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为什么不给开亲属关系证明
派出所不给开亲属关系证明的原因是手续不齐全。
到派出所开亲属关系证明,要求到户籍地的派出所,且一般要求本人亲自去办理。如果亲属去办理的,要先到村委或居委开相关证明。
如果符合开证明的条件而不开的,可以向其上级投诉,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复议。
自2016年9月1日起,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但居民户口簿中无法显示亲属关系的,对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户籍登记及变动轨迹信息出具。
一、通过以下几种方法,直接或间接办理
1、在一户的,户口本可以证明。例如比较简单的父子、母子、夫妻关系证明,可以用户口本作为证明;
2、夫妻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除了户口本,还可以用结婚证代替;
3、不在一户的,年龄不是太大,属于父子、母子关系的,可以凭出生证明代替;4、以前在一户、现在不在一户的,如果户籍部门能找到(且愿意找)以前的分户资料,可以复印盖章证明;
5、公职人员,可以到单位档案室,查找相关档案中记录亲属关系的单页,复印后盖单位印章代替;
6、单一的父子、母子关系,有的地方可以用DNA亲子鉴定报告代替(几千元代价,并且两人都健在才可以办理);
7、如果有办法说服派出所、单位或社区开出证明,一般也可以用。其实派出所、社区不愿意开这种证明的原因,一个是麻烦,二一个有时真的不掌握原始资料,第三也是主要的是怕承担责任;
8、如果有以前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例如判决、裁定已经查明是父子关系,可以代替作为《亲属关系证明》。
二、开亲属关系证明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业务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1、拿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查档确定关系后就可以开了。
2、如果户口都在不同地方,去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即你们最开始时的那个户口派出所开,那里才可以查到最原始的户口资料。
3、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如派出所原始户籍资料找不到,就要去医院做亲子鉴定,然后再会派出所开证明。
4、除非不能证明身份,否则现在无需特地开亲属证明。
5、根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其中就包括亲属关系证明。
扩展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公民姓名。
2、公民曾用名。
3、公民性别。
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公民民族成份。
6、公民出生日期。
7、公民出生地。
8、公民籍贯。
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二)、根据司法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对于下列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户口迁移情况。
2、住址变动情况。
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
4、注销户口情况。
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参考资料:
-亲属关系公证
司法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派出所为什么不给开亲属关系证明
本文2023-11-05 13:31:15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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