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赘婿》主要讲了什么?
看过《赘婿》这本小说的人都知道,小说主要讲的是男主人公穿越到古代后成为赘婿,协助妻子苏檀儿成为江宁首富的故事。
这是一部穿越小说,男主人公原本是生活在现代的,是一名很厉害的商人,是意外穿越到古代的,带着现代的头脑帮助自己的妻子在商界呼风唤雨,这个过程可谓是赚足了大家的好奇心以及欲望,而且很刺激,几乎看过这本小说的人都觉得很新奇,而且文笔之间的那种细腻,过程的惊险,斗智斗勇,都足以说明这本小说是值得大家一看的。
一、 赘婿如何翻身
大家都知道,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宁毅是从现代穿越到古代的,而且到了古代之后他成为了完全没有地位的赘婿,也就是说他是嫁给女主人公苏檀儿的,在家里完全没有任何实权,在外面更是没有地位,作为上门女婿,网友们不禁都纷纷感叹,实在太惨了!可实际上如何呢?宁毅在现代是一名商业巨头啊,如此聪明,到了古代,当然是闲不住的,他凭着自己的智商帮助苏檀儿,一步步成为江宁首富,一路为苏檀儿保驾护航,出谋划策,随着地位慢慢的提高,到后期,他成为了苏家的大红人,身份地位都有了很大的转变。
二、 女主外,男主内
在小说当中,苏檀儿一开始并不想嫁给宁毅,所以结婚当天,她是逃走了的,只是后来, 她还是回到了苏家,她是在与宁毅相处过程中才逐渐了解这个人,直到后来与之相爱,而且两人相互扶持着一起把事业做起来,苏檀儿的经商头脑很不错,而且很聪明,对于商界也是了解不少,是那种不会乖乖待在家里的人,一心是想着把自己家族生意扩大的,在古代,一般都是女性待在家里,男性出外闯荡的,但是在苏檀儿这里,是相反的,她才是那个在外搞业务的人。
这本小说之所以那么好看,很重要一个原因是,男女主角不单单有感情戏,而且两人还一起联手称霸商界,如若单单是感情戏,势必会有点无聊,但是加上事业这条线,这个故事就是丰满起来,更加吸引人,在感情方面,作者的文笔是细腻的,两人的感情是在相处中慢慢升华的,是符合逻辑的,而在搞事业这条路上,更是循环渐进,带着读者一步步走,情节平淡却也是引人入胜。写小说不容易,文笔更是非常重要,想要写好一篇大家喜欢的小说,要付出很多努力的,如果大家有空,不妨看一看这本小说。
赘婿,就是女方的累赘,就是社会的累赘,在古代社会的地位极为不堪。因为在彼时,赘婿基本等同于社会渣滓。
当然,赘婿的悲催地位并不是汉代形成,云梦秦简《魏户律》记载,赘婿在魏国是不能立户的,也就是不允许拥有自己的土地和住房;赘婿也不能做官,而且是包括儿子和孙子在内,三代不能做官。
秦朝的情况大致也是如此。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派五十万大军出征岭南。这五十万大军,便主要由“尝逋亡人、赘婿、贾人”构成。“尝逋亡人”指的是曾做过流民与野人者,这类人有摆脱国家户籍控制的前科,属于“不合格百姓”;贾人就是商人,秦王朝以耕战立国,商人一直是政府严厉打击的对象。赘婿与这两类人并称,被秦王朝列入炮灰第一梯队,可见其地位之低下。
汉代的情况也是一样悲催,汉朝政府还针对赘婿出台了这么两条法律。
一、赘婿不得当官。
根据《汉书》的说法,汉文帝时,商人、赘婿与贪赃之吏,“皆禁锢不得为吏”,也就是不许进入国家公职部门。赘婿这个身份,还会被政府标注在户籍档案里,成为自己和后代永远抹不掉的污点。
二、赘婿要无条件去边疆服兵役。
汉朝有“七科谪”,指的是被谪发远征或戍边的七种人。“七科谪”,是秦代便有的制度,即指的是七种优先级炮灰,赘婿恰在其中。这七种炮灰分别是(有先后顺序):吏有罪、亡命、赘婿、贾人、故有市籍(市籍,即商人)、父母有市籍、大父母(即祖父母)有市籍。
一说还有闾左(闾左,即贫穷百姓。古代二十五家为一闾,贫者居住闾左,富者居于闾右。),暂不讨论,但赘婿名列其中且高居第三,仅仅排在“吏有罪”和“亡命”之后,可见在汉朝,一旦当上了赘婿,几乎就等于是罪犯了。
天汉四年(前97),汉武帝派李广利率军进攻大宛,这支军队是通过“发天下七科谪及勇敢士”组织起来的。
为什么要如此残酷地对待赘婿?这个问题,与商鞅变法关系极大。有专家考据认为赘婿之风始于战国,汉初政论家贾谊也持此说。
按贾谊的说法,秦国的赘婿之风,与商鞅变法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
即商鞅变法抛弃了礼义与仁恩,只想着汲取,搞了两年,秦国的社会风俗就坏掉了。有钱的家庭,儿子一旦成年便要分家;穷困的家庭,儿子一成年便要去做赘婿。
为什么有钱的家庭儿子一成年便要分家?理由很简单,商鞅的变法令里有一条是“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家中有两个成年男性却不分家者,双倍征收赋税。儿子成年了,意味着父亲加上儿子,家中有了两个成年男丁。
为什么穷困的家庭儿子一成年便要去做赘婿?理由同样很简单:不分家,便要承担双倍赋税;分家让儿子另立门户又没有钱;唯一的办法,便只剩将儿子送出去做赘婿。
秦国的赘婿风俗是这么壮大的,其他国家的情况也一样。比如魏国。众所周知,商鞅是由魏入秦之人,他在秦国搞的那套变法,主体部分便是从魏国的变法中移植过来的(严苛程度有区别)。因而魏国也同样出现了严重的赘婿之风。
《魏律》当中不但有赘婿(包括寡妇召赘)不许立户、不许拥有土地和房产的规定,还命令将领在率军作战时,不许体恤军中的赘婿(将军勿恤视)。法律里写入这些内容,自然意味着魏国的赘婿很多,不是个别现象。
战国时代的赘婿,却是由各国的变法政策直接催生,是民众对政策的一种无奈规避,而这种规避破坏了变法的效果。
商鞅的变法令里有这样一条:“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末利”指的是经商,商品流通有助于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但无助于给政府增加田赋(也就是粮食),所以要打击。
“怠而贫者”指的是从事耕作却很贫穷之人,贫穷意味着粮食的产出有限,意味着政府的所得也有限,所以要打击。
“举以为收孥”,则是指打击的力度,要株连整个家庭,不但商人与穷人要被治罪,其家属也要一并沦为官奴婢。
这道法令的核心目,显然是为了驱使民众更卖力地从事生产、为政府提供尽可能多的可汲取资源。而赘婿这种风俗的大规模出现,却大不利于该法令的推行。穷人家的儿子跑去与富人家的女儿婚配,成为富人家的一员,等于规避掉了变法令对“贫者”的打击,削弱了变法令的威慑力。
换言之,只有像打击商人那样全力打击赘婿,将其列入炮灰的第一梯队,才能更有效地震慑民众,让他们更卖力地耕作。
《秦会稽刻石》上还有一则更让人发指的律条:“夫为寄豭,杀之无罪。”即杀掉作为赘婿的“后父”无罪。作为一群既没有政治地位(炮灰首选),也没有家庭地位(杀之无罪)的可怜人。
赘婿的命运可谓悲催。
古代上门女婿境遇如何?会受到女方家庭尊重吗?
进门也叫做入赘、进屋、靠边、冲热水、开门、入赘、开门等。 也就是说,通常的“男媳妇女”、“女媳妇男”,是男性进入女性的家。 逆门历史悠久,在母系氏族社会,女性地位崇高,婚姻基本上是“逆插门”,但那时是群婚制,孩子母亲不认识父亲。 进入父系社会以来,男人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逆差门成为被人鄙视的现象。
男权社会的正常规则是女性进入男性的家,“逆向插入”则是逆向进行的,所以从一开始就受到社会的鄙视。 在战国最先称霸的魏国看不到家里的女婿。 魏厘王禁止授予额外的丈夫田地和宅基地。 在军队服役的多余的丈夫和其他士兵不同,其他士兵吃肉。 多余的丈夫不仅不能吃肉,还只能吃其他士兵三分之一的饭。 战争中首先把多余的丈夫变成“炮灰”。
秦代时,赘婿持续受到压迫,《史记秦始皇本纪》年有记载“三十三年,诸品尝者、赘婿、贾人取陆梁地”,赘婿与犯罪官员、逃亡者、商人待遇,商人地位低下,士农工商最后等,赘婿也是末位等公民之一。 西汉承秦制,访婿地位不上升,西汉《七科貘定》规定,被派往边疆服兵役的有七种,其中赘婿与犯罪官员、逃亡者、商人同为“七科”,被判处边疆服役和苦役。 而且,一旦成为了门童,那就断绝了工作的道路。 因为西汉不允许多余的丈夫当官。 “孝文皇帝的时候,贵廉洁、便宜的贪污,甲多余的丈夫和官员坐在赃物上的人,都不能成为官员。”
从将逆差门称为“赘夫”的文化观点来看,也可以看到赘夫的身份低下。 《说文解字》“奢”被解释为“物质钱”,所谓奢侈其实就是抵押品的意思,相当于当铺的质量。 “淮南俗,卖儿子和人做奴隶,叫儿子,三年不赎回。 后来,我成了奴隶。 ”。 如果这个“抵押品”人类在三年内没有回购的钱,那就是奴隶。 “女婿,质也。 一种说法是,云奢子说,令子出来后妻子家成了赘夫之耳。 另一个上门女婿的形容更加生气。 “所谓多余的丈夫,虽然说它不当出现在妻子家,但还是人身上有多余的妻子,不是全部”,将上门女婿形容为人身上的“多余的疣”,也就是人皮肤上长的肉瘤,是多余的被人讨厌的东西。
唐宋时期奢侈夫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旧唐书室书传》年有记载“结婚之法,男性首先关于女性的家,三年的职务,是由父母接受的。” 日子已经届满,女方家分其财产,夫妻同车运,激励共归。 ”。多余的丈夫在女方家工作三年,“兵役期满”,拉媳妇分一部分财产,可以另起一家,当然可以回丈夫家,可以说是“人财双得”。 因为有这个优点,宋朝时多余的女婿意外地吃了一次香,说:“湖湘的子民,生了男人,经常成为女婿,生了女人,回家了。 但是,男人为了那个女人的家答应了门户,不怕辛苦,不后悔”。 如果有利益的话,只要管理他的丈夫,人们似乎就会倾向于此。
元明清的三朝,随着额外女婿的增加,开始为额外女婿立法
元明清的三朝,随着多余的女婿增加,开始了为多余的女婿立法。 元(王朝)的上门女婿为“四等”,明朝的上门女婿为“二类”,“招女婿要立媒人、婚书,开设养老或出舍年限”(明《户律》 )。 丈夫在社会上并不太光彩,依然受到人们的歧视,但其身份比先秦、秦汉要强得多,再也没有人把他们看成罪犯和逃亡者了。
逆门形成的原因是,男女家庭的需求相辅相成
男权社会之所以存在“逆差”现象,有多种原因。
第一,男人的家庭很穷,不够娶妻。 历史上记载了许多“秦俗日败,秦家富子壮出去,家贫子壮出去”、“家贫无聘财产,质”等理由。 因为家里穷,娶了媳妇,无奈只好入赘。 这种现象不仅在2000多年前出现,甚至在现代社会也有不少以此理由入赘。
第二,额外的婚姻本来就是风俗。 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如瑶族、苗族地区,女婿结婚是约定俗成的风俗,不存在谁歧视谁的问题。 因为这些少数民族长期处于母系氏族社会,男性习惯在女性家里定居。
第三,女方需要男方入赘的“传宗接代”。 虽然有些家庭没有男性出生,但中国有“不孝有三,无后”的传统,所以有必要和男性结婚继续火下去,男性不仅要改变女性的姓,生下的孩子也要跟着女性的姓,为了女性的家庭世世代代继承
第四,父母疼爱女儿,舍不得女儿出嫁,为女儿求婿的人。 有些家庭把女儿看成掌上明珠,真舍不得把女儿嫁出去。 那怎么办,为女儿招儿子吗? 男性可以不改变女性的姓氏,但必须在女性家里生活,照顾女性父母的养老。 所谓女婿一人半,其实就是一个人。 这样的女婿,也叫养老女婿。第五,元朝的一个规定,很有人情味。 “只允许一个儿子出女婿,穷人家只有一个儿子的话,年限离家的人就会听。 ’一个儿子原则上不允许入赘,因为一旦入赘女方,就会斩断男方的怒气。 确实穷的话,设置年限,到年限后要么回家,要么找房过。
从男方入赘的情况来分析,其实入赘是男方和女方需求的互补。 男方有必要和“性需求”结婚工作,但女方对入赘的男性有更多的需求。
最近由郭麒麟、宋轶主演的电视剧《赘婿》正在热播中。
其中有一个片段,引起了我的兴趣。
就是在第二集宁毅和苏檀儿拜堂成亲之时,来了一场刺激的“滴血验亲”!
在《赘婿》中的片段大致就是反派想要在主角婚礼的时候,污蔑主角有私生子,于是找了一个孩子和主角进行了滴血验亲,没想到主角和这个孩子的血竟然相融了!
但是因为这个主角是穿越过去的,所以他也就识破了反派的计谋。
他发现这个反派往水里面加了明矾,这样可以促进血液相融。于是主角就端了一碗温水,让反派也和自己同时进行滴血验亲,结果发现他俩的血液也相融了。
由此也说明这个方法不靠谱。
血液中的主要成分是水分,就好像你把两滴墨水滴到水里一样,它很快会散开,所以血液也会散开,效果看上去就好像是相融了一样。如果再说得详细一点,就是血液中的像红细胞什么的,它只有细胞膜,当它投放到水中的时候,水的渗透压是非常低的,所以红细胞就会吸水,这样红细胞膜它就破裂了,这样看上去也是溶解的一个效果。
所以,随便找两个人的血液,用这种方法都可以发现血液相融了。
十二水硫酸铝钾,又称明矾,化学式为KAl(SO4)2·12H2O,是一种含有结晶水的硫酸钾和硫酸铝的复盐。
明矾它主要是一些硫酸根离子的复盐,像硫酸铝、硫酸钾这些成分在我们现实当中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止血作用,比如伤口流血了,加上它之后血液中的蛋白质可以沉淀,纤维蛋白原可以凝结等等。
这时候如果有大量的水的话,那么剩下的成分自然就更容易相融了。所以看上去也是一个加速相融的效果。
滴血验亲在古代其实也是一种官方认可的鉴定方式,造成过不少的冤假错案。
因此也出现了作弊的旁门左道,比如先把器皿上擦一些药剂,让血液不容易晕开。
滴血认亲 准确指数:0
在碗中盛清水,将两滴血滴入碗中,融则为亲生,不融则没有血缘关系。实验与专家都证实,这种方法完全没有科学依据,任何人血液都可以在水中相融。
滴骨认亲 准确指数:0
《洗冤集录》中有记载,取子女血液滴在父母骸骨上,如血浸入骨内则为亲生,否则没有血缘关系。周惠英主任表示这种亲子鉴定方法也完全不靠谱:“骸骨时间一久表层常腐蚀发酥,滴注任何人的血液都会浸入。”
血型认亲 准确指数:50%
“根据血型认亲分两种情况。”周主任说,如果父母是A型,那生出的孩子有可能是A型和O型。“如果孩子是B型或AB型,那几乎可以100%肯定非亲生。”但如果孩子血型为A型或O型,理论上亲生或是非亲生都有可能。
DNA认亲 准确指数:100%
“亲子鉴定准确率最高的是DNA分型检测法。”人的每个DNA的一对等位基因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该方法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亲子关系,而确认亲子关系的准确性高达99999999%,几乎零误差。
所以,如果你要采用滴血认亲的方式,在座各位可能都是你的爸爸~
1、第1集:苏檀儿是苏家的大房独女,经商有为,想要将苏家布行发扬光大,却苦于女儿身,为留在苏家,只好想出招婿的法子。苏檀儿和宁毅签订契约,约法三章——待苏檀儿得到苏家掌印后,宁毅即可恢复自由身。就这样,二人成为了契约夫妻。
2、第2集:宁毅和苏檀儿拜堂之际,一直心系苏檀儿的乌家公子乌启豪竟领着一对母子大闹婚礼,声称这是宁毅的原配妻儿,引得众人哗然。乌启豪提出滴血验亲,宁毅识破了乌启豪的骗局,反将乌启豪一军。
3、第3集:宁毅拉拢了耿护院,终于走出了苏家的大门,把江宁城好好地游历了一番,却因在艺馆里喝醉了酒有伤风化,苏檀儿为维护宁毅,提出权宜之计,让宁毅去赘婿学院学学规矩。
4、第4集:苏氏布行遇到了新的问题,之前发下去的取货号出现了多组重复号码,苏文兴情急之下,为了自保,只好让孙二虎背下了黑锅。原来,宁毅早就和苏檀儿联手配合,假装示弱,故意诱苏文兴入局。苏文兴被家法惩治,自食恶果。
5、第5集:宁毅看似是在游山玩水,其实是在观察苏家布行与其他布行的差异和各自的优缺点。苏伯庸则从未想过害宁毅,只是爱女心切,却因为之前不想女儿走上艰难的从商之路,跟女儿产生了隔阂,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关心。
6、第6集:入夜,二人隔墙聊天,问及苏伯庸与苏檀儿的关系,苏檀儿道出父亲一直都反对她经商,更不支持她以招赘的方式留在苏家,父女之间渐行渐远。宁毅帮苏檀儿化解与父亲的心结,二人温馨浪漫。
7、第7集:宁毅决定留在苏家,上街给各位亲人买礼物以表心意。苏檀儿却误以为宁毅要走,十分悲伤。宁毅对苏伯庸奉上了上次没奉成的茶,劝苏伯庸放下严父的架子,帮他们调解父女关系。
8、第8集:眼看苏檀儿对宁毅颇为器重,凡事都信任宁毅,宁毅与秦嗣源下棋之际,不经意点出北方战事的趋势,与秦嗣源的观念不谋而合,令秦嗣源更加刮目相看,觉得他是个可造之才。
9、第9集:苏檀儿遇险,宁毅及时赶到,严惩了乌启豪和叛徒席君煜。闻讯而来的乌承厚和宋宪也制止了宁毅。面对欺人太甚的乌启豪,宁毅决定放长线,钓大鱼,正式对乌家宣战。
10、第10集:聂云竹和元锦儿姐妹俩当街卖皮蛋时,宋宪从摊位前路过,看上了元锦儿。在宁毅与众人聚餐之际,宋宪听到元锦儿的歌声,要来抢人,想要强娶元锦儿。众人维护,场面混乱之际,宁毅出手相救,将她安置在小院躲藏。
11、第11集:韩德成多年巴结秦嗣源未果,却在竹记饭庄撞见了宁毅和秦嗣源、康贤熟识的场面,十分惊讶宁毅的人脉能力,于是临时改变了主意,决心将朝廷岁布份额给苏檀儿,苏文兴傻眼。
12、第12集:秦嗣源抵达武都,上朝复起,主张靖国几欲对武朝不利,而如今靖国与梁国战后元气大伤,秦嗣源拿出先帝遗诏,又用自己在霖安城筹备已久的火药库作为支撑,力争征靖一事,皇帝一时陷入纠结。
13、第13集: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面对再次上涨的供货需求,宁毅来到纺织作坊,下令工人们开始加大纺织量。而此时其他众江宁布商找上门,指责宁毅破坏行规,让他们无生意可做。宁毅则想好了对策,十分大度地让大家都加盟苏家,合作双赢。
14、第14集:宁毅为了避免打湿衣衫,宁毅与苏檀儿庆祝胜利之余,又一起研制了防水布料,二人感情越发升温,经此一战,苏家成了首富,为了回馈百姓,四处施粥做善事。
15、第15集:苏檀儿故意点火,意图烧掉宁毅的耳房,宁毅恰巧看到了这一幕,明白了苏檀儿的心意,顺水推舟地阻止耿护院第一时间救火。等宁毅的耳房被烧空,苏檀儿同意他搬到自己卧房,全家老小都盼着二人修成正果。
16、第16集:宁毅、苏檀儿、小婵和耿护院四个人踏上旅途,按耿护院所绘制的地图行进,所到之处却都与地图所示完全不同。原来,耿护院说自己曾游历四方都是吹牛,这些路径全是他从话本里看来的。宁毅索性直接向霖安前进。与此同时,一伙贼寇正悄悄潜入霖安。
17、第17集:宁毅一行人抵达霖安,一番游历,感慨霖安之繁华。恰逢七夕在即,宁毅苏檀儿在画像摊为彼此作画,作为纪念。
18、第18集:宁毅只知这是秦嗣源这个忘年交送的礼物,并不知什么密侦司的事情,拒绝了袁定奇邀他一同保家卫国的提议,认为自己做不了这些事情,只想带着苏檀儿等人平安离开霖安。另一边,鲍文翰已经带领大批贼寇赶来了宁毅一行人落脚的太平巷,宁毅等人陷入包围。
19、第19集:武都殿上,皇帝最终决定派董道甫大将军南下霖安平定叛乱,秦嗣源跪求不要忽视北征,却已无济于事。秦嗣源忧心忡忡,向陆红提派出刺杀方天雷的任务,力图尽快解决霖安的危机,以保北方战局。
20、第20集:鲍文翰手下的贼寇将城中的富商全部拉到广场示众,威逼让众人交钱投降。大儒钱希文痛骂贼寇,被带入大牢苦受折磨。而楼书恒为保下性命,第一个招降,楼舒婉失望心痛。
21、第21集:刘西瓜看重宁毅的才能,希望大家对他友好,同时与宁毅各种保持距离。不知情的宁毅则百般想跑,结果,宁毅依然无法走出霸刀营。
22、第22集:宁毅告诉刘西瓜自己有办法筹粮,但谢绝了刘西瓜备好的身强力壮的贼寇们,而是拉来了一众老弱病残,并借此机会救出四位赘婿组团出城,打算一起逃跑。
23、第23集:一行人已经成功逃脱,却路遇城外难民,本以为他们是要抢粮食,十分紧张,却见他们是在打听可否往城内运粮。听到他们的亲人都被困在了霖安,宁毅等人动了恻隐之心,决定先帮助百姓们解决粮食的问题,再找机会离开。
24、第24集:楼舒婉听到楼近临和楼书恒密谋要将自己献给鲍文翰以换得利益,情绪崩溃,欲跳河自尽。宁毅将其救回,一番劝说后,点燃了楼舒婉生的希望。
25、第25集:苏仲堪和苏文兴父子,终于徒步走到了霖安城门处。二人一路颠簸,身上衣冠不整,仿佛难民,驻守城门的人看他们可怜,便把他们放了进来,听闻他们是来寻宁毅,说出宁毅是霸刀营的军师,二人完全不信,只当是重名。
26、第26集:宁毅向刘西瓜提出举办百官宴,要求所有贼寇出席。刘西瓜本不愿意,但最终被宁毅的真诚打动,未免宁毅因官小被欺负,还给宁毅升了职,赏了新的服饰。
27、第27集:宁毅、耿护院和陆红提一起逼问掳走苏檀儿的贼寇史保,得知苏檀儿被人买走,但究竟是何人所买却不得而知,线索就此中断。宁毅绝望,走在大雨之中,就在他要崩溃之际,宁毅发现线索就在自己身上。他身上所穿的服饰,竟是防水布料制成,看来苏檀儿是在用防水布料向他传递信息。宁毅找刘西瓜问出防水布料的下落,狂奔去往楼家。
28、第28集:大殿之上,方天雷直指鲍文翰中饱私囊,有账本为据。但是当方天雷看到账本,核对发现无误,只好杀掉探子,以打消与鲍文翰的隔阂。鲍文翰回到营中,发现这一切都是楼舒婉所为,对其大加赞赏,将营中账目交予其管理。
29、第29集:宁毅与陈凡告别,却遇到董道甫大军压城,只得返回。而方天雷仗着自己有火药,夜会董道甫。此时,董道甫派人马按照秦老给的霖安密道图,想要潜入火药库夺取火药,不料,三队人马全军覆没。
30、第30集:刘西瓜争取机会,送宁毅和其家人们出城,宁毅却拒绝了。刘西瓜不解,宁毅搪塞过去,刘西瓜心生疑虑,找到赘婿四人来问个究竟。没想到,最后竟是最不会说话的高秋为宁毅打了圆场。
31、第31集:宁毅在耿护院坟前读起了耿护院写的自传体小说,这才得知了耿护院真正的过往故事。原来,之前耿护院所讲述的他与杨秀红的故事都是她美好的想象。
32、第32集:霸刀大婚典礼,众贼寇齐聚一堂,大家频频举杯,都在给宁毅灌酒。表面上中贼寇醉意正酣,但其实都是方天雷给宁毅的障眼法。
33、第33集:刘西瓜质问宁毅,宁毅承认了自己的卧底身份。刘西瓜和宁毅决裂,霸刀营众人遭背叛,对宁毅痛心不已。宁毅在感情上感到一丝内疚,但他对于自己所作的一切问心无愧。
34、第34集:苏府内,二房父子科长描述乱世情景和自己的一番作为,大家都觉得可笑。但经此一行,二房父子和大房的关系从此变化。最后,宁毅和苏檀儿决定将家中最大的几间布行都交予二房打理。
35、第35集:宁毅得知刘西瓜还要前去营救方天雷,无奈之下派出陆红提看住刘西瓜一行人,让他们不要轻举妄动,自己则从方天雷口中问出指示他潜入霖安的幕后之人并非贺元常,而是靖国皇帝百里弘亟,并以方天雷的性命做担保,劝走了刘西瓜一行人,让他们从此收手。两人最终诀别,刘西瓜给了宁毅一封休书,从此一别两宽。
36、第36集:宁毅来见秦嗣源,两人又如往常般下起了围棋。秦嗣源借棋局的形势,命宁毅不要救他。宁毅执意要救,宁毅明白秦嗣源已做好赴死的准备,十分难过,将最后一子落在棋盘之中。最后,百里弘亟亲手处死了秦嗣源。
上门女婿 ,就是男孩嫁到女孩家,属于女方的家庭成员。入赘的男孩,往往要由女孩亲自挑选的,这和女子盲婚哑嫁有很大区别,传统习俗是上门女婿以后孩子都要 随女方姓。
入赘的结婚仪式通常比较简单,但也有殷实人家,先让入赘的男孩来自家居住,女孩则到外祖母家居住。到了吉期,花轿由自家去外祖母家里“迎娶”,各方面礼节和正常娶亲一样,包括嫁妆、鼓乐、列队等等,热闹的场面看起来和普通的婚礼没什么区别,这是 掩盖入赘、保全双方面子的一种方法 。至于婚礼隆重与否,则由双方特别是女方家庭经济情况来决定。
在古代男权 社会 下,入赘的男子是很不被人尊重的。古代的驸马其实基本类似于入赘,按尊卑讲,公主为尊,驸马为卑,大部分事情都是公主做主的。并且驸马没有入朝为官的权利, 一朝为驸马,就相当于断了仕途,一辈子只能是个富贵闲散人 。当然,驸马的孩子是可以跟驸马姓的。
从法律来看,古代入赘的男子 地位略等同于商人、罪犯 等。从秦始皇到唐代,官方一直把赘婿与犯罪官吏、逃亡人员和商贾一样看待,是 社会 的二等公民,经常被征发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守戍。汉代时期,开始禁止赘婿为官吏。往后各朝代对赘婿的态度也是很贱看的。而在五代时,甚至把赘婿与佣奴等同起来,征编为军队。
入赘是什么意思
入赘婚姻即指男女结婚后,男到女家成亲落户的情形,这种婚姻多是女家无兄无弟,为了传宗接代者招女婿上门。
旧 社会 有一种陋习,男到女家成亲落户要随女家的姓氏,被称为“倒插门”,“小子无能更姓改名”等等。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改变男尊女卑或女尊男卑的观念,大力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传统意义上的“倒插门”也大大弱化,只是居住地方。
入赘的婚姻仪式通常比较简单,不事铺张。但也有华侨或殷富之家,先让入赘的男子来家居住,而令女儿到外祖母家居住。
到了婚娶吉期,照样有花轿到外祖母家去迎亲,照样担嫁妆和鼓乐伴行,家中照样安排等新人的队列,用热烈的炮声迎接新娘入门,照古例踢轿门、请出轿、牵新人上厅堂行交拜礼,同样鼓乐喧天炮声震地,大宴亲友和宾客,用热闹的场面把入赘形式加以掩盖,使男子堂而皇之地娶亲,女儿照样坐花轿“出嫁”做新娘。
入赘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入赘婚”其实是后起的称呼。在某些实行母系婚制的 社会 中,汉族人所谓的“入赘婚”是正常的婚姻形式。但在汉族人看来,“入赘婚”当然是一种例外的婚姻形式。在汉族古籍中,有不少先秦时期的入赘婚记载。
在宋朝时期入赘婚的当事人都各有其称呼。如再婚寡妇称呼其后娶之夫为“接脚夫”或“招夫”,妇女在丈夫死后“欲纳一人为夫,俚语谓之‘接脚’”。
《汉书·外戚传》记载汉昭帝的大姐鄂邑盖长公主伤夫后,私幸丁外人,后来抢女婿汉昭帝为了姐姐“不绝主欢”,下诏让丁外人侍奉公主。这就是一例寡妇招夫的例子。
此后,“接脚夫”一词便屡屡见于宋朝法律表述之中。寡妇“娶”后夫仍然是为了承继前夫的门户,因此她和后夫所生的儿女,仍然要姓前夫的姓。入赘之夫在女家中的地位须视情况而定,不过,男子自愿上门为赘婿者,和将女子娶进家门的男子,自然会大不相同,“男子为妇家撑门户,不惮劳苦,无复怨悔。”
但在 社会 上则受到他人的极大鄙视,这一点则毋庸置疑。何况有时候入赘之夫还会受到来自妻家其他人的鄙视和排斥,且可能会因为财产继承等问题而使矛盾进一步加剧。
南宋洪迈的笔记小说《夷坚志》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南宋淳熙年间,饶州有位叫隗伯的男子,到王小三家中做入舍女婿。由于隗伯成天“痴守坐食”,因而王家不能容忍,就时常将他赶出门外,不让他和妻子相见。
到元朝时候,入赘婚被分成四种类型:一是养老型,入赘女婿一辈子生活在妻子家中;二是年限型,双方在嫁娶之时就约定好一定年限,待到生下儿子后,儿子要追随母家的姓氏,此后生下的儿子才归丈夫家所有;三是“出舍,谓与妻析居者”,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丈夫与妻子成家后,可以从妻族中分离出来,独立居家过日;四是“归宗者”,双方约定的年限已经到期,或者妻子去世,男子回到自己的家族中去。
同时,政府也明确规定民间招赘时要明立婚书,由主婚人保养、媒妁等人画押签字,“依理成亲”。同时,对养老女婿、出舍女婿也要规定“明立媒妁婚书”。
古时候倒插门女婿也被称为赘婿,一旦男方入赘后,双方生的孩子就要跟随女方家里姓,而且这种婚姻多是为了传宗接代,并没有什么爱情可言,和现代的意义完全不同。我们都知道,古代 社会 基本上就是一个男权 社会 ,如果你是赘婿的话也会被其他男性看不起,关键是有些朝代出台的指令也歧视赘婿,这就有点过分了。所以不是说古代男性就一定大于女性,上门女婿的日子简直就和奴隶差不多。
在春秋战国时期,魏国就曾出台了几条针对赘婿的法令,规定赘婿不能有田地也不能有宅基地。而且赘婿在军队当中吃的也没一般士兵好,几乎没有肉类食品给他们,上了战场还要他们冲在最前线,简直就是当炮灰用。所以一般的赘婿根本就不愿意去当兵,特别是在动荡的春秋战国时期,想活下来基本上不可能。没田地也比没命要好,不过这样的法令并不是每个国家都有,实在不行去别的国家也是一种办法
到了秦汉,赘婿的地位待遇依旧没有什么改观,而且当时已经完成了全国的统一,赘婿们想逃到别国就逃不了了。据说秦始皇每当要攻城略地,就把赘婿、犯人还有商人安排在最前线,可以说是当时地位最低的三类人了。可能商人大家会有些无法理解,为什么商人地位会很低呢在先秦时期,只有各个诸侯国的王还有贵族才能过上富贵奢华的日子,但商人通过经商积累的财富可能同诸侯相当,这就威胁到了他们的地位和思想,所以干脆就不让经商,商人的地位也是一落千丈。
我们也知道汉朝赋税非常高,而且是按人头来算,所以每个家庭为了少交点税很小就会把孩子们嫁出去,这样一来一些穷苦家庭实在娶不到老婆,那也就只能去当赘婿了。所以这种婚姻也是政策所致,早结婚多生孩子就能少交钱、不被罚,只是这种婚姻几乎没有幸福感可言,这点大家应该也能想象的到。
到了清朝,因为之前每个朝代肯定都会在文明之路上有所进步,所以赘婿也总算熬出头了。在各方面的待遇问题上同其他男性已经没了区别,但民间的歧视和压力还是存在的,很多赘婿会被女方当做是奴隶使唤,导致很多赘婿由于不堪重辱还去衙门报案。直到今天我们对于赘婿再也没有任何歧视了,只要是真爱倒插门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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赘婿作为妻家成员,在家庭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身份上赘婿不同于养子,他不是承嗣之人,无权主持妻家的祭祀。在家庭关系中,赘婿有一定的家产管理权,但这一权利很大程度上受到妻子的制约。
赘婿因为就婚女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因而在法律上被视为妻家男丁,自应承担起家庭主要的体力劳动。虽然女方招赘最终目的是为了一个家庭的血脉延续,然而继嗣的人选却不是赘婿本身,而是赘婿与妻结合所诞生的子女。
赘婿一方面作为妻方之家庭成员,在家庭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另一方面,赘婿作为异姓之人,缺少宗法血缘上的根据,始终也不能完全融入妻方的家庭。这就造成了他在财产继承上的尴尬地位。
在一般的婚姻形态中,男子是婚姻存续主导的一方,离婚的权利几乎完全掌握在男子手中,他们“七出”的休妻权使女性在婚姻关系中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但是,在赘婚这样一种特殊的婚姻形态中,对于离婚这一问题,男女的地位似乎是颠倒过来了,男子往往成为“被出”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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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又叫“入舍”,意指进入女方家屋舍,成为女方家的人。
古时,男方入赘之日,须有女方准备四人轿子专迎新郎,俗称“抬头郎”。或者提前一日由女方家接走,住宿在新房里。次日抬着新娘打鼓吹号兜着喜神方一转,男子迎接,到门拜堂,一般情况下礼节从简。入赘的男人一般是由女人自己挑选,这比其他女人“父母包办”,“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要很好很多。
入赘时男方要改姓改名,随女方的姓氏,并承女方的派(辈),只保留名(有时名也会改,由女方家长改),这也是入赘时男方觉得屈辱的原因之一。
婚后所育子女全随女方姓氏,子女称呼外公外婆为爷爷奶奶,原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称呼不变。
如今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孩子的姓氏也是夫妻双方商量。无论是男婚女嫁还是女娶男嫁都无所谓了,也没有什么“倒插门”女婿入赘一说,只不过是居住地不同罢了。
“谓之赘婿者,言其不当出在妻家,亦犹人身体之有疣赘”,古时候男子入赘到女子家称为赘婿,也就是现在的倒插门,而在古代男尊女卑的 社会 环境里,如果倒插门的话,那么他的地位将是卑微不堪的。
男尊女卑,夫为妻纲。这是古时候的伦理常情,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道理也一直延续到今天,可是在古代如果男女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那所处的地位也就会发生变化。赘婿在女子家里时的地位也就低人一等。
西汉时期,汉武帝主张武力征服一切,在战争中如果出现兵力不足的现象,那么就会先派犯了罪的人上战场,如果犯人不够,就要派地位低下的上门女婿了,由此可以看出赘婿在古代的地位是何其的低下。
同时,一般会招入赘女婿的都是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还有就是做皇家女婿,也就是驸马爷。而据史料记载,驸马和公主其实并不能整天待在一起,只有到了晚上,才会派人将驸马招入后院,与公主共枕而眠,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与公主见面的。
一旦入赘到大户人家,入赘的一方仗着自己有钱有势,那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也将体现得淋漓尽致。每日除了要求赘婿要干活,有时还要虐待赘婿,此外,时不时的还要受到精神上的压迫,甚至双方生的孩子就要跟随女方家里的姓,卑微的生活基本与奴隶没有差别。
此外,在清朝以前,各朝各代规定赘婿不能有田地,也不能有宅基地,即使当了兵,在军队中伙食也比一般士兵差很多,根本不会有肉类食品,等上了战场,他们还要冲在最前线。到了清朝,随着文明的进步,赘婿才算熬出了头,待遇基本上与其他男性没有了什么太大的差别,但民间的歧视和压力还是有的,很多女方人家还是会把赘婿当成奴隶使唤。
其实在古代真正想做赘婿的人很少,毕竟会经受非人的待遇,但也不排除一些人存在拜金主义,羡慕有钱人的生活,此外,也有人希望可以借助女方势力一步登天,所以就会想着入赘为婿。
在如今的 社会 ,我们对于赘婿再也没有了任何的歧视,如果真的遇到了真爱,就算倒插门又如何呢,毕竟生活是自己的,只要开心幸福便好。
小说《赘婿》主要讲了什么?
本文2023-11-03 05:07:31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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