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护卫将军李文忠和李元福是什么关系?
没关系。
1、李元福仅见于前马井村《李氏家谱》记载:“明世袭护卫大将军李元福,金陵(南京)李家胡洞人。”其他史料,找不到记载。
2、李文忠(1339年-1384年),字思本,小名保儿,江苏盱眙人(今安徽省明光市) [1] ,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外甥,曹国公,明朝开国的著名将领、谋臣。
我和老公是在大学认识并相恋结婚的,我是家里的独生女,而老公有兄弟两个,所以在我们谈婚论嫁的时候,我父母是反对的,父母不同意我嫁外地,但我一直坚持,因为我们很相爱,我相信老公就是我的一生伴侣。
父母却坚持不让我远嫁,他们怕我受欺负,怕我婆家容不下我一个外地媳妇,怕我远嫁了如果受委屈了没有父母在身边会很可怜。
可是我还是坚信我和老公的爱情!
父母最后同意了,但告诉我们两个,一定要好好的,永远幸福,永远相爱,老公也向父母保证一定会对我好。
父母同意之后,我和老公都很高兴,他带我回家见父母,当时公婆见到我很开心,回来的时候婆婆还给我一个红包,我不敢收。但老公说一定要收,因为这个表示父母已经认可了我。
我谢过婆婆之后也就收下了,回家之后我打开数了一下,有2000块钱。我们那没这习俗,所以对于婆婆给的红包我感到很意外,心里也挺感谢老公的家人。
我们结婚的时候,婆家给的聘礼是8万,还有婚房,后来我父母凑成10万,放卡里,让我把卡带在身边,当做备用金。我对公婆和父母都很感激。
我们就这样顺利的结婚了,婚后才两个月,我就发现我怀孕了,公婆知道后都很开心,我一路产检都很顺利,直到宝宝出生,我基本没受多大罪。
在跟老公结婚之前,我也听老公说过公公的房产不少,但具体我也没有细问,在生完孩子后,我才知道家里有几套拆迁房。
当时刚出月子,公公就对我们说,他想把最大的一套拆迁房过户给我儿子,我们这有“大孙当小儿”的说法,所以公公想分一套房给我儿。
我当然是高兴的,我万万没想到,我儿刚出生,就能得到一套房,这对孩子来说,将来也可以减少很多压力了。
大宝几个月后就都由公婆帮我带了,我也就回去上班了,毕竟无论如何,女人都要有自己的事业。
因为是顺产,我恢复得很好,可是不久,我又怀孕了,公婆听说我怀孕了,开心得无法形容,婆婆直接叫我辞职了,她每个月给我3000块零花钱。
但我还是坚持工作到快生才休息,毕竟咱打工人做事不能没头没尾。
生二宝的时候,我父母也来了,当产房外的大家听到医生说我又生了一个男孩子的时候,都很高兴,特别是公公,他老人家就觉得这是人丁兴旺的征兆,可是我一直希望要个女孩的。
妈妈才说出内心的想法。她和我爸希望二宝跟我姓,给我家留个后辈。我一时糊涂了,这让我该怎么向老公和公婆开口?
我跟妈妈说先回去,这事要慢慢来,先让我想清楚该怎么开口,毕竟我能理解我父母的想法,但是,公婆和老公肯定也是舍不得孩子啊。
父母回去之后,趁公婆不在的时候,我跟老公提起这事。老公刚开始很反对,但是后来我跟他解释了很多,他才慢慢接受,我父母也明确表示了,只要二宝跟我姓,到时候我娘家的一切财产都归二宝所有。
我们商量好了之后,我让老公去跟公婆沟通,我实在没勇气开这个口,因为我看得出来公婆对待儿子真的是爱不释手。
出了月子之后,老公便找公婆商量孩子姓氏的事,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沟通的,后来老公跟我说公婆同意了,因为孩子是我们的,我们做主就好。
我暗地里高兴坏了,很感恩公婆的开明和理解。孩子几个月后,就被我父母带走了,我也轻松了,大宝公婆带,二宝爸妈带,我和老公又开始谈恋爱!!
弟媳妇的孩子才几个月,公公也把一套房子过户给了孩子。我本来以为,公公是不是只给我老公他们兄弟的第一个孩子分房,结果出乎意料的是,我这个时候才知道其实公婆有四套拆迁房,面积虽不大,但住一个小家庭足够了。
公婆自己住的也是拆迁房中的一套,那现在已经有两套分给了孙子了,还有一套给谁呢?
后来公公说,你们两家,哪家能先再生一个儿子,房子就给谁家孩子,我听了就不服气了,我家本来不就有两个儿子了吗?怎么二宝没有房子?
我找公公理论,为什么偏心?都是他们家的血脉,怎么二宝就没有房子?
公公却说,他只分给他的孙子,虽然二宝也是他的血脉,但已经不同姓氏了,他户口本上没有我二宝的名字。
公公接着说,儿子是我们的我们可以决定他跟谁姓,可以决定他写进谁家的户口本,所以,同样的道理,他的房产,他也有决定权,他也能决定分给谁不分给谁,互不干涉。
公公这么一说,我突然无言以对。
现在的很多年轻人,举着新时代新思想的旗子,让孩子跟母姓,还要求老人家不干涉年轻人的事,如果老人家不同意,还会被强加上老古董等“罪名”,可是,一旦跟财产扯上关系,跟急眼了。
公婆没实力没钱力没权力的时候,就任由你们“作主”,大家可有想过,有多少老人愿意把家产分给一个外姓的人?给自己的子孙,多多少都可以。
再说了,财产本来就是爷爷的,爷爷不分给不同姓的孙子,合情又合理!
那些说只要血脉相连就好不计较太多的女人,那既然不计较太多,又怎么会有不同姓的孙子呢?这不就是小辈们在计较这个姓吗?
很多年轻人说得那么开明,那又为什么非要孩子跟妈姓呢?同样你怎么不想着有血脉相连就好呢?为什么要让孩子跟你姓呢?
既然当妈妈的想要孩子跟她姓,跟她娘家爸姓,那就请别惦记家公的家产。家公的家产想要分给谁,你也就只能听他老人家的了。
再说了,随母姓的孩子,到了外公外婆家,应该也就该称之为爷爷奶奶了吧?那外公外婆的家产,不也就是孩子的了吗?这不就是互不干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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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孙子跟谁的姓与爷爷立财产遗嘱不发生关系。
爷爷的财产,立遗嘱给谁是爷爷的法律权利!
记得,前段时间,拜读了一篇遗产继承权的文章。
实际案例是:
某上海老人,独居一套自有产权的房子。
老人的儿女很少来看,也不尽孝道。
老人楼下有一个小卖部,夫妻店,有一个孩子。老人经常到这个小店闲坐。
有时到午饭时间,夫妻两人留老人就餐。
老人家有什么事情,随叫随到。
有一次老人病了,老人很不舒服,老人叫小两口到家里来,小两口把老人送到医院住院,丈夫到医院陪护。老人病愈后,让小两口一家人搬到老人家住。
小两口对老人照顾的无微不至。
老人为感恩,写遗嘱,自己百年后,自己所有的这套房子归小两口所有。
老人过世后,都是这小两口处理后事。
不久,老人的子女们来了,要想要回房子。
老人的子女们将小两口告上法庭。索要父亲的遗产——房子。
经过法院查验老人遗嘱的有效性,才知道,老人订立遗嘱时,将社区人员作为证明人,老人的遗嘱合法合规。
小两口照顾这个老人,没有想要得到什么回报,也不知道老人有遗嘱,老人的遗嘱放在社区,有专人保管。后来社区在法庭上拿去老人遗嘱,才有后来小两口得到意外财产。只是老人抚恤金分给了子女。由于是小两口为老人料理的后事,所以,丧葬费归这小两口。
最终将这个价值几百万的房子判给这个小两口。
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人间正道是沧桑!
所以,爷爷立遗嘱不留分毫给孙子。
主要看爷爷的遗嘱有效性,合法合规。
这样做就对。 情感 代替不了法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孩子姓谁的姓,父母说了算。老人遗产给谁?他自己说了算,没啥不对。既然你不愿意孩子跟他的姓,又何必惦记他的遗产。
孙子跟了妈妈的姓,爷爷立遗嘱不留分毫给孙子。这样做对吗?
这个问题无所谓对错。妈妈和爷爷的做法的都是合法的。合法就肯定不错。如果在这一事件中,妈妈认为爷爷做错了,那就是道德绑架。因为爷爷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并不会因为别的爷爷愿意把财产留给异姓孙子,爷爷就一定要这样做。正如妈妈也不必要因为别的孩子都跟爸爸姓,自己的孩子就一定跟爸爸姓一样。跟妈妈姓也可以,跟外婆姓也可以。既然法律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力,谁也不能剥夺对方的权力。
孩子跟爹姓或是跟妈姓 历史 上都有。从 历史 和传统上来说,跟妈姓是绝对少数,跟爹姓是绝多数。跟妈姓的情况也与当下的情况基本上一致。既女方娘家的血脉传承已经面临中断时,做为女儿把自己的儿子出继给娘家,以延续香火。即使是这种情况,在中国 历史 上,也是少数。古代过继儿子继承香火一般也在男性的家族中进行。香火的传承,当然与利益有绝对的联系。除了独生子女造成的原因外,女儿的血缘肯定比同姓更近,这是许多女儿努力为娘家传承香火的原因。
血脉传承和家族利益的联系,从古到今,都有连续性,基本上是一致的。现在产生的这些问题和纠葛,是与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相关联的。假如只生一个的政策沿续下去,这情况会越来越多。因为持续的一胎,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两姓变一姓,其中一姓,就要断绝。这时,无论是根据法律还是道德,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的财产都会留给这唯一的后代。后代跟谁姓,必将引起双方的争夺。现在,三胎政策已经放开,这个死结已经通过政策调整而解开了。但是,一胎政策在解决了中国人口迅速膨涨问题的同时,也给 社会 留下了一些负面影响。今天我们讨论的问题,正是其中之一。
从文化的视角上来看。爷爷和妈妈的冲突,来自传统文化中的血缘传承。在这一点上,妈妈和爷爷都没有错。爷爷的做法,既符合当前法律的规定,也符合 历史 的传统。清代沈复的《浮生六记》中记叙,他自己就是过继给叔叔家当儿子的。所以,他父亲分家的时候,就没有他的一份。因为按当时的法律,他只能继承叔叔的家产。虽然他父亲和兄弟都挺富有,但他自己却一贫如洗。在《坎坷记愁》一篇中,他就详细记叙了自己因为贫穷外出借贷的凄惨经历。这就是所谓的“亲兄弟,明算帐”。
在爷爷的眼里,孙子姓了别人的姓,自然就不是自家的血脉传承。这时,你与他讲科学,讲血缘,都没有用。因为这时他心里想的是文化传统。既以后的家谱上,不会有一个外姓人。这是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年的一个根本性的东西。中国人历来是重视的。其实这个问题上,妈妈也是重视的,不重视的话,为什么非要儿子随自己姓不行呢?
中国的家族谱系,是以男性血缘为基本的。这种传承是符合生物学的遗传规律的。这已经被今天的科学所证明。因此,在古代,人们对家族血缘关系是比较重视的。同姓关系也是 社会 关系中一个重要部分。所谓五百年前是一家,就是这个意思。古代新生儿的成活率低,人们都希望多子多福。明太祖朱元璋虽然有二十多个亲生儿子,但是,他还嫌不够,在战乱的年代里,他收养了许多孤儿,这些孩子开始的时候,一律都姓朱。长大之后,也都复归本姓了。这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李文忠和沐英。他们从小被朱元璋收养的时候,都曾姓朱。后来功成名就,就认祖归宗了。对血缘和家族荣誉的执着,符合当时的道德要求。所以,朱元璋也支持他们认祖归宗。这算是文化传统上的一个方面吧。
再从另一个角度上谈一点吧。传统的中国人认为,生命的圆满状态有四个方面,分别是富、贵、寿、考。富是有钱花,贵是有权力。富不一定贵,沈万三仅管富可敌国,见了七品小县令一样要下跪。贵也不一定富,张之洞贵为总督,一样当东西过日子。无钱而位高,谓之清贵。有钱有势,谓之富贵。这是富与贵。一般人都知道。寿是活的年纪大,那考是什么?一般人都知道死去的父亲称考,母亲称妣。如丧考妣就是像死了爹妈一样。那么 富贵寿考的考到底是什么意思?说白了很简单,男人死后称考,死后不光写在墓碑上,还要写在族谱上,儿子越多,你的名字出现在族谱上就越多。这就叫考。也就是说,从族谱上可以查到你这个人。如果没有儿子,也就无考了。
因此,考在本质上,与青史留名有关。如果你不是圣贤,没有大功于 社会 ,但你对后代子孙一带是有功的。留下财富就是功。你的子孙在,你的功就在,这就是儒家的所谓三立,立功、立德、立言。若是圣贤,有大功于 社会 。其名永远可考。比如黄帝、尧舜禹。因为他们有大功于民,所以,中国人都尊其为祖宗,称为炎黄子孙。
五千年文明,是有 历史 记载的。中国的 历史 有三部分,国史、地方志和家谱。每个人既便是无大功于 社会 ,也一定有小功于后代。有功则见诸青史。这就是五千年文化连续不断的内在逻辑。
话题有点扯远了。结论是,在这个问题中,谁都没有错。为人处世,一不违法,二不缺德就可以基本立身于 社会 了。
当然是对的。老人家有自己的思维想法,要去改变是非常困难的。自己的钱要怎么分,当然是有权利的。如果你想要这笔遗嘱,那么你就改姓啊。既然不改姓,那就该放手就放手了。没有两全其美的方法
孙子跟不跟自己姓,都是自己的血脉,没必要太在意这个。姓对于人来说就是个记号,只要血脉能传承就可以了。也许在过去的几十年前,爷爷的祖先不一定就是现在的爷爷的姓。在古代很多人的姓都是改来改去的,只要一家人和和睦睦比什么都好。至于爷爷因为孙子不随自己姓,就不把家产留给孙子,这件事情看来是爷爷的思想有点狭隘,更有点赌气的成分在里面。
男女双方结婚,组织一个新的家庭,生儿育女,享受天伦之乐,这是组建家庭的目的。至于孩子姓什么,真的没必要这么在意。儿媳妇之所以让孙子姓自己的姓,也是出于老的传统的思想的影响。但反过来想,等自己的儿子长大成人结婚后,娶得儿媳妇也要把自己孩子的姓随自己。到最后的结果是,谁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不是吗?
生儿育女,组织家庭,目的不是单一的传宗接代,而是人类喜欢群居生活的特点决定的。孩子的姓氏不是最重要的,儿孙幸福,家庭和睦才是最重要的。
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幸福的生活靠自己打拼,不能把啃老和继承家产当做理所当然。如果年轻人有这种想法,对于老人家的这种使性子不给家产作为威胁改姓的借口,大可不必计较。不计较了,就谈不上威胁了。就不会影响自己小家庭的生活了。老人家也拿你没有办法了。所以这个 社会 问题,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是因为人们的传统思想依然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
对,支持!
立遗嘱是爷爷的合法权益,他把身后财产留给谁,不留给谁,那是他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同样孩子出生后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其他人也无权干涉。
既然两不干涉,爷爷凭什么要把一生财产留给外姓人?
两头都想占,两头都想贪,便宜全是你的了,你觉得合适吗,你受用的起吗?
爷爷的做法没有问题,爷爷的意思就是认为孙子不跟他的姓不是他的孙子,你的观点完全颠覆了中国的传统,孩子跟父亲姓说明孩子就是父亲的种,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跟父亲姓就等于是种上的地瓜长出了土豆!是不是种子有问题?孩子跟母亲姓就说明孩子的父亲不知道是谁,所以只能跟父亲姓,这么明白的道理也不懂吗?
其实这个问题,不要去纠结谁对谁错,法不禁止就可行,也用不着去道德绑架。
一是法律没有规定子女的姓氏必须取父姓,所以子女的姓氏可以是父姓,也可以是母姓,也还可以是第三姓,只要父母达成了共识,公安户籍是不会为一个孩子的姓氏提出问题的,所以,孩子随母性是孩子父母的选择,母亲没有没有错。
二是爷爷依法立遗嘱分配他的财产也是爷爷的权力,只要爷爷是清醒独立的,谁也不能干涉或者剥夺他的权力,也没有资格去要求爷爷对他的财产进行平均分配。他给谁不给谁,完全是他权力范围内的事。所以认为孙子不姓爷爷的姓,爷爷不分配财产给孙子有意而为之,而对他进行道德绑架,这显然是错误的。
有能力的人,绝对不会对父辈、祖辈的财产据为己有,也会听从父辈和祖辈的安排,给你是锦上添花,不给你是不想让你躺在父辈、祖辈的功劳簿上躺平,而是让你自力更生,去创造属于自己的天下。
既然双方都没有过错和违法的行为,那爷爷的做法就没有错,不要对他进行道德绑架。
中国的传统,尤其是老年人根深蒂固的认为跟谁姓就是谁家的人。所以不把财产留给外姓的孙子无可厚非。你既然选择了让孩子跟妈妈姓,相当的你应该也就有放弃婆家财产的打算。现在好多人财产连自己的女儿都不给。所以你就不要既想着让孩子跟你姓,继承你家的香火,还想着继承婆家财产的便宜。两边占便宜 没有那样的好事。更何况钱是老人的,他想给谁就给谁。
李文忠应为哪里人李文忠的留守支---李芳英的后代现居住在安徽省明光市区南,李文忠的出生地应在此。现在资料大都认为李文忠现在属江苏盱眙人,我看不妥。现在的明光市原为嘉山县,汉代始置县,为盱眙、淮陵二县地,属临淮郡。南朝时,宋侨置睢陵县。北魏改睢陵为济阳,北齐改为池南县,南陈复名睢陵县,北周初改为招义县,后又改为化明县,属钟离郡。唐朝时复名招义,属濠州,宋朝改为招信县,元朝并招信县入盱眙,明朝属凤阳府,清朝直隶泗州。可见,出生于元末的李文忠,当时是盱眙招信县人,今天应属安徽省明光市。
李文忠死后,被追封岐阳王,配享太庙。他的大儿子李景隆继承爵位。不过,这个儿子,显然是个不成器的家伙。对李景隆其人,明史有一段话,甚有意思:“长身,眉目疏秀,顾盼伟然。每朝会,进止雍容甚都,太祖数目属之”。显然,这是一个白面书生,外表甚为英俊潇洒,连朱元璋见了,都不免要多看上几眼。李景隆于洪武十九年(1386年)正式袭爵,官至左军都督府事、太子太傅。然而,此人实际是一个大草包。李文忠二儿子李增枝,约生于1370-1448年前后,前军左都督,永乐初,往荆州整肃兵备,抚安军民。他“于各处多立庄田,每庄蓄佃仆无虑千百户”。1404年12月,周藩以前隙劾告图谋不轨,与兄李景隆禁锢私第,计43年。后迁居现合肥肥东县白龙镇李大户(原合肥梁北乡金城村),更名李焕,生子三,即李宪、李睿、李旭,配郝氏。夫妇合葬墓在肥东县白龙镇沈塘埂村南,2008年被列为肥东县文物保护单位。后世子孙繁衍至今,大都居于肥东县周边。中国人民志愿军特等功臣一级英雄李家发是李增枝的22世裔孙。明万历帝于万历20年7月13日钦赐20字辈为:宗邦弘祖德、延世承天泽、大国永亨嘉、公辅懋伟绩。李文忠-李文忠(明岐阳王)陵
岐阳王陵园,是明代开国第三功臣岐阳王李文忠的陵寝,位于钟山之阴蒋王庙街6号。洪武十七年病故,追封岐阳王,谥武靖,赐葬钟山之阴,配享太庙、肖像功臣庙,位皆第三。
岐阳王陵园坐西面东,正对钟山。茔冢位于一山包之巅,封土高耸,风景殊异。茔冢前列神道石刻,有神道碑一、石望柱、石马、石羊、石虎、石刻武将、文臣各二,其中一件石马尚为半成品,宛然成趣。该墓石刻是目前南京地区保存最完整的一组明代早期开国功臣墓神道雕刻艺术品,造型健硕,形神凝重逼真,是研究明代初年石刻艺术的珍贵实物资料。中山王陵园、岐阳王陵园和明孝陵一起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是南京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对南京文化、文博界工作和能力的认同。
明朝护卫将军李文忠和李元福是什么关系?
本文2023-11-03 03:16:58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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