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第一才女李清照,和十大罪人秦桧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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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第一才女李清照,和十大罪人秦桧是什么关系?,第1张

千古第一才女李清照,和十大罪人秦桧是什么关系?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李清照,宋代著名女词人,婉约词意味着,被称作“千载第一奇女子”。她与着名佞臣秦桧有哪些亲属关系?原先她的姥爷与其说妻子程氏的祖父是同一个人,两个人是表亲。但是,两个人一直以来都没有什么联络。李清照出世在一个爱好文学艺术类的家中,爸爸举人出世,或是苏轼的学员,妈妈是状元郎王拱宸的孙女,十分有文学类涵养。她自小潜移默化,才能出众,曾遭受苏轼的徒弟、那时候的文学界名人晁补之的大力夸赞。

少年时期,李清照追随爸爸在汴京生活。雅致的自然环境,尤其是京都热闹的景色,激起了她写作的激情。而且逐渐在诗坛上初露锋芒,写出了被后人普遍传扬的《如梦令》,还震惊了全部京中。好景不常,朝中内部结构剧烈的政治斗争依次蔓延到了李家、吴家,无法再次留到京中,李清照只能追随赵明诚一家返回青州,开始了屏居村里的生活。那时候,秦桧一家密州,俩家隔得非常近,但互相也没有联络。

赵明诚过世后,李清照哀痛万分,书籍珍贵文物也因战争损害一大半,寥寥无几。颠沛的逃跑生活,让李清照备受摧残,她深陷了无路可走的绝地。这时,有许多人垂涎她和赵明诚的宝贵个人收藏。在其中,有一个叫张汝舟的人,在她孤孤单单时,贴近和取悦她。没多久,李清照就嫁了张汝舟。结婚后,张汝舟发觉李清照并没是多少财产时,很恼怒。以后他与李清照持续发生口角,乃至对她劈头盖脑。李清照难以容忍,又发觉张汝舟玩忽职守、谎报举数骗领官衔的罪刑。她向官衙揭发了张汝舟,并规定合离。

官衙核查确实,张汝舟被开除官衔,两个人也结束婚姻生活。依据宋代的法律法规,妻子告老公要被判三年刑期,李清照身陷囹圄。这时的秦桧是宠臣,若李清照向他道歉,这件事情便能轻轻松松处理。但李清照并没有那样做,由于道不同不相为谋。之后,在翰林学土綦崇礼等亲朋好友的大力解救下,李清照被拘押了九天后刑满释放。大概在公年1155年,李清照满怀对故乡、家人的想念,悄悄地去世,一代奇女子殒落。

王安石、王珪。

王珪(570-639年),字叔玠,河东祁县(今山西祁县)人,唐初四大名相之一,南梁尚书令王僧辩之孙。

隋文帝开皇十三年,入召秘书内省,授为太常治礼郎。受叔父王頍牵连,逃遁终南山。唐朝建立后,历任世子府咨议参军、太子中舍人、太子中允,成为隐太子李建成的心腹,后因杨文干事件被流放嶲州。

贞观年间,征召回朝,历任谏议大夫、黄门侍郎、侍中、同州刺史、礼部尚书、魏王老师,封永宁郡公。贞观十三年,病逝,追赠吏部尚书,予谥号为懿。

古代兵器三大怪

说到冷兵器,人们就会想到“十八般兵器”,但事实上,古代冷兵器不只十八般,有许多兵器都不在十八般兵器之列,其中有不少古怪兵器,杀伤力一点都不比列谱兵器差。下面向大家介绍三大古怪兵器,一种砸上不死也残,威震西夏,一种是捕敌利器,钩上就难逃,一种是太平军独门兵器,清朝骑兵克星,曾杀无数清军。

第三种:杵。杵是一种打兵器,最早出现于宋代。按大类分,算是棒的一种,因其两端粗,中间细,故名杵。宋代的杵有铁、铜、木等多种,有的以木芯包铁皮或铜皮,以增强打击力。杵全长约15米,两端打击部长度各为45厘米左右,前端有约15厘米的锋尖,用以刺击,两端粗大的打击部上还安了许多长15厘米的铁钉,杀伤力很大。敌人被杵打到,不死也得残。在宋代,杵是铁甲军的克星,可轻松击碎敌人铁质盔甲。

宋朝猛将王珪用的就是杵,他左手使铁杵,右手用铁鞭。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西夏军侵宋,两骁将合战王珪,一敌将一枪刺伤王珪右臂,王珪用左手铁杵将铁将脑袋打碎。另一敌将用枪向他刺来,他左臂夹住敌将长枪,右手用鞭将敌将打死,西夏军随即大溃。王珪的铁杵威震西夏军,令敌丧胆。

第二种:钩。又名护手钩,全长约87厘米,月牙护手长233厘米左右,钩身到月牙之间约宽47厘米,钩和月牙护手都是金属制成,握手部分用布或革缠绕,钩体带有锋刀。护手钩可用其钩部钩挂敌人兵器使之无法发挥作用,又能钩依衣服或皮肉,使敌人难以逃脱,还可以有两端锋尖扎刺敌人。护手月牙有砂带刀,有很强的杀伤力。因此,钩是一种可攻可防的厉害兵器,可单用也可双用。钩最早出现于战国时期,长不超过90厘米,用来在坑道里钩捕敌人。到了汉代,钩代替盾使用,钩住敌人兵器和甲胄,然后用刀剑杀敌。钩的捕敌能力非常强,敌人被钩钩住就跑不了,必死无疑。

第一种:枪鎌。由农具镰刀变化而来的一种兵器,全长2282厘米,枪头长682厘米,木俩铁尖,枪头由可刺可斩的二股刃构成。此兵器为清朝太平军的独门兵器,因此兵器可刺可钩可斩,杀伤力很强,配合伏地阵使用,是清军骑兵的克星,曾斩杀过无数清军。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天下财赋,内庭诸司,中外筦库,悉隶三司。中书省但掌册文、覆奏、考帐;门下省主乘舆八宝,朝会板位,流外考较,诸司附奏挟名而已。台、省、寺、监,官无定员,无专职,悉皆出入分涖庶务。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故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预朝政,侍郎、给事不领省职,谏议无言责,起居不记注;中书常阙舍人,门下罕除堂侍,司谏、正言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诤。至于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故仕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时人语曰:“宁登瀛,不为卿;宁抱椠,不为监。”虚名不足以砥砺天下若此。外官,则惩五代藩镇专恣,颇用文臣知州,复设通判以贰之。阶官未行之先,州县守令,多带中朝职事官外补;阶官既行之后,或带或否,视是为优劣。

  大凡一品以下,谓之“文武官”;未常参者,谓之“京官”;枢密、宣徽、三司使副、学士、诸司而下,谓之“内职”;殿前都校以下,谓之“军职”。外官则有亲民、厘务二等,而监军、巡警亦比亲民。此其概也。故自真宗、仁宗以来,议者多以正名为请。咸平中,杨亿首言:“文昌会府,有名无实,宜复其旧。”既而言者相继,乞复二十四司之制。至和中,吴育亦言:“尚书省,天下之大有司,而废为闲所,当渐复之。”然朝论异同,未遑厘正。神宗即位,慨然欲更其制。熙宁末,始命馆阁校《唐六典》。元丰三年,以摹本赐群臣,乃置局中书,命翰林学士张璪等详定。八月,下诏肇新官制,省、台、寺、监领空名者一切罢去,而易之以阶。九月,详定所上《寄禄格》。会明堂礼成,近臣迁秩即用新制,而省、台、寺、监之官,各还所职矣。五年,省、台、寺、监法成。六年,尚书新省成,帝亲临幸,召六曹长贰以下,询以职事,因诫敕焉。初,新阶尚少,而转行者易以混杂。及元祐初,于朝议大夫六阶以上始分左右。既又以流品无别,乃诏寄禄官悉分左右,词人为左,馀人为右。绍圣中罢之。崇宁初,以议者有请,自承直至将仕郎,凡换选人七阶。大观初,又增宣奉至奉直大夫四阶。政和末,自从政至迪功郎,又改选人三阶,于是文阶始备。而武阶亦诏易以新名: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而横班十二阶使、副亦然。故有郎居大夫之上者。继以新名未具,增置宣正履正大夫、郎凡十阶,通为横班,而文武官制益加详矣。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平庶政,事无不统。宋承唐制,以同平章事为真相之任,无常员;有二人,则分日知印。以丞、郎以上至三师为之。其上相为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其次为集贤殿大学士。或置三相,则昭文、集贤二学士并监修国史,各除。唐以来,三大馆皆宰臣兼,故仍其制。国初,范质昭文学士,王溥监修国史,魏仁浦集贤学士,此为三相例也。神宗新官制,于三省置侍中、中书令、尚书令,以官高不除人,而以尚书令之贰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以行侍中之职;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以行中书令之职。政和中,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仍兼两省侍郎。靖康中,复改为左、右仆射。平章军国重事元祐中置,以文彦博太师、吕公著守司空相继为之,序宰臣上。所以处老臣硕德,特命以宠之也。故或称“平章军国重事”,或称“同平章军国事”。五日或两日一朝,非朝日不至都堂。其后,蔡京、王黼以太师总三省事,三日一朝,赴都堂治事。开禧元年,韩侂胄拜平章,讨论典礼,乃以“平章军国事”为名。盖省“重”字则所预者广,去“同”字则所任者专。边事起,乃命一日一朝,省印亦归其第,宰相不复知印。其后,贾似道专权,窃位日久,尊宠日隆,位皆在丞相上。元丰新官制,废参知政事,置门下、中书二侍郎,尚书左、右丞以代其任。建炎三年,复以门下、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而省左、右丞。乾道八年,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其参知政事如故,以中大夫以上充,常除二员或一员。嘉泰三年,始除三员。故事,丞相谒告,参预不得进拟。惟丞相未除,则轮日当笔,然多不逾年,少仅旬月。淳熙初,叶衡罢相,龚茂良行相事近三年,亦创见也。

  门下省受天下之成事,审命令,驳正违失,受发通进奏状,进请宝印。凡中书省画黄、录黄,枢密院录白、画旨,则留为底。及尚书省六部所上有法式事,皆奏覆审驳之。给事中读,侍郎省,侍中审,进入被旨画闻,则授之尚书省、枢密院。即有舛误应举驳者,大则论列,小则改正。凡文书自内降者,著之籍。章奏至,则受而通进,俟颁降,分送所隶官司。凡吏部拟六品以下职事官,则给事中校其仕历、功状,侍郎。侍中引验审察,非其人则论奏。凡迁改爵秩、加叙勋封、四选拟注奏钞之事,有舛误,退送尚书省。覆刑部大理寺所断狱,审其轻重枉直,不当罪,则以法驳正之。

  国初循旧制,以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之职,复用两制官一员判门下省事。官制行,始厘正焉。凡官十有一:侍中、侍郎、左散骑常侍各一人,给事中四人,左谏议大夫、起居郎、左司谏、左正言各一人。先是,中书人吏分掌五房:曰孔目房、吏房、户房、兵礼房、刑房;又有主事、勾销二房。至是,厘中书为三省,分兵与礼为六房,各因其省之事而增益之。门下凡分房十:曰吏房,曰户房,曰礼房,曰兵房,曰刑房,曰工房,皆视其房之名,而主行尚书省六曹二十四司所上之事;曰开拆房,曰章奏房,曰制敕库房,亦皆视其名,而受遣文书、表状,与供阅敕令格式、拟官爵封勋之类,惟班簿、本省杂务则归吏房。吏四十有九:录事、主事各三人,令史六人,书令史十有八人,守当官十有九人。而外省吏十有九人: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守当官六人,守阙守当官十人。元丰八年,以门下、中书外省为后省,门下外省复置催驱房。元祐三年,诏吏部注通判,赴门下引验;应省、台、寺、监诸司人吏四分减一。复置点检房。四年,又别立吏额。绍圣二年,守阙守当官,门下、中书省各以百人,尚书省百五十人为额。四年,三省吏员并依元丰七年额。给事中四人,分治六房,掌读中外出纳,及判后省之事。若政令有失当,除授非其人,则论奏而驳正之。凡章奏,日录目以进,考其稽违而纠治之。故事,诏旨皆付银台司封驳。官制行,给事中始正其职,而封驳司归门下。中书省掌进拟庶务,宣奉命令,行台谏章疏、群臣奏请兴创改革,及中外无法式事应取旨事。凡除省、台、寺、监长贰以下,及侍从、职事官,外任监司、节镇、知州、军通判,武臣遥郡横行以上除授,皆掌之。

  凡命令之体有七:曰册书,立后妃,封亲王、皇子、大长公主,拜三师、三公、三省长官,则用之。曰制书,处分军国大事,颁赦宥德音,命尚书左右仆射、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凡告廷除授,则用之。曰诰命,应文武官迁改职秩、内外命妇除授及封叙、赠典,应合命词,则用之。曰诏书,赐待制、大卿监、中大夫、观察使以上,则用之。曰敕书,赐少卿监、中散大夫、防御使以下,则用之。曰御札,布告登封、郊祀、宗祀及大号令,则用之。曰敕榜),赐酺及戒励百官、晓谕军民,则用之。皆承制画旨以授门下省,令宣之,侍郎奉之,舍人行之。留其所得旨为底:大事奏禀得旨者为“画黄?,小事拟进得旨者为“录黄”。凡事干因革损益,而非法式所载者,论定而上之。诸司传宣、特旨,承报审覆,然后行下。

  设官十有一:令、侍郎、右散骑常侍各一人,舍人四人,右谏议大夫、起居舍人、右司谏、右正言各一人。

  分房八、曰吏房,曰户房,曰兵礼房,曰刑房,曰工房,曰主事房,曰班簿房,曰制敕库房。元祐以后,析兵、礼为二,增催驱、点检,分房十有一,后又改主事房为开拆。凡吏房,掌行除授、考察、升黜、赏罚、废置、荐举、假故、一时差官文书。曰户房,掌行废置升降郡县、调发边防军须、给贷钱物。曰礼房,掌行郊祀陵庙典礼、后妃皇子公主大臣封册、科举考官、外夷书诏。曰兵房,掌行除授诸蕃国王爵、官封。曰刑房,掌行赦宥及贬降、叙复。曰工房,掌行营造计度及河防修闭。凡尚书省所上奏请、台谏所陈章疏、内外臣僚官司申请无法式应取旨者,六房各视其名而行之。曰主事房,掌行受发文书。曰班簿房,掌百官名籍具员。曰制敕库房,掌编录供检敕、令、格、式及架阁库。曰催驱房,督趣稽违。曰点检房,省察差失。吏四十有五:录事三人,主事四人,令史七人,书令史十有四人,守当官十有七人。而外省吏十有九人: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守当官六人,守阙守当官十人。建炎三年指挥,中书门下省并为一。中书省录事、主事、令史、书令史、守当官共四十三人;门下省录事、主事、令史、书令史、守当官共四十六人,依祖额以八十九人为额。守阙守当官两省各一百人,共存留一百五十人,中书省六分,门下省四分。

  尚书省掌施行制命,举省内纲纪程式,受付六曹文书,听内外辞诉,奏御史失职,考百官庶府之治否,以诏废置、赏罚。曰吏部,曰户部,曰礼部,曰兵部,曰刑部,曰工部,皆隶焉。凡天下之务,六曹所不能与夺者,总决之;应取裁者,随所隶送中书省、枢密院。事有成法,则六曹准式具钞,令、仆射、丞检察签书,送门下省画闻。审察吏部注拟文武官及封爵承袭、赐勋定赏之事。朝廷有疑事,则集百官议其可否。凡更改申明敕令格式、一司条法,则议定以奏覆,太常、考功谥议亦如之。季终,具赏罚劝惩事付进奏院,颁行于天下。大祭祀则誓戒执事官。

  设官九:尚书令、左右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各一人。分房十:曰吏房,曰户房,曰礼房,曰兵房,曰刑房,曰工房,各视其名而行六曹诸司所上之事;曰开拆郎,主受遣文书;曰都知杂房,主行进制敕目、班簿具员,考察都事以下功过迁补;曰催驱房,主考督文牍稽违;曰制敕库房,主编检敕、令、格、式,简纳架阁文书。置吏六十有四都事三人,主事六人,令史十有四人,书令史三十有五人,守当官六人。元丰四年,诏尚书都省及六曹,各轮郎官一员宿直。五年,诏得旨行下并用紥子。绍圣元年,诏在京官司所受传宣、内降,随事申尚书省或枢密院覆奏。二月,诏尚书都省弹奏六察御史,纠不当者。

  左仆射右仆射掌佐天子议大政,贰令之职,与三省长官皆为宰相之任。大祭祀则掌百官之誓戒,视涤濯告洁,赞玉币爵玷之事。自官制行,不置侍中、中书令,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侍中、中书令职事。政和中,诏曰:“昔我神考,训迪厥官,有司不能奉承,仰惟前代以仆臣之贱,充宰相之任,可改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靖康元年,诏依元丰旧制,复为左、右仆射。南渡后,置左、右丞相,省仆射不置。

  左丞右丞掌参议大政,通治省事,以贰令、仆射之职。仆射轮日当笔,遇假故,则以丞权当笔知印。大祭祀酌献,荐馔进熟,则受爵酒以授仆射。旧班六曹尚书下,官制行,升其秩为执政。元丰五年五月,诏左右仆射、丞合治省事。是月,御史言:“左、右丞蒲宗孟、王安礼于都堂下马,违法犯分。”安礼争论帝前,神宗是之。今左、右丞于都堂上下马,自此始。南渡后,复置参知政事,省左、右丞不置。

  左司郎中右司郎中左司员外郎右司员外郎各一人,掌受付六曹之事,而举正文书之稽失,分治省事:左司治吏、户、礼、奏钞、班簿房,右司治兵、刑、工、案钞房,而开拆、制敕、御史、元丰六年,都司置御史房,主行弹纠御史案察失职。催驱、封桩印房,则通治之,有稽滞,则以期限举催。初,于都司置吏设案,而议者谓台郎宰掾不当自为官司。遂随省房分治所领之事,惟置手分、书奏各四人,主行校定省吏都事以下功过及迁补之事。

  制置三司条例司掌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熙宁二年置,以知枢密院陈升之参知政事王安石为之,而苏辙、程颢等亦皆为属官。未几,升之相,乃言:“条例者有司事尔,非宰相之职,宜罢之。”帝欲并归中书,安石请以枢密副使韩绛代升之焉。三年,判大名府韩琦言:“条例司虽大臣所领,然止是定夺之所。今不关中书而径自行下,则是中书之外又有一中书也。”五月,罢归中书。

  三司会计司熙宁七年,置于中书,以宰相韩绛提举。先是,绛言总天下财赋,而无考较盈虚之法,乃置是司。既而事多濡滞,八年,绛坐此罢相,局亦寻废。

  编修条例司熙宁初置,八年罢。

  枢密院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命,以佐邦治。凡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之事,皆掌之。以升拣、废置揭帖兵籍;有调发更戍,则遣使给降兵符。除授内侍省官及武选官,将领路分都监、缘边都巡检使以上。大事则禀奏,其付授者用宣;小事则拟进,其付授者用紥。先具所得旨,关门下省审覆。面得旨者为录白,批奏得画者为画旨,并留为底。惟以白纸录送,皆候报施行。其被御宝批旨者,即送门下省缴覆。应给诰者,关中书省命词。即事干大计,造作、支移军器,及除都副承旨、三衙管军、三路沿边帅臣、太仆寺官,文臣换右职,仍同三省取旨。三司使使副使判官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三部副使三部判官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之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其恩数廪禄,与参、枢同。太平兴国八年,分置三使。淳化四年,复置使一员,总领三部。又分天下为十道:曰河南,河东,关西,剑南,淮南,江南东、西,两浙,广南。在京东曰左计,京西曰右计,置使二员分掌。俄又置总计使判左、右计事,左、右计使判十道事,凡干涉计度者,三使通议之。五年,罢十道左右计使,复置三部使。咸平六年,罢三部使,复置三司一员。阙正使,则以给、谏以上权使事。

  使一人,以两省五品以上及知制诰、杂学士、学士充。亦有辅臣罢政出外,召还充使者。使阙,则有权使事;又阙,则有权发遣公事。掌邦国财用之大计,总盐铁、度支、户部之事,以经天下财赋而均其出入焉。凡奏事及大事悉置案,奏牒常事止署案。太平兴国初,以贾琰为三司副使,七年,以侯陟、王明同判三司,遂省副使。盐铁,掌天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军器之事,以资邦国之用。度支,掌天下财赋之数,每岁均其有无,制其出入,以计邦国之用。户部,掌天下户口、税赋之籍,榷酒、工作、衣储之事,以供邦国之用。

  副使以员外郎以上历三路转运及六路发运使充。判官以朝官以上曾历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充。

  三部副使各一人,通签逐部之事。(旧以员外郎以上充。端拱初,省。淳化三年复置,又省。至道初,又置。真宗即位,副使迁官,遂罢之。咸平六年复置。)

  三部判官各三人,分掌逐案之事。(旧以朝官充。国初承旧制,每部判官一人。乾德四年,三部各置推官一人。太平兴国三年,诸案置推官或巡官,以朝官充。四年,三司止置判官一人、推官三人。及分十道,二计各置判官一人。五年,废十道,三部各置判官二人。)三部各有孔目官一人,都勾押官一人,勾覆官四人。

  度支分掌八案:

  一曰赏给案(掌诸给赐、赙赠例物、口食、内外春冬衣、时服、绫、罗、纱、縠、绵、布、鞋、席、纸、染料,市舶、权物务、三府公吏。),二曰钱帛案(掌军中春冬衣、百官奉禄、左藏钱帛、香药榷易。),三曰粮料案(掌三军粮料、诸州刍粟给受、诸军校口食、御河漕运、商人飞钱。),四曰常平案(掌诸州平籴。大中祥符七年,置主吏七人。),五曰发运案(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桥梁、折斛,三税。),六曰骑案,(掌诸坊监院务饲养牛羊、马畜及市马等。)七曰斛斗案(掌两京仓廪廥积,计度东京粮料,百官禄;粟厨料。),八曰百官案。(掌京朝幕职官奉料、祠祭礼物、诸州驿料。)

  户部分掌五案:一曰户税案(掌夏税。),二曰上供案(掌诸州上供钱帛。),三曰修造案(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排岸作坊、诸库簿张,勾校诸州营垒、官廨、桥梁、竹木、簰筏。),四曰曲案(掌榷酤、官曲。),五曰衣粮案(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奉料、春冬衣、禄粟、茶、盐、鞋酱、傔粮等。三部诸案,并与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掌。)

  三部勾院判官各一人,以朝官充。掌勾稽天下所申三部金谷百物出纳帐籍,以察其差殊而关防之。盐铁院、度支院、户部院勾覆官各一人。

  都磨勘司,端拱九年置。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覆勾三部帐籍,以验出入之数。

  都主辖支收司,(淳化三年置。)判司官以判磨勘司官兼。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数,候至所受之处,附籍报所由司而对除之。天下上供物至京,即日奏之,纳毕,取其钞以还本州。

  拘收司,(咸平四年置。)以判磨勘司兼掌。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籍其名件而督之。

  都理欠司,(雍熙二年,三部各置理欠,有勾簿司,景德四年废。)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理在京及天下欠负官物之籍,皆立限以促之。

  都凭由司,以判都理欠司官兼,掌在京官物支破之事。凡部支官物,皆覆视无虚谬,则印署而还之,支讫,复据数送勾而销破之。

  开拆司,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之籍,发放以付三部,兼掌发放、勾凿、催驱、受事。发放司,掌受三司帖牒而下之。(太平兴国年中置。)

  勾凿司,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帐。

  催驱司,掌督京城诸司库务末帐,京畿仓场库务月帐凭由送勾,及三部支讫内外奉禄之事。受事司,掌诸处解送诸色名籍,以发付三部。

  衙司管辖官二人,以判开拆司官及内侍都知、押班充。掌大将、军将名籍,第其劳而均其役使。

  勾当公事官二员,以朝官充。掌分左右厢检计、定夺、点检、覆验、估剥之事。三司推勘公事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推劾诸部公事。

  勾当诸司、马步军粮料院官各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文武官诸司、诸军给受奉料,批书券历,诸仓库案验而禀赋之。

  勾当马步军专勾司官一人,以京朝官充。(旧以三班。)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诸司库务给受之数,审校其欺诈,批历以送粮料院。以上并属三司使。元丰官制行,罢三司使并归户部。

  翰林学士院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知制诰直学士院翰林权直学士院权直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凡立后妃,封亲王,拜宰相、枢密使、三公、三少,除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加封,加检校官,并用制;赐大臣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用批答及诏书;馀官用敕书;布大号令用御札;戒励百官、晓谕军民用敕榜;遣使劳问臣下,口宣。凡降大赦、曲赦、德音,则先进草;大诏命及外国书,则具本取旨,得画亦如之。

  观文殿大学士学士之职,资望极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侍从备顾问而已。观文殿即旧延恩殿,庆历七年更名。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在龙图阁之东序。景德二年,王钦若罢参政,真宗特置资政殿学士以庞之,在翰林学士下。端明殿学士端明殿即西京正衙殿也。后唐天成元年,明宗即位之初,四方书奏,命枢密使安重诲进读,懵于文义。孔循献议,始置端明殿学士,命冯道、赵凤俱以翰林学士充,班在翰林学士上。总阁学士直学士宋朝庶官之外,别加职名,所以厉行义、文学之士。高以备顾问,其次与论议、典校雠。得之为荣,选择尤精。龙图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大中祥符中建。在会庆殿西偏,北连禁中,阁东曰资政殿,西曰述古殿。阁上以奉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属籍、世谱。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等官。天章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天禧四年建。在会庆殿之西,龙图阁之北。明年,仁宗即位,修天章阁毕,以奉安真宗御制。宝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阁在天章阁之东西序,群玉、蕊珠殿之北。即旧寿昌阁,庆历改曰宝文。嘉祐八年,英宗即位,诏以仁宗御书、御集藏于阁,命王珪撰记立石。治平四年,神宗即位,始置学士、直学士、待制,恩赐如龙图。英宗御书附于阁。显谟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元符元年,曾布、邓洵仁各申请建阁。诏翰林学士、中书舍人撰阁名五以闻,遂建阁藏神宗御集,以显谟为名。徽宗建中靖国元年,诏以显谟阁为熙明阁,仍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续奉旨,仍以显谟为额。徽猷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大观二年,初建徽猷阁,以藏哲宗御集。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等官。

  敷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绍兴十年置。藏徽宗圣制,置学士等官。

  焕章阁学士直学士待制淳熙初建。藏高宗御制。十五年,置学士等官。

  华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庆元二年置。藏孝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宝谟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嘉泰二年置。藏光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宝章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宝庆二年置。藏宁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显文阁学士直学士待制咸淳元年置。藏理宗御制,置学士等官。

  东宫官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国初,师傅不常设。仁宗升储,置三少各一人。太子宾客至道元年建储,初置宾客二人,以他官兼。太子詹事仁宗升储,置詹事二人。神宗、钦宗升储,并置二人,皆以他官兼,登位后省。太子左庶子右庶子左谕德右谕德旧制不常设。储闱之建,随宜制官,以备僚寀,多以他官兼领。仁宗、神宗升储,庶子、谕德各置二人太子侍读侍讲神宗升储,始置各一人。太子中舍人舍人至道、天禧各置一人。神宗、钦宗升储,并如旧置。嘉定初,除二人。庆元以中舍人在舍人上。

王珪毫不畏惧地直言,自己因报效皇上知遇之恩,且受命尽忠职守才这样做,过错不在自己而在皇上。 王珪评论朝中大臣之才时,向太宗坦言自己多方面不如他们,而自己的长处就是能“激浊扬清、

北宋宰相王珪,客观的说在文学上他还是有一定成就的。至于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这真的很难说,对于我们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待他。文学上王珪是值得肯定的,但若是将他说成是名相的话,这就值得商榷了。说实在的,放在今天来说,王珪远远没有他的孙女婿秦桧与他的外甥女李清照那么有名气。若是还知道,王珪是苏东坡乌台诗案主使,差点让苏东坡命丧黄泉的罪魁祸首,那恐怕更不得了了。

为何说北宋名相文学家王珪 本身是个龌龊的小人呢

客观的说,乌台诗案只是一场政治性上的斗争,也正因为此我们才能读到今日的苏东坡。但当时任宰相的王珪向宋神宗说的那句此心惟有蛰龙知,差点把苏东坡的老命给害了。这句话其实也不难懂,无非是王珪献媚嫉妒所言,意思是王珪说宋神宗是飞龙在天,而苏东坡却不敬天子,反而将自己说成蛰龙无人能欣赏。龙一直都是天子的象征。幸好当时旁边还有宰相章悙在,帮了苏东坡一把,而皇帝本身也比较英明,斥责了王珪一番,这马屁没拍成自然也脸上无光了。这幸好是在宋朝,要是放在清朝来说,苏东坡早就以文字狱案给咔嚓了。事后也惹得章悙大骂王珪的不齿行径,由此可观当时宋朝那种明争暗斗的风气。

为何说北宋名相文学家王珪 本身是个龌龊的小人呢

有趣的是,王珪还是历经宋仁宗、宋英宗、宋神宗三朝的宰相,还被列为名相。至于这名相怎么来的,去看看他史书上的事迹就知道了。朝廷大典多出于手。简单的说就是皇帝的诏令之类的文书大都出自于王珪之手,由他代笔。少所建明,客观的说就是没什么能力。更有趣的就是这三旨相公。三旨相公就是,皇帝上朝时,他视为取圣旨,意思就像领导要开会,我们得专注聆听,点头称好。皇帝颁布政令后,他视为领圣旨,意思就是不管领导发布的命令是对是错,只管恭恭敬敬地照做便是。退朝后告诉做事的人,他已得圣旨。简单的说就是无能的人只管拍马屁,故而三旨相公就是用来讽刺那种庸禄低能的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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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的说,王珪的这种做法也没有什么,封建社会里像王珪这般对皇帝恭敬,皇帝说是就是,皇帝说对那就是对,皇帝说什么就做什么,无疑这样的臣子是深受帝王喜爱的。在封建史上,这种做法不正是忠臣的表现吗?至于能干与否就不重要了。反而一个臣子若是太能干,皇帝还得时时提防你不是。王珪的这种现象,只不过是一种典型的封建社会观的表现罢了。王珪能历经三朝,位极人臣。客观的说也是因为他的这种做法,很让皇帝省心,这名相的由来应该也是基于此,无功无过,唯命是从,这就是功。

王安石变法在当时的北宋时期还是具有很深远的影响的,王安石变法是宋神宗时期进行的一场变革,但是随着宋神宗的死去,王安石变法也是以失败告终了,当时王安石变法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的,恢复了宋朝的经济,但是,老百姓是越来越穷,没有让老百姓们真正的富起来。有不少的人也是在问宋神宗死后谁继承了皇位叫什么其实,宋神宗死后是自己的儿子继位了,具体的一起来看看!

宋神宗之后的皇帝是谁元丰七年(1084年)秋,在一次宴会上,宋神宗突然开始抽搐,把酒杯都打翻了。这是皇帝生病的前兆。但开始还不是很严重,一直到元丰八年(1085年)正月,宋神宗突然卧床不起,不能处理朝政。二月,宋神宗疾病日趋恶化,愈来愈严重。三省枢密院长官到内宫问疾时,宰相王珪请宋神宗早日立延安郡王赵煦为皇太子。此时宋神宗已经不能说话,只是点头表示同意。王珪又建议让皇太后高氏暂时处理朝政,等宋神宗身体康复后再还政,宋神宗也点头认可。当时,皇太后高氏、皇子赵煦和朱德妃(赵煦生母)都在场。

等到退出宋神宗卧室后,宰相王珪等人跪在高太后面前,要求她处理朝政。高太后慌忙躲避,但宦官张茂则对高太后说:“太后应当为国家社稷着想,不应竭力逃避责任。”于是高太后同意垂帘听政。

虽然宋神宗同意立皇子赵煦为太子,但一直未下立太子的诏书。赵煦原名赵佣,为宋神宗第六子,母亲为德妃朱氏。他既非嫡出,又非长子,不过因为向皇后没有儿子,前面五个哥哥又早夭,他年纪最大,因此才被拥立为皇太子。这时候,赵煦才十岁,而宋神宗的两个弟弟雍王赵颢三十六岁,曹王赵頵三十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尤其关键的是,赵颢、赵頵和宋神宗都是高太后亲生,论地位和出身,这二人也都具备了做皇帝的资格。宋朝又有宋太宗“兄终弟及”的先例,于是,一些人开始蠢蠢欲动了。

大臣蔡确历来与宰相王珪不和,他见王珪打算拥立赵煦为皇太子,便与另一大臣邢恕密谋在雍王赵颢和曹王赵頵选立一人为皇帝,这样才可以有拥立之功。在这场皇储之争中,高太后的立场立即变得非常重要。两边都跟她有很近的血缘关系:一边是她的亲孙子,一边是她的亲儿子。无疑,做出选择并不容易。

[蔡确,字持正,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人。宋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进士。他有个外号“倒悬蛤蜊”,因为蛤蜊又名壳菜,倒过来念就是蔡确的谐音,为刘贡父所取(刘贡父的幽默见另一篇三白饭)。此人外表老实,内藏奸诈,城府颇深。为了谋取高官,他制造了多起冤狱。他从知制诰升至御史中丞、参知政事,都是靠制造冤狱夺别人官位后得到。蔡确一度依附于王安石,靠着王安石的新政发家,俨然是一位变法派的干将。当他后来发觉宋神宗对王安石已有微词,便立即疏远了王安石,还不顾知遇之恩,上书参劾王安石,见风使舵和墙头草的性格昭然显现。正因为如此,朝中大臣大多瞧不起蔡确。]

高太后出身名门,其曾祖为宋初名将高琼,祖父是名将高继勋,母亲是北宋开国元勋曹彬的孙女,姨母是宋仁宗皇后曹氏。高氏小名滔滔,从小就被宋仁宗曹皇后视为亲生女儿,养在宫中,被称为“皇后女”。当时宋英宗赵曙年幼,也被抱养在宫中,被称为“官家儿”。两个小孩刚好同岁,宋仁宗对曹皇后说:“异日当以婚配。”这样,高滔滔和赵曙青梅竹马,有着很好的感情基础。长大后,宋仁宗和曹皇后亲自为两人主持婚礼,当时有“天子娶媳,皇后嫁女”的说法。赵曙即位为宋英宗后,立即立高氏为皇后,二人的感情一直很好。高氏自小在宫中长大,经历了许多重大政治事件,见识相当不凡,决非普通女子可比。

蔡确和邢恕也感觉到必须取得高太后的支持,才有成功的可能。二人经过一番精心策划,由邢恕出面,以赏花为名,邀请高太后的侄子高公绘和高公纪到府中。高公绘和高公纪应邀前来后,邢恕开门见山地说:“皇帝陛下的病情已重,御医都无无回天之力,延安郡王年幼,雍王和曹王都很贤明,有可能成为皇位继承人……”高公绘不等他说完,就大惊失色地说:“邢公这是想陷害我们全家!”然后与高公纪急忙离开了邢府。

蔡确和邢恕见软的不行,便决定杀死支持赵煦的宰相王珪。有一天,蔡确约王珪一起去探视宋神宗的病情,走到半路的时候,蔡确问王珪对立储之事的看法。此时,蔡确已经事先安排好开封知府蔡京率杀手埋伏在四周,只要王珪坚持立赵煦为帝,就将王珪杀死。

王珪,字禹玉,祖籍成都华阳,幼时随叔父王罕迁居舒州(今潜山县)。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王珪中进士甲科第二名(榜眼)。初任扬州通判,后入京都任起居注,又进知制诰等职。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兼任端明殿学士,得赐盘龙金盒。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拜参知政事(副宰相);熙宁九年(1076年),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首相)。王珪“以文章致位通显”,“其文章博赡瑰丽,自成一家”,“揖让于二宋之间,可无愧色。王珪、谢及、陆游、杨万里等往往称之,殆非虚美”(《四库全书总目》)。他为宋朝廷起草诏书达十八年之久,其中重大典策多出自其手。欧阳修读王珪所起草的宋仁宗立太子诏时,忍不住赞叹说:“真学士也。”

王珪的后代中有几个极为著名的人物。王珪长女嫁给了著名文人李格非,生下的女儿就是大名鼎鼎的李清照。王珪第四子王仲岏之女嫁与秦桧为妻,就是臭名昭著的“长舌妇”王氏。因此,李清照是王珪的外孙女,秦桧妻王氏是王珪的孙女,这两个以不同方式留名青史的女人实际上是姑表姊妹的亲戚。

不过,王珪为人胆小怕事,一贯顺承帝意,以明哲保身处世,是出了名的“三旨相公”(他上殿奏事称“取圣旨”;皇帝裁决后,他称“领圣旨”;传达旨意是“已得圣旨”)。他见以阴险出名的蔡确询问立储一事,已经料到对方不怀好意。蔡确则原以为王珪胆小怕事,被自己这么一问,必然不敢轻易表态。没想到王珪慢吞吞地回答:“皇帝陛下有子。”言下之意就是要立宋神宗的儿子赵煦。

蔡确明明已经安排下杀手,不知道为什么原因却没有杀死王珪,大概见到王珪已经老朽,不杀他他也活不了多久了。就在三个月后,同年的五月,王珪病死。

显然,没有宰相和太后的支持,蔡确无法成事,无可奈何之下,他只好使出极为阴险的一招:四处宣扬说是他策立了太子赵煦,反而诬蔑说高太后和宰相王珪有废立赵煦的意思。蔡确此举并不明智,后来为他招来了巨大的灾难。

赵颢和赵頵这两个引人瞩目的人物也时常去皇宫探望兄长病情,而这二人显然并非真心关心兄长,表现得非常不安分,常有窥测之意,甚至连卧病在床的宋神宗都觉察到弟弟们居心叵测,但此时他已经病入膏肓,只能“怒目视之”了。高太后在关键时候起了稳定的作用,为了以防万一,她下令关闭宫门,禁止两个亲生儿子出入宋神宗寝宫。这实际上已经是高太后在明确表态:孙子赵煦将是未来的皇帝。

有一天,群臣前来觐见,高太后当众夸皇孙赵煦聪明伶俐,还将赵煦为父亲祈福手抄的佛经拿出来给大臣们看。大臣们都表示称赞。高太后立即命人领着赵煦出来,宣读宋神宗诏书,立赵煦为皇太子,皇储之争由此而平。可以说,高太后在平定这场立储危机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几日后,宋神宗病逝,皇太子赵煦即位为宋哲宗,改元元祐,当时曹太后已死,尊祖母高氏为太皇太后,尊宋神宗皇后向氏为向太后,尊生母德妃朱氏为皇太妃,军国大事由太皇太后暂时处理,一切按照宋真宗皇后刘娥听政的先例办理。从此,五十四岁的太皇太后高滔滔开始垂帘听政,执掌朝政大权达八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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