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族谱有何特点?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06浏览:1收藏

中国的族谱有何特点?,第1张

《史记·夏本纪》记述了夏朝禹至桀14世17帝。这就是中国最早的“家谱”。产生于夏,盛于魏晋南北朝,普及完善于宋。

欧阳修、苏洵所修族谱体例较完备,私修族谱普遍以其为典范,并进一步予以发展,形成了一套包括谱序、谱例、谱表、谱系、家训、家诫、家规、祠堂、坟地、义庄、仕谱、人物传记和艺文等内容的较完善的私修族谱的体例。

夏朝(约公元前21世纪~前16世纪),中国原始社会逐步解体,进入了奴隶社会,确立了王位世袭制。随之产生了记述夏朝世系的家谱。至周朝(约公元前11世纪~前221年),家谱只是记述士大夫身份的一种特殊标志。秦朝(公元前221年~前206年),氏族宗法组织瓦解,抛弃了公侯子孙的贵族世统本系。至汉朝(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族谱已发展成为一种社会普遍崇尚的宗教文化。以后,随着封建门第制度法制化,官修世族大地主的合谱盛于魏晋南北朝(公元265年~589年)。隋唐两朝(公元581年~907元),推行科举制度,士族势力日渐衰弱。至唐朝中期,族谱由以前的官修合谱逐步转向私家修谱而兴盛起来。宋朝(960年~1279年)受“三纲五常”的宗法伦理思想支配,私修族谱逐步普及和完善。明、清至民国,宗族活动盛行,私修族谱有增无减。

中国族谱随奴隶社会王位世袭制的确立,产生于夏朝

中国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人们以血缘亲属关系结合在一起,居住在一地,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家族、氏族村落,形成氏族公社。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名称和徽号,以维持氏族成员的共同世系和区别于其他氏族。氏族内的重要事情,都按照一定的习惯和世系安排。

夏朝,中国原始社会瓦解,进入了奴隶社会,并确立了王位世袭制。为了明晰王族世系,子孙继位,产生了记述王族世系的“家谱”。《史记·夏本纪》记述了夏朝禹至桀14世17帝。这就是中国最早的“家谱”。

周朝,以氏族组织演变而来的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法制度,即嫡长子继承制的建立,使嫡长子成为土地和权位的法定继承人。与之相应形成了“尊祖敬宗”的祖先崇拜,从而巩固了奴隶制的统治秩序。在这种特定的条件下,家谱迅速发展。周朝家谱有自己的特点。

一是贵族出于尊祖敬宗和炫耀祖先,在鼎彝礼器上铭刻自己的家系。这些鼎彝铭文,先叙述祖先名字及其美德、功勋庆尝,最后为铸器人的名字。这类铭文鼎彝按辈份作为祭器陈列于宗庙,这就是周代的私修“家谱”。

二是周王朝和各诸侯国设立史官,记录、整理、保管各贵族的家谱。周王朝中央设有小史掌管王族家谱,负责定位王族世系,区分王族成员的辈份和血缘关系,遇有祭祀,则告诉君王其先祖的死日、名字等。周王朝中央还设有太史、内史,记录、整理、掌管诸侯卿大夫的谱系资料。各诸侯国也设工、史之类的官,记录、管理谱系资料。http://wwwdoc88com/p-1146349882708html

三是出现了一批谱学著作。这些著作中要数《世本》的成就最大。《世本》记录了自三皇五帝一直到春秋战国时历代帝王诸侯卿大夫的姓氏起源、世系流源、迁居本末、生前创制、死后名号以及其事迹,集各代、各家分散和世系于一书,使之流传后世。

中国族谱随封建门第制度法律化,世族大地主修谱盛于魏晋南北朝

秦统一中国后,建立中央集权统治,实施官僚制度。氏族宗法组织随之瓦解,但血缘宗法思想并没有削弱。特别是汉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君臣等级和血缘尊亲观念进一步得到增强。

东汉以来,地方豪族及地主势力发展,他们往往几代宗族不分居,结成强大的社会力量。他们还与大官僚、大商人纠合,结成集团,在政治上垄断政权,把持仕途,占据中央和地方要职,形成门阀。东汉后期,三公九卿太守州牧,多数由这些高门弟子担任,门第制度已成为世家大族垄断统治政权的基础;阶级矛盾激化,世族大家以保卫乡土、宗族为名,笼络人心,组织宗族武装,维护自己的势力;世族大地主占有大量土地,他们利用宗族关系控制大量劳动力,为其奴役。曹魏时期,推行九品中正制度,使门第制度法律化。当时中正品第人以家世、才干、品德三项标准并列。到西晋,世族地主专政,把家世提升为主要的甚至惟一的标准。上品高官全为世家大族垄断,寒门、中小地主被排斥在政权之外。家谱自然成为九品中正选择官吏的主要依据。世族大地主利用宗族血缘关系和宗族思想,笼络族众,组织宗族武装遍布全国。族谱也自然成为其有力的工具。当时赋役苛重,大批族人农民只好投奔同宗大地主,转为“私属”,供其奴役剥削。族谱自然成为维护这种局面的工具。为了适应这种需要,魏晋南北朝官府设立“谱局”,诏令专职修家谱。家谱也作为重要文献,保存在各级官府中,出现世族地主家谱的鼎盛。当时修谱以贾弼最有名,他广搜世族大地主的百家谱记,在东晋政府的支持下,撰定《百家谱》,共100帙,712卷。包括18州,116郡大族。

中国族谱随科举制度的推行,私修族谱盛于唐

隋唐两代,废除九品中正制度,推行科举制度,选拔人才不再以族谱为依据。族谱的作用下降,但氏族门阀观念仍然很盛。唐太宗命修《氏族志》,收集全国的氏族家谱,考证其世系,定为9等。并提出“不须论数世之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把皇族列为第一等武则天时,又将《氏族志》改编为《姓氏录》,将后族武姓列为第一等,其余均以官职高下为标准。凡五品官以上者,皆升为士族。唐代中央政权编修的谱牒,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的变化。

由于唐皇朝的倡导,并编修大量官谱,社会上私修族谱之风甚盛。不仅旧族“纪其先烈,贻厥后来”,就是那些百代无闻之族,一朝暴贵,也无不追求本系,妄承先哲。唐代中期以后,随着士族势力的衰退,逐步改变了过去绝大多数是官修百家姓氏渊源的合谱状况,私修家谱逐渐兴盛起来。可惜唐末乱世,世家大族家谱大都散失无存。

随“三纲五常”宗族伦理思想的奉行,“家自为说”私修族谱普及完善于宋

宋代以後,中国社会奉行“三纲五常”的宗法伦理思想为核心的程朱理学,宗法家长制的统治思想深入到封建社会的机体。以族谱选官和婚配的作用逐步消失,修谱的目的主要是敬宗收族。朝廷不再设“图谱局”,官府再不修谱牒。世族之家的修谱逐步减少,并转向一般官僚地主之家以至普及到百姓之家。私家修谱一般是本族人自己修,而且是挑选受过一定教育在本族有一定威望的人撰修。宋初,文学家欧阳修、苏洵主持修本族族谱,开创了宋代族谱的先河。其後,许多士大夫纷纷为自己的家族修谱。从此,族谱从过去的“奉敕修定”,转向“家自为说”私修,形成了私修族谱的盛行。欧阳修、苏洵所修族谱体例较完备,私修族谱普遍以其为典范,并进一步予以发展,形成了一套包括谱序、谱例、谱表、谱系、家训、家诫、家规、祠堂、坟地、义庄、仕谱、人物传记和艺文等内容的较完善的私修族谱的体例。  

中国族谱随宗族活动的盛行,明清修谱卷帙浩繁

明代,朝廷置宗人府,编修皇族谱牒,称玉牒。清代自顺治始,开设玉牒馆,由大学士、内阁学士、礼部尚书等主持修牒。时,玉牒为皇族成员发放俸禄、赐官封爵、指婚定名的基本依据。

明清两代,私修族谱更是卷帙浩繁。家谱、宗谱、族谱、支谱、世谱等名目繁多,并产生专记人物生平事绩的“年谱”。值得一提的是《孔子世家谱》,改变了唐及以前只收录直系长子长孙的做法。北宋至明清民国,合族修谱,支庶兼收,续修不断。明中期,规定每60年一大修,30年一小修。谱例规定严明,内容丰富。且随宗族活动的变化,修谱南方盛于北方,南方宗族聚居之风盛于北方,特别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很多商人借助宗族活动开展商业活动。海外华侨成立宗亲会,集合同姓人士,不论亲疏,不分派别,建立宗祠,共祀其受姓的始祖,以此联络感情,弘扬祖德,团结互助,发扬民族精神。这些宗亲活动直至民国时期仍有增无减。

建家谱的日子选择,一般可以选择重要的纪念日,比如家族的传统节日、家族中有重大事件发生的时间、家族中有重要人物诞辰或逝世的日子等。此外,也可以选择一个吉日,比如黄道吉日、六合日等,来进行家谱的编写。

在选择具体日子时,应该考虑到家族成员的时间安排和协调,以确保尽可能多的家族成员能够参与其中。同时也要考虑到家族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以及家谱的编写进度和计划。

需要注意的是,家谱的编写是一个长期而繁琐的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在选择日子时,也要考虑到家族成员的身体状况和情绪状态,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家谱的编写工作。

您好是可以改。更改年龄所需手续如下:公民的年龄原则上不予更改,确实出现差错,需要更正的,需办理以下手续,经派出所审核,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报市公安局户政处,每月审批一次。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申请人的单位证明(无单位的需要村/居委会证明);3、两人以上调查材料(即询问笔录);4、派出所综合调查意见;5、原始户口卡片或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派出所公章);6、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7、职工需要更改年龄的,须单位出具的同意更改年龄的意见,附本单位人事部门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9、户籍证明;10、其他证明材料。

续家谱政府没有补助。

续家谱一般都是族人集资进行续修,政府没有补助。

续修家谱的步骤如下:

1、组建修谱组织。因家谱族人较少,组织简单、操作简便,一般情况下组建最多3人的组织机构即可。开始时多为1人操作,随着族人增多,参与组织协调的族人可增加到3人左右。

2、确定第一任“藏谱人”。 第一任“藏谱人”是家谱编修、本家族五代左右族人中最重要的族人。他(她)担负着三大重任:第一,确定“谱祖”;第二,统计、编辑、记录家谱谱册;第三,妥善保存、续记、传承家谱。

3、确定“谱祖”。 “谱祖”是家谱所记载的本家族五代左右、一百位左右族人中的第一对夫妇,他们承接着本家族上下左右的的传承关系。“谱祖”由第一任“藏谱人”与族人共同商议确定。

4、收集历史资料。收集、分析、辨正原来本家族的族谱等资料;调查、核实家族中老人口述及其他情况;尽量丰富家族历史资料,对涉及家族的墓碑等进行调查。

5、收集现实资料。发放并及时回收《xx公后裔个体人生信息统计表(正面)》、《xx公后裔个体人生信息统计表(背面)》二张表(正反面填写或打印)。

6、综合分析资料,草拟“栏目内容(亦谓生平介绍)”。历史资料和现实资料收集完成后,“藏谱人”要召集修谱成员,认真分析、核实资料,研究群体信息;制定“修谱原则”;起草每个族人的“世系传”、“生平传记”等文字材料。

7、副本录入。采用一般记录用纸,按照家谱的“栏目内容”,对已经草拟的文字材料审查无误后,记入家谱副本。

8、正本录入。再次审查已经记录的家谱副本,请族人中书法优秀者使用碳素笔誊写记录家谱正本。

9、珍藏与使用。家谱正本用于珍藏,放置于木质谱盒,非续记不得翻阅,翻阅必须佩戴超薄手套。家谱副本用于文化交流、宗亲联谊活动等。

10、续记与传承。“藏谱人”可在族人人生信息发生变化时,按照家谱记录要求随时记录,也可每年清明节统计记录一次,记录内容与方法同第五步、第七步、第八步。

中国的族谱有何特点?

《史记·夏本纪》记述了夏朝禹至桀14世17帝。这就是中国最早的“家谱”。产生于夏,盛于魏晋南北朝,普及完善于宋。欧阳修、苏洵所修族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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