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彝族的经济生活方式?
新中国成立前,包括云南大部、贵州部分以及广西的全部彝族地区,以土地个体私有为基础的封建地主经济早已占着绝对统治的地位,实物地租是地主对佃农最主要的剥削方式。此外,对佃农一般还进行额外劳役剥削,雇工与高利贷剥削也十分普遍。部分地区由于某种历史原因,土司仍得到保存,或在“改土归流”时保全了大量的土目与中小奴隶主,因而向封建制过渡的时期较长。如在乾隆初年,贵州威宁地区的彝族群众仍然“半为夷目家奴”。及至建国以前,所属百姓仍然保留某些农奴的特点,奴隶主的剥削虽以实物地租为主,仍不同程度地残存着奴隶制的痕迹。云南武定、禄劝以及红河南岸等地当时也保存不少大小彝族土司,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地主经济已有取代领主经济的发展趋势。
农业是广大彝族地区的主要经济部门,农作物主要有玉米、荞麦、土豆、小麦、水稻、大麦、燕麦、元根等。农具主要有犁、耙、条锄与板锄。在高原地区,人口稀少,牧草丰富,适宜于畜牧业的发展,主要牧养牛、马、猪、羊等。山地森林资源、山货资源十分丰富。河流湖泊中有各种鱼类和水产。狩猎,采集药材、木耳,捕鱼等成为群众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手工业基本上作为家庭副业而存在,主要采取定期赶集的形式进行商品交换。
彝族的社会生产力长期处于落后状态,自给自足的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尤其是在聚居区内一直保持着“以物易物’’的交换形式,仅用少量的牲畜、粮食、山货去换取针、线、盐之类的生活必需品。“耻于经商’’的观念一直统治着人们的思想,在彝族人民的观念中,牛羊是最有价值的东西,是衡量贫富的标准,也是衡量一个人(或一家人)能干与不能干、强与弱的标准。拥有百头牛羊是一般彝人的追求目标。

新中国成立后,彝族人民经过40多年的开发建设,社会经济有了很大发展。目前已经建起了钢材、生铁、煤碳、采矿、发电、伐木、化肥、农机、食品加工等轻、重工业部门,形成了一支本民族的产业队伍。云南个旧的云锡公司,已成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的一个重要企业,贵州西部的六盘水特区,已发展成为著名的煤炭工业基地,四川渡口也成为著名的新兴钢铁工业城市。交通运输也得到了较大改善,各地普遍修建了公路,成昆、贵昆铁路干线也通过了彝族地区。政府还在各地设立了一些贸易机构和集市,使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经济上实行搞活的政策,彝族的城乡商品经济有了飞跃发展,彝人中建企业、经商者逐年增多,落后的自然经济正受到严重冲击。
几十年来,彝族地区兴建了许多的水利工程,农牧业生产有利长足的发展。成昆铁路、贵昆铁路及南昆铁路等干线的通车,完全改变了彝族交通闭塞的历史,民族商业与对外贸易和民族旅游业有随之得到了蓬勃发展,财政金融、文化教育以及医药卫生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批工矿企业和钢铁基地也相继在彝区崛起,一批富有朝气的彝族年轻学者、文学家、文艺工作者和歌唱家等艺人在国内外舞台上展露头角,注重彝族本体历史文化研究的彝学已成为一门显学,从中国走向了世界,越来越多的海内外人士更加关注对彝族的政治、经济、历史和文化艺术等诸多领域发展与研究。同时,数以万计的彝族干部在中国***的培养下迅速成长起来,成百上千的彝族学子接受了高等教育,获得了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彝族学子日益俱增,生活水平和人民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彝区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是的呀
黑彝和白彝是两个次族群的概念,在1956年中国政府在凉山地区搞民主改革以前土司管辖区的彝族叫白彝,非土司管辖区叫黑彝;其次,彝族内部分五个等级:兹,诺,曲诺,阿加和嘎西,其中诺等级被译为黑彝,曲诺等级被译为白彝,阿加等级被译为安家娃子,嘎西等级被译为锅庄娃子。
属于干普扑惹,不是黑彝也不是正宗的白彝,白彝十二,黑彝十四,这里都没有这些干普扑惹。
四川大凉山地区是彝族的最大聚居地,在漫长的古代和近代历史上,这里的彝族都处于非常落后的社会状态。可能很多人想不到,这里的彝族部落即使到了民国时期,实行的还是人类历史最古老的奴隶制度。
在这种奴隶制度的体系之下,出现了黑彝和白彝的差别。彝族人用这两种颜色来抽象的区分彝族人的地位。黑彝就是尊贵的奴隶主,而白彝则是为奴隶主劳动的奴隶。
在古代史上,历朝历代曾经试图教化彝族,但都失败了。汉代设置了管理机构来管理彝族,但双方很难沟通。元朝和清朝崇尚武力,要求彝族接受中原文化,但也没有成功。到了民国时期,彝族还保持着奴隶制传统,其中奴隶主阶层是兹莫和诺合,统称黑彝。奴隶则分为三等,分别是曲诺,阿加和呷西,统称为白彝。
黑彝中的兹莫是受到朝廷册封的正式土司家族,是世袭的。而诺合则是彝族人自己的贵族阶层,也是世袭的。不管他们的后代是否富裕,都属于贵族阶层,他们掌控着当地绝大部分的土地和资源,拥有很高权力。白彝中的曲诺,相对于黑彝贵族而言,出身比较低,只能世代臣服于黑彝贵族。
但他们拥有自己的土地,每年只需要为黑彝主子们固定劳作一段时间,便可完成任务,有点徭役赋税的感觉。所以曲诺是白彝中身份等级最高的,说他们是奴隶有些不合适,更像是统治者治下的平民!也是真正意义上的白彝。
而白彝中的阿加,就比较悲剧。一般都不是彝族,可能是汉族,藏族等其他民族。基本都是俘虏来的,这部分人没有自己的土地,没有任何自由。能不能吃到饭,主要看主人的心情。
彝族人的服饰和外貌汉人相比,区别比较明显:
彝族人明显更高大,男性服装以青布包头,一般穿布衫,外面套一个坎肩。女子以百折裙为主,男子以百折裤为主。无论男女,都带耳环,都不穿袜子。
他们的祖先是缅藏人的一部分,长期居住在滇池到金沙江的区域内,曾经一度统治过西南地区,隋唐时期的“六诏”,就是以彝族为主体。
1949年以前,由于彝族分布地区和支系不同,各地社会和经济形态的差异,反映在婚姻制度上的地域性也突出。具体有如下表现:
(一)一夫一妻制。
在彝族社会中,和父权制小家庭相适应的一夫一妻制是占主导地位的婚姻形态。过去凉山,除呷西和部分阿加子女外,一般男女在童年或幼年之时,就由父亲代为择配,求媒说合,卜算合婚,纳聘订婚。一定时间以后即行婚礼。婚后除幼子外,都与父母分居,另立门户,组成一夫一妻制小家庭。若婚后男方尚幼,新娘则返回娘家居住,待其丈夫成年后再行建立家庭。至于阿加与呷西,经主子配婚,或征得主子同意结婚,仍然采取一夫一妻制的形式。过去部分贵族统治者和富有者中也有一夫多妻的,一般所娶各妻都分居不同地点,诸妻中第一妻虽在家中有较高的地位,但无管理和支配其他各妻的权力。但再娶时,事先必须取得第一妻的同意,并泡酒打牛宴请娘家亲友,赔礼后始得行,否则有可能招致非难,引起冤家械斗。
川、滇大小凉山彝族实行“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家支外婚”、“转房制”、“姨表不婚”、“姑舅表优先婚”。“同族内婚”,是指配偶双方都必须是彝族,禁止与其他民族婚媾,如有违背,按习惯法规定要处死或开除家门。“等级内婚”,“即是黑彝必须和黑彝婚配,严禁黑彝男女和其他等级的男女发生婚媾,如黑彝女子和其他等级男子发生关系,双方都要处死;如黑彝男子和其他等级女子发生关系,男子则要开除家支或被处死,女子一律处死。“家支外婚”,即规定同一家支内部严格禁止通婚,配偶必须在外家支选择,同一家支内部若发生两性关系被视为**,按习惯法双方都将被处死。“转房制”,即已婚妇女丈夫死后,尚在生育年龄,须转给夫家近亲中的另一男子。转房的顺序是,先尽平辈,如平辈中无适当人选,依次及于晚辈或长辈。除不能转给亲生儿子和姑表婚不转给公公外,其余均无限制。“姨表不婚”,即严禁姨表兄妹相婚,姨表兄妹似同亲兄妹,既不能联姻,也不能发生婚外性关系,否则将被视为**,按习惯法予以处死。“姑舅表优先婚”,即姑舅表兄弟姐妹有优先婚配的权利,习惯法规定,姑母的女儿生来就是舅舅的儿媳,姑母的女儿先要征求舅家纳聘,舅家不要才能别嫁,且所得聘礼要送一份与舅家,反之,舅家方面的女儿对姑家也有上述义务。
滇、黔、桂彝族封建式婚制,婚姻由父母包办,父母同意后再取八字,男家要向女家送聘礼,婚期要择吉日。
(二)云南永胜县他鲁彝族对偶婚和群婚制这一婚姻制的结婚与离婚很自由,有的女子甚至终生不婚不嫁,靠不时上门的男伴侣夜晚同居,与其所生子女为家。特别是女子婚前性生活自由,通常成年后都要到被俗称为“棚子”的公房去居住,而且往往在其中一住数年,因此,新娘带着孩子结婚者也为习惯法所允许。
(三)云南弥勒“阿细”彝族自由恋爱该支系彝族有供未婚青年男女社交的“闲房”或“公房”,婚姻无父母包办,不用聘礼,当女儿将男子领回家后才知道女婿是谁。
1949年以后,彝族地区普遍推行婚姻法,废除了旧婚姻制度。
简述彝族的经济生活方式?
本文2023-11-06 17:21:24发表“资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lezaizhuan.com/article/423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