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上门登记人口信息干嘛
法律分析: 这是社区日常工作 作为公安机关人员信息登记管理使用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是什么意思
是的呢,居住证办理地点为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或县(市)城关派出所,以永州市为例,居住证办理如下:
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我省其他地区居住30日以上且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符合居住我市半年以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这三个条件之一,均可在申报暂住登记后可申领居住证。注:离开市辖区到本市其他辖区居住的人员除外。
1、永州市居住证申领表
2、居民身份证
3、近期彩照1张(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照片的人员需提供,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4、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三者之一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注: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必须有房屋出租人或者房屋管理人有效证件复印件)、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流程
1、办理人将准备齐全的办理材料提交给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材料通过后,进行居住证受理,并出具居住证领取凭证。(居住期限为1年)
3、当事人凭相关申请材料和居住证领取凭证前往各县市区公安局政务服务办证大厅窗口申请制证。
4、符合相应办证条件的群众于7个工作日后,凭居住证领取凭证前往各县市区公安局政务服务办证大厅相应窗口领取居住证。
扩展资料
居住证变更
变更条件
持证人在办理了居住证之后,发生了个人信息变更,如:申请人的身份证姓名与所持的居住证姓名不一致;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与所持的居住证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申请人现居住地地址与所持的有效居住证地址不一致。
变更材料
1、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
2、申领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居住证
变更程序
将变更材料一起递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给你办理后会将身份证原件交还于你,并当场会告知你何时可以来拿新的居住证,具体审核、制证、发证流程与初次申领居住证流程一致。 这句话意思就是说,
如果说不是本市的人员,
那么如果你要办理,
比如说身份证得重新办理
或者是其他的一些业务的话,
那么必须要办理居住证。
只是自己家庭的族群延续,本身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通过法律确认的方式,如户籍登记等确认的亲属关系,才能作为继承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法律分析: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填写表格;居住证的功能是什么“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并存。”对于许多市民关于“居住证到底有什么用”的疑问,相关负责人如是回答。
3、据介绍,居住证除了记录姓名、年龄等一般信息进行管理外,还记录有持证人的诚信或者违法行为记录,这是国内较早推行的一项信息内容。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告诉记者,居住证制度将违法行为进行记录,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居住证来对违法犯罪精确管理。
4、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派出所上门登记人口信息干嘛
本文2023-11-06 18:08:04发表“资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lezaizhuan.com/article/423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