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尚家家谱!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05浏览:2收藏

求尚家家谱!,第1张

一、姓氏源流 尚(Shàng)姓源出有四:

1、出自姜姓,是姜太公地后裔,以祖名为氏句号。据《元跟姓纂》及《万姓统谱》等所载,姜太公名尚,字子牙,辅佐周武王推翻了商王朝,被封于齐,是为齐太公句号。太公在周朝为太师,故又称太师尚父,简称为师尚父或尚父句号。它地后代子孙便以它名字为姓,称为尚姓句号。

2、源于秦代,以官职为氏句号。秦始皇统一全国后,设有六个带“尚”字地官职,即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沐、尚书六个带尚之官职句号。有管理、负责跟司掌之意,这六个官职就是管理服饰、膳食、冠冕、起居、沐浴、书籍地宫廷官吏句号。这“六尚”之官地后裔,有地以祖先职官为姓,也称为尚姓句号。

3、出自姒姓,以祖名为氏句号。夏部落成员尚黑,后世有以其名字中地尚为姓句号。

4、出自它族改姓及小数民族有尚姓:

① 据《姓氏考略》所载,唐时尚书右仆射、冯翊郡王尚可孤,为东部鲜卑宇文之别种句号。

② 据《唐书》所载,唐时吐蕃有尚姓,即宣宗时降唐地酋长尚延心一族句号。

③ 清满洲人姓,世居沈阳句号。

④ 景颇族木染氏汉姓为尚句号。

⑤ 今满、蒙古、保安、东乡、土家、朝鲜等民族均有此姓句号。

⑥ 出自宇文氏句号。宇文氏本为东部鲜卑族复姓,其中一支世居松漠句号。唐朝时有人名宇文可孤,官至神策大将军,初赐姓李氏句号。后复本姓宇文句号。以功加检升校尚书右仆射句号。官居高位,遂以职官命姓为尚氏,称尚可孤,其后亦为尚姓,融入汉族尚氏句号。

★★★得姓始祖:尚父句号。即姜太公,名尚,字子牙(一说字望),因其祖上伯夷曾辅佐大禹治水有功,被封为吕侯,建立吕国,故又名吕尚,为炎帝后裔句号。是商末周初著名地军事家、政治家,曾垂钓于渭水之滨,被周文王礼聘为辅助大臣句号。武王伐商时,任统兵师氏(简称师),被尊为师尚父号太公望,又号太师尚父句号。在牧野会战中,歼敌立功,是周朝地第一开国功臣句号。成王时封于齐,建都营丘,授以征讨五侯九伯地特权,地位在各封国之上句号。春秋末年,田氏代齐后,原齐国王族有一支以其字名为氏,称尚姓句号。它们尊尚父为其得姓始祖句号。

二、迁徙分布 尚姓源起周代地齐国句号。公元前三八六年,周安王被迫承认田跟为齐侯句号。至此,齐国姜姓地江山被田氏取代,史称田氏代齐句号。因田氏代齐并未发生大规模地流血冲突,属于一种跟平演变,故尚姓大多仍留居齐国句号。尽管尚姓得姓很非常早,但在以后地开展中一直云山雾罩,就这样其早期历史一直很非常难让人知其详句号。先秦二汉是就像如此,魏晋南北朝也是就像如此,尚姓散见于史册,而且鲜少,很非常难让人窥探其庐山真面目句号。唐时,尚姓名人有官任礼部尚书兼侍御史地濮阳人尚衡,还有卫州汲(今河南汲县)人尚献甫,还有唐末地种地的起义首领尚君长、尚让弟兄(从其二人经历来看,应为河南或山东二省间人)句号。此际,尚姓一方面表现优异,另一方面加入了由宇文氏改尚姓地生力军,使得整个尚姓家族自此庞大茁壮不少句号。《元跟姓纂》跟《姓氏考略》讲尚姓望出京兆、清河、上党、汲郡句号。望即郡望或地望,指魏晋至隋唐时每郡显贵地家族,意思是世居某郡为当地所仰望句号。这说明在唐代及其以前,尚姓家族曾昌盛于今陕西西安、河北清河、山西长治、河南汲县一带句号。五代闽国王王曦有宠爱尚妃,说明此际已有尚姓入迁福建句号。南宋以后,南方各地渐有尚姓家族句号。元代,尚文由祁州深泽(今属湖南)徙居河北保定,尚野由保定迁居河北满城句号。元末明初,种地的起义军四起,既为推翻元人统治,又为争夺皇权互相攻杀,导致中原、华东、中南各地人口锐减,朱元璋统一天下后,因山西表里山河地特殊位置,所受波及不大,就这样乎从山西移民,尚姓作为洪洞大槐树迁民姓氏之一,被分迁于河北、山东、河南、江苏等地句号。明清之际,尚姓开始在南方各地开展起来,并有渡海赴台,远播海外者句号。就像如今,尚姓在全国分布较广,尤以河北、河南、青海等省多此姓,上述三省之尚姓约占全国汉族尚姓人口地百分之六十三句号。尚姓是当今中国姓氏排行第一百三十五位地姓氏,人口较多,约占全国汉族人口地百分之零点一句号。

三、历史名人 尚 长:字子平,汉代名士句号。为子嫁娶毕,即不复理家事句号。见三国魏嵇康《高士传》:“尚长,自子平,河内人句号。隐居不仕句号。为子嫁娶毕,敕家事断之;勿复相关,当就像如俺死矣句号。”后用为不以家事自累地典实句号。唐许浑《村舍》诗之一:“尚平多累自归难,一日身闲一日安句号。”明张邦伊《沈嘉则有三楚之游席上得分字》诗:“知尔尚平家累浅,逢人胜事好相闻句号。”

尚 让:唐末黄巢起义军将领句号。初从王仙芝起义,王仙芝死后,归黄巢句号。大齐政权建立后,任太尉中书令句号。随黄巢四处征战,为黄巢地重要将领句号。黄巢死后,降唐句号。

尚 野:保定(今属河北省)人,元代大臣、学者句号。累官至集贤侍讲学士兼国子祭酒句号。为官廉介有为,决狱无留滞句号。文词典雅,博闻强记,从学者甚众句号。

尚 达:陕西省同州(今大荔)人,明代官吏句号。弘治初,以贡士任岳阳令,县有涧水为患,尚达命令开渠灌田,时逢天旱,可谓二得其便句号。

尚 衡:同州人,明代官吏句号。弘治年间进士,累官工科给事中,曾上疏谏议,停止建造佛塔,后卒于汉阳太守任上句号。

尚 雨:山阴(今浙江省绍兴)人,清代画家句号。善山水、杂画,松石师郭熙,墨竹潇洒可爱句号。

尚 钺:河南省罗山人,著名历史学家句号。1927年入党,本着历史为政治服务地原则,编写了《中国历史纲要》等多部著作句号。

尚可孤:唐代东部鲜卑族人,宇文之别种,世居松、漠间句号。初事安禄山,后附史思明句号。肃宗时降唐,封为神策大将句号。平叛有攻,累官至检校尚书右仆射,封冯翊君王句号。

尚结赞:唐代吐蕃大相句号。极有才略,伏兵御寇,屡立战功句号。

尚君长:唐末王仙芝起义军将领句号。公元874年与王仙芝同起于长垣,并随王仙芝转战于山东、河南一带句号。后被王仙芝派去同杨复光洽谈投降之事,中途被唐将擒获,不久被杀句号。

尚道长:名大伸,以字行句号。相州安阳(今属河南省)人,宋代官吏、学者句号。以父荫入官,因屡与上峰争辨曲直,故抑压不进句号。博古多闻,尤嗜《资治通鉴》,亦工诗句号。有《家集》、《跟陶诗》句号。

尚可喜

尚可喜:辽东(今辽宁省海城)人,清初藩王句号。原为明广鹿岛副将,降后金后,受封智顺王,隶汉军镶蓝旗句号。顺治六年改封平南王,率军征讨南明政权句号。后告老返乡,因其子尚之信响应吴三桂叛乱,它受惊吓而死句号。

尚之信:尚可喜之子句号。其父乞归后,因未能袭爵,遂起兵响应吴三桂叛乱,被任为招讨大将,后进号辅德亲王句号。不久反正,袭平南亲王之爵,从讨叛军句号。胜利后,被清廷所逮,赐死句号。

尚其亨:辽宁省海城人,清代大臣、学者句号。隶汉军旗,光绪十八年进士,官至福建布政使句号。经史词章以外,阴阳医相、绘画金石,均能窥其深奥句号。

尚小云:河北省南宫人,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四大名旦之一句号。它擅演艺高胆大、豪放豁达地古代妇女跟少数民族妇女句号。解放后,历任陕西省京剧院院长,中国戏剧家协会理事等职,1976年病逝,终年76岁句号。尚派名剧有《梁红玉》、《汉明妃》、《双阳公主》、《墨黛》、《昭君出塞》等句号。

四、郡望堂号 1、郡望

京兆郡:即首都长安直辖区句号。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至华县一带句号。

汲 郡:晋秦始皇二年置句号。治所在汲县(今河南省汲县一带)句号。

清河郡:汉高帝时置句号。相当今河北省清河至山东省临清一带句号。

上党郡:战国时韩国初置上党郡,秦灭韩后袭之句号。治所在壶关(今山西省长治市北);西汉时移治长子(今山西省长子县)句号。相当今山西省沁水以东地区句号。

2、堂号

廉介堂:廉是清廉洁白,介是性格行为独特句号。元代尚野,志趣正大,文词典雅,事继母至孝句号。为国史馆编修,出为汝州判官,为人清廉洁白,性格行为不同于众句号。

此外,尚姓地主要堂号还有:“高师堂”、“仁寿堂”、“清河堂”等句号。

五、宗族特点 1、尚姓是典型地北方姓氏句号。其源于北,而盛于北句号。据《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所载,明清二代尚姓进士及第者共三十七名,除湖广、浙江(均二名)外,还有安徽、四川(各一名),南方人士不过六名句号。北方诸省中以河南为最多,共十名,其中六人为罗山人句号。其次为陕西(八名)跟山东(五名)句号。需要提一下子地还有奉天(今辽宁省),有三人入围句号。

清代:

李鸿章: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授文华殿大学士,死后追赠为太傅、晋一等肃毅侯,于北京城建祠,清代汉族官员京师建祠仅此一人。

张廷玉:保和殿大学士、军机大臣,兼管户部、吏部、翰林院,太保,三等伯,谥号文和又担任国史馆和其他好几个修书馆的总裁官。死后配享太庙。终清一代,汉大臣配享太庙者惟张廷玉一人。

曾国藩:武英殿大学士,两江总督,直隶总督,一等侯,谥号文正。

吴三桂,平西亲王,唯一一个不是爱新觉罗家族而封亲王的人。管理云南贵州两省所有军政,推荐的官遍布天下,成为西选。他是战争初期特殊年代靠军功夺下的爵位,和平年代当属张廷玉和曾国藩李鸿章官爵最高。

元代:

刘秉忠(1216年—1274年),初名侃,字仲晦,号藏春散人,因信佛教改名子聪,任官后而名秉忠。邢州(今河北邢台市)人。元代政治家、文学家。曾祖于金朝时在邢州任职,因此移居邢州。刘秉忠是一位很具特色的人物,在元初政坛,他对一代政治体制、典章制度的奠定发挥了重大作用。同时,他又是一位诗文词曲兼擅的文学家。刘秉忠逝世后,元世祖赠太傅,封赵国公,谥文贞。元成宗时,赠太师,谥文正。元仁宗时,又进封常山王。刘秉忠一生在天文、卜筮、算术、文学上著述甚丰,计有《藏春集》六卷、《藏春词》一卷、《诗集》二十二卷等。

史天泽(1202-1275),字润甫,大兴永清(今永清县)人。善骑射。勇力过人。1213年随父史秉直归降蒙古。后灭金伐宋,功勋卓著。世祖忽必烈即位后,官拜中书右丞相。曾从征阿里不哥,平定李增叛乱。至元十年(127),与阿术共克樊城(个湖北襄樊),降襄阳(今湖北襄樊)。第二年,又奉命与伯颜统军伐宋,至郢州(治今湖北钟祥)病还,至元十二年(1275)病逝于真定(今正定县),终年74岁。天泽祖上财力雄厚,为乡里大姓。至其父史秉直时,值金朝末年,国家衰乱,各地地主武装多据地自保。史秉直爱读书,尚义气,在当地很有影响。

张弘范(1238年—1280年),字仲畴,祖籍河北易州定兴,元朝著名的军事家、统帅。元初汉人世侯张柔第九子。曾参加过襄樊之战,后跟随元帅伯颜灭宋。1276年1月陷南宋首都临安(今浙江杭州),俘获五岁的宋恭帝和谢太后、全太后、众官僚和太学生,押送到大都,宋恭帝被元世祖废为瀛国公。至元十四年(1277年)授予镇国上将军,任命为江东道宣慰使。至元十五年(1278年)使弟张弘正为前锋,俘获南宋丞相文天祥于五坡岭(今广东海丰北)。至元十七年(1280年)正月十日病卒,终年四十三岁。

谢昌元:正三品礼部尚书;留梦炎:正三品吏部尚书。

其实你走进了个小误区,孔子在历代皇朝都有所封祀,其他的宗室是按照爵位祭祀,而孔子则不然,他有自己的专用祭祀标准-祭孔大典,随着每个朝代的演化,形成了基本固定的方式,祭孔,是华夏民族为了尊崇与怀念至圣先师孔子,而主要在孔(文)庙举行的隆重祀典,两千多年来从未间断,祭孔大典在古代被称作“国之大典”,成为世界祭祀史、人类文化节史上的一个奇迹。自唐玄宗于公元739年封孔子为“文宣王”后,祭祀孔子的活动开始升格。宋代后祭祀制度扶摇直上,明代已达到帝王规格,至清代,祭祀孔子更是隆重盛大,达到了顶峰。祭孔大典,是一种主要包括乐、歌、舞、礼四种形式的庙堂祭祀乐舞。乐、歌、舞都是紧紧围绕礼仪而进行的,祭孔的最重要议程是三献礼,主祭人要先整衣冠、洗手后才能到孔子香案前上香鞠躬,鞠躬作揖时男的要左手在前右手在后,女的要右手在前左手在后。所谓三献,分初献、亚献和终献。初献帛爵,帛是**的丝绸,爵指仿古的酒杯,由正献官将帛爵供奉到香案后,主祭人宣读并供奉祭文,而后全体参祭人员对孔子像五鞠躬,齐诵《孔子赞》。亚献和终献都是献香献酒,分别由亚献官和终献官将香和酒供奉在香案上,程序和初献相当。刘宋元嘉初首次提出使用舞队,为“六佾”,即周制诸侯的等级。南齐时正式使用轩悬之乐、六佾之舞。明孝宗弘治十七年,由六佾上升为八佾,笾豆等礼器的数目尽与天子等同,从此释奠礼无比尊崇的规格即正式确立。2006年5月20日,山东省曲阜市申报的祭孔大典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关汉卿,代表作:《窦娥冤》、《救风尘》、《拜月亭》等 

关汉卿(1234年前 -1300年左右 ),”汉卿“是字,号已斋(一斋、已斋叟),汉族,解州(今山西省运城)人,另有籍贯大都(今北京市)和 祁州(今河北省安国市)等说。元杂剧奠基人, “元曲四大家”之首,与白朴、马致远、郑光祖并称为“元曲四大家”。

2、马致远,代表作:《陈抟高卧》、《天净沙·秋思》、《汉宫秋》等 

马致远(约1251年-约1321年至1324年间),字千里,晚号东篱,大都(今北京)人,原籍河北省东光县马祠堂村,著名戏曲家、杂剧家,被后人誉为“马神仙”,还有“曲状元”之称,与关汉卿、郑光祖、白朴并称“元曲四大家”,作品《天净沙·秋思》被称为秋思之祖。

3、王实甫,代表作:《西厢记》、《丽春堂》、《破窑记》等 

王实甫(1260年-1336年),名德信,大都(今北京市)人,祖籍河北省保定市定兴(今定兴县)。元代著名戏曲作家,杂剧《西厢记》的作者,生平事迹不详。

王实甫与关汉卿齐名,其作品全面地继承了唐诗宋词精美的语言艺术,又吸收了元代民间生动活泼的口头语言,创造了文采璀璨的元曲词汇,成为中国戏曲史上“文采派”的杰出代表。

4、李潜夫,代表作:《包待制智勘灰阑记》 

李潜夫,字行道,一作行甫,绛州(今山西新绛)人。生卒年不详。当时绛州治所在今新绛县东北,属晋宁路(即平阳),李潜夫为元曲平阳七大家之一。贾仲明著的《录鬼薄》中,称他为“绛州高隐”。他一生未仕,隐居乡间。整天掩门读书写作,寄情于青山绿水,过着恬淡清苦的生活。

5、郑光祖,代表作:《迷青琐倩女离魂》、《虎牢关三战吕布》、《倩女离魂》 等。

郑光祖(公元1264年~?),字德辉,汉族,元代著名的杂剧家和散曲家,平阳襄陵(今山西临汾市襄汾县)人。郑光祖从小就受到戏剧艺术的熏陶,青年时期置身于杂剧活动,享有盛誉。但他做过杭州的小吏,主要活动在南方,成为南方戏剧圈中的巨擘。

所作杂剧在当时“名闻天下,声振闺阁”。元·周德清在《中原音韵》中激赏郑光祖的文词,将他与关汉卿、马致远、白朴并列,后人合称为“元曲四大家”。

参考资料:

-元杂剧

元朝建立

蒙哥于1259年在四川去世后,其弟忽必烈与阿里不哥开始争夺汗位。1260年3月,阿里不哥在宗王阿速台等大多数蒙古正统派的支持下于大蒙古国首都哈拉和林通过“忽里勒台”大会即大汗位。与此同时,忽必烈与南宋议和后返回开平(今内蒙古多伦),在中原儒臣及部分蒙古宗王的支持下集会自称大汗。4月,忽必烈设立中书省,总管国家政务。5月,忽必烈颁布《即位诏》,并建元中统。由于忽必烈在中原汉地自行集会称汗,并且推行汉法,明显违背了蒙古传统,引起了阿里不哥和蒙古正统派的强烈不满。忽必烈与阿里不哥随即展开了四年的内战,直到1264年阿里不哥兵败投降。忽必烈定为一尊,但他的“行汉法”主张却造成许多蒙古贵族的不满,拒绝归附忽必烈,结果导致四大汗国纷纷脱离,忽必烈的政权遂只包括中国与蒙古本土。大蒙古国不复存在。

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忽必烈公布《建国号诏》,取《易经》中“大哉乾元”之意,正式建国号为“元”。这是蒙古国家由世界帝国转为中原王朝的分水岭,蒙古之前对中原的统治是掠夺性的殖民地式统治,只有到忽必烈时才转型为以中国为主体的王朝,且在这之前“元”之名尚未出现,故“元朝”的建立应由此算起。

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在刘秉忠规划下,建都于中原的大都(今北京市)。

统一中国

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元军攻陷宋都临安(今浙江杭州),俘虏5岁的宋恭帝及谢太后。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元军在崖山海战消灭了南宋最后的兵力,陆秀夫背着8岁的小皇帝宋幼主赵昺投海而死,南宋灭亡。元朝遂统一全中国。

之后,元军曾入侵周边一些地区,如越南和日本等,其中以入侵日本的战争最为著名,通常认为台风(日本人称之为“神风”)是造成失败的最大原因。

元朝中期

大德十一年(1307年),元成宗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并对孔子的家族、弟子等加封了种种称号。

延佑二年(1315年),元仁宗下令恢复科举制度,将儒家学说中的程朱理学定为考试的主要内容。从此程朱理学成为元朝(以及其后的朝代)的官方思想。

至治三年(1323年),元英宗下令编成并颁布元朝正式法典--《大元通制》,共2539条。

至正三年(1343年),元惠宗下令修撰辽史、金史、宋史三史,至1345年修成。

元朝灭亡

元朝后期,统治者不断向人民收取各种赋税,人民被压迫更为严重。早在泰定二年(1325年)就发生了河南赵丑厮、郭菩萨领导的起义。顺帝至正十一年(1351年)发生的刘福通领导的红巾军起义,揭开了元朝灭亡的序幕。至正十六年(1356年)到至正十九年(1359年),朱元璋不断扩充自己的势力,统一了江南的半壁江山。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开始北伐,在大将徐达、常遇春等的协助下,于1368年攻陷元大都,元顺帝北逃,元朝的统治结束。同年,朱元璋在建康(今南京)称帝,建立了明朝。以后,在漠北的元君臣仍沿用大元国号,史称北元。北元于1388年天光帝被阿里不哥后裔也速迭尔袭杀后(一说1402年鬼力赤即位后)去国号。

元朝(公元1271年~公元1368年)从1271年建立,到1368年灭亡,前后共历时97年。元朝的建立结束了自唐灭亡以来长达370年的又一次大分裂时期,使中国再次实现了大统一。这为之后明清的长期统一奠定了基础。

元朝时期各民族间的经济与文化交流得到更大发展,回族就是在元代形成的。元朝的地域异常辽阔,这基本上奠定了中国疆域的雏形。

蒙古国对华北的统治方式,是草原贵族原有的统治体系,在它所征服的定居农耕地区的延续。汉地户口的一部分直接领属于大汗,一部分被大汗分封给诸王、宗戚和勋臣。蒙古统治者把主持军事、财赋征敛的部分官员和监临各级地区的达鲁花赤派到华北,同时又以款服入质、领军从征、缴纳差发为条件,允许自金末战乱以来出现在北方的大小军阀世侯,继续行使在各自势力范围内的实际统治权。世侯们集兵刑赋役之政于一己,不相统属。[69] 直到忽必烈建立元朝,这种局面才获得根本转变。他借鉴金代制度,在以“藩邸旧臣”为核心的中原知识分子参议下推行“汉法”,同时保留能充分保障蒙古贵族特权地位的种种制度,重新在华北确立了封建的中央集权制统治体系以及相应的各种典章制度。中统、至元间的创置,奠定了有元一代制度。元朝制度多沿袭金制,同时又有不少前代所不具备的特点。其中有的反映了中原王朝历代相承的传统体制本身的发展变化,如行省的设立;有的反映了被保留的蒙古旧制,如蒙古、探马赤军中的奥鲁(老小营)建置;也有一些是在这两者的交互作用下形成的,如刑罚体系中某些不同于前代的变化,对吐蕃地区实行的政教合一的统治等。[70]

主要机构

中央

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领六部,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中书省下有六部:吏、户、礼、兵、刑、工。

尚书省,主要负责财政事务,不过时置时废。

枢密院:中央最高军事管理机关。

御史台:最高监察机关。[71]

地方

宣政院:掌管佛教僧徒及西藏事务。

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和琉球。

行省制度:管理地方具体事务。

行中书省

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并为一级政区名称。简称行省,或只称省。元置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也称都省;因大元幅员辽阔,除腹里地区直隶于中书省、西藏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又于诸路重要都会设立十个行中书省,以分管各地区。在世祖、武宗朝三次短期设立尚书省主管政务期间,行中书省也相应改称行尚书省。元人称其制为:“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72]

除河北、山东、山西由中书省吐蕃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元帝国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元代“行中书省”的性质,有一个转变的过程。早期是作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带中书省的职衔,在外行使“省”的职能。灭南宋之后,行省逐渐转变成了一级地方行政组织,其首长也不再带中书省的官衔。[72]

行省下有道、路、府、州、县、基层行政设施。

行政建置

蒙古人建立的元帝国在消灭南宋前,忽必烈为了方便管治中土,就已在中土开始行汉法,将中国的大都作为首都,建立了一套以传统中央集权作蓝本的政治体制,例如设立了中书省和司农司等一系列专司机构,使用汉人的统治机构来统治人民,并在朝中任用了大批儒臣,包括刘秉忠、姚枢、许衡等。首都大都就是在刘秉忠等人的规划下建成的。此外,大元还建立了儒户这个户籍来保护和优待读书人。后来,又恢复了科举制度(不过名额很有限),尊崇孔子。理学是元代科举的标准。从整个政权来说,元代并没有统一的“官方思想”,一般来说,蒙古统治者更多地信奉草原的萨满教与佛教(特别是藏传佛教)。[73]

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遵用汉法,立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始置丞相及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宰执官。其后,相继于各大地区建立行中书省。初期,仍沿用前代制度,以中书省宰执官出领各行省,称行某处中书省事。以后此类行省实际上已成为常设的地方行政机构,与前代所置临时性的分遣机构不同,行省官若仍以中书省宰相行省事系衔,就与中书省的权限没有区别,嫌于外重,遂更定官制,只称某处行省某官,不再带中书省宰相职衔。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铨定省、台、院、部官,罢各行省所设丞相,只置平章政事为最高长官,以与都省相区别。后来,部分地大事繁的行省许设丞相。延祐七年(1320年),复罢各行省丞相,已置者皆降为平章政事。叶顺铁木耳(1324~1328)以后,某些行省又设丞相,视需要及任职者的地位而定。各行省一般置平章政事两员(从一品),右丞、左丞各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两员(从二品),其品秩与都省官同;左司、右司合为一,置郎中、员外郎、都事,品秩皆低于都省。元末,有些行省还增置“添设”平章、右丞、左丞、参政等官。行省掌管辖境内的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及其他军国重事,统领路、府、州、县;距离省治远的地方,另设宣慰司统之,作为行省的派出机构。[74]

然而,其“汉法”施行得并不彻底。由于元帝国的覆盖面积较广,除中原地区外还包括许多其它地方,不少中亚汗国君主以及蒙古王室成员都不满忽必烈行汉法的举动,忽必烈晚年也渐与儒臣疏远,因此汉法并未成为一套完整的体系。[75]

法律

元代始终没有颁布完备的法典。至元八年(1271年)以前,中原汉地断理狱讼,

元大都示意图[76]

基本上参用金泰和律定罪,再按一定的折代关系量刑。至元八年十一月,在建“大元”国号同时,下令禁用泰和律。以后曾数次修律,都没有完成。判狱量刑,主要根据已断案例,类推解释,比附定刑,与其他封建王朝相比,司法的随意性较显著。其他方面的立法行政,也都以诏制、条格(经皇帝亲自裁定或直接由中书省等中央机关颁发给下属部门的各式政令)为依据。因此,元朝的法制体系,主要是由因时立制、临事制宜而陆续颁发的各种单行法构成的。政府下令,凡在朝及地方各衙门均应分别类编先后颁发的各种格例,使官吏有所持循。[69]

当时“内而省部,外而郡府,抄写条格,至数十册。遇事有难决,则检寻旧例,或中所无载,则施行比拟”。条格和断例岁增月积,繁杂重出,互相抵牾。元政府有时将历年所颁降的某一方面的条例重加“分拣”、“斟酌”,厘定“等第”,形成新的法律文字,作为“通例”公布。同时,对国家的政制法程,也几次召集老臣,从以往颁发的政府文书中选出“可著为令者,类集折衷,以示所司”,所成《大元通制》、《至正条格》等格律类聚都是具有法典性质的政书(见《通制条格》)。[69]

元朝法律大体上遵循前代“同类自相犯者,各从本俗法”的原则。“五刑”的刑罚体系与前代相比发生了某些变化。同时,由杀人者向被害者家属偿付烧埋银,以及将刺字断放的前科罪人发付原籍,由官司籍记充“警迹人”,交由村坊邻右监督等规定,从元代开始制度化。对伤害罪,规定由加害者交付给受害者一定数量的“赡养之资”、“医药之资”,对加害者所处的实刑则比前代相应减轻。元代法律从维护蒙古贵族和地主阶级利益出发,制定了种种不平等规定,有些蒙古法,如对偷盗牲畜处以赔九之罚、倍赃制,屠宰牲口时禁抹喉放血等,对施临于汉族居民的刑罚体系也有一定的影响。[71]

等级制度

在封建制度里,贵族处于最高统治地位,当蒙古人侵占其他国家建立政权后,就出现了包括蒙古贵族在内的多个民族贵族并立的情况,这产生了帝国该由谁统治的问题。元朝为维护蒙古贵族的专制统治权,采用“民分四等”的政策,把中国人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这一政策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77-78]

四等人制度

等级

民族

第一等

蒙古人

第二等

色目人(主要指西域人,是最早被蒙古征服的,如钦察、唐兀、畏兀儿、回回等,另外,蒙古高原周边的一些较早归附的部族,也属于色目人,如汪古部等。)

第三等

汉人(指淮河以北原金国境内的汉、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晚被蒙古征服的、四川、云南(大理)人,东北的高丽人也是汉人。)

第四等

南人(最后被蒙古征服的原南宋境内各族,淮河以南不含四川地区的人民。)

早在大蒙古国时期,成吉思汗攻占中原后有位大臣提出将当地汉人驱赶后把中原变成蒙古人的大牧场。但成吉思汗的谋士契丹人耶律楚材以可以向汉人征收大量税收为由反对这个计划,该提案没有实施。[79]

元朝存在等级歧视制度。一种常见的说法是将臣民分为四等,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这种划分反映在一系列不平等的政策和规定中。比如禁止汉人打猎、学习拳击武术、持有兵器(例如数家才可共用一把菜刀)、集会拜神、赶集赶场作买卖、夜间走路。“杀蒙古人的偿命,杀色目人的罚黄金四十巴里失[80] ,而杀死一个汉人,只要缴一头毛驴的价钱。汉人如当兵则不许充宿卫,如当官也往往只能做副贰(虽然实际上存在很多例外情况)。这些法律规范对于汉人均不平等。[71]

遇到征伐战争,差别待遇较平时更甚。像1286年,为了进攻安南,征用全国马匹,色目人三匹马中只征两匹;而汉人的马,无论多少,全部征收。以后不断征马,每次如此,汉人的马就成为珍品。[81]

甲主”以上的地方政府首长,全由蒙古人担任。当蒙古人不够分配,或中亚人贿赂够多时,则由中亚人担任。蒙古官员大多数是世袭的,每一个蒙古首长,如州长、县长,他所管辖的一州或一县,就是他的封建采邑,汉人则是他的农奴,他们对汉人没有政治责任,更没有法律责任。但实际上对于许多豪强是不适用的。虽然法令禁止汉人持有兵器,但大兴史氏、易州张氏、真定董氏等待遇和蒙古贵族相差无几。相反许多蒙古贫民生活却很困苦,到了元朝中叶,常有大批蒙古贫民在大都、通州等地被贩卖,色目人也有不少沦为奴仆的。实际还是地主阶级政权。[81] [82-83]

蒙古大汗可以随时把汉人视如生命的农田,连同农田上的汉人,像奴隶一样赏赐给皇亲国戚——亲王公主或功臣之类。南宋灭亡后所举行的一次赏赐中,少者赏赐数十户数百户,多者竟赏赐十万户。每户以五口计,一次就得到五十万个农奴。汉人忽然间失去他祖宗传留下来的农田,而自己也忽然间从自由农民沦为农奴,没有地方可以申诉。蒙古人,都可以随意侵占农田,他们经常突然间把汉人从肥沃的农田上逐走,任凭农田荒芜,生出野草,以便畜牧。

王约元朝治牍历五十年,欧阳玄历官四十年,凡朝廷内的重要文诰和典册,多出自他们手,并称元初“鸿笔”。

源出:

《中国公文学》 - 苗枫林著

- 正文第61-62页

第一编 绪论-->第十六章 “鸿笔”考(五)

王约治牍历五十年之久

王约在元世祖时任翰林国史院编修,后任中书、詹事、集贤大学士,历经世祖、成宗、武宗、仁宗、英宗、泰定、天顺七朝,从事于公文撰拟长达五十年之久。其间朝廷重要文诰都由王约把总。仁宗时曾通告各大臣:“事未经王彦博(王约字彦博)议者,勿启”,可见他在朝内地位之重。

王约博览经史,精于文辞,对于其他嗜好则无动于心。他在监察御史任内,参政宫郭佑受丞相桑哥诬陷,王约上奏为郭佑申冤。为此,桑哥六次上奏要求元帝治王约以死罪未从。王约请求到边远地方赈济灾民,避开桑哥的陷害。元成宗即位,王约上奏二十二件政策性建议,都得到施行,升任翰林直学士兼知制诰。

仁宗为皇太子时,深知王约的才能.自己请求以王约为师,于是王约被加任太子詹丞。英宗即位,王约以年七十而辞职还乡,后三年再度起用任集贤大学士,主持编纂元代律令《大元通制》。王约有奏章汇编《潜丘稿》三十卷。

欧阳玄擅长大制作

欧阳玄在元仁宗时任翰林学士承旨,历官四十年,凡朝廷内的重要文诰和典册,多出自他手,与王约并称元初“鸿笔”。

欧阳玄幼年跟随他的母亲读书,十岁前依母命每天必须抄录几千字的书稿。到十四岁时,他就能写一手很好的文章了。四十岁时做县尹,善断疑狱。后任国史院编修,开始了在朝廷内草诏的生涯。他在任朝官期间,被指定在皇宫内值宿,参与国家的机密要务,凡涉及制诏、书檄,封后、立太子以及大赦等重要文诰,都由他执笔撰拟。这个期间,他以个人名义奏事几十件,多数得到采纳执行。

元朝所修《辽史》、《金史》、《宋史》,都委任欧阳玄作为总裁官。修史时,不论纪、书、志、传各种文体,都由欧阳玄写出样稿,为其他撰稿者作为依据。史官有拟稿不合格却又只自以为是者,欧阳玄不以口舌与他们争辩,而是自己援笔改定。

欧阳玄在朝三十年,朝廷之“雄文大册”多出自他的手笔。 他所主持编修的《实录》、《大典》、《辽史》、《金史》、《宋史》都是大制作。王公贵人以能得到欧阳玄的文字为荣,他的文德也很受人尊重。

参考资料:

《中国公文学》 - 苗枫林著 第一编 绪论-->第十六章 “鸿笔”考(五)

刘秉忠(1216年—1274年),初名侃,字仲晦,号藏春散人,因信佛教改名子聪,任官后而名秉忠。邢州(今河北邢台市)人。元代政治家、文学家。曾祖于金朝时在邢州任职,因此移居邢州。刘秉忠是一位很具特色的人物,在元初政坛,他对一代政治体制、典章制度的奠定发挥了重大作用。同时,他又是一位诗文词曲兼擅的文学家。刘秉忠逝世后,元世祖赠太傅,封赵国公,谥文贞。元成宗时,赠太师,谥文正。元仁宗时,又进封常山王。刘秉忠一生在天文、卜筮、算术、文学上著述甚丰,计有《藏春集》六卷、《藏春词》一卷、《诗集》二十二卷等。史天泽(1202-1275),字润甫,大兴永清(今永清县)人。善骑射。勇力过人。1213年随父史秉直归降蒙古。后灭金伐宋,功勋卓著。世祖忽必烈即位后,官拜中书右丞相。曾从征阿里不哥,平定李增叛乱。至元十年(127),与阿术共克樊城(个湖北襄樊),降襄阳(今湖北襄樊)。第二年,又奉命与伯颜统军伐宋,至郢州(治今湖北钟祥)病还,至元十二年(1275)病逝于真定(今正定县),终年74岁。天泽祖上财力雄厚,为乡里大姓。至其父史秉直时,值金朝末年,国家衰乱,各地地主武装多据地自保。史秉直爱读书,尚义气,在当地很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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