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族谱顺序如何定的?定的时候有什么道理?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郑樵《通志》卷25:“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因此,谱学大盛。降至明清,私家修谱盛行,成为宗族普遍关注的大事,一般是三四十年即重修一次,往往是一修再修甚至多次重修,依封建统治者的逻辑就是“笃宗族以昭雍睦”、“修族谱以联疏远”。皇家也积极修谱,称为玉碟,由宗人府具体承办。现存家谱主要是宋代以后尤其是清代的私修家谱,其体例主要是融合欧阳修、苏询二体而形成的规范化的谱式,即“首世系,次讳字,次婚姻、次子嗣,凡祖宗之德行,品望、功业、文章悉载于谱。故族递衍而不乱,祖德常佳而不朽。”(《兴化戎氏重修宗谱》序),其内容归纳起来,大致有:
(1)谱名,有称家谱、家乘、族谱、宗谱、世谱、会谱、统谱、房谱、支谱等的不同;
(2)谱序:包括达官贵人及儒学大师等撰修的序言,用以反映本族的历史、族望、修谱简况及修谱原则等;
(3)谱论,即论述修谱的意义、原则、方法等;
(4)恩荣录,包括皇帝对家族成员中官员及家属的敕书、诰命、赐字、赐匾、赐诗、御谥文、御制碑文及地方官府的增谕文字等;
(5)遗像及像赞,载有祖先及祖中重要人物的遗像,并配诗示赞;
(6)族规家训,包括祖训、家礼、家典、家范、家戒、家规、族规、族约,是约束族人的礼仪规定,它对于族长的特殊地位、族众的行为准则、祭祀的礼仪、族产的管理等都有具体而又细致的规定;
(7)五服图,即明确族众的五服关系;
(8)世系,系家谱内容的主体,族中所有成员依照图表格式,按辈分次序进行排列,借以明确族人的代系及血缘关系等;
(9)谱系本纪,即记载族人的简单情况,如本人名字、父名、排行、字号、生卒年月日、科第、官职、妻室、葬地、子女等;
(10)命名行派,为族人命名需依一定的顺序以区别辈分,如曲阜氏依照“兴额传继广,昭宪庆繁样,会德维垂邮,钦昭念显扬”二十字命名;
(11)官迹,记载族中历代官宦名人事迹,有的还专门收集族中及第人员;
(12)传记;即族中名贤的传记材料,有行状、行实、事状、志略、忠义、孝友、贞节、寿文、贺序、墓志、序文、祭文、年诺等;
(13)先世考,考正本族的历史渊源和迁徒情况,如得姓始末、始祖、世派、迁徒地区等。 (14)名i录,记述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楼阁等
(15)祠堂,有记堂图、祀文、捐祠者姓名、祠堂规制、神位世次等;
(16)族产,如祠田、义庄、山林、房屋、田至及租佃文契;
(17)坟墓;即族人的墓地分布;
(18)艺文,收录族人的著述;
(19)领谱字号,记载家谱的编号、印谱总数、分发各房谱数及领取人名。
以民国时的家谱为例,它所构成的体例要素计有三十项:
1.谱名。2.目录 3.谱序
4.凡例5.万年历6.世源
7.世系图 8.派序 9.先祖像及赞
10.恩荣录11.宗戒12.家训
13.家戒14.坟茎15.五服图
16.宗祠17.族产18.耆旧传
19.艺文20.大事记21.历届修谱名目
22.承修名目23.提修名目24.新旧居迁地名
25.门丁数26.领谱字号27.捐输名目
28.杂记29.后记30.宗支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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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家谱还有专章记载本宗族曾经发生的大事,如与其他宗族发生的纠纷或械斗;与冒认本族的同姓所打的官司等。家谱是一个家族的百科全书,是传家之宝,一般秘不示人,故领谱子孙妥善保存。每次大祭时,全族将所有现存家谱集中到祠堂查验,凡是遭到鼠咬、油渍、虫蛀、受潮霉烂的家谱,藏谱者都要受到声讨和处罚,若卖出即被作为不孝子孙逐出宗族,如《西石城风俗志》记载江南一带的世家大族“谱集,污则罚之。谱未呈验者,亦予罚。”由于家讳甚严,家谱严格遵循隐恶扬善的规定,但家谱仍是人们认识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载: “汉书艺文志是秦、汉以前著述的总录,隋书经籍志是隋以前著述的总录。”那么“家谱”一名的取用应在汉至南北朝时期。所以,在《新唐书》中,以“家谱”冠名的才真正开始多起来,如“谢氏家谱”、 “薛氏家谱”、“颜氏家谱”、“李用休家谱”等。说以“家谱”为名始于宋代,是不确切的。作为家谱,本应为一直系之本家谱。但后来,绝大多数是凡同一区域内的同一先祖的各分支后裔的共同谱牒统称为家谱。从历史上谱牒用名看,宗谱、族谱、家谱应是有一定区别的。
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余子为小宗。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这是周代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当时大夫、士阶层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别子无权继承君位,必须分立自立一家,成为某一家支的始族,即“别子为祖”,继承始祖别子的也只能是长子、长孙、长曾孙这一系统,此谓“大宗”。《仪礼·丧服》:“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服族也,”极言大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之高:别子的继承人是世代不断的,故称“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别子除有长子,还有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简言之,凡同祖之裔为宗,宗人凑聚为族,按古宗法制度所制,大宗和小宗的合称为宗族。
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凡所告事,宗于皆书于宗籍,大宗无后则支子以昭穆之后宗之,则宗道存,而诸义有主也。”(《续通典》卷67)
义田 又称“义庄”,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范仲淹创设义庄的初始动机是:‘祖宗积德百余年始发于我,今族众皆祖宗子孙,我岂可独享富贵”(《宋人小说类编》卷一)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故顾炎武说:设立义庄“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思,吉凶有通财之义。”如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八)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做到“臣不言君名,子不言父名。”家讳现象,周代即以出现,汉晋逐渐盛行,至南北朝进入全盛,后世相沿,但明清时稍松。依家讳要求,外出写家信,信封上忌用父亲名字,而要用本人名字写成“某某某平安家信,”对别人说起自已的父母,亦多用“府君”、“萱堂”、“椿庭”、“家父”、“家母”一类的词代称。在行文时,如遇与长辈相同的字,则以改字、缺笔等方法加以回避,以表尊敬。如苏东坡作序,一律以“叙”代替“序”字,以避父讳“序”;司马迁父名“谈”,故他在《史记》中从未用“谈”字,家讳发展到后世已不限于文字和称呼上,如晋代桓玄父名“温”,其家中讳说“温‘,因来宾要求温酒竞至大哭,
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这种规定自汉代开始,明清时期的大家族颇为盛行.如江西九江吴氏的排辈为:德里伯志盂,时添国道中,之登光宗应,茂学仁宜从。周邦新进化,富寿兆长荣,昭代闻仕启,恒慈建立洪。昌明高尚法,永守善良功,锡庆开先业,修和本大同。江西靖安钟氏的排辈为:子孙永昌,宗先福长,顺龙有庆,发荣万方。可见,排辈用字连接起来反映了强烈的血亲观念、浓厚的尊祖意识以及对于宗族繁荣昌盛的期望。
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故<礼记·祭统》:“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周礼·夏官司马·司土》:“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周代设专官区分昭穆,如小史、小宗伯等。小史负有辨昭穆的责任,就是指史官应根据系世来确定王族成员的行辈。《周礼·春宫宗伯·小宗伯》特别强调小宗伯的一项职责是:“辨庙祧眨昭穆,”意即在为某位祖先建立宗庙时,朝廷的典礼官便要事先根据死者行辈标志的昭与穆,来确定其宗庙应建在宗庙群中的昭组还是穆组的位置上。这种以昭穆区分行辈的办法比较原始,在汉代被以行辈字标志行辈和方式取代。
九族 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具体分布为:父族四指五族之内为一族,父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已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指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之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指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可见九族是一个较大的亲属团体。后世在概括宗亲关系时基本上不用九族的提法。
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贾谊新书》:“人之戚属,以六为法,人有六亲,六亲始日父,父有二子为昆弟,昆弟又有子,子从父而昆弟,故曰从父兄弟。从父昆弟又有子,子从祖而昆弟,故为从祖昆弟。从祖昆弟又有子,从曾祖而昆弟,故日曾祖昆弟。曾祖昆弟又有子,子为族兄弟,备于六,此之谓六亲。亲之始于一人,世之别离,分为六亲。亲戚非六则失本末之度,是故六为制而止矣,六亲有次不可相谕,相谕则宗族扰乱,不能相亲,是故先王设为昭穆三庙以禁其乱。”依此,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以编撰当代姓氏人物世系为题材的籍典,有以人物世系为研究对象而创制的体例和修撰法则,从而研究它的起源、类别、功能、社会作用等,进而“演为专门之学”,这就是谱学。早期的谱学概念,主要着重于谱碟的修编、总汇、法则等方面。晋太元中贾弼撰写的《姓氏簿状》,称其为贾氏谱学,梁王僧孺在贾弼旧本的基础上,充实增补改撰为《十八州谱》,号为王氏谱学。隋唐时的《衣冠谱》、《开元谱》、《元和姓纂》、《永谱》等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唐在全国收集了大量的士族家谱,考其世系,撰编成大型的《氏族志》一百卷、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至今敦煌石室还存有《氏族志》原始写本残页。五代以后,有郑穛的《通志》著录谱序六种,另有《氏族典》、《古今姓氏书辩证》等都是有影响的谱学专著,特别须提及的北宋欧阳修与苏洵在谱学领域所创制的欧苏二体,为谱牒的修撰提供了至今不改的法则。这些古代谱学成就,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现代谱学,更着重于谱牒所涉及的历史内容而进行的学术研究与探讨,取其有史学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精华部分,并从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地方史等方面解析历史,从而服务于现代社会。
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从广义上讲,一部完整规范的谱牒,应涵盖该族历史、源流世系、人物、事件、业绩、迁徒、族规等内容。自宋起,编撰谱牒有两法,即欧体和苏体,也称欧式和苏式。
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形成或成为“支谱”的因素往往也是因分衍、择业、迁徒等原因,游离在原宗地所发展而成的,所以冠以“支谱”,它本身就表明了它属某宗之下的一个分支。支谱仍属于族谱范畴。
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虽然冠用家乘的不太多,但对谱碟的称谓单位则多有使用“乘”,是谱牒定量的又一别称。谱中有如:“以上大乘,每乘拾八本。”这里所谓的大乘非指佛教“大乘”之意。乘,本为春秋时晋国的史籍名,以后引申到载史之类的书,可称“史乘”。因此将谱列入史类称乘,大乘即本族总谱和门谱的合称,如“每乘拾八本”,即这部完整的谱碟共十八本/
一、族谱的基本概念
1何谓族谱
谱牒又称家谱、宗谱、家乘、族谱等等,各地叫法不同,但皆是记载本族世系传承及其相关内容的历史图籍。谱牒可分为由专门机构修订的官家族谱和由民间私人修订的私家族谱。《辞海》的释义是:古代记述氏族世系的书籍。它是以文字形式出现的按辈份排列的血缘宗族的人际关系,是中华先民血缘相亲、守望相助的实录,是记载以父系为主体的家族源流和繁衍生息的图集,是家史和宗族文化的重要载体。
谱牒的产生极早,可以说历史悠久,渊源流长。殷墟出土的记载姓氏世系的甲骨片,被史学界称为“甲骨家谱”。商代设有掌管谱牒的官员,并建立了谱牒档案。战国时,史官编写的《世本》就是一本自黄帝以迄春秋时期诸侯之氏族、世系、居地的谱牒合编,被史学家称为我国第一部谱牒专著。谱牒文献的最初记载始于西汉刘向的《别录》和班固的《汉书》。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政治、社会、婚姻的需要,十分强调门第和血缘关系的尊卑,所以修谱之风十分盛行。至宋代大文学家欧阳修、苏洵等都亲撰族谱,并被后世尊为范本而效法。唐代以前以官方修谱为主,五代以后,修谱之风日益昌盛,并从官方走向民间,宋代以后才逐步出现各姓各氏自修家谱,且要求续族谱一般不超过三十年。至清代中叶,家谱多至汗牛充栋,并被视为传家之宝。
族谱属于史学的范畴,是我国历史典籍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方志、正史共同构成了中国史学大厦。三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正史”即是国史,是专门记载国家大事。“方志”是地方史籍,只记载一方水土、人文及经济资料。“族谱”则着重记载一个家族的历史等情况。正史极难囊括地方特有的内容,方志也不可能包揽一家一族的具体情况。正史不足才修方志。族谱的有些资料亦可弥补正史、方志之不足。从史料角度看,“族谱犹国史”。由于族谱的资料内容极为丰富,它的价值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和关注。
2族谱的体例
家族世系之体例,自宋代以来就有欧式与苏式之分。欧式创自欧阳修,注重上下垂直联系,渊源历历可索,但事迹难考;苏式创自苏洵,注重左右横向联系,事迹明了,但原委难稽,各有所长。张氏族谱,两者兼用。先采用欧式,列出世系,再采用苏式,详载个人信息。族谱修撰到了明清两代,其结构己基本定型。
3族谱的主要内容
家谱繁简各异,卷秩不一,但从其目录来看,它们所包含的内容则大体一致,一般有序文、题辞、凡例、祠产、先祖坟茔,还有的设有仕宦录、科举名录、节孝、诰敕、像赞、匾额、传文、后跋等组成。比较简单的只有序文、辈行和世系。
中国家谱保存至今的,以清代和民国的为主,约占全部数量的90%。就这部分现存家谱来看,尽管其编纂形式有所不同,编纂体例有详有略,记载范围有大有小,记载内容有多有少,编修重点各有侧重,但其格式基本上是相同的,是统一的,是有章可循的。一部体例完整的家谱,大致应有以下各项:
(1)谱牒名称。一般均称为族谱、家谱、宗谱、家乘、世谱、统谱、支谱、祖谱、合谱、联宗谱、大成谱、房谱等,也有的称为谱传、真谱、渊源录、源流考、清芬录、世典、世牒、世恩录、故谱、族谱图、族系、族讲、石谱、世家、私谱、本书、大同谱、乡贤录、传芳集、家传簿、先德传、系谱、谱志略、家谱汇编、家模汇编等,可谓名目繁多。其中以称为族谱、支谱、房谱、宗谱和通谱的较为常见。
(2)谱序。序,分为自序与他序两种。自序,记载始祖以来的分衍派系,迁徒发展情况,使子孙明白先世的世系。有的注明以往历次修谱情况,使子孙清楚本族谱史。大多数叙述侧重于修谱的原因、目的及其艰辛。他序,一般是请当时的名家或当地的行政长官所作的序,其内容除涉及上述各项外,主要是对谱主和家族的赞美与希望。稍具规模的家谱,卷首一定会有一篇至几十篇不等的序文,它是每部家谱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谱序还分为新序、旧序、族外人的客序、跋语等。
(3)谱例。又称凡例,修谱凡例,例言。它对家谱的体例结构、内容详略,入谱对象、专用术语的解释,对行文格式、图表的应用作出规定,是修谱的法律性文件。可以反映出一部家谱繁简与好坏,其中一些对子嗣、妻妾专用术语的解释与界定。一般而言,一些家谱在每一次续修时都会订出若干条与时俱进的规则,以作为修谱时所要遵循的原则。
(4)谱论。许多家谱都专门辟有谱论一章,专收先贤的谱说、谱论、谱议的篇章和古代经典中的有关论述,对修谱的作用、功能、意义、历史、原理、方法等加以发明和阐述,是研究谱学的宝贵资料。
(5)恩荣录。主要内容为历代皇帝对家族中的官员及其家谱的敕书、诏命、赐字、赐匾、赐诗、赐联、御谥文、御制碑文以及地方官府的赠谕文字等,以显示和炫耀朝廷对该家庭及其成员的奖励和表彰,同时反映本家族的地位和身份。
(6)像赞、遗像。祖先及家族中历代英贤、重要人物的图像资料,一般为正面是遗像,背面是像赞。
(7)姓氏源流。中国家谱素来有“叙本系,述始封”的传统,明清以来各家谱也大多有记姓氏源流的一章,或称姓氏源流,或称宗族源流。它主要是用来记述本姓来源、本族的历史渊源、始祖、世派、迁徙、各支派间关系甚至改姓的原委等。族谱中追溯姓氏之渊源,彰显立姓始祖,探索宗族演变,记录传承脉络,也是中华文化尊重生命、尊重历史、尊重传统的体现。在张氏家谱中,记述了自始祖即轩辕黄帝第五子挥公以来到现代五千多年的本族张氏世系传承图表,其用简短精炼的语言文字图表描绘了一幅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家族史。作为每一部族谱的必有部分。源流考中所蕴含的历史知识,带给我们大量的上古姓氏源流文化的传奇,这又未尝不可作为我们认识那段文明的一个依据。
(8)族规家法。是宗族家族成员共同制定的、用以约束和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规,是家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名称各异,种类很多,诸如家规、家约、家戒、家法、家礼、家典、家仪、家条、族规、族约、祠规、祠约、规范、规条、规矩、条规、戒谕等。家法是对一个家族具有“法律效力”,用以约束全族成员的规章制度、法规条款的总称。家法是先人的经验积累,是世代不断完善、传承的一种有别于他人的精神风貌,这种优良的传统,就是一种家风,更是一种齐家之道的家族文化。
(9)祠堂。记载宗族、家族祠堂修建的历史,介绍祠堂的建筑规模、地理位置,收录有关祠堂的碑文、诗文、祠联、祠匾、祠堂图,建祠捐资人名称,记录祠堂内神位世次、配享、附享、祭祀情况等。
宗祠,又叫家祠、祠堂,安放着祖宗的神位,是列祖列宗神灵的安息之所,正因为如此,它就变得十分神圣,它既是祭告祖先在天之灵的殿堂,又是家族实施权力的公堂。在祠堂聚族祭祖,一般一年两次,分春、秋两祭,或将秋祭改为冬祭,也有一年只祭祀一次的,至于具体时间也因地因族而异,但一般都以不违农时,合族方便为原则。祭祀前要设立主祭人(由族长担任)和纠仪、通赞(引赞)、分类、读祝等各“执事人”,并在祠堂悬挂彩灯,摆设祭器、祭品,祭祀时焚香叩拜,金鼓齐鸣,“小乐”徐奏,热烈庄重肃穆。祭祀的仪式很多,主要是告祖和祀祖。告祖就是举行一定的仪式,告诉列祖列宗,子孙集聚一起,将开始祭祀,请其神灵莅临享祀。告祖祀祖都要宣读祭文,然后焚化,表示祖先己经接受。
“郡望”和“堂号”是姓氏文化中的重要内容,是表明姓氏的地域分布、文化特色的重要标志。是区分同一姓氏不同地域和识别亲疏的主要依据,也是寻根问祖、追源溯流的基本线索。“郡望”指魏晋南北朝至唐朝时期每个郡里显贵的家族。意思是世居某郡为当地所仰望。随着“郡望”这一标明家族身份符号产生,而依为同郡同姓人,郡以标明某一家族或一房的名号“堂号”也就应运而生。“堂号”也即为祠堂号。是申明一个家族的出身来历,区分族属支派的标记。是表明本族居住地域、思想、文化、功业成就、精神追求等具有本族特点的东西。既是对某一姓氏家族特色的高度概括,也是当时社会形态的反映,同样具有区分宗支族别、血缘亲疏的社会功能。它的更深内涵是中华家族文化中一种用以慎终追远、弘扬祖德、敦宗睦族的符号标志。是寻根意识与祖先崇拜的体现。具有浓厚宗亲色彩与精神纽带作用。堂号常书写在族谱的封面。张姓堂号常见的有“清河堂”“孝友堂”“百忍堂”“金鉴堂”等数十个。
五服图。又称服制图。所谓五服,就是指古代丧服制度中的五种服色,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丧服是根据生者与死者的远近亲疏关系而穿着的一种服饰。因五服本身就表明生者与死者的亲疏远近关系,同时又表明与死者同有关系的生者与生者之间的远近亲疏关系,所以不仅在执行丧礼时要涉及到,而且在执行宗族、家族事务及执行法律时也必须涉及,所以家谱中一般都载有五服图。
(11)世系。这是家谱中的主体部分,又称为世系图、世系考、世系记等。这部分内容为所有中国家谱共有,因而成为家谱区别于正史、地方志的最明显的标志。世系表除欧阳修、苏洵所发明的欧式图谱和苏式图谱外,还有两种比较常见:(1)宝塔式图谱:这一图谱形式何人所创、创于何时目前尚无定论,不过最迟已在南宋时出现了,因此很可能也是北宋人的成果。(2)牒记式图谱:这一图谱的特点是分别按世代以文字叙述先人的事迹,既不用线条,也不用图表。
(12)传记。家谱中的传记,又称行状、行述、行实、事状、志略等,其体裁有传记、行状、寿文、贺序、墓志、祭文以及摘自正史中的资料,主要载录家族成员中的“忠臣孝子”、“节妇义夫”的事迹和传记资料。传记,是为本家族凡有道德可纪、贞节可树、文章可传、学行可载者,即为所有一切贡献于社会、家族的人立传,以记其事迹勉励后世子孙。历史上很多有名望的人,其行状、墓志、神道碑、年谱等都收录进谱。
(13)谱系本记。也称作世序、世系录、先世考等,主要内容与世系部分大致相同。记载本族成员的简况,即本人名讳、父名讳、排行、字号、生卒年月、寿元等。
(14)族产。记录家族、宗族的集体财产,如祀田、坟地、义庄、学田、义墅、山林、房屋等。
(15)契据文约。专门登载和记录与族产有关的契据文约、管理制度以及宗族、家族内部关于承嗣、婚姻、分家等的文书及契约。
(16)坟茔。记载族中公共坟地的情况,包括墓地图、坟向、祖坟及各支派墓地分布等。
(17)名迹录。记载与本族或族中成员有关的山水桥梁、亭台堂舍、庵寺书院等。
(18)任宦记。记载族中成员历代官宦名人事迹,其内容与传记部分大致相同,包括履历、科第、政绩、功勋、著作、学说等。
(19)年谱。是按照年、月、日专门记载一个人生平事迹的一种体裁。
(20)艺文。收录家族、宗族成员的著述,包括奏疏、殿试文、万言策、诗词和各式文章等。
(21)字辈谱。又称派语、派行诗、行第、派引、排行等,专门登载族内成员排行的字语。
(22)领谱字号。中国古代家谱修好后,在派发给族中成员前,对每部谱都编以号码。
(23)续后篇。或称余庆录,指家谱修完后,专门留空白纸数页,留待后世子孙续记,以示绵延不绝。
(24)纂修、捐资人名单。家谱的纂修或续修,是家族、宗族中的一件大事,涉及族中许多人员,且须动员全体族人捐款助修。
以上是家谱的基本格式。一部家谱也许不可能将上述基本格式全部用到,但格式中的主要部分,如谱序、凡例、世系图、传记、家规、艺文、字辈谱等肯定会有,家谱也正是凭借上述内容将家族的历史渊源、迁徙情况、历代英贤等保存下来,并流传后世。
其实一部完整的家谱就是一个宗族的历史或是家族百科全书。通过一部家谱,我们可以了解到该家族的历史沿革,世系繁衍,人口变迁,居地变迁,婚姻状况,该家族成员在科第、官职等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事迹,该家族的经济情况和丧葬、礼典、家规、家法等典章制度等。而家谱也正是将这些内容以书、图、志、表、史的形式记录下来,成为可与正史、方志并列的又一文史宝库。
4为什么要编纂族谱?
(1)编修族谱是寻根留本的需要。古人云:“谱谍,身之本也。”意思是谱能告诉你,你是谁,你从哪来。人们常说:“我们都是炎黄子孙”,但你并不知道其中的由来,通过修谱追根溯源,你就会知道你从哪里来。
人从娘腹中十月怀胎,呱呱落地,在世上短短几十年,最后静静地离开人世。古人云:“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名”就是人之本,人过世后,连一个名字都没有留在世上,若干年之后自己的子孙,就会忘记,那不是枉活一生,白活一世,换言而之,你的后代也就失去了根本。
过去和现在,有很多人为自己的父母、祖父母树碑,一者表示后人的孝心,二者是不忘先人,但它又能保藏多久?世代变迁,人为的损坏,年代长久日月的风化,也就失去了树碑的作用。而几千年谱书之风,代代相传,从远古至历朝历代,乃至到今天,先祖的名字流传至今,这不是修谱的作用吗?
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你的根底在哪里?万里江水,源起何处?一个人连自己的根源都不了解,岂不负先人养你?所以说修谱,意义重大,一者可以帮你查清你的祖先是谁,让你的名字与先祖一起流芳千古,二者是把你的祖辈、父辈和你一同记载下来,让你的后人代代相传,永远知道你们是他们的先祖,将来和他们一起流芳千古。
(2)编修族谱是清缘备查的需要。古人云:“子孙不知姓氏所从来,以昧昭穆之序者,禽兽不如也”。意思是说,姓氏是一种血缘关系的标志,人兽之别,就在于他们对于血缘关系,有一种生生不息的寻根意识,使这个家族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一个人不管漂泊多远,总是忘不了自己的家乡,因为那里埋葬着他们的先祖。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有着将祖宗的事迹记录下来传给后人的习惯,这就是家谱的功效。只要有了谱书,族人的人和事,都会有记载。
(3)编修族谱是增知育人的需要。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近年来,由于对子女缺乏应有的家族观念教育,导致现今很多人没有家族观念和人伦规范,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上下不分,孝义全无,有老不养,有子不教,吃喝赌博,享乐无度。为官不体恤黎民,奢侈无度;为民不尊师长,横蛮逆行。用什么教育他们?谱书是很好的教材,家训族规中有现成的规范。谱书中收录了历代经典,如何立志?如何敬业?如何治学?如何治家?如何做人等等,有很多东西是在学校里学不到的。她能很好的陶冶我们的情操,鼓励我们热爱生活,奋发向上,为国贡献,为族争光。
(4)编修族谱是血肉联情的需要。俗话说:“亲不亲,故乡人”“多个朋友多条路”。在现今社会中,由于求学、打工、工作、婚姻等原因,人员流动性大,特别是现代交通、通讯和信息的高度发达,使国际一体化、“地球村”成为了现实,人们不可能禁锢封闭,走出家门,走出国门,漂洋过海更是家常便饭。这些分布在五湖四海的本族子孙,只有通过联宗和联谱,才能加强血脉同胞的相互联系和深入了解。大家知道,一个人在外地谋生、工作,路人不如乡人,乡人怎比血脉之情。有了谱书,哪怕你走到天涯海角,哪怕是萍水相逢,我们的血脉亲情一定更浓厚、更深重。
(5)编修族谱是承前启后的需要。这里有双重含义:一是上对先人,二是下对后人。我们的先人,在历史的长河中,千辛万苦、开荒拓土、艰苦创业,为社会,为后人创造了丰功伟绩。所有这些,不能在我们这一代丢弃。只有通过修谱,为他们立传,把他们的光辉业绩和精神财富,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作为永久的纪念,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只有这样,才能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后人。
二、编纂族谱的基本方法
家谱是一个家族、宗族全面、详细的记录,堪称家族、宗族史或家族、宗族百科全书,同时家谱又起着敦宗睦族、凝聚血亲的功能和作用,那么纂修家谱可说是中国古代家族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古人对纂修家谱可以说是谨慎而又隆重的,将修谱视为宗族中的头等大事。有些家族在纂修家谱时,请本族或外族名人学士撰写序言,其主要目的就是借以扬名和炫耀,但从另一侧面也保证了族谱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部家谱从酝酿重修或续修,到新谱修成,中间有许多过程,这里按续修和新创修分别介绍。
(一)续修族谱。也就是说,在原老谱的基础上补充完善。
(1)平时分项记录族人的情况。如家族成员,凡生丁口、行冠礼、结婚,均须预先立册一本,以便以后陆续增入新添丁口。每年冬至祭祀前,族内各房须将男丁情况报至族里,同时将婚、嫁、卒、葬等一并报上,以作为日后修谱续修的依据。
(2)平时由各房单独记录,再按时汇总登录平时家族成员的基本情况就由各房或各支单独记录和掌握,各家族成员也主动将变化情况报告房长,如生丁后须报以下内容:某房、祖某、父某、行某之第几子、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每年冬至,各房长将该年的全年变动情况造表登记后送入族内,再由专人登入总册送至族祠或派专人保存,到修谱续修之年时再拿出来使用。
(3)由各户按时报告变动情况如山东曾参后裔在祠堂内设有《纪年簿》,规定族内成员生子三天命名后即报告族长,登名于簿,记明出生时日;去世者,家属半年内将死者寿数、葬地报告登记;即媳妇,要求把女方生日、娘家情况记录在簿;迁居外地者,要一年汇报一次情况,注明居地等项,以便族长记录。
(4)修谱时普查填表而后汇总纂局格式如下:第几某户、几十几代、名某、年几十几岁、现居某县某村、习何业何职、曾祖名某、号某、何指、在否、父字某、号某、何指、在否、有子几人、名某。
(5)派人外出实地调查这是一般家族修谱、续谱时最常用的收集资料的方法之一。有些家谱在载录修谱人员时称从事这项工作者为“采访”。外出实地调查的主要对象是迁居外地的本族成员的基本情况。
(6)各支族提供有些家族规定:修谱前两年,各支族要将各自的情况先行编好送来汇总,各房“预先编订,早发传启,汇齐修梓”。
(7)利用旧谱资料这也是一般家族修谱、续谱时最重要的资料来源之一,几乎所有的续修谱都是在旧谱基础上参核考证,拾遗补缺再填加新材料而修成的。
(8)利用御赐诗文及各种契约文书等文献资料。福建莆田《九牧林氏家乘》则载有宋、明两朝五位皇帝赐给族人的八首诗词及唐朝时发给林家的免税役户贴。
(9)从正史、方志、文集及其它书籍、资料中抄录资料一些大家族的家谱收录人物众多,这些人物或在正史中有传,或有文集行世,或在方志有载,另外他们与同时代的族外好友或有彼此酬唱、书函往来。这些酬唱、书函等也许收录于他人的文集之中。以上种种情况都会在修谱、续谱的过程中遇到,因而正史、方志、文集和其它书籍、资料也成为修谱时不可遗漏的重要宝库之一。
(10)辑录族人所撰诗文及其它存稿。
(二)创修新谱。有的家族,旧谱已经损毁无存,或者老谱破损严重,那就需要重新编纂。这样,编纂族谱的工作量就很大,方法与续修也就有所不同,需作重点介绍。
修谱,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修好一次族谱,重要的工作有三项:组织、经费、编辑。
第一步:组织机构
实际上是组织者和组织实施的统称。通俗地说,就是由谁来倡议修谱,谁来组织修谱,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保证修谱能顺利完成。
修谱一般有倡修。倡修者或为族长,更多的是在政治、经济上有一定发言权的杰出人士,也有对宗族事务非常热心的人。既有人倡议,家族就开始组织:不外乎召开各房代表会议,筹措经费,确定编辑班子等等,然后是调查、编辑、汇总、成稿、印刷。谱成之后,一般都要庆谱。应该指出的是,旧时修一次谱,花费是非常巨大的。
那么如何组织修谱呢?依然得有倡修。每一件事的缘起总得有热心人提议。现在的倡修者,首先是宗族事务的热心者居多,其次是本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者,然后是经济较富裕的族人和在政界有一定影响力的族人。有人倡议,召开筹备会议,各房有代表,各地有代表,还有知名人士等。筹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两项:一是统一思想,确定族谱编纂的大体思路和方案;第二,成立族谱纂修机构,推举负责人。这个机构是修谱的组织者,其负责人,或曰主修,或曰理事长,举足轻重,他应该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辈份高,说话比较有影响。如果这人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知识水准似乎不能胜任这个工作,这个时候可以考虑选举一位工作能力较强的执行主修(理事长),由他来做实际工作。修谱班子确定了以后,就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会议事:一是确定编辑班子;二是筹措经费,并确定开支范围和标准;三是组织协调采访(调谱)工作;四是组织审查族谱草稿;五是印刷;六是发谱庆谱活动。
在日常组织管理之中,组织者会遇到很多困难和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经费不足,如采访调谱不顺利,有族人不愿意参加修谱……凡此种种,需要组织者以热心、细心、耐心和高超的工作艺术,良好的协调能力去解决。
在修谱的组织工作中,协调工作十分重要。因为修谱机构(理事会)的成员来自不同地区,各自的地位、身份、能力、性格、审美观、文化程度、热情等方面有差异,族人的认识水准也不一,这就需要负责人首先要团结、协调好修谱班子,依靠全体族人,以自身的热情带动整个班子和全体族人的热情,修谱才能善始善终。
我们中国人,每一姓氏在祠堂中都有一本家谱,又名家乘。家谱中记载着祖宗的来源,有许多追溯到周代,因为周代的子孙分封各国,以地方为姓;有的还远溯到轩辕,以证明自己的确是黄帝的子孙。
后世各宗族修家谱,有四姓是所谓“通天谱”的,意思是普天之下,全世界只有一种家谱的。这四姓就是孔、孟、曾、颜。这四姓的祖先都分别追溯到孔丘、孟轲、曾参、颜回四大圣贤,而这四家的家谱,所排的字辈——就是辈分命名所用的字——也完全是一样的。
说到字辈,是修家谱的重要工作之一。以前每三十年修一次家谱,即使衰落的家族,最多不能超过六十年。在修谱的时候,就要决定排出新的字辈。以蔡家的字辈为例是“世泰家声启,运隆教泽长”十个字。在1944年修谱的时候,就另外决定了新的十个字,作为后十代命名用的,假如本人名“世”信,儿子则名“泰”来,孙子名“家”珍,曾孙名“声”传,玄孙名“启”伟。由名字上一看,就辈分分明,尊卑有序。在同辈中,也有不同字用同一部首的。如启字辈的同胞兄弟姊妹,兄弟名启伟、启仕、启优、启侠、妹妹用启侬、启仪、启仙等等。这种表明血统的方式,后来更扩而充之,作为表明文化系统、社会关系的方式。
在家谱中,可以看到祖宗的来源,我是河南人,我们傅姓怎么由平陆一带到南阳来的?然后历代祖先,有谁到那里去了,都有记录。
宗法社会的组织,就有这样严密,对于个人的名、字、号、谥法、事业、行状,等于一篇小传,在家谱中都记载得清清楚楚。在家谱族系表的线都是红的,如果中间看见一条蓝线,就是很严重的事情了。因为红线是代表血统;如果是蓝线,就是表示没有生孩子,而是由兄弟的孩子,即侄子过继来承宗祧的;如果没有兄弟侄子,由外甥(姊妹的孩子)过继来延接香烟的,则加双姓,一般是本姓血统最近的过继(也叫承祧)。其中也有一子双祧的,如兄弟两人,哥哥无子,弟弟也只有一个孩子,那么这个独子,就同时是伯父的孩子。而且除了生父给他娶一个太太外,伯父也给他娶一个太太,称为长房媳妇。(当然,弟兄排第几,就是几房)。那么长房媳妇生的孩子,就是伯父的孙子,本房媳妇生的孩子,为生父的孙子。如果没有叔伯兄弟,就从叔伯祖的后代同辈中承祧,一直追溯到五代上去。如果外甥过继承祧,要经过族长的同意才可以,而且过继来的第一代要加双姓。如张家由李家外甥过继而来,在家谱中的蓝线下就写张李某某。
在人类学的立场看起来,好像红线或蓝线没有多大关系,“民胞物与”的精神,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谁的儿子都是一样;可是站在宗族血统的立场,就绝不敢以开放的思想来做。还有的人声明不是外甥,是“路边妻”生的孩子。所谓“路边妻”是有的地方有租妻的风俗,租一个妇人来,生下孩子以后,将孩子交给男方,各走各的路,没有夫妻关系。可是怎样去证明呢?“路边妻”等于西藏的多夫制。在西藏有一夫一妻制,有一夫多妻制,也有一妻多夫制,一妻多夫有的是兄弟同妻,也有的是一个妇人同时是张、王、刘、李几家的太太,女权很高。所以“路边妻”的孩子,碰到几家修谱时就发生问题了,因为无法证明这个孩子到底是哪一个丈夫的。但无论是红线或蓝线,有一个最主要的精神,就是“兴灭国,继绝世”的精神,对于没有后代的,一定想办法把他的宗祧继承下去,香火延续起来,这是中国民族思想的精神。
每一宗族的家谱,依照老规矩,仅有两部。正本放在祠堂里,副本放在族长的家里。如果为了法律问题或者宗族上其它什么问题,要查家谱的时候可不容易,非要全祠堂的董事、负责人到齐了,才可以打开这个藏家谱的箱子。我当年在家里修家谱,一位朋友告诉我,他当时回去修家谱,有所变革,不像以前那样有半张书桌宽大的正副两本,而变成了现在的二十四开本,同时印了一百多套,凡是出了钱的,或一家送一套,或三五家送一套,以资流传。所捐的钱,绝对超过预订的价格,甚至有的超过十倍以上,以表示对祖先的孝道,为宗族尽力。领家谱时,非常隆重恭敬,视为一种光荣,除了用古典鼓乐,到祠堂中恭领,如迎神一样,而且当天还要设宴,邀请诸亲友,因为这也是一件喜事,宗族、亲戚、朋友、邻居都会来道贺。领回的家谱放在“谱箱”里面,供奉在祖先牌位的旁边,是不能轻易打开的。如果是几家合领的家谱,就由合领的几家轮流供奉保管,一家以一年为期,对这件事是非常严肃庄重的。
家谱不但是为个人,而是为一家一族的宗法社会观念而存在;它更高的价值,在于其中有很多宝贵的资料。尤其在历史这方面,寻查个人的史料,像岳飞、文天祥这些人的传记,就是从他家乡中的家谱里,找出很多真实的资料与记载,这些资料在历史上很重要。换言之,家谱家乘,就是它这个宗法社会的一个小的历史。我们常说,大家都是黄帝子孙,就是各家循家谱研究,追溯到最后,黄帝是每一家族的根源。发展下来,就表现了“兴灭国,继绝世”的民族观念。
更新于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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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品中正制
1、 九品中正制的建立:曹魏时,曹丕创立。东汉末年,农民起义冲击了地主阶级的统治,军阀混战也扰乱了原有的统治秩序,“魏文帝为魏王时,三方鼎立,士流播迁,四人(士、农、工、商)错杂,详(核)无所”(《通典·选举》),汉代的察举征辟制已无法实行;同时,一些大姓名士已逐渐成为支撑曹氏政权的柱石,曹丕夺权建魏也需要得到他们的支持、拥戴。这样,他创立了“九品中正制”。这个制度规定:各州郡设“中正”,负责察访、品评本州郡士人;中正评定人物,要“计资定品”,就是考虑此人家世官位的高低,确定“品”;还要看此人的才德,作出评议,谓之“状”;中正把被评者的品状呈报吏部,作为政府选官的依据。九品中正制的实施,反映了东汉以来豪族势力的迅速发展,曹操曾经打击过 不肯归顺自己的世家大族,但是他也网罗了一批名门大姓作为依靠。实行九品中正制,为世家豪族长期操纵政权提供了法律保证。特别是曹魏后期以来,中正一般都由“著姓大族”的官僚担任,这个制度就成了维护他们利益的工具。最初,还比较注意评议本人才德的“状”,后来,状就变得可有可无了,“品”成为选官任人的唯一标准。这样,九品中正制为士族门阀政治的形成铺平了道路。
2、 含义、内容:九品中正制是对魏晋南北朝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有重要影响的选官制度。九品:划分人才优劣的九个等级。中正:评品官,一般按中央有名望的官员按原籍担任。中央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授予相应官职。
3、 评定标准的沿革:初创时,家世、才能并重;至西晋重门第和家世,轻视才能。
4、 评价: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进一步促进了汉魏际士族形成及以后的巩固发展。 封建社会作为私有制的社会,从法理上讲属于身份社会,既然如此,就会需要森严的等级来确立社会秩序,官员也是如此,为了保证中央集权,使得政令畅通,不同级别间的官员建立起了不平等的关系。但正如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是权力架构中的两极一样,士族的形成表面上即是这一制度造成,却也从理论上证明了社会权力的再分配。从历史的长河来看,九品中正制在当时是有一定进步性的,它扩大了统治的基础,有利于决策的民主性和执行政策的延续性。
二、士族制度——按门第高低为标准的选官制度
1、 产生原因:士族制度的形成,从制度上讲是与九品中正制相关,从社会基础上讲与豪强地主势力尾大不掉相关,从历史根源上讲是小农经济的分散性相关,从社会权力根源上讲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矛盾和冲突的极端反映。
2、 含义:士族是以家族为基础,以门第为标准,在社会上形成的特权阶层。“士庶之科,较然有别”,士族是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庶族:士族以外的地主称庶族。“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3、 发展过程(沿革):是东汉以来在政治经济上享有特权的豪强地主势力发展的结果。形成于汉魏(九品中正制度),巩固于西晋(门阀制度成熟),鼎盛于东晋(东晋是由士族支持下建立的),衰落于南朝(士族腐朽,庶族兴起),消失于唐末隋唐科举制度的冲击和唐朝末年农民战争的打击)。
4、 士族特权(士族的特权、西晋的士族门阀政治与士族制度。)政治方面:按照门第高低分享特权,世袭要职。西晋政权以士族作为其统治基础,士族制度与士族政治得以巩固和发展。政治上,九品中正制保证了士族的政治特权。中正只重门第,当时有人写了专门记载士族的族姓家谱,中正就以此为依据评定人物品级,完全不看才德。这样,西晋政权完全被士族垄断,出现“公门有公,卿门有卿”,高门士族把持政权的局面;经济方面:广占良田和劳动力。品官占田荫客制保证了士族的经济特权。文化方面:崇尚清谈,占据文官要职。东晋和南朝前期士族制度充分发展,士族势力之盛达到巅峰状态。社会生活方面:那时候,门第成为衡量贵贱的唯一标准,士族凭借自己的出身门第,享有特权,处处高人一等。永嘉之乱以来,大批士族迁到南方,“中原冠带,随晋渡江者百家”,他们与江南原有士族共同成为东晋政权的统治柱石。士族势力膨胀,特别是王、谢、庾、桓等高门士族,社会地位极其尊贵,权力极大,“晋主虽有南面之尊,无总御之实,宰辅执政,政出多门”。
5、 士族衰落的原因:士族的腐朽性和寄生性(不学无术、能力退化、生活腐化)南方士族在东晋、南朝前期势力最盛。东晋南朝前期,门阀士族重郡望、婚姻和流品,区分门第尊卑,等级森严。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上享有特权。东晋末年后,士族在奢侈腐化中开始走向衰落,庶族取而代之。他们为了维护特权地位和既得利益,宣扬士庶天隔(可指导学生阅读、理解课文所列的史料)。但是,特权也造成了他们的无能,士族中的许多人已成了寄生于社会的废物。士族不愿带兵打仗,一些庶族就凭借军功,渐握实权。例如,刘裕就是这样权势大张,控制政权,最终建立起刘宋王朝。士族不屑做那些事务烦琐的官,自己的能力又差,南朝寒人乘机逐渐典掌机要。东晋末年,士族渐趋衰落。南朝后期,特别是侯景之乱的冲击之后,晋朝南渡时迁来的百家士族已经“覆略殆尽”。讨论南方士族衰败的原因。其主要原因应包括:腐朽奢华的生活、与身俱来的特权导致士族缺乏执掌政权的能力,甚至缺乏生存能力;东晋、南朝统治集团内部斗争激烈,厮杀混战迭起;农民起义的打击;侯景之乱的冲击。在讨论中,教师对学生的发言都应给予适当的肯定,特别是如果有的学生能引用课文以外的历史材料作为论据,或提出了一些课文内容不包含的新观点,且言之有理,更应适当鼓励。史料:何曾日食万钱,还说“无下箸处”;王恺与石崇斗富:“恺以粘澳釜,崇以蜡代薪;恺作紫丝布障四十里,崇作锦步障五十里以敌之;崇涂屋以椒泥,恺用赤石脂”
6、 影响:士族制度和士族门阀政治是两晋南朝最突出的政治特点。士族贯穿于整个魏晋南北朝,决定了这一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官僚门阀特色,对后世影响深远。历代史家都有论及。“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族寒人,无寸进之路”,“魏晋及南北朝三四百年,莫有能改之者”(赵翼《廿二史札记》)。士族制度的加速形成和士族门阀政治盛行,也是西晋政治腐朽黑暗的重要方面。
资料:魏晋动乱而黑暗,名士思治不得,苟且性命于乱世,心态畸形,对文化、思想、社会风气产生了巨大影响。传统的无形约束消失了,法律的明文制裁无效了,对天下、对自己绝望了,对人生、对未来失去了信心,摆脱名教而自命通达,形成所谓“魏晋风度”。儒家一向讲究仪表端庄,儒冠儒服,循规蹈矩,道貌岸然。魏晋名士过分讲究化妆,男人妇性化,或不修边幅,放浪形骸,走两个极端。“士大夫手持粉白,口习清音,绰约嫣然。”何晏“粉白不去手,行步顾影,”喜欢“服妇人之服”。曹植洗澡后都涂脂抹粉。王羲之为女性化的杜弘治“天姿国色”倾倒。刻意效仿,使自己“飘若游云,矫若惊龙”。梁朝全盛时,贵族弟子无不“熏衣剃面,傅粉施朱”。一些名士以丑为美,说丑话做丑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接待宾客“望客而唤狗”,参加宴会“狐蹲牛饮,争食竞割。”更有接待来客时赤身露体,却自名“通达”。另外饮酒与服药,成为时尚。曹操《短歌行》中,“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惟有杜康。”《世说新语》中云:“名士不必须奇才,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刘伶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服之药为寒食散(五石散),为纵欲忘却人间烦恼,长远追求长生不老。最安全的方式是逃避山林。向往庄子“织而衣,耕而食”。如陶渊明。
三、屯田制
国家强制农民或士兵耕种国有土地,征收一定数额田租。渊源于西汉,至曹魏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西汉前元十一年(前 169),汉文帝以罪犯、奴婢和招募的农民戍边屯田,汉武帝调发大批戍卒屯田西域。但当时屯田主要集中于西、北部边陲,主要方式为军屯,且规模不大。东汉末年,战争连年不断,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粮食短缺,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建安元年(196),曹操采纳枣祗、韩浩的建议,在许都(今河南许昌)附近进行屯田。屯田的土地是无主和荒芜的土地。劳动力、耕牛、农具是镇压黄巾起义中掳获的,有一部分劳动力号称为招募其实是被迫而来的。据说当年屯田收获谷物百万斛,缓解了社会矛盾。"于是州郡列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并群贼,克平天下"(《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曹魏屯田有民屯和军屯两种。民屯每 50 人为 1 屯,屯置司马,其上置典农都尉、典农校尉、典农中郎将,不隶郡县。收成与国家分成:使用官牛者,官 6 民 4;使用私牛者,官民对分。屯田农民不得随便离开屯田。军屯以士兵屯田,60 人为1 营,一边戍守,一边屯田。曹魏屯田对安置流民,开垦荒地,恢复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曹操统一北方创造了物质条件。但屯田制的剥削较重,屯田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身份不自由,屯田士兵则更加艰苦。三国时期,吴、蜀也都实行过屯田,只是规模和成就都不及曹魏。曹魏后期,屯田剥削量日益加重,分配比例竟达官 8 民 2 的程度,引起了屯田民的逃亡和反抗。屯田土地又不断被门阀豪族所侵占,于是屯田制逐渐破坏了。咸熙元年(264)政府宣布废除民屯。兵屯虽然继续存在,但作用已经不大了。
曹操在许下屯田做法:招募流民按军事编制,几十人一屯,开垦荒地,设官管理。
形式:民屯、军屯。军屯由士兵屯垦,民屯则招募流亡农民进行屯垦;屯田农民要按军事编制组织起来,政府设官管理;屯田民要分别不同情况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但他们不再负担兵役。屯民的权力与义务:屯民享有土地使用权,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
性质:屯田制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土地属于国家,屯田民只有土地使用权。把农民束缚于土地上,使之成为封建国家的依附农民,即农奴。
意义:屯田制的推行,安置了大批流亡农民,使流民与土地结合,稳定社会秩序缓和社会矛盾,促进了农业生产恢复与发展。一些地区经济残破凋敝的面貌迅速改观;曹操推行屯田,使军粮供应有了保证,为他基本统一北方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剥削沉重,农民没有人身自由,被固定于土地上,但由于农民被控制在国家的手中,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和对劳动力的争夺 。
4、 屯田制度的废弛。
四、均田制
均田制是我国古代影响很大的土地制度。它肇始北魏,不仅以后几个朝代相继沿袭,而且还被日 本 借鉴、吸取。均田令的颁行是北魏孝文帝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1、 推行原因:西晋末年以来,北方多事,几无宁日,农民离散,田畴多荒。这使北魏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也使政府掌握的无主荒地增多。推行均田制不仅必要,而且也有可能。
2、 目的:保证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力役征发。
3、 概况:时间:485年;人物:北魏孝文帝采纳汉臣建议。
4、 前提:在不触动地主利益的前提下,把封建国家控制的土地进行再分配,不是平均分配土地。
5、 内容:国家将掌握的土地进行分配。丁男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受露田20亩。妈婢与耕牛相应受田。农民能得到一定数量的田地;·土地不得买卖。年老或死去露田归还,桑田传后代。·官吏可按级别在官府所在地就近受田。·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妇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田承担徭役。
6、 性质、特点:封建土地国有制,是我国历史上较完备的土地制度。
7、 实质:变革奴隶制生产关系,建立封建生产关系
8、 意义:以法律形式承认受田者的土地事有权和使用权,改变了赋税征收的混乱局面,使更多农民成为封建国家直接控制的编户,保证了政府对土地、劳动力的有效控制,这也就保证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劳役需要。政府公开颁定均田令,公开授田,确定租调的数额,这些都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自耕农的负担,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有些少数民族的贫苦百姓也成为了均田制下的受田农民,这也促使他们转为农耕定居,促进了民族融合,促进了北方少数民族的封建化。地主则根据奴婢、耕牛受田的规定,官吏还可以受公田,他们的利益也都得到了保障。不准买卖土地的规定,对土地兼并有所限制;鲜卑贵族逐步转化为农业地主一向深远,及至隋唐都沿袭均田制
9、 局限:再一次从制度上固化了中国的小农经济。加之儒家推崇的无农不稳,重农抑商等,同时与中国的地理因素相关,中国的小农经济一步步得到强化。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封建土地所有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占有不均匀的情况,而封建土地私有制是破坏均田制的主要原因地主占有奴婢,可以多得到土地,而农民受田往往不足。
一、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
二、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宗法制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三、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祭毕合族会食。
四、义田
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
古代族谱顺序如何定的?定的时候有什么道理?
本文2023-11-02 16:07:41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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