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那些事》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明朝的那些事》读后感范文(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明朝的那些事》读后感 篇1读书,特别是读好书不但可以提高个人的理论水平,还可以开拓视野,陶冶情操,提高自我修养,增加个人文化素养。作为一名中学历史教育工作者,我在读书方面一直比较偏向于政治历史方面,这或许和我的专业有关。但我们现在所出版的历史书中,专业性过强,对很多读者缺乏吸引力。我也一直都觉得历史书就应该是这样的,直到我看到明月大侠(请允许我这样称呼明月同志,不这样不足以表达我对明月同志的敬仰之心)的《明朝的那些事》,我才发现历史书原来可以这样写,历史居然可以这样解读!
我一直以来都有读书的习惯,跟大部分人读书的方式不同,我读书喜欢一气呵成!明月大侠写的《明朝那些事儿》,最早在网上炒的沸沸扬扬,听说不错。于是,利用工作之余在网上进行了阅读,一看就非常喜欢,后来还想方设法了实体书作为收场,并热心的向周围的朋友推荐,这本书讲的许多事情也给与我很多启示和启发,现陆续写出来,与大家共勉。这次先说说对《明朝的那些事》的总体看法!
第一,写史历来有个不成文的规矩:要客观,不能捎带作者个人感情。这样写出来的历史才够公正。我想很多人看史书的时候都是本着这样的标准去衡量作者作品的好坏的。但是在这本书上,这个标准完全不适用了。明月大侠不但在写的同时加入了很多自己对人物和历史事件的理解,更加以分析和评述,那些模糊的历史人物仿佛是他活脱脱象地捏出来了,一个个人物个性鲜明得好像要从纸上跳出来。没办法说这么写是好还是坏,是专业还是业余,起码有一点是不容质疑的,看过那些一本正经的史书,你可能几乎什么都记不下来,而看过《明朝那些事儿》,那些人物是可以让你过目不忘了。历史上的人本来就应该是有血有肉的,只是因为被生硬地记录在那些只字片语的文献中,他们失去了色彩,变得苍白,而明月大侠的一支妙笔却给了他们再一次的生命,这不是艺术再创造,而是还原,是精彩的历史还原。
感动一:说的不做,做的不说
这是一段很小的故事,却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有四个人:胡广、王艮、解缙、李贯。他们是建文帝的臣子,科举前三名、知名才子,其中王艮因为长得不好,硬从状元被罢到榜眼。在朱棣攻入京城前夕,他们在一个人的家里密谋,讨论今后的去向问题。
三人表现如下:解缙陈说大义,胡广也愤激慷慨,表示与朱棣不共戴天,以身殉国。王艮不说话,只是默默流泪。谈话结束后的表现:解缙结束谈话后,连夜收拾包袱,跑到城外投降了朱棣,而且他跑得很快,历史上也留下了相关证据——史书曰“缙驰谒”。胡广第二天投降,十分听话——“召至,叩头谢”。看看,多么有效率,召至,一召就至。第三名李贯也不落人后——“贯亦迎附”。而沉默不语的王艮回家后,对自己的妻子说:“我是领国家俸禄的大臣,到了这个地步,只能以身殉国了。”然后他从容自杀。前三位这样的人在历史上比比皆是,而王艮这样的人应该也有,但绝对是少数。文天祥应该也算一个,或许他们可能是迂腐的,不识时务的,不随机应变的,可是,世界因为有这样的人,才存在气节这个东西,才变得值得歌颂。
感动二:朱元璋的确不是一个好人,但却是一个坦荡的人。
朱元璋是一个不加掩饰的人,他做了皇帝以后在修家谱的时候没有像中国古代其他封建皇帝那样给自己找一个显赫的祖先和家世,而是直白的说“朕本淮右布衣”。瞧瞧,多坦白呀!“我就是淮右的一个农民”,这种坦白实在让人佩服!而唐王朝的李渊父子做了皇帝一修家谱,原本胡汉混血的李氏家族就成了道家创始人老子的后裔,可这样的家谱别是“蒙”后人,连当时的人都欺骗不了!从这点来说,朱元璋同志的确是一个坦荡的人!
《明朝的那些事》读后感 篇2明,是一个伟大的朝代,以前那懵懂无知的我只知道明朝的开国皇帝是朱元璋罢了。而读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大明的伟绩。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朱元璋开国到被清政府灭国的故事。朱元璋没有背景,没有钱财,这大明都是他徒手争得的。他回首一生,完全可以自豪地说:“我是大明的缔造者”!
再来看看大明的盛世吧:钱多、人多、繁荣,这是盛世的几个特点。它们是由朱棣、朱高炽、朱瞻基这3个人创造的。在这一段时间里,中国是史上最强国的“候选人”哩!你们说说看,在明的盛世是不是很不赖呢!
你问我最想当哪一位明朝人?那还用说,一定是绝胜千里,与诸葛亮齐名的智慧天才刘基刘伯温哪!他天文地理,历史文学,哪一样不精通呢?我决定,我一定要成为刘伯温那样的人才,加油!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可多着哩!先谈谈朱元璋吧!它能平定天下,主要归功于它的人缘。有句话说得好:熟人满天下,知己能几人。可徐达、汤和、周德兴、常遇春、李文忠。通通都是朱元璋的知己兄弟,这力量不能征服天下才怪呢!我突然想起了我有时跟同学争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而面红耳赤的场景,心想:“朱元璋能成大器,是因为他肚里能撑船,我这么小气,怎能拥有一个宏伟的企业呢!”所以我下定决心要改掉这个坏毛病。
再看看朱高炽和朱瞻基吧!他们以仁而闻名天下。他们还在暗地里调查民情,是两个好皇帝。可惜它们都英年早逝,没当上几个月皇帝就已经去世了。虽然他们留下的痕迹不多,但是我还是很崇敬他们的,我也要以仁心对待万物,心要宽,肚要大。
我们再来关心一下两位不幸的仁兄--朱祁镇和朱祐樘吧!朱祁镇做了十几年俘虏,还做了十几年囚犯,朱祐樘则差点被掐死和毒死。他们在乱世里生存了十几年后才当上明君。“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他们用智和仁来管理天下。古代的人如此贤明,现在的社会呢,则少了许多圣人,我要做个两袖清风的智者。
好了,话不多说,讲讲灭国的皇帝--朱由检吧,他曾写过6份罪己诏,检讨自己。历史像滚动的车轮,他想阻止它前进,却被撞倒在地,明朝灭亡了。不过朱由检能检讨自己还是好的,这点值得大家学习。
明朝有这么多皇帝,每一个都让我深有感悟,受益非浅。这确实是一本不折不扣的好书!
《明朝的那些事》读后感 篇3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明朝的那些事》,书中介绍了明朝从开国到衰败的整个过程。全书描写细致详尽而又不失幽默,让我爱不释手,百看不厌。书中人物众多,从历代皇帝到各朝大臣,都个性鲜明,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徐阶,他是明朝宣德年间的一代首辅。
徐阶出生于弘治十六年(公元1503年),他自小就聪明伶俐,极有悟性,并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正德十五年,徐阶师学当时比较有名的学者聂豹,聂豹除教给他学问之外,还向他介绍了当时官场的一些内幕与规则,使他明白了官场的险恶,也懂得了要混迹官场必须懂得的生存之道。这就为徐阶日后能在官场运筹帷幄并游刃有余奠定了基础。进入官场后,面对在朝廷位高权重、奸诈狡猾的严嵩父子,他不屈服,也不与其正面抗争,而是默默地隐藏自己,等待反击时机的到来。最终,他一步步将严嵩父子推向覆灭的深渊,把这对大奸臣赶下了台,而他自己也顺利当上了明朝首辅。
读了徐阶的故事,我对他充满了敬佩之情,不仅钦佩他的聪明机智,更敬佩他的深谋远虑。在几乎一手遮天的严嵩父子面前,他不屈服,更不与其同流合污,暗中早就打定了要消灭他们的主意,却能做到不动声色,表现出极为缜密的思维和极深的城府。这需要何等的胸襟?绝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在敬佩的同时我不禁联想到我自己。在生活中我就是个心直口快的人,虽然这样的性格并不坏,却也常常因口无遮拦而给他人造成尴尬的局面。有一次,妈妈和同事一起吃饭,同事问了妈妈一个问题,可能出于某种原因,妈妈并未如实回答,可我还没等妈妈把话说完就不假思索地代替妈妈说出了实话,妈妈当时脸就红了,而我还未意识到自己的失误,结果让妈妈很是尴尬,过后我当然也免不了被妈妈狠地批评一顿。这件事当然无法和徐阶的经历相提并论,我更无法做到徐阶那样,毕竟这样的人几千年来也只是凤毛麟角,但至少也给了我一些启发,让我明白了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并非我们想象得那么简单,说话做事也不能只是由着我们的性子或者凭借我们的直觉,冲动为之,善于思考、深思熟虑才更容易把事情办好,才更容易取得成功。
《明朝的那些事》给我们带来的启发与思考还有很多很多,的确是一本非常值得一看的好书!
《明朝的那些事》读后感 篇4一次,在车内的收音机中偶然听到了《明朝那些事》的广播书场,那些历史故事顿时吸引了我,当广播结束时,我仍然意犹未尽。今年过年,妈妈把《明朝那些事》7本书作为新年礼物送给了我,我高兴极了。废寝忘食地翻阅起来,虽然7本书加起来厚厚的一摞,但由于故事幽默风趣,通俗易懂,在不知不觉中就将它们全“啃”了一遍。
这套书主要讲的是明朝三百年间一些历史事件。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建都就在南京,很多事情都与南京有关,很有亲切感:明故宫,我曾去放过风筝;作为当今世界保存最大最完整的明城墙我也和爷爷奶奶上去过;还有下马坊,明孝陵,我也去过多次。我家就住在孝陵卫的理工大学里面,孝陵卫以前就是明陵卫戍部队的驻扎地。想到此,似乎还多了点地域自豪感。通过阅读,让我知道了为什么这些能够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古城墙之高,之长,之壮观,中华门城堡的精妙绝伦,尽显中华文明的博大精深。这是我们中华民族老祖宗们遗留下来的宝贵文化遗产,我们子孙后代应该加以珍惜、保护和传承。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有名的历史人物,其中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郑和、于谦、戚继光。
前些天,爷爷奶奶带我去了一趟“宝船遗址公园”,还登上了了一艘巨大的宝船,我想起了书中的明朝最伟大的航海家郑和。知道了,中国最早就是从这里开始走向世界的,开辟了著名的海上丝绸之路。郑和率领庞大的船队,七次下西洋,促进了明朝和东南亚,印度、非洲等地的贸易和文化交流,所到之处没有战争和流血,只有和平和友善,展示了一个强大、开明国家的真实面貌。
我学过一句千古名句“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就是于谦,面临明朝的危急当口:皇帝身陷敌营成为人质,城中百姓惊慌失措,明军不堪一击士气低落。于谦迈出了“国家兴亡,我来担当”的一步,力挽狂澜。他那殉国忘身,舍生取义,宁正而毙,不苟而全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
戚继光,是我最敬佩的一名抗倭名族英雄,他率领的戚家军纪律严明,战斗力旺盛,屡建奇功。在保家卫国的战斗中表现了英勇无畏的爱国主义精神。面对外患的入犯,表现了足够的智慧,创造了独树一帜的“鸳鸯阵”,发挥集体互助、长短兵器结合的机动、灵活、严密的作战力量,有效地打击敌人。这是戚家军屡败倭寇的重要原因,也是戚继光和戚家军留给后人的一份宝贵财富。戚继光一生为人正直,清正廉洁,在长期的军队生活中,他与士兵同吃同住,共享胜利的欢乐,也共担失利的痛苦。冲锋在前,撤退在后,处事公正,廉洁奉公,以自己的表率在官兵中树立了崇高的威望,无私报国,不言索取,显示出叱咤风云一代名将无私奉献精神。
通过阅读这套书籍,我不但获得了丰富的历史知识,也从书中这些伟大历史人物身上得到了开拓进取,热爱祖国的宝贵的精神财富。
《明朝的那些事》读后感 篇5读书是一种自我放松,所以我总是自动跳过一些哲学、社会、人文类的书籍,有时连最喜欢的推理小说都懒得翻阅。但是不知为何,我居然倚在窗前轻轻翻开了这本书———《明朝那些事》。
后来我便意识到我义无反顾地爱上了这本书,开始疯狂地啃噬着。不是因为写得好,而是历史真的很精彩。
翻开书,第一眼竟不是序,活脱脱地有人说话:“写吧,写吧,就像写你们公司老板,那个胖子,写厂子里那个猴儿精小李……”这一段幽默的开场白,使我产生了与作者当年明月一样的感想:历史不是残台断瓦,古庙荒冢,不是发黄的书本,绝对不是!
作者也别出心裁,没有长篇大论起我们听着就想睡的历史,而是介绍朱重八(朱元璋)的家庭档案。“大凡皇帝出世,后来的史书上都会有一些类似怪象记载,比如刮风啊、下暴雨啊、冒香气啊、天上的星星闪啊、到处放红光啊,反正就是要告诉你,这个人和别人不一样。”每当读到这儿时,紧张的心转瞬间就明朗了。任何作家不屑说的他都说了,而这些话也是吸引我的主要原因。在苦涩的历史中,偶尔长出一些甘蔗,这感觉不是很美妙吗?
我的第六感觉告诉我,后面的文章一定会更加精彩。文章也果不负我对他的重望。
朱元璋在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中,大概是唯一的一无所有的贫农,是通过造反才拥有了天下。放牛、乞丐、做和尚、造反、做皇帝,一份十分简单的简历。没受过教育,却是个军事天才,也是个人事管理天才。
朱元璋小时候深受元朝的腐败统治之苦,因此痛恨官员的腐败。做皇帝后,对腐败官员大肆杀戮,却没有止住大明王朝的腐败。
朱元璋有个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靠着这样的逻辑,天下一点一点地被他收入囊中。他是成功的,他的逻辑也被很多人信奉着。朱元璋为了保证天下是自己的,也是他的继承者的,精心、刻意地做了许多的安排,夺兵权、杀异己,却无法保证天下从他的继承者手中被夺走。看来,无论你多么强大、多么精明,你可以将别人的东西巧取豪夺过来,却无法阻止他人又巧取豪夺走。皇帝如此,官员如此,商人如此,所有强者皆如此。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
再后来建立大明朝,然后整顿。对了,还有一件不可丢弃的小趣事,就是出现过犯人审犯人的情境,也算一个幽默感十足的王朝。
啊!意犹未尽啊!我从作者那里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文采,原来就是真心地喜欢。不仅是自己,还有让别人喜欢。
说起来我们陈家,因为得自先祖父陈公宗绪的庇荫,世世代代书香门第,忠厚传家。家产不多,家教可是富可敌国。
我们的家谱“永春堂”里,不但记载子孙人数,帐房先生更是忠心耿耿,每年各房子弟的道德品行收入支出更是一笔一划写得清清楚楚。
我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照理说应该是人人必争,家家必买的童养媳,其实不然。这拿《圣经》上的话来说,就是——我的父母是葡萄树,我却不是枝子。拿我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算命先生算八卦,一算算到中指甲——我这个败家女,就这样把家产一甲两甲的给败掉了。
自我出生以来,我一直有个很大的秘密,牢牢的锁在我的心里,学会讲话之后,更是守口如瓶,连自己的亲生父母,也给他们来个不认帐,不透露半点口风。
我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使得我这么神秘呢?我现在讲给你一个人听,你可别去转告张三李四,就算你穷不住了,出卖了我这份情报,我这样一个只有三毛钱的小人物,你也卖不出好价钱来的。
我再说,自我出生以来,就明白了我个人的真相,我虽然在表面上看去,并不比一般人长得难看或不相同,其实不然透了。
“我——是——假——的。”我不但是假的,里面还是空的,不但是空的,我空得连幅壁画都没有。我没有脑筋,没有心肠,没有胆子,没有骨气,是个真真的大洞口。
再拿个比方来说,我就像那些可怕的外星人一样,他们坐了飞盘子,悄悄地降落在地球上,鬼混在这一批幸福的人群里面,过着美满的生活,如果你没有魔眼,没有道行,这种外星人,你是看他们不出,捉他们不到的。
我,就是这其中的一个。
我并不喜欢做空心的人,因为里面空荡荡的,老是站不住,风一吹,旁人无意间一碰,或是一枝小树枝拂了我,我就毫无办法的跌倒在地上,爬也爬不起来。
我自小到十四岁,老是跌来跌去,摔得鼻青眼肿,别人看了老是笑我,我别的没有,泪腺和脾气倒是很争气,只是一跌,它们就来给我撑面子。
十四年来,我左思右想,这样下去,不到二十岁,大概也要给跌死了,如果不想早死,只有另想救命的法子。
我干什么才好呢?想来想去,只有学学那批不要脸的小日本邻居们——做小偷。
这个世界上那么大,又那么挤,别人现成的东西多得是,我东摸一把,西偷一点,填在我的空洞洞里,日子久了,不就成了吗?
这决定一下,我就先去给照了一张X光片子。
医生看了一下,说:“是真空的,居然活了十四年,可敬之至。”
我唰一顺手抽了那张空片子,逃回家来,将它塞到床下面去存档案。
二十年后再去照它一张,且看看到时候将是不是一条货真价实的好汉。
我因为没有心,没有胆子,所以意志一向很薄弱,想当小偷的事是日本人给的灵感,却没有真正的去进行过,任着自己度着漫无目的的岁月。
有一年,街坊邻居们推举我们家做中山区的模范家庭,区公所的人自然早已认识我父母亲的为人,但是他们很仔细,又拿了簿子来家里查问一番。
问来问去,我们都很模范,眼看已快及格了,不巧我那时经过客厅,给那位先生看到了。他好奇的问我母亲:“咦,今天不是星期天,你的女儿怎么不上学呀?”
我母亲很保护我的说:“我这女儿身体不好,休学在家。”他又问:“生什么病啊?看上去胖胖的啊?”
母亲说:“生的是器官蜂巢状空洞症,目前还没有药可医,很令人头痛。”
那次模范家庭的提名,竟因为我生了这种怪病,我们全家都被淘汰下来。那位先生说得了不治之症的人,是不好做旁人的榜样的。
那夜我静静的躺在黑暗里,眼角渗出丝丝的泪来。我立志做小偷的事,也在那种心情之下打好了基础。
说起世上的偷儿来,百分之一百是贪心势利、六亲不认的家伙。我当年虽然没有拜师,悄悄出道,这个道理不用人教,却也弄得清楚明白。
我东张西望,眼睛不放过家里一桌一椅,最后停留在我亲生父母身上,要实习做偷儿,先拿他们来下手,被捉到了也好办些,不会真正交给警察局。
我仔细的打量打量这两个假定受害人。他们为人方正本分,对自己刻苦、谨严,对旁人宽厚怜悯,做事情负责认真,对子女鞠躬尽瘁,不说人长短,不自夸骄傲,不自卑,不自怜,积债不会讨,付钱一向多付——我从来没有好好计算过自己父母大人,今儿这么细细一看,他们这两位除了外表风度神采还对付得过去之外,这里面那些东西,可早已过时啦!不时兴的渣子啦!别人不要的东西,他们却拿来当珍珠宝贝啦!再加上几十年前碰到一个“基度山大伯爵”之后,这两个人变得越来越傻,愚不可及,连我这空心人,要偷偷他们可也真没有什么好处。想想偷儿就算实习阶段,这两个傻子可也不值得一试,不偷,不偷。
出门去打了一个圈子,空心人饿了十四年,头重脚轻,路都走不稳,这一累,摸着墙爬回家来,不再考虑,趁着父母大人在午睡,就把他们那点不可口的东西,拿来塞了下去,消不消化我可不在乎,先填了这个蜂巢似的大洞洞再做打算。偷了自己父母,不动声色,眼看案子没发,看准姐姐,拿她给吃下去,做下一个受害者。
这个女娃儿,大不了偷儿两三岁,温柔敦厚,念书有耐性,对人有礼貌,冬天骑车上学不叫冷,高中住校吃大锅饭不翻胃,两只瘦手指,指甲油不会涂,弹钢琴、拉小提琴却总也不厌——我将她翻来覆去看,又是一个傻瓜。
请你学音乐,就是要你做歌星赚大钱,你怎么古典来古典去,鼻子不去垫高,头发不去染黄,你这一套不时髦,不流行,我想来想去不爱偷,看在自己人的份上,吃下你一点点,心里可是不甘心不情愿。
案子既然是在家里做开的,只好公平一点,给它每个人都做下一点,免得将来案发了不好看。大弟弟我本来是绝对不敢去偷他的,他是花斑大老虎兼小气鬼,发起脾气来老是咬人的脚,我一旦偷他还了得吗?先不给他咬死也算运气了。
有这么一天,老虎回来了,走路一跛一拐,长裤子盖着老虎脚,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对。等老虎吃完饭,怕热,脱了长裤看电视,这一望,了不得,空心人尖声大叫,招来全家大小争看老虎。
这只花斑大虎,从爪子到膝盖,都给皮肉翻身,上面还给武松缝上了一大排绳子哪。
空心人蹲下来,一声一声轻数虎爪上的整齐针线,老虎大吼一声:“看个鬼啊!我跌破了皮,你当我是怪物?”
空心人灵机一动,一吼之间,老虎胆给偷吸过来了,这傻畜牲还不知不觉,空心人背向失胆者,嘿嘿偷笑不已。
再说,老虎也是小气鬼,小气鬼者,你丢我捡也。
空心偷儿流鼻涕,向老虎要卫生纸,他老给半张。偷儿半夜开大灯偷颜如玉,他给送支小蜡炬进来好做案。姐夫请吃统一牛排,这只饥饿的虎居然说:“我不吃牛排,我吃钞票,你请喂我现款最实惠。”
你说这只陈家虎,小气鬼,是真的吧!他又是个假的。
永康街那个职业乞丐,你且去问问看,这好多年来,是不是有只花毛大虎爪,老是五十一百的塞了他去吃牛肉面?这一只宝宝,真是又傻又假,纸老虎也。
偷儿偷了他那么一点点仁心仁术,节俭实在,也真没高了多少道行。亏本亏得很大。
小弟弟,本是一代豪杰,值得一偷。
没想偷儿不看牢地,这师大附中的“良心红茶”给他打球口渴时喝多了,别的倒也没什么,肚子里一些好东西,都给这红茶冲来冲去就给良心掉了。
看我这个弟弟,“排座次”是倒数第一,论英雄可是文的一手,武的一手。
他,操守、品格、性情、学识,样样不缺,外表相貌堂堂,内心方方正正。这还不算,乒乓、撞球、桥牌,杀得敌人落花流水,看得空心姐姐兴奋落泪。
空心偷儿静待此弟慢慢长成,给他偷个昏天黑地。
这个幺弟,父亲花了大钱,请他继承父志,就是希望他吐出“良心良茶”,将这吹牛、拍马、势利、钻营、谄媚、诈欺这些大大流行,而老子当年没赶上的东西,给去用功念来,好好大显身手光宗耀祖一番。
不巧幺弟交友不慎,引上歧途。
厚黑学,他不修;登龙术,他不练;学业已竟,大器未成也,呜呼。
这是幺傻!幺傻!
偷儿看看这个毛毛,一无可偷,叹了口气,还是出去做案子吧!
偷儿全家可是傻门忠烈,学不到什么高来高去的功夫,罢也!罢也!
出了家门,独行侠东家一转,西家一混,六亲不认,好友照偷,这才发觉,家外世界何其之大,可偷之物何其之多,偷儿得意满志,忙得不亦乐乎。
《白云堂》给她偷山换水,邵大师给她一园芳草花卉、虫鱼飞鸟一网兜收。《制乐小集》难得赶集,偷儿却也食了他们一大包豆芽菜。《台北人》旅行美国,偷儿啃下他现代文学。祝老夫子打一个瞌睡,英诗放在袋里叮叮当当逃着跑。天文台蔡先生不留意,星星月亮偷来照贼路。“五月画会”“七月不会”时,斑斑点点,方块线条,生吞活剥硬“会”下去。诗人方莘正——《睡眠在大风上》,偷儿在去年的夏天拨开丛丛的水柳去找林达。惠特曼的头发长得成了他坟上的青草,一个不会吹口哨的少年轻轻给他理一理。荷马瞎了眼睛唱歌,你可别告诉旁人是谁偷了他的灵魂之窗。伊索原来就是奴隶,我吃了他的肉,可不是那只蛤蟆。沙林杰在麦田里捕来捕去,怎也捕不到我这宝贝。海明威你现在不杀他,他将来自己也杀自己。
毕卡索的马戏班,高更的黑妞,塞尚的苹果,梵谷的向日葵,全给偷儿在草地上一早餐给吃了下肚——达立的软表偷来做案更精确。《卡拉马助夫兄弟们》全给一个一个偷上床。《猎人日记》是偷儿又一章,只有《罪与罚》,做贼心虚,碰也不肯去碰它。
你问,你这个偷儿专偷文人,都是又穷又酸的东西,要它来干嘛?
不然,不然,你可别小看了偷儿,这些地粮只是拿来塞塞肚子的,真正好东西还在后头哪——。
几年下来,偷儿积案如山,已成红花大侠。一日里,偷了中华机票,拜别父母兄弟,飘洋过海,向这花花世界、万丈红尘里舍命奔去。
“天啊!江洋大盗来啦!”
喊声震天,偷儿嘿嘿冷笑不已。
不巧,一日偷儿做案路过米国,米国处处玉米丰收,偷儿吃得不亦乐乎。突然玉米田里冒出一个同道,偷儿独行红花侠,初见同行,慌忙双手送上米花一大把,这个同道看了哈哈大笑:
“偷吃的不算好汉!猪也!”
“不偷吃,偷什么?本人空心贼,全得吃下去才好。”
“你千辛万苦来了米国,如何不偷它一个博士?”“博士有什么用处?吃起来是咸是甜?”
“非也,博士不是食物也。”
“不可吃,不是我的路子,不偷也罢。”
偷儿冷眼一看同行,偷得面黄饥瘦,身上却背了一个大包袱。
“里面放的是‘博士’吗?你做什么不吃它。”“你这猪只知偷吃,真不知博士好处?”
“不知,请多指教。”
“这博士偷来是辛酸血泪,到手了可有好处——最起码的也还可以将它换个如花似玉的‘赔’嫁夫人也。懂了吧!”偷儿四处一张望,轻声告诉同行后:“鄙人是空心贼,不下肚的东西,背着嫌重,是夫人也不换道,谢谢哥哥指导,他日再见吧!”
告别玉米田,偷儿飞向三千里路云和月。
台北家人黄梁一梦,偷儿却已做下弥天大案。
她,偷西班牙人的唐吉珂德,偷法国人蒙娜丽莎的微笑,偷德国人的方脑袋黑面包,偷英国人的雨伞和架子,偷白人的防晒油,偷红人的头皮,偷黑人的牙膏——真是无人不偷,无所不偷。
当心江洋大盗独行红花侠啊——你看这只被叫猪的偷儿,吃得肥头胀脑,行动困难,想来可以不等个二十年,就再去照照片子,看看敢情可是不是条真好汉了。
不然,不然,偷儿心里明明白白,空心人,最重要的好东西还没有吃下去,不能洗手不干啊——有这么一日,大盗东奔西跑,挤在人群里辛苦工作,恰好看见前面有这么一条好汉施施然而来,茫茫人海,踏破铁鞋,终于给碰上了。
偷儿大盗红花独行侠,这眼睛一亮,追上去将那人在灯火阑珊处硬给捉到,拖来墙角腥风血雨给他活活吞食下去。这一填满肚子,兴奋得眼泪双流。
二十年辛苦,今日这才成了正果,阿弥陀佛。
你看看这成了正果的大圣吃下什么好东西——“无耻,虚伪,自私,贪心,懦弱,肤浅,无情,无义,狼心,狗肺——。”这一高兴,叫了计程车,直奔医院,挂紧急号,请照X光片子,看看这成了条什么血气男子。
空心人这下才有脸见见天日。
医生一看片子,连叫:“不好,不好。”
空心人面色一白,轻问:“怎么个不好?”
“怎么个都好,就是你刚刚吃下什么东西,烂得你五官六脏臭气薰天,快,快,护士**,预备开刀房,救人一命——。”偷儿大叫:“刚刚吃下去的是好东西,不要给掏出来啊!意志不自由,不签字,不开刀啊——。”
偷儿再叫再求,头上中了金针一灸,不省人事。
这偷儿,被医生掏光多年寻求刚刚吃下去的宝物,醒来就号啕大哭,丧心病狂,奔去天国,向上帝告状。上帝看见这九十九只羊之外的一只,竟然自己奔回来了,大喜过望,捉住了小黑羊儿放在栏中,再也不放手了。两年的时光,短促得如同一声叹息,这只羊儿左思右想,岂能永远这样躺卧在青草地上,被领在可安歇的水边了此残生?不甘心,不甘心,且等浪子回头,东山再起。
有一日,上帝数羊儿数睡了。偷儿一看时机到也、怀中掏出一块试金石,东试试,西试试,这次案子给它做得漂亮一点——偷它一粒金子做的心。
不巧刚得手,上帝就醒来了,他大喝一声——:“三毛,三毛,你平日在我的园子里偷吃烂果子,我也不罚你了,现在居然做出这样的事来——。”
偷儿吓得跪了下去,对上帝说:“我没有偷吃苹果,我知道那是你留给牛顿的。”
上帝说:“偷心也是不好的,我每个人都只分了一个心,你怎好拿两个?”
我说:“我不是偷了就算了,我把自己这颗碎过的心用浆糊粘好了,换给这个人。”
上帝听了摇头叹息,说:“一个是傻瓜,一个是骗子,我不要再看见你们,都给我滚出园子去。”
偷儿一吓,再跪哭问:“要给滚去哪里?”
上帝沉吟了一下,说:“出于尘土,归于尘土,你给我回到地球上的泥巴里打滚去。”
偷儿一听,再哭,哀哀伏地不肯起,说道:“那个地方,你久不去察看,早已满布豺狼虎豹,四处漫游,强食弱肉,我怎好下界去送死?”
上帝毕竟是有恩惠慈爱的,他对我一抬手,说:“孩子,起来,我告诉你要去的好地方——。”
偷儿静听了天父的话,悲喜交织,伏地拜了四大拜,快步去池塘里喝足了清水,把身上碧绿的芭蕉叶披风盖盖好,挟着《换心人》,高歌着————久为簪组束,幸此南荑遂,闲依木仍邻,偶似沙漠客,晓耕翻露土,夜傍尚屋羊,来往不逢人,长歌楚天黄——就这样头也不回的往撒哈拉大漠奔去。
我是一支铅笔——最普通的木杆铅笔,只要是能读会写的男女老少都最再熟悉不过的铅笔。
写字是我的职责,也是我的业余爱好;那是我的全部工作所在。
你肯定有点奇怪,我干嘛要搞一个什么家谱。好吧,我来解释一下,嗯,首先,因为我的故事很有趣。其次,我是一件神秘的东西——要比树木、比日落、甚至比闪电要神秘多了。不过,很不幸,那些用我的人把我看得平淡无奇,就好象我完全是自己钻出来的,一点背景都不需要。这种目空一切的心态把我归入大路货的档次。这实在是一个令人伤痛的错误,而如果人们一直犯这种错误,难免会出乱子。因为,博学的G K Chesterton曾经说过:“我们会因为缺乏好奇而毁灭,而不会因为期望奇迹而毁灭。”
我,铅笔,尽管看起来平平凡凡,但是也值得你探索和敬畏,我会证明给你看的。事实上,如果你能理解我的心——唉,这对不管什么人来说,恐怕都是过高的要求——如果你能认识到我所蕴涵的那些不可思议之处,你就会愿意努力维护人们正在不幸地丧失的自由。我可以教给你们一些深刻的教训。而且我教给你的教训,要比汽车、飞机或者是洗碗机还要深刻——这恰恰是因为,我看起来是这么地简单。
简单?在这个地球上,没有一个人能了解我是如何被制造出来的。这听起来实在有点荒唐,是不是?尤其是当我们得知,在美国,每年要生产15亿支我,就更荒唐了。
把我拿起来仔细端详一下,你看到了什么?没有多少东西——也就是些木头,漆,印制的标签,石墨,一丁点金属,还有一块橡皮。
数不清的前身
你不能把你的家族追溯到很遥远的时代,同样,我也不大可能叫得出我的所有前身的名字,并对其作出解释。不过,我想尽可能地列出来,让你对我的背景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好有个认识。
我的家谱得从一棵树算起,一棵生长在加利福尼亚北部和俄勒冈州的挺拔的雪松。现在,
你可以想象一下,锯子、卡车、绳子,以及无数用于砍伐和把雪松圆木搬运到铁道旁的各种设备。再想想制造看法和运输工具的形形色色的人和数不胜数的技能:开采矿石,冶炼钢铁,再将其加工成锯子,轴,发动机;要种植大麻,经过复杂的工序将其加工成粗壮的绳子;伐木场要有床铺,有帐篷,要做饭,要消耗各种食物。哎呀,忘了说了,在伐木工喝的每杯咖啡背后,也有成千上万的人的劳作!
圆木被装船运输到加利福尼亚的圣莱安德罗。你能想象得出制造平板大卡车、铁轨、火车头的那些人,和那些修筑和安装送我到那里的整个交通体系的人们吗?这无数的人,也都是我的前身。
想想圣莱安德罗的木材加工厂。雪松圆木被切割成铅笔那么长的薄板条,只有1/4英寸厚。要在烘干炉内将这些板条烘干,然而,涂上颜色,就像妇女们往脸上涂脂抹粉一个道理。人们喜欢我看起来漂漂亮亮的,不喜欢我煞白的模样。板条上蜡,然后再烘干。制造颜料,烘干需要的热量,照明,电力,传动带,电动机,一家工厂所需要的一切设备,等等,所有这一切需要多少技能 工厂里的清洁工也算我的前身吗?不错,还应该包括那些向太平洋天然气与电力公司的电站大坝浇铸水泥的人!因为,正是这些发电站向工厂供应了电力。
不要忘了那些或早或晚在薄板条穿州越县的运输过程中——每车装60吨——出了一份力的人们。
〔清〕沈起凤《贫儿学谄》全文|赏析|读后感
〔清〕沈起凤
嘉靖间①,冢宰严公②,擅作威福。夜坐内厅,假儿义子,纷来投谒。公命之入,俱膝行而进③。进则崩角在地④,甘言谀词,争妍献媚。公意自得曰:“某侍郎缺⑤,某补之; 某给谏缺,某补之。” 众又叩首谢。起则左趋右承,千态并作。
少间,檐瓦窣窣有声,群喧逐之。一人失足堕地。烛之,鹑衣百结⑥,痴立无语。公疑是贼,命执付有司⑦。其人跪而前曰 :“小人非贼,乃丐耳。”公曰:“汝既为丐,何得来此”丐曰:“小人有隐衷,倘蒙见宥⑧,愿禀白一言而死。”公许自陈。曰:“小人张禄,郑州人。同为丐者,名钱秃子。春间商贾云集,钱秃所到,人辄恤以钱米; 小人虽有所得,终不及钱。问其故,钱曰;‘我辈为丐,有媚骨,有佞舌⑨。汝不中窾要⑩,所得能望我耶’求指教,钱坚不许。因恩公门下,乞怜昏夜者,其媚骨佞舌,当十倍于钱,是以涉远而来,伏而听,隙而窥者,已三月矣。今揣摩粗就,不幸踪迹败露。愿假鸿恩,及于宽典。”公愕然。继而顾众笑曰:“丐亦有道。汝等媚骨佞舌,真若辈之师也(11)。”众唯唯。因宥其罪,命众引丐去,朝夕轮授。不逾年,学成而归。由是,张禄之丐,高出钱秃子上云。
铎曰:“张禄师严冢宰门下,若严冢宰门下又何师 曰:‘师严宰。’ 前明一部百官公卿表,即乞儿渊源录也(12)。异哉张禄,乃又衍一支(13)。”
注释 ①嘉靖: 明世宗朱厚熄年号(1522—1566)。②冢宰:周代官名,为百官之长。后代因以为宰相之称。严公:指严嵩。③膝行:跪着用膝盖前行。④崩角。同奔角,意即叩头。⑤侍郎: 官名,唐以后为中央各部长官之副职,明清时官位至正二品。⑥鹑(chun淳)衣百结: 补钉很多的破旧衣服。鹑: 鸟名,尾秃,像古时敝衣短结,故用形容破旧的衣服。⑦ 有司: 此指官吏。⑧见宥(you又): 受到宽恕、赦罪。 ⑨佞(ning宁去声)舌:能说会道、巧言谄媚。 ⑩窾(kuan款)要:关键、要害。(11)若辈: 此辈,这些人。指丐。(12)渊源录: 家谱、族谱一类。(13)衍:蔓延、扩展。
赏析 乞丐,一般是指缺衣少食、生活无着落而靠向人乞讨钱食以维持其生命的穷汉。既然是乞讨,待人就非甘言谀词、趋承作态不可。唯有这样,才能邀人怜悯,得到些许赏赐。显然,乞丐的本色就是媚颜佞舌。
禄蠹,是指那些热衷于钻营禄位的人。君不见,后汉前宋,内省外督,大小衙门,纷纷扰扰,在封建社会这块土壤中,一代又一代,一批又一批,孳生了多少这般人物!
禄蠹与乞丐,似乎两不相干。然而,小说却在诙谐的故事情节中将这两类人混然而归于一。
小说行文之大旨,要而言之,就是:一则通过某乞儿径投当朝宰相严嵩门下学道的叙述,将禄蠹与乞丐比而同之; 二则通过该乞儿学成之不易的渲染,表明严嵩门下禄蠹们行乞道术之高超非凡。
有话说,道不同则不相与谋。乞儿为学得行乞之门法以期赶上进而胜过其同辈,便向投谒严嵩之众官窃技。读者于一噱之后,大抵皆可悟得个中大意。严嵩及其门下均为钻营禄位之辈,不正是靠的甘言谀词、趋承作态以博得他人的欢心从而跻身官僚之列禄蠹们不也正是一帮一帮的乞丐吗穷汉们谋食乞钱,是钱食丐,禄蠹们钻营禄位,是禄位丐。
当然,两类乞丐行踪各异、甘苦不同。钱食丐穿闾里过街市,暑不避日寒不避风,难免肢体辛苦。禄位丐则登殿堂入广厦,绝无栉风沐雨之苦,纵有劳累,不过胁肩低眉弯腰曲膝,区区而已。
两类乞丐的共同点在于都是既媚且佞。然而他们之间又有着不可抹煞的差别,那就是:论其“媚”其“佞”,禄位丐远比钱食丐高明。对于钱食丐来说,倘能乞得食果腹衣遮体,大抵志得意满,更无所求。因此,他们只要习得皮毛技巧就足可供运用了。而禄位丐则不然,他们非练就精到功夫,则难谋县令、府尹、侍郎、给谏的乌纱。禄位丐总是欲壑难填,乞得个小的,更觊觎着大的,这更决定了他们要使出浑身解数来锻炼其“媚”其“佞”。
小说手法最着力之处就在于烘托出禄蠹们谀佞功夫之高妙。某丐“伏而听,隙而窥”,以三个月的光阴方“揣摩粗就”; 经过绵绵一年之期的 “朝夕轮授”,才告学成。可见,严嵩门下客的谀佞功夫实在非一般乞儿所能望其项背。显然,对于这一帮禄蠹们来说,胁肩叩首、称爷呼娘,等等行径,只不过是一般功夫而已。甚者,吮疽舐痔,当亦不辞。更甚者,其必有是可推定的,其究竟就不可想知了。
谀佞功夫愈是高超,其人之品行愈是低下。严嵩门下客岂不是一群狗彘不如的 之徒!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么,严嵩又是何等货色不是昭然若揭了吗小说就这样引导读者在过目成趣之际进行思考的。
另外,小说对于人名的杜撰也包含着作者的匠心。两个乞儿,一个叫做“张禄”,一个叫做“钱秃子”,这不啻隐言廋语。 读者可以猜测:“张禄”学成媚佞道术后,其目标岂止在于“钱秃子”者流所乞讨之“钱”与食而已,他将瞄准“禄”位去行乞。有朝一日,这位鹑衣百结的乞儿定将青云得志、锦衣玉食,甚或出将入相,也未必没有可能。
受人阿谀者复阿谀于人,赐人禄位者复受赐于人。求官为官之道,不过是谀佞之道,乞儿之道。确乎如论者之所谓,“前明一部百官公卿表,即乞儿渊源录也”。小说将这样一个严肃的批判的主题,通过令人忍俊不禁的滑稽情节披露出来。寓庄于谐,嬉笑之中挞伐有加。这是该小说艺术魅力之所在。
读书笔记--《我的母亲》
老舍曾经说过,“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有母亲的人即使你老了,有时候也可以像个小孩子一样向母亲撒娇。老舍的《我的母亲》读完之后让人感动流泪。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老舍《我的母亲》的读书笔记,欢迎大家的阅读。
母亲的娘家是北平德胜门外,土城儿外边,通大钟寺的大路上的一个小村里。村里一共有四五家人家,都姓马。大家都种点不十分肥美的地,但是与我同辈的兄弟们,也有当兵的,作木匠的,作泥水匠的,和当巡察的。他们虽然是农家,却养不起牛马,人手不够的时候,妇女便也须下地作活。
对于姥姥家,我只知道上述的一点。外公外婆是什么样子,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他们早已去世。至于更远的族系与家史,就更不晓得了;穷人只能顾眼前的衣食,没有功夫谈论什么过去的光荣;“家谱”这字眼,我在幼年就根本没有听说过。
母亲生在农家,所以勤俭诚实,身体也好。这一点事实却极重要,因为假若我没有这样的一位母亲,我以为我恐怕也就要大大的打个折扣了。
母亲出嫁大概是很早,因为我的大姐现在已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婆,而我的大外甥女还长我一岁啊。我有三个哥哥,四个姐姐,但能长大成人的,只有大姐,二姐,三姐,三哥与我。我是“老”儿子。生我的时候,母亲已有四十一岁,大姐二姐已都出了阁。
由大姐与二姐所嫁入的家庭来推断,在我生下之前,我的家里,大概还马马虎虎的过得去。那时候定婚讲究门当户对,而大姐丈是作小官的,二姐丈也开过一间酒馆,他们都是相当体面的人。
可是,我,我给家庭带来了不幸:我生下来,母亲晕过去半夜,才睁眼看见她的老儿子——感谢大姐,把我揣在怀中,致未冻死。
一岁半,我把父亲“克”死了。
兄不到十岁,三姐十二、三岁,我才一岁半,全仗母亲独力抚养了。父亲的寡姐跟我们一块儿住,她喜摸纸牌,她的脾气极坏。为我们的衣食,母亲要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衣裳。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手终年是鲜红微肿的。白天,她洗衣服,洗一两大绿瓦盆。她作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晚间,她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她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得清清爽爽。桌椅都是旧的,柜门的铜活久已残缺不全,可是她的手老使破桌面上没有尘土,残破的铜活发着光。院中,父亲遗留下的几盆石榴与夹竹桃,永远会得到应有的浇灌与爱护,年年夏天开许多花。
哥哥似乎没有同我玩耍过。有时候,他去读书;有时候,他去学徒;有时候,他也去卖花生或樱桃之类的小东西。母亲含着泪把他送走,不到两天,又含着泪接他回来。我不明白这都是什么事,而只觉得与他很生疏。与母亲相依为命的是我与三姐。因此,她们作事,我老在后面跟着。她们浇花,我也张罗着取水;她们扫地,我就撮土……从这里,我学得了爱花,爱清洁,守秩序。这些习惯至今还被我保存着。
有客人来,无论手中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可是殷勤的给他们温酒作面,又给她一些喜悦。遇上亲友家中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到如今如我的好客的习性,还未全改,尽管生活是这么清苦,因为自幼儿看惯了的事情是不易改掉的。
姑母常闹脾气。她单在鸡蛋里找骨头。她是我家中的阎王。直到我入了中学,她才死去,我可是没有看见母亲反抗过。“没受过婆婆的气,还不受大姑子的吗?命当如此!”母亲在非解释一下不足以平服别人的时候,才这样说。是的,命当如此。母亲活到老,穷到老,辛苦到老,全是命当如此。她最会吃亏。给亲友邻居帮忙,她总跑在前面:她会给婴儿洗三——穷朋友们可以因此少花一笔“请姥姥”钱——她会刮痧,她会给孩子们剃头,她会给**们绞脸……凡是她能做的,都有求必应。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她宁吃亏,不逗气。当姑母死去的时候,母亲似乎把一世的委屈都哭了出来,一直哭到坟地。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位侄子,声称有承继权,母亲便一声不响,教他搬走那些破桌子烂板凳,而且把姑母养的一只肥母鸡也送给他。
可是,母亲并不软弱。父亲死在庚子闹“拳”的那一年。联军入城,挨家搜索财物鸡鸭,我们被搜两次。母亲拉着哥哥与三姐坐在墙根,等着“鬼子”进门,街门是开着的。“鬼子”进门,一刺刀先把老黄狗刺死,而后入室搜索。他们走后,母亲把破衣箱搬起,才发现了我。假若箱子不空,我早就被压死了。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北平有多少变乱啊,有时候兵变了,街市整条的烧起,火团落在我们院中。有时候内战了,城门紧闭,铺店关门,昼夜响着抢炮。这惊恐,这紧张,再加上一家饮食的筹划,儿女安全的顾虑,岂是一个软弱的老寡妇所能受得起的?可是,在这种时候,母亲的心横起来,她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她的泪会往心中落!这点软而硬的个性,也传给了我。我对一切人与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看作当然的。但是,在作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与基本的法则,什么事都可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划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得不去,正象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廿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当我在小学毕了业的时候,亲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我晓得我应当去找饭吃,以减轻母亲的勤劳困苦。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的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饭食,书籍,宿处,都由学校供给。只有这样,我才敢对母亲提升学的话。入学,要交十元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而后含泪把我送出门去。她不辞劳苦,只要儿子有出息。当我由师范毕业,而被派为小学校校长,母亲与我都一夜不曾合眼。我只说了句:“以后,您可以歇一歇了!”她的回答只有一串串的眼泪。我入学之后,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是都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一切的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必须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到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和冰一样的凉,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只剩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晓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和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清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楞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泪遮迷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
儿女的生命是不依顺着父母所设下的轨道一直前进的,所以老人总免不了伤心。我甘三岁,母亲要我结了婚,我不要。我请来三姐给我说情,老母含泪点了头。我爱母亲,但是我给了她最大的打击。时代使我成为逆子。廿七岁,我上了英国。为了自己,我给六十多岁的老母以第二次打击。在她七十大寿的那一天,我还远在异域。那天,据姐姐们后来告诉我,老太太只喝了两口酒,很早的便睡下。她想念她的幼子,而不便说出来。
七七抗战后,我由济南逃出来。北平又象庚子那年似的被鬼子占据了,可是母亲日夜惦念的幼子却跑西南来。母亲怎样想念我,我可以想象得到,可是我不能回去。每逢接到家信,我总不敢马上拆看,我怕,怕,怕,怕有那不祥的消息。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慈母便象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我怕,怕,怕家信中带来不好的消息,告诉我已是失了根的花草。
去年一年,我在家信中找不到关于老母的起居情况。我疑虑,害怕。我想象得到,如有不幸,家中念我流亡孤苦,或不忍相告。母亲的生日是在九月,我在八月半写去祝寿的信,算计着会在寿日之前到达。信中嘱咐千万把寿日的详情写来,使我不再疑虑。十二月二十六日,由文化劳军的大会上回来,我接到家信。我不敢拆读。就寝前,我拆开信,母亲已去世一年了!
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唉!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
老舍在艺术上精益求精,不断进取,总是保持着旺盛的求知欲望和充沛的创作热情。他向民间学习语言,使他作品的语言简洁、明快、生动、传神,为我国现代汉语规范化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的幽默也来自民间,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群众智慧,经过他艺术化的加工提炼,而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他的作品的结构和叙事方式变化多端,不拘一格。他所取得的艺术成就与他这种艺术上精益求精、探索不止的可贵精神密不可分。
老舍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朋友、对同志胸无城府,坦诚真挚。他以崇高的人格风范和温暖如春的热忱团结了广大文艺工作者和各界人士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奋斗。他是一位成就卓著、享有盛名的艺术大家,又是一位身兼数职的文化界领导干部,但是,他没有丝毫的名士派头,也不曾沾染半点官场恶习,始终保持着谦逊和善的态度,保持着作为一个人民艺术家的赤子之心。
《我的母亲》是一篇叫人落泪的挚情之作,文章语言既朴素平实,流畅生动,又凝练含蓄隽永,抒发了对母亲的敬仰感念追怀和永世不忘的深情。读后不禁令人流泪,它没有普希金的波澜壮阔,也没有闻一多的特殊见解。有的,只是对母亲一颗真切的心。老舍“絮叨”起母亲的家长里短,是不吝笔墨的,他那么细微的描写,只为传达一个朴素的道理:“失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这言简意深的情语,分明是由母亲用血汗灌养生命的景语结晶成的。“她一生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从中读到的分明是一个游子的丧母之痛,感受到的是撕心裂肺的哀凉。文章以“心痛!心痛!”结束,读文之人却落泪!落泪!这难道不正是老舍文章的伟大之处吗?
;中国的版图这么大,人口这么多,不是征服而来的,而是生活在中华大地的无数的部族,民族长期融合而成的。在融合的过程中他们始终围绕着华夏文化发扬光大这就形成了我们现在的祖国。当然在融合的过程中战争与和平是交替进行的
我国最早的文化是"夏"实际上是起源于南方,以后进入中原(现在大禹的墓在绍兴,宁波那里有河姆渡稻文化的遗址),"商"与"夏"不是一个民族商,基本上是一个游牧民族,就是在取代了夏以后也一再迁徙"周"更是一个在中原西边黄土高坡上的一个民族据考证应该是羌族的一支所以我们一开始就看到民族在融合,文化在继承,版图在扩大。
周代,在中国这块大地上实际上也是处于各部族,民族的包围之中所谓东有夷,北有狄,西有戎,南有蛮而<周>自称华夏。
春秋战国就是一个民族大融合的时候秦与戎,齐与夷,赵与狄,楚与蛮(楚本身就是所谓的荆蛮)----只有读一下左传,读一下中国史就会体会到中国几千年来就是一个民族大融合的历史。
西汉有匈奴,东汉有西羌,唐有突厥至于五胡乱华,五代十国,金,辽,鲜卑以及元,清的少数民族王朝,那一个不是民族融合的时期。
与欧洲相反,欧洲当罗马帝国衰败后,各民族兴起,统一的欧洲不复存在,形成了今天的欧洲的诸国而我们中国不管王朝如何更替,不管是哪个民族处于统治地位,不管是合久必分还是分久必合,始终围绕着华夏文明发扬光大形成了一个统一的中华民族,造就了今天的中国在中国的这块土地上各民族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融合是在战争与和平中进行的。
在中国的这块土地上,看到的是无数民族的混战,我们看到除了汉族以外还有无数各民族的统治,如:匈奴汗国,突厥汗国,鲜卑(北魏)契丹(辽)女真(金)党项(西夏)特别是蒙古(元)满(清)的统治,在几千年的混战,在战争与和平相处之间逐渐融合。
我们看到的不是像俄罗斯那样以俄罗斯民族对外的征服造就了他的版图。在中国不是以汉族为中心,对外的一步步征服,而是在各民族的轮流统治下造就了现在这样的56个民族(族群),造就成了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大杂居,小分居的局面,造就了现在这样的版图。中国的版图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千余年来,各民族融合为统一的中华民族56个族群的一员,我们都是中国人
56个民族(族群)56朵花,我们都是中国人,我们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任何敌对势力,分裂主义分子都休想分裂我们。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时代,各族人民一致抵御外国的侵略,在军阀混战的时代我们都没有被分裂,我们永远不会被分裂。
《明朝的那些事》读后感
本文2023-11-03 09:28:44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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