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03浏览:3收藏

家谱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第1张

家谱的主要内容:姓氏源流和世系表。

一、姓氏源流

中国姓氏在经过历史不断演变,如:战乱,迁移,改朝换代,以及避讳改姓、避难改姓、复姓改为单姓等,姓氏变得更为复杂,其真正的出处、源头就更需要详细考证了。一些史学专家认为,历史上的王朝更替、社会动荡导致了家谱的断裂残缺,很多族谱都由后人凭想象臆造。

封建时代,许多姓氏为了抬高自己的门第和郡望,习惯于与名人扯上关系,或硬追溯到某皇帝作自己的祖先,这影响了血缘的纯正性和确实性。重视传统的中华民族,有不少家族在重修宗谱,由于南北各地的语言、风俗、长相等均不同,世系联系在一起,其纸谱真实性值得推敲。

二、世系表

作为家谱中最重要的内容,“世系表”,简而言之,就是说明一个家族成员,如:父子、兄弟间的相互关系,写清楚祖先后代每一个家族成员名字的图表。它有四种基本的记述格式:欧式、苏式、宝塔式和牒记式。

(1)欧式:又称横行体,是北宋文学家欧阳修创立的。欧式的特点是:世代分格,由右向左横行,五世一表,用起来很方便。欧式中,每个世代人名左侧都有一段生平记述,介绍该人的字、号、功名、官爵、生辰年月日、配偶、葬地、功绩等。

(2)苏式:又称垂珠体,是北宋文学家苏洵创立的。苏式世系表的特点是:世代直行下垂,世代间无横线连接,全部用竖线串连,图表格式也是由右向左排列的,主要是强调宗法关系。

(3)宝塔式:顾名思义,就是将世代人名象宝塔一样,由上向下排列。宝塔式采用横竖线连接法,竖线永远处在横线的中间,这对人多的大家族来说,因人名不可能排在同一页纸上,兄弟之间长幼关系不清,会为写谱、看谱带来很多不便。

(4)牒记式:不用横竖线连接世代人名间的关系,而是纯用文字来表述这种关系。每个人名下都有一个相关的简介,如:字、号、功名、官爵、生辰年月日、葬地、功绩等。牒记式的世系形式固定,次序分明,比较节约纸张。

扩展资料

家谱是一个家族的历史记载,通过家谱,能够了解当时的历史面貌、时代精神、社会风尚,了解在那个历史背景下人们的生产、生活情况。相传它是由正史中的帝王本纪及王侯列传、年表等演变而来。家谱是和正史、方志一样重要的历史典籍,是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中国的家谱一般都有家规族训,对于规范人生和教育子弟有着积极的意义。家谱,亦称族谱、宗谱、家乘、通谱、统谱、世谱、支谱、房谱等等,名称各异,其内涵是同一的,只是外延有所区别而已,如今一般统称家谱或族谱。家谱是系统记述某一同宗共祖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或兼及其他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而姓氏是“某一同宗共祖血缘集团”的标识符号,家谱、族谱就是记录某一姓氏家族成员间的血缘关系的图册。

-家谱 (人文资料)

族谱应该没有法律效力,不可能因为写入族谱而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更何况,没有共同生活过也没有赡养过。

但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指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继承遗产。如果你父母留下遗嘱,写明要你叔叔的大儿子继承遗产,他就拥有继承权。同理,他们也可以留下指明你继承的遗嘱。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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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山东曹县“天价抚养费”背后的真相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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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8-25 浏览量:141

80多万元“社会抚养费”,堪称史上最牛超生“罚单”

80765860元!2010年6月7日,山东省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开出如此一张超计划生育的罚单!

由于生育了第三胎,这让家住山东曹县普连集镇张庄行政村的村民张少锋非常不安,他户籍所在地的县计生局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对他征收“社会抚养费”80765860元(其中包括妻子的50050元)。

“这个天价‘抚养费’的背后就是县政府去年因招商引资来的两家化工企业在没有得到我家的土地后采取的报复行动。”2010年8月15日,面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该事件的主人公张少锋说起了导致这起事件的前后经过。

因为征用自家的土地不成才导致“天价罚款”

“1996年,我父亲张进财在本村成立了一个养鸡、养猪的养殖场,去年,在镇政府还未征地之前的半年里,我父亲想将养殖场往北扩大2亩地,并且父亲还将地基都建好了,但还没有动工兴建。2009年,曹县普连集镇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凯雷圣奥和何源两家化工企业,这两家化工企业在本地以‘以租代征’的形式占用土地达600亩,其中,我家仅有的10亩土地也在要被征用的范围之内。本村的许多村民都跟镇政府达成了协议。而我家因为养殖场要扩建,所以在政府多次找上门要我们签协议时,我们都拒绝了。”张少锋说,“镇政府在多次上门找我们商谈无果后,就以我弟弟的孩子未办理计划生育指标来吓唬我父母。在这种情况下,我父母终于与镇政府达成协议,由镇政府给我家换2亩土地,我家的养殖场可以去另外的地方扩建。因为父亲与政府签协议时我不在家,要是我在的话我是不会同意的。”

据了解,张少锋的父亲张进财签了协议后多次去找镇政府要求安排土地,以便养殖场顺利扩建。但此时,镇政府分管张庄行政村的蔡书记没有直接回答张进财的“交换土地”一事。这一拖就是三个月。“如此一来,我们家的养殖场规模不能扩大,因为场地狭小,直接导致圈养的鸡、猪死亡很多,伤亡很重,损失很大。随后,在与镇政府协商交换土地无结果的情况下,我父亲将签署好的协议退还给镇政府。”张少锋对记者说。

张少锋还告诉记者,2010年4月21日,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突然闯进我家翻看家里的抽屉,当时我不在家,是妻子后来打电话告诉我的。当时妻子还问闯进来的工作人员,有没有搜查证?工作人员说是政府特意安排来查我们的计划生育的。工作人员还说要看一下我和妻子的结婚证信息,妻子将其结婚证给工作人员看过,他们才走了。

“随后没有几天,也就是2010年4月23日,县计生局就给我下达了100500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可能是县计生局还认为这个‘抚养费’收的太少了,他们还派出了公安、计生局的工作人员组成专班,专程赶到我在北京打工的单位找领导了解我的收入情况。我单位的领导配合工作人员说出了我在2009年全年的工资和业务费达到7576086元(他们只是算我的收入却不管我的开支)后,他们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5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我征收75760860元(就是我收入的10倍),对妻子李敬玲征收5005060元,合计征收80765860元的‘社会抚养费’。”

前后不一致的超生育“天价抚养费”

在采访中,张少锋给记者看了一份2010年4月23日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突然给他下达的第一份《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该决定书是这样写的:“普连集镇张庄村的张少锋、李敬玲(妻子),经调查核实,你们于2010年1月3日在县人民医院实施的生育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5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张少锋(男)违法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人民币50050元;对李敬玲(女)违法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人民币50050元。合计应征收你们人民币100100元。请你们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社会抚养费交至中国工商银行曹县支行。逾期不缴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金额千分之2的滞纳金……”

2010年6月7日,张少锋又接到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给他下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这次下达的决定书与第一次下达的决定书在内容上基本都一致,就是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数额上悬殊太大。这一次,县计生局给张少锋(包括妻子李敬玲在内)下达了共计80765860元的“社会抚养费”。在这次决定书中,县计生局要求张少锋将“社会抚养费”交至“曹县建设银行”。

“80多万元的所谓‘社会抚养费’,我就是辛辛苦苦干上十年也赚不到这么多钱!”张少锋面对这份由县计生局下达的“天价罚款”哭笑不得,“为了这个,我现在没有上班就回家专门处理此事,希望县计生局能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

据了解,2010年5月15日,张少锋在接到县计生局向他下发的“罚款”决定书后,他专程从北京回来找到镇长,问镇长为何派人到北京自己所在的单位调查他?镇长说他不知道此事,他的事是县政府处理的。镇长告诉张少锋,只要他劝其父亲张进财将养殖场拆掉,此事就很好解决。

“在第一份《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下达后,县计生局找我谈话,意思是只要我能将父亲的工作做好,劝他让出土地,那么我超生育的第三胎就按照本镇一万多元的标准缴纳罚金……”张少锋遗憾地说,“我没有做通父亲的工作,后来,县计生局就接着给我下达了80多万元的所谓《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为此事,县计生局局长还说,只要我能将家里的土地让出来,这个80多万元的“罚单”就可以作废,否则,就这一个80多万元的罚单保证让我不好过日子!”

事件起因,两家化工企业侵占村民土地引发矛盾

在采访中,有村民告诉记者,2008年,普连集镇政府通过招商,分别引进山东凯雷圣奥化工有限公司和山东和源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家具有严重污染的化工企业。这两家企业在张庄村以“以租代征”的方式租用该村土地达1000多亩。2008年12月16日,张庄行政村村委会在没有召开征地公告和听证会的情况下,拿着事先打印好的“租地协议”,以每年1000斤小麦为租地款,逐户到村民家中以租地的形式骗取村民签字,并当场将“租地款”交给签字的村民,还承诺给够条件的村民办理低保等好处。如不按要求签字,便遭到镇、村干部的训斥。

该协议书上写着用日期为2008年12月26日到2038年12月26日,但又于2009年3月20日又将该村的800亩土地以上述方式征用。有的村民不愿意在租地合同上签字,镇政府就带着派出所的民警不分昼夜到各家各户强行施加压力逼迫签字。

“2009年3月29日,镇政府将本村的党员着急在村委会院内要求带头签字,没有签字的不准回家。无奈之下,有些党员在被扣数小时后不得不签了字才回家。”又一名村民告诉记者,“2009年4月5日,普连集镇政府镇长带领100多人和两台拖拉机将没有签合同的本村村民和即将成熟的小麦全部铲成平地,并将前来阻挠的村民强行拖出现场。”

“在我父亲没有签字后于2010年8月1日凌晨,镇政府和派出所大约40多人强行将我家的50多棵杨树推倒,到现在也没有任何说法……”张少锋接着对记者说,“我们村的土地大部分是国家挂牌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旁边有多个石碑为证,当年黄淮海开发改造过,万亩中低产品改造项目保护区,旱能浇、涝能排的丰产田,他们却以多占少批来骗取村民的土地。山东凯雷圣奥化工有限公司占地618亩,是典型的少批多占(山东和源公司也是一样的性质)。为此事我们还到县国土资源局,要求查看两家公司征地的相关手续,但县里不支持我们。”

据了解,2010年6月27日,因为土地被占用一事,张庄村众多村民到山东凯雷圣奥化工公司讨要说法。该公司见村民封堵了大门,遂打电话通知县政府后,县政府动用大约300名警察,带着两辆救护车和警犬来到村里将村民围在一起,还带走了徐德香、李继会、李永生等三个村民,随后将他们治安拘留。

在采访时,已经被县公安局逮捕的刘继会的妻子李翠萍赶来向记者讲述了她丈夫的遭遇:2010年5月26日,由于两家化工企业在本地征用土地达618亩(实际上面批示的只有52362亩),而她当初就是听信了镇政府的话,只要她让出土地就给其全家办理低保等好处,但她家的土地在被压了后,镇政府却又没有兑现承诺。在此情况下,她丈夫刘继会才和众多被欺骗的村民一起跑到化工厂讨要说法,结果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在关押了37天后,紧接着又被批捕了。

截至记者完稿时,李翠萍告诉记者,8月17日,曹县法院将对已经逮捕的刘继会、李永生、徐德香(刘继会的母亲,因为岁数大且身体有病,现在已经被取保候审)三人进行开庭审判。“我真的希望,这几位老实巴交的农民能够被法院无罪释放,只有这样,他们才能马上回家”李翠萍说,全体村民期待着这样一个“好结果”。

2010年8月17日上午九时,按原定的时间应该开庭审理刘继会、李永生、徐德香等三人的案子,但因已经被取保候审的62岁徐德香老人的身体不好,已经赶来准备参加旁听的张庄村村民又开车回村里将徐德香接到了县法院。

一直到上午十时半,县法院才正式开庭审理此案。经过一番程序后,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宣读了对刘继会等三人所犯事实的指控,被告者刘继会、李永生的律师也分别作了辩护。紧接着控、辩双方就2010年4月17日张庄行政村的众多村民在找镇政府为自家的土地被凯雷圣奥化工厂扩建工程侵占了的土地讨要说法,加上此前在协调征用村民的土地时,镇政府的主要领导许诺给被征地的村民办理土地使用证和低保等,还说要将凯雷圣奥的下水道等工程给该村村民城建。在镇领导所说的话都没有结果后,4月18日,张庄行政村的刘继会、李永生等人才开车将凯雷圣奥的大门封堵了。

当日下午2点,在经过接近4个小时的审理后,县法院宣布休庭。再次开庭的时间,再另行通知。

针对此案的进程,记者将进一步予以关注。(雷雨)

  国家图书馆关于“地方文献”的征集函

  地方文献是某一地区自然、社会现象和群体活动方式的记录。地方文献中的方志、家谱,与正史一起构成中国史学三大支柱,方志更被赋予了资政、存史、育人的功用。国家图书馆从上世纪建馆之初即重视地方志、家谱的收藏,经过几十年的积累,现存方志、家谱的数量与质量都居全国前列。1990年4月国家图书馆在分馆(古籍馆)成立地方志和家谱文献中心,专藏特色地方文献,为读者提供阅览、咨询服务,此后又增加了文史资料和年鉴的收藏。目前共有藏书52万种,24万册。但由于新修家谱、地方政协文史资料等多种地方文献以“非正式出版”的形式发行,给地方文献的入藏带来很大困难。

  2009年1月4日,国家图书馆正式成立方志馆。方志馆致力于地方文献的系统搜集、整理、研究、利用和保存,要成为为国家编修方志服务的信息机构,同时要建设成为全国地方文献系列专藏的收藏保存中心,地方文献服务咨询中心,整理研究和学术交流中心。为了能够全面、系统收藏地方文献这一特色文献,国家图书馆特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地方文献。国家图书馆能够拥有丰富的馆藏文献,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长期以来社会各界的慷慨捐赠是国家图书馆丰富馆藏的重要渠道之一。国家图书馆借此向社会各界表示由衷的感谢,并诚挚希望得到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

  重点征集范围如下:

  1、1949年以前出版的地方志、乡邦文献;

  2、家谱及族姓资料;

  3、各地政协或文史委编辑的地方文史资料;

  4、各类志稿、各类专业志、部门志;

  5、地方党史资料;

  捐赠文献凡符合本馆入藏标准而本馆尚未收藏的,将被作为正式馆藏,永久保存,并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作为捐赠文献被国家图书馆收藏的凭证。

  专此致函。

  寄赠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邮政编码:100034)

  收件人:国家图书馆地方文献组

  咨询部门:国家图书馆地方文献组,电话010-88003126

  E-mail:menghua@nlcgovcn

  网址:http://wwwnlcgovcn

  二○○九年一月

  首页上找到的。。你可以自己仔细看下

  附上地址首页:wwwnlcgovcn

  这个文的直接地址:http://wwwnlcgovcn/syzt/2009/0119/article_212htm

家谱的封面

家谱的形式

家谱的主体形式,叫世系图,长这个样子

世系图分为宝塔式图谱、树系图谱、线性图谱和牒记式图谱(无图,曾以是以文字叙述先人事迹)

树系图谱

线性图谱

再来说说,为什么要写家谱呢?

目的是记载自己家族的光辉史,以及记载家族的历史和发展。

一般是家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家中德高望重的人提出,我们是不是该写家谱了。大家一致决定好,然后如果祠堂的钱够,那就直接从祠堂拿钱,开始写家谱。如果祠堂没钱,那就大家捐钱。如果是家族第一本家谱,那就由德高望重的人决定辈分什么的。

现在有很多人没有家谱了,可能是由于迁移或者其它原因造成的,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可以两种办法解决,一是回到原来的祖籍,请家谱;另一种就是重修家谱。

家谱的内容都有什么?

一、写清楚姓氏源流。

意思就是同一族姓的来源、迁移等。中国上下五千年,渊源古老,如果没有家谱,后人就很难搞清楚。每套《家谱》都认清自己姓氏源流,这样才能世世代代承继,也能将族系根缘流传千百年。

二、写清楚堂号。

堂号名称一般取自于郡号名,或者是史祖自创。

一般来说,堂号多取自于郡号名,郡是秦、汉时期对行政区域的建置,郡号名又取自于郡名,或诸侯国名,地方府、州、县名。也有很多姓氏同为一个堂号的,比如:王,胡这两个姓的郡望都是“清河堂”。

自创的,例如:杨氏的“四知堂”寓意“天知、地知、我知、子知”的为人风范。很多重修家谱的情况,只能用自创堂号。

三、家训和家族的历史。

很多家谱中,都记录了许多治家教子的名言警句,流传到后世了,比如我们熟悉的颜氏家训、朱子治家格言等。

家训大致包括了以下内容:

(一)、注重家法、国法

(二)、和睦宗族、乡里

(三)、孝顺父母、敬长辈

(四)、合乎礼教、正名分

(五)、祖宗祭祀、墓祭程序

四、有功绩和品行之人的传纪。

一般分为:列传、内传和外传等。列传是记录家族中有功绩男子的传记;内传是记录家族中有品行女子的传记;外传是记录家族中已出嫁有品行女子的传记。传记中多配有该人的画像或关于该人的故事图画,用词以真实平朴为重,最忌溢美之词。这也是评价一部“家传”水平高低与否的重要标准。

五、家族中人的诗文著作。

以家族中名人所写的诗文著作为主要内容,也收集本族人与外人的书信来函,以及经籍、表策、碑文、书札等,有的还有版画、肖像画、版本作品、名家书法、歌曲等。在这部分进行续补时,更需精心挑选,慎重录入,把最有价值和代表性的文献传给后代。

六、祖先、老照片、风水图等。

这里的祖先、老照片好理解,其中风水图主要只祠堂图、墓土。祠堂是供奉先人的地方,所以在记载和刊载建物版图、描绘实状,甚至详记地理方位。有的族谱中还要把故居和村庄图放上。

最后补充一点,女孩可以上家谱吗?

古时认为,女孩是嫁给别人的就是别人家的人了,不过也有例外,就是终身不嫁的女性,就有机会上家谱,当然女孩子是没有权力拥有家谱的。不过现代修家谱也有例外,因为有可能小辈都是女孩子了,所以也有女孩保存家谱、传家谱和修家谱的情况出现。

您好,您想问的是您的弟弟被叔父收养,叔父去世之后,您的弟弟能不能继承他的菜园地吗?

不一定。

一、菜园地能否被继承

请问您所说的菜园地指的是什么呢?如果是您叔父的个人财产,菜园地可以被继承。如果是宅基地的,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被继承。

二、您的弟弟是否有菜园地的继承权

如果菜园地能够被继承的,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您弟弟有继承权。

第一,您叔父有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在遗嘱中指明菜园地由您弟弟继承。

第二,您叔父没有对菜园地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您弟弟是叔父法律意义上的养子,那么他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您叔父的遗产,包括菜园地。

需要提醒您的是,是否是法律意义上的养子,需要看双方是否建立了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您提到的家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一般需要看您叔父和弟弟是否在民政部门进行了收养关系的登记。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家谱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家谱的主要内容:姓氏源流和世系表。一、姓氏源流中国姓氏在经过历史不断演变,如:战乱,迁移,改朝换代,以及避讳改姓、避难改姓、复姓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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