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实行什么制度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06浏览:4收藏

西周实行什么制度,第1张

周朝的分封制度

封建多氏

周朝的“嫡长宗法继承制”与“分封制”,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是中国姓氏大发展的时期,也是中国姓氏的主要来源。要了解中

国姓氏的源流,必须清楚周朝的封建多氏。

在我国历史上,夏商周是相互衔接的三代,史学家多以“三代”相称。

夏朝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商两代王朝的国家元首,皆称“帝”,而不称“王”。夏朝的帝位一般地由儿子接任,间或也有

兄弟接任的现象发生。

在夏朝之后,商殷的帝位大多由兄长接任,再传给弟弟,最后再由最年幼的弟弟传给长兄的长子,或传给自已的儿子,这就是“兄终

弟及”或者与“父亡子继”并行的“双轨制”。商殷十七世三十帝中,“兄终弟及”者,计九世十四帝,叔侄相传者四帝,父子相传

者十二帝。《史记·殷本纪》记载:“自中丁以来,废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相争或争相代立。”从而造成“比九乱世”的局面。殷

商后期,“兄终弟及制”为“父子相承制”所代替。

《史记·殷本纪》有这样一段描述:帝乙的长子微子启生在微地,封为子爵名启。因启的母亲是身份下贱的婢妾,启虽是长子,也不

能立为帝。帝乙的小儿子叫辛,辛的生母是正宫皇后,嫡出,所以就就让辛继承了王位。这位帝辛就是使商殷亡于其手的殷纣王。从

这段史实说明,在商殷末年,已经确立了“嫡长继承制”。

周族部落源于我国西北高原,在古嬗父时期,还没有建立“嫡长继承制”。古公少子季历继承周国,而太伯(长子)、次子虞仲,先

出奔长江三角洲。后来,在那里建立了吴国。季历传位于其长子姬昌,姬昌又传位于其长子姬发。姬发就是周武王。

公元前11世纪的20年代,周武王姬发灭商,建立了周王朝,定都镐京(今西安),并改“帝”为“王”,他便是中国历史上的“

千古第一王”。周武王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确立并普遍推广“嫡长继承制”。

周王朝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有江山300多年。周天子为了保障周家王朝的江山一统,其王位明确规定“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

贤。”周天子作为法律规定,只有嫡长子才是国王或者爵位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庶子哪怕是比嫡子年长或者更有才能,也不准成为继

承人。这样,就使弟统于兄。庶子虽然说不能继承王位,但是,他们可以得到次于王位的其他爵位。这一“宗法传制”,各朝历代历

历相传,延续近3000年,直延续到清王朝的覆灭。

一言蔽之,周朝的“宗法传制”,就是“嫡长继承制”。这就是说,其王位只他的儿子中的长子才能继承,以保证江山永远掌握在自

已氏族手中。这种“嫡长继承制”,是典型的“血缘传制”,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点:

一、传嫡长;

二、传长不传庶;

三、传男不传女。

周朝的“宗法传制”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从太昊伏羲氏“正姓氏”“制嫁娶”以后,经过漫长的两三千年。在这段历史时期内,随着男性在社会生活的主导地位,作为“性”

的存在,那些男性首脑,已经不再是“一夫一妻”,而是逐渐地“一夫多妻”。历史发展到了周朝,漫长的母系社会彻底被父系社会

所替代,父权家长制已经风行天下,“一夫多妻制”已经普遍实行。由于“一夫多妻”,必然会带来许多“副产品”:

一、妻子多了,儿女也多了;

二、儿女多了,是男儿继承王权还是女儿继承王权;

三、哪一个妻子生的儿女继承王权?

这些“副产品”必然要提到议事曰程上来了。到了周朝,周王知道江山得来的不易,为保障江山不丢,出台史无前例的“宗法传制”

,是理当所然的了。

汉代蔡邕在《独断》中曾经这样记载,“三代”的“一夫多妻制”是这样的:

天子取十二,夏制也,二十七妇。

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御女。

周人上法帝喾正妃,又九九八十一,增之合百二十人也。天子取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夫人九嫔。

诸侯一取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

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

这么众多的妻妾嫔妃,必然会生下一串又一串儿女。这么多的儿女,如果不分个先后秩序,如果不立个规矩,如果没有个章法,在继

承王位的问题上,岂不是乱套?岂不带来不可收拾的祸害?这就是周代的“宗法传制”产生的历史背景。

周代的“宗法传制”规定:以母为本进行区别,以子女母亲的身份与出生的先后,把所有的儿子(不包括女儿)分为嫡庶两类。所说

的“嫡”者,指正妻为“嫡”,正妻所生的儿子称谓“嫡生”或者称“嫡子”,即是“正宗”的意思。所谓“庶”者,指妾所生的儿

子,称谓“庶子”或者称“庶出”。“嫡”为“大宗”,“庶”为“小宗”。

对于“嫡”与“庶”又有严格与具体的规定和称呼:

一是正配,称妻。

妻所生的长子,一般称谓,在20岁,称三哥;宗法称谓,称嫡长子,继承人为嫡子。

妻所生的次子,一般称谓,在14岁,称六哥;宗法称谓,称嫡次子,在继承权上,称庶子。

侧室称妾,妾所生的儿子,下列称谓:

第一妾所生的长子,一般称谓,在25岁,称大哥,在宗法称谓上,称庶长子,没有继承权。

第一妾所生的次子,一般称谓,在19岁,称四哥,在宗法称谓上,称庶三子,没有继承权。

第二妾所生的长子,一般称谓,在22岁,称大二哥,在宗法称谓上,称庶次子,没有继承权。

第二妾所生的次子,一般称谓,在15岁,称五哥,在宗法称谓上,称庶四子,没有继承权。

诸侯的嫡长子宗法明确规定可以当国君,一姓之祖,又是一国之祖。姓也只有嫡长子才能继承,虽经百代而不变。这就是所谓的“大

宗”。又因为“别子为宗”的规定,“别子”虽然不能继承君位,但“别子”是世君的兄弟,尽管名份上有尊卑,一般地都被分封到

采邑,成了卿大夫,别立一氏成了新氏的始祖。而其别的其他庶子,再立别的氏,被分封到乡、亭为氏。这样以来,在政治上,形成

了一张巨大的统治“天网”,以姓氏的宗法分布开来,具体说就是:

周朝天子,姬姓---嫡长子,姬姓。

天子的庶子(别子),诸侯国君。

诸侯的嫡长子(大宗)---继承君位承姓。

诸侯的庶子(小宗)的庶子A,为卿大夫,被子分封到A邑,以A邑的封氏;

诸侯的庶子(小宗)的庶子B,为卿大夫,被子分封到B邑,以B邑的封氏;

诸侯的庶子(小宗)的庶子C,为卿大夫,被子分封到C邑,以C邑的封氏;

卿大夫A的嫡长子(大宗),继承卿大夫,继承A氏。

卿大夫A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儿子(士),分封到甲乡,以乡为氏,为甲氏;

卿大夫A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儿子(士),分封到乙乡,以乡为氏,为乙氏;

卿大夫B的嫡长子(大宗),继承卿大夫,继承B氏。

卿大夫B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儿子(士),分封到丙乡,以乡为氏,为丙氏;

卿大夫B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儿子(士),分封到丁乡,以乡为氏,为丁氏;

卿大夫C的嫡长子(大宗),继承卿大夫,继承C氏。

卿大夫C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儿子(士),分封到午乡,以乡为氏,为午氏;

卿大夫C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儿子(士),分封到已乡,以乡为氏,为已氏。

在如此周代的宗法制度下,仅一个诸侯国君之下,就产生了A、B、C、甲、乙、丙、丁、午、已等多“氏”。这些“氏”,无论是

以国为氏,无论是以邑为氏,以乡为氏,以亭为氏,都是乡大夫、士等贵族,即使是级别最低的“百工”,也非是一般下层的“奴隶

”或者“平民”。而只是在贵族统治阶级中的等级不同罢了。周代如此的统治程序,一四七列,三六九等,可谓“壁垒森严”。从这

里我们可以看出,在西朝时代的“姓”与“氏”,其具体内容与远古比较,已经发生了内容的变化,成为周王朝统治人民的工具。

顾炎武在《曰知录》中这样说道:“最下者庶民,庶民者无氏,不称氏者称名......者氏类族也,贵别也。”

“氏”是有爵位的贵族统治阶级的称号,家庭出身成了是不是贵族的根本与标志,社会地位完全由家庭出身决定。不是贵族出身的庶

人,不是一代没有“氏”,而是世世代代得不到“氏”;出身贵族家庭,子子孙孙都可以得到“氏”,而且永远是贵族。郑谯在《通

志·氏族序》中对先秦“三代”的“姓”与“氏”作了精辟的论述。他说:

“‘姓’与‘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

郑氏说得再确切不过了。正因为“氏”这么“贵重”,那些贵族的名字,首当其冲的就是突出“氏”;而那些没有氏的名字,只要一

听就明白是平民百姓。三代时的名字这样排列:

男子的名字:氏---行辈---名(或者字)---性别(为父或者甫)

女子的名字:夫国家名---行辈---本姓(或者字)---性别(为母或者女)

这些都是严肃场合使用,男子名四个字,女子名五个字,显然是不太方便。在实际曰常生活中大多实用简称,也就是行辈加名(或者

字加)。诸如以诸侯封国名为“氏”的名字“齐环(郑灵公)”,以卿大夫及其后裔受封邑名为“氏”的名字“屈原”,以居地为“

氏”的“西门豹”,以官名受封的“少师庆”,以祖先的名字或者以谧号为“氏”的“孔丘”等等。

这样以来,以远古的“姓”与“氏”和三代的“姓”与“氏”,虽然字是同一个字,但是具体内容,就有了的本质区别。

远古的“姓”是用来表示氏族与氏族全体成员“祖”或者说“源”的集体标志,同姓不通婚。其“氏”是用来表示“宗支”或者说居

地的标志,男子称“氏”。而在西周以来的“三代”,“姓”“氏”却成了统治阶级用来统治天下的“工具”。

周王朝始行了“宗法传制”,创立了中国的“分封制”,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的“封建社会”。周王朝为了百姓防止造反,周朝法律规

定:

第一、周王朝的国王以京都镐京(今西安)为中心,沿渭水下游与黄河中下游划出了一大片土地,建立由国王直接统治的特别行政区

。这个特别行政区,称之谓“王畿”。这就是周王朝的“核心”区域。

第二、周王朝把“王畿”以外全国所有的土地,划分为大小不等的若干块土地,分封给建国有功的各路诸侯。这些封国的面积都很小

,实际上是一个个城堡似的各个军事据点,以此为中心,军事控制周围地方,二三十个封国加起来的总面积也没有“王畿”之大。这

样以来,就保障了周王朝对封国的绝对控制。诸侯封国如“群星伴月”一样,环绕保护着周王朝的“王畿”,以保证周王朝的安全。

不唯如此,为了江山的铁统,周王朝又“封建诸国”,这一手也更厉害。其“封建诸国”分为“同姓封国”与“异姓封国”两种:

“同姓封国”是属于血缘关系的封国。

凡是周王朝姬姓的王亲贵族,人人有份,个个封国,都能得封一块土地,得封一国。因同为一姓,称谓“同姓诸侯国”。这是把天下

人人共有的土地,以国法的形式划分到个人私有名下的开始。在周初,先后分封了71个诸侯国,其中,周武王封其兄弟立国的有1

5人,姬姓立国的有40人。

王季之兄太伯、仲雍的后人封于吴(今江苏省苏州);文王之弟虢仲、虢叔分别封于:

东虢(今河南省荥阳东北);

西虢(今陕西省宝鸡东)。

文王之子分别封于:

管(今河南省郑州市);

蔡(今河南省上蔡西南);

猿(今山东省汶上西北);

霍(今山西省霍县西南);

卫(今河南省淇县);

毛(今地未祥);

聃(今湖北省荆门东南);

郜(今年内山东省成武东南);

雍(今河南省修武县西);

曹(今山东省定陶西);

滕(今山塍县西南);

毕(今陕西省咸阳西北);

原(今河南省济源西北);

郇(今山西濞临猗西南)。

武王之子分别封于封于:

晋(山东省翼城西);

应(今河南省平顶山);

韩(今山西省河津县西北)。

周公之子分别封于:

鲁(今山东省曲阜);

凡(河南省辉县西南);

蒋(今河固始县西北);

邢(河北省邢台);

茅(今山东省金乡西北);

胙(今河延津县北);

祭(今河南省郑州市东北)。

召公之子则封燕(今年内北京)。

平定武庚叛乱以后,周公摄政时期,又封周王朝王室弟子26国。

“异姓封国”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对有功之臣的封国,像姜子牙封到齐国(山东省临淄)。

第二种情况是封一些既不能征服,又要防止他们作乱的部落,实行政治上的安抚。诸如夏王朝的后裔东楼公(姬姓),被封到杞国(

今河南省杞县)。已经灭国的殷纣王之子武庚(子姓),封到宋国(今河南省商丘)。后来,武庚与管叔、蔡叔作乱,被周成王平定

杀了,改封殷纣王的庶兄微子启为宋国国君。

周王朝的“封建诸国”,结束了中国千古如林的“部落”的存在,“告别”了人人公有的“大家”。从此之后,“部落”为“封建国

家”所替代,人类300万年存在的部落,在中国大地上消失了,人类进入了“封建国家”。

在周王朝,诸侯各国直属周王朝直接管辖,周王一人决策天下。这里再也没有生产资料人人有份的“公有制”。从周朝立国的那一天

起,这里变成了“国家”。所谓“国家”是以“国”为“家”。“家”是私有的标志,那么“国家”就是以把“国家”私有了,“国

家”的概念就是私有的概念。“国家”成为私人的了。

在周朝,周天子封的这些诸侯国,为便于管理,其面积有大有小,因而诸侯国国君的地位有高有低。所以,周王朝封国国君的爵位分

为“公、侯、伯、子、男”五个等级。而且,五级之下还有“第六级”,称为“附庸国”。“附庸国”的面积更小,附庸于附近较大

的诸侯国。这“五级爵位”规定也非常严格。其地域公国50平方公里,侯国35平方公里,伯国小于侯国,子国25平方公里,男

国的面积更小,那些附庸小国还不满25平方公里。因此,西周初期的诸侯国的面积是很小,跟部落没有多少差别,因为当时的人口

不过1370多万(见赵文林《中国人口史》)。

周王朝在三百多年(公元前1066年--771年)间,对其各路诸侯直接分封,叫着“封建诸侯国”。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更厉

害的分封,这就是诸侯的分封制。这些诸侯也学着周王室的“王畿”,也只管诸侯国的“中心地域”,把其“中心地域”以外的其它

土地,像周王朝分封诸侯国一样,再分割给他的“亲属”--嫡长子以外的庶子等辈,称之谓卿大夫。这一类封地称之谓“采邑”。

卿大夫得了土地,也学着诸侯的办法,再分割给其亲属——嫡长子以外的庶子等辈,叫着“士”,称着“禄田”。由以上叙述我们可

以看出,在周王朝,其分封建制形成了以周“王畿”为中心的统一等级分封系列,其中有三个环节:

第一是周王朝的直接分封,周天子分封诸侯国;

第二是由诸侯国君再分封,由国君分封采邑;

第三是由卿大夫再分封,由采邑分封为禄田。

周王朝以“王畿”为中心的统一分封系列,具体的体现了周王朝的嫡长宗法继承制的严密性:

周天子的继承人:大宗--嫡长子继承王位,众庶子为小宗--分封为诸侯;

诸侯的继承人:大宗--嫡长子继承诸侯国君位,众庶子小宗--分封为卿大夫;

卿大夫的继承人:大宗--嫡长子继承卿大夫,众庶子为小宗--分封为士。

周王的“宗法传制”,直接导致了国土的“分封制”。国土以层层严密分封的诸侯(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等组织罗网

,明确了大一统的嫡长子继承王位、国君位,保障了王权世世代代的血族统治,以把所有的各层庶子分封出去,保障了天下尽可能性

的安定,为周朝江山的稳定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周朝三百余年,把大国分封成大大小小的诸侯国,诸侯国又分封为众多卿大夫采邑,采邑又分封成无数禄田。这样,表面看来五彩缤

纷,实际上是血族统治,天下一家,天下一姓。

关于周朝“氏”的本意,《礼记·丧服小记》具体解释了周代宗法的主要内容: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尊宗,敬宗所以尊祖祢

也。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

这一段话,可以说是解释周代“氏”的一把钥匙。文中所说的“祢”即是“父亲”。

诸侯国国君的嫡长子继承其父当了国君,国君的庶子,也就是国君嫡长子的弟弟之辈,也称“别子”。这些“别子”没有权利继承君

位,必须分立出去自成一家,获得新氏,成为这一家支新氏的始祖。这就叫着“别氏为祖”。

“别子”的嫡长子,继承新氏家支,又成为新氏宗派的大宗,这就是“继别为宗”,又叫“大宗”。

只要这个新的同氏宗派存在,大宗作为同氏宗派的元首与代表的地位就永远不变,这叫着“百世不迁其宗”。同宗派奉之为“宗子”

“别子”除其嫡长子之外,当然会有其他的儿子,即是庶子。“别子”的长子、长孙、长曾孙等等,也都会有庶子,这些庶子系数属

于小宗。这些小宗各继承其第一代庶子,各代继承其父(祢)。所以说“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了五世(五代),就没有了

丧服的规定,这就是“五世则迁”之说。

正因为有“五世则迁”的规定,小宗只奉继高祖、曾祖、祖、父(祢)四世传宗的小宗,而高祖以上超过五世的小宗不再尊奉。这样

,每增添一位后裔,他们所尊称的小宗,就相应发生了一次变化,这就叫着“祖迁于上,宗易于下”。

至今,一般人只知道自已的高祖、曾祖、祖与父(祢),而不知道自已的远祖,大概与此也有关吧!

周朝的“嫡长继承制”又法定,同氏宗派的大宗不能绝户,而小宗可以绝灭。例如周公旦是诸侯鲁国的国君,当他回朝庭任职以后,

就由他的嫡长子伯禽到鲁国继承君位,是为鲁公。鲁公的弟弟(别子),必须分出自成一家,建立新氏。所以凡被分封到凡地,成为

了凡氏的始祖;伯龄分封到蒋地,成为了蒋氏的始祖;他的四弟被分封到邢地,成为了邢氏的始祖;胙侯分封到胙,成为了胙氏的始

祖,后来又改为作氏;茅权分封到茅地,成为了茅氏的始祖。他们各自的嫡长子又继承新氏家支,将氏传承下去。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是周朝一统天下的宗法,同时,也是各式各样的新氏所产生的根本原因。

人越来越多,宗族越来越大,随着子子孙孙繁衍越来越多,聚族而居不利于群体生活,在一块土地上不能容纳那么多人在一起生活。

于是,人们不得不分迁居于外。这不仅是生活的需要,同时,也是统治阶级统治天下的需要。这就必应势产生了分封,分封就是“封

建”。这也就是“封建社会”的名词的来历。

随着历史的脚步前进,时代的发展,后来由于诸侯国、采邑(邑、关)、禄田(乡、亭)的地名转变成了“氏”。有的以国为氏,有

的以邑为氏,有的以关为氏,有的以乡为氏,有的以亭为氏,有的以地为氏。于是,各式各样的氏在中国大地上出现。遂之,姓氏也

就绚丽多彩起来。

由于“封建”的产生,那些分殖于外的人,无论是以国为氏,无论是以邑为氏,还是以乡为氏,还是以亭为氏,还是以地为氏,中华

民族的传统美德皆不忘本,相互联通,这是人群生存的需要,这就产生了宗法。我国古来有“有分土、无分民”的说法。这就是说,

有分土,则有胙土命氏产生新氏的分封;无分民,那是因为同出于一个祖先,同根共祖,都是受治于大宗之下的宗子。

我们可以看出,“氏”非同小可,“氏”的分化与演变,已经成为周朝宗法分大宗与小宗的名号。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是周天

子得王以后,对所得权力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是一统天下的一种统治方法。我们还可以看到,新氏族产生又是一宗,他们也在发展。

人口不断增加,同氏族人数增多之后,又不能相容,又不得不进行分殖,再开辟新地,再次分出去自已的同氏。随着人数的增多,又

进行分支,以致发展无穷,复加如此。子生孙,孙生子,子子孙孙,发展下去。如像一棵大树,干生枝,枝生叶,一氏家族生发开去

,遍地开花,布于天下。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的法定,使各地分散的子子孙孙都尊奉第一代获得新氏的先祖为“开氏始祖”。这样,“氏”就成了表示第一

代分出去的支系及其后裔的“姓”。如周公旦氏族:

周公姬旦的嫡长子伯禽是鲁氏始祖。

周公姬旦的庶子即别子被分殖出去:

其别子凡伯分封到凡地,是凡氏的始祖。

其别子伯龄分封到蒋地,是蒋氏的始祖。

其别子第四子分封到邢地,是邢氏的始祖。

其别子胙侯分封到胙地,是胙氏的始祖。

其别子茅叔分封到茅地,是茅氏的始祖。

这样的后果,作为“姓”生发开来,作为“氏”也普遍开花了。当然,这是一个“姓”与“氏”大发展的时代了。

说到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在周朝的“始祖”概念、“姓氏”概念与远古的相比已经发生了演变。例如太昊伏羲氏之后,“次有柏皇

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混沌氏、昊英氏、有巢氏、葛天氏、阴康氏、朱襄氏、无怀氏凡十五代,

皆袭伏羲之号。”说的是从柏皇氏至无怀氏这十五代皆袭伏羲的“风”姓,“始祖”是太昊伏羲氏不变,“风”姓也不移。而在周朝

的“始祖”“姓氏”就与太昊伏羲时代说的实质就大不相同了。

吕思勉在《中国制度氏·宗族》中这样说道:“人类既知的统系,必有所以表示之。时曰姓、氏。姓所以表示女系,氏所以表示男系

也。然及后来,男子之权既增,言统系者专以男为主,姓亦改从男。特始祖之姓,则从母耳。周制,始祖之姓曰正姓,百世不改。正

姓而外,别有所以表示支派者,时曰庶姓,庶姓即氏也……(《大传》)注:姓,正姓也。始祖为正姓,高祖为庶姓。疏曰:‘正姓

,若周姓姬,齐姓姜,宋姓子。庶姓,若鲁之三桓,郑之七穆。’盖正姓所以表大宗,庶姓所表小宗也。”

如此之宗法,每一个人既是自已祖先的后裔,同时又是自已后裔的祖先。也即是周朝每一个被分封出去的同姓诸侯,既是与周天子同

姓,同是姬姓的后裔,同属一宗;同时,他们以各自的封地为国名,则成了被封各小宗及其后裔,即以国为氏。他们即是大宗的分支

,又是各分支的开氏始祖。周朝如此宗法纽带,把周朝从宗法上成为一个“大氏族”“大家族”“大家”。说起“家谱”,他们是同

根共祖,同出一源,百姓同根。我们下面看一看周朝姬姓分封支系的开氏始祖:

姜源--后稷--周太公古嬗公父(同一父性始祖):

周太公古嬗公父被分出去的支系开氏始祖(别子为祖):

(1)长子太伯--吴氏开氏始祖;

(2)次子仲雍--吴氏传代始祖;

(3)三子季历--昌(周文王)

周文王姬昌被分出去的支系开氏始祖(别子为祖):

(1)伯邑考;

(2)武王发;

(3)管叔鲜,管氏始祖;

(4)周公旦;

(5)蔡叔度,蔡氏始祖;

(6)曹叔振铎,曹氏始祖;

(7)成叔武,成氏始祖;

(8)霍叔处,霍氏始祖;

(9)康叔封,卫氏始祖;

(10)聃季载,沈、聃氏始祖;

(11)(11字),郜氏始祖;

(12)伯廖,廖氏始祖;

(13)雍伯,雍氏始祖;

(14)叔绣,滕氏、始祖;

(15)毕公高,毕冯、魏氏始祖;

(16)丰侯,丰氏始祖;

(17)郇侯,荀氏始祖。

周武王姬发发被分出去的支系开氏始祖(别子为祖):

(1)第四子,应氏始祖;

(2)邗叔,于、邗氏始祖;

(3)成王诵;

(4)唐叔虞,晋氏始祖。

周公旦被分出去的支系开氏始祖(别子为祖):

(!)伯禽,鲁氏始祖;

(2)凡伯,凡氏始祖;

(3)伯龄,蒋氏始祖;

(4)第四子,邢氏始祖;

(5)胙侯,胙氏始祖;

(6)茅叔,茅氏始祖。

纵观周朝姬姓的开氏祖,关于周代“姓”与“氏”,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所谓“姓”是统一血缘、同一女性始祖、具有共同族亲的

称号与标志;“氏”则是源于同一父姓始祖被分封出去的若干支系的开氏始祖的称谓标志。

周代的“宗法传制”和“分封制”,以严密的法定组织,与政治权力、生产资料土地等结合成一体,一直流传了300多年没有变化

。即使在周朝灭亡之后,那些新兴的的各代王朝,“换汤不换药”,基本上也都效发周朝的“王制”,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

中国的姓氏在周代是蓬勃大发展的历史时期。在这一历史时期,发展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许多没有过的姓氏,同时,也形成与决定了

中国姓氏制度发展的基础与趋向。

正史、方志、家谱,向被称为研究历史的三大主体资料。正史(此处指官修的全国性史书,非指文献学所谓的纪传体史书)研究全国,方志研究地域,家谱研究家族。而研究地方的资料,可以称为地方文献,一般认为以方志、碑刻、谱牒三类为主。

  山西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发祥地之一,地处北方草原与中原的衔接地带,对邻近的河北、中原、关中而言,山西海拔较高,与四边有黄河、太行山、长城之阻隔,易守难攻,为独立的地理单元,在古代中国占有重要地位,所谓“治世之重镇,乱世之强藩”。研究山西,对于华北乃至中国历史研究具有重要作用。

  研究山西的资料,产生并集中留存于山西地域,可以统称为山西地方文献。以新文化史的研究视域,从广义上来说,方志、碑刻、谱牒、文集、日记、文书、档案、书信、口述资料、图像、传说、实物遗存、报刊杂志等,均应属于这一范畴。从狭义上来讲,主要包括方志、碑刻、谱牒、文集四类。

  山西特殊的地理形势,域内保存了较为丰富的地方文献,尤其以现存碑刻资料全国领先。在区域社会史研究如火如荼推进的过程中,一批又一批省内外以及国外学者关注及投身山西研究,因而山西地方文献的收集利用及研究无疑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由于山西地方文献体量庞大,目前所见整体探讨的文章较少。故笔者不揣浅陋,结合自身十多年收集、研究山西地方文献的经历,粗撰浅文,重在叙述,以期为山西研究者起到一定目录索引作用,不足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本文所谓的山西地方文献,仅从狭义来讲,同时基于研究古代山西历史(秦统一到1912年清朝灭亡)及山西地域社会具有资料利用价值。

  一、方志

  1949年以前编撰的地方志,称为旧志。据1998年出版的《山西文献总目提要》,李裕民先生统计,山西现存旧志中的政区志有458种,专志有20余种。20年过去了,发现《山西文献总目提要·地方志》所列现存方志也有不实者,如万历《乡宁县志》和顺治《乡宁县志》实为一种;而多种现存方志陆续被发现,如民国《石膏山志》、民国《沁县启蒙乡土志》、乾隆《景毛小记》、乾隆《湾里庄志》、同治《湾里庄续志》。加上私人及国外收藏的,笔者推测山西现存旧志不会少于500种,约占全国现存旧志的二十分之一强。主要是明代后期、清朝、民国成书的,以清代为最多。

  山西旧志,现存者均已列入珍贵古籍,少见流传。有两套方志丛书集中收录。台北成文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方志丛书》(山西省)62种,凤凰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173种、省志辑2种。

  山西旧志的整理,包括影印、排印、点校、点注、标点、翻译、辑录几种方式,或正式出版或内部印行,或线装或胶装,或铅印或油印。(一)影印。如嘉靖《山西通志》,雍正《朔平府志》,乾隆《汾州府志》,嘉靖《太原县志》,万历、顺治、咸丰《太谷县志》,康熙《阳曲县志》,雍正《岳阳县志》,民国《永和县志》,乾隆《重修盂县志》,乾隆《泫志拾遗》。(二)排印。主要是原晋东南地区,现长治和晋城两市,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将域内的府州县志绝大部分都已经排印线装出版,内部印行。(三)点校。省志如成化、万历、康熙、雍正、光绪《山西通志》;府志如雍正《朔平府志》,万历、乾隆《汾州府志》;州志如弘治《潞州志》、万历《应州志》;县志如万历《繁峙县志》、雍正《岳阳县志》、民国《安泽县志》。(四)点注。如万历《太原府志》,万历《潞安府志》,道光《大同县志》,光绪《蒲县志》,民国《襄陵县新志》,光绪《太平县志》,民国《翼城县志注释》。(五)标点。如顺治、乾隆《潞安府志》,康熙《平阳府志》,乾隆《蒲州府志》,万历《代州志》,万历《泽州志》,民国《洪洞县志》。(六)翻译。如乾隆《浑源州志》,民国《翼城县志今译》,民国《永和县志》。(七)辑录。如《永乐太原府志》就是辑录《永乐大典》残本中的《太原府志》;《汾州府志·平遥编》是辑录万历和乾隆《汾州府志》点校本中的平遥内容而成;《宁武旧志集成》中的《三关志·宁武地理总考》就是辑自明代廖希颜《三关志》。此外,《静乐旧志集成》(康熙、雍正、同治)和万历《忻州志》是影印和标点相结合,一页分成上下两栏,下栏为影印一页,上栏为对应的简体文字,标点竖排,优点是可以对照影印版。

  利用山西方志,当然刻本或影印本最好,但刻本越来越珍稀少见;影印本成本较高,过去印量小,有的也不易找寻。可见编辑影印出版现存山西方志全集是绝对利好的一件文化盛事。近年来出版的《山西文华·史料编》影印了数种山西旧志,如万历《潞安府志》、康熙《平阳府志》、雍正《朔平府志》、雍正《泽州府志》、乾隆《汾州府志》、乾隆《蒲州府志》、光绪《代州志》、光绪《解州志》、光绪《直隶绛州志》。两套山西旧志丛书《中国方志丛书》(山西省)和《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省志辑)除去重复者仅有一百余种,只占山西现存方志的四分之一,且版本均是清代民国的,早期版本少。好在一些国内外图书馆(如国家图书馆)、文化学会网站可以在线阅读部分珍贵的山西方志原版。在原件及影印本见不到的情况下,点校本或标点本就派上用场了,这也是山西旧志整理的主要方式。任根珠先生《西樵志语》一书中所收的文章《山西新方志事业综述》[1]10-11统计,截至2002年,山西旧志点注或标点的有101种。刘益龄《山西地方志史》统计的山西旧志整理点校有129种,时间显示截至2010年。据笔者收集,截至目前,山西旧志点校或标点本(不包括影印)有190余种,加上整理的专志,至少有220种以上,约占山西现存旧志的五分之二强。如果加上影印单行的,足有一半以上。

  山西旧志整理以长治市最有功效,上世纪八十年代曾将府州县志多数版本均标点排印线装内部出版,本世纪前后新加点校、标点整理,除却长治、平顺两县外,其余市县的府州县志现存旧志所有版本均已正式出版,均是合订一两册。太原市及辖县点校或标点出版《太原府志集全》4种、《太原古县志集全》12种,前者合订1册,后者合订3册,实现了旧志中的政区志全部正式整理出版。此外,介休市、寿阳县、静乐县、汾阳市、孝义市、交城县、广灵县、应县、代县、繁峙县、翼城县、乡宁县、霍州市、吉县、隰县、永和县、沁水县均已将辖区内的旧志标点整理出版,其中交城、静乐、广灵、隰县、沁水合订1册,寿阳合订2册,翼城一套5册。加上影印,绝大部分县市均整理出版至少一种旧志,但也有极个别县到目前为止尚未整理出版任何一种旧志。

  山西旧志编撰过程中,涌现出修志名家、晚清乡宁人杨笃,一生修志(包括参订)13种,山西11种、河北2种,是公认的中国古代修志最多的个人,其中山西11种为光绪《山西通志》、光绪《代州志》、光绪《壶关县续志》、光绪《长子县志》、光绪《续修黎城县志》、光绪《屯留县志》、光绪《长治县志》、光绪《潞城县志》、光绪《天镇县志》、光绪《繁峙县志》、光绪《五台县志》。山西旧志中的名志如成化《山西通志》、光绪《山西通志》、康熙《平阳府志》、乾隆《汾州府志》、光绪《五台新志》等等。山西旧志整理过程中,大概以李裕民先生点校整理最多,如成化《山西通志》、万历《汾州府志》、雍正《朔平府志》、天启《文水县志》、康熙《宁乡县志》、万历《繁峙县志》、雍正《岳阳县志》、民国《安泽县志》、光绪《山西通志·古迹考》。利用旧志编撰的资料书,有:李裕民《山西古方志辑佚》和《晋志钩沉》,郭展翔等《山西方志物产综录》,山西省地震局《山西省地震历史资料汇编》。利用山西旧志的工具书,有:李裕民《现存山西地方志总目提要》,刘纬毅主编《山西文献总目提要》、《山西方志概述》,祁明《山西地方志综录》、《山西方志要览》,池秀云《<山西通志>人物传索引》、张国淦《山西方志考》、赵保平《晋中地方志总目提要》等。整体研究山西旧志,成就较大的学术成果是新近出版的刘益龄《山西地方志史》,全面梳理山西地方志发展史、编撰史,总结特点,辑佚志文,附录现存及亡佚志书目录,形成最新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山西整理的旧志,除去影印的,主体是点注或标点,按通行古籍整理原则方法点校的较少,且在整理过程中录文、标点诸方面,错误屡见,利用时一定要仔细,最好查对原刻本印本或影印本。可见,全部影印很有必要,影印同时或随后再认真点校出版,将极大方便社会大众阅读利用。

  二、碑刻

山西境内碑刻受到重视,古已有之。如成化《山西通志》卷十七即为《碑目》,分17类,载碑刻600余通简目,包括碑名、时代、撰者姓名。清末光绪间山西巡抚胡聘之主持编纂《山右石刻丛编》,收北魏到元末840余年720通碑刻,录尺寸、字体、地点、碑文及考证。光绪间方志家、乡宁人杨笃编纂《山西通志》的《金石记》(后辑为《山右金石记》单行问世),共有七卷,收录汉至元山西碑刻1550余通,列碑名、时代、撰者姓名、地点、考证按语,所收碑刻现已大多亡佚。民国间,山西各地编辑多种《金石志》、《金石记》、《金石考》、《金石类编》,如《阳城县金石记》、《汾阳县金石类编》、《定襄金石考》、《介休金石略》,多收录碑文,略加考证,为时人及后人研究山西地域文化保存了弥足珍贵的资料。

  山西现存的碑刻年代久远、序列完整、数量庞大,支撑了山西区域社会史受到学界的普遍关注及研究持续深入推进。最早有东汉碑碣,尤其是宋金元时期的碑刻在同期全国数量领先,明清民国时期的碑刻比比皆是。现存1949年之前的碑刻至少有3万通以上。三晋名碑如太原晋祠《晋祠之铭并序》、临猗《密云太守霍扬碑》、闻喜《玄宗御书裴光庭碑敕》和《平淮西碑》、夏县《司马温公神道碑》、新绛《碧落碑》、稷山《姚天福神道碑》、万荣《汾阴二圣配飨铭》、浮山《大唐龙角山庆唐观纪圣铭》、翼城《裕公和尚道行碑》、大同《大金西京大慈恩寺重修大殿记碑》(俗称《朱弁碑》)等。

  利用碑刻,最好查看原碑、拓片及碑文较清晰的照片,如果尚不具备这些条件,那么使用出版的碑刻书籍就成为最主要的途径。山西出版的碑刻合集,首推《三晋石刻大全》,从2009年《临汾市洪洞县卷》出版开始,现已出版近60个市县区,山西现有119个县市区,接近一半。基本是每县一册,洪洞县、襄汾县、孝义市、泽州县、朔城区等5个县市是上下两册;仅有吕梁市汾阳市为上中下三册;有的县出版了续编,如大同市浑源县、灵丘县和临汾市浮山县、曲沃县。《三晋石刻大全》分县编排,书首有全省、全市、全县碑刻总况说明,可以先行了解,内容包括现存及亡佚碑刻,有标点的录文,简要解题,附录部分拓片及拓片局部,但多数碑文未录碑阴题名,主体是人名,也多有捐资商号、组织、个人及资金,这是研究基层社会史、商业史的好资料,实为明显的缺失遗憾。当时编撰原则不收墓碑,但多数县均收了不少近些年刊立的纪念碑。所谓大全,其实也不可能齐全,如上述灵丘、浑源、浮山、曲沃均已出版续编一册。《三晋石刻大全·晋城市泽州县卷》(2册)比晚出的《泽州碑刻大全》(4册)所收碑刻要少些。《三晋石刻大全》出版之前,曾编撰出版过《三晋石刻总目》9册,除了忻州、吕梁以外均有,每市一册,算是清家底,但《总目》错误很多,利用时也要注意。但《三晋石刻大全》毕竟成为研究利用山西现存碑刻时优先使用的碑刻资料书,其价值是毋庸置疑的。《三晋石刻大全》出版工作中,晋城市6县区全部出版,临汾市出版数量最多,17县市目前已经出版13县,而忻州市出版最为迟缓。

  除《三晋石刻大全》独领风骚后,全省碑刻总汇还出版过《明清山西碑刻资料选》及《续一》、《续二》3册,选萃类的《山西碑碣》与《山西碑碣续编》。市域碑刻选萃如《晋城金石志》、《晋中碑刻选粹》、《临汾历代碑文选》、《河东百通名碑赏析》。县域碑刻汇编如《泽州碑刻大全》、《高平金石志》、《灵石碑刻全集》、《灵石古韵》(碑石卷)、《介休碑传集》、《偏关古碑文集》,选编如《乡宁碑文选》(上集)、《尧都历代碑刻选萃》、《临县碑文大观》、《沁水碑刻蒐编》、《陵川历代碑文选》、《尖草坪区碑碣》。村域碑刻全集,如《古村郭峪碑文集》。流域碑刻汇编,如《盂县乌河石刻》。

  山西出版的专题碑刻之书,如《山西地震碑文集》、《山西戏曲碑刻辑考》、《晋商碑刻资料选编》(一)、《山西清代神庙戏碑辑考》、《晋祠碑碣》、《河东盐池碑汇》、《河东出土墓志录》、《河东水利石刻》、《河东地区书院碑刻辑考》、《洪洞介休水利碑刻辑录》、《广胜寺文献碑刻汇编》、《五台山碑文》(同书名两种,忻州市文物局和五台山佛教协会各编一种)、《五台山佛教》(繁峙金石篇)、《五台山碑文选注》、《阳城汤庙碑拓文选》、《太行山成汤庙碑刻资料集》、《三晋石刻大全·长治市长治县炎帝碑陵卷》、《晋城佛教金石录》、《高平诉讼碑刻辑考》。《中古陇西牛氏碑刻集录》卷三收近年晋东南出土的唐宋上党牛氏墓志81方。市县文史资料也有碑刻专辑,如《忻州文史》有《古碑文录》5辑5册,介休、襄汾、平遥文史资料也出版过碑刻、碑碣专辑。还有碑刻工具书可供利用,如《<山右石刻丛编>、<山西通志·金石记>石刻分域目录》。[2]45-48研究山西碑刻的书如《漫谈山西碑刻》、《金石证史:三晋碑志中的历史细节》等。

  分市县的《三晋石刻大全》和其它山西碑刻书籍,整理工作都相当不易,但录文及断句常有错误,利用时务必引起注意。利用碑刻时,如果能亲临碑刻放置的原址,综合考量碑刻、建筑及场域的相互联系,实现在地化,充分结合所在区域社会文化,这样更有助于理解领悟碑刻反映的文化信息。

  三、谱牒

  魏晋隋唐是门阀社会,谱牒流行,但几乎均散亡不见。赵宋以来,聚族、修谱大受提倡,新的谱牒被陆续修撰,记录了千年历史,中国南方数量多、质量精于北方。山西现存的谱牒,宋金元代罕见流传,以明清及民国为多,尤其是清代民国最多。尽管历代战争、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损毁许多,但辗转遗留保存下的谱牒数量也不少。或刻本或铅印或抄写,多数藏于私家,现在图书馆、博物馆也有不少收藏,如山西省社科院家谱研究中心、闻喜县档案馆、山西大学图书馆等。至于数量究竟有多少种,没有确数,保守估计2000种以上应没问题。《山西文献总目提要》著录的“谱牒”有461种,分现存、待访、亡佚三类,附简要提要。《中国家谱目录》及《中国家谱总目》收录山西家谱较多。著名者如闻喜《裴氏世谱》、代县《冯氏族谱》、代县《杨氏族谱》、代县《崔氏世谱》、五台《徐氏宗谱》、五台《赵氏宗谱》、崞县《徐氏宗谱》、定襄《邢氏宗族世系图谱》、忻州《朱氏家谱》、忻州《陈氏族谱》、繁峙《宫氏族谱》、太原《王氏家谱》、榆次《常氏家乘》、灵石《王氏族谱》、灵石《陈氏家乘》、灵石《何氏族谱》、灵石《梁氏家谱》、寿阳《祁氏世谱》、徐沟《乔氏家谱》、祁县《罗氏族谱》、祁县《温氏家谱》、离石《于氏宗谱》、交城《安定王氏宗谱》、石楼《杨氏家谱》、乡宁《石涧村杨氏家谱》、襄垣《连族谱牒》、武乡《信义程氏族谱》、沁县《吴氏人物志》、沁县《东山赵氏家谱》、沁县《魏氏宗谱》、阳城《黄城村陈氏家谱》、盂县《续修张氏族谱》、平定《窦氏族谱》、平定《周氏家谱》、平定《郗氏族谱》、洪洞《韩氏家谱》、曲沃《靳氏族谱》、闻喜《赵氏家谱》、闻喜《郭氏家谱》、河津《平原薛氏族谱》、荣河《徐氏家谱》、稷山《段氏家谱》、夏县《涑水司马氏源流集略》、运城《河东路氏谱牒》、运城安邑《仝氏族谱》。譬如民国定襄《邢氏宗族世系图谱》卷二为《墓志文》,汇录了邢氏历代先人的碑铭墓志百余篇[3]64,价值就很高;光绪运城安邑《仝氏族谱》抄本对于廓清山西晋南及豫西女真族后裔仝氏价值较高。近些年,一些旧谱牒被陆续发现,或被影印、复印,尤其是一些新修的家谱族谱全部或部分承用老谱内容,也算老谱牒继续得以传承。但总体来看,1949年以前的家谱损毁的远多于现存的,造成山西地域文化研究的一大缺憾。看来非常有必要由山西省级文化部门出面组织或规划设立一个大课题,逐步收集山西现存家族谱牒,也可分地区进行普查,编撰总目、内容提要,最好能先影印再点校,最后出版《山西现存谱牒汇编》,这必将是嘉惠学界、社会大众的文化功绩。

利用家谱资料,除查找新旧谱牒外,山西还出版过几种家谱文化的书,可以参看,如《临县家谱文化》、《盂县家族文化》、《山西盂县姓氏源流考略》、《娄烦文史资料》第六辑《娄烦碑谱文化》、《关氏三千年》,《洪洞大槐树寻根》、《洪洞大槐树志》(上下)收录了不少当地的谱序。山西学者张海瀛、李吉在山西家族、谱牒研究方面较有成就,张海瀛著有《族谱姓氏研究集》、《源晋姓氏与寻根》、《太原王氏史略》、《太原张氏史略》,还有《缅晗集:张海瀛谱牒研究文选》,主编过《中国族谱集成》;李吉著有《姓氏族谱与寻根文化》、编著《郭氏史略》。研究山西家族的成果,如周征松研究河东裴氏,著有《魏晋隋唐间的河东裴氏》、《中国姓氏谱:裴》、《家族史研究及其他》,利用了大量碑刻谱牒资料;李红《隋唐河东柳氏家族研究:以世系、迁移、婚宦、家族文化为中心》;谢振中《河东望族 万荣薛氏》。山西省社科院曾建立家谱资料研究中心,收藏家谱资料近3000种,还有缩微胶卷近千盘,出版过《中国家谱目录》,影印出版《中国族谱集成》(全100册)、《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家谱资料研究中心藏名人家谱丛刊》(全285册)、《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家谱资料研究中心藏早期稀见家谱丛刊》(全137册)、《历代姓氏文献丛刊》(全93册),出版期刊《谱牒学研究》四辑、《谱牒学论丛》七辑。

明初,晋南洪洞大槐树移民、晋北马邑圪针沟移民,均是政府组织的移民活动,后裔遍及全国诸多省市县,所以有很多谱牒都自称是大槐树移民后裔,洪洞大槐树成为全球华人老家、汉民族的精神家园,这是山西及各地谱牒常见的现象。[4]72-75其实,山西古代长期地处边防地带,因为官、驻军、经商、逃荒而移入的民众历代有之。如晋南、晋东南多有河南、山东移民;而晋中人因经商移民外地,晋北、晋西北民众“走西口”及三年困难时期移居内蒙古很多,1949年前晋中、晋南、晋东南南下干部留居华中、华南、西南的人数也不少。尤其在两省交界处,移民活动更是频繁。通过阅读相关谱牒,上述历史信息及特点均能清晰呈现。

  谱牒的通病,记载常有夸大溢美的成分,追溯远祖,往往攀附高贵贤能,利用的前提务必要考证鉴别、去伪存真。但谱牒集中记述家族,是为一家的历史,可以弥补正史、方志记载不足,是研究姓氏家族渊源、迁转、家规、世系、成员功业事迹、地方社会的珍贵资料。

四、文集

  文集也称别集,是个人所撰诗文总汇。对于研究人物的生平经历、家族世系、交游师承、思想主张、学术成就、活动空间、区域社会具有极高的资料价值。尤其是古代那些未能通过科举进入仕途而长期居于民间基层从事文教事业的文士,他们的文集对于研究地方社会更是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料。[4]72-75这里所说的文集,立足于对研究山西地域文化有价值,故而也把晋人诗文总集及选集也包括在内。晋人文集,以明清及民国留存为最多,这是和全国一样的普遍现象。

  《山西文献总目提要》著录的“别集”有687种、“总集”68种,部分亡佚不存,这些数据也太会准确,其中有些书严格来讲不算诗文集,收录有些宽泛,但也大致能反映晋人诗文集现存状况。

  晋人诗文集,收入丛书中的,如民国《山右丛书初编》(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影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点校本)收录十余种,如《文潞公集》、《松龛全集》、《庄靖先生遗集》、《西台集》等。近年山西出版的大型丛书《山西文华》,已经出版的文集有《王绩全集》、《温庭筠全集校注》、《元好问全集》、《薛瑄全集》、《祁寯藻集》、《祁韵士集》、《陈廷敬集》、《吴雯集》、《张慎言集》等;山右历史研究院编辑出版的《山右丛书二编》,收的文集有《忠正德文集》、《拙庵集》、《敝帚集》、《梁园寓稿》、《涂水先生集》、《孔文谷集》、《孔文谷续集》、《孔文谷诗集》、《大椿堂诗选》、《条麓堂集》、《条麓堂续集》、《仰节堂集》、《苍雪轩全集》、《大司马张海虹先生文集》、《张忠烈公存集》、《张司隶初集》、《句注山房集》、《孙忠靖公全集》。晋城市三晋文化研究会出版的《晋城历史名人文存》,收录《鹤栖堂诗集》、《陵川集》、《庄靖集》、《西北文集》、《午亭文编》、《常评事集》、《泊水斋集》、《六砚草堂集》、《艳雪堂诗集》、《东谷集》。李豫主编《阳城历史名人文存》共收录明清时期阳城28人37部著述,另收入阳城诗歌总集7部,收录明清阳城诗人130余人作品近千首,包括《泊水斋文钞》、《泊水斋诗钞》、《东谷集》、《归庸集》、《桑榆集》、《午亭文编》等。徐永忠主编《高平历史文化资料》,收录高平籍文士文集,有《司昌龄诗文集》、《高平祁氏三世遗稿》、《张立本诗集》、《知常先生云山集》、《蒲溪吟社三家诗抄》、《刘宫詹天先生文集》、《毕振姬文集》。田同旭主编《沁水历代名家文存》收录沁水县8位古代名家传世11种文集。《介休近代艺文丛稿》收《介休诗略》、《介休续诗略》、《介休金石略》、《庄镜集》等10余种。

  单行的晋人文集,如《郭弘农集校注》、《司马光集》、《文彦博集校注》(《文潞公集》、《文潞公诗校注》)、《元好问全集》(《元遗山诗集笺注》)、《郝文忠公陵川文集》、《郝经集编年校笺》、《郝经集校勘笺注》、《薛瑄全集》、《王家屏诗词译注》、《王家屏奏疏译注》、《王琼集》、《霜红龛集》、《傅山全书》、《西北文集》、《午亭文编》、《孙嘉淦文集》、《于成龙集》、《康基田和折遇兰诗集笺注》、《霞荫堂诗集》、《泊水斋诗文钞》、《吴琠文集》、《六砚草堂诗集》、《砚樵山房诗稿》、《程昆仑先生诗文集》、《徐继畲集》、《张瑞玑诗文集》、《曹润堂诗集》(影印)、《剑虹斋集》、《晚香诗钞存稿》、《吴庚诗文选》、《杨笃诗文选》、《卧虎山人感慨集》、《陈敬棠诗文辑》、《敬业文集》等。

  还有一些家族、地域诗文汇编,如《皇城陈氏诗人遗集》、《夏门梁氏诗歌集释》、《润城古代诗文选编》(润城、西坡、北音、上庄、中庄、下庄、屯城、上伏、下伏卷,共4册)、《沁水历代文存》、《潞安诗钞》、《河汾诸老诗集》、《秀容诗文存》、《忻县古迹名胜诗文录》等。

  上述晋人诗文集,基于研究山西地域有价值而言,主要是那些多年生活于山西的官员、文士,所记所写多关涉晋人晋地,利用价值自然较高。而一批常年在外地为官的晋人文集,对研究山西地域文化的价值反而不高了。反而,一大批曾经为官、寓居山西的外省籍官员、文士,他们的诗文集,也应多加关注,尤其是他们在晋地任职寓留时为晋人撰写的序跋、志铭及唱酬、观瞻诗文,对研究山西区域社会历史具有重要的资料利用价值。

  山西的地方文献,除却上述四种之外,比较集中的还有地方史籍,也可以单独归为一类,集中记录晋地历史,价值也很高,整理出版的如《晋乘蒐略》、《晋政辑要》、《交山平寇本末》、《牧爱堂编》、《河东盐法备览校释》、《山西宁武府忠义孝弟祠观法录》、《晋游日记》、《山西票商成败记》等。

  上述方志、碑刻、谱牒、文集四大类山西地方文献,多是正式出版的,也包括部分内部编印的,仅是列举笔者所藏及所知,不可能齐全完备,难免挂一漏万,但肯定具有一定代表性。加上地方文献的整理出版,多有作者后裔及地方文化爱好者参与,收集有一定难度,有时需要亲临当地寻访。山西研究地方文化的机构,主要是省市县各级三晋文化研究会、地方志办公室、政协文史委、档案馆、图书馆,民间地方文献收藏者、爱好者及书商书贩也广有存藏,这些都是征集时应优先考虑的对象。

  近40年来,一批批山西地方文献得到整理出版,为研究古代山西历史及中国历史提供了系统的基础资料,但整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错误也是不容忽视的。现实的文化发展需要,亟待将山西地方文献科学整理乃至总体编辑出版,编印《旧志集成》、《石刻大全》、《谱牒汇编》、《文集汇编》等等之类总集、汇编性质的地方性丛书,这必将是嘉惠当代、利在千秋的文化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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