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称呼小妾
小妾即为妾,又称姨太、陪房、偏房、侧室、妾侍,亦有小老婆等俗称,主要指一夫一妻多妾制结构中,地位低于正妻的女性配偶。
由于社会的发展,中国奴隶制度的演变,以及良贱制度的产生,妾开始指一种半自由人:她出身于良民家庭,是由购买而成为夫家的成员,这种行为被称之为"纳妾",但她又不全属于奴隶,身份仍属于良民。虽然在当时的法律上,禁止婢女成为妾,也禁止妾直接成为妻,但实际上这些法律经常被违反。正妻死后,若妾要成为继室,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例如唐玄宗开元时,以孝友闻名的李日知"卒后,少子伊衡,以妾为妻"。唐德宗时大臣李齐运,"以妾卫氏为正室"。
在西周时,缔结婚姻关系,男女双方都必须严格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礼记·曲礼》:“男女无媒不交”;“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但是,婚姻缔结情况也有例外,如儒家礼制规定,父母死后子女应服丧三年,在此期间不得嫁娶,以示孝道。
说起古代的婚姻制度,大家总会不约而同地想到“三妻四妾”一词。
实际上,在绝大多数的 历史 朝代中,古代的妻妾制度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便是坐拥三宫六院的皇帝,在他的“后宫团”中也仅存在一个“正位”,也就是皇后,其他嫔妃、御妻所享受到的待遇,严格来说都是妾室,根本无法与正宫皇后相提并论。
除此之外,许多朋友觉得妾就相当于古人的“小老婆”,亦或是“小三”、“二奶”之类没有名分的婚外恋情,这也是不严谨的。古语云“妾不如妻”,在古代妾的地位更像是贴身丫鬟,几乎不具备任何“妻”的权益,却要尽到与妻等同的职责。
例如:“妻”来照顾丈夫孩子、侍奉老人,而妾同样要肩负这些职责。然而,在丈夫和正房夫人面前,妾的地位却像婢女一样。我们在影视作品中看到小妾与正房翻脸斗嘴的情况,在现实中基本不会发生。一旦出现了类似的情况,遭殃的一定是地位卑贱的妾室。
妾在一个家庭中的地位是相当低的,而且会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
首先,每逢家族祭祖,元配正房是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的,但妾却没有这种资格,完全被排除在家谱之外。妻家的亲戚,也就是娘家人,她们的地位得到夫家的认同,属夫家的姻亲,但妾家的亲戚就不会得到认同了。
除此之外,即便是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子、庶女,他们也必须称没有血缘关系的正房夫人为“嫡母”,只能称自己的亲生母亲为“庶母”,而这种对母亲的称呼还只是书面语,日常见面庶子、庶女必须要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姨娘”。
古人是相当看重血缘的,因为庶子、庶女都有夫家的血统,所以他们的地位虽然不及嫡子嫡女,但他们仍是少爷或**。相比之下,他们的生身母亲要凄惨得多,非但不能管自己的子女叫儿子、女儿,还得尊称其为少爷、**,庶母子的母子关系都是不被承认的。
别觉得笔者说的这种现象是危言耸听,在《红楼梦》中我们就能够看到这样的桥段。
贾政有一名小妾赵姨娘,这位赵姨娘虽属家主之妾,但她却并不算“主子”,全府上下的“主子”都对其嗤之以鼻,稍微得宠的丫鬟也会瞧不起她。赵姨娘诞下一女探春,但长大后的探春根本不认同自己的母亲,连自己的亲娘舅都不认可,她宁愿称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正房王夫人为母亲,也不会管自己的生母叫一声娘亲。
由此可见,在古代,庶母子之间的关系在传统伦理道德规范中并不得到认同,他们更像是主仆。实际上,古代的妾就是妻的一种“替代品”,亦或是生育工具。嫡庶之分是古代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直接导致了妾的地位极其低下。元配正房过世以后,妾亦没有上位的机会。倘若让妾来取代妻,这种情况非但要受到世人的指责,还有僭越法度之嫌。
我们知道,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本就是建立在男尊女卑的背景下的,所以,衍生出了诸如“夫为妻纲”之类的规矩。
夫与妻之间的关系本就失衡,相比之下小妾的地位更是堪忧。对于一个犯了错的小妾来说,丈夫完全有资格对其进行惩处。在古代,打骂、流放小妾的情况屡见不鲜。即便是丈夫一怒之下将小妾杀之后快,在唐、宋两朝都不会被判处重刑,最严重的结果不过处以徒流。
到了清朝,对杀害小妾这一罪行的惩处更轻,顶多是“杖一百,徒三年”。那么,如果不堪其辱的小妾对丈夫进行了反抗,她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根据《清律》的记载,“骂夫,杖八十”,倘若小妾敢与丈夫动手,那么便要“俱徒一年或一年半”,且“不问有伤无伤”。
古代的阶级制度是体现在各个方面的,即便是在家庭(家族)中亦是如此。在一个家庭里,妻的地位要明显高于妾,她们的关系更像是主子与仆人。妻子可以随意指使或打骂小妾,妾则不能有任何反抗、侵犯妻的行为。倘若,妾对妻有了冒犯之举,则要“与妾犯夫同罪”。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在古代婚姻法中妾是基本不具备权利的,除了最起码的人权之外,她们的处境与奴婢别无二致。
通常来说,为丈夫诞下子女的妾,其家庭地位能够有所提高,但提高的程度却比较有限,充其量是获得了“主子”的名分,但她的地位仍不及其他主子。当然,也不排除一些特殊情况,就是妾的出身比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妾的地位亦会提高,但类似的现象却属凤毛麟角。毕竟,除了私奔之外,高门大户基本不会将女儿许配给人做小妾。
妾的存在,本质上来说仅是为了传宗接代罢了。所以,古代的丈夫必须要对妾尽义务。倘若,一个男人纳了小妾,那么,就必须定期与其行房。倘若,这名男子冷落了小妾,未能定期与其发生关系,那么,这名丈夫就会受到舆论的谴责。除此之外,在古代礼法中还有这样的规定,倘若,正房元配不在家中,那么,妾就不得与丈夫睡在一起,两人在行房结束后丈夫必须回到主卧就寝,禁止留宿。
在古代不只是皇宫,其实,小家庭的内宅也经常会发生“宅斗”。因此,性关系的平衡就显得相当重要了。妻妾之间的得宠与失宠,往往会直接影响到家庭关系的和谐。对于小妾来说,她们能享受到的权益相当有限,性生活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因为,古代纳妾的情况通常发生于妻子年迈体弱或丧失生育能力的情况下,所以在性生活的方面妾往往享有比妻更优越的待遇,能够与丈夫同床共枕的机会更多。
与荧屏上经久不衰的宫斗剧一样,对于妻妾来说能否得到丈夫的“临幸”是一件相当重要的事,为此妻妾不惜进行各式各样的明争暗斗。内宅的争斗,往往会让家庭变得鸡犬不宁。介于此,古人也在家规中制定了种种详细的条文,对这些现象进行杜绝、例如:在《秘戏图考》中,就收录了一部明代家训的残文,内容如下:
从这些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古人主张已婚妇女在婚后生活中一定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故此,性生活对于妻妾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她们的地位不如男人,没有机会接触到外面的世界。因此,作为丈夫的男人一定要肩负起让家庭和谐美满的责任。
除此之外,这段家训还规定了那些被纳入家门的小妾,必须在丈夫与元配过性生活时从旁观看,这样才能消除妻妾之间的芥蒂,减少内宅女人间的猜忌。
由此可见,在古代虽然妾的身份地位相当低,但古人对妻妾和谐还是相当看重的,至少古人已经意识到妻妾之间的内斗就是家庭纠纷的主要来源这一点。
但家训毕竟只是少数名门望族的私家规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妻妾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要维持终生。
现在,许多“小三”、“二奶”在战胜原配之后,还有被扶正的机会,在古代这种情况是难以想象的。可以说,在绝大多数的朝代,都有妾终生不得为妻的规定。
例如:在唐朝,有一位叫杜佑的名士,在晚年丧妻后将自己的小妾扶正,因为这种行为遭到了士林的排挤和指责。哪怕是在过世以后,妻妾之间的地位仍无法平等,妻子有权力与丈夫合葬且同椁,但妾就不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由此可见,古代的妾绝不等同于现在的“小老婆”,她们的地位是相当凄惨的。
在封建 社会 ,讲究的就是阶级与等级的严明。妻是正房元配,妾只是替代品,二者之间绝不可混淆,这层关系亦不容僭越。
也因此,像明末清初钱谦益将柳如是扶正的情况,在 历史 上实属千载难遇的稀罕事了。
参考资料:
众所周知,封建时期的一夫多妻制对女性是极不公平的,女性如果对丈夫的纳妾行为不满,那么嫁给丈夫就是不道德的。妃子地位卑微,稍有越轨就会受到惩罚。但如果把大老婆和小妾做横向比较,大老婆的地位要高得多。
古代有个不成文的破坏三观的规矩:夫妻同房,嫔妃要留在房间里看着。这是什么操作?
在封建社会,如果房子的主人新娶了一个妃子,那么到了晚上,就要进行妻妾总动员,要有一个大舍友,让新娘的嫔妃们观看,而聪明的新娘嫔妃们可以仔细观看,从中学习到很多经验,以备将来之需。
说到底都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欲望,直接反映了古代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思想。
古代男人虽然娶了小妾,但是小妾也是妻子,一辈子都没有办法成为大老婆。如果第一个妻子去世了,男人只能娶另一个第一个妻子,而不是从家里的嫔妃中选择一个成为第一个妻子。虞姬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生个女儿半,这样母后才有可能贵一点,在家族里也有一些地位。
况且,妻可以入族谱,妾不可以。从宗法制度上讲,妻子已经是这个公婆家庭的一员,可以列入家谱,享受后世的香火祭祀,而妾则没有这个待遇。她死后,妻子可以进祖坟,和丈夫共用窑洞,我的小妾也不行。也就是说,公婆承认这个女人已经是家堂了。无论丈夫有多喜欢,这种关系都是由妻子的地位直接决定的。虞姬再受宠,也没有这样的荣耀,享受不到后人的追悼会。
所以,在古代,做“二奶”还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当你遇到一个爱你的丈夫,你不得不忍受第一任妻子的嫉妒。当你遇到一个不爱你的老公,你就得被他老公冷落,被他第一任老婆骂。像现在,有很多“二奶”高人一等的情况。
除了这些条条框框,小妾甚至在性交中也不能得到正常的待遇。妾,因为年纪小,在性交上比大老婆有优势,但没有权利和户主单独过夜。如果第一任妻子不在,那么她和户主必须在整理房间后立即离开。
但是,古代也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是无情无义,弃小妾如草。唐代张邵淳中杜佑与宋文玉的关系,因其晚年纳妾而受到学者的批评。所以古代有句劝诫说“宁为穷人之妻,不为富人之妾”。
古装女子
修谱是一件很麻烦是事,其中最头痛的有两件事:一是计划生育的原因,独生女儿如何处理,不入谱不行,入谱又不合旧制;二是汉语的变化,文字上该如何表述。旧时修谱,字斟句酌,概念表达十分准确,比方说——
清代男子
名字号
名:今人只有一个姓名,旧谱皆有谱名,并体现字辈。旧时只呼其字,直呼其名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
字:用以平时称呼。如桐城派著名作家刘大,字才甫,平时见面只呼其为“才甫”、“刘才甫”,以示尊重。现代人几乎没有用字,故不存在此类问题。
号:一般有成就的人,都会有号。如桐城派著名作家刘大,号海峰,便会被人称为“海峰”或“刘海峰先生”。号,并不是现在孩子的小名。
清代家庭
配娶继配侧室聘
配:即元配,相当于现在法律上的“妻子”。
娶:指对方为再婚女子,也称醮妇。
继配:亦称继娶,指元配死亡或离异,重新娶妻,属于正妻。
侧室:即妾、偏室、二房、偏房,相当于现在非法的“小老婆”。
聘:指男子定亲对象,未完婚。
这些,在古代有严格界定,地位大不相同,现在已不存在。
适字未字待字
适:指该女子已出嫁结婚。
字:指该女子已定亲,但尚未出嫁。
未字:指该女子尚未定亲。
待字:指该女子已介绍对象,但未举行定亲仪式。
以上也是女儿可以入《家谱》的几种方式。
出赘入赘招赘孀赘
出赘:指本姓男子出去为女婿。
入赘:指外姓男子进来为女婿。
招赘:指本姓女子招女婿。
孀赘:指丈夫死后女子招男人。
清代儿童
出继继子出嗣入嗣
出继:指本姓男子过继给外姓为继子,并改为外姓。
继子:指外姓男子被本姓领养,并由外姓改为本姓。
养子:有收养关系的非亲生子。
出嗣:本宗族内,由多子方承嗣无子方。
入嗣:本宗族内,无子方由多子方来承嗣。
承祧:本宗族内,一方将儿子给无子方为子,以无子方为父。
兼祧:由于是独子,兼给叔、伯为子,多方共一子。清代规定兼祧子可在两房各配一妻,二妻为妯娌关系,不为妻妾关系。
清代笑脸老人文房铜摆件
殇夭卒年享寿
殇:7岁及其以前身亡。
夭:8岁至15岁未成年身亡。
年:50岁以下去世。
享:51岁至59岁去世。
寿:60岁及以上去世。
魏武王陵仁议T
上述概念,现代社会基本上已不存在,或为法律所禁止。但现实生活中,似有“侧室”现象还以某种形式出现。新修家谱,这个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先要搞清古代“侧室”的实际情形。
“侧室”,源于中国古代的媵妾制度。中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而不是“一夫多妻制”。男子的配偶中,只有一妻,余者皆为媵妾。古代女子出嫁时,岳家以同姓侄女辈陪嫁。陪嫁的姊妹或女奴,即成为对方媵妾。媵妾与正妻,身份差别极大。宋代文人苏东坡,曾将姬妾送人,这是合法的,如果是将妻送人,便是违法了。
钱谦益侧室柳如是隶书张充《与尚书令王俭书》
“妻妾失序”,旧时法律严格禁止。《明代律例汇编》:“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
“侧室”在民间的实际情形非常复杂,据称男女主人的主卧室,有侧门通至女仆、丫环的卧室,这种丫环被称作“通房丫环”。由于卧室相通,主人可以自由出入丫环的卧室,丫环一般都会自愿或被迫与男主人发生关系。有这种关系后,丫环地位略有上升,并由此被称作男主人的“侧室”。由于房间之间相通,这种丫环也被称作“通房丫环”或“通房丫头”。
旧时房宅
这个说法其实并不准确,只是媵妾制度下,正妻与媵妾地位的客观存在,以及古代男人地位的至高无上。在大户人家,这种现象又十分常见。
通房丫环跟男主人同房,如果出现怀孕,可能会成为男子的小妾,就是旧谱中的“侧室”。男主人如果只将她们当作发泄工具,通房丫环也可能被卖掉,或继续为女仆,家谱中是不会将她们记为“侧室”的。
清朝皇帝选择临幸妃嫔的“翻牌子”
妻子为明媒正娶的正式配偶。娶妻在古代是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的,具体来说大致需要遵循: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大步骤,俗称:六礼。我们常常说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这是不准确的,严格来说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妻和妾有着本质的区别。纳妾的手续相对则简单很多,双方的父母都不用出面,几乎完全是个人决定的事情。
其次,妻子能够进入家谱,而妾则不行。
第三,根据宗法制度的规定,妻妾关系的实质是一种主仆关系。妾对妻必须恭敬有加,不得逾矩。
最后,妾生的庶子是妻宗法意义上的孩子,是法定的母子关系,也就是说,妾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妻产下后代。妾与自己的后代只是血缘上的母子关系而不是宗法认可的母子关系。
改族谱的时候没有把墨兰写上主要有两种原因。
墨兰是林小娘所出墨兰在盛家虽然受盛紘的喜爱,但是旁人论起来墨兰还是属于妾室所生,是盛家的庶女。因为古代重男轻女的缘故,能写入族谱的只有正妻嫡出的孩子,和家族中的儿子,没有将庶出的女儿写入族谱的传统。
哪有人也会有疑惑,为什么明兰就可以呢?
明兰写入族谱是因为明兰从小没了生母,一直养在老太太的膝下,就将明兰划到了王大娘子的名下,名义上,明兰属于大娘子的孩子,所有也是嫡出,也可以写入族谱,这也是老太太疼爱明兰,为明兰谋的前程。
墨兰犯了“有辱盛家门楣的错误”剧中墨兰为了嫁入梁家,接受了林小娘的意见,在被禁足的情况下,和婢女合谋溜出盛家,在道观和梁晗“偶遇”,剧中未婚先孕,逼着全家为她想办法,最后如愿嫁入了梁家,成为梁家的大娘子。
墨兰为了自己的虚荣心,在那个年代私会外男,林小娘为了女儿能高嫁,将这件事情放消息出去,让盛家全部的女眷声誉受到影响,影响最严重的就是如兰和明兰两个未出嫁的妹妹。不光是妹妹们,就连嫁出去的华兰也是因为这件事情,在婆家受到了影响。墨兰的这种行为,也印证了之前教导老师孔嬷嬷的一句话:“一个家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墨兰为了一己私欲,让盛家成为京城的笑柄。
总结正是因为这两点原因,即使盛老太太一向公平,也不会将做出自私自利,伤害盛家声誉的墨兰写入盛家族谱,也是因为这件事,在剧中林小娘得了病没有医治导致死亡,去世后也没有一块碑。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消失。
怎样称呼小妾
本文2023-11-07 05:06:39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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