庸式的记入,况且只记姓,不记名。连名字也被“分割肢解”了,这是多么残酷的文化行为!
而姓大都从父而不从母,就是现代社会也是这样。所以,女性个体生命的延传在家谱记载上是谈不上连续性的;作为女性群体的生命延传在家谱记载上是时断时续的。
所以,古代的家谱是残破不全的家谱。形象地说,古代的家谱是半个月亮,或半个太阳。
女性不编入家谱不仅是男权的绝对和极度的显示,也是封建社会对女性的家庭、社会以及政治地位作出的最基本、最根本的否定。家庭是社会的因子,没有家庭就没有社会;家庭是国家的细胞,没有家庭,哪有国家!一个人走向社会要从家庭出发,一个国家的建立也要以家庭作基础。编修家谱对女性的做法,难道不是对女性 “地位权”作出的“最基本、最根本”的否定吗?
值得庆幸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一些地方的人们在编修家谱时,已将女性记入了谱。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如中华民国时期湖南《大界曾氏五修族谱》,就把女子编入了家谱,而且谱后的“跋”也是曾宝荪这个女才子写的。不过,这样的情况很少。
1986年,福建省长乐县横岭乡谢氏修订家谱,一反女子不入谱的旧习,把当代女性大作家谢冰心编入了家谱。并且,谱的序言也是冰心写的。
2003年,孔子世家第6次续修家谱 ,在江苏高淳举行了历史以来首次家族聚会。此次续修工作是国际儒学联合会“孔子世家谱牒研究课组”的研究项目。决定打破昔日只有男性入谱的惯例,不仅女性孔子后裔可以入谱,女性后裔的子女也同样可以写入家谱。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地位的提高,女性在社会中作用越来越大,不久的将来,所有女性都会在自己的家谱中占有一席之地的!
写家谱的规矩有以下这些:
1、已婚男性: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配偶姓名,居住地。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2、男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生育几子几女。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3、已婚女性: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配偶姓名,居住地。生育几子几女。记载下一代子女姓名。 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4、女性配偶: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供职处所,学历职称。已故的要载明卒于何年。
5、未成婚者:记载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或在读,供职处所,学历职称。
一般来说,以下这6种人事不得入谱的:
1、弃祖。水有源,人有祖;敬祖尊宗,人皆行之。如果不尊重祖先、不孝敬父母、随便改姓氏,这种人不得入家谱。所谓祖为身之所自出,有祖而不敬是弃之也。就是这个道理。
2 、叛/党。君/臣之义同与天地,背君者不祥。凡有藐视王/章干明犯义者直与州/党/同律。大逆无道者、欺君蠹国虐害及下民者、为书/吏舞文连累宗族者都不能列入家谱。
3 、犯/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大者不赦,三尺凛凛自干宪/典,国/法之所不荣,即为家法之所必弃。巨恶已经大辟者、绞六点刖者、无故将妇人缢死图赖者都会被家谱除名。
4、败伦。五伦为天下之达道,彝伦不墩是禽兽也。敢有败常渎乱者严之以肃家声。欺公灭祖者五伦乖唳者不能列入家谱。忤逆不孝殴亲致死者,凶暴横行殴亲致死者,奸/生妓/生及螟异姓子以乱/宗/族者也是不能列入家谱的。
5、 背义。义者宜也行不合宜则于众弃之勿滋虺蜴荼毒良裔,舆娼优奴隶为婚者,母出庙绝,失谱牒以乱世派者,修谱吝费而自甘弃祖者,这几种情况也是不可列入家谱的 。
6、 杂贱。贫而贱非贱也甘为下流斯乃一族之所鄙削去其名以为立志污下者劝 。现为奴者,为娼为优为隶者,为僧道弃辱亲者都不能列入家谱。
为什么女性不能列入家谱
本文2023-11-07 11:45:20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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