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是个法治社会吗
讨论到中国古典时期的法治文化,我们首先就要了解,中国古代是一个皇帝专制的社会,专制跟人治是挂钩的。再说得稍微高尚一点,中国是一个德治的社会,德治跟法治是两个不同的范畴,那么,法律在国家的治理当中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古典时期制度有部分法治色彩
我们去理解中国古典时期制度的时候,一般人就会问,这到底是一个人治的社会还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在一定的程度上,根据我的研究,我会觉得它有部分法治的色彩。
中国从秦朝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以后,又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官僚体制建立起来了。到明朝和清朝,尤其是清朝,中国幅员辽阔,官僚的人数是非常多的,《大清会典》里面设立的官僚,全国大概有2万多人,怎么去管理好这2万多个官僚,就是皇帝必须考虑的问题。这2万多官僚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如果没有一套制度是做不到的,所以中国古典时期的法治有一部分内容——非常核心的内容——涉及官僚机构的组织、官僚的选拔、官僚的考核、官僚的奖惩这个层面。所以,管理官僚的需要实际上是中国法治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中国是一个庞大的国家,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各个地方都有它的习惯和风俗,这种习惯和风俗是贴近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经济交往、社会交往,都遵循了这样一套规则。但是问题就在于,要维持一个庞大国家的统一,没有相应的法律的统一是很难做得到的。建构一个庞大的国家,维系这个国家常规的运作,那么基本法是必需的。
古代如何普法?
正是基于对基本法的需要,所以,从明朝开始,国家的基本法典比如《大明律》里面专门有一个条文叫做讲读律令。第一个层面,就是要求所有的官僚必须阅读、研究法律,要通晓法律的含义,如果不阅读、不掌握法律的含义,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第二个层面,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讲,这个条款也要求大家来学习法律、来了解法律。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老百姓犯罪,他可以减轻制裁,就是懂得法律的人犯罪了,可以减轻制裁,不懂得法律的人犯罪了就没得减轻。
中国古代的皇帝对普法实际上是很重视的,比如说朱元璋的那个时代,他曾经制定过所谓“圣谕六条”,也就是六条语录,要求每半个月组织老百姓来学习。到了清朝,到了康熙的时候,搞了“圣谕十六条”。到了雍正的时候又对这十六条圣谕进行了注解,变成了1万字的讲解文本,叫《圣谕广训》。这样的圣谕在清朝也贯穿在乡村的基层社会里面,当时叫做乡约。
因为古代的识字率不太高,不像我们现在教育这么普及,学术界有讨论。清朝的识字率平均是20%左右,人口中大概20%是认字的,大多数人是不认字的,尤其是妇女是不认字的,对于不认识字的人,讲稿他也看不懂,怎么办?有些地方官甚至给讲稿配图,看图画以后,小孩子就问爸爸这画里讲了什么,然后大人就会跟他讲解。这个图像是为了便于把皇帝的语录、注解的文字更好地加以传播,更好地去普及这样的法律。
古代有关于《大清律》《大明律》的注解这样的书,光是注解还不够,为了使法律的解释会变得比较通俗,会对一些地方官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必须要运用到的那些法律内容,加以摘要,摘出来了以后再加以注解。还有一种方式,就是考虑到法律有时候记不住,古代也有一些作者,他会把法律条文一条一条编成5个字,或者是7个字的韵文,像诗一样,押韵的文字,把它编写下来,方便背诵记忆。还有的把法律条文制成图表,看起来一目了然。
古代司法审判及司法经验
古代关于司法审判的著作,明代、清代加起来量很大,据法国的一个学者统计,大概有上千种之多,这么多的书籍编出来,大家可以想象,一定有大量的读者,有大量的需求,这就意味着,官场的官僚虽然没有经过法律的训练,没有受到行政工作的训练,但是事后会通过这样一种途径去了解行政工作的知识、司法审判工作的知识。
司法审判工作的知识有的时候写得非常仔细。我举一个例子,比如说一个起诉书要写多少字,都是有规定的。而且古代的法官不像我们现在是专业的法官,在清朝一个县里,国家编制内的官僚才四五个,一个县长,管理整个县的事务,他有的时候工作很繁忙,如果写得很长,他要把法律的要害问题抓到是很费劲的,所以规定只能是144个字以内。甚至这个诉状都是有格式的,格式都是印刷好的。
这些书会把司法的经验都写在里面,一个不懂法律、没有司法经验的人去读这种书,大致能掌握一些这方面的知识,了解一些这方面操作的技术、注意事项,所以法官实际上也会找这样一些书来阅读。
中国古代法律里面有一条规定,官员在写判决文书的时候,凡是定罪量刑的都要引证法律条文,如果不引证的话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这个在唐朝的时候已经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很完整的。所以法律是强制要求引证的,如果不引证就是违法。此外,如果引证错误的话也算是违法,也要承担责任,如果造成冤假错案责任就更大。
古代司法程序是怎样的?
在中国古代,特别是明清两代,凡是徒刑以上的案件,它的审判程序比我们今天的要复杂。比如说在福田县——我们把福田区(深圳)假设为清代的一个县,发生了一个抢劫案件,罪犯必须要判有期徒刑5年——当然古代有期徒刑最高只有3年。这个案件的罪犯被福田县知县判了3年,然后知县向当事人宣读审判结果,问当事人服不服罪。
当事人说“服罪了,我没有意见,清官大人你判得好”。但这个案件并不会因此结案,它会自动地被移送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核。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完后,再问证据是不是这样,是不是觉得没有问题,服不服罪,然后罪犯说“我认罪,你判得好,我没有意见”。这个案件还不会结,还要报广东省高院再审核,广东省高院完了以后,如果不涉及人命,这个案件就可以作出终审判决了,但还是要向最高法院备案。如果徒刑案件涉及人命,还要上报最高法院,如果是命案的话是要经过皇帝审核的,要三法司九卿会审,程序很复杂。
以上说的是官僚机构内部的自我审查。如果当事人不服呢?中国古代还有一种机制,如果当事人不服的话,可以自己去上诉。在中国古代,如果一件案子是冤案,当事人不服,可以去北京告状,可以去北京的都察院衙门告,这叫京控;还可以直接向皇帝告状,这叫叩阍,即可以向皇帝告御状。官僚内部可以官官相护,但是老百姓说这个案件是冤的,他可以通过外部的力量,通过上一级机构,甚至通过最高的皇帝,来进行监督、审查,来要求复审,结果会怎么样?在这些压力下,法官有动力去学法律。
在明清,尤其是清代,地方官员都是有师爷的,他们是地方官自己聘任的司法顾问。在古代由于有这么一整套的程序性规则、责任规则,如果一个地方官不学法律,是很难胜任的,如果不能胜任,一旦出现了冤假错案,司法责任就来了。
古代怎么审案?
古代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案件要公开审理,但是实际上通常是公开审理的,除非是一些涉及隐私的案件,如涉及男女之间关系的案件不开庭审理。
一般审理案件时幕友会在衙门的屏风后面听,如果听到法官有遗漏,不太到位,他会写纸条,衙门上也有门丁,就像《红楼梦》贾雨村审案时旁边的小沙弥,门丁会给地方官递茶倒水,师爷利用他们递茶倒水的机会给地方官一个纸条,临场指导地方官,给地方官说哪里需纠正和补充。师爷通过递条子,弥补了法官知识上、经验上的不足。
开庭完以后,法官怎么做出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的裁判呢?实际上在很多时候,法官都会把判决书起草的任务委托给顾问,如果顾问也拿不定主意,他们会商量,然后一起做出一个正式的报告。或者先让顾问起草好,地方官再进行修改,反正都是商量的,尤其是疑难案件。中国古代的官员实际上就是通过这样一些渠道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的。
我们现在民间有律师来帮当事人打官司,在中国古代是没有律师的,但中国古代有讼师,即我们现在说的“黑律师”。讼师是宋代以后才有的,宋代已经很成熟了。明清时期的法律禁止人们担任讼师,讼师是非法职业,但讼师还是很活跃。
地方官公开审理案件时,讼师会来旁听,等案件审完了休庭时,讼师就会跟当事人说你这个案件还有得搞,我帮你搞怎么样?败诉的当事人觉得有人帮他出头,来翻案,他当然会干。讼师的存在要求地方官在审理案件时规规矩矩地来,事实是事实,证据是证据,法律是法律,不可以乱来,乱来的话讼师会在下面给人出主意,如果讼师不依不饶的话,地方官就不好弄。
我们看明朝的判决书、清朝的判决书等档案,大致可以发现,刑事性的案件,尤其是那些抢劫杀人之类的重大案件,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实体法上,都是非常严格的,基本上可以说是依法判决的。什么场合会不太依法判决呢?民事案件。因为中国很大,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人有一方的风俗,婚姻有婚姻的习惯,做买卖有做买卖的习惯,一个人到一个地方做官,他还是要考虑该地的民情习惯,所以在民事案件里就会有这样一种回避法律的可能性。
古代的人有没有法律意识?
以往一直有一种讲法:中国人没有法律意识。根据我最近这几年的阅读,我还是觉得,在明清时期,民间老百姓对法律好像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不在意,或者说他们是蛮在意法律的。
明朝民间生活中有一种日用类书,从宋朝就开始编了。这种百科全书里有两个门类是讲法律的:一个是法律文,法律文里就有法律的基本知识,一些重要法律条文的摘要、扼要的解释。另一个叫体系文,这个是讲法律文书的范文,各种法律文书的格式,如写一个契约,婚姻契约该怎么写,借贷契约该怎么写,买卖契约该怎么写,房屋租赁契约该怎么写,土地租赁契约该怎么写,里面都有格式,甚至乡规民约该怎么写,都有格式。
而且,中国古代打官司是书面诉讼的,不是口头诉讼的,老百姓要到衙门打官司首先要找人写诉状。明清时期,代书是官方设置的,每个县都设代书,一般两个,这是要经过考试录取的。官府做这样的工作就是为了给老百姓写诉状提供服务,想通过提供这样的服务来取缔讼师。但为什么有了代书,讼师还存在?原因在于代书的教育文化水平不高,而且代书是在衙门里挂了号的,如果代书写状纸的时候添油加醋,事实有出入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讼师是地下工作者,是抓不到他们的。
乾隆年间中国人口大概是3个亿,中国大概有1500个县,平均下来一个县20万人,当时是5口之家,20万除以5就有4万个核心家庭。一个县平均每年要审理的民事案件大约有200起,这个比例其实不低。
日本有一个很知名的学者,叫川岛武宜,他有一本书叫《现代化与法》,其中一章是专门研究日本人的法律意识的,角度之一就是从诉讼率去观察老百姓有没有法律意识,如果这个社会的诉讼率很低,可能老百姓对法律很淡;如果诉讼率很高,可能老百姓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他才去打官司的。所以诉讼率跟法律意识会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甚至是正向的关系。
像广东的南海县,一年发生的案件很多,有一年发生的强盗案件有80起,一次性执行死刑17个人。相对于南海,番禺就好一点,犯案率比南海要少一半。从这样一些资料里面可以看到,中国社会实际上是对法律有足够重视的一个社会,老百姓对法律也是足够重视的。
那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吗?
那么,那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吗?当然不能这么定位。我们现在讲法治社会,有一个很重要的理念,或者原则,这个国家当中不管是政府机关,还是平民百姓,大家都是在法律的轨道里面来行事的,没有一个人能超越法律之上的。在古代的社会里面不是这样的,皇帝老子要超越法律之上那是没有问题的,这是一点;第二点,地方官偶尔也可以超越法律之上。
我去年正在写的一本书,就是专门讨论清代的一些例外的案件,从这些例外案件里面就可以发现,一个知县如果遇到群体性事件之类的,为了及时地摆平这个事端,可能会抓一两个首犯拉出去乱棍打死,杀一儆百。现在一个县法官遇到群体性的事件,法院院长可以把人拉出去打死吗?不可以,就是最高法院的院长也不可以这样,但是在清代知县就这样干。这就是人治的社会,可以先斩后奏,杀了以后,向皇帝写报告,皇帝觉得这个事情摆平了,社会秩序稳定了,有的时候会网开一面,甚至还会表彰他。
从理念上来说,古代的中国也不是一个法治社会,荀子曰:“有治人,无治法。”真正的关键还是人。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孟子也会说:“徒法不能以自行。”
而且在中国古代你会发现有很多有趣的故事,里面彰显的、强调的不都是法律,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大家不是亲戚便是邻居,这样的一些人之间如果被允许、鼓励去打官司,会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比较紧张,矛盾反而更多,不利于建构一个和谐的社会秩序。所以有些时候往往会把法律放在一边,考虑所谓的人情、感情、长远的利益关系,当然还要考虑打官司的司法成本。
中国古代法官做出的一个理想判决应该是天理、人情、国法三者兼顾,这才是一个圆满的格局。所以,要理解中国是不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是不是一个法治的文明,要考虑到制度的结构,也要考虑到规范的系统、规范的特征。法律不自足,但有天理、人情来平衡它,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情理都很重要。
刑事案件的话,比如那些命案、疑难案件,尤其是疑难案件。疑难案件中国古代有两种,一种是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另一种是没有相应法律条文的。凡是疑难案件都必须要走程序,从地方一直报到北京刑部,甚至要报皇帝来裁决。而皇帝在做这样的权衡时,因为没有法律依据,他必须凭他所体会到的、所理解到的天理和人情,而天理是一个非常抽象的存在,所以更多的是考量案件的事实、情节、社会性、政治性,以及皇帝自己在情感上对这个案件的态度,做出一个综合性的平衡。所以,古代法律跟我们现在的法律是不大一样的。而这种综合性的平衡在古代比现在要多,这又是古代的立法技术跟今天不一样的地方。
所以,理解中国传统的法治文明,要看到官僚体制的系统、社会的结构,还有就是规则系统。从这三个角度去考量,会有一个比较全面的把握。
望采纳~
1 中国古代乡约制度的变化
(1) 制订:由士绅自主起草到政府统筹
(2) 管理:由自治到官府管理
(3) 宗旨:由邻里之间相互劝诫、“礼俗相交”到宣讲圣谕,约束官员与士绅
2 唐宋至明清时期乡村治理的特点
(1) 由官方主导向官绅结合发展(乡村治理的力量向多元化发展)
(2) 士绅发挥较大作用
(3) 中央的权力逐步延伸到乡村
(4) 弥补国家管理体制的不足(维护社会稳定和征发赋税、是官方机构的有益补充)
(5) 乡规民约进一步发展
(6) 基层治理与宗族管理紧密结合
(7) 儒家伦理(理学/心学)不断渗入乡村治理
(8) 是自然形成的自治状态
家谱的做法
一、拟定修家谱计划
1、版本:精装、平装、光碟、网络。
2、时间:完d成期限、工作时程。
3、预算:经费、人员。
4、范围:同宗、合族、家族。
5、工具:图表、问卷、电脑。
二、组织章程
组织委员、修谱大纲、责任分配、发凡起例。
三、筹集基金
一人负担、众人分摊、家族劝募、早请补助、公开销售组织内容大纲,制作世系图表、填写行实履历、撰写名人家传、考订姓氏渊源、记录迁徙过程、著录文艺著作、附录照片图版、其它次要内容。
四、资料分析
前修旧谱、相说族谱、族谱研究资料、研究与过滤资料、请教族谱专家。
五、寻找史料
家谱文献、世系资料、出生、过世登记证、户籍、除户登记资料、神龛祖先牌位、家庙晋主名册、祭祀公业章程、名册,墓碑文字、坟葬座落方位,讣文、疏文、功德薄,长辈口述记录,家传、年谱、纪念集,老照片、录音、录影资料,古文书、契约、证书,正史、方志,人名录、同学录,旧报纸、电话薄。
六、编辑内容
组织内容大纲、制作世图表、填写行实履历、撰写名人家传、考订姓氏渊源、记录迁徙过程、著录文艺
著作、附录照片图版、其它次要内容。
七、审定内容
专家审稿、多次校稿、最后完稿。
说明:最好有学者专家参与审订,审稿时一定要仔细,可以慢一些但要保持精准。
八、印刷出版
黑白或彩色、纸本或光碟、选定印刷厂、印制若干份、设家族网站。
九、领谱典藏
办祭谱活动,族人领族谱,寄存图书馆。
如何制作家谱?
1、电脑打开Word文档。
2、打开Word文档后,点击工具栏中的插入,然后选择智能图形。
3、进入选择图形页面,选择图形后,点击确定。
4、Word正文添加构造图之后,就可以输入名字世谱了。
5、如果表格不够,可以选中一个图标,点击右上角的添加,可以选中在上方或者下方添加项目。
怎么编写家谱?
一、序
序就类似于现在书的序,可以由族中得望高的人写,也可以由外人写。主要是通过另一个或另几个人的眼光来看待这本族谱。通常情况下,新序在前面,旧的序也要包含在内并排在新序后面。
二、简介
即使是对于自己的家族,能全面了解的人也不多,所以
需要首先简介一下自己家族,可提及的内容有:刻谱凡例、本族谱本次创修参与人员、时间、为什么要修订;此次编码的依据是什么;家族的整体情况、历史、迁移史、当前分布、人数;本族宗派、字辈,即记录每一代人起名规则;祖坟所在地、祖坟中各代分布图;对祖先事考查、考证。
总之,这里不具体到某一个人,只是对整个家族进行整体描述。
三、人物志
其实一本家谱本身就是人物记录,但通常情况下,家谱中会记录某一个或多个优秀的典型人物或团体。而记录这些优秀人物时,常常格式多样,有该人的传记、他写的文章书稿、获得过的功名、官名、、画像、碑记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能把同姓历史名人强编入本族谱,即使是小小提示也不可。因为后人续谱时,常常会因为这一次信以为真,而以讹传讹。
四、世系表
世系是家谱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最简单的家谱,有时只有一个世系表。
世系表是记录家族中每个人的关系,用计算机中的术语,这种一对多的结构是“树”状结构,但实际中的往往会比较复杂。当一个家族很大、人数很多时。会出现嗣出嗣入、迁入迁出的现象。
五、世略表
通常情况下,仅有世系表的家谱其实是没有实际意义的,面对一些不是名人的名字,除了这几个字,你还能知道什么呢一个好的办法就是增加世略表,世略表是记录世系表中每一个族人简历的表。这一部分可以和世系表合二为一,也可以单列。我认为单列更好,因为合二为一,常常导致世系表过肥过大,查找一个成员的时候非常麻烦。
很多家谱中,世略只写到父名、娶妻、生子数及名字数,这样写虽然整体看上去挺规范,实际上也没多大意义,因为世系表本身就可以表示这种信息。我认为世略不一定能做到每个人都有完整的简历,但至少应该有:本人生卒年月、主要职务、职称、主要生活工作地、本人工作简历、主要成绩、妻子姓名、妻子嫁出地、妻子父亲的名、妻子简历、子女名、女儿出嫁地、所嫁人姓名。这样不仅妻方家谱可以通过家谱查到本家族,本家族也可以通过自己家族查到女儿家族。
六、后记
后记写一些感想即可。
家谱如何族谱制作?
1、电脑打开Word文档。
2、打开Word文档后,点击工具栏中的插入,然后选择智能图形。
3、进入选择图形页面,选择图形后,点击确定。
4、Word正文添加构造图之后,就可以输入名字世谱了。
5、如果表格不够,可以选中一个图标,点击右上角的添加,可以选中在上方或者下方添加项目。
族谱的内容
一、写清楚姓氏源流。
意思就是同一族姓的来源、迁移等。中国上下五千年,渊源古老,如果没有家谱,后人就很难搞清楚。每套《家谱》都认清自己姓氏源流,这样才能世世代代承继,也能将族系根缘流传千百年。
二、写清楚堂号。
堂号名称一般取自于郡号名,或者是史祖自创。
一般来说,堂号多取自于郡号名,郡是秦、汉时期对行政区域的建置,郡号名又取自于郡名,或诸侯国名,地方府、州、县名。也有很多姓氏同为一个堂号的,比如:王,胡这两个姓的郡望都是“清河堂”。
自创的,例如:杨氏的“四知堂”寓意“天知、地知、我知、子知”的为人风范。很多重修家谱的情况,只能用自创堂号。
三、家训和家族的历史。
很多家谱中,都记录了许多治家教子的名言警句,流传到后世了,比如我们熟悉的颜氏家训、朱子治家格言等。
家谱怎么做?
1、电脑打开Word文档。
2、打开Word文档后,点击工具栏中的插入,然后选择智能图形。
3、进入选择图形页面,选择图形后,点击确定。
4、Word正文添加构造图之后,就可以输入名字世谱了。
5、如果表格不够,可以选中一个图标,点击右上角的添加,可以选中在上方或者下方添加项目。
家谱的作用:
家谱是一个巨大的资料宝库,可供从事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民俗学、人口学、民族学、文学、政治学、宗教学、法学、姓氏学的研究人员从中查询资料,寻找依据,进行研究。家谱的作用主要有:
1、宗法思想研究资料。家谱和宗法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密不可分。宗法制度是封建王朝维护其统治的重要基础之一,而家谱的族规、族约、家法、乡约等,正是加强宗法制度的有力工具。
2、家庭道德研究资料。族规、家规中保留了许多对我们当代极为有益的东西,如孝父母、和夫妇、勉讳书、尚节俭、戒赌博、戒*秽、戒懒惰、戒奢侈等,对我们建设现代家庭道德和精神文明都有很好看借鉴意义。
3、家族制度研究资料。家族制度是利用血缘关系统治族人的社会制度。在许多家谱中都有家族制度的极为详细的资料,如家族的组织系统、家族的财产管理、家族的赈济方法等,为我们研究家族在古代社会中的地位、作用、组织形式、管理方法等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4、经济史资料。家谱中保存有相当数量的经济史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家族的集体田产如祠田、坟田、庄田、山林等的数量、形成、经营、管理、收支情况等。有的家谱还记录了家庭成员经商、贸易的事迹。这都为我们研究古代经济史提供了很好的素材。
5、人口问题资料。家谱的中心部分是家族人口的世系传承,在家谱的“房派图”、“支派分布图”、“迁徙图”、“先世考”、“世系图”以及家谱的一些序跋中,记录了家族人口的数量、迁徙、分布、婚姻状况等资料,可提供人口学研究者使用。
6、历史人物传记。家谱是世系的记录,许多家谱中既有简单的世系,又有十分详细的传记、行状、墓志、年谱等,对研究历史人物及其家世大有帮助。
族谱制作方法及组成有知道的吗?
有三种制作方法:
1族内老人编纂
这个很好理解。找族内年龄比较大,对族内人员结构比较清楚地人来完善编修。
2电子书籍
想要做电子家谱通常是需要下载一个app进行家族人员信息的填写,最后自动生成为固定的家谱格式,听起来比较便捷省时,但弊端也存在。例如最主要的这两点:
电子家谱app的使用上比较复杂,修谱人大多年龄偏高,对手机功能不是很了解,研究很久研究不明白,最终还是选择了去专业家谱编印机构做传统纸质家谱。
电子家谱通常家谱格式为固定的几种,只能从其选择一种,并按照其格式要求进行填写信息,有些家庭可能不是很喜欢这些固定格式,或想要改变一些内容,都是实现不了的,最终,也是会选择专业家谱编印机构进行定制化的家谱排版。
3传统纸质家谱
听起来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进步,但实际上传统纸质的家谱进步在细节,例如:
纸质,都知道宣纸印刷是最好的纸质保存材料,但古法宣纸制作出来很是不容易,但当今社会的进步,把宣纸的质量进行了升级,能够满足存放百年的需求。
排版,家谱排版方式可以根据家族人员需求,或信息资料的整理不同,进行排版格式的小改动,更人性化,更易于老师们的家谱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服务,修家谱不是一件快速上手的事情,而是需要专业的知识指导,才能更顺利的开展家谱编印工作,传统纸质家谱印刷公司通常会提供免费的一对一编修指导服务,例如锦秋文谱|中原鉴志谱编印中心即是如此,服务这一点,是电子家谱做不到的。
以上综合,电子家谱和纸质家谱各有优缺点,个人比较倾向传统纸质家谱,纸质家谱更加庄重,比电子家谱更有仪式感,敬重感。当然,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家谱组成部分:
1、谱名、版次录
2、编修人员名录、家族照片
3、谱序、题词
4、凡例
5、谱论
6、祖先像赞、遗像、
7、目录
8、姓氏源流
9、恩荣录、碑文
10、历代修谱名录
11、祠堂、坟茔、郡望、堂号
12、字辈
13、世系图表
14、家风、家训、家规
15、传记、艺文、家族名贤录
16、风俗礼仪
17、契约、族产
18、家族文献、杂记
19、功德榜、事迹介绍
20、领谱字号
21、附记、后记、留余录
1、电脑打开Word文档。
2、打开Word文档后,点击工具栏中的插入,然后选择智能图形。
3、进入选择图形页面,选择图形后,点击确定。
4、Word正文添加构造图之后,就可以输入名字世谱了。
5、如果表格不够,可以选中一个图标,点击右上角的添加,可以选中在上方或者下方添加项目。
家谱的作用:
家谱是一个巨大的资料宝库,可供从事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民俗学、人口学、民族学、文学、政治学、宗教学、法学、姓氏学的研究人员从中查询资料,寻找依据,进行研究。家谱的作用主要有:
1、宗法思想研究资料。家谱和宗法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密不可分。宗法制度是封建王朝维护其统治的重要基础之一,而家谱的族规、族约、家法、乡约等,正是加强宗法制度的有力工具。
2、家庭道德研究资料。族规、家规中保留了许多对我们当代极为有益的东西,如孝父母、和夫妇、勉讳书、尚节俭、戒赌博、戒*秽、戒懒惰、戒奢侈等,对我们建设现代家庭道德和精神文明都有很好看借鉴意义。
3、家族制度研究资料。家族制度是利用血缘关系统治族人的社会制度。在许多家谱中都有家族制度的极为详细的资料,如家族的组织系统、家族的财产管理、家族的赈济方法等,为我们研究家族在古代社会中的地位、作用、组织形式、管理方法等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4、经济史资料。家谱中保存有相当数量的经济史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家族的集体田产如祠田、坟田、庄田、山林等的数量、形成、经营、管理、收支情况等。有的家谱还记录了家庭成员经商、贸易的事迹。这都为我们研究古代经济史提供了很好的素材。
5、人口问题资料。家谱的中心部分是家族人口的世系传承,在家谱的“房派图”、“支派分布图”、“迁徙图”、“先世考”、“世系图”以及家谱的一些序跋中,记录了家族人口的数量、迁徙、分布、婚姻状况等资料,可提供人口学研究者使用。
6、历史人物传记。家谱是世系的记录,许多家谱中既有简单的世系,又有十分详细的传记、行状、墓志、年谱等,对研究历史人物及其家世大有帮助。
族谱是一个家族的发展史。一个家族要发展壮大,除需要雄厚的物质条件外,还需要足以“强宗固族”的精神条件,而良好家风的形成,正是这种精神条件的基础和内容之一。
而名称有族规、族约、家范、家训、祖训、族戒等不同称谓。其内容大都相同。将遵守国纪、团结宗族、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尊崇师长、重教兴学、和睦乡邻、见义勇为、勤劳节俭。
严戒赌*等为人处事、传统礼制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形成条文,刊印谱中,以此来约束、教育、激励族人。这是客家人传统美德和家都文化的集中体现。
族谱特色:
族谱的特色之一是谱序,它是极有价值的纲领性内容。用极具概括的文字,论述修谱意义、修谱历史、本族源流。大都由本族名流官宦或请著名学者、政界要人撰写。经查阅宁都各姓族谱。
发现作序的文坛巨匠和历史名人有欧阳修、朱熹、苏轼、王安石、曾巩、黄庭坚、文天祥、解缙、吴澄、赵孟頫、董越、陈勉、魏禧、邱维屏等。有的家谱连续几届都请名人写序,比如《璜溪中坝清河廖氏族谱》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届谱序,分别由欧阳修、朱熹、文天祥、陈勉撰写。
族谱的特色之二是字派。即制订字辈、派名、派行。是民间一种独白的传统取名方法,其功能是同族人走启蒙天下,都能区别长幼世序辈份的大小。每届修新谱时,老谱中的字派必印载谱内,若老字派使用接近末尾,则又要续增新字派,体现绵延不断,长衍吉祥。
-修谱
143 河北保定清苑王氏家谱九卷 (明)王开纂修 明万历十一年(1583)钞本 四册 北图
144 河北滦县郎琊王氏宗谱八卷 (民国)王启森修 民国八年(1919)铅印本 北图 科图 吉林大学 日本 美国
145 河北滦县王氏续修宗谱不分卷 (民国)王向荣续修 民国二十四年(1935)铅印本
河北唐山市档 河北滦南县文管 河北滦南县档
146 河北新城王氏谱八卷 (清)王兆弘等纂修 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刻本 山东图
147 河北新城王氏世谱不分卷 (清)王祖灅修 清嘉庆十三年(1808)刻本 一册 山东济南市博
148 河北抚宁王氏家谱一卷 清雍正六年(1728)稿本 河宁抚宁县贲坨乡 县村(二部)
149 河北抚宁王氏谱图一幅 写本 河北抚宁县西张庄乡约和庄村
150 河北沧县王氏家谱 写本 三册 河北青县陈嘴乡吴辛庄
151 河北临漳王氏家谱五卷 (清)王辛祚等修 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刻本 五册 人民大学
152 河北宁晋王氏族谱十卷 (清)王明经修 清咸丰五年(1856)刊本 十册 科图
153 河北宁晋王氏族谱十卷 (清)王淑修 清交绪十三年(1887)债德堂刻本 十册历史所
154 河北宁晋王氏族谱十卷 (民国)王凤鸣 王树海等续修 民国六年(1917)天津华新印刷局铅印本 十册
科图 河北大学
155 河北阳原西宁王氏家乘不分卷 (民国)王仅纂修 民国三十四年(1945)钞本 十册 历史所
156 河北文安王氏宗谱不分卷 (民国)王祖绎 王祖彝同修 民国二十五年(1936)铅印本 一册
北图(二部) 首都图 天津图 浙江图 湖北图
157 河北枣强王氏家谱不分卷 (清)王锡麟续修 清道光十二年(1832)追达堂刊本 四册 日本 美国
158 河北沧州王氏族谱不分卷 (清)王国均述 清道光二十年(1840)刊本,一册 科图
希望对你有用 呵呵
古代中国是个法治社会吗
本文2023-11-04 09:42:39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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