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多年,过年三十女儿可以摆供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06浏览:1收藏

母亲去世多年,过年三十女儿可以摆供吗?,第1张

不管去世多少年,摆供祭奠祖先任何时候都可以!

大年三十,是全国人民团圆的日子,以前,有妈妈在的时候,是妈妈给我们建立一个美好的家庭,妈妈给我们一个家,现在妈妈不在了,我们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我们是家人一片天,可是,妈妈永远活在我们的心里,有妈妈的地方才是家,虽然没有妈妈叫了,摆一个供品,有一个仪式感,证明我们永远爱着她,也让孩子知道什么是传承,让孩子体会父母对妈妈的爱,让他们珍惜,有妈妈在的幸福的每一天,对孩子也是一个很好的教育!

母亲过世,30岁的女儿当然可以给母亲烧纸摆供,以祭奠母亲,

母亲去世,女儿也是母亲的亲生骨肉,当然可以摆供桌了,来纪念自己的母亲,完全可以

不可以,因为入土为安了。活着的人更应该为新年的到来,而忙碌。有个愉快的心情。

只要家族修谱委员会及大部分族人都不反对,完全可以将女性载入家谱写入凡例,这样家谱就有据可依。

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如果放到曾经的社会状况来说,生一个女儿,确实是不利于这个家庭的传承的,毕竟女儿都是要嫁到别人家,给别人家里当媳妇的,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女儿,永远都是给别人养的,当然这些都是封建思想,虽然说现在还是有些人这样想,也就是重男轻女的观念根深蒂固吧。

所以有人觉得生个女儿就是绝了后,自己家里的香火没办法传承下去了,所以就非常的不开心,尤其是那些老一辈的人。但是我觉得现在都2019年了,我们的思想还是应该开放一点,应该向前看,谁说生女儿就是绝后了,没有女儿哪来的母亲呢,如果大家都生了儿子,那谁来生育呢?总有人要生一些女儿来做母亲,来为人类的传承做贡

分类: 社会/文化 >> 民俗传统

问题描述:

如果写进的话女子的名字和男的的名字应该是并列的吗?

解析:

有家谱的人家:

1)女儿的名字应该写进家谱吗?不可以

2)儿媳妇的名字应该写进丈夫家的家谱吗?是的

3)出生男孩,起名字后,入家谱,成婚后,娘子随入家谱。

4)出生女孩,成婚后,入夫家家谱,姓随夫姓,如:夫姓张,娘家姓李,称张李氏(从前女孩无大名,只有小名);(后来女孩有大名,变成张李X/张李XX)现在香港、台湾地区有些地方就是,如:夫姓张,娘家姓李,称张李XX/张李X。

5)如果写进的话女子的名字和男的的名字应该是并列的吗?夫妻是并列的。

可惜格子太小,否则把格式给你看看。但格式形式是竖写的,千万不要横写。

古代社会是夫权社会,男尊女俾,不平等啊!一般人家的女孩连名字都没有,何况上家谱,穷人家生了女孩取名就叫:“大丫头”,“二丫头",“三丫头"。女孩长大了,更没有社会地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且还指腹为婚,根本没有把女孩当人看待,而是当作礼物送给别人。

而男人的地位就高些,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女人却不能有三夫四男,男人可以随便休妻,而女人却不能休夫,男人可以再可娶,而女人却不能再嫁。很多女人说:“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这显女人多么的低下而又无奈。

族谱在古代是非常重视的,能够显示一个家族的兴衰过程。我听说过去一个家族定族谱,非常隆重,各地方的同姓家长(就是很有声望的长辈),都召集在一起,还要举行隆重的仪式,然后商讨辈分,起名都有讲究。各人发表议见,遇到争执,不能决定的事情,还要抓撮(纸团子),抓撮不是象现在一样甩在地上,大家抢,很规矩,把纸团子放罐子里摇一摇,按顺序用筷子慢慢地来,而不是用手,手是赃的,污会。

现在一切都变了,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彻底解放了,废除包办,买办婚姻,女孩的地位一下子提升了,翻身当家作了主人,不再限于过去只能男人休妻,女人也可休夫了。

现在女孩不但可以入家谱了,而且还可以作自已喜欢作的任何事情,地位相当高了,不信你看看xxx祖坟上的碑文,不但女孩的名子可以刻上,连女孩的女孩同样能刻上。

任何一个人,在特定家庭中都有一个位置,也可以说是一个位份,活着的时候在家谱里,死了以后在祠堂里。

家谱比祠堂内容更丰富一些,本姓女子是可以在家谱里列注的,但婿家人员不行。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与封建思想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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