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在自家菜园里发现“古石碑”,专家看后问祖上是何人?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06浏览:4收藏

老农在自家菜园里发现“古石碑”,专家看后问祖上是何人?,第1张

大家都知道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在这悠久历史中,有许多古人的智慧结晶经过历史的洗礼,代代流传下来。但有些文物因为一些意外藏在一个隐秘的角落,人们不会发现它的踪迹,有些人经过一些意外可能会发现它们的踪迹。比如说我们今天要讲的这个故事,就是一个人通过一个意外的事情发现了不为人知的文物,老农在自家菜园里发现“古石碑”,专家看后忙问:祖上是何人?

这件事情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在福建省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这里虽然地处乡野之地,却是一个城堡。这个城堡里面的人都姓赵,周围的人都没有姓赵的,大家都认为这个城堡里姓赵的人肯定有着与众不同的历史,但大家都不知道。

这里面有一个姓赵的农民,他在开垦土地的时候突然挖出两块石碑,这两块石碑记载了那段不为人知的过去。这两块石碑上写满了文字,农民并不知道文字上记述了什么,但他下意识地意识到,这个石碑肯定是有着非常高的价值,便联系了当地的文物部门。老农在自家菜园里发现“古石碑”,专家看后忙问:祖上是何人?

考古专家们在到来之后,将这两块石碑拼接在一起仔细研读的上面的文字,后来又立马询问这个发现石碑的农民,问祖先是谁?这个农民也并不了解自己的祖先是谁。专家便开始说这个石碑,这个石碑并不是平常我们所见的普通石碑,而是一种古代的皇家贵族才会用到的石碑被称为——禹碑。

这块石碑上记载了,这个城堡里的人都是郡王赵若和的后代。这个郡王参与了一场重要的战役,最终战死沙场。根据历史的记载,这个城堡里的所有姓赵的人都是这个郡王的后代,也就是说,这个城堡里的人都是皇家贵族之后。但历史上记载的是,赵若和在早年就去世了,如果他去世这么早的话,又怎么会留下如此多的后代呢?专家们便开始研究这个农民家族的族谱,这个农民的家的族谱和其他人的族谱不一样,这个组合的名字叫做赵氏本末序。据历史学家的调查发现,这个族谱是赵若和编写的,最后落款人也是郡王赵若和。

这就与历史上记载的赵若和早年战死沙场所冲突了,难道赵若和在当时没有死,又或者说他有很多后人活下来了吗?据专家的调查以及对周围的研究发现,原来在当时的战争之后,皇帝战死沙场,赵若和却突出重围活了下来。为了能够安全地活下来,他选择和自己的家人以及一些成员在民间生活。

他们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将自己的姓氏改为了黄,但最终还是被发现了。他们最后呈上了自己家的家谱,向当时的皇帝朱元璋,讲述了自己家族的过去。朱元璋也怜悯这个命运多舛的家族,让他们用回原来的姓氏继续生活在这个城堡之中。

由此我们也可以得出,这个赵若和是最后的皇室血脉,他们历经沧桑流传至今。虽然说他们是皇室之后,但他们如今和我们一样的凭借自己双手吃饭的普通人。这些赵氏家族的后人,虽是皇室之后,但他们并没有用自己的特权做过一些维护人家的事情,反而在与世隔绝的地方努力生活。

所谓四大汉碑、七大汉碑都是不准确的个人之见,各种汉碑都有自身鲜明的特点。

在东汉晚期的仪式化,使它取得了官方正体的地位,由此.隶书由出自徒隶的庶民化书风,一跃而成为庙堂体。隶书的这种“文本”演化,超出了它汉碑的原初文化学规定,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文化误读”。

在很大程度上,汉隶极则是以汉碑为典范的,也就是说隶书与碑的结合才在终极意义上为隶变的完成提供了客观条件。在汉碑之前存在的简帛书法虽然已具有隶书的性质和风味,但它本身所包蕴的多极发展方向,使其处于一种不定的隶化进程中,而难以构成隶书的完型。汉碑是东晚期石刻制度仪式化及隶变终结的产物,官方碑刻制度的建立与隶书本体语言的高度成熟为汉碑奠定了文化物质基础。由此,站在书史立场上,虽然不能无视简帛书在隶书进化过程中的推动作用,但将汉碑视作隶书的典范却无疑是符合书史事实的。

汉碑是东汉丧葬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此,所谓汉碑即指神道碑,这是汉碑与一般汉代刻石的重要区别。“今人谓文之载于石者皆曰碑,其实不然,刻碑之兴,当在汉季,古只谓之刻石。”墓碑的前身是碑。碑是古代宫庙门前及墓地用测日景、拴牲口以及穿绳作辘轳引棺下葬的竖石。据文献记载,碑早在周代就已产生。《仪礼·聘礼》:“东面北上,上当碑南。”郑玄注:“宫必有碑,所以识日景(曩),引阴阳也,凡碑,引物者,宗庙则丽牲焉以取毛血。其材,宫庙以石,窆用木。”《礼记·檀弓下》:“公室视丰碑。”郑玄注:“丰碑,断大木为之,形如石碑,于椁前后四角树之,穿中,于间为鹿卢,下棺以乡率绕。天子六率四碑,前后各重鹿也。”《礼记·丧服大记》:“君葬,用辅,四绰二碑……大夫葬,用辐,二绰二碑……土葬,用国车,二绰无碑……凡封用绰去碑负引。”郑玄注:“凡柩车及圹,说(脱)载除饰而属绋于柩之缄,又树碑于圹之前后,以绋绕碑之鹿卢,鞔棺而下之。”

墓碑即源于周代圹墓用的大木为之“丰碑”。后因木质容易朽烂,汉碑遂改为石制。《释名·释典艺》:“碑,被也。此本葬时所设也。施其辘轳以绳被其上,以引棺也。臣子追述君父之功美,以书其书。后人因焉,故兼建于道陌之头,显见之处,名其文,就谓之碑也。”

战国至西汉是墓碑的酝酿期,这个时期出现的秦代纪功刻石以及墓前石雕、坟坛,墓表、墓碣等墓地铭刻物是东汉墓碑产生的重要源头。

进入东汉中后期,特别是恒、灵之世,墓碑的发展达到成熟、鼎盛阶段。“汉以后,天下送死者靡,多作石室、石壁、碑铭等物”。东汉盛行厚葬,这在客观上促进了墓碑的发展成熟。至此,无论是形制,还是书体、文体、墓碑的发展都极尽完美,完成了由上古穿绳引棺的丰碑到“追述君父之功美”的墓碑的演变。

汉碑的形制,可分为碑座,碑身和碑首三部分。碑座称“趺”,为长方形:有龟趺、方趺等。碑身则为长方形竖石,正面谓“阳”,刊刻碑文;碑的反面谓“阴”,刻题名;碑的左右两面谓“侧”,也用以刻写题名。碑首称“额”,用以刊刻标题,有半圆形,圭形和方形三种类型,四周多刻有螭龙、蟠螭雕饰。此外,“首多有穿,穿之外或有晕者,乃墓碑施鹿虚之遗制。”汉末魏晋以后,穿晕逐渐消失。

根据汉碑的书体特征和风格倾向,汉碑可概括分为以下三类:  

1、方拙朴茂,峻抒凌厉

这类汉碑有《张迁碑》、《鲜于璜碑》、《建安六年残碑》、《衡方碑》、《张寿碑》、《耿勋碑》、《刘熊碑》等。这派汉碑在图式上尚保持着早期汉隶朴拙博大的气象和自然意味,是最能体现汉碑雄强一路的作品,它们没有同期大多汉碑所表现出的精丽典雅、八分披拂的装饰意味,笔法方拙简真,尤见刀意。从隶变渊源来看,这类碑刻受简帛书法的影响极少,而是直接从西汉石刻嬗变而来,所不同的是,西汉石刻由于未脱篆意,线条追求圆厚,而这类作品则以刀掩笔,呈现出方拙峻厉的意态。这类碑刻以《张迁碑》为代表。由于在笔法方面与同期汉碑存在着巨大的反差,后世对其笔法往往大加诋詈:“其字颇精,惜摹不工,全无笔法,阴尤不堪。”(清万经语)所谓“全无笔法”是指《张迁碑》不合汉碑蚕头雁尾,左规右矩之旨。事实上,《张迁碑》笔法在隶变趋于终结的东汉晚期出现,已具有楷隶之变的超前意义,其用笔开魏晋风气,是楷化的滥觞。康有为认为:“《张迁表颂》其笔画直可置今真楷中。”由此,以《张迁碑》为代表的方笔派汉碑在书史上不仅具有风格类型价值,同时,也具有深刻的书体变革意义。

2、典雅凝整,法度森严

这一类汉碑根据笔法可分为二类:A:肃括内劲:代表性汉碑有《礼器》、《史晨》、《乙瑛》、《华山庙碑》、《娄寿碑》、《张景碑》、《建宁残碑》、《朝侯小子残碑》、《李孟初神碑》等。这类作品皆为典型的庙堂正体,因此,刻写具精,八分披拂,装饰意味极浓。由于这类作品受儒家中和美学思想的整体笼罩,因而,其审美范式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对早期汉隶庶民化倾向的遵循,将简帛书法的“逸笔草草”做了有效的限制,而使其呈现出情理交融,文质彬彬的审美风范。在笔法上,这类碑刻在充分吸取汉简笔法的飘逸灵动的基础上,又加以刀法的融摄,从而使线条呈现出刀笔结合所特有的遒劲肃括、内敛潇落的颜致;B:灵动飘逸:这类碑刻有《孔宙碑》、《尹宙碑》、《韩仁铭》、《仓颉庙碑》、《孔彪碑》、《曹全碑》,这一类碑刻纵逸飞动、笔势开张,左右分驰,极尽其势,“虽规短整齐,一笔不苟,而姿媚却自横溢,此类汉碑直接由简帛书法演化而来,在笔法上充分吸取了汉简的灵动韵致,刀不掩笔,注重笔墨书写意味的传达,这是《孔宙碑》、《仓颉庙》碑,与《礼器碑》、《史晨碑》最大的不同点。因为庙堂正体,一为典重萧括,一为飘逸灵动,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二类碑刻对刀笔的不同倚重所致。

3、奇古浑朴,诡谲多变

这类碑刻有《夏承碑》、《礼三公山碑》、《鲁峻碑》。此派汉碑气格高古,带篆籀遗意,隶变程度不高,具有强烈的复古{顷向。与一般汉碑在书体,笔法方面差别很大。孙承泽《庚子消夏记》评《夏承碑》云:“其字肃中带篆及八分。洪承相为奇怪,真奇怪也。有疑其伪者,然笔致有一股英豪之气,决非后人所能及。康有为《广艺舟双楫》评其书“高浑”,并云:“然有芝英、龙凤之势,盖以为中郎书也。吾谓《夏承》自是别体,若近今冬心,板桥之类。以《论语》核之,中非中郎·书也。”在笔法上,这类碑刻崇尚圆笔,极意波发,“凡勒笔、磔笔、擢笔,挑起处极丰肥。”(清万经语)《鲁峻碑》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杨守敬《平碑记》云:“丰腴雄伟,唐明皇、黍季海亦从此出,而肥浓太甚,无此气颧也。”这类碑刻由于追篆籀笔意,存有明显的复古倾向,因而在汉碑中处于非主流地位,影响很小,存数也不多。不过,此类碑刻对唐代隶书及北朝中后期摩崖经体书法却产生较大影响。

汉碑由庶民化的-早期汉隶演变而来,因而,作为庙堂正体的汉碑虽然出于文化功用目的而不得不对其所自出的早期汉隶——简帛、孽崖书法进行图式修正,但它却无法从整体上消除掉早期汉隶所具有的强烈的生命感,整体性力量和气势,由此,简帛、摩崖书法基于审美自由的生命原初力在很大程度仍然支配、影响着汉碑的风格生成,这也是构成汉碑千姿百态,风格类型多样化的一个重要史因。

是真的。

根据调查于慎族谱,记载了他们家族的分支和直系等各种族人姓名,所以于慎行族谱是真的。

2009年12月,平阴县野外文物实地调查工作进行时发现了于慎行家谱碑,新发现的于慎行家谱碑位于平阴县东阿镇小学南面约150米处,为三块石碑并立,最高的一块碑高约2米,石碑上刻有于氏家族的名录。于慎行为明万历皇帝及其子、孙三代帝王师,于慎行家谱碑为于慎行后人在清代所立,为研究于慎行家族的变迁提供了重要史料。

中国的文物主要属于国家所有,中国文物保护法还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传世文物,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但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管理文物的规定。

文物不属于遗产范围之内的,一般情况下文物应该进行上缴国家,上缴给国家的情况下国家会给奖励金,但是如果个人不情愿上缴国家的情况下,国家会进行收购,那么收购的钱是可以继承的,所以文物是国家的财产不是个人的。不是遗产范围之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在公民死后,可以成为公民的遗产。但是,对于遗产中涉及国家重要的历史文物和资料的,没有相关规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珍贵的文物应上缴国家,国家会给予公民一定的物质报酬和精神鼓励。如果公民不愿意捐献,那么,国家将采取收购的方式,将珍贵文物收归国有,所支付的价款,继承人可以继承。

下列文物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

(1)中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

(2)地上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

(3)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国家机关、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组织收藏的文物。

法律依据

《法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一切埋藏或隐藏的物品,任何人不能证明其所有权,且发现纯为偶然者,埋藏物”法国民法采取发现人取得所有权主义。即在自己土地上发现的埋藏物归自己所有;在他人土地上发现的埋藏物,一半属于发现人,一半属于土地所有权人。

第二百五十三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不可移动的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国有文物受法律保护。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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