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谱知识简介
一、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
二、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宗法制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三、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
四、义田
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五、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
六、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
七、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子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
八、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九、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九、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
十一、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
十二、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
十三、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冠用家乘的不太多。
谱牒学·谱牒学的形成和发展·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谱学
东汉以来,地方豪族地主的势力有了很大发展。曹魏时,开始实行九品中正制,门阀豪族的利益得到维护,族姓同社会地位、权利等密切相关,因而谱牒记载便成为选官、婚姻、社交等的凭证。正如郑樵在《通志·氏族略》中所说:“自隋唐以上,官为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在这样的社会政治背景下,无论是士庶还是官私,莫不以家谱为重,于是竞起而修纂、考订家谱,促成了谱学的发达。
隋唐以前的时期,由于政治的多元和统治家族的频繁更换,皇族家谱大量出现,名称有属籍、皇族宗人图牒、帝谱、皇室谱。北朝的不少皇族家谱流传到隋唐时代并为当时史书著录。士族修纂家谱盛行,仅南北朝时期宋、齐、梁三代的士族家谱见于刘孝标《世说新语》者就达三十余种。受皇族家谱和士族家谱普遍化的影响,庶族阶层也开始建立家谱,并出现了庶族在谱籍上竞相作伪,力图混杂于士族阶层的现象。
为了适应收集、考辨、管理家谱的需要,官府设立了专门的主谱官员和修谱机构。于此,郑樵在《通志·氏族略》中有所介绍:“历代并有图谱局,置郎令史以掌之,仍用博通古今之儒知撰谱事。凡百官族姓之有家状者,则上之,官为考定详实,藏于秘阁,副在左户。若私书有滥,则纠之以官籍,官籍不及,则稽之以私书。此近古之制,以绳天下,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者也。”官府对集中的各地家谱进行总汇,编成总谱,亦称百家谱。有全国性总谱和地方性总谱之分。
由于官方和民间都重视纂修家谱,自然地造就了专门从事家谱编纂、整理和研究的学者。这个时期的谱学著述丰富,据《隋书·经籍志》记载,共有五十余种,近一千二百卷。并出现了不少著名的谱学家,如世传谱学的贾氏。晋太元中,散骑常侍河东贾弼,广集百家之谱,撰为《姓氏簿状》一书,包括十八州百十六郡,共计七百一十二篇,区分士庶贵贱,无一遗漏。朝廷委令史、书吏抄缮此书,藏于秘阁及左民曹。至其孙贾渊,三世传学,对家谱的研究精深,当世莫比。贾渊曾为竟陵王子良撰《见客谱》,又撰有《姓氏要状》十五篇。贾渊之子贾执作《姓氏英贤》一百篇。贾执之孙贾冠撰《梁国亲皇太子序亲簿》四篇。可见贾氏一门世传谱学,相沿达百余年。南朝有王氏之学,代表人物为王弘、王俭、王逡之、王僧儒等。王弘深好贾氏姓氏之学,善于记忆人名、别字与官号,曾日对千客而不犯各先人之讳。王俭悉心研究谱学,在贾氏著述基础上,撰成《百家集谱》十卷。王逸之又作《续百家谱》四卷、《南族谱》二卷、《百家谱拾遗》一卷。王僧儒又增定《百家谱》为三十卷、《百家谱集钞》十五卷。王氏谱学也深得时人推崇。此外,当时著名的谱学家还有管宁、挚虞、刘湛、徐昭、徐勉、宋绘等。
综上可见,官私修谱之风的盛行、总谱形式的普及、谱学世家等专门研究者的出现,都标志着谱牒学已完全独立成为专门的学问。阮孝绪《七录》首次专类著录谱牒,《七录》中的第十一类即是“谱状”,著录了四十二种谱牒,一千余卷。此后,《隋书·经籍志》等“正史”的史部目录中,都立有谱牒类。这也表明谱牒学是作为史学的一个部类存在的。
隋唐时期,废除九品中正制,推行以才选人的科举制,在政治上限制了门阀士族的势力。尤其是隋末农民战争,沉重打击了门阀制度和世家豪族。谱牒的作用因此有所改变。唐王朝出于政治的需要,主要由官方主持编修总谱,提高皇族地位,压抑旧士族。如唐太宗令高士廉等修《氏族志》,收集全国家谱,考定世系,定为九等,将皇族列为第一等,老牌士族崔氏被抑为第三等。武则天时,下令改修《氏族志》为《姓氏录》,将后族武姓列为第一等,其余以官职高下为标准,凡五品以上皆升为士族。唐代谱学的发展除了政治上的因素外,还直接与当时的社会文化风气有关。门阀观念在唐初仍有影响,谱牒仍然是旧士族自我标榜的依据。
唐代著名的谱学家和著作有柳冲撰《大唐姓氏录》、路敬淳撰《衣冠谱》、韦述撰《开元谱》、张九龄撰《韵谱》、林宝撰《元和姓纂》等。唐代的谱学著作以史官撰述者为多,其中又以族姓为主,也有专论家史的,如刘知几的 《刘氏家史》十五卷和 《谱考》三卷。刘知几还在《史通·史志篇》中论及史志(此指谱牒) 的关系,“凡为国史者,宜各撰《氏族志》,列于百官之下”,强调了谱牒在史书编撰中的作用。
唐代后期,旧士族已逐渐衰落,加之唐末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对残余的门第制度以致命的打击,世家大族的族谱亦大多在混乱中散失,谱学作为专门的学问流传下来的不多。此后,谱牒学的发展进入另一个时期。
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等。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家谱是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在历史民族大融合中,各个民族中开始出现族谱。族谱也是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国史,地志,族谱)之一。追溯最早家谱的产生为口述家谱,资料显示:“瞽蒙主诵诗,并诵世系”之说,家谱最初的功能就是辨析亲疏,凝聚族群,优化生育,即所谓“亲亲以相及”。此后万变不离其“别”与“聚”这两个基本功能,但随时代推移,社会制度不同,其具体内涵和所起作用也不一样。
家谱源于何时?大概可以上溯到先秦时期。司马迁说的《谱牒》、《牒记》,都是周以后的东西。周代的《世本》,曾对司马迁创作纪传体通史有过参考作用,学术界公认为中国家谱的开山之祖。战国时代的《春秋公子血脉谱》,开启我国家族史籍以"谱"为名之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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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3-11-06 10:56:04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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