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 姓氏,皖北一带的栾氏家族起源于哪里,祖先是谁?
栾姓简介:
栾音Luán,姓氏多源,主要有三:
1、出自姬姓,晋靖侯的孙子栾宾的后代。
2、春秋的时候,晋国大夫栾书的后代。
3、出自姜姓,齐惠公的儿子名坚,字子栾,他的子孙用他的名字的“栾”作为姓氏。
楼主问的是这一带吗?
安徽太和栾氏家谱,(清)栾氏合族于清咸丰十一年(公元1823年)始修,清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续修,2000年栾治华再修,2005年栾氏合族重新编修计算机排版打印本。现被收藏在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旧县镇栾寨村、河南省项城县栾家楼。
迁徙分布
(缺)呵呵,其实栾姓人口并不多,在大陆和台湾都没有列入百家姓前一百位,所以在历史上并没有对其迁徙的详细记载,楼主所闻的那一支,可能是某一位栾氏祖先在乱世中迁徙过来的吧。
山东文登山西头栾姓按五行相生辈份派字:培锺润本照,墨钱寒树烯,在铭清乐煨
。
山东文登栾氏字辈:从继国兆庆,振忠德玉久。永井学文政,长亭可似宏。
从文登县闯关东到黑龙江,家谱排序:文武成祥,君国士臣,庆。。。。《文登姓氏》
山东栖霞栾氏谱书两卷,(清)栾寅纂修,清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手抄本。现被收藏在山东省栖霞市臧家庄镇小栾家村。山东栖霞栾氏谱书,(清)栾寅纂修,(清)世栾书坤于清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重修,清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抄录本六册。现被收藏在山东省栖霞市臧家庄镇西栾家村栾德臣处。安徽太和栾氏家谱,(清)栾氏合族于清咸丰十一年(公元1823年)始修,清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续修,2000年栾治华再修,2005年栾氏合族重新编修计算机排版打印本。现被收藏在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旧县镇栾寨村、河南省项城县栾家楼。
宗法,是指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於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在历史上还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这种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起著维护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宗法 作用 :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 来源 :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 依据 :血缘关系 拼音 :zōng fǎ 出处详解,详细介绍,宗法制度,文献记载,目的,宗庙主,宗子,宗子权利,普通权利,特权,宗法关系,宗法形式,家谱,宗祠,族规,社会影响, 出处详解 1、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 ①清凤韶《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义取尊祖收族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宗法皆然。继祖,继曾高祖,亦统谓之小宗。大宗惟一,小宗无数。” ②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程侍郎遗集》:“其《答祁淳甫论承重孙妇:“姑在当何服”书》:‘谓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言承重。’” ③清冯桂芬《复宗法议》:“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 ④梁启超《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封建与宗法皆族长政治之圆满者也。” ⑤章炳麟 《訄书·序种姓上》:“故自 周 季至今,宗法颠坠,豪宗有族长,皆推其长老有德者,不以宗子。” 2、效法。 ①宋胡仔《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四》:“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 ②清沈德潜《明诗别裁集·李梦阳》:“空同五言古宗法 陈思 、 康乐 ,然过于雕刻,未极自然。” 3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 ①清恽敬《答秦抚军书》:“古名人画,无不古穆深厚,精能奇迈,即逸品亦无率尔之作,故一望可知。且纸绢必精,丹墨必得法,再以各家宗法求之,可千不失一。” ②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卷一:“按 宋 诗人徐照、徐玑、翁卷、 赵紫芝 ,传 唐 贤宗法,号称‘四灵’。” 详细介绍 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中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制度。亦称宗法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宗族组织相配合,是统治阶级维护政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文献记载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对周代宗法内容比较完整的记载,还保存在先秦时期的两部礼书——《仪礼》和《礼记》中,并且能在先秦其他典籍中得到印证。其中《礼记》的《大传》和《丧服小记》中两段内容大致相同的记载,是了解周代宗法制度基本内容的主要依据。 根据礼书的记载,周代天子或诸侯的子辈男性后裔中,除继承君位的一人外,其他人(称为群公子)都将成立以其自身为始祖的宗族,表示在血缘关系上与代表国家权力的天子或诸侯有所隔断。这些宗族以专属自己所有的氏为标志,因而在礼书中群公子被称为“别子”。在以别子为始祖的宗族中,别子的继承人拥有对整个宗族的管辖和统率权,是整个宗族的首领,被称为大宗或宗子。在理论上,无论经过多少世代,大宗都对别子的所有后裔拥有管辖和处置权,以此将别子的后裔始终联结成一个具有实体性的宗族团体,故而大宗被说成是“百世不迁之宗”。宗族的每个成员除对大宗有尊奉和服从的关系外,还对一定近亲范围内的某些亲属有尊奉和服从关系。《礼记》指出,一个因不是嫡长子而不能作为其继承人者,须尊奉父亲的继承人为小宗,即“继祢者为小宗”(祢,意为先父)。如果这个人的父亲也不是祖父的继承人,则这个人还要尊奉其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祖父也不是曾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其曾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如果曾祖父也不是高祖父的继承人,则要尊奉高祖父的继承人为小宗。按《礼记》的记述,继承高祖父的小宗,即五世祖的继承人,是距一个人亲属关系最远的小宗。六世祖的继承人就不再被奉为小宗了。这就是所谓的“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因为有对小宗的尊奉关系,以大宗为首的宗族又划分为许多较小而更具凝聚力的近亲集团。从礼书的这些记述中可以看出,周代宗法关系的基本内容,就是大宗或小宗对不同范围内,包括直系与旁系亲属族人的统辖和管理。若在同代亲属中,就是大宗和小宗对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等旁系亲属的统辖和管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清代经学家程瑶田指出:“宗之道,兄道也。” 目的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我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宗庙主 宗子权力的象征是他们所主持的宗庙。在周代,大宗是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小宗也是各自范围内近亲的共同宗庙的宗庙主。普通族人祭祀祖先,一般须在大宗或小宗所主持的各级宗庙中进行,并由大宗或小宗主持祭祀仪式。祖先祭祀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与精神生活中非常重要。除祭祀外,许多日常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要在宗庙里进行。如冠礼(男子成丁礼)、婚礼、宗族成员的盟誓等。因此,宗庙的存在被视为宗族存在的象征,宗子的宗庙主身份成了他们在族人中拥有宗族首领地位的保证。甚至宗子的名称也来自他们的宗庙主身份。 宗子 作为宗族首领,宗子拥有高居于普通族人之上的地位。在周代伦理中,宗族成员间只论宗子与普通人的关系,普通族人“虽富贵,不敢以富贵入宗子之家”。表现在丧葬制度中,大宗死亡,族人即使无“五服”之亲,也须为之服“齐衰三月”,与“庶人为国君”之服同(见丧服)。由于周代人把宗子看作祖先的化身,故认为尊奉宗子也就是尊敬祖先。 宗子权利 普通权利 宗子对各自范围内的族人还拥有统率、处置和庇护之权。周代宗族有自己的武装,统帅就是各宗族的宗子。这些武装常常与国家军队一起对外作战。如春秋鄢陵之战中与楚军作战的晋军,就以栾氏、范氏、中行氏、郄氏等的宗族武装为主力。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宗族武装也往往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宋文公“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就是诸侯利用某些宗族武装翦灭另一些宗族势力的事例。宗子对族人的财产和人身也有处置权。春秋时晋国赵氏的大宗赵鞅曾强令族人赵午交出其所有的“卫贡五百家”。后因赵午怠慢,竟至将其杀戮。这种对族人的杀戮,在周代宗法制下被视为合理的行为。《左传》中就有晋国贵族知■被俘获释时表示甘受宗子死刑处罚的记载。宗子对族人的人身处理还包括放逐,晋国赵婴曾因通奸被大宗赵同等“放于齐”。国家承认并尊重宗子对族人的处置权,对宗族成员实行处罚时,往往先向宗子咨询。郑国放逐游楚,执政子产就先“咨于大叔(游吉,游氏大宗)”。国家还承认宗子对族人的庇护权。宗子的庇护,包括给族人以各种照顾及在讼事中袒护族人。《左传》记载了一个梗阳人“有狱”,“其大宗赂以女乐”之事。 特权 (1)宗子有权主持祭祀,主祭权象征著一种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受重视。(2)宗子有权掌管本宗的财产(3)宗子还有权利掌管宗族成员的婚丧等事务。宗族成员每有大事,必须禀告宗子。另一方面,宗子有责任帮助族人料理婚丧等事务。(4)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教导权和惩罚权。 宗子是族人依赖和服从的主要权威,也是国家藉以管辖宗族人口的中介。宗子在宗族内部的广泛权力,实质上已具有国家基层行政与司法权的性质。周代宗子普遍拥有家臣。家臣包括掌管宗族内部事务的室老和宗老(亦称宗人或宗),掌管治理宗族所辖地区人民的家宰和邑宰,以及隶属于宰的诸有司。如司徒(掌管土地、财政)、司马(掌管军事和军赋)、工师(掌管营造)等。宗子的这一套家臣组织,实质上就是国家的一种基层政权。但是,宗族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血缘为基础的私人性质的团体,故宗族与国家间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周代人们称宗族为家,意为与“国”相对立的私人团体。宗族成员常常只知效忠于“家”,而不知有“国”。宗族与国家之间的这种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关系,是引起古代社会关系变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宗法关系 宗法关系在先秦社会中所涉及的是有氏的居民,其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卿大夫、士,也包括天子和各诸侯国的国君。但是由于天子和诸侯是国家和公共权力的代表,因而在他们与王室和公室亲属之间,宗法关系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使是天子和诸侯的亲属也“不得以其戚戚君位”。尤其是已立氏的王室和公室后裔,对于天子或诸侯只能以君臣关系对待,而不能以亲属关系对待,即所谓“弟兄不得以属通”。天子和诸侯所受到的宗法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某些仪式中对相同血缘或近亲血缘的诸侯给以优待和尊重。如《左传》记载有“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等。此外,天子和诸侯还经常举行“合族之食”的典礼,和在一些仪式的末尾安排“燕饮”,用来特别款待臣属中的亲属。这些做法含有道义和政治的意义,与宗子对族人凭借血缘关系进行的具有行政与司法意义的管辖和处置有很大不同。天子对诸侯的管辖,以及诸侯与诸侯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他们各自的政治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周代的天子和诸侯同时也是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宗族的宗子,并且认为天子是“天下大宗”,诸侯“相对于天子是小宗”,而在其诸侯国内又是“一国的大宗”。这种观点往往导致将周代国家看成是宗族或家族的扩大。对此学术界尚在进行讨论。 先秦时期,广大庶人与奴隶是没有氏的,他们不属于任何宗族集团。社会地位也低于有氏的居民。宗族成员因血缘就能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是古代社会的贵族。春秋时期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动,旧有贵族、平民、奴隶的界限开始趋向崩溃。自战国始,平民和奴隶获得姓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先秦宗法制度亦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秦汉以后出现的封建宗族便广泛地包括了不同阶级的居民,从而使宗族和宗法关系明显地带上了阶级关系的痕迹。 宗法形式 家谱 家谱,是使人们知晓统系来处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传。然而修家谱的目的是治国,将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变成了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家谱的雏形,在殷商卜辞中的世系关系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谱的修撰已相当发达,大量的家谱书籍问世,但大多未留传后世,人们一般认为家谱起于宋代。 宗祠 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礼记·王制》中已记载了 帝王贵族的宗庙制度 。即天子七庙太祖、三昭、三穆,诸侯五庙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庙太祖、一昭、一穆。秦代“尊君卑臣,无敢营宗庙者。汉世多建祠堂于墓所”。士大夫不敢建宗庙,从此宗庙成为天子专有。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而且,初立祠堂时,计现田每龛取1/20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基田。由宗子主之,以给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当于天子;管理全族事务的宗长,相当于丞相;宗正、宗直,相当于礼部尚书与刑部尚书。祠堂最能体现宋代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 族规 族规是家族的法律。族规在唐以前是一家一户家长教养子孙的仪礼与规矩。最早的家规是三国时魏人田畴为其家族制定的。宋代,宗族组织普遍,家规由一家一户的家训,转变成专门约束家庭成员的规章,家法、族规才成为封建国法的重要补充。族规的作用也体现了它的内容:首先是强制性的尊祖;第二是维护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分、年龄、地位的不同;第三强制实行儒家伦理道德,必须尊礼奉孝。 宋明以后,宗族制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族权布满农村社会各个角落的众多宗族,成为仅次于政权的权力体系。族权与政权互补互用 ,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社会影响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中华文化君、臣、父、子,看似经纬万端无非就是一个“德”字,而这种“德”就始自于宗法制。宗法制习惯依托于道德去组织和管理族群,因为他们发现在对族群的管理中法律显然过于迂腐和呆板,但往往在道德的干预下,许多事情的处理不但能变得高效,而且更灵活且具备相当的延续性。因此社会成本最低的“道德”成为了宗族制度的首选管理方式。现代社会我们观察生活,依然不难找到这种道德标志和体系,“尊老爱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实与“君臣父子”并无二致,而“君臣”与“尊老”也并无二致。现代社会虽然已经废除了帝制,上下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也不是那么的牢靠,但父子与尊老的道德关系依然牢固,这种看似天经地义的道德价值,其实其内在逻辑与君臣之尊卑无异。 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谏制度,而言谏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与仁义作为首,下者可谏上,故有曰当仁不让,就算君臣,父子,师生当遇上违背之事,亦以律义当头,成为中国独有的制度。而言谏制度亦规范天子之谕,下臣可以当朝律例,阻止皇帝进行违反律法的行为。然而于西洋社会上从来无此制,以致欧洲社会一直処于封建社会直至工业革命。到此,已现代社会主义了,以前的帝制,不能再适合了。
卢
姓氏名称: 卢
拼音: lu[二声]
序号: 0167
介绍
介绍文件
介绍文件
卢姓起源
卢姓起源
上古卢人与卢字
在上古时代,我国西部地区有一支游牧部落。这支部落的人携带一种用柳枝等编织成的、特制的、盛食物用的器皿——卢器,转移各地,过着原始的群体游牧生活。
他们为了生存首先必须解饥御寒,在原始的劳动条件下必须寻觅水草地,追逐和饲养利生的动物,以取为衣食之用。同时,他们也必须逃避和抵抗毒蛇猛兽,以便保全自己的生命。他们对于百兽之王——老虎十分崇拜。在初民崇拜图腾的时期,他们选取虎为图腾而顶礼膜拜。在原始人画图造字时,卢字取了虎字的上部。
古人用卢的繁体字(廑)。这个繁体字上面部分是虎字头,下面部分是“皿”。“皿”表示卢人特制的器皿,即前文所讲的卢器。
古代卢人经常在卢水流域和卢山地区活动。因为要追逐水草地进行游牧式劳动生产,所以他们迁徙的范围比较大,包括了我国西北、西南甚至中西部地区,可谓流动性强,而影响面宽。
沈括在他的名著《梦溪笔谈》中指出:“夷人谓黑曰卢。”而黑也往往写作“乌”。今四川省雅砻江古时就称为卢水,岷江上游现在还有叫卢水的河流。其他不少地方的山、河、城乡和社区,直到今日还有许多取名为卢山、卢水、卢河、卢溪、卢沟、卢湾、卢县、卢氏县、卢城、卢园、卢家村、卢龙、卢奴、黑山、黑河、黑水、乌山和乌江的。
自从人类发明与使用火之后,卢人把柳条编制的卢器糊上泥土的浓浆,再反复用火烧烤,成为原始的陶器。这种陶器虽然原始,却可以用来蒸煮食物和贮存生活所需的水及其他东西,这种陶器经受烟薰火燎后,往往残留一种黑色的烟灰,所以古人自然而然把“卢”与“黑”联系在一起。初民造字时考虑到“廑”与“火”结合成“燎”(简体字“炉”),这包含着把糊上泥浆的卢器在炉中经火烧制的意思,也可以说用火把卢器烧制成原始的炉子。要制造炉子,火和卢都不能少。
卢姓来源之要有四:
一、是出自姜姓,为炎帝神农氏之后裔,
神农炎帝世系
炎帝和黄帝一样,是中华民族的始祖,是华夏民族共同的远祖,同称“人文初祖”。
“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轩辕之时,神农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
《国语·晋语》叙炎帝与黄帝的关系曰:“昔少典娶于有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二帝用师,以相济也”,“男女相及,以生民也”。神农时代末期(军事民主制后期),部落之间争战不已,以致神农作为部落联盟的酋长也无力平息。黄帝即于此时,继神农而崛起,取得盟主地位。所以人们认为,黄帝与神农(炎帝),都不只是一个人,而是部落的称号(因而也是“朝代”称号),或是部落首领通用的称号。当然,有可能是以最初一任部落酋长的名字(名号)命名部落的。
神农早于黄帝,一般认为,神农即炎帝。炎、黄二帝皆处于原始社会末期。
“炎帝欲侵陵诸侯,诸侯咸归轩辕。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艺一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虎,以与炎帝战于版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说明在神农(炎帝)氏世衰力弱、德能不孚之时,黄帝继起。其最主要原因是,两大部落 (族)为争夺本族生存与发展的空间而发生争端,世代争战。黄帝联合四方部落,经过多次战争,才得以打败炎帝神农氏,实现中华民族历史上的第一次大联合(大统一)。
《帝王世纪》较详细地记述了炎帝的诞生神话:“炎帝,神农氏,姜姓也。母曰任姒,有娇氏之女,名女登,为少典妃。游于华阳,有神龙,首感女登于常羊,生炎帝。人身牛首,长于姜水,因以姓焉。有圣德。以火德王,故号炎帝。初都陈(今河南淮阳),又徙鲁(今山东曲阜)。又曰魁隗氏,又曰连山氏,又曰列山氏。”
《潜夫论·五德志》载:“有神龙,首出常羊,感任姒,生赤帝魁隗。身号炎帝,世号神农,代伏羲氏。其德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说文》云:“神农居姜水,以为姓。”《竹书纪年》载:炎帝“育于姜水,故姜为姓”,“其起本烈山,号烈山氏”。《三皇本纪》曰:“神农氏、姜姓”,“长于姜水,因以为姓。”
黄帝、炎帝是同出于少典氏之两兄弟(应为少典部落联盟的两个胞族部落),因其分别居于西北黄土高原之姬水、姜水流域,故得姓不同。姜水即岐水,在今陕西省岐山、武功县一带,属渭水支流,源出岐山,南向与横水合流,人雍河。上述炎帝姓姜,是因姜水而得;反之,也可能姜水因有姜姓(炎帝)部族人的长期居处而得名。郑樵说:“姓之为氏,与地之为氏,其初一也。皆因所居而命。得赐者为姓,不得赐者为地”,“姜之得赐,居于姜水故也。故曰因生以赐姓。”“姜”字从羊,与羌同音、义,表明他们是上古时代羌族的一支,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牧羊)民族;“姜”字又从女,作为部族人员的共名,即是部族的姓称,源于共同的始祖母,有着共同的血脉统绪。在神农氏父系氏族社会以前,曾经经历过长期的母系氏族社会。这个时期的重要遗产之一,就是氏族的共同姓氏称号。尽管到了后世,这一部族的许多分支,有许多氏称,但他们的祖姓是统(同)一的,是不会磨灭或被忘却的。周代,许多姜姓氏族(支族)人共同尊奉他们的始祖炎帝;春秋时期即使是已被周人视为“夷狄”的“姜姓诸戎”也不例外。
《礼记·月令》正义引《春秋说》云:“炎帝号大庭氏,下为地皇,作耒耜,播百谷,曰神农。”看来炎帝只是帝号,而神农则是人们对他的尊称。从实质上看,神农氏是从事农业生产的部落,其领袖号称炎帝。古书又载:“以火德王,故曰炎帝;作耒耜,故曰神农。”炎帝神农是一神而具两个功德。·有学者认为,神农氏在黄帝之前,是古代“三皇”之一,炎帝是神农氏的后裔。炎帝即赤帝,是日神之子,即火神。《左传》 “哀公九年(公元前486年)”载:“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
《汉书·食货志》说:“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而食足;‘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而货通。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食与货是生民、养民之本,二者皆肇始于神农炎帝,其功堪称不朽。
陆贾《新语·道基》载:“民人食肉、饮血、衣皮毛。至于神农,以为行虫走兽,难以养民,乃求可食之物。尝百草之实,察酸苦之味,教民食五谷。”《白虎通·号》云:“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耕作而化之,故谓之神农也。”《淮南子·修务训》载:“神农乃教民播种五谷,相土地宜、燥湿、肥沃、高下。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他无疑是带领先民从蒙昧走向文明的拓荒者和创业者。据《绎史》卷四引《周书》云:“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遂耕而种之。作陶冶斧斤,为耒耜锄,以垦草莽。然后五谷兴助,百果蕨实。”《易·系辞》曰:“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农业的发明的确颇具神话色彩,古人津津乐道,渲染已甚。其中最多的,是把神农的政治思想理想化了,加进后世儒生自己的观点。
《商君书·画策》篇载:“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
《庄子·盗跖》篇载:“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此至德之隆也。”
《越绝书》称:“昔者神农氏之治天下,务利之而已矣,不望其极。不贪天下之财,而天下共富之;不以其智能自贵于人,而天下共尊之。”表现神农氏的无私、英明与贤能。《纲鉴》载:炎帝“治天下,其俗朴,重端悫。不忿争而财足,无制令而民从,威厉而不杀,法省而不烦”,描绘出炎帝领导下的原始社会生活。
《路史·后记》(宋罗泌著)记述炎帝的政治理论和思想,说他主张“民为邦本,食为民天”;“士丁壮而不耕,则受其饥;女当年而不织,则受其寒”,“耕不强者亡(无)以养其生,织不力者莫以盖其形”。
炎帝始作耒耜,教民耕种;耕田为土,凿地为井;正节气,立历日;亲尝百草,发明医药;治麻为布,创制衣裳;日中为市,倡导贸易;削桐结丝,制作乐器;治木为弧矢,创造武器;“教之桑麻”,“耕而作陶”;制灶作具,以利民用。他无疑是我国农耕文化的开创者,亲手缔造了中华古国的文明。因他“始教天下种谷”,“教耕生谷,以致民利”,故后世尊他为神农。传说他的死也是辉煌而悲壮的:晚年巡视南方,尝百草为民治病,“一日而遇七十毒”,终因误尝断肠草而不幸身亡。传说他葬于今湖南酃县塘田乡的鹿原陂,后世称其墓为炎帝陵。
由于神农氏的发明和倡导,姜姓戎族开始从居无定所的游牧生活,转入定居耕种的农业生活。神农炎帝的确是开天辟地、功勋超卓的伟人。
炎帝族的活动范围遍及陕西、甘肃、河南、河北、山东、湖北、湖南。炎帝子孙继承农业生产传统,又有新的创造发明。《国语·鲁语上》载:“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植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烈山氏又叫厉山氏,是炎帝之号;因炎帝起于烈山。烈山在今湖北省随县(今随州市)。
炎帝号为神农,“教民耕稼、蜡祭、医药、交易之事,开万世衣食相生相养之原。”后人称颂神农,“其功如天”,“盛德不孤,万世同仁”。商周之际的大贤人伯夷、叔齐兄弟曾经哀歌:“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兮?”东汉张衡作《东京赋》慨称:“仰不睹炎帝、帝魁之美”。晋陶渊明在《饮酒》诗中有“羲、农去我久,举世叹复真”的惋惜;他在《感士不遇赋》中更有“士之不遇,已不在炎帝、帝魁之世”的怨慨。可知炎帝时代曾令众多士人向往。《尸子》解释神农之神为:“神农氏治天下,欲雨则雨。五日为行雨,旬为谷雨,旬五日为时雨。正四时之制,万物咸利,故为之神。”
周武王灭殷纣之后,“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今安徽亳州市)”,代表当时人们对炎帝功业的纪念和褒扬。
炎帝的世系,据《礼记·祭法》疏引《春秋命历序》曰:“炎帝传八世,合五百二十岁。”八世所传,《易·系辞》疏引《帝王世系》载:“神农氏在位一百二十年而崩。纳奔水氏女曰听泼,生帝临魁;次帝承,次帝明,次帝直,次帝厘,次帝哀,次帝榆罔。凡八代,及轩辕氏。”
《万姓统谱》载称:“炎帝神农氏,姜姓,生于厉山,长于姜水,因以为姓氏。继无怀氏位,承太昊木德,以火德王,故曰炎帝。都鲁。在位一百四十年。”
《吕氏春秋·慎势览》称,“神农氏十七世有天下”,可能比较接近史实。如此,则上述所传八世,可能只是其中较著名而有影响者。
《万姓统谱》所载世系与《帝王世系》同,但注明“已上七代,袭神农氏之号,三百六年,至榆罔失政,诸侯相伐,黄帝征之,天下咸归焉。”
《汉书·律历志》说:神农氏“号炎帝”,“又曰魁隗氏,又曰连山氏,又曰烈山氏”。
神农氏:部族首领称炎帝,姜姓,牛图腾。是农业和医药的发明者。其著名后裔有蚩尤氏、烈(厉)山氏、共工氏、四岳氏等。
蚩尤氏:炎帝之后(一日先仕于炎帝),出自羊水,仕于黄帝。为主金之官,默观神农世衰,潜铸金类,以为利器,举兵逐榆罔(炎帝裔),自号炎帝。后作兵伐黄帝,并曾请风伯雨师助战,终为黄帝击败于涿鹿之野,被杀。他是战神和兵器之神,而兵器的发明乃源自农具和其他生产工具。
共工氏:亦名共攻氏,炎帝后裔。性格暴戾,易于为非。相传因与颛顼争强为帝,曾与东夷族大战,不胜,而怒触不周之山,致使天倾地陷,造成人间大灾难。
烈山氏:又叫厉山氏,其首领为烈山或柱。《国语·鲁语上》云:“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植百谷百蔬。”《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载:“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礼记·祭法》则称:“厉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植百谷。”一般认为烈山氏为炎帝后裔,仍为农神、谷神。烈山,本是烧山垦田之意。
四岳氏:首领为伯夷,姜姓,传为共工之从孙,曾助禹平治水土。后繁衍出齐、吕、申、许四支后裔。
炎帝神农氏,名石年,传说在位140年(约公元前3216~前3077年),一说在位120年,卒葬湖南茶陵(今酃县塘田乡鹿原陂,又名炎陵山、皇山)。
第二世,临魁,炎帝长子,在位80年(公元前3076~前2997年)。
第三世,帝承,在位60年(公元前2996~前2937年)。
第四世,帝明,在位49年(公元前2936一前2888年)。
第五世,帝直,在位45年(公元前2887一前2843年)。
第六世,帝来(厘),在位48年(公元前2842~前2795年)。
第七世,帝裹(哀),在位42年(公元前2794一前2753年)。
第八世,榆罔,名克,居长,在位55年;因德不及其弟轩辕,故让位。轩辕即黄帝,姓有熊氏。
第九世,名器,榆罔子。
第十世,名祝融,器之子;卒葬衡山(在今湖南)。
第十一世,名术嚣,祝融子。
第十二世,名勾龙,术嚣子。
第十三世,名垂,勾龙子。
第十四世,名共工。
第十五世,名伯夷,著名贤人,佐尧帝掌四岳,佐大禹治水,因功受封于吕,为吕侯,是即吕氏得姓之始。姜太公吕尚,即其后。
炎帝后裔
神农氏后裔繁衍发展,支族甚多。在商、周时期,分建很多国家(方国)。传说神农姓姜名轨,一名石年。神农之子,有神氏、农氏、列氏、厉氏和柱等。厉氏分衍出丽氏和赖氏。自柱开始称炎帝,其后的世系分衍:
帝柱生庆甲;庆甲生甲氏和帝临;帝临传帝承;帝承传帝魁;帝魁传帝明;帝明传帝直;帝直传帝厘;帝厘传帝居(亦称帝哀);帝居传节茎。节茎之后,有节氏、戏氏、克氏三支。克传帝榆罔(参卢),其后衍生榆氏、露、赤狄和白狄;戏传器和小帝。器的后裔为钜、伯陵、祝庸三支。钜之后有封氏、钜氏、封父、富父氏;伯陵生蜂氏和逢氏,逢生殳氏、延氏和鼓,鼓生灵契,灵契生氐氏;祝庸氏胄胤更加发达:祝庸生术嚣,术嚣生条、勾龙(即后土);勾龙平水土有功,后人纪念,尊为社神;勾龙之后有勾氏、勾龙氏、共工氏、信、垂;共工氏衍生共氏、龚氏;信生夸父;垂生噎鸣(即伯夷)。
伯夷之后为太岳、骀氏、怡氏;太岳即四岳,其后裔于商、周时期受分封,于是有吕、申、隋、淳、向、薄、甘、州、文叔、岳氏、先龙。
炎黄之战
史载炎帝与黄帝本为同族(“兄弟”),皆生活于西北地区,炎帝在姜水流域(宝鸡城),黄帝在姬水流域(即岐山下之岐水)。他们原本是我国西北黄土高原地带的游牧民族。《帝王世纪》云:“女登,为少典妃。游于华阳,有神龙首感女登于常羊,生炎帝。”女登感于常羊而生炎帝,以姜为姓,这隐约说明炎帝出自羌族(牧羊部落)。
自神农氏发明农业后,开始半定居、半迁徙的农业生活。他们顺着渭水流域东下,来到黄河以南的大平原上,这个地区适于原始农业生产,于是神农氏成为最早定居的农业部落。他们开始建城立邑,初都于陈(今河南淮阳),再迁于鲁,都曲阜。故山东地区也有姜姓部落聚居。周初,武王分封姜子牙一族到山东建立齐国,有其历史原因和社会基础。
炎帝氏族传到帝榆罔时,开始衰落。部落内的蚩尤族为争权而发动战争,打败帝榆罔,夺得帝位,仍称炎帝,居于涿鹿。此时黄帝部落兴起,与榆罔一族联合,大败蚩尤族于涿鹿。黄帝取代炎帝,成了炎、黄部落联盟的共同首领。
帝榆罔族人除了部分合并于黄帝部落,定居北方外,另一部分南迁于江汉之间,仍然袭称神农氏或炎帝族。他们成为南方部落联盟的首领。
《礼记·月令》说:“南方曰炎天,其帝炎帝。”
《后汉书·郡国志》曰:“炎帝神农氏,葬长沙”。
《舆地纪胜》称,葬于茶陵县南,茶乡之尾。
《路史·后纪四》云,炎帝柱之裔炎帝庆甲、来(即厘),“俱兆(葬)茶陵”
宋太祖赵匡胤建国以后,于乾德五年(公元967年),特派大臣在茶乡白鹿原访寻到炎帝陵,因加修葺,并立庙奉祀。
炎帝姜姓部族沿渭水、.黄河向东迁移,其中一支到山东境内,在黄河下游与淄水之间活动。随后定居下来,逐步派生出许多支氏,
吕尚受封于齐建齐国
吕尚又称姜尚、子牙、太公望、师尚父、齐太公。他在公元前11世纪,奉周武王(姬发)之命统兵征讨商纣王,从而成为灭纣辅周的大功臣。
在商朝末年,纣是一个朝野痛恨的暴虐君主,姬昌曾经受封为西伯,人们称他西伯侯。西伯侯因得罪了纣王,曾经被纣王囚禁在菱里(今河南省汤阴之北)。他获释后率兵灭了周围黎(今山西省长治市西南)、邗(今河南省沁阳西北)、崇(今河南省嵩县之北)等小国。在丰邑 (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南)建立了他的统治中心。
西伯侯在世时未能完成其推翻商朝黑暗统治的宿愿,到临终时,他便嘱咐次子姬发作好准备,尽早兴兵伐商。姬发在即将亲率兵将征讨商纣时,向吕尚讨教有什么克敌制胜的妙法。吕尚对姬发说:“纣王因其暴虐,残害许多平民百姓,失去了民心,我们必定要与纣王相反,要抚爱百姓,以贤能英明来对付纣王的冥顽无道。倘若我们赢得民众的归心和拥护,一定可以取胜。”这就是吕尚提出的克敌制胜的“文经”谋略。另一方面则是他的“武纬”谋略。利用敌对阵营中的矛盾,使其产生内乱,相互削弱力量,甚至达到完全瓦解的地步。其次则是讲军力的运筹部署和用兵的韬略。
在灭商的过程中,吕尚曾经作为姬发大军的前锋,麾动虎贲、戎车冲人商纣军中。他率兵在牧野(今河南省淇县西南)与纣王军队进行大决战。在激烈的战斗中,商军中的奴隶和战俘纷纷起义,并反戈回击。商纣王走投无路,最后登鹿台自焚而死。姬发遂率军顺利占领商都朝歌(今河南省淇县),宣告了商朝最后灭亡。商灭后,姬发遂建立西周王朝,定都于镐京(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南),号称“宗周”。姬发死后,庙号武王。其子姬诵承袭王位,称为周成王。
周成王鉴于吕尚在辅周灭商中立有大功,遂封吕尚为齐侯。吕尚得到大片封赐的土地——齐。他在齐建立了诸侯国齐国,并选择营丘(今山东省临淄之北)为国都。吕尚封齐建国,“尊贤智,赏有功”遂使齐国,成为西周及春秋战国时代强国。
受姓及创姓始祖——高傒
高傒是姜太公第十一代孙,身历数朝,世袭上卿之职,其妹又是齐襄公夫人,人称“高舅”。高俣为齐国重臣,因拥立齐桓公受封于卢邑,卢氏由此发祥。据记载,齐太公第七代孙是文公吕赤,文公有子名高,公子高的孙子吕(亻奚),“以王父(案祖父)字为氏”,故姓高,称高(亻奚)。高俣字敬仲,号祖望,颇有外交和治国才干。一生历僖、襄、桓、孝公四代。襄、桓时代,正是齐国多事之秋,高俣执政,齐襄公失德无道,骄奢*逸,被臣下连称、管至父所杀,二大夫拥立公孙无知为齐君。无知封连、管二人为正卿、亚卿,诸大夫心中不服,高、国二执政看事不可为,称病不朝,无知也不敢罢黜他。
齐国诸大夫对无知篡位极端不满,大夫雍廪与众大夫共谋除逆,复立先君之子。他们商议认为:“高敬仲,国之世臣,素有才望,为人信服。”策划使高俣置酒,以招连、管二人,二人必然信而赴宴,到时刺杀二贼,必能成功。此计告于高俣,高慨然许诺。高(亻奚)宴客,雍廪先人宫杀了无知,高府预伏的武士也杀了连、管二人。众大夫遂在高府议立新君;齐襄公有二子为公子纠和小白,皆因襄公无道,早已避祸各奔鲁国与莒国。高俣原与公子小白交情甚笃,与同宗国氏大夫商量,要暗中把公子小白从莒国召回。这时,鲁君知道无知已死,也要发兵护送先前逃来母舅家避难的公子纠回国即位;并令公子纠手下人管仲,先带一批军队拦住莒国至齐的通道,与护送小白回国的队伍发生战斗。小白被管仲射中带钩,装死躺下,被人 载在车中,快速驰人齐都。管仲上当,派人报鲁,鲁急送公子纠赴齐。等公子纠一帮人到时,小白早巳到达。因有高(亻奚)等人做内应,小白迅速登位为君,称齐桓公。
桓公即位后,发兵攻鲁,想杀管仲。鲍叔牙劝桓公说:“君将治齐,即高俣与叔牙足也。君且欲霸王,非管夷吾不可”。桓公听从鲍叔牙建议,捐弃前嫌,以厚礼聘管仲为大夫,委以政事。《左传》庄公九年(公元前685年)载:鲍叔牙向齐桓公推荐管仲为相,说:“管夷吾治于高俣,使相可也。”高(亻奚)不争功贪位而识大体,忠心辅佐桓公。《国语·齐语》载:管仲向桓公建议,为增强军力,建立三军:桓公帅中军“五乡”(万人),国子、高子皆齐之上卿,各率“五乡”,为左、右军。“有此士也三万人,以方(横)行天下”,大国也莫能当。
桓公得管仲,与鲍叔牙、隰朋、高(亻奚)等,发展渔盐之利,救济贫穷,齐国百姓倾心拥护。齐桓公即位以后,修援立之功,对高、国世卿,皆加赐采邑。他以卢邑赐予高(亻奚)。高氏家族,继续秉持国政,与国氏家族俱为齐国重臣。齐桓公在众臣的辅佐下,国力迅速增强,成为春秋首霸。当时,鲁国因有庄公夫人(哀姜)与庆父(庄公弟)之乱,庄公死后,二人被杀,国绝无人,“旷年无君”。齐桓公派高俣到鲁国,执行“存鲁”之重大使命。《春秋》闵公二年(公元前 660年)载:“齐高子来盟”,即指高俣受齐桓公命,“将南阳之甲”3 000人至鲁,帮助鲁国“立僖公而城鲁”。他与僖公订盟,稳定了鲁国政局;同时,命令甲士帮助鲁人筑鹿门之城,以防邾、莒之变。鲁人以此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世人称赞高(亻奚)“能深执忠臣之义,勉其君于霸”。《左传》僖公十三年 (公元前647年)载,周襄王以齐相管仲有平戎扶周之功,欲”以上卿之礼飨管仲”。管仲谦谢曰:齐国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坚决辞让,只受下卿之礼。
《春秋》鲁桓公十四年(公元前698年)载:“郑伯使其弟语来盟。”郑伯派人来齐寻盟,事如鲁隐公三年之盟于石门。鲁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671年),《春秋》载,鲁公“及齐高(亻奚)盟于防”,鲁庄公以国君身份,与齐国上卿(大夫)高(亻奚)订盟于防,
齐惠公卒时(公元前599年),高氏、国氏拥立惠公之子顷公(名无野)即位;恐崔杼(原来有宠于惠公)掌权不利于己,便驱逐崔,崔杼出走卫国。齐灵公时(公元前566年),齐国灭掉莱国,高厚与崔杼一起“定其田”(即划定其田产分配)。齐灵公因宠爱戎姬,更立太子牙,令高厚任牙之师傅。《春秋》鲁成公十七年(公元前574年)载:“齐高无咎出奔莒”。《左传》记述其因:齐灵公听信妇人谗言,“刖鲍牵,而逐高无咎。无咎奔莒。高弱以卢叛。”这是高氏以卢邑为根据地,对齐君不明所表示的第一次抗议。齐侯任用崔杼为大夫,令庆克佐之,“帅师围卢”。不久国佐之师自外回来,也参与围卢,卢邑终于投降。
齐灵公二十七年(公元前555年),高厚率师伐鲁国国都北边,后又退还。同年冬,鲁君会合十二国之师,进攻齐国。其中晋将赵武、韩起“以上军围卢,弗克”,由此可见卢城之强固。次年(公元前554年),齐灵公去世,崔杼拥立前太子光为庄公,杀掉太子牙,又杀高厚,齐国因此大乱。齐景公元年(公元前547年),崔杼被灭族,庆封、庆舍先后专权,田氏与鲍氏、高氏、栾氏四家联兵击破庆氏。齐景公五年(公元前543年)九月,齐国公孙虿、公孙灶(二人皆高氏之族),“放其大夫高止于北燕”,据称是因为他“好以事自为功,且专”。高竖对此很不满,不久就又“以卢叛”,表示抗议。齐令闾邱婴“帅师围卢”。高竖提出条件说:“苟使高氏有后,请致邑”,即要求保存高氏的后嗣和宗庙祭祀,而后献城投降。得到允诺后,高竖终于将卢邑献出,出奔晋国;晋人建绵城以安置高竖家族。
齐平公元年(公元前480年)又有“高无丕出奔北燕”。可知高氏有一支就在燕地(可能即后之范阳)定居并传衍下来,成为其后兴起的卢氏的先祖。齐景公病重时(公元前490年),命国惠子、高昭子共同拥立荼为太子,而驱逐诸公子;景公死后,吕荼立,是为晏孺子。这时仍由高、国秉政,田乞伪装顺从而事奉高、国,背后却诽谤他们两家。不久,田乞、鲍牧与诸大夫调集武装,进入宫廷,且欲攻击高昭子。昭子闻讯,即与国惠子一起出兵救齐公(晏孺子)。兵败之后,田乞穷追,国惠子投奔莒国,高昭子遇害。田乞另立景公之子阳生,是为悼公。后田常弑悼公 (公元前481年)而立平公,自为齐相,专齐之政。直到齐康公十九年(公元前385年),田常的曾孙田和代齐而为诸侯,“迁康公于海上,食一城以祠太公以下”(《风俗通义·六国》)。公元前379年康公卒,田氏代齐之后,吕氏绝社稷宗庙之祀,子孙因失国而离散。他们起先多在北方各地迁居,各以其先人所受封邑之名为氏,由姜姓高氏子孙更氏为卢,世代延续下来。
二、改姓和赐姓
西周时代,姜太公吕尚的子孙就有人取姓“卢蒲”,其后代把“蒲”字去掉,姓卢。
春秋时代,齐国国君桓公的后代有一支取“卢蒲”为姓的,后来改成姓卢;还有一支取“葛卢”为姓的,后来也改姓为卢。
春秋时代的庐子国,有人以“庐”为姓,后则改为卢。
北周之初祖籍河北范阳的雷姓人氏改为卢姓。据《魏唐书·卢祖尚传》所载,卢祖尚的祖先曾经改姓雷为卢。
隋代的章仇太翼,很有才华,备受隋炀帝(杨广)看重,受赐姓“卢”,子孙也就随之归于卢姓。
唐代有姓闾的人,经当朝皇帝特批,改姓为卢。唐高宗曾经
栾, 姓氏,皖北一带的栾氏家族起源于哪里,祖先是谁?
本文2023-11-05 21:58:56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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