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排序?唐宋元明清?秦朝呢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06浏览:1收藏

朝代排序?唐宋元明清?秦朝呢,第1张

一、排序如下:

三皇五帝始,尧舜禹相传。

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

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

三分魏蜀吴,两晋前后延。

南北朝并立,隋唐五代传。

宋元明清后,皇朝至此完。

二、唐

唐朝(618年—907年),是继隋朝之后的大一统王朝,共历二十一帝,享国二百八十九年,因皇室姓李,故又称为李唐,是后世公认的中国强盛王朝之一。

隋末天下群雄并起,617年,唐国公李渊于晋阳起兵,次年于长安称帝建立唐朝。唐太宗继位后开创了贞观之治。唐高宗承贞观遗风开创永徽之治。

690年,武则天以周代唐,定都洛阳,史称武周。705年,神龙革命后,唐中宗恢复唐朝国号。唐玄宗即位后励精图治,开创了万邦来朝的开元盛世。

天宝末全国人口达八千万上下。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宦官专权导致国力渐衰,中后期经唐宪宗元和中兴、唐武宗会昌中兴、唐宣宗大中之治国势渐振。

末期爆发黄巢起义破坏了唐朝统治根基。907年,朱温篡唐,唐朝覆亡,中国进入五代十国时期。

三、宋

宋朝(960年—1279年)是中国历史上承五代十国下启元朝的朝代,分北宋和南宋两个阶段,共历十八帝,享国三百一十九年。

960年,后周诸将发动陈桥兵变,拥立宋州归德军节度使赵匡胤为帝,建立宋朝。赵匡胤为避免晚唐藩镇割据和宦官专权乱象,采取重文抑武方针,加强中央集权,并剥夺武将兵权。

宋太宗继位后统一全国,宋真宗与辽国缔结澶渊之盟后逐渐步入治世。1125年金国大举南侵,导致靖康之耻,北宋灭亡。

康王赵构于南京应天府即位,建立了南宋。绍兴和议后与金国以秦岭-淮河为界,1234年联蒙灭金,1235年爆发宋元战争,1276年元朝攻占临安,崖山海战后,南宋灭亡。

四、元

元朝(1271年—1368年),由蒙古族建立,是中国历史上首次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定都大都(今北京),传五世十一帝,历时九十八年。

1206年,成吉思汗铁木真统一漠北建立蒙古帝国后开始对外扩张,先后攻灭西辽、西夏、花剌子模、东夏、金等国。蒙哥汗去世后,引发了阿里不哥与忽必烈的汗位之争,促使大蒙古国分裂。

1260年忽必烈即汗位,建元“中统”。1271年,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改国号为“大元”,次年迁都燕京,称大都 。

1279年(至元十六年),元军在崖山海战消灭南宋,结束了长期的战乱局面。之后元朝持续对外扩张,但在出海征伐日本和东南亚诸国时屡遭失利,如元日战争、元越战争、元缅战争、元爪战争等。元中期政变频繁,政治始终未上正轨。

后期政治腐败,权臣干政,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日益加剧,导致元末农民起义。1368年,朱元璋称帝建立明朝,随后北伐驱逐元廷攻占北京。此后元廷退居漠北,史称北元。1402年,元臣鬼力赤篡夺政权建立鞑靼,北元灭亡。

五、明

明朝(1368年 ―1644年)是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共传十六帝,享国二百七十六年。 

元末民不聊生,爆发红巾起义,朱元璋加入郭子兴队伍。 1364年朱元璋称吴王,建立西吴。1368年朱元璋称帝,国号为大明 ,因皇室姓朱,又称朱明,定都于应天府 。

1420年朱棣迁都至顺天府,以应天府为陪都。明初历经洪武之治、永乐盛世、仁宣之治等治世 ,政治清明、国力强盛。

中期经土木之变由盛转衰,后经弘治中兴、嘉靖中兴、万历中兴国势复振,晚明因东林党争和天灾外患导致国力衰退,爆发农民起义。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祯帝自缢殉国,明朝覆灭。

六、清

清朝(1616年—1911年)是中国历史最后一个大一统封建王朝,共传十一帝,享国二百七十六年。

1616年,建州女真部首领努尔哈赤建立后金。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1644年明朝灭亡,驻守山海关的明将吴三桂降清,摄政王多尔衮率领清军入关,同年顺治帝迁都北京,从此清朝取代明朝成为全国统治者。

在随后的二十余年间平定大顺、大西、南明等政权。后又平定三藩之乱、统一郑氏台湾,逐步掌控全国。

康雍乾三朝走向鼎盛,在此期间,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在原有的体系框架下达到极致,改革最多,国力最强,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人口增长迅速,疆域辽阔。

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巩固,清朝统治者将新疆和西藏纳入版图,并在西南推行改土归流政策。最终确定了中国近代的版图,积极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

但是封建专制也推向了最高峰。 中后期由于政治僵化 、文化专制、闭关锁国 、思想禁锢、科技停滞等因素逐步落后于西方。

鸦片战争后多遭列强入侵,主权和领土严重丧失。也开始了近代化的探索,进行了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等近代化改革。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使得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

清朝后期,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朝统治瓦解,1912年2月12日,北洋军阀袁世凯逼迫末帝溥仪逊位,颁布了退位诏书,清朝从此结束。

七、秦朝

秦朝(前221—前207)是由战国时期的秦国发展起来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人的祖先大费是黄帝之孙颛顼的后裔,舜赐其嬴姓。

秦穆公时,任贤使能,虚心纳谏,灭国十二,开地千里,国力日盛。前361年,秦孝公继位,重用商鞅两次变法,使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诸侯国。

秦王政先后灭韩、赵、魏、楚、燕、齐,完成统一大业。前221年,秦王政称帝,史称“秦始皇”。

秦朝在中央设三公九卿,管理国家大事;地方上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实行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

对外北击匈奴,南征百越,筑长城以拒外敌,凿灵渠以通水系。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奠定中国2000余年政治制度基本格局,奠定中国大一统王朝的统治基础,故称“百代都行秦政法” 。

秦朝结束了自春秋战国以来五百年来诸侯分裂割据的局面,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多民族共融的中央集权制国家。

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前210年,秦始皇巡游途中病死于沙丘(今河北省广宗县西北)。其子胡亥即位,为秦二世。

秦王朝虽在历史上拥有巨大影响,但滥用民力,统一仅十余年。前209年,陈胜、吴广斩木为兵,揭竿而起,天下响应,刘邦、项羽起兵江淮共抗秦。前207年,秦亡。

——中国历史朝代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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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夏朝:约前21世纪—约前16世纪

商朝又称殷、殷商,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朝代,约前17世纪—前11世纪

西周(前1046年―前771年)是由周文王之子周武王灭商后所建立,定都于镐京和丰京(今陕西西安市西南),成王五年营建东都成周洛邑

东周(前770年-前256年)是指周朝的后半段。周王室东迁洛邑(今洛阳)以后到灭亡这段时间,史称东周。分为春秋和战国两个时期,是动荡的社会

秦朝(公元前221年至前207年),是由战国时代后期的秦国发展起来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大帝国

西汉(公元前202年―公元9年),又称前汉,与东汉(后汉)合称汉朝。

东汉(25年-220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大一统朝代,东汉又称为后汉,乃为区别于西汉之前汉

三国(220年-280年)是中国东汉与西晋之间的一段历史时期,主要有曹魏、蜀汉及东吴三个政权

西晋(265—316年)晋武帝司马炎于265年取代曹魏政权而建立,国号晋,定都洛阳

东晋(316年-420年)是由西晋皇室后裔司马睿在南方建立起来的朝廷

南北朝(公元420年—公元589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段大分裂时期,由公元420年刘裕篡东晋建立南朝宋开始,至公元589年隋灭南朝陈为止

隋朝(581年-618年)是中国历史之中,上承南北朝、下启唐朝的一个重要的朝代,史学家常把它和唐朝合称隋唐

唐朝(618—907年),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统一时间最长,国力最强盛的朝代之一。618年由李渊建立,定都长安(今西安)

五代十国(907年~960年)是唐朝灭亡到北宋建立之间的历史时期。五代是指后梁、后唐、后晋、后汉与后周五个依次更替的中原朝廷。907年,朱温篡唐建立后梁,五代十国开始。923年李存勖灭后梁,建立后唐。后唐国力强盛,但两次发生内乱,被石敬瑭引契丹军攻灭,后晋建立。不久契丹军南下灭后晋。刘知远在太原建立后汉,收复中原。刘知远死后,951年郭威篡后汉建后周。960年,后周被赵匡胤所篡,五代结束。在唐末、五代及宋初,中原地区之外存在过许多割据政权,其中前蜀、后蜀、吴、南唐、吴越、闽、楚、南汉、荆南、北汉十个割据政权,合称十国。979年北汉灭亡,北宋基本实现了统一。

北宋(960—1127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与南宋合称宋朝,又称“两宋”。以其建都于北方汴梁(今河南开封市),为别于南宋而史称北宋[1]。北宋乃由后周末帝禅让赵匡胤开始

南宋(1127-1279年)是宋朝的继续,是北宋灭亡后宋室皇族在江南建立的政权。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科技进步的一个朝代

960年至1279年这段时间与宋同时并存的政权有:前期:辽(被金所灭)、西夏。后期:女真族完颜阿骨打建立的金

元朝(1271-1368)由蒙古族建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帝国

明朝(1368-1644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大一统封建王朝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政权,也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帝制国家,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1616年,建州女真部首领努尔哈赤建立后金。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清。1644年入关,逐步统一全国

民国时期(1912年-1949年4月21日)中华民国是从清朝灭亡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期间的国家名称。简称民国。是中国历史上大动荡大转变的时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终结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1日- )

  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创建的一种耕战合一的社会组织形态。是军政合一的最高一级单位,因为出征时用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种颜色的军旗以示区别,所以也称为“八旗”。后来又将被满洲人征服的蒙古、汉人编为蒙古八旗、汉八旗,连同满洲八旗一共三八二十四旗,但其核心还是满洲八旗。

 

  满洲八旗

  生活在东北地区的女真族人,在明朝时期,由女真民族首领努尔哈赤统率,逐渐强大,于1616年建立了后金国。努尔哈赤把自己属下的部民,按旗编制组成军队,先是四旗,即四种颜色的旗子。后来,人数增多,变为八旗,这便是八旗的由来。满族人都编入旗内,都称为旗民,也称为在旗的。由于满族全部编入旗下,所以,便出现了凡满人都是旗人之说。 

 

  蒙古八旗

  但旗人并不都是满人,努尔哈赤、皇太极势力增大后,把征服的蒙古族人也编入旗内,统归八旗管辖,被称为蒙古八旗。后金天命九年(公元1624年),努尔哈赤把征服的蒙古族人编成五个"牛录",隶属于满洲八旗。天聪三年(公元1629年),皇太极把蒙古五牛录扩编成两个蒙古旗。天聪九年(公元1635年)又把两旗扩编成八旗,至此,蒙古八旗出现了。 

 

  汉八旗  

努尔哈赤进入辽沈地区,大量汉人被掠为奴,编入满洲八旗之内,成为家内奴或拖克索(农庄)内从事生产的奴仆。同时,为扩大兵源,从为奴的汉人中抽出一些壮丁(规定每20人抽一人当兵),其所需马匹器械由20名汉人共同出钱购买。

  俄罗斯八旗

  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对俄雅克萨之战胜利,沙俄侵略军中有101被押至北京。康熙年间,八旗满洲佐领的标准丁额为100人。在北京的俄罗斯人达到百人,正好符合编设一个佐领的条件。公元1685年,清政府发布了命令,这些阿尔巴津人被编在了负责保卫京畿的八旗兵的镶黄旗中,为满洲第四参领第十七佐领,驻地在北京东直门外的胡家园胡同。不仅如此,清政府对俘虏中的军官分别赐予了四品至七品的官衔,同时像对其他满人一样,赐予了他们房屋、土地,并隔一定时间给予津贴补助,并且将步军统领衙门里的女犯赐予他们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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