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族谱编写格式及样本还有相关注意事项,越详细越好

栏目:资讯发布:2023-11-03浏览:1收藏

寻找族谱编写格式及样本还有相关注意事项,越详细越好,第1张

 一部体例完整的家谱,大致应有以下24项:

  1谱名。一般称为族谱、家谱、家乘、家志、家传、通谱、统谱、谱录、谱牒、世牒、世谱、世家、世典、宗谱、支谱、房谱、祖谱、故谱、合谱、谱传、真谱、私谱、本书、族系、族讲、石谱、系谱等,也有的称为渊源录、源流考、清芬录、世恩录、族谱图、大同谱、大成谱、联宗谱、先贤录、传芳集、家传薄、先德传、谱志略、家谱汇编、家模汇编、源流大典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事迹为中心的历史图籍。

  2谱序。稍具规模的家谱,卷首一定会有一篇至几十篇不等的序文,它是每部家谱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谱序包括新序、旧序、族外人的客序、跋语、目录和刻印人名以及其它关于本族的记述。

  3谱例。又称凡例,主要是阐述家谱的纂修原则和体例。

  4谱论。许多家谱都专门辟有谱论一章,专收先贤的谱说、谱论、谱议的篇章和古代经典中的有关论述,对修谱的作用、功能、意义、历史、原理、方法等加以发明和阐述,是研究谱学的宝贵资料。

  5恩荣录。主要内容为历代皇帝对家族中的官员及其家谱的敕书、诏命、赐字、赐匾、赐诗、赐联、御谥文、御制碑文以及地方官府的赠谕文字等,以显示和炫耀朝廷对该家庭及其成员的奖励和表彰,同时反映该家族的地位和身份。

  6遗像、像赞。祖先及家族中历代英贤、重要人物的图像资料,一般为正面是遗像,背面是像赞。

  7姓氏源流考。中国家谱素来有“叙本系,述始封”的传统,明清以来各家谱也大多有记姓氏源流的一章,或称姓氏源流,或称宗族源流。它主要是用来记述本姓来源、本族的历史渊源、始祖、世派、迁徙、各支派间关系、甚至改姓的原委等。

  8族规族约。是宗族家族成员共同制定的、用以约束和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规,是家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名称各异,种类很多,诸如家规、家约、家戒、家法、家礼、家典、家仪、家条、族规、族约、祠规、祠约、规范、规条、规矩、条规、戒谕等。

  9祠堂。记载宗族、家族祠堂修建的历史,介绍祠堂的建筑规模、地理位置,收录有关祠堂的碑文、诗文、祠联、祠匾、祠堂图、建祠捐资人名,记录祠堂内神位世次、配享、附享、祭祀情况等。

  10五服图。又称服制图。所谓五服,就是指古代丧服制度中的五种服色,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丧服是根据生者与死者的远近亲疏关系而穿着的一种服饰。

  11世系考。这是家谱中的主体部分,又称为世系图、世系考、世系记等。这部分内容为所有中国家谱所共有,因而成为家谱区别于正史、地方志的最明显的标志。世系表除欧阳修、苏洵所发明的欧式图谱和苏式图谱外,还有两种比较常见:(1)宝塔式图谱。这一图谱形式何人所创、创于何时目前尚元定论,不过至迟已在南宋时出现,因此很可能也是南宋人的产品。(2)牒记式图谱:这一图谱的特点是分别按世代以文字叙述先人的事迹,既不用线条,也不用图表。

  12传记。家谱中的传记又称行状、行述、行实、事状、志略等,其体裁有传记、行状、寿文、贺序、墓志、祭文以及抄自史传中的资料,主要载录家族成员中“方行可书”的“忠臣孝子”、“节妇义夫”的事迹和传记资料。

  13谱系本记。也称作世序、世系录、先世考等,主要内容与世系部分大致相同,记载本族成员的简况即本人名讳、父名讳、排行、字号、生卒年月、寿数等。

  14族产。记录家族、宗族的集体财产,如祀田、坟地、义庄、学田、义墅、山林、房屋等。

  15契据文约。专门登载与记录和族产有关的契据文约、管理制度以及宗族、家族内部关于承嗣、婚姻、分家等的文书及契约。

  16坟茔。记载族中公共坟地的情况,包括墓地图、坟向、祖坟及各支派墓地分布等。

  17名迹录。记载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堂舍、庵寺书院等。

  18任宦记。记载族中成员历代官宦名人事迹,其内容与传记部分大致相同,包括履历、科第、政绩、功勋、著作、学说等。

  19年谱。是按照年、月、日专门记载一个人生平事迹的一种体裁。

  20艺文。收录家族、宗族成员的著述,包括奏疏、殿试文、万言策、诗词和各式文章等。

  21字辈谱。又称派语、派行诗、行第、派引、排行等,专门登载族内成员姓名排行的字语。

  22领谱字号。中国古代家谱修好后,在派发给族中成员前,对每部谱都编以号码。

  23续后篇(长生普、余庆录)。指家谱修完后,专门留空白纸数页,留待后世子孙续,以示绵延不绝。

  24纂修、捐资人名。家谱的纂修或续修,是家族、宗族中的一件大事,涉及族中许多人员,且须动员全族成员捐款助修。

  以上是家谱的基本格式。一部家谱也许不可能将上述基本格式全部用到,但格式中的主要部分如谱序、凡例、世系图、传记、家规、艺文、字辈谱等肯定会有,家谱也正是凭借上述内容将家族的历史渊源、迁徙情况、历代英贤等保存下来,并流传后世。

  但完整的家谱,大致包含以下内容:

  (1)谱名:为明血统,防乱宗,谱名一般包含里籍,如《韶山毛氏族谱》、《镇海横河堰包氏宗谱》(包玉刚),有的还加编修时间、次数,如《同治九年进贤刘氏重修族谱》、《中湘陈氏六修族谱》等。

  (2)谱序:内容涉及修谱缘由、姓氏渊源、家族迁徙、修谱理论等,续修谱一般保存以前的谱序。大多由本族人撰写,也有名人撰写,如朱熹、文天祥等。

  (3)凡例:阐明修谱的原则和体例,少则几条,多则几十条,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如民国时有些谱凡例规定女子也入谱。

  (4)遗像:刊载祖先及族中重要人物遗像及赞语,诸如“秉姓忠直”,“忠悬日月”等。

  (5)恩荣录:登载皇帝对家族中官员、亲属、烈女等的勅书、赐匾、赐碑等。

  (6)姓氏源流:考述本族姓氏来源、本姓历史、始祖、始迁祖、家族迁徙经过,各支派远近关系等。

  (7)族规家法:各家族自己制定的约束、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规,内容具体,包括忠君、孝亲、祭祖、禁赌、财产继承、约束妇女等。

  (8)祠堂:记载祠堂建筑图案,修建经过、规模、地理位置,祠堂内祖先牌位排列次序。

  (9)世系、世传:记载始祖至撰修该谱时本家族各世代成员的姓氏、生卒年月、科第、妻室、子女、葬地等,是家谱中最重要最本质的内容,往往占到一部家谱的四分之三的篇幅,是寻根的主要依据。

  (10)传记:又称行状、行述等,记载家族中重要人物,如忠臣、孝子、义夫、节妇的主要事迹。

  (11)族产:家族集体财产,如坟地、祀田、义庄、学田、山林、房屋等数量、位置以及管理办法。

  (12)契约:登载与族产有关的契据、文约,宗族内部关于承嗣、分家等契约,卖买田地、房屋、邻里纠纷等文据。

  (13)坟墓:包括墓图、坟向(如乾山坤向),祖坟、各支派坟的地理位置,便于后人祭祖扫墓,“不忘祖先”。

  (14)艺文:收录族人著述、诗词、奏疏等。

  (15)字辈、排行、行第:记载族人世系人名的排行用语。

  (16)领谱字号:家谱严禁公开,内部发行,印数按家族房数决定,多余一二部存放祠堂。各房领家谱则按谱号领取,如“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并有记录,到时检查。

  从上述内容看出,家谱具有以下特点:记载范围的宗族性,系本族人的事迹,本族人撰写;记载内容的广泛性,实是本家族的一部百科全书;记载体例的多样性,史、图、表、志、传,兼容并蓄。

  明代中后期是中国家谱体例演变与内容更新的一个重要分水岭。体例的变化与内容丰富是此前谱牒所少有的。正德元年所纂《余氏会通谱》内容包括新旧序、跋、辨、图、外传、外纪图、世系图、茔域图、卷末跋、后序。《休宁文昌金氏世谱》内容已较全面,包括序、凡例、列士、金氏本国、世系、事略、行实、行状、墓志铭、杂著、记、诗、赞、规约。嘉靖十八年许璞、许汉纂《许氏统宗世谱》内容涉及序、名人传记、行状、墓志、世系。嘉靖三十四年朱世恩纂《朱氏统宗世谱》内容涵括历代谱序、敕命、凡例、像赞、祠屋图、墓图、传、世系图。嘉靖三十七年黄侍、黄仁德纂《左田黄氏孟宗谱》内容包括序、图、地理志、姓氏源流、世系、文翰。隆庆六年许可复、许凤翔纂《新安歙北许氏东支世谱》吸收并总结了嘉靖以前家谱的有关内容,且有所扩展。该谱涉及历代谱序、目录、世系图、考、先世文翰、序、说、传、记、寿叙、赋、诗、歌、词、挽诗、行状、赞、祭文、谱说、后骗子、领谱字号等诸项内容。

  万历以后,字谱内容较前更为丰富。隆庆、万历年间歙县殷氏宗族“始为谱,其大凡有姓氏、本原、世系三考”,其后内容又扩充了“世德、规范、训典、文献、宅第、丘墓、遗文、遗迹、里社九考。”万历五年吕仕道纂《吕氏续修宗谱》涉及目录、书法、凡例,历代谱序、像赞、迁源源流、祠墓寺图表、里居图、姓氏来源、世系、世德、规范、训典、文献、遗事、丘墓、祭田、家规、修谱衔名、修谱总论、后序、跋等内容,该谱的列诸项涵盖了后世家谱所具备的基本内容。万历十八年程弘宾纂《歙西严镇百忍程氏本宗信谱》分谱序、谱例、纪源、传疑、传信、世系、世传、内传、保莹、遗翰、族约、续后十二篇。万历末年修成的休宁《曹氏统宗世谱》涉及序列、题辞、谱引、谱歌、谱诗、恩荣录、曹氏先达、迁徙源流、坟墓、后序、跋、谱约、支谱图、统宗谱系小叙、系图、事略、重修族谱叙略、家乘序、诗集序、遗嘱、跋等内容,名目纷繁,同万历以前所修宗谱相比,内容得到大规模扩展,几乎囊括了与宗族相关的所有事项。通过对上述明代宗谱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与宋元谱相比较,明谱新增加的内容主要体现为家规家训、祠产族产等宗族制度的相关方面,这也正是明代宗族制度较前有所发展的一个反映。

  关于体例方面,明谱在因袭欧苏谱例的同时,增加了“志”“图”“考”“录”等项新内容,这是明修宗谱进一步吸收正史和地方志编纂学上成果的重要体现。据翟屯建先生研究,明代宗谱体例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纲目体,以纲统目;二是条目体,一事一目,互助统辖;三是纲目与条目的混合体。且愈往后,这种混合体的方法在宗谱编纂中愈益得到广泛的运用。与明代以后所修宗谱相比较,有明一代所修宗谱的体例已比较完备,且大体上已定型,此后清、民国年间所纂宗谱在体例上基本承袭明谱,变更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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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家谱是农业社会的残余,在工业化社会里是行不通的,只能作为某种怀旧的情怀出现。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一个大家族聚族而居,可以四世同堂、五世同堂,家族中的成员几乎全部是务农,依靠土地而生存,家族中的成员几乎不外出,几乎不迁移,一些村落可能离县城很近,但是村中的人可能一辈子不去县城一次;家族男耕女织,自给自足,需要和外界交换的物资很少;家族中的事务基本自理,族长对于族人有很大的司法权、行政权,官府对此也是支持的,一方面降低了管理难度,二来也节约了大量的行政和司法开支。以至于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古代政府不是把家庭当做社会的细胞,而是把家族当做社会的细胞,政府的施政必须以乡间的缙绅、族长作为基础。

古代社会理想的男耕女织的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大的家族才有修家谱的可能和必要,族谱是维持一个大家族向心力和秩序的诸多工具之一,除此之外还有祠堂、族规、辈分、祖坟、族学等等。

祠堂(祠堂在古代家族中拥有非常神圣的地位)

但是这样的大家庭实际上只有农业社会才有可能存在。进入工业化社会后,农业社会逐渐弱化甚至解体:土地不再是谋生的唯一手段,甚至不是主要手段,大批的家族成员进入城市,甚至定居在城市,不再以血缘关系将自己归类,而是把自己归属为行业、公司、商社、单位、政党等等现代化的、更加高效的组织;家族成员外出频繁、迁移频繁,安土重迁的思想基本被放弃;家族中的族长对于外出的家族成员几乎不再有约束力,更不要说司法权和行政权了,即便对于仍旧在农村居住的家族成员,也几乎没有司法权,现代化的政府把自己的触角深入到了最基层。传统的家族迅速解体,小家庭成为社会的主流。现代政府认为,现代社会的细胞是家庭,不需要家族作为辅助管理手段。现代社会的准绳是法律,不是族规。违反族规的人,族长除了道德和舆论手段外,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权力可以处置对方。

在此情况下,一个大家族的祠堂、族规、辈分、祖坟、族学等等对于现代人来说没有任何的吸引力和约束力,族谱也是如此。很多农村人进城之后,第一代人知道自己的辈分,但是他们给孩子起名字的时候,就有相当多的人不按辈分取名字了,等到到了第二代、第三代,恐怕连自己的辈分都不知道了,严格地讲,这种不按辈分起的名字是不合格的,难以进入族谱的。

我国目前城市化率为47%,目前世界城市化率已经超过50%,发达国家一般都在80%以上,我们国家一直把城市化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而城市化正是这种旧式家族的杀手。大规模的城市化完成后,旧的大家族,以及与此相关的族谱、祠堂等,只能以“文化遗产”的面目出现了。

不辍,已有2500年的历史。据1985年《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记载,我国现存旧地方志8264种、1232万卷,占全部古籍总数的10%。《四库全书》是我国古今重要图书总汇,存“经、史、子、集”178万卷,其中地方志著作是史部著作的441倍。

1、周

方志很早就受到了重视。《周礼·诵训》上记载:“掌道方志,以诏观事”。当时,“诵训”这一官员的职责就是为王述说方志所记述的四方之事,了解各方面的情况,以便于治国。

2、秦

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郡 县志书随着郡县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也有了相应的发展。

3、两汉

朝廷命令地方官府,把记述郡国地方的山川、物产、贡赋、风俗等情况的“郡国地志”,随同“计书”报送太史府。刘秀做了皇帝后,为表彰他的家乡南阳,诏令撰作家乡风俗志书。由于帝王、朝廷的倡导,“郡国之书,由是而作”。此后,郡县编纂志书的风气大兴。东汉的郡县地志,随同郡国的“计书”上报朝廷,大多保存在兰台。作为兰台令史的班固,才有可能利用这些郡县志书资料,写成了著名的《地理志》。可见两汉时期,曾经编纂和保存了大量的郡县地志。据古籍记载,如《寿春记》、《巴郡图经》等等,都是著名的志书,并为后人所征引。

秦汉以后,地方志逐步发展和充实,发展为舆地图、图经、图志、图记、地记和郡国之书。

西汉司马迁所著的《史记》是我国第一部正史;东汉班固撰写的《汉书·地理志》是第一部全国性的区域志;东汉光武帝刘秀诏令撰修的《南阳风俗传》,是我国官修地方志书的开端。

4、魏、晋和南北朝

魏、晋和南北朝时期编史修志之风盛行。地方豪门势力为了炫耀一方,不仅修家谱,还修地方志,于是支持官府,或是私下纂修地方志;地方官也为了更好地了解和统治一隅之地,也乐于修志。编修了大量的地方志书。

当时大多叫做“地记”,著名的有《娄地记》、《冀州记》和《会稽记》等。晋人常璩编纂的《华阳国志》,是目前保存下来较早的一部私人编修的地方志书。该书内容翔实,已有一定的“义法”。后人编修云南、四川等地的志书,往往“据以为典则”。

5、隋

大业年间,隋炀帝“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从此以后,历代统治者都竞相仿效,由朝廷或官府出面来编纂地方总志。渐渐地修志也就成了历代官府的主要职责之一了。

据《隋书·经籍志》记载:隋朝曾经编修了《诸郡物产土俗记》一百五十卷,《区域图志》一百二十九卷,《诸州图经集》一百卷,“其余记注甚众”。可见隋朝曾经编修了相当数量的地方志书。

6、唐

朝廷规定:各州郡的图经,每三年编修一次,并报送尚书省。以后改为五年编报一次。如果州县有所变动,山河有所改移,则不在五年之限。唐王朝先后还编纂了《括地志》、《元和郡县图志》等全国性的志书。《括地志》一书曾“博采方志”。《元和郡县图志》是按照当时的行政区划编纂的,在各道之下,均记述了郡县的基本情况。这从侧面可以说明唐代州县志书的编纂,是比较广泛的,如果没有郡县志书作为基础,全国性的志书是难以编成的。

7、宋

朝廷重视图经的编纂,规定每三年编修一次。各名郡大县都编修了图经,有些郡县数次编修。开宝四年(公元971年),朝廷命知制诰卢多逊等“重修天下图经”。大中祥符年间,李宗谔撰修《祥符州县图经》,计一千五百五十六卷。该书是以各路州县所报送的图经为基础编成的,成为北宋州县图经的总汇。宋徽宗大观年间,朝廷置“九域志局”,专门从事志书的编篡工作,这是史书记载较早的专门修志机构。

宋朝三令五申编纂图经,大大促进了地方志书的发展。“州县皆修图志”。当时编修地方志书相当普遍。宋代流传下来的府、州、县地方志书,远远超过了它的前代。其中著名的有《三山志》、《新安志》、《剡录》等等。南宋时期修纂的乾道《临安志》,记载了宫阙官署、沿革、星野风俗、州境、城社、户口、学校、物产等等,书后还附有亭、台、观、阁、轩等。

传说当时朱熹到江西某地上任,当地属官搜肠刮肚,准备垂询,并备礼载酒,远远跪接。谁知朱熹撩开轿门,开口就问:“志书带来没有”众人末料到这一着,面面相觑,悔之莫及。从此这一带便形成习俗,凡地方官上任或离职,先交接地方志书。

8、元

地方志的编修在元代得到进一步发展,元朝廷在地区方志的基础上,编纂了全国性的《大元一统志》,记载全国范围的内容。还诏令各省、府、州、县编纂了一定数量的志书,比较有名的有《镇江志》、《四明志》等等。著名的农学家王桢在任旌德县尹时,纂修了《旌德县志》,并用木活字印刷。

宋元时期,志书的体裁也由历史、地理的记载向更高更广的水平发展起来,地方志体裁和形式日臻完备。

9、明

明清时期,是我国古方志发展的兴盛时期。

明代是我国地方志得到较大发展的时期,明廷十分重视编纂地方志书。由朝廷颁布修志凡例,体例全国统一。全国修有《一统志》,省有总志,有通志,都是官修。省以下有府、州、县志,有官修也有私修。

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志向远大的平民皇帝,称帝立足不久,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便命儒士编修一统志。后又命各地将城池、山川、关津、水陆道路等编报朝廷。永乐十六年(公元1418年),朝廷下令:天下郡县卫所皆修志书。此后,各郡县有志,“实始于此”。明万历年间,已有人盛夸“自国史外,郡邑莫不有志”(乾隆《满城县志》序)。当时,有些府县志书,编修多次。关于专志的编纂,也相当普遍。现存明代志书约有上千种,其中以县志为最多。

东港区地域内有历史记载的第一部县志《日照县志》,就是明代万历十八年(1590年)由知县杜一岸主持编修而成。

10、清

清代是我国古方志发展的鼎盛时期。

清代是我国封建时代地方志发展的全盛时期。清代修志的规模是空前的,清代康熙、乾隆、嘉庆三朝三次重修《一统志》,清政府还一再诏令全国各州县修志,雍正时更规定各省府州县志要六十年修订一次。因此,我国历史上清代编纂的地方志最多。

清王朝在全国巩固了统治地位后,地方官府就积极倡导修志了。顺治年间,河南巡抚发动修志,当时的十二州九十五个县,基本上都编修了志书。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年),玄烨下令编修一统志,并命各省及府、州、县编纂志书。雍正、嘉庆年间,清王朝又先后下令编修一统志和省通志。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州县志书的发展。光绪年间,学部下令编修乡土志。不少州县的乡土志内容编纂得比较简明。在经济和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还编修了相当数量的乡镇志,如《南翔镇志》、《乌青镇志》、《杏花村志》等等。清代方志鼎盛的原因,主要是清朝最高统治者的重视和倡导,同时,时势造英雄,一批著名学者在地方志工作中脱颖而出,如戴震、钱大昕、章学诚、李慈铭等。据初步统计,现存的清代志书,约6000种,占现存旧志总数的75%左右。著名的志书有《灵寿县志》、《遵义府志》、《六安州志》、《永清县志》、、《亳州志》等等。

清代官修的州县地方志书,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内容很丰富。其中关于地理、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科学技术、农民起义、典章制度及历史人物等方面的记载,都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俗语说:木有本,水有源。寻根问祖,追本溯源,乃为人之本。族谱作为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国史,地志,族谱)之一,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然而,传统修谱,工程浩大,头绪纷繁,耗资甚巨。包括不少民间族老在内,人们普遍意识到:现代社会,人口流动性加大,民间宗族力量弱化,以往修谱模式实施将日益艰难,族谱文化很可能面临难以为继的窘况。

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因其所具有的信息录入、传输、搜索高效快捷的特点,为网上修建家谱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术支撑。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族谱网(zupucn)注定应运而生。把传统的纸质族谱搬上互联网,“记录百姓历史,传承家族文明”,是族谱网(zupucn)的宗旨,更是历史的使命。开创族谱e时代,实现“修(续)谱很简单,查询超方便,人人都能成为修谱师”目标,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族谱信息化专家组在对传统的表示家族关系的世系图及四种基本的记述格式(欧式、苏式、宝塔式和牒记式)的深入研究基础上,受到易经八卦的启示,历尽艰辛,终于成功首创了“阴阳(八卦)修谱法”、“阴阳(八卦)圆形法”、“阴阳关系图”,“阴阳世系图”等一整套核心修谱技术。

诚如一位专家所言:八卦是中国文化的哲学根基,以太极八卦的哲学思想构建而成的“阴阳(八卦)修谱法”,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技术融合的经典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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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体例完整的家谱,大致应有以下24项:  1谱名。一般称为族谱、家谱、家乘、家志、家传、通谱、统谱、谱录、谱牒、世牒、世谱、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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