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拆迁协议上写了谁的名字以后房产证上就是谁的名字吗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06浏览:3收藏

签拆迁协议上写了谁的名字以后房产证上就是谁的名字吗,第1张

不能,因为拆迁协议属于合同性质,双方签定协议后,就能按协议内容覆行合同。取得拆迁后的房产证后,当事人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变更。

拆迁协议主体名称不能更名,否则就变成另一个协议了。协议书两人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为了拆迁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如果变更当事人原来的协议就无效了,只能重新签订协议。

扩展资料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特征有以下:

1属于法律行为

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法律平等性

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3合法必须性

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4具有法律效力

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5双务有偿性

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村里搬迁前统计户口方面的调查。会调查被征收地区所有住户的基本信息,确定一下家庭的数量,也要确定了解一下家庭的人口数量,同时还会调查一下人们的拆迁意见,这个会征求大家的意见,调查之后确定动迁,那就需要户主签字。

农村搬迁与拆迁的四个区别

拆迁和搬迁后宅基地性质归属不同。拆迁后农民的宅基地多半归国家使用,属于国有用地性质。搬迁后农民的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属于集体用地性质。也有搬家不拆房的情况,这种情况搬家后宅基地依法归农民使用。

概念不同。拆迁是政府因公共设施用地需要,在城市规划区内,或者道路建设,需要占用农民宅基地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对农民房屋和宅基地进行经济补偿安置后,将农民房屋拆出,宅基地归国家使用的政府行为。

搬迁是指农民将自己的家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居住,其中有政策移民搬迁和农民自行搬迁。拆迁和搬迁的政策要求不同。拆迁行为要求农民的原有房子必须拆出,搬迁行为农民的房子可拆可不拆,如果,属于政策性移民搬迁,房子就必须撤出,如果是自行搬迁,农民房子可保留也可拆出。

拆迁和搬迁补偿性质不同。拆迁一定有经济补偿,搬迁可能有经济补偿,可能没有经济补偿。涉及政策行为的搬迁就有经济补偿,如果是个人的行为搬迁就没有经济补偿,拆迁属于政府行为是必须有经济补偿的。

武汉这名65岁老人之所以犯下这样的错误,就是因为拆迁方没有与老人达成一致,就强行拆迁老人的房屋,正是在这种情况下,65岁老人才做出了如此过激的行为,此案件告诉我们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千万不能冲动。

一、65岁老人的家被强行拆迁,老人发生过激行为

这起案件之所以会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就是因为凶手是在自身利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况下,对受害人做出的反击。虽然在这起案件当中,拆迁方存在着违法拆迁的行为,但这并不能够掩盖武汉65岁老人故意杀人的罪行,因此在这起案件当中,65岁老人确实存在着违法犯罪的情况。

相信很多人都和拆迁办打过交道,虽然在打交道的过程中总会产生很多的矛盾,然而来自武汉的65岁老人舒立法在没有与拆迁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被拆迁方强行推倒了房屋,这件事情也引起了当地民众的强烈不满。

而拆迁方之所以会强行推倒65岁老人的房屋,就是因为拆迁方认为老人的房屋存在着手续不合法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方就做出了强行拆迁老人房屋的行为。当然拆迁方之前曾和老人商量过拆迁的事情,并且拆迁方还愿意拿出300万拆迁费用给予老人。

只不过老人觉得300万的拆迁费用根本无法安置好自己的住处,所以老人就一直没有答应拆迁方的要求。按理说拆迁方根本没有资格,在户主当事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就对户主的房子进行强拆,但是拆迁方却拿到了老人房屋手续不合法的证据,因此拆迁方才会拿着证据对老人的房屋进行了强拆。

当然拆迁方在强拆老人房屋的时候,老人并不知晓拆迁方的行为,在他人通知老人之后,老人才急忙赶到家中,在刚回家的时候,老人就看到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屋,已经被拆迁方强行拆除,因此老人才会和拆迁方发生矛盾以及争执,因为老人觉得拆迁方在没有得到户主同意的情况下,就对户主房屋进行强拆是不合法的行为。

二、因拆迁矛盾,65岁老人发生过激行为

在房屋被强行拆除之后,老人及其家人也向警方报了警,只不过这件事情十分复杂,警方一时之间也无法给老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房屋被拆迁方强拆之后,老人就买了一个集装箱继续住在了自己老宅原地。

不过由于冬天气候十分寒冷,再加上老人所买的集装箱,并没有水电等基础设施,这也导致老人及其家人的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再加上拆迁方一直没有再找老人进行沟通,这也使得老人就只能够继续在集装箱中过活。

其实了解这位65岁老人的乡亲,都觉得这位老人是一个热心肠的人,甚至在平时邻居有难处时,这位老人也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因此当老人杀害了两名拆迁人之后,当地的民众都表示非常理解老人的行为,老人如果不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根本不会选择做出这样过激的行为。

老人之所以会杀害两名拆迁人,就是因为老人觉得,如果不是因为拆迁方强拆房屋,那么自己根本不会和家人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正是由于被逼的走投无路,老人才会选择杀害两名拆迁人,如果警方当时在这件事情上能够给出老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我想老人绝对不会做出如此极端的事情,而且拆迁方也没有对老人的住处进行合理安排,这也足以说明老人当时的举动是被逼无奈的。

三、拆迁方的过错不是老人故意杀人的理由

如果老人能够在这件事情当中保持冷静,那么老人不仅能够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维护,同时也能够让拆迁方受到法律的应有惩罚,只不过老人因为对法律不够重视,所以导致自己最终酿下悲剧。

虽然在这件事情当中,老人的利益受到了严重侵害,但是老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不过老人最终还是选择了用自己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这样的方式并没有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因此老人存在过失杀人的情况是成立的,所以无论老人如何辩解,老人故意杀人的罪名都是成立的。

其实在这件事情当中,老人原本是占理的一方,只不过由于自己的一时糊涂,老人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如果老人能够拿出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老人不仅能够获得丰厚的利益回报,同样也能够让违法分子收敛自己的行为,只不过在这件事情当中老人的做法有些过于极端,最终老人也将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结束语

虽然很多人在这件事情上,非常理解和同情老人,但是违法犯罪并不可能就此消失,老人在这起拆迁纠纷当中,确实存在着故意伤害他人的举动,因此老人背负法律代价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大家千万不要因为感情上的倾向,影响到自己的公正评判。

不过在这件事情上,拆迁方确实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因此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彻查拆迁方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够让老百姓的利益得到根本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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