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可以同时上两个族谱吗?即女方那边要求她们族谱下小孩写他们的姓,而我们家族谱写我们自己的姓,身份
家谱本身就是一种民间的东西,并没有法律上的意义和什么强制的条文。个人参加修谱,对这个问题,我们实际的处置还是根据各自需要。为什么呢?总得体会是:一、满足各自家族长辈心愿,本也是尊宗敬祖的一种表现,所以,女方家没有男性后代,要求把女儿的孩子写进族谱,要满足长辈心愿,无可厚非。其次,男方这边,孩子还是跟父亲姓,也不影响孩子什么。
原来家谱是规定(约定成俗的),只有男孩才可以入谱,女孩不可以入谱。由于计划生育,很多家庭没有男孩,修谱也根据时代特点,女孩也可以入谱。一般家谱中描述:XX生女:XXX,女XXX,赘婿:XXX。后面自然就可以描述女儿后代的情况。
所以,可以写。也没有不良影响!
已经回答过你,中国是父系社会,家族传承是依靠男性的。
如果家里只有女孩,为了延续家庭就会发生招女婿入赘的故事。入赘女婿是当儿子看的,更因为所生儿子(即孙子)跟女家姓,于是女家家庭的“香火”得到了延续(所以啊,招女婿和孩子随女家姓的有原因的)。
女性出嫁后就是男家的人了,不再属于原家族成员。因此原家族家谱中只有该女性的名字和在家庭中的关系,但记载也就到她何年何月出嫁到哪里为止。有些会旁注她生有几个子女(也就是可注可不注的)。
该女所生子女都记录在男家的家谱上。
在中国,汉族传统的辈分观念长期存在,以本身为中心,上有四代长辈,下有四代晚辈,形成了“高祖、曾祖、祖、父、本人、子、孙、曾孙、玄孙”的“九族”血亲关系,这就是九个层次。如果把旁系的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联系起来,便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亲属系统。
这里仅选其中的一部分,以显示其层次关系。
第一层: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长二辈)
第二层:父亲、母亲、伯父、伯母、叔父、婶母、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姑父、姑母、岳父、岳母(长一辈)
第三层:(本身)哥哥、嫂嫂、姐姐、姐夫、妹妹、妹夫、堂兄、堂嫂、表兄、表嫂、内兄、妻妹、襟兄(同辈)
第四层:儿子、女儿、侄儿、外甥、内侄、侄婿(晚一辈)
第五层: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侄孙、侄孙女、孙媳、外孙媳(晚二辈)
亲属称谓是以辈分划分的,不受年龄限制,哥哥比弟弟大几岁,哥哥的孩子又比弟弟的孩子大几岁,几代之后,大门的后代与小门的后代相比,同辈人可能差上几十岁,并不因此而影响辈分关系,常常会有长胡子的孙子或怀抱着的爷爷。所以,汉族常“大门转小辈”之说。
扩展资料:
宗谱的行辈字派用以加强宗法制度,所以其用字也充分反映了这一目的,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美德或吉祥的字,如:德、仁、明、孝、福、禄、吉、祥、贤等;第二类是希望宗族延续和昌盛的字,如:永、传、昌、盛、兴、延、继、承等;
第三类是怀念先祖和歌颂皇天恩德的字,如:泽、祖、显、荣、恩、锡、启、先等。家谱的行辈字派是家谱中尤其重要的内容,一般由家庭中的某一位名人制订,编成几句吉祥话,有的文人甚至将其写成诗,比如浙江《唐氏宗谱》的行辈字派是“福禄永昌隆,和良端世美,才智瑞宁聪”;湖北《汪氏宗谱》的行辈字派是“正大光明,成先于后,世泽延长,齐家有猷。
-辈分
现代家谱中只有女儿如何编写家谱:家谱里女儿是不需要写的,因为女孩儿长大以后需要出嫁,所以家谱里只写儿子和媳妇的名字。
写在自己父母的名下,也和写男孩子的名子一样,分别写上长女名子或者次名子′等。现在时代不同啦,过去只写儿孙名子,现在也写女儿名子。前几年因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多。一个家庭不是只有一个儿子,就是只有一个女儿。所以现在家谱女儿怎么写?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从早先家谱女儿是不能上谱,女儿总归是要出嫁的,出嫁就不是这家的人了,只有儿子能去到谱上,几个儿子都能上?长子,次子,三,四,五,以此类推,而现在不行了,因为计划生育,一家只有一个孩,现在女孩能上谱了,到女为止,但不写名子,我见到的就是这些。
“孝 女”
楼主,给您一个参考:
另,给楼主一个补充,墓碑碑文有关子孙名称的写法如下:
子孙名称,如果是父辈坟墓,一般包括所有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等,如果是祖辈及以上坟墓,有的还有曾孙、玄孙等,由于人数太多,墓碑位置不够写,写得太小了也看不清楚,因此就需要根据人数的多少来确定具体写的人员范围,一般是从主持立碑的人员辈份写起,最好不超过20个名字,否则就太拥挤。子孙名称用小号字体写在墓碑的左边,具体写法如下:
第一行写一“孝”字,第二行写一“男”字,第三行写儿子所属字辈,第四行写儿子辈名称,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如果第四行位置不够的,可继续排第五、第六行。
写完儿子辈名称后再在下一行写孙子辈,先写一“孙”字,再在下一行写孙子的字辈,然后再写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
如果已经有曾孙的,仍然需要写上去。方法是先写“曾孙”字(二字各占一行),再在下一行写曾孙的字辈,然后再在下一行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写曾孙名称,只写名不写姓。
对于女儿和孙女等女性子孙,如果男性子孙人数较多就可以不写,如果需要写的,可以写在右边立碑时间与主体碑文之间的空格处。方法是先写一“孝”字,第二行写一“女”字,第三行写女儿们的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只写名不写姓。孙女名称写在女儿名称的下一行,先写“孙女”(二字各占一行),然后在女字的下边一行写孙女名称,仍然是按年龄大小从右到左排列写曾孙名称,只写名不写姓。
子孙名称一般只写同姓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例如媳妇和女婿就不写,外甥虽有血缘关系但已属外姓也不用写,但如果子孙人数较少,名字在5个以下的,由于字数太少不好看,也可以将媳妇、女婿、外甥等写上去。
不论写左边或右边的子孙,写完后都需要在下一行写一“祀”字。写完上述内容后,就分别计算子孙内容的行数,必须“合生老”才行。即要么是6行(最少)或7行,要么是11行或12行,要么是16行或17行(最多),计算后如果行数不够的,就在“祀”字前加字,可加成“跪祀”、“仝祀”、“仝跪祀”等,如果行数还不够,就在主持立碑这一辈的名字下加一“率”字,或加“同率”(二字各占一行)来进行调整。
小孩可以同时上两个族谱吗?即女方那边要求她们族谱下小孩写他们的姓,而我们家族谱写我们自己的姓,身份
本文2023-11-02 04:49:44发表“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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