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谱,你知道多少?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07浏览:2收藏

关于家谱,你知道多少?,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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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经常出现认祖归宗,他到底有多重要呢?对于家谱你又有多少了解呢

家谱文化

参天之树,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炎黄同心,华夏一脉;血浓于水,叶落归根。中国家谱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夫家有谱、州有志、国有史,其义一也”,清代著名史学家章学诚更是把家谱与国史、方志相提并论。

家谱文化的意义

中国的家谱一般都有家规族训,对于规范人生和教育子弟有着积极的意义。古代颜氏家训、柳氏家训、朱伯庐治家格言等都是德育很好的教材。司马迁、班固、陈寿等史学家在其史学著作《史记》、《汉书》、《三国志》中分别使用谱牒内容,使得史书更加准确与完备。

“家谱,亦称族谱、宗谱、家乘、通谱、统谱、世谱、支谱、房谱等等,名称各异,其内涵是同一的,只是外延有所区别而已,现在一般统称家谱或族谱。家谱是系统记述某一同宗共祖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或兼及其他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而姓氏是“某一同宗共祖血缘集团”的标识符号,家谱、族谱就是记录某一姓氏家族成员间的血缘关系的图册。谱牒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文明的特有现象。为了保护族谱文化承传,专家学者正在呼吁“中华家谱”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此,每个中华民族的子孙,了解一些家谱知识都是必要的。

家谱文化的源流

作为宗族的神圣符号,家谱一直深藏民间、秘不示人。中国姓氏文化研究委员会秘书长于丽黎介绍说:“家谱是中国5000年文明的见证。在过去它是一种家族制度规范,能够规范人伦,是对社会法律和制度的一种重要补充。对于当代来说,家谱可以作为传统文化展示,可以重温先祖的优秀文化。家谱还有一个意义就是具有文学、社会、史料价值。正史的记录毕竟是有限的,范围也太广,而家谱可以作为历史研究的有利补充,更加生动。如果我们现在珍视和珍藏好家谱,那么也是将来子孙了解我们的一个范本。”

关于中国家谱的起源问题,历来就有几种说法:一说起源于周代,一说起源于战国秦汉时期,一说起源于宋代,更有一说起源于周以前的甲骨文、金文家谱甚至更以前的口头家谱和结绳家谱。我们认为,根据历代文献记载和本世纪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字考证,中国家谱起源于商、周时期比较可信。尊重家谱是尊敬祖先的表现,中国人有很朴素的祖先信仰,不仅我国,而且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受我国传统文化影响比较大的国家,也都存在浓厚的祖先信仰。韩国保存了很多完好的家谱,他们的总统卢武铉、卢太愚都曾经到我国山东来认祖寻根。

中国一直都说认祖归宗,外国人都来认祖寻亲的,我们不该认祖寻亲吗?

古代家族司法审判程序

 家族长通过对审判事实的掌握最终做出司法审判裁断,其家族司法审判最终的确定效力、执行效力和约束效力都成为协调家族矛盾,维护家族秩序,社会基层自治的重要推动力。

 摘要: 中国古代家族司法审判程序是家族司法的必要程序。家族司法审判裁决是家族司法执罚的先决条件;家族长是审判过程中主要的审理者,依据家族具备条件等情况配以相应的辅助执事,构成家族司法审判的基本组织形式。家族司法审判组织在相应的司法程序约束下进行审判,体现出家族司法审判的确定效力、执行效力和约束效力。家族司法审判效力是古代中国协调家族矛盾,维护家族秩序,社会基层自治的重要推动力。

 关键词:家族司法;审判程序;审判效力

 中国古代家族司法审判程序是适用家族法裁断家族纠纷解决家族矛盾的审判程序。家族司法审判裁决不但将纸面上的家族法落实于实践,且对家族司法的执罚起到直接决定作用。家族司法的施行只有通过家族司法审判程序裁决后才能实施,即使审判程序很简易。审判程序可以宣示家族法订立的正义性和家族司法施行的公正性,是家族成员拥护家族审判组织,服从裁决的重要基础,是家族司法审判组织得以续存的根本原因。如果没有家族司法审判程序的运行,家族审判组织就无需建立,化解家族内部矛盾和有效治理家族在某种程度上都会受到影响。古代中国社会的治理关键是基层自治,基层自治的主要举措是社会各个大小家族内部矛盾自觉的自我消解,基层自治的社会治理方式亟待家族法的实际落实,家族法对家族司法的执罚起到规范和引导的作用,其落实通常经历简单或复杂的家族司法审判程序。家族司法审判程序是继家族司法纠告和传唤程序之后利用证人证言等证据启动运行的裁断程序,审判过程不但重视证人证言等证据,家族长也会考虑情理以及族内名誉等进行审判。家族司法审判程序从机构组成和人员组织来分析,实则是国家司法审判程序的缩影,是在国家司法审判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家族内部具备的各种条件包括经济条件,建立的专门审理家族纠纷的家族审判组织。家族司法审判程序以其独特的司法审判组织和特殊的司法审判程序,处理家族矛盾实现家族司法特殊的审判效力。家族司法审判最终表现的确定力、执行力和约束力是家族司法审判效力的根本表现。家族司法审判效力的体现为保障家族利益发展,维护社会秩序起到重要作用,是古代中国基层自治的客观需求。

 一家族司法审判组织

 1家族长是主要审理者

 家族司法审判程序得以进行的保障是以家族司法审判组织为基础,族内各成员对审判机构负有监督责任,如《浦江郑氏义门规范》规定:“择端严公明、可以服众者一人,监视诸事”,“监视莅事,告祠堂毕,集家众于有序堂”,“监视,纠正一家之是非”,“立劝惩薄,令监视掌之。”①监督司法审判是否依据家族法之规定。司法审判的管理权则在家族长,或者是家族内公选出知识丰富及有威信的长者,《江州陈氏义门家法》中规定“立主事一人,副事二人,管理内外诸事。内则敦睦九族,协和上下,约束弟侄,日出从事,必令各司其局,毋相夺伦。”并“立司库二人,作一家之纲领,为众人之表率,握掌罚之二柄,主公私之两途,惩劝上下,勾当庄宅,掌一户版籍、税粮及诸庄书契等应。”②显然,家族长在家族审判中居于核心地位,是家族司法审判的主要审理者。家族长在审理族内纠纷时往往起于纠告程序③,有族人纠告,族长随即传唤,传唤程序④发起后,族内各相关成员聚集族堂,听任族长审断。家族长作为主要审理者的地位在清朝也体现尤甚,例如清朝乾隆年间,陈宏谋作为江西首领极力推行家族治理的基层自治方式,并推行家族长“奉官法至上,纠察违规子弟,确族长于族内权力统管之位,便约束族众。”⑤这均说明家族长在家族司法审判组织中居于主要审理地位,并且对不听差事的家族成员有责备惩罚的权力,尤其是官府对家族长权力的进一步确认更加强了家族长主要审理者的地位。

 2家族司法辅助执事

 家族司法审判组织最高一级的审判者是家族长。依据家族大小和各个家族具备不同条件的情况,有些家族对审判组织的人员职责设有明确划分。如纠察的设置,在《萧山管氏族谱》规定:“族内设通纠二人,纠族内是非并告族,需正直干练者为之。”⑥在《湖北刘氏族谱》也记载:“宗内设察事通纠族内之过,取志成之长者。”⑦家族司法辅助执事的人员除了纠察以外,还有专门为展开家族司法审判而设的差役。差役如同官府的衙役,为家族司法传唤或者展开司法审判时做一些记录、押送、看押等辅助工作,还涉及到审判裁断结束后的责罚,如责杖、革胙、鸣官等有时需要差役。家族司法辅助执事的设置虽然没有官府正式,但在族内基本形成辅助执事人员固定的习惯。有关辅助执事,如《浙江余氏家谱》记载:“族内非人命奸盗之事,不得诉官府,须投明族长审断,族事繁多,内设副审、监视、小差,各司职责。”⑧显然,家族司法审判不是家族长一人审理裁断的程序,而是在不同家族有不同的家族成员参与家族司法辅助执事,辅助执事人员的相对固定和参与为家族司法审判顺利进行起到重要的协助作用。家族长和家族司法辅助执事实际上构成了家族司法审判组织。家族司法审判组织根据家族司法纠告、传唤、审理、裁断、执行等序列程序,以重视证人证言等证据为前提,综合考量家族发展以及家族名誉等,对审判事件相关人形成一定的心里威慑,展开家族司法审判程序的系列裁判活动。家族司法审判程序裁判活动的展开,一方面族长会同名望者共同审理、另一方面需要审判案件相关人员的举证,最后族长根据掌握案件事实的综合情况,由家族审判组织辅助执事参与协助完成家族司法审判活动。

 二家族司法审判程序

 1族长会同名望者共同审理

 家族司法审判程序展开时,通常情况家族长都会同家族内有名望威信的长者共同审理案件,有名望威信之长者有时是家族审判组织内本就设立的副审,有的则是因为名望威严对家族司法审判的公信力可以起到作用,这种作用主要基于名望者对家族的影响力。如滠水《吴氏族谱》记载“族事审理进行时,族长等斟酌再三,博取众议,不受挟嫌挑唆,是非曲直以情理之中”⑨,这就要求族长审判案件时,要听取众人意见,为慎重起见往往请示族内有名望者,以达到家族司法审判是非分辨之功能以昭示公正的作用。家族长会聚名望者或其他族人审判案件时大多在祠堂或家庙进行。如《江西李氏族谱》记载:“祠堂乃圣地,族人敬奉,祭祖常备,也乃公堂之上,不受侵犯,凡族内忤逆违犯,都将祖意责罚。”①山西狄氏家谱记载:“一家一族,公法行于家庙,不法族人违犯祖上,进家庙责罚,严重者告官。”祠堂或家庙不但是族人聚集议事的公共场所,也是借助祖宗之意宣示家族司法执罚的祖意依据,因此祠堂或家庙作为家族司法审判场所,不但因为它是家族信奉祖先祭祀奉供的重要场所,也期待对家族成员起到震慑作用。其祠堂或家庙审理家族案件的震慑众人之用意,与家族长会同名望者共同审理案件提高公信力之意图一致,都是对家族司法审判之正义的昭示。

 2审判案件相关人员的举证

 家族司法审判对证据也尤为重视,证据是家族司法最终执罚的依据条件之一。《安徽桐城吴氏族谱》记载:“家内事小,首要公正,不得冤枉错怪,违犯族规可家法责罚,但有理有据,不失家风。”②家族纠纷若因族内闲诧小事则重在调解。但是一经涉及有关族内身份名誉或关乎家族与个人生存的根本,此时证据与情理不容忽视。证据的取得途径,一方面是被审判者自己拿出非罪的证据,一方面是家族成员的举证。如《山西王氏家谱》记载:“违犯族规者,据实责罚,实之本源是据理,被罚族人有权申明,有理据者诉族长,族长统领一族之存亡,不可听信偏见,遇有其他族人控告有据,定公正裁断,不给予私。”③可见,家族司法审理裁断族内纠纷,证据的掌握不可或缺,这关系到族内成员对家族司法审判公正性的判断,其判断的结论对凝结家族群体向心力有重要影响。家族成员自己拿出非罪的证据是其自证非罪的行为,这一行为如果成立即意味案件自然告破,家族司法审判再无需进行。因此通常情况下,家族司法审判程序既然展开,并有举证审理过程直至最后裁断的产生,往往是其他家族成员的举证起到重要作用。如《湖南王氏家谱》:“家族审理事关个人安危,系家族延续之本,有罪证呈上,族人不可不服,裁断必有说法,族内其他成员据证诉怨,是家族审理续之必然。”④家族成员的举证往往受到家族名誉和信义的约束,《浏阳周氏族谱》记载:“盗奸之徒,其言不可信,听信恐危及家族,族内信义为首,乃家族立身之法。”⑤由于家族司法审判的特殊性,证人证言和物证等证据都起到关键的证明作用。在证明被审者罪行的同时,举证人往往承担证据虚假的责任。

 3族长掌握案件事实后裁断

 家族司法审判程序以裁断为终结的构成要素,之后进入家族司法执行程序。司法审判终结的裁断主要是在案件审理过程确定是否违犯家族法,违犯家族法的裁断就是族长对案件事实的掌握。家族长对案件事实的掌握除了会同名望威信者商议和采用证据以外,对情理的考虑也是审理裁断的重要参考因素。如《河南崔氏族谱附录成案》记载:“崔氏乃遗孤,父母惨遭不测,实是年少,又生活所迫,偷盗家族谷仓,未遂反被擒拿告族,族长审断:崔氏偷盗确违反家法,但于情理实则不该,族内均为宗亲,怎不容少年之腹,违犯之罪家规虽不容,但于情理不应责罚,宗亲皆受过。”⑥因此通常是否有相关证据可以证实违犯家族法是做出裁断的必要条件,但根据家族内部情况,家族长不拘于证据而于情理裁断的可能性也存在。家族长于情理审判与古代中国社会特殊的诉讼现象有关。情理审判不但在家族司法审判内存在,即使是国家司法审判也有此裁断形成。家族司法审判时,家族长有时会舍法据情,这种传统诉讼现象甚至贯穿于整个家族司法存续的历史。《杭州柳氏族谱》记载:“族亲一体,本位同生,小气闲诧不可乱心,族有审理纠纷琐事之权责,而情理是亲族之根本,据理是非终决于情。”⑦情理作为亲族之根本,自然在家族审判时,不会向官府一样据法审断,还要考虑到家族内的亲属关系与家族的和睦一体。所以家族长掌握案件事实的依据,除了家族法和相关证据以外,还要参照家族发展和内部秩序建立的因素,不纯粹是对被审判者违犯事实的判断。

 三家族司法审判效力

 家族司法审判的效力首先表现为裁断的确定效力,也就是司法审判的裁断具有排除家族内同一事件再重新发起纠告,以及避免家族司法审判对同一案件重新裁断的效力。其次是不受争议的执行效力,家族司法审判裁判后,裁判结论在家族内不受争议,裁判结论作为家族司法执罚的依据,执罚具有一定效力。再次是家族司法约束效力,案件经家族司法审判后,对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都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包括当事人对审判裁断结果的遵守和其他相关人员的遵守配合。

 1家族司法审判的确定效力

 家族司法审判的确定力包括外部形式上的确定力和内部实质上的确定力。这种确定力可能涉及到当事人和任何其他相关人。如《四川罗氏族谱》记载:“族长主管一族内外,凡涉家族利益矛盾,告族审理,裁断定论后,全族务必遵从,不得懈怠。”①可见全族务必遵从即包括当事人也包括其他相关人。确定效力之外部形式是指家族司法裁断对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的确定效力,家族司法审判发生裁断后一般不得变更。外部形式确定效力发生后,即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生效。

 《湖南湘潭龙山周氏五修族谱》记载:“家法乃治家之本,遇有族事审断,其族长权威犹大,裁断既定,不可更改,不受族内势力左右,公正为先。”②裁断不受变更及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生效。裁断生效意味确定效力之内部实质的确定力发生,即裁断对当事人及相关人的地位或财产等发生改变,例如家族内有关分家析产的审判裁断,就可以改变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的财产分配或家族地位。

 《江苏毗陵符言上官氏族谱》记载:“族田分配涉及生存,不可视小,各房长对家内事小兼顾,遇有分家析产,自调处置,不能和谐纠于族者,听之审断,房地银两分配按族规各居其位,不得僭越。”③其实这种财产分配占有的僭越限制就是家族地位的确定,家族地位身份不得僭越决定了房地财产等分配的数量。家族司法审判的其他效力都发生于确定效力之后。只有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结果的确定效力发生,才相应产生家族司法审判执行效力和约束效力。

 有学者认为家族长行使审判权视为家族成员的委托,审判裁断一旦形成,意味家族成员对家族长的委托结束,裁断当然就生效。也有学者认为,家族长行使审判权并非是家族成员的委托,家族长对家族纠纷作出裁断是代表家族行使审判权,家族长代表家族行使审判权力的行为是否有确定力,最终要看家族成员是否服从和拥护裁断的结果,这是家族司法审判确定力在学界持有的不同观点。本文对于后者家族长代表家族行使审判权的观点更赞成,但无论家族长行使权力是否受委托或是否代表家族,其实质意义上的确定效力不受影响。

 2家族司法审判的执行效力

 家族司法审判的执行效力是指司法审判的裁断结果对审判当事人有通过强制执行实现家族司法执罚的效力。《湖北荆溪任氏家谱》记载:“违犯者听命惩治,不得违背,不遵照执行,视为犯上,加重处罚。”④《湖南湘乡成氏三修族谱》记载:“家族司法执罚祖意在上,族内子弟不可抗,有抗争乃家道有难,出族处置。”⑤这些对家族成员接受家族司法惩治不得违抗的要求,都无一例外体现出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结果对执罚当事人的强制性,是家族司法审判执行效力的最终体现。

 然而,我们在前例中看到家族司法审判执行效力,除了执罚的强制性,还在不服从惩治加重处罚方面有所表现。其实对不服从家族司法审判的裁断而责重处罚的家族不在少数,例如《河南任氏宗谱》六卷记载:“对违规族人罚银的处罚,限期收缴,违犯者笞杖责罚,责杖数量据欠缴而定,”①这意味着经济上的处罚不能应家族要求补足,就会受到身体刑罚的处置,这种违犯族规加重处罚的方式,在《江苏骥江江氏重修宗谱》也有记载:“家法立命之法,不可废,孝悌伦理乃天理,天理祖意执罚,依照遵行,违犯者重罚,不遵行则出族。”②在古代社会个体依赖家族生存的本位思想,影响决定了出族惩罚实则与死刑相当,家族成员如果被驱逐出族意味没有生存的希望。因此,不服从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的执行则加重处罚,也是家族司法审判执行效力的重要体现。

 3家族司法审判的约束效力

 家族司法审判的约束效力表现为家族成员对家族司法审判的评价,或者认为是符合家族法规定的,或者认为是不符合家族法规定的。《福建莆阳刺桐金紫方氏族谱》记载:“纲纪有常,礼法有据,责罚据礼而出,族众监督,执罚不符礼制,族中共议,确有不符,理当再论。”③这种符合家法礼制与否,就是家族司法审判以最终司法裁断的结果作为衡量是否符合家族法实施的标准与尺度,一方面对全体家族成员行为产生约束效果。如《江苏西河毛氏宗谱》二十卷记载:“家法礼制,约束族众,若有违犯,皆处置,族长不可徇私枉法,有之当处置。”④另一方面还表现在家族法为家族司法提供司法依据,对家族司法的施行产生约束效力。

 如《绮山东沙王氏支谱》十六卷记载:“订立家族法,举族全力,族之存亡,约束子弟纲常,执罚依据族法。”⑤家族法作为家族司法执罚依据,必然形成家族成员对家族司法审判是否符合家族法的判断,即对家族长之约束力的产生。因此,我们认为家族司法审判的约束力是在落实家族法的过程中产生的。家族司法审判的约束力对家族长而言可以看做是自我约束力,对于其他家族成员可以看做是“对他”的约束力,因为这种约束力是在家族长作为核心审理者对家族法的实施,然而,实施家族法、施行家族司法还需要其他家族成员的相互配合。这种自我约束力和“对他”约束力的集合成为维持家族司法审判稳定性、安定性和权威性的重要审判效力。

 总之,家族长通过对审判事实的掌握最终做出司法审判裁断,其家族司法审判最终的确定效力、执行效力和约束效力都成为协调家族矛盾,维护家族秩序,社会基层自治的重要推动力。由于家族司法审判的约束力实则与其确定力是密切相关的,家族司法审判裁断的发生,即产生司法审判的确定力,这种确定力一旦发生,约束力当即发生。因此为了实现家族司法审判的权威性和家族法订立的稳定性,我们必须考虑在家族内部实行审判裁断的妥当性,在追求家族司法审判公正的前提下,低成本维护家族司法审判的正确性。

 例如作为约束力的例外,家族长根据家族发展的需要,对一些确实需要变更的裁断,若不加以变更,对家族发展极为不利。有些家族司法裁断由于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比如死刑执罚的裁断,有时会受到国家司法的制裁,其制裁甚至影响家族存亡,此时就要全族合议做出适时的变更,以此缓和这种过于形式化的约束力与国家法律的冲突。因此,中国古代家族司法审判程序作为家族司法的必要程序,对协调家族矛盾,维护家族秩序,推动社会基层自治起到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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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世:黄帝 嫘祖氏      2 世:玄嚣

3 世:乔极          4 世:帝喾 庆都氏

5 世:唐尧 散宜氏      6 世:监明 凤巫氏

7 世:永河 密氏       8 世:济乐 姚氏

9 世:岁纪 陆、黎氏     10 世:正坤 鸠氏

11世:长历 熊、翟氏     12世:德尧 佶、薛氏

13世:仁宏 高阳氏      14世:廷光 姒、雍氏

15世:爵南 尚氏       16世:行矩 慕容氏

17世:复旺 蒙易氏      18世:茂清 史、丁氏

19世:孔阳 巢氏       20世:日永 梁氏

21世:德荣 逢氏       22世:聚议 姜、吉氏

①金紫光禄大夫、尚书户部侍郎、知青州军安抚使

23世:刘累 佶、姒氏     24世:昌益 张、黄氏

25世:信盛 徐、张氏     26世:咏八 高阳氏

27世:相承 秦、农氏      28世:全福 巢氏

29世:美勋 景、姬氏      30世:钊宁 如、苏氏

31世:炳宽 昌氏        32世:文盛 妫氏

33世:锦遥 席、米脂氏     34世:升吉 芋氏

35氏:瑞明 任氏        36世:先柱 吉氏

37世:源传 姒氏        38世:维琮 西果氏

39世:新兴 休屠氏       40世:建吕 妫氏

41世:宝招 吕氏        42世:晨禄 詹、张氏

43世:任玉 姒氏        44世:添桢 甘、魏氏

45世:树鸿 卞、任氏      46世:登贵 吕氏

47世:俊通 田、曹氏      48世:彦武 巢氏

49氏:标林 费氏        50世:德朋 任、曾氏

51世:朝良 张氏        52世:廷声 张、毛、董氏

53世:元振 古风氏       54世:胜海 陶氏

55氏:试集 姒、孙、姚氏    56世:长远 张氏

57世:华封 古氏        58世:禄源 公孙氏

59世:星亮 任氏        60世:拱炤 杨氏

61世:报联 吕氏        62世:杜伯

63世:隰叔 逢辛氏       64世:士云 孔、张氏

65世:仑模 由、邹氏      66世:士为

67世:士谷           68世:士会 (范武子) 先何氏

69世:士燮(范文子) 赵、柳氏    70世:士匄 (范宣子) 赵氏

71世:士鞅(范献子) 郑、蔡氏    72世:士射(范昭子) 赵、申氏

73世:范弥牟 钟氏      74世:范蠡 黄、官氏

75世:范灵澄 姜氏      76世:范维孔 吕氏

77世:范金龙 陈氏      78世:范依信 周氏

79世:范雎  欧阳氏     80世:范楷 高、蓝氏

81世:范灿 司、马氏     82世:范比 苏氏

83世:范正和 邓氏      84世:范增 马、葛氏

85世:范馥 程氏       86世:范政 李氏

87世:范光忠 吴氏      88世:范今兴 夏氏

89世:范鹗 李氏       90世:范礼 彭氏

91世:范旺 马氏       92世:范竞 李氏

93世:范逢海 黄氏      94世:范正 高氏

95世:范袭 林氏       96世:范达 古氏

97世:范衍 顾氏       98世:范巨卿 罗、钟氏

99世:范丹          100世:范显 马氏

101世:范滂 申、田氏    102世:范粲

103世:范乔         104世:范晷

105世:范广         106世:范汪 袁氏

107世:范宁 袁氏      108世:范弘之 孙氏

109世:范晔 周氏      110世:范暑 张氏

111世:范缜         112世:范胥

113世:范迪        114世:范伟勋 成氏

115世:范让 冯氏     116世:范衡  梁氏

117世:范焕 谢氏     118世:范懋勋 包氏

119世:范履冰 赵氏    120世:范冬倩 朱氏

121世:范昆光 朱氏    122世:范正始 陈氏

123世:范远 周氏     124世:范隋 俞、王氏

125世:范梦龄 陈氏    126世:范赞谟 陈氏

127世:范墉 陈、谢氏   128世:范仲淹 李、曹氏

有点印象,是明朝时的事情了。和燕王扫北的典故有点关系,明初由于战乱原因华北,华东,华中等地区十室九空,山西因为地势原因当地人口密集占到全国(大概啊,我也忘了)60%~70%左右吧,朝廷一看这不行啊,别的地方都没人了,就开始组织移民,你也知道古代人对故乡的情节哪有人愿意走啊,当官的一看没什么人就想了个主意对当地老百姓说,明天不愿意走的就在大槐树底下集合,愿意走的站到旁边,结果大部分人就都到大槐树底下去了,当官的两张嘴啊。转过天来,当官的把前面的话放过来说了,结果成了大槐树底下的人愿意走了,派军队来协助移民,那个惨啊,什么东西都没带,马上就得走,结果当地人折下槐树枝作为纪念。 写这么多加个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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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始祖原居山东青州府草坊集后,有碑记可查三十二代,迄今六百余年〗:鸿-金-增-慈-保-爱。

卧龙区百里奚街道社区〖始祖公宋九经,约在明末清初自山西洪洞宋家川迁居今南阳市卧龙区〗:祖-业-忠-志-远-德-荣-传-万-春-善-照-应-宣-振-家-道-永-世-昌-(1995年续修)冠-强-卓-昂-昆-伟-丰-育-迪-勤-浩-敖-勉-彦-明-礼-冶-吉-宁-平。

卧龙区七里园乡大庄村:宋廷贵(字步蟾,妣解氏)-宋宏臣(字亮輈,妣杜氏)-宋尽道(字庻庵,妣谢氏、继张氏、续张氏)-宋尽伦(自敦五)、宋天树(字春卿)、天赐(字纯嘏)、宋天盈(字玉枢,妣丁氏)、宋天桂(字香山)-宋德耀(字光远)、宋德灿(字英甫)、宋德辉(自煌甫)、宋德煜(道光乙丑相11月初10日吉时生,排行四,字旭,斋号晓楼,同治3年甲子科乡试中式第62名;妣郭氏)-春祥、寿祥、兆祥、嘉祥、凝祥、卯祥、宝祥、泰祥、安祥-金堂、升堂、中堂。

卧龙区陆营镇陈庄村:始迁祖宋文升(字中魁),御配恩惠氏-2世:宋濂式(字清洁),配吕氏-3世:宋贤(字德纯),配张氏-4世:宋魁章(后裔迁徙湖北省老河口市);宋成章(字斐然,曾任开封(汴梁)府京城师傅,道光皇帝尊称为宋公,道光二年御赐荣寿碑一座),配周氏、阎氏;宋成振,配孟氏-5世:宋钧(后裔迁徙湖北省老河口市);宋文(字华国),配吴氏、王氏、贾氏;宋元,配袁氏、杨氏-6世:道善、向善、乐善(迁徙湖北省老河口市);宝善(字安全),配吕氏、张氏;全善(明善、字昭亭),配冯氏、王氏、刘氏;国善,配袁氏、马氏-7世:占(三)-8世:百-9世:德(振)-10世:景-11世:应(英)-12世:厚-13世:长-14世:远。

卧龙区陆营镇冢头村〖始祖公宋九经,约在明末清初自山西洪洞宋家川迁居今南阳市卧龙区冢头村〗:祖-业-忠-志-远-德-荣-传-万-春-善-照-应-宣-振-家-道-永-世-昌-(1995年续修)冠-强-卓-昂-昆-伟-丰-育-迪-勤-浩-敖-勉-彦-明-礼-冶-吉-宁-平。

卧龙区潦河镇崔营村〖始祖公宋九经,约在明末清初自山西洪洞宋家川迁居今南阳市卧龙区〗:祖-业-忠-志-远-德-荣-传-万-春-善-照-应-宣-领(凌)-敏。

宛城区〖始迁祖原居山东青州府草坊集后,有碑记可查三十二代,迄今六百余年〗:鸿-金-增-慈-保-爱。

宛城区白河镇溧河店(80年代因建筑迁坟,在溧河店北宋坟挖出的墓碑记载,自唐河县宋营迁居冯堂,又从冯堂迁溧河店,俗称“老六门”,代表名号有:榆树底宋家,椿树底宋家,银匠楼宋家,油坊宋家等,及炮楼院,盐场、杂货铺等,其世系字辈为):承-平-庆-康-乐(清乾隆28年续谱)-国-九-文江-朝金、朝寅(子四:荣、华、儒、陶)-陶(妣张太君)-永宁(妣李、王太君,子七:大、晟、昌、昂、五、六、普)-普(妣阚太君,子四:立德(出继四门昂)、润德、耀德、慎德(润德,妣袁、王、邢、雷太君;耀德,妣武、张、姚太君;慎德,毓琨,孟太君)-玽、璁、琮、珍、珂、琳、玶、瑾、振(溶、雷太君)-燕、渲、浩、法、聘、崎、仙舟、渠潧、漳潧(广山、徐太君)-金全、金成、金铭(妣袁氏文华)、金玉(妣谢氏志兰)、金有-志、万、堂、亭、明、英、德-长-江-海(民国八年续谱)-宗-德-克-世-守-朝-应-毓-富-恒(公元2002年续谱)-宪-顺-政-昭-彬-仁-明-晢-钦-礼-嘉-丰-睿-祥-生-宣-成-润-环-东(参见社旗县桥头镇大宋庄、晋庄镇大里宋、李店镇、唐河县桐寨铺镇宋营村、郭滩镇宋营村)。

宛城区瓦店镇:〖始祖公宋九经,约在明末清初自山西洪洞宋家川迁居今南阳市卧龙区冢头村〗:祖-业-忠-志-远-德-荣-传-万-春-善-照-应-宣-振-家-道-永-世-昌-(1995年续修)冠-强-卓-昂-昆-伟-丰-育-迪-勤-浩-敖-勉-彦-明-礼-冶-吉-宁-平。

宛城区红泥湾镇〖始迁祖宋桐,配邱氏,初居山西洪桐,明朝洪武24年(公元1392年)迁南阳府唐河县西北四十里宋家营居住,宋桐卒后葬于桐河南七里许王家桥〗:承-平-庆-康-乐-(清乾隆28年续谱)国-九-文-维-□(单字)-永-元-法-大-邦-同-万-长-江-海-(民国8年续谱)宗-德-克-世-守-朝-应-毓-富-恒-(公元2002年续谱)宪-顺-政-昭-彬-仁-明-哲-钦-礼-嘉-丰-睿-祥-生-宣-成-润-环-东。

宛城区官庄镇(南阳油田)〖先祖系文贞公宋璟第58世孙,自四川遂宁迁居〗:祖-其-经。

邓州市罗庄镇:相-云-合-英。

邓州市小杨营乡白庙岗村:三-公-相-汉。

邓州市后桥:三-公-相-汉-九-卿-佐-元-宗-子-和-顺-崇-德-象-贤。(同湖北省襄阳市襄阳区宋营村)

南召县皇后乡郭庄村:祥-广-来-金-玉-蓝-天-朝-富-贵。

南召县石门乡宋家沟村:始迁祖宋由—宋国敬—宋典—德—文—广(立)—长—建(向)。

南召县(明洪武年间自山西洪洞县移居河南孟津,后由孟津迁居南召):希-朝-德-其-大-文-国-可-有-长-学-福-道-宽-广-心-平-治-安-祥-干-孟-宏-召-业-勤-俭-定-运-康-哲-诚-修-忠-正-耘-和-景-群-章-师-谊-存-翰-公-恒-持-俊-彦-赠-冠-宇-献-机-勇-宗-泽-贺-同-庆。

方城县〖一支迁唐河县〗:应-生-玉-文。

方城县〖自山西洪洞移居豫东又迁方城〗:宇-法-国-德-洪-兰-天。

方城县广阳镇〖自山西洪桐县迁来〗:明-成-文-俊-春-国(登、付、清)。

方城县博望镇湾街村:全-有-明。

方城县杨楼乡宋庄村〖始迁祖宋明自襄县迁居〗:明-天-化-田-金-庆-自-彦。

镇平县:振-炳-天-建-德-也-远。

镇平县殷宋营〖始迁祖宋士艺,字照贵,江苏南京水西门人,1387年随燕王扫北时任兵马总指挥,获胜后被封为南阳侯,1420年自山东省青州府草房集搬迁镇平〗:宋士艺-宋福(子三:宋贞、宋升、宋杰)、宋寿、宋祥-杰-军-虎—六—俊-九经-应光、应先。

镇平县东宋营:老-英-铎-虎-添-大-来-升-若-成-巨-文-长-作-周-云-鸿-金-增-慈-保-爱-五-洲-同-伦-尧-舜-世-京—兆。

镇平县西宋营:老-英-铎-虎-添-大-来-升-若-成-巨-文-长-作-周-云-鸿-金-增-慈-保-爱-五-洲-同-伦-尧-舜-世-京—兆。

内乡县鱼道河〖先祖宋介眉(满族)清朝乾隆年间自江南省庐州府庐江县西乡马庆村绣球山迁徙内乡县鱼道河〗:宋介眉-宋东有-宋义恒-宋得周-宋启蛟-宋昌平、宋昌绪(迁回江西)-宋希孔-宋嘉飞-宋炳堂-宋德利。

淅川县:国-祥。

淅川县宋湾〖前五世不详〗:泽-际-君-天-朝-德-龙-之-祖-秉(生)-育-先(仙)-泽-明-修-家-训-守-仁-存-厚-弘-科-强-国-永-保-世-昌。

社旗县:如-国-长(明)-保-建-书。

社旗县兴隆镇后门李〖明朝正德年间,宋天官(名讳失考),此官职乃为追封,原为转本御史,因参焦阁老拐娘娘一案,被焦芳反诘一口,故被诛。相传天官有八个儿子,其中两个儿子由开封逃到方城县陈堰村〗:国-九-文-维-□(单字)-永-元-法-大-邦-同-万-长-江-海-宗-德-克-世-守-朝-应-毓-富(付)-恒-宪-顺-政-昭-彬-仁-明-哲-钦-礼-嘉-丰-瑞(睿)-祥-生-宣-成-润-环-东。

社旗县桥头镇大宋庄〖先祖九河公,由山西洪洞县迁至唐河宋营,本支由唐河宋营迁居〗:国-九-文-维-□(单字)-永-远-发-大-邦-同-万-长-江-海-宗-德-克-世-守-朝-应-玉(毓)-付-恒。

社旗县晋庄镇大里宋:永-元-发-达-邦-同-万-长-江-海-宗-德-克-世-守-朝-应-毓-富-恒-宪-顺-政-昭-彬-仁-明-哲-钦-礼-嘉-丰-睿-祥-生-宣-成-润-环-东。

社旗县李店镇(原青台镇):永-元-法-大-邦-同-万-长-江-海-宗-德-克-世-守-朝-应-玉(毓)-付-恒-宪-顺-政-昭-彬-仁-明-哲-钦-礼-嘉-丰-睿-祥-生-宣-成-润-环-东。

唐河县桐寨铺镇宋营村〖自山西省洪洞县迁徙,一世祖宋桐,配邱氏,二世祖宋世南,三世祖宋国兴、宋国旺从桐寨铺镇宋营村迁到郭滩镇宋营村,后代按此派语传承〗:(民国28年从第77世起续谱)国-九-文-维-□(单字)-永-元-法-大-邦-同-万-长-江-海-(民国8年续谱)宗-德-克-世-守-朝-应-毓-富-恒(2002年续谱)-宪-顺-政-昭-彬-仁-明-哲-钦-礼-嘉-丰-睿-祥-生-宣-成-润-环-东。

唐河县郭滩镇宋营村〖据唐河县桐寨铺镇宋营村新修家谱记载,一世祖宋桐,配邱氏,二世祖宋世南,三世祖宋国兴、宋国旺从桐寨铺宋营村迁到郭滩镇宋营村,后代按此派语传承〗:(民国28年续谱)国-九-文-维-□(单字)-永-元-法-大-邦-同-万-长-江-海-(民国8年续谱)宗-德-克-世-守-朝-应-毓-富-恒(2002年续谱)-宪-顺-政-昭-彬-仁-明-哲-钦-礼-嘉-丰-睿-祥-生-宣-成-润-环-东。

新野县〖系出元御史大夫宋恭让,其后裔散处新野、邓州、襄阳,毗连各村,历经数代,徙居各地,族谱散逸,世次失考,率以其始迁者为祖,而归于宋恭让〗:大-登-永-鸿-而-自-怀-先-泰-廷-之-三-公-相-汉-五-权-建-国-宗-子-和-顺-崇-德-象-贤。

新野县前宋庄:始迁祖宋大余(配郝氏,子二)-登魁(配熊氏,子四)、登贵-永昌(登魁长子,配韩、孙氏)、祚昌(登魁次子,迁徙韩营)、兆昌(又名永治,登魁三子)、永和(登魁四子)-鸿济(永治长子)、鸿度(永治次子)、鸿儒(永昌子,鸿度弟,配肖氏)、鸿镜(祚昌长子)、鸿彦(祚昌次子)-而襄(鸿儒子,配尚氏)-端(而襄子,配柳氏)-荣先(鸿儒曾孙)、承先(荣先弟)、茂先(祚昌玄孙)-天民(荣先子,嘉庆丙子举人,官至商丘教谕)。

新野县后宋庄:始迁祖宋登贵(前宋庄宋大余子)-永誉(登贵子)-(4、5世失考)-自新(永誉曾孙)、自好(自新弟)-元吉(自新子)、元魁(元吉弟)-振和(元魁子)-纯(振和子)、会泰(纯弟)。

新野县城郊乡王营村宋营〖始迁祖宋乾银明朝末年由新野县新甸铺镇后宋庄迁居,现存碑文记载,清光绪16年小阳月(公元1890年农历10月);中华民国23年中秋月(公元1934年农历8月中秋节)重修,碑文记载到十二世。〗:一世:乾、艮(为堂兄弟同迁,以姓为村名,曰宋营)—二世:先□—三世:宏□(宋乾银4子,长子绍先之子宏风、孙子国举、国用还居西山,后辈不详;次子维先6子,其3子宏烈还居果封,后辈不详)—四世:国□—五世:钦—六世:□麟、德□、鸣□、天□、名□、宗□、法□—七世:廷□、□魁、炳□、殿□、清□、□中、景□—八世:有□、全□、□贵—九世:□儒、□文、□振—十世:□善、明□、心□、□祥、学□、□陵(东陵之子扩君迁湖北襄阳)—十一世:贤□、有□、□亮、炳□、□东、□安、明□、长□、士□—十二世:□强、□峰、浩□、子□、朝□、海□、全□、云□(常安之子宋武、宋斌迁江西南昌)—十三世之后(字辈均未统一)。

新野县五通庙宋庄〖自第5世起〗:存斗-纲、良荣(纲弟,典史)、良鳌(良荣弟)-如璟(纲子,岁贡)-耀淳。

新野县黄漥:2世:士良-3世:锡琮(庠生)、锡玠(廪生)、佳胤(庠生)。

新野县宋湾〖自第10世起〗:春-安澜-维勤。

新野县宋湾〖自第9世起〗:权-锦堂、廷祯-之炳(廷祯从子)、之芳、之纲(庠生)-宗海(之芳子,官至陆军少校)。

新野县歪子镇〖自南阳市卧龙区英庄镇东岗村迁居,碑记有宋子善名讳〗:

商丘市:长-学-崇。

睢阳区〖宋亨支系,自第65世起〗:元、亨、利、贞-贤宗、儒宗、瑞宗、朝宗-壮图-迎文-睛-芷-名敬-崇贤-若兰-和杨-孔训-衢-耀本-治平-国宾-义诚-兹、佩、健-于南-琨-文-广-连-云-汉-惠-信-忠-孝-谨-绪-延-仁-厚-绵-世-泽-书-声-振-坤-干-守-训-永-昭-宪-保-德-可-进-贤-礼-仪-徽-千

问题一:族谱是什么意思 族谱又叫宗谱、家传、房谱、家乘、谱牒、谱系等。是一种记录氏族迁徙、发展的事迹和宗族人物的世系、传记的记录。一部完整的族谱,一般分为:谱名、谱序、凡例、姓氏源流、世系考、世系表、人物传记、宗族祠堂、坟茔、族规族训、恩荣录、像赞、艺文、纂修人名、领谱字号等。从族谱中,可以全面了解一个宗族的迁徙、发展过程,了解宗族人物的事迹,掌握整个宗族发展的历史,确定当时的社会、历史、文化、民族、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内容。

族谱,又称家乘、宗谱、公谱、祖谱、谱书、家牒、族牒。它是记录家族组织活动的档案材料。福建的族谱兴于宋代,盛于明清之后。修谱的动机是“溯渊源,分疏戚,序尊卑。”(安溪《谢氏总谱》卷首《联谱序》)族谱的形式有装订成册的(古为线装,今与一般印刷物相同),也有图表式的。许多家族把编纂族谱作为后代子孙的一项义务写进族规,重修族谱年限不等。闽北浦城的季氏和李氏家族,均规定族谱30年一修。房氏则规定“宗谱有贤子孙或十年、三十年一修,则存没葬地,时日不爽。先儒云,一世不修谱为不孝,宜知之。”(清・光绪《闽浦房氏族谱》)类似的族规,使修谱用家族法的形式永久化了。

族谱所载内容详略不一,通常除记载全族的户口、婚配和血缘关系外,还有全族的坟墓、族田族产、祠庙等的方位、数量及管理使用办法、家族的规约训诫、修谱凡例义则、各类合同契约文书等。一些较详的族谱,还记载有家族历代的重大事件、与外界的纠纷、可嘉奖的人物传记、科举出仕、名人传记以及义行节烈等。

族谱的核心内容是记载家族的世系源流、血缘系统。以防血缘关系紊乱而导致家族瓦解。连城《新泉张氏族谱》卷首说得明白:“亲疏派别得谱则溯其源,上下分支得谱则穷其本,即荡析代变,而皆有所考焉。”为达到显示血统的目的,各地族谱均有认中国先朝名人为远祖的习俗,这种附会的谱风,虽能使其家系倍增光彩,但往往导致家史失真和对后代误导。安溪湖头的李氏宗谱,认先祖为道教创始人李耳,直系则“出陇西,为唐高祖李渊公之苗裔。”南靖庙兜郭姓,认始祖为周文王之弟“虢叔”(“虢”与“郭”音近),并由虢叔是黄帝的二十七世裔孙,郭子仪是虢叔的第六十世孙、黄帝的八十七世裔孙,而推论自己的宗族嫡出于中唐名将郭子仪。(《南靖文史资料》第二期89页《庙兜郭姓的历史渊源》何柳枝)这些记载,易使族人深信不疑。其他的如刘姓必溯祖为刘邦,肖姓多探源为萧何,都是这种攀强名流、附会望族的修谱心态之反映。

族谱中,家族迁居(开基)始祖之下的代系排列严格分明,不容混淆。这往往是族谱中最具史实价值的部分。福建的许多家族,都实行名字排行制(古称“昭穆”),俗称“排辈分”。即在同一辈分的族人中名或字须用某个统一规定的单字起头,再与其他单字结合成名或字,以示区别。如某一父辈生三子,儿辈名按“永”字排列,分别称“永志”、“永仁”、“永贵”。如此,在族谱中一看“永”字排行便可知其为兄弟或堂兄弟辈分。已去世者,则在其名上写上谥称并加上“公”字,以示区别,沙县一带习俗,收养子若无族长和六亲认可,不可上谱排字辈,否则会被骂为“出透的人”而遭岐视。排辈分除少数由祖、父辈临时决定外,大多是按先祖早已选定的排行用字。南靖县双峰村《丘氏族谱》载:从其二十一世始,标定的昭穆用字是:“文章 ,诗礼传家。创垂显奕,继述藏嘉。光前荣耀,世德作裘。仁亲义祖,燕翼贻谋。桂芳兰茂,日新月盛。思皇多佑,福禄来成。庆余善积,谱泽绵延。宗风丕振,亿万斯年。”(《南靖文史资料》第二期86页《双峰丘氏的历史渊源》林明波)目前已传至“垂”、“显”字辈,即第三十至三十一世。这种按族谱排辈分的方法,使农>>

问题二:家谱的谱是什么意思? 家谱,亦称族谱、宗谱、家乘、通谱、统谱、世谱、支谱、房谱等等,名称各异,其内涵是同一的,只是外延有所区别而已,现在一般统称家谱或族谱。家谱是系统记述某一同宗共祖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或兼及其他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而姓氏是某一同宗共祖血缘集团的标识符号,家谱、族谱就是记录某一姓氏家族成员间的血缘关系的图册。 宗法式家族是一种血缘组织,内部的血缘关系必须十分清楚,这种组织才能维持和发展。即使旧的家族裂变成许多新家族后,以及新家族再裂变之后,各家族之间的血缘关系也必须十分清楚。一个家族的始祖及始祖母是谁?始祖如有几个妻子的话,谁是嫡?谁是庶?他们各有几个儿子,名叫什么?他们的妻又是谁,又各有几个儿子?家族的各支各房是怎样一代一代传下来的?现在众多族人的父、祖、曾祖、高祖等等是谁?谁和谁是什么血缘关系?新家族始祖是从旧家族的哪一代分裂出来的?它又是怎样一代一代地传到现在?总之,家族成员之间的各种复杂的血统关系必须清楚。在没有文字的时候,血缘关系靠一代一代的口耳传授,储存在人们的记忆中。时间长了,记忆难免有差错。当文字产生以后,人们就用文字把这种血缘记录下来,这就是谱牒,是家谱、族谱的雏形。 谱牒源于何时?大概可以上溯到先秦时代。司马迁说的《谱牒》、《牒记》,都是周以后的东西,周代的《世本》,曾对司马迁创作纪传体通史有过参考作用,学术界公认为为中国家谱的开山之祖。战国时代的《春秋公子血脉谱》,启我国家族史籍以谱为名之先河。周代的《世本》,在于奠系世,辨昭穆,它所奠的系世,是周宗室的帝王世系;所辨的昭穆,是尊卑贵贱的亲疏。完全是为推行宗法分封,巩固周王朝统治服务的。周代的宗法分封制度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已经礼崩乐坏,趋于瓦解。到了汉高祖刘邦徒步有天下,宗族组织由兴到衰,由破坏到重建,至东汉时已由世族宗族代替了,君统与宗统开始分离。两汉的家谱功能是为恢复、重建宗族和形成、巩固世族的统治服务。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门阀势力极度膨胀,选用官吏实行九品中正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家,官之任用,不考人才行业,空辨姓氏高下,有司选举,必稽谱牒,家之婚姻,必由谱系,此时的家谱,成了 选举、士族出仕、门第婚姻的依据。与之适应的是修家谱之风极为盛行,国家设谱局,置谱官,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同时,伪造世系门第的造假现象应运而生,由尚官尚姓至于尚诈。唐朝初年,修谱继续为官府垄断。为了打击旧有的门阀势力,抬高李氏皇族社会地位,唐太宗李世民组织力量编纂《氏族志》,以今日官爵为等级高下,旧有门阀势力受到重大打击。五代以后,取士不问家世,庶族知识分子可以通过科举出仕;婚姻不问门阀,新兴的庶族地主、商人在社会上获得了应有的地位。以至宋代,家谱编纂方式由过去主要是官府修谱发展成私家修谱。家谱功能上也由过去主要是出仕、联姻的政治功能转变为尊祖、敬宗、收族的社会伦理道德的教化功能。明清以降,私修家谱之风盛行不衰,目前存世家谱、族谱绝大多数是清代以后撰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家谱被认为是封建宗族制度的产物,作为一种特有的封建文化>>

问题三:请问,家谱中有''行传"二字,是什么意思 4

问题四:国家叫百姓做家谱是什么意思 在信息爆炸和虚拟社会的时代里,人们很容易迷失,变得焦虑、空虚、忧郁、孤独。普通百姓家的家风家训、家谱传记中隐藏了先辈许多美德和正能量,后代从中可以学到很多,获得精神上的鼓舞。

请参考:

家谱传记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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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家谱的主要内容 姓氏源流就是同一族得姓的来源与变迁,中国人的姓氏渊源大多很为古老,假若没有古书或旧谱的记载,后人就很难考究得清楚。从一姓到一国一家,不能不知晓自己根源来自何处,认清自己的姓氏来源,每套《家谱》都详细介绍了自己姓氏源流,这样才能世世代代承继,也能将族系根缘流传千百年。中国姓氏在经过历史不断演变,如:战乱,迁移,改朝换代,以及避讳改姓、避难改姓、复姓改为单姓等,姓氏变得更为复杂,其真正的出处、源头就更需要详细考证了,《家谱》中有详细记载。封建时代,许多姓氏为了抬高自己的门第和郡望,习惯于与名人扯上关系,或硬追溯到某皇帝作自己的祖先。却不知道,这影响了血缘的纯正性和确实性,后人不可不慎。据家族网・国家家谱研究中心的报告资料推测,《家谱》中有“叙本系、述始封”的传统,它的目的也在于“明世次、别亲疏”以及考订姓氏源流。《家谱》均有记载姓氏的一章,以叙述家族得姓的来源,或是家族因某种原因改姓的历史。所以《家谱》中的姓氏源流就变得很重要,它是明辨您家族血统的证明文献 ,堂号是一个姓氏的特殊标识,它能显示姓氏发源的地缘关系。在家谱中,堂号具有联系姓氏与宗族关系的意义,也是后代寻根问祖的重要线索之一。 如果发现一本关于您身世的家谱,您最想看的是什么哪?是不是想知道自家的祖先是谁?家族中曾有过哪些名人、功绩?家族中人如今哪里?等等,所有的答案就在家谱的世系表中。作为家谱中最重要的内容,“世系表”,简而言之,就是说明一个家族成员,如:父子、兄弟间的相互关系,写清楚祖先后代每一个家族成员名字的图表。它有四种基本的记述格式:欧式、苏式、宝塔式和牒记式。欧式:又称横行体,是北宋文学家欧阳修创立的。欧式的特点是:世代分格,由右向左横行,五世一表,用起来很方便。欧式中,每个世代人名左侧都有一段生平记述,介绍该人的字、号、功名、官爵、生辰年月日、配偶、葬地、功绩等。苏式:又称垂珠体,是北宋文学家苏洵创立的。苏式世系表的特点是:世代直行下垂,世代间无横线连接,全部用竖线串连,图表格式也是由右向左排列的,主要是强调宗法关系。宝塔式:顾名思义,就是将世代人名象宝塔一样,由上向下排列。宝塔式采用横竖线连接法,竖线永远处在横线的中间,这对人多的大家族来说,因人名不可能排在同一页纸上,兄弟之间长幼关系不清,会为写谱、看谱带来很多不便。牒记式:不用横竖线连接世代人名间的关系,而是纯用文字来表述这种关系。每个人名下都有一个相关的简介,如:字、号、功名、官爵、生辰年月日、葬地、功绩等。牒记式的世系形式固定,次序分明,比较节约纸张。以上四种世系表形式都各有特色,这是一般族谱中比较常见的世系表,但也有其它的变化,我们在记述家族世系表时,可根据掌握材料的多少、家族成员的多少等灵活采用,总之,世系表要易看易懂、内容真实、层序分明,这才是最为重要的。 中国的家谱一般都有家规族训,对于规范人生和教育子弟有着积极的意义。古代颜氏家训、柳氏家训、朱伯庐治家格言等都是德育很好的教材。司马迁、班固、陈寿等史学家在其史学著作《史记》、《汉书》、《三国志》中分别使用谱牒内容,使得史书更加准确与完备。家谱,亦称族谱、宗谱、家乘、通谱、统谱、世谱、支谱、房谱等等,名称各异,其内涵是同一的,只是外延有所区别而已,如今一般统称家谱或族谱。家谱是系统记述某一同宗共祖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或兼及其他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而姓氏是“某一同宗共祖血缘集团”的标识符号,家谱、族谱就是记录某一姓氏家族成员间的血缘关系的图册。谱牒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文明的特有现象。为了保护族谱文化承传,专家学者正在呼吁“中华家谱”申报非>>

问题六:家谱中的人物传记怎么写 我感觉你说的就是“行述”或“行状”。

1谓生平概略、履历。《封氏闻见记・石志》:“素族无名策,故以纪行述耳,遂相祖习。” 2即行状。 清 刘大 《渔溪巴君墓志铭》:“我死,慎勿丐名流作传及妄为行述,以贻有识之非笑。”《儿女英雄传》第三二回:“他的子孙,往往的求那班名公老先生们,把他平日的好处,怎长怎短的,给他写那么一大篇子,也有说行述的,行略的,行状的,我也不知他准叫作什么。” 巴金 《家》三七:“〔 觉慧 〕把附印在后面的三叔起稿、四叔手写的祖父的‘行述’,翻了两下。”

3行状,汉朝称“状”,元代以后称之“行状”或“行述”。叙述死者世系、生平、生卒年月、籍贯、事迹的文章,常由死者门生故吏或亲友撰述,留作撰写墓志或史官提供立传的依据。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书记》:“体貌本原,取其事实,先贤表谥,并有珐状,状之大者也。”唐代李翱曾为韩愈写过行状,但他在〈百官行状奏〉写道:“由是事失其本,文害于理,而行状不足以取信。”

著名的行状有〈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师行状〉、〈赴英州乞舟行状〉、〈袁中郎行状〉、〈司马温公行状〉等,另有“逸事状”只

问题七:族谱是怎样写的 家谱的七大主要内容。

一 姓氏源流

姓氏源流就是同一族得姓的来源与变迁,中国人的姓氏渊源大多很为古老,假若没有古书或旧谱 的记载,后人就很难考究得清楚。从一姓到一国一家,不能不知晓自己根源来自何处,认清自己 的姓氏来源,每套《家谱》都详细介绍了自己姓氏源流,这样才能世世代代承继,也能将族系根缘流传千百年。

中国姓氏在经过历史不断演变,如:战乱,迁移,改朝换代,以及避讳改姓、避难改姓、复姓改为单姓等,姓氏变得更为复杂,其真正的出处、源头就更需要详细考证了,《家谱》中有详细记载。

封建时代,许多姓氏为了抬高自己的门第和郡望,习惯于与名人扯上关系,或硬追溯到某皇帝作自己的祖先。却不知道,这影响了血缘的纯正和确实性,后人不可不慎。

《家谱》中有“叙本系、述始封”的传统,它的目的也在于“明世次、别亲疏”以及考订姓氏源流。 《家谱》均有记载姓氏的一章,以叙述家族得姓的来源,或是家族因某种原因改姓的历史。所以《家谱》中的姓氏源流就变得很重要,它是明辨您家族血统的证明文献。

二 堂号

堂号是一个姓氏的特殊标识,它能显示姓氏发源的地缘关系。在家谱中,堂号具有联系姓氏与宗族关系 的意义,也是后代寻根问祖的重要线索之一。

堂号名称一般取自于郡号名或为纪念家族史祖或名人而自创。

一般来说,堂号多取自于郡号名,郡是秦、汉时期对行政区域的建置, 郡号名又取自于郡名,或诸侯国名, 地方府、州、县名。随着姓氏家族的发展壮大,就出现了以各姓氏名门望族发祥地的郡名作为郡号的由来。

大家族日久人众,或是遇至天灾连年之时,族人就会因迁徙流离,而散布各地。于是就有了在“总堂号”之下, 再加入“分堂号”名称的方法。 “总堂号”代表家族(姓氏)的发祥地,寓后人以不忘本源,“分堂号”则是族人迁徙至新地,成为当地有名望家族后,以该地的郡号作为堂号,“总堂号”和“分堂号”统称为“郡望”。

因为各族姓基本上都是以郡名作为自己家族的郡号,所以就有了若干姓氏同为一个堂号的现象。例如:王,胡 这两个姓的郡望都是“清河堂”。

堂号名称的另一出处:自创堂号,乃家族中人自立的堂号,该堂号名称一为有别于各姓氏的分支别派,二为铭记祖先或名人的公德事迹或教诲。例如:杨氏的“四知堂”寓意“天知、地知、我知、子知”的为人风范。

三 世系表

如果发现一本关于您身世的家谱,您最想看的是什么哪?是不是想知道自家的祖先是谁?家族中曾有过哪 些名人、功绩?家族中人现在哪里?等等,所有的答案就在家谱的世系表中。

作为家谱中最重要的内容,“世系表”,简而言之,就是说明一个家族成员, 如:父子、兄弟间的相互关 系,写清楚祖先后代每一个家族成员名字的图表。它有四种基本的记述格式:欧式、苏式、宝塔式和牒记式。

欧式:又称横行体,是北宋文学家欧阳修创立的。欧式的特点是:世代分格,由右向左横行,五世一表, 用起来很方便。欧式中,每个世代人名左侧都有一段生平记述,介绍该人的字、号、功名、官爵、生辰年月日、 配偶、藏地、功绩等。

苏式:又称垂珠体,是北宋文学家苏洵创立的。苏式世系表的特点是:世代直行下垂,世代间无横线连接,全 部用竖线串连,图表格式也是由右向左排列的,主要是强调宗法关系。

宝塔式:顾名思义,就是将世代人名象宝塔一样,由上向下排列。宝塔式采用横竖线连接法,竖线永远处在横线 的中间,这对人多的大家族来说,因人名不可能排在同一页纸上,兄弟之间长幼关系不清,会为写谱、看谱带来 很多不便。

牒记式:不用横竖线连接世代人名间的关系,而是纯用文字来表述这>>

问题八:族谱上写着继男是什么意思 族谱又叫宗谱、家传、房谱、家乘、谱牒、谱系等。是一种记录氏族迁徙、发展的事迹和宗族人物的世系、传记的记录。一部完整的族谱,一般分为:谱名、谱序、凡例、姓氏源流、世系考、世系表、人物传记、宗族祠堂、坟茔、族规族训、恩荣录、像赞

柳氏家谱

姓氏起源: 古代春秋时,鲁国有个士师叫展禽,即柳下惠,受封于柳下(在今河南仆县柳下屯),其子孙便以封地为姓,相传姓柳。

聚集地:迁徙分布

在台湾,被排为第九十七位大姓的是柳氏。柳氏入台,据台湾文献载,是清嘉庆二年(公元1797年),最早由一位福建的漳州柳姓人氏,东渡过海,移居今台北县金山乡五乡村的。

堂号

《广韵》记载:“鲁展禽食采于柳,后因为氏”望出河东。

柳宗元

柳宗元,字子厚,唐代河东(今山西省永济市)人,代宗大历八年(773年)出生于京城长安,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年)客死于柳州。一代著名文学家、思想家,享年不到50岁。因为他是河东人,终于柳州刺史任上,所以人称柳河东或柳柳州。

柳家与薛、裴两家被并称为“河东三著姓”。柳宗元的八世祖到六世祖,皆为朝廷大吏,五世祖曾任四州刺史。入唐后,柳家与李氏皇族

关于家谱,你知道多少?

我是云姑娘,喜欢我请关注我电视剧经常出现认祖归宗,他到底有多重要呢?对于家谱你又有多少了解呢家谱文化参天之树,必有其根;怀山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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